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评估规则DB41/T 1121-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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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90 Q 78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1212015 电梯安全 评估规则 Elevator safety assessment 20150929 发布 2015 10 29 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1/T 1121-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语和 定义.1 4 一般要 求.1 5 安全 评估程 序.3 6 安全 评估 项目 及要 求.3 7 风险评 定 和风险 类别.4 8 安全评 估.6 9 评估报告.7 10 附录A(规范 性附 录)评估等级方 法说 明.8 11 附录B(资料 性附 录)曳引(液压)驱动 电梯 评估 项目 及要 求.13 12 附录C(资料 性附 录)自动扶 梯与 自动 人行 道 评估 项目 及要 求.31 13 附录D(规范 性附 录)曳引式(液 压)电梯 评估 报告格 式.41 14 附录E(规范 性附 录)自动扶 梯与 自动 人行 道评估 报告 格式.48DB41/T 1121-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南省 质量 技术 监督局 提出。本标准 由河 南省 特种 设备 安全检 测研 究院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 南省 特种设 备安 全检 测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袁江、刁立 军、汪洋、刘 爱国、欧俊、马跃东、张 强。本标准 参加 起草 人:赵素 梅、张 华军、杨 西廷、张 国臣、徐腾、蔡宛涛、李 剑、苏晓峰、卫小兵、刘书彦、杨蕾璟、史继 红、范卫 力、蒲国 辉、付 华、王海 涛。DB41/T 1121-2015 1 电梯 安全 评估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电 梯安全评 估 的一般 要求、程序、项目 及要 求、风险 评定 和风 险类别、评估 及评估报告。本标准 适用 于曳 引驱 动乘 客电梯 和载 货电 梯、液压 乘客电 梯和 载货 电梯、自 动扶梯 与自动人 行道的安全评 估。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 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 件。GB/T 7024 电梯、自动 扶梯、自 动人 行道 术语 GB 75882003 电梯制 造与安装 安全 规范 GB/T 100582009 电梯 技术条 件 GB 168992011 自 动扶 梯和自 动人 行道 制造 与安 装安全 规范 GB/T 20438 电气 电子 可编 程电 子安 全相 关系 统 的功能 安全 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 扶梯 和自 动人 行道 风险评 估和 降低 的方 法 GB/T 244742009 电梯 乘运质 量测 量 GB 238212009 机械安 全 防止上 下肢 触及 危险 区的安 全距 离 GB/T 244782009 电梯 曳引机 3 术语和 定义 GB/T 7024、GB 75882003、GB 168992011和GB/T 209002007 界定 的术 语和 定义适用于 本 文件。4 一般要 求 4.1 评估对象 和依据 4.1.1 评估对 象:a)电梯 连续 使用 年限超 过十五年,拟继续 使用 的;b)设计使 用年 限低 于 十五年,连续使 用到 期后 拟继 续使用 的;c)a)、b)情况 下,安全 评 估后拟 继续 使用 满三 年的;d)受 当地 政府 委托 或新 装电梯 超一年 未注 册的;e)电梯故 障率 高于GB/T 100582009 中4.1 规定 的;f)使用单 位认 为有 必要 的。4.1.2 评估依 据:DB41/T 1121-2015 2 a)现行电 梯安 全技 术规 范、标准;b)本标准。