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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10 P 01 备案号:DB42 湖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 42/T 1081 2015 湖北省 土 地整治工 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land renovation project in hubei province(报批稿)2015-07-31 发布 2015-11-01 实施 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42/T 1081 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及 定义.1 4 工 程量 清单 编制.4 5 工 程量 清单 计价.5 6 工 程计 价表 格.11 附录A(资 料性 附录)工程计 价文 件封 面.12 附录B(资 料性 附录)工程计 价文 件扉 页.16 附录C(资 料性 附录)工程计 价总 说明.20 附录D(资 料性 附录)工程计 价汇 总表.21 附录E(资 料性 附录)分部分 项工 程计 价表.23 附录F(资 料性 附录)其他项 目计 价表.26 附录G(资 料性 附录)工程量 申请(核 准)表.35 附录H(资 料性 附录)合同价 款支 付申 请(核准)表.36 附录I(资 料性 附录)土地整 治建 筑工 程工 程量 清单项 目及 计算 规则.40 附录J(资 料性 附录)土地整 治安 装工 程工 程量 清单项 目及 计算 规则.67 DB42/T 1081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湖 北省 国土 资源 整治局 提出。本标准 由湖 北省 国土 资源 厅归口 管理。本标准 起草 单位:湖 北省 国土资 源整 治局、湖 北省 标准化 研究院、襄阳 华罡 项目管 理有 限公 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陈新 华、帅 文强、颜 永红、吴 鹏、原 国华、刘 强、宫丽 莉、杨 帆、链子 康、任寒俊、董明 旺、李明 洋、曾亮、金幼 君、徐术 坤、韩阳昱、谢 萍慧、曾 英莉。DB42/T 1081 2015 1 湖 北省 土 地整治工 程量清 单计价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北省土地 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的术语及定义、工程量清 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 及工 程 计 价表 格。本标准 适用 于 湖 北省 土地 整治工 程的 招标 投标 工程 量清单 编制 和工 程建 设过 程计价 活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 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 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文 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文 件。GB50500 建设 工程 工程 量 清单计 价规 范 3 术语及 定义 3.1 工程量 清单 bill of quantity 土地整 治工 程的 分部 分项 工程项 目、其他 项目 的名 称和相 应数 量等 的明 细清 单。3.2 项目编 码 item number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项目 名称的 数字 标识。一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二位为分类工程顺序码,三、四位为分项工程顺序 码,五至九位为清单项目 对应 的定 额编 号,十至十 二位 为清 单项 目名 称顺序 码。注:五至九位的定额编号 对应国土资源部(2011)的相关规定。3.3 项目特 征 item characteristics 构成分 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项目自 身价 值的 本质 特征。3.4 综合单 价 comprehensive unit pric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 业管 理费、规 费、利 润与 税金,以 及一 定范围 内的 风险 费用。3.5 DB42/T 1081 2015 2 暂列金 额 provisional sum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 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 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 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 中 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 程价 款调 整以 及发 生的索 赔、现场 签证 确认 等的费 用。