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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180 R 17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4712012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automotive spray booth being used 2012-11-14 发布 2013-02-15 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2/T 4712012 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参照 JT/T 324-2008汽车喷烤漆房的相关要求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俊平 陶宪杰 吴宗保 陈晴 李松 梁天宇 蒲宝林 东富强 高玉斌 陈忻 本标准于 2012年 11月 14 日首次发布。DB12/T 4712012 2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汽车喷烤漆房(以下简称喷烤漆房)术语和定义、使用安全要求、管理文件、记录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汽车维修企业的在用汽车喷烤漆房。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JT/T 324-2008 汽车喷烤漆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在用汽车喷烤漆房 automotive spray booth being used 汽车维修企业已投入使用的汽车喷烤漆房。3.2 作业区 operation area 进行喷漆、烘烤作业的场所。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DB12/T 4712012 3 4.1.1 喷烤漆房应有完整、醒目、清晰的产品标牌。4.1.2 喷烤漆房应有永久性安全操作及保养的文字标志,其位置应醒目,文字应清晰。4.1.3 喷烤漆房内外表面应保持平整、光洁,不应有明显的缺陷和损伤,房体保温层不应有破损。4.1.4 喷烤漆房所有螺栓、螺母应紧固可靠;部件铆接面保持贴合紧密,不应有脱铆现象;焊接件焊点不应出现裂纹、脱焊或锈蚀。4.1.5 喷烤漆房底座的固定应保持良好的稳定性。4.1.6 喷烤漆房房门与门框间耐高温的橡胶密封材料应无变形、无硬化和龟裂现象。4.1.7 喷烤漆房内承载隔栏和防滑底板不应有断裂、开焊和不可恢复的变形。4.1.8 喷烤漆房的安全门开启时应轻便灵活,保持有效的泄压功能。4.2 使用环境要求 喷烤漆房周边应保持大于 1m 的空间,喷烤漆房内及外围1m 范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物品。4.3 安全要求 4.3.1 喷烤漆作业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4.3.2 喷烤漆作业区应按 GB 50140 的规定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合格有效状态。4.3.3 供电线路的布置与安装应符合GB 50058-1992第2章中第2.5.8条和第4章中第4.3.8条及GB/T 13869-2008第 6 章的相关规定。所有电缆线及照明线路均应加装有绝缘套(管)并固定,房体应有良好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4。4.3.4 使用喷烤漆房进行喷烤漆作业时,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应佩戴劳动防护用品。4.3.5 喷烤漆房迁址和加热方式的技术改造应分别符合JT/T 324-2008第 6 章中第6.2 条、第 6.5条的相关规定。4.4 送、排风系统 4.4.1 送风系统的驱动电机内置或外置时,应符合JT/T 324-2008 中 6.3.1条规定的电机类型和绝缘等级。4.4.2 电机总输入功率大于11kW 时,应采用启动补偿装置或分时启动方法,不得直接启动。4.4.3 风机外壳上的旋转方向标识应醒目清晰。4.4.4 进风口防护网不应破损失效。4.4.5 排气口与进气口应保持不小于3m 的落差。(侧进气方式的喷烤漆房,测量进气口上沿高度)4.4.6 送、排风电机外壳及风叶应定期清理,不应有油漆残留物、污垢、及杂物堆积。4.4.7 风道中油漆经过的所有路径应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无污垢堆积。DB12/T 4712012 4 4.5 空气净化装置 4.5.1 进入喷烤漆房体内的空气至少应保持两级净化,净化装置应保持过滤性能良好。4.5.2 排气净化的漆雾过滤和有害挥发物净化装置应保持良好性能。4.5.3 空气净化装置内的过滤器应按期更换。4.6 加热系统 4.6.1 在加热系统启动之前,喷烤漆房应彻底通风。4.6.2 以燃气为热能的喷烤漆房,燃气火焰发生器下部的空气均衡装置应保持有效功能。4.6.3 燃烧器的扫膛延时时间应不小于 8s,并应保持点火超时燃烧器断油、断气保护功能的有效性。4.6.4 油路、气路的连接件应连接可靠、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4.6.5 燃油加热型喷烤漆房油路进口的截止阀应截止有效;其专用燃油箱容积不得大于 200L且应与加热装置有效隔离。