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标准园建设规范DB42/T 833-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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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0 1B 3 1备 案 号:3 3 8 6 4-2 0 1 2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2/T 8 3 3 2 0 1 2桃 标 准 园 建 设 规 范G u i d e l i n e s o f S t a n d a r d O r c h a r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f o r P e a c h2 0 1 2-0 4-1 9 发 布 2 0 1 2-0 6-0 1 实 施湖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2/T 8 3 3 2 0 1 2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3.1 桃 标 准 园.14 要 求.14.1 园 地 条 件.14.1.1 气 候.14.1.2 土 壤.14.2 规 模.24.3 环 境 质 量.24.4 基 础 设 施.24.4.1 道 路 设 施.24.4.2 排 灌 设 施.24.4.3 其 它 基 础 设 施.24.5 经 营 主 体.24.6 园 相 和 树 相.24.7 产 量.24.8 产 品 质 量.24.9 其 它 要 求.25 标 准 园 建 设.25.1 园 地 整 理.25.1.1 平 地 和 缓 坡 地.25.1.2 山 坡 地.35.1.3 重 茬 园.35.2 品 种 及 砧 木 选 择.35.2.1 品 种.35.2.2 砧 木.35.3 栽 植.36 栽 培 管 理.36.1 土 壤 管 理.36.1.1 深 翻 改 土 与 中 耕 除 草.36.1.2 树 盘 覆 盖.36.1.3 生 草 栽 培.36.2 施 肥.4D B 4 2/T 8 3 3 2 0 1 2I I6.2.1 施 肥 原 则.46.2.2 施 肥 时 间.46.2.3 施 用 量.46.2.4 施 肥 方 法.46.3 水 分 管 理.46.3.1 灌 溉.46.3.2 排 水.46.4 整 形 修 剪.46.5 花 果 管 理.46.5.1 保 花 保 果.46.5.2 疏 花.56.5.3 疏 果.56.5.4 果 实 套 袋.57 病 虫 害 防 治.57.1 防 治 原 则.57.2 主 要 病 虫 害.57.3 农 业 防 治.57.4 物 理 防 治.57.5 生 物 防 治.57.6 化 学 防 治.58 果 实 采 收.58.1 采 收.58.2 分 级.68.3 包 装.68.4 品 牌 销 售.69 档 案 管 理.6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桃 农 药 残 留 和 污 染 物 限 量 表.7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桃 标 准 园 档 案.8D B 4 2/T 8 3 3 2 0 1 2I 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标 准 由 湖 北 省 农 业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湖 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果 树 茶 叶 研 究 所、湖 北 省 果 品 办 公 室。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王 富 荣、何 华 平、孙 中 海、鲍 江 峰、龚 林 忠、王 会 良、顾 霞、诸 小 敏、刘 模 发、赵 昆 松。参 加 起 草 人:郑 长 征、段 毅、刘 务 极、程 国 庆、周 成 新、王 克 有、唐 少 东、龚 停 峰、罗 玮。D B 4 2/T 8 3 3 2 0 1 21桃 标 准 园 建 设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桃 标 准 园 建 设 的 术 语 和 定 义、要 求、建 园、栽 培 管 理 技 术、档 案 管 理 等。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及 相 似 气 候 区 域 的 桃 标 准 园 建 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2 7 6 3 食 品 中 农 药 最 大 残 留 量N Y/T 1 7 9 2-2 0 0 9 桃 等 级 规 格N Y 5 0 1 3 无 公 害 食 品 林 果 类 产 品 产 地 环 境 条 件N Y 5 1 1 2-2 0 0 5 无 公 害 食 品 落 叶 核 果 类 果 品N Y/T 5 1 1 4 无 公 害 食 品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D B 4 2/T 4 7 3 2 0 0 8 无 公 害 食 品 早 熟 桃 生 产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使 用 于 本 标 准3.1桃 标 准 园 s t a n d a r d o r c h a r d o f p e a c h建 立 在 桃 优 势 区 域 内,农 业 基 础 设 施 完 善,环 境 条 件 符 合 无 公 害 食 品 标 准 对 桃 产 地 条 件 的 要 求,品种 优 良,园 相 整 齐,树 势 健 壮,实 行 标 准 化 生 产,档 案 管 理 规 范,产 品 质 量 安 全,经 营 主 体 为 企 业 或 农民 专 业 合 作 社,规 模 在 3 3.3 公 顷 以 上 集 中 连 片 的 桃 园。