3.6 暂估价 provisional estimate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 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 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 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3.7 计日工 daywork labor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 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 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 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3.8 总承包 服务 费 general contracting services fee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 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 购的设备、材料 等进行管 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 理、竣工 资料 汇总 整理等 服务 所需 的费 用。3.9 索赔 claim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 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 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 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 求。3.10 现场签 证 site certificate 发包人 现场 代表 与承 包人 现场代 表就 施工 过程 中涉 及的责 任事 件所 作的 签证 证明。3.11 企业定 额 enterprice quota 施工企 业根 据本 企业 的施 工技术 和管 理水 平而 编制 的人工、材料 和施 工机 械台 班等的 消耗 标 准。3.12 规费 government charges 根据省 级政 府或 省级 有 关 权力部 门规 定必 须缴 纳的,应计 入建 筑安 装工 程造 价的费 用。3.13 税金 tax DB42/T 1081 2015 3 国家税 法规 定的 应计 入建 筑安装 工程 造价 内的 营业 税、城 市维 护建 设税 以及 教育费 附加 等。3.14 发包人 contract letting party 具有工 程发 包主 体资 格和 支付工 程价 款能 力的 当事 人以及 取得 该当 事人 资格 的合法 继承 人。3.15 工程计 量 project calculation 发承包 双方 根据 合同 约定,对承 包人 完成 合同 工程 的数量 进行 的计 算和 确认。3.16 工程结 算 project settlement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 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 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 认。包括 期中 结算、终止 结算、竣 工结 算。3.17 招标控 制价 maximum bidding price 招标人根据本规范及国家 或省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 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 工程 量清 单,结合 工程具 体情 况编 制的 招标 工程的 最高 投标 限价。3.18 投标价 tender price 投标人 投标 时响 应招 标文 件要求 所报 出的 对已 标价 工程量 清单 汇总 后标 明的 总价。3.19 签约合 同价(合 同价 款)contract price 发承包 双方 在工 程合 同中 约定的 工程 造价。3.20 预 付款 advance payment 在开工前,发包人按照合 同约定,预先支付给承包 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 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 组织 施工 机械 和人员 进场 等的 款项。