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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60.01 A 00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8372013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Gas industrial boiler energy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2013-08-15发布 2013-09-15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T 837201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项目.1 5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2 6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考核指标.3 7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结果评价.3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5 DB52/T 837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标准化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贵州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建华、熊穗平、葛起安、朱兵、姜浩、刘宏宇、莫伟先、刘晓滨、胡雪翔、余建军。.DB52/T 8372013 1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考核指标。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1t/h至35t/h的燃气工业蒸汽锅炉,额定热功率0.7MW至24.5MW的燃气工业热水锅炉及模块式组合锅炉。燃油工业锅炉及额定蒸发量小于1t/h(额定热功率小于0.7MW)、额定蒸发量大于35t/h(额定热功率大于24.5MW)的燃气工业锅炉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5317 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TSG G0002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3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节能监测 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或行业、地方规定)和能源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测试和评价。4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项目 4.1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检查项目 a)锅炉及其辅机不应是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b)锅炉安装、使用应履行国家、地方法律规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手续;c)锅炉和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d)锅炉运行记录齐全完整,锅炉的水质应定期分析记录,并符合 GB/T 1576 的要求;e)新安装的锅炉应有制造厂提供的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技术改造及大修后的燃气工业锅炉应进行能效测试;在用锅炉的能效测试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 年;锅炉能效测试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锅炉能效测试的要求和测试方法应符合 TSG G0002和TSG G0003 的要求;f)计量仪表、自控装置应灵敏、准确、齐全。g)锅炉运行负荷,除短时间的负荷外,一般不应低于额定蒸发量或额定供热量的 70%。DB52/T 8372013 2 4.2 燃气工业锅炉监测测试项目 a)排烟温度;b)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c)排烟处一氧化碳含量;d)炉体外表面温度。5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应符合GB/T 15316和GB/T 15317的相关要求。5.1 测试工况。测试应在正常生产,稳定运行工况下进行。5.2 测试时间 监测测试时间,从热工况达到稳定状态开始,测试时间应不少于0.5h;烟气测量不少于5次,每次间隔时间均等,测试开始、结束时各一次(对于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含量按测试数据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数值)。5.3 测试仪表 监测所用仪器仪表应能满足项目测试的要求,仪表应完好,在检定周期以内,精度不低于2.0级。5.4 排烟温度的测试 排烟温度的测试应在锅炉最后一级尾部受热面出口1m以内的平直烟道上进行,测温元件应插入烟道中心处并保持插入处的密封。5.5 过量空气系数的测试 烟气取样应在锅炉最后一级尾部受热面出口1m以内的烟道中心位置,烟气取样应与烟温测量同步进行。过量空气系数采用烟气分析仪器,测出烟气含氧量O2,一氧化碳含量CO,及三原子气体含量RO2.按式(1)计算过量空气系数值:22221=O-0.5CO21-79100-RO+O+CO)(.(1)式中: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RO2 排烟处烟气中三原子气体容积含量,单位为百分比(%);O2 排烟处烟气中氧容积含量,单位为百分比(%);CO 排烟处烟气中一氧化碳容积含量,单位为百分比(%)。5.6 炉体外表面温度的测试 DB52/T 8372013 3 炉体外表面温度测试可采用温度测量仪表,测试测点的选择应具有代表性,温度测点应均匀布置在锅炉外壁的各个侧面上,一般在0.5m21.0m2内布置一个测点,窥探孔和观火门300mm范围内不应布测点。5.7 燃气工业锅炉应每年监测一次。6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考核指标 表1 燃气工业锅炉热效率考查合格指标表 额定蒸发量D(t/h)额定热功率Q(kw)热效率(%)1D2 0.7Q1.4 85 2D8 1.4Q5.6 86 8D20 5.6Q14 88 D20 Q14 89 6.1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项目合格指标见表 2 表2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项目合格指标表 合格指标 监测项目 额定容量 限定值 节能评价值 1D2 170 160 2D8 170 150 8D20 170 140 蒸汽锅炉 D(t/h)D20 170 140 排烟温度()热水锅炉 Q(MW)Q0.7 170 160 135t/h(0.724.5KW)正压锅炉 1.25 1.15 过量空气系数 135t/h(0.724.5KW)负压锅炉 1.35 1.25 一氧化碳含量(%)135t/h(0.724.5KW)0.05 炉体外表面温度()135t/h(0.724.5KW)50 锅炉炉顶温度不高于70 7 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结果评价 7.1 监测合格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测试项目考核指标(限定值)是监测合格的最低标准,全部监测指标均合格方可认为节能监测结果合格。7.2 监测报告 对监测不合格者,监测机构应提出能源浪费程度的评价报告和提出改进建议。监测报告的格式见附录A。A DB52/T 8372013 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监测日期:节监字第 号 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设备型号 环境温度 监测标准 监测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结果评价 锅炉及辅机是否列入国家淘汰目录 锅炉是否有使用登记证 锅炉及水处理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水质分析记录是否齐全,符合GB/T 1576的要求,锅炉运行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应有两年内运行能效测试报告;产品出厂能效测试报告;大修、改造后能效测试报告 计量仪表、自控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锅炉运行负荷,除短时间的负荷外,一般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70%监测测试项目 测试结果 考核指标 结果评价 锅炉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 一氧化碳含量(%)炉体外表面温度()监测结果评价 监测单位名称(监测专用章)年 月 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_ DB52/T 83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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