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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P 4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T620 2016 城镇 排水 管理服务 规范 Urban drainage managem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 2016-02-06 发布 2016-04-01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T620 2016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维 护与 运行.2 5 巡 视管 理.3 6 水 质管 理.3 7 应 急处 置.3 8 社 会服 务.4 DB12/T620 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编写。本标准 由天 津市 排水 管理 处提出。本标准 由天 津市 水务 局归 口 并管 理。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市 排水 管 理处。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王雨、徐闻 彧、宋亚 维、贾松 涛、吴波、张乐、孙智、王进、田勇、边 文雄、赵国钰、朱宇、石强、尚 晓丽、刘钰、周 龙海。本标准 于2016年2月 首次 发布。DB12/T620 2016 1 城镇排水 管理服 务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 了 城 镇排 水管 理服务 的术 语和 定义、维 护与运 行、巡视 管理、水 质管理、应 急处置、社会服务 等要 求。本 标准 适用 于天 津 市 城镇 排水服 务和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8918 城镇 污水 处理 厂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CJJ 6 城 镇排 水管 道维 护 安全技 术规 程 CJJ 60 城 镇污 水处 理厂 运行、维护 及安 全技 术规 程 CJJ 68 城 镇排 水管 渠与 泵站维 护技 术规 程 DB12/599 城 镇污 水处 理 厂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天津市 城市 排水 和再 生水 利用管 理条 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3.1 城 镇排水 设施 urban drainage facilities 指排水 管网、泵站、污水 处理设 施、污泥 转运 和最 终处置 设施、排 水河 坑塘 以及其 他相 关设 施。3.2 排水户 drainage user 向城镇 排水 设施 排水 的工 业、建 筑、餐饮、医 疗等 企事业 单位 和个 体工 商户。3.3 重点排 水户 key drainage user 列入重 点排 污单 位名 录的 排水户。3.4 一般排 水户 general drainage user 重点排 水户 以外 的其 他排 水户。3.5 排水泵 站 the drainage pumping station 指 排水 泵房 及其 配套 设施,包括 污水 泵站、雨 水泵 站、合 流泵 站、地道 泵站 及河道 水循 环泵 站。3.6 支管 lateral 连管和 接户 管的 总称。DB12/T620 2016 2 3.7 检查井 check well 连接上 下游 排水 管道 并供 养护人 员检 查、维护 或出 入管道 的构 筑物。3.8 收水井 closed well 用于收 集地 面雨 水 进 入排 水管道 的构 筑物。3.9 沉泥槽 sludge sump 收水井 或检 查井 管底 以下 部分,用于 沉积 管道 中的 泥沙。4 维护与 运行 4.1 排水管 道及 附属 构筑 物 4.1.1 排水管 道 应 保持 通畅,管 道内含 泥量 不超 过管 径 20%为合 格。