4.2 评估机构 从事电 梯安全 评估 的 机构 应是独 立的 第三 方检 验检 测 机构,具有国 家 特种设 备安全监 督管 理部 门核准的电梯 检验检 测 资质,并 具有 下列 专业 技术 能力:a)机构负 责人,应具 有较强 的管理 水平 和组 织领 导能 力,熟 悉特 种设 备法 律、法规和 评估业务;b)技术负 责人,从 事电 梯相 关工 作 15 年以 上,具有 机械电子 工程 类相 关专 业高 级工程 师职 称和相应的 业务 技术 水平 及组织能力;c)有15 名(含 15 名)以上 符合4.3 规定的 评估 人员;d)满足评估 所 需要 的办 公场 所、档 案资 料存 放处 所和 专用仪 器设 备间;e)有健全 的评估 管 理体 系和 相关管 理制 度,并且 有效 实施;4.3 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应 符合 以下 条件:a)具备 机械电 子工 程类 相关专 业 工程师 职称 及以 上 资格;b)熟 悉电 梯相 关技 术标 准和安 全技 术规 范;c)从事电 梯专 业技 术工 作 10 年以 上;d)具有电 梯 评估 和 电梯 事故处 理经 验。4.4 评估现场环 境 评估现 场环 境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通 往电 梯机 房或 者机 器设备 间、底坑 等各 部位 的通道 应畅 通;b)电梯 评估现 场 应 无且 影响评 估工 作的、与电梯 相关 交叉作 业。4.5 评估仪器 评估所 使用的 仪器 设备和 计量器 具应在 计量 检定合 格或校 准 有效 期内,其精 度应满足表1 的规 定。试验载 荷宜 用标 准砝 码。表1 仪器 设备 和计量器 具 5 安全 评估 程序 序号 仪器设备、量具名称 序号 仪器设备、量具名称 精度要求 1 加速度振动综合仪 9 钳形电流表 对质量、力、距离、速度为1%;对电压、电流为5%;对温度为5;对记录设 备应 能检测到 0.1s 变化的信号。2 钢丝绳探伤仪 10 绝缘电阻测量仪 3 电梯/人行道多功能检测仪 11 接地电阻仪 4 平衡系数检测仪 12 照度计 5 全站仪 13 声级计 6 电梯轨距及共面性激光测量仪 14 转速表 7 电梯钢丝绳张力测试仪 15 随新技术、新装备发展用于评 估工作的其他测试仪器 8 红外线测温仪 DB41/T 1121-2015 3 5.1 协议与 接受 了解申请单 位 的 评估 需求,与其 协商 需 评估 的 项目,签订 评估 协议。5.2 成立评估 组 成立由 组长负 责的 评估组,指定 具有高 级工 程师资 格或担 任工程 师资 格5年以上 的评估 人员 担任 评估组组 长。评估组 应至少由2名以上(含2名)评 估人 员组 成,必要时 设立与 相关 专业 匹配 的评估 项目 小组。5.3 编制评 估方 案 依据评估 协议书 及 本标准,编制 评估 方案,评 估方 案应至 少包 括以 下内 容:a)电梯基本概 况;b)评估项 目与 人员 分配;c)评估仪 器准 备;d)评估进 度计 划;e)评估意 见的 汇总。5.4 现场风险 及状态 识别 与评 估 评估组 应听取 申请 单位对 电梯使 用情 况的 介绍,查阅 申请 单位 提供 的资 料,对电梯 设备 实施 现 场 评估工作。参照附录B 和附 录C确定 的 风险隐 患,对电 梯现 场的 安全隐 患进 行识 别和 记录。5.5 电梯现 状分 析 5.5.1 根据采 集的 电梯 情况 以及危险状 态识 别 情况,按照 电梯安全技 术规 范、标准 的要求,对 其危 险状态进 行综 合分 析。5.5.2 不同品 牌电 梯及 其部 件的 固有安 全品 质不 同,同一 品牌不 同型 号的 电梯 及其 部件固 有安 全品 质也不相 同,评估 分析 时应 给予充 分考 虑,必要 时可 组织相 关专 业技 术人 员共 同研讨 分析。5.6 评估结果 应按照 本标 准进 行现 场检 查、测 量、试验 及综合分 析和判 定 后,应 给出 相应 的评估 结果。6 安全评估 项目 及 要求 6.1 通则 电梯评估 项目、内容及 要求应符 合附 录B 和附 录C的 规定,同时应 满足 电梯 安全技术 规范 和标 准。对于本标 准未涉 及的 项目,应按第7 章给 出的方 法进 行 风险等 级评定、风 险类别 划分,并给出 相应 的要 求和检验检测 方法。电梯评估 的项目 至少 包括 以下三 部分:a)电梯使用管 理分 析;b)电梯的 修理 保养 分析;c)电梯本体 分析。6.2 评估项目 DB41/T 1121-2015 4 6.2.1 电梯运 行的 环境 条件 主要对 电梯 运行 的条 件、零配件 供应、电 梯配 置与 建筑物 实际 使用 性质 合理 性、使用环 境 状况、运行使用 状况、维护保 养情 况、管 理状 况、及有 关资 料等相 关项 目进 行风 险分 析和评 价。6.2.2 曳引和 液压 驱动 电梯 对曳引 和液 压驱 动电 梯 的相关项 目 按照 附录 B 内容 及要求,进行风 险分 析和 评定,项目不 仅限 于此。6.2.3 自动扶 梯和 自动 人行 道 对自动 扶梯 和自 动人 行道 的 相关 项目 按照 附录 C 内 容及要 求,进行 风险 分 析和 评定,项目不 仅限于此。7 风险 评定 和风 险类 别 7.1 通则 评 估项 目的风 险等 级由其伤 害的 严重程 度(S)等级和 伤害 发生的 概率(P)等级 组合 而成,每一个评估 项目 都有 对应 自身 的风险 等级。