3.21 进度款 progress payment 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付 款周期内承包人完成的合 同价款给予支付的款项,也是 合同 价款 期中 结算支 付。3.22 DB42/T 1081 2015 4 合同价 款调 整 contract price adjustment 在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 后,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 约定,对合同价款进行变 动的提出、计算和确认。3.23 竣工结 算价 completion settlement price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包 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合同 价款调整,是承包人按合 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承包工 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 合同 总金 额。4 工程量 清单 编制 4.1 一般规 定 4.1.1 工程量 清单 应由 具有 编制 能力的 招标 人,或受 其委 托具有 相应 资格 的中 介机 构进行 编制。4.1.2 采用工 程量 清单 方式 招标,工程 量清 单必须 作为 招 标文件 的组 成部 分,其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由招标人 负责。4.1.3 工程量 清单 是工 程量 清单 计价的 基础,应 作为 编制 招标控 制价、投 标报 价、计算工 程量、支付工程 款、调整 合同 价款、办理 竣工 结算 以及 工程 索赔等 的依 据。4.1.4 工程量 清单 应由 分部 分项 工程量 清单、其 他项 目清 单组成。4.1.5 编制工 程量 清单 的依 据 编制工 程量 清单 的依 据如 下:a)本规范;b)国家或 省行业 主 管部 门颁 发的有 关计 价依 据和 办法;c)土地整 治工 程设 计文 件;d)与土地 整治 工程 项目 有关 的标准、规 范、技术 资料;e)招标文 件及 其补 充通 知、答疑纪 要;f)项目区 施工 现场 情况、工 程特点 及常 规施 工方 案;g)其他相 关资 料。4.2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4.2.1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应包 括项目 编码、项 目名 称、项目特 征、计量 单位 和工 程量。4.2.2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应根 据附录 J 规 定的 项目 编码、项 目名称、项目特 征、计 量单位 和工 程量计算 规则 进行 编制。4.2.3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的项 目编码,应 采用十 二位 阿 拉伯数 字表 示。一 至四 位 应按附 录的 规定设置,五至 九位 应根 据拟 建土地 整治 工程 的工 程量 清单项 目对 应的 定额 编号 设置,十至 十二 位应 根据拟建 土地 整治 工程 的工 程量清 单项 目名 称设 置,并应 从 001 起顺 序编 码,同一招 标工 程的 项目 编码不得 有重 码。4.2.4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的项 目名称 应按 附录 的项 目名 称结合 拟建 土地 整治 工程 的实际 确定。4.2.5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中所 列工程 量应 按附 录中 规定 的工程 量计 算规 则计 算。4.2.6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 单 的计 量单位 应按 附录 中规 定的 计量单 位确 定。DB42/T 1081 2015 5 4.2.7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项目 特征应 按附 录中 规定 的项 目特征,结合 拟建 土地 整治 工程项 目的 实际予以 描述。4.2.8 编制工 程量 清单,出 现附 录中未 包括 的项 目时,编 制人可 作补 充。4.2.9 工程数 量的 有效 位数 应遵 守下列 规定:以“个”、“项”、“根”、“块”、“台”、“组”、“孔”、“束”为 单位的,应取 整数;以“m”、“”、“m”、“kg”,应保 留小 数点 后1位 数字,第2位 数字4舍5入;以“t”、“km”为单位 的,应保 留小 数点 后2位 数字,第3 位数 字4 舍5入。4.3 其他项 目清 单 4.3.1 其他项 目清 单宜 按照 下列 内 容列 项:a)暂列金 额;b)暂估价:包 括材 料(工程 设备)暂估 价、专业 工程 暂估价;c)计日工;d)总承包 服 务 费。4.3.2 暂列金 额应 根据 工程 特点 按有关 计价 规定 估算。