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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F 10 备案号:35788-2013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654 2012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y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measurement data set acquisition system 2012-12-17发布 2013-01-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654 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吉林)。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烟草有限公司延吉卷烟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维琦、张家库、王淑香、高守刚、李欣、吴秋、王肇虹、王子乔、张进、李华、李 巍。DB22/T 1654 2012 1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 定了用 能单位能源计量 数据 集中 采 集 系统 的术 语和定义、技术要 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 适用于用 能单位能源计量 数据 集中 采 集 系统(以下简称采 集 系统)的 通用 要 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 文件 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用于 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 改单)适用于 本 文件。GB 17167 用 能单位能源计量 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 验收 规 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 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 文件。3.1 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 system for energy measurement data set acquisition 安装在用 能单位,能 实现获取各种 能源的计量 数据,并完成数据累 计、数据存储及与数据 中心进 行 数据通讯 的 装置。3.2 能源计量管理软件 management software for energy metering 安装在采 集 系统终端,满足 能源计量 管理需求 的 应用程序。4 技术要求 4.1 外观及结构要求 4.1.1 外观要求 表面应清洁、无 裂纹、无 褪色 及 永久性污渍,无 划痕 和 明显变形;数 字显示 清 晰正确,开 关按 键操作灵活、可 靠,文 字符号 和 标 记 清 晰。4.1.2 结构要求 系统 设 备 结构合 理、牢固。零部 件 连接坚固 无 松动。4.2 功能要求 4.2.1 系统设置功能 DB22/T 1654 2012 2 系统应 能 对 如 下 信息 进 行 设 置:采 集 设 备 信息:设 备通讯 地址、设 备 名 称、设 备 编号、倍率、单位、通讯 接 口参 数 等;终端数据 传输相 关 信息:设 备 唯一编号、服务 器 IP地址、通讯端 口、终端 IP地址、转 存数据 间隔、数据采 样间隔、上报 延 时、转 存 开始时间、数据存储 时长等;系统 时间。4.2.2 数据采集 按 用 能单位能源 管理需求,应 能 采 集 相 关 数据。4.2.3 上传采集数据 系统 预留上传 采 集 数据 功 能,在 接受命令时,应 能按要 求 进 行 上传。4.2.4 验证码功能 终端应 设 有 接受、修 改、存储数据安 全 的 验 证码。4.2.5 提取离线数据功能 终端应 设 有 接受 提 取 离线 数据 命令 的 功 能,并 按要 求 上传离线 数据。4.2.6 提取实时数据功能 终端应 设 有 接受 提 取实 时 数据 命令 的 功 能,并 按要 求 上传 实 时 数据。4.2.7 存储功能 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 功 能,转 存数据不少于 1个月,日累 计 数据不少于 3个月,月 累 计 数据不少于 1年。4.2.8 断电保护功能 系统 交流供 电电 源 断 电 后,设 备 自 备电 源 应 保证 8小时内 系统数据不 丢失。4.3 数据采集设备要求 系统配备 的能源计量 仪 表应具备通讯 功 能,其 准 确 度 等 级 应 符合 GB 17167的规 定,经检 定 合 格,并在 检 定 有 效 期 内。4.4 数据有效位数 采 集 系统 中同 类 数据 有 效 位 数应满足用 能单位能源 管理 要 求。4.5 数据传输可靠性 4.5.1 数据采集成功率 数据采 集 成 功率 按 式(1)计 算:%100=TesNNK.(1)式 中:DB22/T 1654 2012 3 Ks 数据采 集 成 功率;Ne 单 个 数据采 集 循环 中 成 功 采 集 到 终端 的 数据 个 数;NT 单 个 数据采 集 循环 中 全部 需 要 采 集的 数据 个 数。在实 际 工 作 条 件下,采 集 成 功率 应 符合 表 1的要 求。表 1 采集成功率 数据 传输 方 式 采 集 成 功率 有 线 95%无 线 90%4.5.2 采集总差错率 采 集 总差错 率 按 式(2)计 算:%100=TDeeNNK.(2)式 中:Ke 采 集 总差错 率;NDe 单 个 数据采 集 循环 中,采 集 到 终端 的 错误 数据 个 数。在实 际 工 作 条 件下,采 集 总差错 率 应 为 0。4.6 通讯网络 系统 的 通讯 网络 应 正 常 工 作,保证 数据通讯 质量。4.7 绝缘电 阻 系统 中 设 备 外壳 及可 触 及 部 分 与其电 源 端 子 之 间 施 加 直 流 500 V电 压 时,其 绝缘 电 阻 不 小 于 5 M。4.8 设备 安装 质量 系统 中计量 设 备、数据采 集 终端(分站)及其 它 设 备 的 安装应 符合 GB 50303 的有关规 定和 产品 技 术要 求。4.9 接 地 系统 的 各 设 备应具 有 良好 的 接地 系统,每 个设 备 的 接地 均 应通 过 接地 干 线 与 接地 体 连接。单 独 设 置接地 体 时,接地 电 阻 不应 大 于 4;采用 联 合接地时,接地 电 阻 不应 大 于 1。5 试 验方 法 5.1 试 验条件 试验 条 件 如 下:环境温度:15 35;相 对 湿度:45%75%;系统工 作 现 场 不应 有 影响 系统 正 常 工 作 的 磁场 和 振 动;DB22/T 1654 2012 4 系统工 作 现 场 无 腐蚀 性 气 体 和 液体。5.2系统功能验证 通 过 实 际运 行验 证 系统各 功 能。5.3断电保护功能 试 验 切 断 系统 供 电电 源,8小时后供 电,观察 数据是 否 丢失。5.4绝缘电 阻测试 对系统各 设 备 的 外壳 及可 触 及 部 分 与电 源 端 子 间 用 兆欧 表施 加 500 V直 流 电 压 后,测 试其 绝缘 电 阻。5.5接 地电 阻测试 采用 接地 电 阻测 试 仪测 试系统各 设 备 接地 系统 的 接地 电 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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