根据评 估项 目降低 风险 需求 的轻 重缓 急,将所有 组合 而成的风险等级划 分为 不同 的风 险类 别。对各个 风险 类别 给予 不同 的加权 赋值,以 便于 按给 定的数 学模 型计 算电 梯的 安全评 估分 值。7.2 伤害 的 严重程 度(S)根据评 估项目 的风 险,既 可能对 人身、财产 和环境 造成的 后果,将其 严重程 度评定 为表 2 所列的等级之 一。表2 伤害 的 严重程 度(S)等级 严重程度 等级 说 明 高 1 死亡、系统(安全部件)缺失、违背现行标准和政府指令、严重的环境损害 中 2 严重损伤、严重职业病、主要系统和部件功能降低、环境损害 低 3 较小损伤、较轻职业病、次要系统和部件功能降低、环境损害 可忽略 4 不会引起伤害、职业病及系统、环境损害 7.3 伤害发生的 概率(P)根据评估项 目发 生的 概率、暴露 于危 险中 的频 次和 持续时 间以 及影 响、避免 或限制 伤害 的可 能性,将其发 生的 概率 评定 为表 3 所列 的等 级之 一。表3 伤害 发生 的 概率(P)等级 发生的概率(频次)等级 说 明 频繁 A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和部件很可能经常发生 很可能 B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和部件仍可能会发生数次 偶尔 C 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和部件有可能发生二次 极少 D 未必发生,但在使用寿命内有可能发生一次 DB41/T 1121-2015 5 7.4 风险等级 通过综 合衡 量评估项 目 伤害的严 重程 度(S)等级 和发生的 概 率(P)等级,按 照附录A 的方 法 组合成表4 中不同的 风险 等级。表 4 风险 等级 伤害发生的概率(频次)(P)等级 伤害的严重程度(S)等级 1 2 3 4 A 1A 2A 3A 4A B 1B 2B 3B 4B C 1C 2C 3C 4C D 1D 2D 3D 4D E 1E 2E 3E 4E F 1F 2F 3F 4F 示例:如果严重程度(S)等级和概率(频次)(P)等级分别评估为“1”级和“B”级,则风险等级 为“1B”级。7.5 风险类别分 组 将所有 风险 等级 按表5划分成 四组 不同 的 风险类 别。表 5 风险 类别 7.6 风险类 别的 加权 赋值 将四组 风险 类别 按照 表 6 所示加 权赋 值。表 6 风险 类别 的赋 值 风险类别分组 加权赋值 0 1 2 3 不大可能 E 在使用寿命内不大可能发生 不可能 F 概率几乎为零 风险类别 包括的风险等级 所应采取的措施 I 1A、1B、1C、2A、2B 需要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II 1D、2C、3A、3B 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III 1E、2D、2E、3C、3D、4A、4B 需要复 查,在考虑 解决 方案和 社会价 值的 实用性 后,确定进一步采取防护措施或加强监护。IV 1F、2F、3E、3F、4C、4D、4E、4F 不需要任何行动。DB41/T 1121-2015 6 8 安全评 估 8.1 单个 项目 评估 电 梯安全评 估应对所 涉及的 项目逐项 评估,单 个项目 评估结果 为“存在 有风险”时,应 给出其 风险类别,描 述其 伤害 的“原因”和“后果”。8.1 电梯安全 等级 评定 8.2.1 安全 评估 分值 计算 电梯整体 安全状 况等 级 的评定,通过 统计 评估 出 的每个风 险类 别 组的 项 目个 数,按 加权 平均法计算公式(1)计 算 电梯的 安全评估 分值D。0,=nii i f1=0 10031=nnii,=nii i f1 0(1)式中:D 电梯 安全 评估 分值;v n 所有 参与 评估 的 总 项数;第i个风险 情节 对应 的风险 类别 分组 的加 权值(i=1,n);3 在=nii i f1 0,参与 评估 计算的、三种 风险 类别。8.2.2 安全等 级 根据电梯 评估分 值D 对照表7得出 五种 电梯 安全 等级。表7 评估 分值 与安 全 等 级对照 电梯评估分值 D 0 3349 5066 6799 100 电梯安全等级 D D D D D D 级:电 梯安 全性 不可 接受,应 立即 采取 安全 防护 措施消 除风 险;D 级:电 梯安 全性 可接 受,应及 时采 取安 全防 护措 施消除 风险;D 级:电 梯安 全性 易接 受,需要 采取 安全 措施 消除 或降低 风险;D 级:在 考虑 解决 方案 和社会价 值的 实用 性后,对 指出的 部分 风险 项目 进行 复查,确定 进一 步采取防护 的措 施或 加强 监护;D 级:电 梯安 全性 能良 好。示例 1:如电梯安全评估有 1 项风险类别为的(赋值为 0)的项目,则 01=niiv,电梯安全评估分值为 0,电梯整机评估等级为D 级。