4.3.3 暂估价 中的 材料、工 程设 备暂估 价应 根据 工程 造价 信息或 参考 市场 价格 估算,列出 明细 表。原则上 经工 程造 价管 理部 门以指 导价 形式 发布 过的 材料价 格,不应 设置 暂估 价,只有新 型、非通 用、或单一 来源 的特 定材 料以 及同类 材料 价格 在不 同品 牌、品 质、产地 之间 价格 差异较 大,且招 投标 阶段因时 间紧 迫,不适 宜作 出确定 性合 理控 制价 的,方可设 置材 料暂 估单 价。4.3.4 专业工 程暂 估价 应分 不同 专业,按有 关计 价规 定估 算,列 出明 细表。列入 暂估 价的专 业工 程,应是由 总承 包人 与专 业工 程分包 人签 订分 包合 同的 专业工 程。如一 些专 业工 程施工 图设 计不 够完 整齐全、设计 深度 不够、技 术参数 不明 等或 工程 设计 明确有 特定 艺术 或特 定技 术项目 需要 二次 深化 设计的,或专 业工 程技 术复 杂,总 承包 无法 自行 完成 的仅有 少数 专业 施工 队伍 具备施 工资 质、或仅 有特定施 工组 织方 案选 择的;且短 期无 法询 价确 定造 价的专 业工 程。4.3.5 计日工 应列 出项 目名 称、计量单 位和 暂估 数量。4.3.6 总承包 服务 费应 列出 服务 项目及 其内 容等。4.3.7 拟建工 程不 含本 规范 第 4.3.1 条 所列 的项 目,工 程量 清单中 无需 列出 相应 项目。出现 本规 范第4.3.1 条 未列 的项 目,可根据 工程 实际 情况 补充。5 工程量 清单 计价 5.1 一般规 定 5.1.1 采用工 程量 清单 计价,土 地整治 工程 造价 由分 部分 项工程 费、其它 项目 费组 成。5.1.2 分部分 项工 程量 清单 应采 用综合 单价 计价。5.1.3 招标文 件中 的工 程量 清单 标明的 工程 量是 投标 人投 标报价 的共 同基 础,竣 工结 算的工 程量 按发、承 包双 方在 合同 中约 定应予 计量 且实 际完 成的 工程量 确定。5.1.4 其它项 目清 单应 根据 工程 特点和 本规 范 第5.2.5、5.3.5、5.8.5 条 的规 定计 价。5.1.5 招标人 在工 程量 清单 中提 供了暂 估价 的材 料(工程 设备)和专 业工 程属 于依 法必须 招标 的,由承包 人和 招标 人共 同通 过招标 确定 材料 单价 与专 业工程 分包 价。注1:若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注2: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5.2 招标控 制价 DB42/T 1081 2015 6 5.2.1 湖北省 投资 的土 地整 治项 目应实 行工 程量 清单 招标,并应 编制 招标控 制价。招 标控制 价不 得超过批 准的 项目 预算。投 标人的 投标 报价 高于 招标 控制价 的,其投 标应 予以 拒绝。5.2.2 招标控 制价 应由 具有 编制 能力的 招标 人,或受 其委 托具有 相应 资格 的中 介机 构进行 编制。5.2.3 招标控 制价 应根 据下 列依 据编制:a)本规范;b)国家或省 行 业主 管部 门颁 发的计 价定 额和 计价 办法;c)土地整 治工 程设 计文 件及 相关资 料;d)招标文 件中 的工 程量 清单 及有关 要求;e)与土地 整治 项目 相关 的标 准、规 范、技术 资料;f)工程造 价管 理机 构发 布的 工程造 价信 息;工程 造价 信息没 有发 布的 参照 市场 价;g)其它的 相关 资料。5.2.4 分部分 项工 程费 应根 据招 标文件 中的 分部 分项 工程 量清单 项目 的特 征描 述及 有关要 求,按 本规范 第5.2.3 条 的规 定确 定综合 单价 计算。注1: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注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5.2.5 其他项 目费 应按 下列 规定 计价:a)暂列金 额应 按招 标工 程量 清单中 列出 的金 额填 写;b)暂估价 中的 材料、工 程设 备单价 应按 招标 工程 量清 单中列 出的 单价 计入 综合 单价;c)暂估价 中的 专业 工程 金额 应按招 标工 程量 清单 中列 出的金 额填 写;d)计 日 工 应 按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列 出 的 项 目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有 关 计 价 依 据 确 定 综 合 单 价 计算;e)总承包 服务 费应 根据 招标 工程量 清单 列出 的内 容和 要求估 算。5.2.6 招标控 制价 应在 招标 时公 布,不 应上 调或下 浮,招标 人应将 招标 控制 价及 有关 资料报 送工 程所在地 工程 造价 管理 机构 备查。5.2.7 投标人 经复 核认 为招 标人 公布的 招标 控制 价未 按照 本规范 的规 定编 制的,应在 开标 前 5 天向招投标 监督 机构 或(和)工程造 价管 理机 构投 诉。注: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5.3 投标价 5.3.1 除本规 范强 制性 规定 外,投标价 由投 标人 自主 确定,但不 得低 于成 本。