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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20.10 X22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62 2015 畜禽肉冷 链物流操 作规程 Operation rules for cold chain logistic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meat 2015-06-18 发布 2015-07-01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T 562 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货 品包 装与 标识.2 5 储存.2 6 运输.3 7 展售.4 DB12/T 562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天 津市 商务 委员 会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津 市 现代物 流协 会 天津 市质 量 技术监 督信 息研 究所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杜宝 荣 孙 彩英 郭儒 家 陈慧 娟 徐凤 成 高峰 范旭 杨奎 发 高 玉斌 刘璟 本标准 为2015 年6月 首次 发 布。DB12/T 562 2015 1 畜 禽肉冷 链物流操 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畜 禽肉 品冷 链物流 的术 语和 定义、货 品包装 与标 识、储存、运 输、展 售关 键作 业 流 程的基本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从 事畜 禽肉 相关 货 品的 储存、运 输、展售等 处理 作业。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7718-2011 预包 装食 品标签 通则 GB/T 191 包装 储运 图示 标志 GB 9687-1988 食品 包装 用聚乙 烯成 型品 卫生 标准 GB 9688-1988 食品 包装 用聚丙 烯成 型品 卫生 标准 GB/T 4456-2008 包 装用 聚乙烯 吹塑 薄膜 GB/T 6543-2008 运 输包 装用单 瓦楞 纸箱 和双 瓦楞 纸箱 GB/T 28577-2012 冷链 物 流分类 与基 本要 求 NY/T 2534-2013 生 鲜畜 禽肉冷 链物 流技 术规 范 GB/T 31078-2014 低温 仓 储作业 规范 GB/T 30134-2013 冷库 管 理规范 DB12/T 560-2015 冷链 物 流 温 度检 测与 要求 规范 DB12/T 564-2015 低温 食 品储运 温控 技术 DB12/T 565-2015 低温 食 品冷链 物流 履历 追溯 管理 规范 DB12/T 557-2015 冷链 物 流 冷 库技 术规 范 DB12/T 558-2015 冷链 物 流 运 输车 辆设 备要 求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8577-2012、NY/T 2534-2013 界 定的以 及下列 术语和定 义适 用于本 文件。为了便 于使 用,以下重复 列出 了GB/T 28577-2012、NY/T 2534-2013 中 的某些 术语 和定 义。3.1 冷链物 流 cold chain logistics 以冷冻 工艺 为基 础、制冷 技术为 手段,使 冷链 物流 从生 产、流 通、销售 到消 费者的 各个 环节 中 始 终处于规 定的 温度 环境 下,以保证 冷链 物品 质量,减 少冷链 物品 损耗 的物 流活 动。GB/T 28577-2012,定义3.4 3.2 DB12/T 562 2015 2 预冷 precooling 在下一 道工 序前 的冷 却,或在运 输及 入库 前,对货 品进行 的快 速冷 却。NY/T 2534-2013,定义3.4 4 货品包 装与 标识 4.1 货品包 装 4.1.1 进入零 售市 场销 售的 畜禽 肉品应 进行 预包 装。4.1.2 内包装 材料 应无 毒无 害;所使用 包材 应采 用质 料紧 密而能 隔绝 水气(湿气)与 油浸的 材料。4.1.3 内包装 应完 整,且不 得使 用金属 材料 钉封 或橡 皮圈 等物来 固定 包装 袋封 口;内包装 材料 薄膜 不得重复 使用。4.1.4 畜禽肉 品的 包装 盒内 应有 合适的 衬垫,单 独包 装的 分割肉,可 无衬 垫。4.1.5 用于货 品外 包装 的容 器,如塑料 箱、纸箱 等应 按照 货品的 大小 规格 设计,应 整洁、干燥、牢 固、透气、无污 染、无异 味、无毒无 害,内壁 无尖 突物,无虫 蛀、腐烂 霉变 等,纸箱无 受潮、离 层现 象。