D=DB41/T 1121-2015 7 示例 2:如电梯安全评估有风险类别为的(赋值为 1)的项目数量为 20 个,即 120;风险类别 为 的(赋值为 2)的项目数量为 100 个,即2100;风险类别为的(赋值为 3)的项目数量为 20 个,即 320。则:0 3 2 1 20 100 20 1401=vii ii=1401=(120)+(2100)+(320)=280 D=nii=31401100=140 3280100=66.7 67 根据上述计算,评估分值按电梯整体状况四舍五入取整数D=67,电梯安全评估等级为D9 评估报告 级。9.1 通则 评估报告主 要内 容应 当包 括基本 信息、评估 依 据、电梯评 估概 况、评估 项目、评估 情况 和风 险评估分析评 定、电梯 应采 取的 降风险 措施、评估 结论和 见证材 料等。评估报告的 结论 页 应 有评估 人员、审核 人员、批准 人 员的签 字和 评估 机构 专用 章或者 公章。电梯 评估机构 和委 托单 位应 将电 梯 评估 报告 存档 保存,保 存期至 少为4年。报 告具 体格式和 内容 见附 录D。按附录D和附录E 的规 定,根据电 梯评估 的情况,对 被评估 电梯 存在 安全 隐患 的相关 部件 进行 描述,提出消 除或 降低 安全 隐患 的建议。9.2 评估建议 评估建议主 要考 虑以 下因 素:a)新部件 之间、新 部件 与现 有部件 之间 的匹 配;b)对存在 的安全风 险 采 取对 应的措 施;c)重大修 理、改造、更 新投 入成本 与实 际价 值的 综合 考虑;d)其它情 况等。9.3 结论性 意见 评估机构应 根据 曳引 驱动 电梯、液压驱 动电 梯、自动扶梯和 自动 人行 道各 项目 的评估 结果,结合 零部件更 换的 情况、技 术条 件和成 本,提出 对电 梯采 取修理、重 大修 理、改造 或者更 换新 梯的 以下建 议:a)如电梯 安全 等级 评为Db)如电梯 安全 等级 评为,严重影 响电 梯安 全运 行,且无修 理改 造价 值的,应建议 电梯 拆除,或者更换 新电 梯;D 和Dc)如电梯 安全 等级 为,影响电 梯安 全运 行,应建议 通过 重大 修理或 改造降 低安全 风险;D 和D,应 建议 通过 修理 和 增加日常维 护 频次 降低 安全 风险。DB41/T 1121-2015 8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评估等级方 法说 明 A.1 伤害的 严重 程度 当评估 伤害 程度 时,应考 虑下列 所有 因素:a)所影响 对象 的性 质:1)人员;2)财产;3)环境;4)其他因 素。b)在电梯 上可 能发 生伤 害的 范围:1)一个人;2)多个人。A.2 伤害发 生的 概率 A.2.1 伤害发生的 概率 当评估 伤害 事件(原因 和后果)发生的 概率 和伤 害事件发 生时 人员 暴露 于危 险状态 中的 概率 时,可能会用 到下 列因 素:a)电梯部 件和 电梯 系统 作为 一个整 体的 可靠 性。当 评 价一个 过程(如:维护 电 梯或培 训维 护作 业人员)时,宜考 虑该 过程 的可靠 性和 有效 性;b)统计数 据;c)事故的 记录;d)伤害性 质和 程度 的记 录;e)与类似 的电 梯装 置、部件 或过程 的比 较。注1:触发伤害事件的原因可能 是技术上的、自然的或人为的因素。注2:当评估伤害发生的概率时,可以考虑区域性的统计数据,因为概率可能受区域性的操作规程和法规的影响,如:涉及电梯系统的安装、维护、定期测试、检查等规程和法规。A.2.2 暴露于 危险 中的 频次 和持 续时间 当评估 伤害 发生 的概 率时,宜考 虑下 列因 素:a)考虑在 电梯 上工 作或 使用 电梯的 所有 人员 暴露 于与 特定的 电梯 状况 或事 件相 关的危 险中。评 估电梯使 用者 或作 业人 员在 危险中 的暴 露宜 对一 台电 梯而言,而 不是 多台。b)暴露和 持续 时间 可能 是连 续的。示例:当乘客进入或离开轿厢时,即使轿厢地坎与层站地坎间平层很好时,也可能存在乘客绊倒或坠落后果的危险。c)危险状 态继 续存 在,但是 可 能不是 经常 暴露 于危 险中 并且持 续时 间短,这 意味 概 率等级 比较 低。示例:DB41/T 1121-2015 9 电梯井道内电梯部件间的相对运动对于在轿顶工作的作业人员可能存在危险,这可能引起剪切或挤压后果。然而,因为作业人员不常在电梯轿顶上工作,且当作业人员在轿顶上时,轿厢并非总是运动的,所以暴露于这些危险中的频次很少且持续时间短。只 有轿厢移动且作业人员的身体凸出到轿顶边缘时,才存在对作 业人员伤害的可能性。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危险意识一定会降低事件和后果的概率。d)虽然暴 露频 次可 能是 较少 的,但 是持 续的 时间 可能 不同。示例:如果层门或其附件的强度不足以满足任何可预见的误用,如:当轿厢离开层站时,人员撞击关闭的层门并撞开,就存在门被损坏和人员坠入井道的风险。同时,人员会暴露于可能坠入井道伤害后果的危险中并遭受严重的伤害。然而,如果门被撞坏后入口仍无防护,则危险状态将会继续存在,使用者和过路人将会继续暴露于坠入井道的潜在的危险中。