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DB34/T 2569-2015.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DB34/T 2569-2015.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DB34/T 2569-2015.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DB34/T 2569-2015.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DB34/T 2569-2015.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DB34/T 2569-2015.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ICS 03.080.30 A 12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5692015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 文稿版次选择 2015-12-30 发布 2016-01-30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2569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黄山市徽州呈坎八卦村旅游有限公司、黟县徽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黄山市质量技术协会、黄山学院旅游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市旅游委员会、黟县旅游委员会、徽州区旅游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裕龙、陈兆阳、冯芙蓉、胡伯仲、吴东方、周越、庄海岩、王大明。DB34/T 25692015 1 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宿客栈安全管理规范的总则和职责、安全管理、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境内民宿客栈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民宿客栈 指经营者利用空闲的房屋,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加以设计改造,主要以家庭经营方式为主,提供住宿、餐饮及乡村体验的场所。民宿客栈的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服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应体现具有地域、民族或乡土特色的内涵。4 总则 4.1 应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应有安全管理人员。4.2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4.3 坚持“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4.4 坚持专业工作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4.5 应保障安全管理所需资金投入。5 职责 5.1 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符合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服务。DB34/T 25692015 2 5.2 制定安全防范及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安全事故。5.3 参与或开展消防、食品、特种设备等各类事故应急演练。5.4 配置必要的旅游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2 的要求。5.5 开展安全学习和培训。5.6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5.7 建立安全工作档案。5.8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妥善处置。5.9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制度: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安全管理 6.1 餐饮 6.1.1 经营者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6.1.2 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销售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6.1.3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要求。6.1.4 餐饮场所应符合 GB 16153 规定的卫生标准。6.1.5 食饮具消毒应符合 GB 14934 的规定。6.2 设施设备 6.2.1 经营用房结构安全,门窗、屋顶构建完备。改建与内装修工程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批后施工。6.2.2 合理设置库房,确保库房分区合理,干燥、通风,防止污染。6.2.3 应配备满足与经营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6.2.4 宜设置楼梯防护栏杆,楼梯间应安装照明设施,入口处应有安全警示标志。6.2.5 配电设备、消防中控、监控设备和特种设备应按规定验收合格,方能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6.2.6 电源线应加防护套管,库房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严禁烟火。6.2.7 厨房灶台应配备石棉毯,使用防潮灯。6.2.8 液化气罐应按规定存放,煤气灶燃烧时不能离人。6.2.9 卫星电视系统应按规定申请批准后安装,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6.2.10 确保局域网络数据安全,防止客人信息外泄。6.2.11 不得设置妨碍客人隐私的设备。6.3 消防 6.3.1 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志。6.3.2 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DB34/T 25692015 3 6.3.3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6.3.4 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要求。6.4 治安 6.4.1 公共区域及经营场所 6.4.1.1 客人住宿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履行入住登记手续。6.4.1.2 禁止携带毒品、枪支、弹药、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6.4.1.3 应有安全疏散出口,并在客房明显位置张贴疏散逃生标识或示意图。6.4.1.4 应配置保险柜,客用和经营分设。6.4.1.5 宜在公共场所的重要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并保证运转良好,图像清晰。并按规定留存资料。6.4.1.6 不得存在影响客人安宁的行为。6.4.2 客房 6.4.2.1 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不得堆放大量物品。6.4.2.2 应安装防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6.4.2.3 卫生间地面宜经防滑处理,应有明显的防滑标志。6.4.2.4 客房钥匙应专柜存放,专人管理。领取钥匙应办理登记手续。6.4.2.5 可在客房合适位置,安装保险箱,确保牢固,安全有效。6.4.3 行李、贵重物品寄存 6.4.3.1 客人行李在公共区域短期存放,宜加盖防护网。6.4.3.2 行李、贵重物品寄存间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条件。6.4.3.3 行李、贵重物品寄存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6.4.3.4 贵重物品应存入客用保险柜(箱),存取应有严格的手续。监控系统对贵重物品存取操作区域进行 24 h 监控。7 事故应急处置 7.1 处置 7.1.1 积极开展事故现场自救工作,安抚旅客,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保护现场。7.1.2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7.1.3 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和后续处置工作。7.2 报告 7.2.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采取措施等。受理报告的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负责人。7.2.2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人员应迅速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内容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当前事态等,并立即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整个事件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随时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