4.1.6 包装材 料间 应干 燥通 风,内、外 包装 分别 码放,内 包装材 料 应 放于 货架 上,并加盖 防尘 设施。4.1.7 包装材 料及 包装 方式 应确 保肉品 在正 常储 存、运输、销售过 程中 不应 产生 变质 或遭受 外界 污 染。4.1.8 运输包 装用 单瓦 楞纸 箱和 双瓦楞 纸箱 应符 合GB/T 6543 的 要求。4.1.9 原料肉、易 腐 败 肉制 品均 应于 15 以下 的作 业环 境 进行包 装。4.2 货品标 识 4.2.1 内包装 货品 标签 应符 合 GB 7718 规定。4.2.2 每一包 装上 应清 楚标 明以 下货品 信息,且 标签 上的 字迹应 当清 晰、完整、准 确:a)品名(以屠 体名 称或 分切 部 位方式 命名 为原 则,并标 注英文 名称);b)原料名 称及 原产 地;c)净重或 数量:以 千克(或 数量)为单 位,清楚 标识;d)保存条 件:标明 冷 藏 4 以下 或 冷 冻-18 以 下;e)保存期 限;f)生产企 业的 名称、地 址及 电话;g)委托加 工的 货品 须标 注受 委托生 产厂 商与 委托 者的 名称、地址 及电 话;h)工厂的 名称、地 址及 电话;i)使用注 意事 项。4.2.3 储运包 装标 识应 符 合 GB/T 191 的规 定。5 储存 5.1 储藏库 5.1.1 库房规 定应 符 合GB/T 31078 及DB12/T 557 的 要求。5.1.2 清空后 的冷 库在 入库 前应 定期消 毒。5.2 入库 5.2.1 长期保 鲜储 存的 畜禽 肉品,应达 到储 存温 度,具体 储存温 度按 照DB12/T 560 执行。DB12/T 562 2015 3 5.2.2 预冷后 的畜 禽肉 品应 快 速 入库。5.2.3 入库前 应出 示动 物检 验检 疫证明。5.3 储存码 放 5.3.1 库内码 放时 应保 证空 气均 匀流通。5.3.2 码放时 应按 照品 种、规格、加工 程度 分库 码放。5.3.3 货品码 放托 盘间 应有 空隙,货品 不能 紧靠 墙壁、屋 顶或与 地面 直接 接触,并 应符 合GB/T 30134的规定。5.3.4 入库后 应及 时对 货位 标签 和平面 货位 图进 行记 录。5.3.5 应预留 人行 通道 及出 入库 通道。5.3.6 逾期或 腐败 的货 品 至 少每 个月应 汇集 整理 一次,并 退还供 货商 处理。5.3.7 禁止与 有毒、有 害、有异 味、有 腐蚀 性、易污 染的 货品混 合码 放。5.4 储存记 录 5.4.1 建立温 度及 湿度 控制 方法 与基准,视 需求 随时 检查 和记录。5.4.2 仓储应 有存 量记 录,货品 出库应 有出 货记 录,内容 应包括 但不 限于:批 号、保质期、出 入库 时间、库 房位 置号、出 入库 单位、数量 等,以对 应盘 点需求。5.4.3 每批货 品应 有 出 入库 检验 记录。5.4.4 各项纪 录保 存期限 应参照DB12/T 565 的 要求。5.5 出库 5.5.1 出库应 按照“货 品先 进先 出”和“货 品保 质期 先到 先出”的原 则,并进 行记 录。5.5.2 装载作 业区 内任 何处 理作 业应在 符合 货品 保存 温度 或于 15 C 以 下场 所迅 速进 行。5.5.3 畜禽肉 品在 装卸 及运 输配 送时,货品 温度 应按 照 DB12/T 560 予以 保存。6 运输 6.1 运输车 辆选 取 6.1.1 车辆选 取应 符 合DB12/T 558 的 要求。6.1.2 建立运 输车 辆及 车厢 的维 修及检 验制 度,至少 半年 进 行一次。6.1.3 用于输 送、装卸 的设 备及 用具应 保持 清洁。6.1.4 装载前 应检 查车 辆及 运输 装备,确认 制冷 系统 和除 霜系统 运转 正常,确 认车 厢内无 结露 产生。6.2 车辆预 冷 运输前 车厢 应进 行预 冷处 理,使 车厢 温度 达到 货品 所需的 运输 温度,具 体执 行DB12/T 560。6.3 装载 6.3.1 装载作业 区的 作 业时 间、能量消 耗、温度 及湿 度 均 应有适 当控 制措 施。6.3.2 待运时,应 批次 分明、码 放整齐、环 境清 洁、通风 良好。6.3.3 装载作 业因 故中 断,车厢 门应保 持关 闭,且制 冷系 统应保 持运 转。6.3.4 运输时 严禁 与有 毒、有害、有异 味、有腐 蚀性、易 污染的 货品 混装 混运。DB12/T 562 2015 4 6.3.5 装载前 应查 验检 疫证 明,片屠体 是否 加盖 检疫 合格 验记印 章。6.4 厢内摆 置 6.4.1 运输车 厢同 一空 间不 得码 放不同 温度 要求 或可 能造 成交叉 污染 的货 品。6.4.2 畜禽肉 品应 与运 输车 厢四 壁有适 当的 空间,并 保持 码放稳 固。6.4.3 使用保 冷箱 装运 畜禽 肉品,箱内 应放 置足 够的 蓄冷 器 保持 温度。6.4.4 车厢货 品应 按照“先 卸后 上”与“重 下轻 上”的原 则码放。6.5 运输过 程 6.5.1 运输过 程中 货品 应防 止挤 压、防 止 水 淋、防止 受潮、防止 曝晒、防 止污 染。