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67.080.10 B 31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1682014 地理标志产品 长白山五味子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Jilin sorghum liquor 2014-11-25发布 2014-12-25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168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GB/T 17924-2008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长白县人民政府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宁、田桂英、韩伟海、何超、孙来福、王文魁、赵美莲、张学民 DB22/T 21682014 1 地理标志产品 长白山五味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长白山五味子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净含量、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地理标志产品长白山五味子保护公告的长白山五味子干燥果实。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 取样方法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22/T 1734 林下栽培被五味子栽培技术规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关于北五味子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9号公告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长白山五味子 Changbai Mountain Schisandra chinensis 生长在长白山区的多年生落叶藤本的果实,属木兰科,果实可作药用。在国内有南、北五味子之称,长白山五味子为北五味子。4 保护范围 DB22/T 21682014 2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121号)公告,长白山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吉林省长白县、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白山市八道江区、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梅河口市、柳河县,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桦甸市、蛟河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汪清县、安图县、敦化市、和龙市、珲春市、延吉市、龙井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池西区、池南区28个市区县现辖行政区域。保护区域地理位置见附录A。5 质量技术要求 5.1 种源 长白山五味子 5.2 立地条件 海拔 200 m800 m 的平地或坡地,腐殖质层厚10 cm 的壤土或砂质土壤,土壤 pH 值为 5.56.8。5.3 栽培管理 5.3.1 育苗移栽:种子繁殖或无性繁殖育苗 1 至2 年,苗期需要遮荫。秋季 10 月上中旬或春季 4 月中旬至 5 月上旬移栽定植,定植密度为 10000 株每公顷至 14000 株每公顷。5.3.2 田间管理:搭设引蔓架,施用有机肥大于或等于 45 立方米每公顷,及时进行修剪,收获前半月内禁止使用各种农药。5.3.3 农药、肥料要求 5.3.3.1 农药应符合 GB/T 8321 的规定;5.3.3.2 肥料应符合 NY/T 496 的规定。5.3.4 其他栽培技术要求按 DB22/T 1734 规定执行。5.4 采收 5.4.1 采收 每年 8 月末或 9 月初,果实变软有弹性、呈红色或紫红色时采收。5.4.2 产地采收加工 自然晾(晒)干或 50至 70烘干,至果实含水量小于等于 12%,表面皱缩,呈紫红色或暗红色。5.5 质量要求 5.5.1 感官 感官要求见表1.表1 感官要求 序号 项目 指 标 备注 1 形状 呈皱缩球状颗粒 2 颜色 紫红色或暗红色 3 外观 油润,网状皱缩,有光泽,常有“白霜”。4 果肉气味 酸甘 DB22/T 21682014 3 5.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理化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要求 备注 1 五味子醇甲/%0.45 2 五味子甲素/%0.12 3 五味子乙素/%0.23 4 钙(Ca)含量/(mg/kg)281 5 杂质/%1 6 含水量/%12 6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75号令执行。7 检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用目测。7.2 杂质和五味子醇甲 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的相关方法检验。7.3 水分 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规定方法检验。7.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播种期、同一加工方法和包装、同一等级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8.2 抽样 8.2.1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抽样的原则是从批量产品不同部位、层次随机抽取。8.2.2 包装产品 对有包装的产品(木箱、纸箱、筐、袋装),按照表3规定进行随机取样。DB22/T 21682014 4 表3 随机取样件数 序号 批量包装五味子批量(件)取样件数 1 100 5 2 101300 7 3 301500 9 4 5011000 10 5 1000 15 8.2.3 抽取份样 8.2.3.1 从随机抽取的件数中逐件抽取份样 250 g100 g,最低抽取 5 件,试样300 g,总份样按试样的 3 倍4倍计。8.2.3.2 将随机抽取的份样用无毒器皿分别盛装,密封后存于干燥阴凉处。8.2.3.3 试样为 300 g。其中 1/3量用于检验,1/3 量用于复检,1/3 量用于备用。8.2.4 散装五味子 散装五味子抽样以五味子总重量不同抽取样本。执行GB/T 8855的相关规定。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销售。8.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8.4 型式检验 8.4.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情况每年一次;b)相邻 2 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c)生产设备调整、大修后;d)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的全部技术要求。8.5 判定规则 8.5.1 检验的全部指标检验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产品。8.5.2 凡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目不合格。8.5.3 感官项目不得复检。9 标签、标志 9.1 标签 标签按GB 7718 的规定执行。9.2 标志 9.2.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DB22/T 21682014 5 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2.2 专用标志使用 9.2.2.1 长白山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长白山五味子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9.2.2.2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时,应在每一销售包装上贴有具有可追溯产品信息的专用标志。9.2.2.3 专用标志的印制和使用要求应符合 GB/T 17924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6 年第 109号的规定。10 包装、运输、贮存 10.1 包装 包装材料应使用防潮、无毒的材料密闭包装。10.2 运输 运输工具应卫生、干燥、无异味。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10.3 储存 10.3.1 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10.3.2 不应露天存放。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放。10.3.3 保质期为 18个月。DB22/T 21682014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长白山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A.1 长白山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 图A.1 长白山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