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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F 01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2060 2014 供热综合能耗限额 The norm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heating 2014-05-04发布 2014-06-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060 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节能监察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率研、陆军、杨志远、张斌、崔仲、白晶哲、李薇、陶伟、高军、孙健、肖武、王宏昱、王平、陈关平、冷劲松、关维琦、唐宝坤。DB22/T 2060 2014 1 供热综合能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综合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限额、统计与计算和节能管理与 措施。本标准 适用于以煤炭及煤制品、石油及石油制品、天然气、电 能 等为 能 源向用户 供热的 独立核 算 企业的综合能耗限额。不适用于 热 电联产企 业的综合能耗限额。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 文件 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用于 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用于 本 文件。GB/T 1576 工业 锅炉水质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9 离 心 泵、混流泵、轴流泵 和 旋涡泵系 统 经济运行 GB/T 13470 通风机系 统 经济运行 GB 17167 用 能单位能 源 计 量器具配备 和管理 通 则 GB 18613 中 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能 效 限定 值及 能 效等级 GB 19761 通风机 能 效 限定 值及 能 效等级 GB 19762 清水离 心 泵 能 效 限定 值及 节能 评价值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 压 器 能 效 限定 值及 能 效等级 TSG G0002 锅炉 节能 技 术监 督 管理规 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 本 文件。3.1 供热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heating 在 统计 报告 期 内,供热 企 业 对 外 提供单位热 量 实际消 耗的 各种 能 源 实物 量 折 算 为 标准 煤量 的 总 和(包括 供热 燃料 能耗、供热 电 能耗)。3.2 供热燃料能耗 the fuel consumption of heating 在 统计 报告 期 内,供热 企 业 对 外 提供单位热 量所 消 耗的 各种燃料实物 量 折 算 为 标准 煤量 的 总 和。3.3 供热电能耗 the power consumption of heating 在 统计 报告 期 内,供热 企 业 对 外 提供单位热 量所 消 耗 电 能 折 算 为 标准 煤量。DB22/T 2060 2014 2 3.4 供热量 heating amount 在 统计 报告 期 内,供热 企 业 对 外 提供的热 量。4 限额 4.1 现有供热企业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 现 有 供热 企 业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限定 值应 符 合 表 1的规定。4.2 新建供热企业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 建或 改、扩建 供热 企 业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准 入 值应 符 合 表 1的要 求。4.3 供热企业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 供热 企 业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 先进 值应 符 合 表 1的要 求。表 1 供热企业单位热量综合能耗限额 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限定 值kgce/GJ 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准 入 值kgce/GJ 单位供热综合能耗限额 先进 值 kgce/GJ 49.5 47.7 45.6 注:电 力折 标准 煤系 数采 用 当 量值。5 统计与计算 5.1 统计范围 热 源 生 产系 统、辅助生 产系 统和 附属生 产系 统 实际消 耗的 各种 能 源,不包括 生活 用 能和 基建项目 用能。5.2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 各种 能 源 的热 值以企 业 在报告 期 内实测 的热 值为 准,各种 能 源 折 标准 煤量以 当 量值 计算。煤炭 折 标准 煤系 数 应以企 业 在 统计 报告 期 内实测 的 低 位 发 热 量为 计算 基础 计算。其 他 能 源 没 有 实测条 件 的,采 用附录 A中 各种 能 源 折 标准 煤 参考 系 数。5.3 计算方法 5.3.1 供热综合能耗 d rE E E+=.(1)式 中:E 供热综合能耗,单位 为 千克 标准 煤 每 吉 焦(kgce/GJ);rE 供热 燃料 能耗,单位 为 千克 标准 煤 每 吉 焦(kgce/GJ);DB22/T 2060 2014 3 dE 供热 电 能耗,单位 为 千克 标准 煤 每 吉 焦(kgce/GJ)。5.3.2 供热燃料能耗 QBEr=1000.(2)式 中:rE 供热 燃料 能耗,单位 为 千克 标准 煤 每 吉 焦(kgce/GJ);B 供热 锅炉 各种燃料折 标准 煤 总 量,单位 为 吨 标准 煤(tce);Q 供热 量,单位 为 吉 焦(GJ)。5.3.3 供热电能耗 QWEd1229.0=.(3)式 中:dE 供热 电 能耗,单位 为 千克 标准 煤 每 吉 焦(kgce/GJ);W 区域 锅炉 供热 企 业 用电量,包括 主要 生 产系 统,辅助、附属生 产系 统 用电量,单位 为 千瓦时(kW h);Q 供热 量,单位 为 吉 焦(GJ)。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 业 应 定 期对 生 产 能耗 情况进 行 考 核,并 把考 核 指 标 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班组 及 生 产 岗 位),建立用 能管理 责任 制 度。6.1.2 企 业 应 按要 求建 立 能耗统计 体 系,建 立 能耗监 测数据、能耗计算和 考 核 结果 的 文件 档案,并 对文件 进 行 受控 管理。6.1.3 企 业 应 根据 GB 17167的要 求 配备 能 源 计 量器具,并 建 立 能 源 计 量 管理 制 度。各类 电 能、热能 及 流量、压力 计 量 装置 应 按 相 关规 程、标准 及 规定 进 行 定 期 检 定(校 准)及 调 换。6.1.4 锅炉水质应 符 合 GB/T 1576的规定。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企 业 生 产通用 设 备应 在 经济 状态 运行,对电动机 的 经济运行 管理 应 符 合 GB/T 12497的规定;对 泵系 统的 经济运行 管理 应 符 合 GB/T 13469的规定;对通风机系 统的 经济运行 管理 应 符 合 GB/T 13470的规定;锅炉 的 运行 管理 应 符 合 TSG G0002的规定。DB22/T 2060 2014 4 6.2.2 企 业 应 提高 通用 设 备 的能 效,用 高 效 节能 设 备 替代 低 能 效 设 备。电动机 的能 效应 达 到 GB 18613节能 评价值 的 水 平;通风机 的能 效应 达 到 GB 19761节能 评价值 的 水 平;清水离 心 泵 的能 效应 达 到 GB 19762节能 评价值 的 水 平;三相配电变 压 器 的能 效应 达 到 GB 20052节能 评价值 的 水 平。6.2.3 以煤炭为 燃料 的供热 企 业 应具备煤质 检测条 件,不具备煤质 检测条 件 的 应 定 期 送 检。6.2.4 对配电系 统合理 进 行 无功补偿。6.2.5 使 用 绿色 照 明。DB22/T 2060 2014 5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各种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A.1 各种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见表 A.1 表 A.1 各种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 能 源 名称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折 标 煤系 数 焦 炭(含 石油 焦)28435 kJ/kg(6800 kcal/kg)0.9714 kgce/kg 原 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燃料 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汽 油 43070 kJ/kg(10300 kcal/kg)1.4714 kgce/kg 煤油 43070 kJ/kg(10300 kcal/kg)1.4714 kgce/kg 柴 油 42652 kJ/kg(10200 kcal/kg)1.4571 kgce/kg 渣 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油 田 天然气 38931 kJ/m3(9310 kcal/m3)1.3300 kgce/m3 气 田 天然气 35544 kJ/m3(8500 kcal/m3)1.2143 kgce/m3 电 力 3600 kJ/(kW h)(860kcal/(kW h)0.1229 kgce/kW h 注:标准 煤 低 位 发 热 量为 29307 kJ/kgc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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