注: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5.3.2 投标人 应按 招标 人提 供的 工程量 清单 填报 价格。填 写的项 目编 码、项目 名称、项目 特征、计量单位、工 程量 必须 与招 标人提 供的 一致。5.3.3 投标报 价应 根据 下列 依据 编制:a)本规范;b)国家或 省行 业 主 管部 门颁 发的计 价定 额和 计价 办法;c)企业定 额,国家 或省 级、行业建 设主 管部 门颁 发的 计 价定 额;d)招标文 件、工程 量清 单及 其补充 通知、答 疑纪 要;e)土地整 治工 程设 计文 件及 相关资 料;f)项目施 工现 场情 况、工程 特点及 拟定 的投 标施 工组 织设计 或施 工方 案;g)与土地 整治 项目 相关 的标 准、规 范等 技术 资料;h)市场价 格信 息或 工程 造价 管理机 构发 布的 工程 造价 信息;i)其它的 相关 资料。DB42/T 1081 2015 7 5.3.4 分部分 项工 程费 应依 据本 规范 第 3.4 条综 合单 价的 组成内 容,按 招标 文件 中分 部分项 工程 量清单项 目的 特征 描述 确定 综合单 价计 算。注1: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注2: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5.3.5 其它项 目 费 应按 下列 规定 报价:a)暂列金 额应 按招 标工 程量 清单中 列出 的金 额填 写;b)材料、工程 设备 暂估 价应 按招标 工程 量清 单中 列出 的单价 计入 综合 单价;c)专业工 程暂 估价 应按 招标 工程量 清单 中列 出的 金额 填写;d)计日工 应按 招标 工程 量清 单中列 出的 项目 和数 量,自主确 定综 合单 价并 计算 计日工 金额;e)总承包 服务 费应 根据 招标 工程量 清单 中列 出的 内容 和提出 的要 求自 主确 定。5.3.6 投标总 价应 当与 分部 分项 工程费、其 他项 目费 的合 计金额 一致。5.4 工程合 同价 款的 约定 5.4.1 实行招 标的 工程 合同 价款 应在中 标通 知书 发出 之日 起 30 天内,由 发、承包 人 双方依 据招 标文件和 中标 人的 投标 文 件 在书面 合同 中约 定。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 款,在发、承包人双方认 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 发、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 约定。5.4.2 实行招 标的 工程,合 同约 定不得 违背 招、投标 文件 中关于 工期、造 价、质 量 等方面 的实 质性内容。招标 文件 与中 标人 投标文 件不 一致 的地 方,以投标 文件 为准。5.4.3 实行工 程量 清单 计价 的工 程,宜 采用 单价 合同。5.4.4 发、承包人 双方 应在 合同 条款中 对下 列事 项进 行约 定;合同中 没有 约定 或约 定不明 的,由 双方协商 确定;协 商不 能达 成一致 的按 本规 范执 行。a)预付工 程款 的数 额、支付 时间及 抵扣 方式;b)工程计 量与 支付 工程 进度 款的方 式、数额 及时 间;c)工程价 款的 调整 因素、方 法、程 序、支付 及时 间;d)索赔与 现场 签证 的程 序、金额确 认与 支付 时间;e)发生工 程价 款争 议的 解决 方法及 时间;f)承担风 险的 内容、范 围以 及超出 约定 内容、范 围的 调整办 法;g)工程竣 工价 款结 算编 制与 核对、支付 及时 间;h)工程质 量保 证(保修)金 的数额、预 扣方 式及 时间;i)与履行 合同、支 付价 款有 关的其 它事 项等。5.5 工程计 量与 价款 支付 5.5.1 发包人 应按 照合 同约 定支 付工程 预付 款。支 付的 工 程预付 款,按照合 同约 定 在工程 进度 款中抵扣。5.5.2 发包人 支付 工程 进度 款,应按照 合同 约定 计量 和支 付,支 付周 期同 计量 周期。5.5.3 工程计 量时,若 发现 工程 量清单 中出 现漏 项、工程 量计算 偏差,以 及工 程变 更引起 工程 量 的增减,应按 承包 人在 履行 合同义 务过 程中 实际 完成 的工程 量计 算。5.5.4 承包人 应按 照合 同约 定,向发包 人递 交已 完工 程量 报告。发包 人应在 接到 报 告后按 合同 约定进行核 对。5.5.5 承包人 应在 每个 付款 周期 末,向发包 人递 交进 度款 支付申 请,并附 相应 的证 明文件。除 合 同另有约 定外,进 度款 支付 申请应 包括 下列 内容:a)本周期 已完 成工 程的 价款;DB42/T 1081 2015 8 b)累计已 完成 的工 程价 款;c)累计已 支付 的工 程价 款 d)本周期 已完 成计 日工 金额;e)应增加 和扣 减的 变更 金额;f)应增加 和扣 减的 索赔 金额;g)应抵扣 的工 程预 付款;h)应扣减 的质 量保 证金;i)根据合 同应 增加 和扣 减的 其他金 额;j)本付款 周期 实际 应支 付的 工程价 款。