e)通常,当评 估暴 露的 频次 和持续 时间 时,应尽 可能 考虑所 有相 关的 因素,如:接近 潜在 的 不 安全区域 的需 要和 频次,以 及在该 区域 花费 的时 间。示例:将为了维护电梯而进入电梯井道与为了乘运而进入轿厢两种情节相比较。持续时间的控制在 置于最危险区域人员的操作。A.2.3 影响、避免 或限 制伤 害的 可能性 当评估 伤害 发生 的概 率时,宜考 虑下 列要 素:a)谁是电 梯的 使用 者?如:公众,包 括各 年龄 段的人员 和身 体残 障人 员;或 知道 特定 风险 的经 过 训练的 货物 搬运 人员 或消 防人员。b)谁在电 梯上 进行 工作?如:熟练 的作 业人 员;检查 人员;具有 有限 电梯 知识 的被授权 人员;不熟 练的 人员。c)是否向 a)和 b)中 的人 员提供 所有 必要 的对 策以 协助他 们避 免或 限制 伤害?如:必 要的 培训、操 作程 序和经 验;控制轿 厢运 行;提 示风 险的 方法,如:报警 信号、指 示装 置;适当的 工作 空间;逃离危 险状 态的 程序 和方法。d)是否充 分地 考虑 了所 有人 为因素?如:人 和电 梯设 备的 相互 作用;人 员之 间的 相互 配合,如:当进 行人 员隔 离维 护作业 时;心 理方 面,如:情绪、任务 的复 杂性 和幽 闭恐 怖;人 类工 效学 的影 响,如:工 作空 间;在 特定 的情 形下,人 员意识 到风 险的 能力,这 取决于 他们 的培 训、经验 和技能;不 遵守 指定 的和 必需 的安全 工作 规程 的诱 惑;人员不 按预 定程 序操 作的可 能性;所 提供 的降 低某 个危 险的保 护措 施是 否可 能引 起另外 的危 险。示例:如果轿厢运行进入顶层空间,护 栏扶手接近井道顶板时,防止作 业人员从轿顶跌落的护栏扶手可能将他们挤伤。DB41/T 1121-2015 10 e)培训、经验和 技能 能够 影响风险,但是,当由设 计或安全 防护 来消 除危 险或 降低风 险的 措施 可实现时,培 训、经验 和技 能不宜 被用 作代 替这 些安 全措施。A.3 其他要 素 A.3.1 安全功 能的 可靠 性 风险评 估应 考虑 部件 和系 统的可 靠性,应 识别 可能 导 致后果 和最 终导 致伤 害的 情况,如:部件 失效、供电系 统故 障、电气 干扰 等。如果一 个以 上的 与安 全有 关的装 置对 安全 功能 产生 影响,当考 虑这 些装 置的 可靠性 时,这些 装 置 的选择应 使它 们具 有一 致的 性能。当保护 措施 包括 工作 方式、特定 行为、警示、个人 防护装 备的 应用、技能或 培训时,在风险 评估中应考虑 这些 措施 与已 证实 的技术 保护 措施 相比 具有 较低的 可靠 性。A.3.2 使保护 措施 失去 作用 或不 使用保 护措 施的 可能 性 风险评 估应 考虑 使保 护措 施失去 作用 或不 使用 保护 措施的 可能性和 动机。示例:保护措施可能减慢在电梯上的工作,如:查找故障,或可能 对工人较喜欢的工作方法有所妨碍,另外,保护措施可能不易使用。使保护 措施 失去 作用 的可 能性取 决于 保护 措施 的设 计特性 和类 型,如:选择 可 调整的 或可 移去 的 防护装置,选 择可 编程 的安 全装置 而不 选择 非可 编程 的安全 装置。A.3.3 维持保 护措 施的 能力 风险评 估应 考虑 保护 措施 所提供 的保 护是 否能 保持 在有效 的状 态,以达 到需 要的保 护等 级。注:如果保护措施不易保持在 其正确的工作状态,则可能促使人员取消或不使用保护措施,并继续使用电梯而不进行必要的修理。A.3.4 可预见 的误 用、故意 损坏 行为和 人为 错误 的影 响 基于与 普通 电梯 或特 殊电 梯场所 有关 的经 验,风险 评 估应考 虑电 梯或 其部 件对 于可预 见误 用和 故 意损坏行 为的 敏感 性。这适用于设 计、符合性 评定 程序或任 何其 他程 序的 风险 评估。可预见 误用 和故 意损坏行为 包括:强行进 入、超载、拆除 部件、点火、喷漆、水浇入 井道、撞坏层 门及使 井道 入口 无防 护等。在任何 评估 中应 考虑 人为 错误的 可能 性,如:忘记 执行安 全程 序。A.4 风险评 定 A.4.1 当选择 要评 定的 风险 时,风险评 价组 应选 择最 高的 风险等 级,而不 必是 最高 的严重 程度。示例:如果导致风险被评估为2B(风 险类别“”)的情节比“1E”(风险类别“”)的风险 类别高。即使被评估为1E的风险等级有较高的严重程度,也应首先考虑有关2B风险类别 的保护措施。但是,风险1E 仍应被关注。A.4.2 采取了 措施 后对 于不 可能 降低伤 害严重程 度(S)的,可通 过减 少伤 害发 生的 概率 频次(P),重新给出 风险 类别 作为 残 留风险 保留。DB41/T 1121-2015 11 A.5 风险要 素S+P 的 组合 A.5.1 与特定 的情 节有 关的 风险 源自于 下列 要素 的组 合:a)伤 害的 严重 程度;b)伤 害发 生的 概率,它 随 下列因 素而 变:1)人 员暴 露于 危险 中的 频次和持 续的 时间;2)情节发 生的 概率;3)技术和 人为 避免 或限 制伤害 发生 的可 能 性。