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兔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程DB34/T 1602-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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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30 B 4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6022012 长毛兔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production performance testing in angora rabbits 文稿版次选择 2012-03-14发布 2012-04-14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 1602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辉玲、陈胜、吴信生、程广龙、杨永新、江喜春。DB34/T 16022012 1 长毛兔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毛兔生产性能测定的术语和定义、测定要求、取样、测定数量、测定项目、测定方法、饲养管理要求、记录档案与检测报告等。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家兔性能测定站(中心)对长毛兔种兔、商品兔的生产性能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832-2009 安哥拉兔(长毛兔)兔毛 GB/T 13835.2-2009 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平均长度和短毛率手排法 GB/T 13835.3-2009 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含杂率、粗毛率和松毛率 GB/T 13835.5-2009 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 5 部分:单纤维断裂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GB/T 13835.6-2009 兔毛纤维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直径投影显微镜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单次剪毛量 长毛兔养毛期期满称重后,进行剪毛所得全部兔毛的重量。应注明养毛期、年龄及剪毛时的月份。3.2 估测年产毛量 一只长毛兔一年内产毛(采得的兔毛)的总重量,以 58 月龄期间 91 天养毛期单次剪毛量乘以4 估测或 73 天养毛期单次剪毛量乘以 5 估测。3.3 三周龄窝重 母兔哺乳 3 周龄时的全窝仔兔重量,包括寄养的仔兔在内。3.4 产毛率 DB34/T 16022012 2 长毛兔单位体重的产毛效力。4 测定要求 4.1 申请测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培育并申请审定的长毛兔新品种;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长毛兔品种;经批准引进的境外长毛兔品种;首次从境外引进的长毛兔品种;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或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的长毛兔遗传资源;列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长毛兔遗传资源。4.2 测定兔来源清楚,并达到规定数量。4.3 供测单位兔场防疫条件良好,无一类传染病感染;抽样兔群健康状况良好;测定兔的健康水平指标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5 取样 5.1 取样地点 种兔测定的取样在种兔场(或祖代场)进行,商品兔测定的取样在种兔场商品兔舍或商品兔场进行。5.2 取样方法 新品种审定所需测定的取样由性能测定站派员进行,抽取与测定品种名称一致的兔只,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供测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委托检验可由送测单位自行抽取送样,也可由性能测定站派员进行。由送测单位自己抽取的样品,测定结果只对送测的样品负责;由性能测定站抽取的样品,检验结果对取样群体负责。5.3 测定样的编号 5.3.1 测定站对测定兔只分性别随机编号,每只待测兔打上测定号。5.3.2 品种同时测定时,由测定站和公证部门对测定品种分性别随机编号,每只待测兔打上测定号,测定号对应的品种名称对测定人员保密。5.4 毛样采取方法 用于做兔毛品质分析的毛样统一取十字部、臀部、体侧部和腹部的混合毛样进行检测。6 测定数量 6.1 新品种测定 测定数量不少于 60 只,其中,公兔 30 只,母兔 30 只。6.2 委托检测 测定数量由委托单位确定。7 测定项目 7.1 种兔生产性能测定项目 DB34/T 16022012 3 7.1.1 繁殖性能 母兔胎产仔数,3 周龄窝重(前三胎平均)。7.1.2 生长发育 8 周龄体重,10 月龄公、母兔体重。7.1.3 产毛性能 首次(89 周龄)剪毛量,58 月龄期间 91 天养毛期单次剪毛量或 73 天养毛期单次剪毛量,剪毛前后体重,公、母兔估测年产毛量,产毛率,粗毛率,松毛率,兔毛品质(长度、细度、强度、伸度)。7.2 商品兔生产性能测定项目 7.2.1 剪毛前、后体重。7.2.2 单次剪毛量和估测年产毛量。7.2.3 兔毛品质:产毛率,粗毛率,松毛率,兔毛品质(长度、细度、强度、伸度)。8 测定方法 8.1 胎产仔数 母兔产仔后清点和计数所产的仔兔数,包括死胎、畸形仔兔在内。8.2 三周龄窝重 用台秤或电子秤测量,称量应在仔兔早晨空腹进行,单位以 g 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8.3 体重 用台秤或电子秤测量每只兔子的重量,称量应在早晨空腹进行,单位以 g 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8.4 单次剪毛量 剪毛时,剪刀应紧贴皮肤,所留毛茬不得超过 0.5;亦可先按标准 GB/T 13832-2009 的规定,对所剪的全部兔毛进行分级,并分别称重,再计算其总重量。要求准确记录称量结果,单位以 g 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8.5 估测年产毛量 单位以 g 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应注明剪毛的月份和养毛期。8.6 产毛率 产毛率估测年产毛量/剪毛后体重100。8.7 粗毛率 按 GB/T 13835.3-2009 的规定检测。DB34/T 16022012 4 8.8 松毛率 按 GB/T 13835.3-2009 的规定检测。8.9 毛纤维长度 剪下的单根纤维(分粗毛和细毛)自然长度,单位以 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按 GB/T 13835.2-2009 的规定检测。8.10 细度 单根毛纤维中段(分粗毛和细毛)的直径,单位以 m 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按 GB/T 13835.6-2009 的规定检测。8.11 伸度、强度 分别测定粗毛和细毛的伸度和强度,按 GB/T 13835.5-2009 的规定检测。9 饲养管理要求 9.1 饲养方式 笼养,一兔一笼;定时喂颗粒饲料,自动饮水。9.2 环境控制 测定兔舍地面干燥,通风良好,保持清洁、卫生。9.3 防疫消毒 严格按家免疫程序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笼舍消毒。9.4 饲料 饲料的营养水平能满足受测兔的生长、发育要求;使用的饲料要有留样,以备后查;优先使用受测单位提供的饲料,但必须有营养成份检测证明;受测单位没有对饲料进行要求的,则优先使用具备注册商标、执行标准、包装、标识等法律文本,来自商用饲料生产厂家的全价颗粒饲料;上述情况都不具备时,使用性能测定站(中心)推荐的营养标准进行自配料。10 记录档案与检测报告 10.1 记录档案 长毛兔生产性能测定过程中应建立以下档案。a)长毛兔生长发育性能测定表;b)长毛兔母兔繁殖性能测定表;c)长毛兔产毛性能测定表;d)兔毛品质检测表。10.2 检测报告 DB34/T 16022012 5 测定结束后,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后,编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经过检测部门的三级签字、盖上检测部门公章和检验专用章后,一份发给送测单位,一份留检测部门存档,一份报当地畜牧主管部门。DB34/T 16022012 6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长毛兔生长发育性能测定表 测定单位:测定时间:测定号 原耳号 性别 8 周龄体重 10 月龄体重 测定人员(签字):DB34/T 16022012 7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长毛兔母兔繁殖性能测定表 测定单位:测定时间:测定号 原耳号 胎产仔数 胎产活仔数 3 周龄窝重 测定人员(签字):DB34/T 16022012 8 C C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长毛兔产毛性能测定表 测定单位:测定时间:测定号 原耳号 性别 年龄剪毛月份 养毛期 剪毛前体重 剪毛后体重 首次剪毛量 单次剪毛量 估测年产毛量产毛率 粗毛率 松毛率 测定人员(签字):DB34/T 16022012 9 D D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长毛兔毛纤维物理性能测定表 测定单位:测定时间:粗毛 细毛 测定号 原耳号 性别 年龄 剪毛月份 养毛期 长度 细度 伸度 强度 长度 细度 伸度 强度 测定人员(签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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