6.5.2 运输时 应保 持车 厢内 温度 均匀,每件 货品 均可 接触 到冷空 气。6.5.3 运输配 送期 间,车厢 门闭 开频率 应降 至最 低。6.5.4 运输过 程中 禁止 打开 容器 或货品 包装。6.5.5 运输过 程 中 应至 少 每 10min 监测 记录 一次 的车 厢内 温度,超出 允许 的波 动范 围应有 警示,按 货主与承 运方 协议 规定 及时 处理,并符 合DB12/T 564-2015 中 7.4 相 关要 求。6.6 运输记 录 6.6.1 建立温 度控 制方 法与 基准,并及 时、准确 进行 记录。6.6.2 畜禽肉 品的 温度 在装 卸货 前均应 加以 检测 及记 录。6.6.3 司机需 携带 手持 终端 设备 或纸质 纪录 表,随时 记录 送货与 交货 状况。6.6.4 承运方 应保 留装 卸货 的时 间记录、车 厢温 度记 录、运输配 送期 间制 冷系 统的 运转时 间记 录。6.6.5 长途运 输期 间畜 禽肉 品温 度应进 行抽 测;测试 时应 在低温 的环 境进 行,且车 厢门应 保持 关闭。6.7 卸货 6.7.1 卸货作 业区 的任 何处 理作 业应迅 速,应于15C 以 下 场所进 行,并保 持货 品温 度符 合 DB12/T 560要求。6.7.2 冷冻畜 禽肉 品在 装卸 及运 输配送 时,货 品温 度应 保 持在-18 C 以 下;冷 藏畜 禽 肉品应 保持 在4 C以下、冻结 点以 上。6.7.3 卸货时 应轻 搬、轻放,不 得任意 摔掷。6.7.4 卸货应 配备 封闭 式站 台,畜禽肉 品及 其制 品不 应落 地,且 不应 滞留 于常 温下。6.7.5 卸货作 业因 故中 断,车厢 门应保 持关 闭,且制 冷系 统应保 持运 转。6.8 交货验 收 6.8.1 交货时 按照 合约 在规 定的 时间、地点 交货,并 对数 量和温 度进 行核 对检 查。6.8.2 货品温 度的 检测 依据 DB12/T 560 的温 度 测 量方 法;或者由 货主 与 承 运方 或 承 运方 与 验收 人员 共同决定。6.8.3 查验货 品外 观是 否因 温度 影响而 产生 变化。6.8.4 须保留 货品 在运 输过 程中 的温度、到 达目 的地 后的 等待装 卸时 间和 可追 溯的 温度等 记录。6.8.5 交货发 生有 异议 时,应在 保证货 品安 全的 条件 下,按照合 约规 定及 时处 理。6.8.6 货品验 收后,应 迅速 移入 低温储 存设 备或 空间 内。7 展售 DB12/T 562 2015 5 7.1 展售容 器 7.1.1 应配备 符合 展售 温湿 度要 求 的展 售柜,其 温湿 度要 求见 DB12/T 560。7.1.2 展售柜 应保持 清 洁,并安 装温度 显示 器。7.1.3 展售柜 内备 有冷 风循 环系 统,货 架或 隔板 应有 足够 的间隙。7.1.4 展售柜 应具 备除 霜功 能。7.1.5 展售柜 应清 楚标 注最 大装 载线。7.1.6 展售柜 应安 装温 度异 常警 示器。7.1.7 展售柜 不可 设置 于通 风口、阳光 直接 照射 和热 源处。7.2 展售条 件 7.2.1 进入零 售市 场销 售的 畜禽 肉品应 进行 预包 装,禁止 无包装 销售。7.2.2 内包装 采用 塑料 包装,应 符合 GB/T 4456、GB 9687、GB 9688 要求。7.2.3 冷冻货 品与 冷藏 货品 应 依 不同温 度条 件分 开码 放。7.2.4 低温货 品展 售商 应建 立有 关展售 柜操 作及 维护 程序,作业 人员 应依 照作 业程 序操作。7.2.5 销售的 畜禽 肉品 应经 过检 验合格 并具 有产 品合 格证。7.2.6 温度应 符 合DB12/T 560 的 要求。7.3 展售过 程要 求 7.3.1 保持环 境清 洁。7.3.2 上架时 按照“货 品先 进先 出”和“货 品保 质期 先到 先出”的原 则合 理安 排货 位。7.3.3 售价标 注作 业应 在不 影响 畜禽肉 品温 度的 环境 下进 行。7.3.4 畜禽肉 品不 得置 于低 温柜 的最大 装载 线以 外的 区域。7.3.5 应正确 完整 记录 展售 柜的 温度。7.3.6 温度检 测不 应在 除霜 期间 进行,除霜 时段 应在 展售 柜上标 注。7.3.7 展售柜 温度 计应 每年 至少 委托具 有认 证认 可检 测能 力的机构 进 行校 准一 次,并 保留校 准记 录(证书、标 签)。7.3.8 货品质 量不 合格 的畜 禽肉 品应及 时下 架。7.3.9 货品外 包装 袋破 裂时 不得 出售。7.3.10 展售柜 有货 品码 放时,不 应切断 电源。7.3.11 展售柜 发生 故障 或电 源中 断时,应停 止贩 卖,并采 用保护 措施;展 售货 品有 解冻现 象时,不 得贩卖。7.3.12 建立货 品召 回制 度,当该 批畜禽 肉品 发生 问题 时,应立即 下架 并停 止销 售。7.3.13 不合格 货品 或逾 期的 货品 应每周 汇集 整理,退 还供 货商及 时处 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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