A.5.2 风险要 素如图A.1 所示。关于风 险要素,可 能伤害 的严重 程度和 伤害 发生的 概率的 评估过 程 按A.2 和A.3,最 后依 据A.5 确定风 险等 级。注:在许多情况下,这些要素 不能被准确地确定,只能估计。这尤其适用于可能发生伤害的概率。风险与所考虑的危险有关=严重程度由所考虑危险情节引起的可能伤害+1、发生 的概 率受 下列 因素 的影 响:2、暴露 的频 次和 持续 时间:伤害事 件发 生的 概率:3、避免 或限 制伤 害的 可能 性 的函数 图A.1 风险要 素 A.6 降低风 险 保护措 施 A.6.1 降低风 险的 过程 应按 以下 方式进 行:a)如果可 能,应通 过修 改电 梯设计 或更 换电 梯部 件来 消除危 险;b)如果按照 a),被识 别出 的 危险不 能消 除,则宜 进一 步采取 与设 计有 关的 措施 来降低 风险。这些措施 包括:1)重新进 行设 备设 计,如:提高其 可靠 性、减少 暴露;示例: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可包括:提高安全系数;对于有故障倾向的部件采用冗余法设计,如:传感器、门光幕、电磁继电器、电子和软件部分、冗余的制动系统、使用寿命试验等等。2)减少暴 露于 危险 中的 频次 和(或)持 续时 间;3)根据具 体情 况,改变 使用、维护、清 洁程 序;4)增加保 护或 安全 装置,一 旦电梯 部件 发生 故障,这 些装置 将起 作用;示例:保护装置包括与安全钳、缓冲器、安全制动器、人员探测器等类似的装置。5)增加将 人员 与危 险设 备或 空间隔 离的 防护 装置。示例:这些防护装置包括隔离电梯设备与公众可到达区域的井道围壁;运动部件上防止人员意外接触的护罩。c)如果按照 a)或b),所 识 别的危 险不 能被 消除 或降 低,应 告知 使用 者该 装置、系统 或过 程的遗留风 险。这些 措施 包括:1)信息;2)培训的 必要 性和 范围;DB41/T 1121-2015 12 3)增加警 告标 志;4)使用个 人防 护装 备,等等。d)消除或 降低 使保 护措 施(如:防护装 置、安全 装置 等等)失去作 用或 不使 用保 护措施 的可 能性。A.6.2 本标准 风险类 别主 要是从 安全性 和可靠 性来 考虑的,但降 低风险 的具 体行动 措施要 受到经 济 因素的制 约,由于降 低每 种风险所 采取 的措 施其 费用 各有不 同且 差异 较大,因此,对于 具体 的行 动措 施应规定一 个完 成该 措施 的时 间表。DB41/T 1121-2015 13 附 录 B(资料 性附 录)曳引(液压)驱动 电梯 评估 项目内 容及 要求 曳引(液压)驱动 电梯 评估 项目内 容及 要求 见表B.1 表 B.1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1.电梯运行条件 1.1 电梯运行资料 a)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 相符;b)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 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 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c)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d)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e)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2 电梯运行零配件 原配置零配件、可替代零配件的供应情况。1.3 电梯配置与建筑物实际使用性质合理性 电梯置于建筑物内的合理性,配置的数量、梯速、载重量的合 理性。1.4 电梯使用环境状况 如机房、井道、底坑等符合标准、规范要求。1.5 电梯维护保养情况 有资质的单位和有资格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及有维修、保养 记录、故障记录等符合规范要求的见证资料。1.6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配备相关资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7 电梯运行状况 以上一年电梯的维修和故障记录为基准,参照历年来的电梯维修和故障记录(日常维 护、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 造),记录内 容至少包含 TSG T50012009 的要 求。1.8 定期检验报告 最近 1 次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必要时)。