4.6.6 电加热喷烤漆房的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的电器绝缘应良好,保持常温绝缘电阻不小于 4M,电加热器与导线的连接应保持接触良好。4.6.7 喷烤漆房在烘干作业时的保温性能,应保持加热装置外墙板表面的初始温度与启动燃烧器后待作业温度达到 60时的外墙板表面的温升不大于20。4.6.8 热交换器壁厚不小于2mm,不应有泄漏、开焊、穿孔和变形;表面应无油漆附着及污垢和杂物堆积;泄压装置应保持有效的泄压功能。4.6.9 风门在关闭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自动风门的启闭动作应灵活有效。4.7 照明系统 4.7.1 作业区的荧光照明灯应良好,密封罩壳应无损坏,密封良好。4.7.2 作业区照明电路的耐高温导线应无老化破损或裸露,导线绝缘护套(管)应完好并固定牢固。4.7.3 照明电路单独采用的断路器或熔断器,应确保短路保护功能有效。4.7.4 照明开关应为防爆开关,照明灯具箱的玻璃应为防爆玻璃。4.7.5 喷烤漆房使用的工作手灯应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4.8 控制系统 4.8.1 控制系统应能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4.8.2 控制系统的控制动作应准确、可靠。4.8.3 控制系统的温度示值误差为2。4.8.4 电器元件、部件、接插件的装配应保持牢固、整齐,无虚接、脱接或脱焊。4.8.5 控制系统的断路器或熔断器、电机控制过载、断相保护装置应保持功能有效。DB12/T 4712012 5 4.8.6 电缆穿过金属物时的绝缘套(管)应保持完好无损。4.8.7 温控系统的超温报警保护功能应保持良好有效,并在超温时系统能自动关闭加热装置,系统采用的声/光报警器装置应灵敏有效。4.8.8 送风系统与加热系统应保持联锁功能,当送、排风系统未启动时,加热装置启动开关应无效。4.8.9 应保持当送风驱动电机发生过载或断相故障时加热装置能自动关闭。4.8.10 控制系统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4.8.11 控制系统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并应有明显的标志。5 管理文件和记录要求 5.1 安全管理技术文件 喷烤漆房使用单位应有下列安全管理技术文件:a)喷烤漆房使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b)喷烤漆房基础设计、施工文件及安装竣工合格证;c)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或环保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排放检测报告;d)喷烤漆房作业指导书和维护管理制度;e)相关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5.2 使用安全记录 喷烤漆房使用单位至少应有下列记录,并应内容齐全、真实、可追溯。a)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操作人员培训记录;人员档案记录。b)设备使用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设备安全检查记录;设备档案记录;c)喷烤漆房产品验收记录:喷烤漆房基础施工与安装验收记录。6 试验方法 6.1 检验设备及工量具 检验设备及工量具见表1。所有计量器具应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DB12/T 4712012 6 表1 检验设备及工量具 序号 名称 规格 准确度等级或分度值 1 秒表 09h59.99s 0.01s 2 绝缘电阻测量仪 500V/500M 1 M 3 钢卷尺 010m 1 级 4 数字温度计-40100 1 级 5 超声波测厚仪 0.8 mm300mm(1%H+0.1)mm 6 数字万用表 0500V 0.5%6.2 基本要求检验 6.2.1 对照产品说明书,核对产品出厂资料,检查喷烤漆房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是否与标牌一致,还应符合 4.1.1的要求。6.2.2 检查喷烤漆房产品永久性安全操作及保养的文字标志,应符合 4.1.2的要求。6.2.3 目视检查喷烤漆房外观质量状态,应符合4.1.3的要求。6.2.4 用检验手锤检查喷烤漆房部件铆接面、焊点及所有螺栓、螺母紧固情况,应符合 4.1.4的要求 6.2.5 将待作业车辆放置房内检查喷烤漆房底座紧固件状况,应符合 4.1.5的要求。6.2.6 用手触与目视方法检查喷烤漆房房门与门框间密封件的状况,应符合4.1.6的要求。6.2.7 检查喷烤漆房内承载隔栏和防滑底板的状况,应符合4.1.7 的要求。6.2.8 用手向外拉动安全门,检查开关安全门时有无阻滞现象,应符合 4.1.8 的要求。6.3 使用环境要求检验 用钢卷尺测量喷烤漆房与其周边物体的距离,并检查周边环境的清洁和物品放置状况,应符合 4.2的要求。6.4 安全要求检验 6.4.1 目视检查喷烤漆作业区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应符合4.3.1 的要求。6.4.2 检查喷烤漆作业区的消防器材的设置与配置标识,应符合 4.3.2的要求。