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DB13/T 1362-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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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9.060 W 5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3622011 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Quantitative measurement for viscose of bamboo/cotton blends 2011-01-28发布 2011-02-28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13622011 I 前 言 本标准由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羊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沧州市纤维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宝喜、刘东庆、杨洪轩、张剑鸣、孙宝山、刘莉、李俊海、程会英、谷青、张燕、张静。DB13/T 13622011 1 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材粘胶/棉纤维两组分纤维含量的测定。本标准仅适用于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或交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10.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 部分:试验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原理 用60硫酸溶液,从已知干重的试样中溶解竹材粘胶纤维,然后将不溶纤维棉纤维清洗、烘干、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质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竹材粘胶纤维组分的质量分数。4 试验 4.1 试剂 试验采用下列试剂并均为分析纯。4.1.1 浓硫酸,(9598);4.1.2 石油醚,馏程(4060);4.1.3 三级水;4.1.4 氨水。4.2 仪器 4.2.1 恒温水浴振荡器:测量范围为(0100),精度 0.5或以上。4.2.2 分析天平:精度 0.000 2 g 或以上。4.2.3 电热恒温烘箱:能保持温度为(1053)。4.2.4 玻璃砂芯过滤漏斗:容量为(3040)ml,G1。4.2.5 常规玻璃仪器 DB13/T 13622011 2 4.3 样品准备 4.3.1 实验室样品 实验室样品应具有代表性。4.3.2 实验室样品预处理 取样品5 g 左右,用定量滤纸包好,放在索式萃取器中,用石油醚萃取1 h,每小时至少循环6次,待样品中的石油醚挥发后,把样品浸入冷的三级水中,浸泡1 h,再在(655)的水中浸泡1 h,水与样品之比为100:1,并时时搅拌,然后抽吸或离心脱水。样品上的非纤维物质按GB/T 2910.12009附录A处理。4.3.3 实验室样品的干燥 对预处理后的样品可采取晾干或放入通风烘箱中,在(1053)温度下烘干的方式进行干燥处理。4.3.4 试样制备 对于纱线,应剪成 0.5 cm长;对于面料,应剪成 0.5 cm0.5 cm碎块。每个试样至少两份,每份试样(12)g,特殊情况下试验试样的质量可酌情适当增减。4.4 试验步骤 4.4.1 将制备的试验试样放入已知重量的称量瓶内,连同瓶盖一同放入恒温烘箱内,在(1053)温度下烘(416)h,烘干后盖上瓶盖迅速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直至恒重(连续两次称得试样重量的差异不超过 0.1)。4.4.2 试样的溶解与过滤 将得到的试样准确称量(12)g,精确到0.1 mg,放入250 ml具塞三角烧瓶中,按1 g试样:(100150)ml溶剂的浴比,加入温度为(252)、浓度为(600.5)的硫酸溶液于三角烧瓶中,盖紧瓶塞,用手剧烈摇动烧瓶1 min,浸湿试样,放入水浴振荡器中,振荡速率(14010)次/min,在25下保温20 min,使竹材粘胶纤维充分溶解;把含不溶物的液体移入已干燥称重的玻璃砂芯过滤漏斗中,真空抽吸过滤;用25的100 ml硫酸溶液分2次清洗三角烧瓶,并将溶液移入玻璃砂芯过滤漏斗,真空抽吸过滤;再用常温三级水清洗三角烧瓶两次,真空抽吸过滤;然后用常温三级水清洗三次;用2稀氨水溶液中和洗涤3次,真空抽吸过滤;往过滤漏斗内加2稀氨水溶液静置5 min,待充分中和后,真空抽吸过滤,继续用氨水洗涤2次;用三级水洗涤、过滤3次,再往过滤漏斗内加三级水静置5 min,洗涤,真空抽吸过滤,用常温三级水洗涤数次,直至用pH试纸检查呈中性为止。4.4.3 不溶纤维的烘干与称重 将不溶纤维与玻璃砂芯漏斗一起放入烘箱内烘干至恒重,然后迅速放入干燥器中冷却、称重,直至恒重。4.5 试验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4.5.1 概述 混合物中不溶组分的含量,以其占混合物质量分数来表示。a)以净干质量为基础(按照 4.5.2),或者 DB13/T 13622011 3 b)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结果。从差值中求出可溶纤维的质量百分率。注明选用了哪种计算方法和附加的百分率值。4.5.2 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的计算方法见式(1)。011100md mP=.(1)1 2100 P P=.(2)式中:P1棉纤维净干质量分数,;P2竹材粘胶纤维净干质量分数,;m0试样的干燥质量,单位为克(g);m1残留物的干燥质量,单位为克(g);d棉纤维的质量变化修正系数,d=1.03.4.5.3 以净干质量为基础,结合公定回潮率的计算方法见式(2)。)01.0 1 P)01.0 1()01.0 1(1001 2 2 12 1a a Pa PPM+=(.(3)M NP P=100.(4)式中:PM结合公定回潮率的棉纤维组分百分率,;PN结合公定回潮率的竹材粘胶纤维组分百分率,;P1棉纤维净干质量分数,;P2竹材粘胶纤维净干质量分数,;a1竹材粘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按现行贸易结算的13%计),;a2棉纤维的公定回潮率,。4.6 试验结果的处理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表示,若两次试验测得的结果绝对差值大于 5时,应进行第三个试样试验,试验结果以三次试验平均值表示。试验结果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数值修约按GB/T 8170规定进行。4.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采用本标准的方法;b)混合物的全部组分或某单一组分的测得结果;c)如采用特殊预处理去除浆料或整理剂则要详细说明;d)每一个单值及其平均值,均精确至 0.1;e)注明上述结果是基于:1)净干质量百分率;DB13/T 13622011 4 2)结合公定回潮率的百分率。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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