1.9 其他 注:上述评估项目(除 1.2 项 外)鉴于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约束,暂不参于风险等级评定,可作为电梯安全评价的一个组成部分。DB41/T 1121-2015 14 表B.1(续)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2.机房与井道土建 2.1 机房环境及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 应提供人员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安全通道。应优先考虑全部使用楼梯,如果不能用楼梯,可以使用符合下列条件的梯子:a)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不 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b)梯子应牢固地固定在通道上 而不能被移动;c)梯子高度超过1.50m 时,其 与水平方向夹角应在 65 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翻转;d)梯子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35m,其踏板深度不应小于 25mm。对于垂直设置的梯子,踏板与梯子后面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0.15m。踏板的设计载 荷应为 1500N;e)靠近梯子顶端,至少应设置 一个容易握到的把手;f)梯子周围1.50m 的水平距离 内,应能防止来自梯子上方坠落物的危险。2 C II 2.2 机房及滑轮间警示标识 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在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门或活板门的外侧应设有警示标识。3 B II 2.3 机房和滑轮间的防滑地面 机房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如抹平混凝土、波纹钢板等。3 D 2.4 机房地面高度差和凹坑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且相差大于 0.50m 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设置护栏。机房地面有任何深度大于 0.50m,宽度小于 0.50m 的凹坑或任何槽坑 时,均应盖住。2 C II 2.5 机房和滑轮间有足够的照明 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滑轮间应设置永久性的 电气照明,在滑轮间应有不小于 100lx 的照度。照明电源 应符合 GB 75882003 中13.6.1 的要求。4 E IV 2.6 机房内用于搬运设备的金属支架或吊钩 检查机房或井道中用于搬运设备的金属支架或吊钩,以确定其使用是否安全、安装的位置是否合适以及是否有安全工作负荷的标记等。3 D 2.7 温度控制 通风良好。机房内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 之间。3 B II 2.9 工作安全区间 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 为 0.50 m 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 2m;b)对运动部件 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0m0.60m 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 2m。2 D 2.10 旋转部件的安全防护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应设置防护装置。2 D 2.11 井道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1 D II DB41/T 1121-2015 15 表 B.1(续)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B2.机房与井道土建 2.12 同一井道中多台电梯在底坑的隔障 设置的隔 障应 至少 从轿 厢、对重 行程的 最低 点延 伸到 最低 层站楼面以上 2.5m,无明显破损 或损坏。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1 D II 2.13 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运动部件间的隔障 按要求设 置全 高的 隔障(当距离 0.5m 时),无明 显破 损或损坏。