5.5.6 发包人 在收 到承 包人 递交 的工程 进度 款支 付申 请及 相应的 证明 文件 后,发 包人 应在合 同约 定时间内 核对 和支 付工 程进 度款。发包 人应 扣回 的工 程预付 款,与工 程进 度款 同期结 算抵 扣。5.5.7 发包人 未在 合同 约定 时间 内支付 工程 进度 款,承包 人应及 时向 发包 人发 出要 求付款 的通 知,发包人 收到 承包 人通 知后 仍不按 要求 付款,可 与承 包人协 商签 订延 期付 款协 议,经 承包 人同 意后 延期支付。协 议应 明确 延期 支付的 时间 和从 付款 申请 生效后 按同 期银 行贷 款利 率计算 应付 款的 利息。5.5.8 发包人 不 按 合同 约定 支付 工程进 度款,双 方又 未达 成延期 付款 协议,导 致施 工无法 进行 时,承包人 可停 止施 工,由发 包人承 担违 约责 任。5.6 索赔与 现场 签证 5.6.1 合同一 方向 另一 方提 出索 赔,应 有正 当的 索赔 理由 和有效 证据,并 应符 合合 同的相 关 约 定。5.6.2 若承包 人认 为非 承包 人原 因发生 的事 件造 成了 承包 人的经 济损 失,承 包人 应在 确认该 事件 发生后,按合 同约 定向 发包 人发出 索赔 通知。5.6.3 承包人 索赔 按下 列程 序处 理:a)承包人 在合 同约 定的 时间 内向发 包人 递交 费用 索赔 意向通 知书;b)发包人 指定 专人 收集 与索 赔有关 的资 料;c)承包人 在合 同约 定的 时间 内向发 包人 递交 费用 索赔 申请表;d)发包人 指定 的专 人初 步审 查费用 索赔 申请 表,符合 本规范 第 5.6.1 条 规定 的 条件时 予以 受理。e)发包人 指定 的专 人进 行费 用索赔 核对 与复 核后,与 承包人 协商 确定 并由 发包 人批准。f)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 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 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 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 的进 一步 详细 资料 的通知,待 收到 承包 人提 交的详 细资 料后,按 本条 第 d、e 款的程序进行。5.6.4 若承包 人的 费用 索赔 与工 程延期 索赔 要求 相关 联时,发包 人在 作出 费用 索赔 的批准 决定 时,应结合 工程 延期 的批 准,综合作 出费 用索 赔与 工程 延期的 决定。5.6.5 若发包 人认 为由 于承 包人 的原因 造成 额外 损失,发 包人应 在确 认引 起索 赔的 事件后,按 合同约定向 承包 人发 出索 赔通 知。注: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6.6 承包人 应发 包人 要求 完成 合同以 外的 零星 工作 或非 承包人 责任 事件 发生 时,承 包人应 按合 同约定及 时向 发包 人提 出现 场签证。5.6.7 发、承 包人 双方 确认 的索 赔与现 场签 证费 用与 工程 进度款 同期 支付。5.7 工程价 款调 整 5.7.1 招标工 程以 投标 截止 日 前28 天,非招 标工程 以合 同 签订 前28 天为 基准 日,其 后国家 的法 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 发生 变 化影响 工程 造价 的,应 按 湖北省 国土 资源 厅发 布的 相关规 定调 整合 同价款。DB42/T 1081 2015 9 5.7.2 若施工 中出 现施 工图 纸(含设计 变更)与 工程 量清 单项目 特征 描述 不符 的,发、承 包双 方应按新的 项目 特征 确定 相应 工程量 清单 的综 合单 价。5.7.3 因分部 分项 工程 量清 单漏 项或非 承包 人原 因的 工程 变更,造成 增加新 的工 程 量清单 项目,其对应的 综合 单价 按下 列方 法确定:a)已有适 用的 综合 单价,按 合同中 已有 的综 合单 价确 定;b)合同中 有类 似的 综合 单价,参照 类似 的综 合单 价确 定;c)合同中 没有 适用 或类 似的 综合单 价,由承 包人 提出 综合单 价,经发 包人 确认 后执行。5.7.4 因非承 包人 原因 引起 的工 程量增 减,该项工 程量 变 化在合 同约 定幅 度以 内的,应执 行原 有的综合单 价;该项 工程 量变 化在合 同约 定幅 度以 外的,其综 合单 价应 予以 调整。5.7.5 若施工 期内 市场 价格 波动 超出一 定幅 度时,应按 合 同约定 调整 工程 价款;合 同没有 约定 或约定不明 确的,应 按湖 北省 国土资 源厅 的相 关规 定调 整。5.7.6 因不可 抗力 事件 导致 的费 用,发、承 包双 方应 按以 下原则 分别 承担 并调 整工 程价款。