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67.160.10 X 61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2002014 地理标志产品 临水酒(兼香型白酒)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LinShui liquors(Flavor liquor)文稿版次选择 2014-11-25 发布 2014-12-25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4/T 22002014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六安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临水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标准化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叶华、方西元、姜志信、徐道传、贺冉冉、刘璐、丁林峰。DB34/T 22002014 1 地理标志产品 临水酒(兼香型白酒)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水酒(兼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霍邱县临水镇现辖行政区域的临水酒(兼香型白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1 小麦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T 5009.48 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1 高粱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T 10460 豌豆 GB/T 11760 裸大麦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临水酒(兼香型白酒)采用优质人工泥窖,以东北优质高粱为原料,以小麦、大麦、豌豆踩制的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等工艺,并采用临水地下优质矿泉水酿制而成的具有浓酱兼香风格的蒸馏酒。3.2 窖龄 酿酒窖池的年龄。DB34/T 22002014 2 4 地理标志范围 仅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保护的的地理标志产品范围,见附录A。5 分级 依据感官指标与理化指标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级:a)优级;b)一级。6 要求 6.1 原料要求 6.1.1 酿造原料 6.1.1.1 水: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 100 米以下的地下水,且应符合 GB 8537 的规定。6.1.1.2 高粱:产于东北地区的高粱,且应符合 GB/T 8231 中等级大于等于 2 级的规定。6.1.2 制曲原料 6.1.2.1 小麦:采用淮河两岸生产的小麦,且应符合 GB 1351的规定。6.1.2.2 大麦:采用淮河两岸生产的大麦,且应符合 GB/T 11760 的规定。6.1.2.3 豌豆:采用淮河两岸生产的豌豆,且应符合 GB/T 10460 的规定。6.2 工艺要求 6.2.1 酿造工艺 6.2.1.1 窖池:窖龄应大于等于 30年。6.2.1.2 粮醅比例应 1:41:5,入窖淀粉 1619。6.2.1.3 加糠:粮糠比应 2325。6.2.1.4 加水量:加水后,粮醅入池水分应在 5358。6.2.1.5 加曲量:中温曲 10,高温曲 20。6.2.1.6 粮醅入窖温度:1320。6.2.1.7 粮醅入池酸度:1.42.0。6.2.1.8 粮醅发酵期:30天60天。6.2.1.9 入库基酒酒精度:应大于等于 62vol 6.2.1.10 贮存时应分级、分段摘酒,陶坛洞藏贮存 3 年以上才允许用于勾兑。6.2.2 制曲工艺 6.2.2.1 原料配比:小麦、大麦、豌豆配比为 7:2:1。6.2.2.2 润料:在粉碎前加入 5温水拌和润料,使小麦均匀吃水,润料时间 4 至 6 小时。6.2.2.3 粉碎:粉碎后,春、冬季通过20目筛的细粉占 45至 50,夏、秋季通过 20 目筛的细粉占 50至 55,外观要求:烂心不烂皮。DB34/T 22002014 3 6.2.2.4 拌和、踩制:拌料含水量春秋季为 38至 40,夏季 40至 42,要求水份均匀、无白粉和灰包、无成团疙瘩、无水眼。6.2.2.5 入房铺曲:曲间距 3 cm至 4 cm,行距 1 cm 至 1.5 cm,冬近夏远,明浆喷洒,将四周围严盖实。6.2.2.6 培菌管理:改变曲坯堆放形式,变换曲坯间距、行距及上下、内外位置,通风、排潮。中温曲顶温 55至 60保持 4 至 6 天,成曲时间 35 天;高温曲顶温 68至 70保持 3 至 5 天,成曲时间 40 天。6.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1 感官 项目 优级 一级 色泽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香气馥郁,幽雅持久 香气馥郁,幽雅 口味 绵甜醇厚,浓酱协调,余味悠长 较绵甜醇厚,入口纯正,后味较净,浓酱较协调 风格 具有本品突出的风格 具有本品固有风格 注:当酒温度低于 10以下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6.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优级 一级 酒精度,%vol(33.055.0)1.0(33.055.0)1.0 总酸(以乙酸计),g/L 0.401.70 0.301.7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0.80 0.60 己酸乙酯,g/L 0.402.50 0.302.50 正丙醇,g/L 0.100.80 固形物,g/L 0.80 注:标签标示值与实测酒精度偏差不得超过 1.0vol。6.5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6.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7 试验方法 DB34/T 22002014 4 7.1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按 GB/T 10345 执行。7.2 卫生指标按 GB/T 5009.48 规定执行。7.3 净含量按 JJF 1070 执行。8 检验规则 按 GB/T 10346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执行。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9.1 标志、标签按 GB 10344、GB 7718 的规定执行。9.2 包装、运输、贮存按 GB/T 10346 的规定执行。DB34/T 22002014 5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临水酒(兼香型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A.1 临水酒(兼香型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见图A.1。图A.1 A.2 霍邱县行政区划图 见图A.2 图A.2 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