隔障宽度 的要 求(宽度 至少 等 于运动部 件或 运动 部件 需要 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 0.1m)。1 D II 2.14 通道与通道门 通道与通道门的要求及尺寸符合相关标准。2 D 2.15 随行电缆 a)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b)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c)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 扭曲现象。3 D 2.16 补偿绳(链)及二次保护 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 3.5m/s 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3 D 2.17 顶部空间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b)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 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 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 0.3+0.035v2(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0.1+0.035v2(m);d)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 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2 D 2.18 底坑深度 轿厢完全 压在 缓冲 器上 时,底坑 空间尺 寸应 当同 时满 足以 下要求:a)底坑中有 一个不 小于 0.50m0.60m1.0m 的空间(任一 面朝 下均 可);b)底 坑底 面与 轿厢 最低 部件 的自 由垂直距离不小 于 0.50m,当垂 直滑动 门的部 件、护脚板 和相 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 0.15m 之内时,此 垂直 距离允 许减 少到 0.10m;当 轿厢 最低 部件和 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 0.15m 但小于 0.5m 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 0.5m;c)底坑 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30m。2 F IV DB41/T 1121-2015 16 表 B.1(续)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风险要素 风险 类别 S P 2.机房与井道土建 2.19 井道检修门、安全门、检修活板门 检修门、井道 安全门和检 修活 板门均应装设 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检修门与井道 安全门即使 在锁 住情况下,也 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 将门打开。只有 检修门、井道 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处 于关闭位置 时,电梯才能运行。应采用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上述门的关闭状态。检修门只能向井道外开启。2 E 2.20 井道照明 井道应设置永 久性的电气 照明 装置,即使在 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 以上 1m 处的照度均至少为 50lx。照明应这样设置:距 井道最高和最低点 0.50m以内各装设一 盏灯,再设 中间 灯。如果井道 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3 C 3.供电 设备 3.1 电源进线 目视各类接线 外观颜色选 择是 否正确,接线 是否整齐,走向是否规范,接线是否 稳固 可靠无松动拉 弧等异常情况检查除电梯 及相关设备 以外,是否有与电 梯无关设备与电源相连接;检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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