4.1.2 检查井 有沉 泥槽,含 泥量 低于管 底 5cm 为 合格;检 查井无 沉泥 槽,含泥 量不 超过管 径 20%为合格。4.1.3 收水井 有沉 泥槽,含 泥量 低于管 底 5cm 为 合格;收 水井无 沉泥 槽,含泥 量不 超过管 径 20%为合格。4.1.4 检查井 井盖平 稳,无 破损,无占 压,无跳 响;收水 井 井口 平整,井 篦无 破损,无埋 没,无丢失;收 水支 管过 片通 畅。4.1.5 养护维 修作 业应 符 合 CJJ 6 的要 求。4.1.6 实施排 水管 道及 附属 设施 养护维 修作 业时,应 设置 临时防 护设 施和 警示 标志,夜间 设置 警示灯,保 证车 辆、行人 安全。4.1.7 养护维 修作 业完 工后 应及 时清理 现场,做 到清 挖污 泥不落 地,污泥 斗摆 放位 置合理。4.2 排水河 道 4.2.1 养护作 业应 配备 专业(保 洁)工 具及 设备 和安 全救 生装备,定 期打 捞水 面漂 浮物,保持 水面与河坡 整洁。4.2.2 养护作 业应 及时 清理 落入 排水河 道的 障碍 物,保持 水流畅 通。4.2.3 养护作 业应 定期 检查 护坡、挡土 墙和 压顶,发 现裂 缝、沉 陷、倾斜、缺 损、风化、勾缝 脱落等应及 时修 理;定期 整修 排水河 道边 坡,保持 线形 顺直,边坡 整齐。4.2.4 排水河 道两 侧 应 设置 安全 及管理 警示 牌、标志 牌。4.3 排水泵 站 排水泵 站运 行与 维护 应符 合CJJ 68 的 要求。4.4 城镇污 水处 理厂 4.4.1 城镇污 水处 理厂 的维 护运 行应符 合 CJJ 60 的 要求。4.4.2 因污水 处理 设施(设 备)改造、维修、更 新或 者污 水处理 工艺 重大 调整,需 要减量 运行 或者停止运 行的,城 镇污 水集中 处理 单位 应向 排水 管理 部门提 出申 请。4.4.3 城镇污 水集中 处理 单位 不 得排放 未经 处理 的污 水。4.5 养护维 修责 任 DB12/T620 2016 3 城镇排 水设 施的 养护 维修 责任 应 按照 天 津市 城市 排水和 再生 水利 用管 理条 例执 行。5 巡视管 理 5.1 内容 5.1.1 排水管 道:设施 完好、违 法违章 行为、防 护范 围内 在建工 程、其他 突发 事件 等情况。5.1.2 排水河 道:设施 完好、保 洁作业 质量、水质、水位、沿河 口门 启闭、防 护范 围内在 建工 程、违法违章 行为、其 他突 发事 件等情 况。5.1.3 排水泵 站:设施 完好、机 电电气 设备 运行、泵 站进 出水池 水位、其 他突 发事 件等情 况。5.1.4 城镇污 水处 理厂:进 水水 位、进 水泵 站开 启、进水 流量读 数、出水 水质、出 水流量 读数、主 要构筑物 和设 备的 运行、溢 流口溢 流等 情况。5.2 要求 5.2.1 排水设 施实 行巡 查制 度,严格按 照管 理巡 视范 围进 行巡视 管理,做 到设 施日 巡视 率 100%,信 息反馈 率100%,事件 处理 率100%。5.2.2 排水服 务单 位应 合理 配备 巡视管 理人 员。巡视 管理 人员应 熟悉 设施 情况,熟 练掌握 运用 国家 和本市相 关的 法律 法规 及相 关技术 规程;每 天认 真填 写巡视 日志,做 到全 年无 间断。5.2.3 巡视管 理人 员 应 实行 动态 巡视。巡视 过程 中发 现 的 问题应 及时 采取 处置 措施,并根 据实 际情 况实施必 要的 应急 防护,及 时上报,做 好记 录。6 水质管 理 6.1 取得污 水排 入排 水管 网许 可证的 排水 户 应 按照 许可 内容达 标排 放。6.2 排水管 理部 门 应 对污 水排 入城镇 排水 管网 的排 水户 进行水 质、水量 检测 和管 理。6.3 排水管 理部 门对 重点 排水 户排水 水质、水 量一 年监 测 应不 少 于4 次,对 一般 排水户 排水 水质、水量一年 监测 应不 少 于2 次。6.4 城镇污 水集 中处 理单 位应 保证污 水处 理设 施正 常运 行,处 理 后 的水 质应 符 合GB 18918 的要 求。6.5 自2015 年10 月1 日起,新 建和升 级改 造的 城镇 污水 集中处 理单位,处理 后的 水 质应符 合DB12/599的要求。7 应急处 置 7.1 排水服 务单 位应 制定 突发 事件应 急预 案,建立 健全 应急处 置机 制,配备 专门 的应急 处置 设备 和抢险队伍,建 立必 要的 物资 储备。7.2 排水服 务单 位 对 管辖 范围 内的排 水井 盖(井篦)丢 失、破 损的,应 及时 进 行 安全警 示,并在 发现或接报 后2h 内 处置;管 道 发生污 水外 溢,应在 12h 内 完成 疏通 或处 理。