a)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 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 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 和待 安装 的设 备的 损害,由发 包人 承担;b)发包人、承 包人 人员 伤亡 由其所 在单 位负 责,并承 担相应 费用;c)承包人 的施 工机 械设 备的 损坏及 停工 损失,由 承包 人承担;d)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 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 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 的工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e)工程所 需清 理、修复 费用,由发 包人 承担。5.7.7 工程价 款调 整报 告应 由受 益方在 合同 约定 时间 内向 合同的 另一 方提 出,经 对方 确认后 调整 合同价款。受 益方 未在 合同 约定时 间内 提出 工程 价款 调整报 告的,视 为不 涉及 合同价 款的 调整。注:收 到 工 程价 款调 整 报告 的 一方应 在 合 同约 定时 间 内确 认 或提出 协 商 意见,否 则 视为 工 程价款 调 整 报告 已 经确认。5.7.8 经发、承包 双方 确定 调整 的工程 价款,作 为追 加(减)合 同价 款与 工程 进度 款同期 支付。5.8 竣工结 算 5.8.1 工程完 工后,发、承 包双 方应在 合同 约定 时间 内办 理工程 竣工 结算。5.8.2 工程竣 工结 算由 承包 人或 受其委 托具 有相 应资 质的 工程中 介结 构进 行编 制,由 发包人 或受 其委托具 有相 应资 质的 中介 机构进 行核 对。5.8.3 工程竣 工结 算应 依据:a)本规范;b)施工合 同;c)工程竣 工图 纸及 资料;d)双方确 认的 工程 量;e)双方确 认追 加(减)的工 程价款;f)双方确 认的 索赔、现 场签 证事项 及价 款;g)投标文 件;h)招标文 件;i)其他依 据。5.8.4 分部分 项工 程费 应依 据双 方确认 的工 程量、合 同约 定的综 合单 价计 算;如发 生调整 的,以发、承包双 方确 认调 整的 综合 单价计 算。5.8.5 其它项 目费 用应 按下 列规 定计算:a)计日工 应按 发包 人实 际签 证 确认 的事 项计 算;DB42/T 1081 2015 10 b)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 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 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 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 价或 发包 人、承包 人与分 包人 最终 确认 价计 算;c)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 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 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 认调整的金额计算;d)索赔费 用应 依据 发、承包 双方确 认的 索赔 事项 和金 额计算;e)现场签 证费 用应 依据 发、承包双 方签 证资 料确 认的 金额计 算;f)暂列金 额应 减去 工程 价 款 调整与 索赔、现 场签 证金 额计算,如 有余 额归 发包 人。5.8.6 承包人 应在 合同 约定 时间 内编制 完成 竣工 结算 书,并 在提交 竣工 验收 报告 的同 时递交 给发 包人。承 包人 未在 合 同 约定 时间内 递交 竣工 结算 书,经发包 人催 促后 仍未 提供 或没有 明确 答复 的,发包人可 以根 据已 有资 料办 理结算 5.8.7 发包人 在收 到承 包人 递交 的竣工 结算 书后,应 按合 同约定 时间 核对。5.8.8 发包人 或受 其委 托的 中介 机构收 到承 包人 递交 的竣 工结算 书后,在合 同约 定 时间内,不 核对竣工结 算或 未提 出核 对意 见的,视为 承包 人递 交的 竣工结 算书 已经 认可,发 包人应 向承 包人 支付 工程结算 价款。注:承 包 人 在接 到发 包 人提 出 的核对 意 见 后,在合 同 约定 时 间内,不 确 认也 未提 出 异议 的,视为 发 包 人提 出 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5.8.9 发包人 应对 承包 人递 交的 竣工结 算书 签收,拒 不签 收的,承包 人可 以不 交付 竣工工 程。5.8.10 竣工结 算办 理完 毕,发包 人应将 竣工 结算 书报 送工 程所在 地工 程造 价管 理机 构备案。竣 工结算书 作为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交付 使用 的必 备文 件。5.8.11 竣工结 算办 理完 毕,发包 人应根 据确 认的 竣工 结算 书在合 同约 定时 间内 向承 包人支 付工 程竣工结 算价 款。5.9 工程计 价争 议处 理 5.9.1 在工程 计价 中,对工 程造 价计价 依据、办 法以 及相 关政策 规定 发生 争议 事项 的,由湖北 省 国土资源 厅负 责解 释。