6.4.3 用 500V 绝缘电阻测量仪测量房体与接地间电阻值,检查供电线路的布置与安装状况,应符合4.3.3 的要求。6.4.4 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并检查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应符合4.3.4 的要求。6.4.5 核查喷烤漆房迁址安装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加热方式技术改造验收证明文件,应符合4.3.5的要求。6.5 送、排风系统检验 6.5.1 目视检查送风系统驱动电机铭牌、电机类型及安装位置,应符合 4.4.1要求。DB12/T 4712012 7 6.5.2 检查所有驱动电机铭牌上标注的功率值,并计算总功率,当电机总输入功率大于 11kW时应符合4.4.2 的要求。6.5.3 目视检查风机外壳上旋转方向标识,应符合4.4.3的要求。6.5.4 检查进风口防护网有无破损状况,应符合4.4.4的要求。6.5.5 用钢卷尺分别测量排气与进气口高度(侧进气方式的喷烤漆房,测量进气口上沿高度)并计算其差值,应符合4.4.5的要求。6.5.6 目视检查送、排风电机外壳及风叶的清洁情况,应符合4.4.6 的要求。6.5.7 目视检查风道中油漆经过的所有路经的清洁情况,应符合4.4.7的要求。6.6 空气净化装置检验 6.6.1 按产品结构说明检查进气净化装置的级数及净化装置的技术状况,应符合4.5.1 的要求。6.6.2 按产品相关说明检查排气净化的油雾过滤装置和有害挥发物净化装置的技术状况,应符合4.5.2 的要求。6.6.3 核查空气净化装置内过滤器的更换记录,确认是否按照4.5.3 的要求按期进行更换。6.7 加热系统检验 6.7.1 检查加热系统排风装置工作状况,应符合4.6.1的要求。6.7.2 检查燃气火焰发生器下部的空气均衡装置情况和火焰颜色变化,应符合 4.6.2的要求。6.7.3 断开油路或气路并启动燃烧器,用秒表测量扫膛时间;对燃气加热装置,断开气路并启动燃烧器,检查点火超时时燃烧器的断气保护功能;对燃油加热装置,断开油路并启动燃烧器,检查点火超时时燃烧器的断油保护功能,均应符合 4.6.3的要求。6.7.4 检查油路、气路连接处有无渗漏及连接件紧固状况,应符合 4.6.4的要求。6.7.5 手动检查燃油加热型喷烤漆房油路进口截止阀的截止功能,检查测量燃油加热型喷烤漆房专用燃油箱容积及加热装置的隔离状况,应符合4.6.5的要求。6.7.6 用 500V 绝缘电阻测量仪测量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的绝缘电阻,检查电加热器导线的连接状况,应符合 4.6.6的要求。6.7.7 用数字温度计测量加热装置外墙板的温升,应符合4.6.7的要求。6.7.8 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热交换器的壁厚;目视检查热交换器的密封状况及表面的清洁状况;检查热交换器泄压装置启闭有效,应符合 4.6.8的要求。6.7.9 透光检查风门的密封性,开机检查自动风门启闭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应符合4.6.9的要求。6.8 照明系统检验 6.8.1 目视检查照明装置,应符合 4.7.1的要求。6.8.2 检查照明电路,应符合4.7.2的要求。DB12/T 4712012 8 6.8.3 短路后检查照明电路的短路保护,应符合4.7.3的要求。6.8.4 目视检查照明开关及照明灯具箱玻璃产品标识,应符合4.7.4 的要求。6.8.5 检查照明使用的工作手灯,电源是否经安全隔离变压器引出,应符合4.7.5的要求。6.9 控制系统检验 6.9.1 查阅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控制系统工作环境条件,检查控制系统在规定环境条件下的工作状况,应符合 4.8.1、4.8.2的要求。6.9.2 将数字温度计传感器放置在作业区内控制系统的温度传感器附近,启动加热器,测量并记录数字温度计在 30、60时喷烤漆房温控装置的温度显示值,温度示值误差应符合 4.8.3的要求。6.9.3 停机检查检查控制单元元器件的装配状况,开机检查功能状况应符合 4.8.4的要求。6.9.4 用数字万用表、绝缘电阻测量仪检查控制系统的短路保护及电机过载、断相保护装置的功能,应符合 4.8.5的要求。6.9.5 目视检查穿过金属物的电缆绝缘套(管)状况,应符合4.8.6 的要求。6.9.6 先设定超温报警温度(一般低于烘烤设定温度 5),然后启动燃烧器,当作业区温度达到设定报警温度时,观察报警功能和燃烧器工作状态,应符合4.8.7的要求。6.9.7 关闭送风系统、按动燃烧器启动开关,检验送风系统和加热系统的联锁功能,应符合4.8.8的要求。6.9.8 启动燃烧器后,将送风电机热继电器电流调节旋钮调至最小值,驱动电机停机后,观察燃烧器工作状态,应符合 4.8.9的要求。6.9.9 在断电状态下,用 500V绝缘电阻测量仪测量用绝缘材料隔开的两导体之间、导体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应符合4.8.10 的规定。6.9.10 检查系统接地与接零装置及标志,应符合4.8.11的要求。6.10 管理文件和记录的检查 6.10.1 核查安全管理技术文件,应符合5.1 的要求。6.10.2 核查使用安全记录,应符合 5.2的要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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