7.3 在建项 目和 其他 产权 的排 水设施 发生 井盖 丢失 或污 水外溢 的,排水 管理 部门 应及时 督办,并 责令限期解 决。7.4 当 排水 设施 遭到 易燃 易爆 物质或 有毒 有害 气体 的侵 害,造 成人 员中 毒或 管道 爆炸时,排 水服 务单位应及 时通 知有 关部 门,设置警 示标 志,并配 合进 行处置。7.5 排水管 道损 坏造 成地 面严 重塌陷 时,排水 服务 单位 应立即 通知 相关 部门,并 采取周 边安 全防 护措施,立 即组 织抢 修。7.6 排水泵 站发 生电 气设 备故 障,排 水服 务单位 应 及时 采取措 施,查找 事故 原因,排除 故障。DB12/T620 2016 4 7.7 排水泵 站发 生供 电线 路停 电,排 水服 务单 位 应 采取 临时供 电措 施。7.8 强降 雪 时,排水 服务 单位 应 及时 启动 相应 预案。7.9 降雨道路 积 水严 重地 区,排水服 务单 位 应 启用 应急 抢险排 水设 备并 采取 打开 井盖、清除 收水 井蓖杂物等 措施 加快 排水。打 开井盖 应 并 设专 人盯 防,排放后 井盖 应复 位,防止 行人车 辆发 生安 全事 故。7.10 各级排 水服 务单 位应 结合 本单位 职责 及本 地区 实际 制定防 汛排 水预 案,并报 上 级管理 单位 审核 备案。根 据降 雨等 级,及时 启动相 应防 汛排 水预 案。8 社会服 务 8.1 排水服 务单 位 8.1.1 应建立 办事 公开、首 问负 责、一 次性 告知、限 时办 结、投 诉监 督等 基本 制度,并向 社会 公开。8.1.2 应 设置 服务 窗口,公 开业 务受理 范围、办 事程 序、受理时 限、服务 承诺、投 诉电话 等服 务内 容。8.1.3 应设置 排水 服务 热线,向 社会公 布服 务热 线电 话,全天(24h)接受 单位 和个 人 咨询、投 诉等 服务事项,为社 会提 供高 效便 捷的服 务。8.2 排水服 务人 员 8.2.1 排水服 务接 待人 员应 具备 良好的 职业 道德 意识、熟 练的业 务技 能,工 作时 衣 着整洁,举止 文明,使用文 明服 务用 语;履行 一次性 告知 义务,告 知中 应明确 受理 或不 受理 的原 因。8.2.2 排水服 务接 待人 员应 态度 热情,无“冷、横、硬、顶”等 现象。8.2.3 排水服 务热 线接 听人 员 应 认真接 听,耐心 解答 反映 的问题,做 到语 言规 范、记录完 整,并将 处理结果 及时 反馈。热 线电 话等待 时间 不宜 超 过 15s,服务 热线 铃响 三声 有应 答,电 话接 通率 达 到 95%以上。接 听电 话的 工作 人员 不得中 途挂 断用 户电 话,通话完 毕应 礼貌 结束。8.3 投诉处 理 8.3.1 受理范 围:服务 态度、服 务质量、服 务效 率、其他 影响服 务的 行为。8.3.2 办结时 限:一般 投诉 件 2 个工作 日内 办结;复 杂投 诉件 7 个工 作日 内办 结;对新闻 媒体 曝光 的排水服 务问 题,应 于2 个 工作日 内核 实情 况,并按 信息来 源渠 道向 社会 和新 闻媒体 反馈 结果。8.3.3 处结率:投 诉处 结率 应达 到 100%(因客 观原 因无 法 处结的 除外)。8.3.4 处理结 果:经查 证投 诉情 况属实 的,责任 部门 要制 定有效 的整 改措 施,并向 投诉人 反馈;经 查证投诉 情况 不属 实的,责 任部门 应向 投诉 人做出 解 释。8.4 监督与 评价 8.4.1 排水服 务单 位应 建立 服务 质量自 我评 价体 系,定期 组织自 我评 价,并根 据自 我评价 结果 采取 相应的改 进措 施。8.4.2 排水服 务单 位应 聘请 社会 监督员,自 觉接 受社 会的 监督。8.4.3 排水服 务单 位 应 每年 定期 采取调 查问 卷或 座谈 会的 形式,邀请 社会 各界 对排 水服务 情况 进行 监督和评 价,广 泛听 取群 众 意见和 建议。排水 服务 单 位应对 服务 处理 的满 意度 进行回 访,回 访结 果应 做 好记录。排 水服 务单 位可 以 引入第 三方 评价 机制,评 价 可 采 用随 机向 办事 群众 发放问 卷的 调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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