5.9.2 发包人 以对 工程 质量 有异 议,拒 绝办 理工程 竣工 结 算的,已竣 工验收 或已 竣 工未验 收但 实际投入使 用的 工程,其 质量 争议按 该工 程保 修合 同执 行,竣 工结 算按 合同 约定 办理;已竣 工未 验收 且未实际 投入 使用 的工 程以 及停工、停 建工 程的 质量 争议,双方 应就 有争 议的 部分委 托有 资质 的检 测鉴定机 构进 行检 测,根据 检测结 果确 定解 决方 案,或按工 程质 量监 督机 构的 处理决 定执 行后 办理 竣工结算,无 争议 部分 的竣 工结算 按合 同约 定办 理。5.9.3 发、承 包双 方发 生工 程造 价合同 纠纷 时,应通 过下 列办法 解决:a)双方协 商;b)提请调 解,工程 造价 管理 机构负 责调 解工 程造 价问 题;c)按合同 约 定 向仲 裁机 构申 请仲裁 或向 人民 法院 起诉。5.9.4 在合同 纠纷 案件 处理 中,需作工 程造 价鉴 定的,应 委托具 有相 应资 质的 中介 机构进 行。6 工程计 价表 格 6.1 工 程量 清单 与计 价宜 采用 统一格 式。6.2 工程计 价表 格的 设置 应满 足工程 计价 的需 要,方便 使用。6.3 工程量 清单 的编 制应 符合 下列规 定:6.3.1 工程量 清单 编制 使用 表格 包括:封-1、扉-1、表-01、04、07(不含 表-07-6 8)。6.3.2 封面应 按规 定的 内容 填写、签字、盖 章。DB42/T 1081 2015 11 6.3.3 总说明 应按 下列 内容 填写:a)工程概况:建设规 模、工 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 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 条件、环境保护要求 等;b)工程招 标和 分包 范围;c)工程量 清单 编制 依据;d)工程质 量、材料、施 工等 的特殊 要求;e)其他需 要说 明的 问题。6.4 招标控 制价、投 标报 价、竣工结 算的 编制 6.4.1 使用表 格 使用表 格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招标控 制价 使用 表格 包括:封-2、扉-2、表-01、02、03、04、05、06、07(不 含表-07-6 8)。b)投标报 价使 用的 表格 包括:封-3、扉-3、表-01、02、03、04、05、06、07(不 含表-07-6 8)。c)竣工结 算使 用的 表格 包括:封-4、扉-4、表-01、02、03、04、05、06、07、08、09、10、11、12。6.4.2 封面应 按规 定的 内容 填写、签字、盖 章。6.4.3 总说明 应按 下列 内容 填写:a)工程概 况:建 设规 模、工 程特征、计划 工期、合同 工期、实 际工 期、施 工现 场及变 化情 况、施工组 织设 计的 特点、自 然地理 条件、环 境保 护要 求等;b)编制依 据等。6.5 投标人 应按 招标 文件 的要 求,附 工程 量清 单综 合单 价分析 表。DB42/T 1081 2015 12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工程计 价文 件封 面 A.1 招标工 程量 清单 封面 工程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招 标 人:(单位盖 章)清单编制人:(单位 盖章)年 月 日 封-1 DB42/T 1081 2015 13 A.2 招标控 制价 封面 工程 招 标 控 制 价 招 标 人:(单位盖 章)清单编制人:(单位 盖章)年 月 日 封-2 DB42/T 1081 2015 14 A.3 投标总 价封 面 工程 投 标 总 价 投 标 人:(单位 盖 章)年 月 日 封-3 DB42/T 1081 2015 15 A.4 竣工结 算书 封面 工程 竣 工 结 算 书 发 包 人:(单 位 盖章)承 包 人:(单 位 盖章)造价咨询人:(单 位 盖章)年 月 日 封-4 DB42/T 1081 2015 16 B B 附 录 B(资料 性附 录)工程计 价文 件扉 页 B.1 招标工 程量 清单 扉页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清单 编制人:(单位 盖 章)(单位 盖 章)法定代表 人 法定 代表人 或其授权 人:或其 授权人:(签 字或盖 章)(签 字 或盖章)编 制 人:复 核 人:编制时间:年 月 日 复核时间:年 月 日 扉-1 DB42/T 1081 2015 17 B.2 招标控 制价 扉页 工程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 价(小 写):(大写):招 标 人:清单 编制人:(单 位盖章)(单位 盖 章)法定代表 人 法定 代表人 或其授权 人:或其 授权人:(签 字或盖 章)(签 字 或盖章)编 制 人:复 核 人:编制时间:年 月 日 复核时间:年 月 日 扉-2 DB42/T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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