4 要 求4.1 园 地 条 件4.1.1 气 候年 平 均 气 温 为 1 3 1 7,休 眠 期 7.2 的 需 冷 量 5 0 0 h,年 日 照 时 数 1 7 0 0 h,年 降 雨 量 1 2 0 0m m。4.1.2 土 壤p H 值 5.0 7.5,盐 分 含 量 1 g/k g,有 机 质 含 量 1 0 g/k g,地 下 水 位 1.0 m 以 下。D B 4 2/T 8 3 3 2 0 1 224.2 规 模集 中 连 片 3 3.3 h m2以 上,辐 射 带 动 周 边 区 域(县 区 或 近 邻 县 区)3 3 3 h m2以 上。4.3 环 境 质 量果 园 土 壤、大 气、灌 溉 水 质 量 符 合 N Y 5 0 1 3 的 要 求。4.4 基 础 设 施园 内 水、电、路 配 套,能 排、能 灌,主 干 道 路 面 硬 化。4.4.1 道 路 设 施园 区 内 交 通 便 捷,设 置 主 干 道、支 干 道 和 作 业 道。主 干 道 宽 4.0 m 6.0 m,与 当 地 干 线 公 路 相 通;支干 道 宽 3.0 m 4.0 m,连 接 主 干 道,通 向 各 小 区;作 业 道 宽 1.0 m 2.0 m,贯 穿 全 园。4.4.2 排 灌 设 施果 园 内 配 套 排 灌 沟 渠,排 水 沟 位 于 道 路 两 侧,平 地 果 园 排 水 沟 深 8 0 c m 1 0 0 c m、宽 8 0 c m,比 沟 底 0.3%。山 地 果 园 则 由 坡 顶 到 山 脚 设 置,沟 深 3 0 c m 6 0 c m、宽 3 0 c m 4 0 c m,且 与 果 园 围 沟 相 接。配 套 建 设果 园 灌 溉 设 施。4.4.3 其 它 基 础 设 施配 套 建 设 生 产 资 料 库 房、储 藏 库、用 电 等 基 础 设 施。在 醒 目 位 置 树 立 标 准 园 标 识 牌。4.5 经 营 主 体经 营 主 体 是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或 企 业,拥 有 自 主 品 牌。4.6 园 相 和 树 相树 势 健 壮,树 冠 大 小、高 度、树 形 基 本 一 致。行 间 树 冠 间 隙 5 0 c m,园 内 通 风 透 光 良 好。4.7 产 量成 龄 园 产 量 1 5 0 0 k g 2 0 0 0 k g/6 6 7 m2,相 邻 年 度 产 量 变 幅 2 0%。4.8 产 品 质 量优 质 果 率 8 0%,商 品 果 率 9 5 0%。其 余 指 标 符 合 N Y 5 1 1 2-2 0 0 5 规 定。4.9 其 它 要 求新 建 桃 园 品 执 行 标 准、生 产 技 术 规 程 和 质 量 管 理 体 系,完 善 管 理 制 度,包 括 果 园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培 训、有 害 生 物 监 测 与 控 制、农 业 投 入 品 使 用 管 理、主 要 设 施 设 备 管 理 与 维 护、产 品 检 测 与 准 出 制 度、质 量 追溯 制 度 等。5 标 准 园 建 设5.1 园 地 整 理5.1.1 平 地 和 缓 坡 地D B 4 2/T 8 3 3 2 0 1 23平 地 及 坡 度 在 1 5 以 下 的 缓 坡 地,全 园 深 翻,施 用 有 机 肥 2 0 0 0 k g 3 0 0 0 k g/6 6 7 m2后 起 垄,垄 高 4 0 c m 6 0 c m,垄 宽 2 m 3 m。5.1.2 山 坡 地采 用 坡 改 梯 方 式,沿 等 高 线 平 整 成 内 斜 式 梯 地,梯 面 宽 3 m 5 m,内 侧 留 深 3 0 c m 5 0 c m 排 水、蓄 水 两用 沟,并 与 主 沟 相 通。5.1.3 重 茬 园重 茬 地 建 园,应 先 清 除 老 桃 树 树 蔸、树 根,每 6 6 7 m2撒 施 生 石 灰 5 0 k g 7 5 k g,深 翻 后 种 植 豆 科 或 禾 本科 作 物,休 耕 轮 作 1 年 2 年 后,再 重 新 建 园。重 建 时,可 采 取 错 开 原 栽 植 带,增 施 有 机 肥 等 措 施 改 良 土壤 环 境,并 按 新 建 园 的 方 式 起 垄 建 园。5.2 品 种 及 砧 木 选 择5.2.1 品 种适 宜 发 展 的 品 种:普 通 桃:春 雪、中 桃 3 号、早 凤 王、天 仙 红、未 央 2 号、霞 脆、锦 绣、佛 雷 德 里 克 等。油 桃:曙 光、千 年 红、中 油 桃 1 1 号、中 油 4 号、中 油 5 号、沪 油 1 8 号 等。5.2.2 砧 木以 毛 桃 为 主。5.3 栽 植苗 木 质 量:按 G B 1 9 1 7 5-2 0 1 0 标 准 执 行。栽 植 时 期:秋 季 落 叶 后 至 次 年 春 季 萌 芽 前 均 可 以 栽 植,以 秋 冬 栽 植 为 宜。栽 植 密 度:土 壤 肥 力 较 好 的 平 地 和 缓 坡 地 行 距 为(3 4)m(5 6)m,土 壤 肥 力 较 差 山 地 按 株行 距(2 4)m(4 5)m。苗 木 修 整:栽 植 前 修 剪 苗 木 嫁 接 口 枯 桩,划 开 嫁 接 口 薄 膜,剪 去 过 长 根、剪 平 伤 根。栽 植 方 法:先 挖 长 宽 各 2 0 c m,深 2 5 c m 定 植 穴,将 苗 木 放 入 穴 中,使 根 系 舒 展;再 填 入 表 层 熟 化 土 偎根,将 苗 木 向 上 轻 提,使 根 与 土 壤 密 接,将 土 踏 实,浇 足 定 根 水,最 后 盖 干 土 保 墒。6 栽 培 管 理6.1 土 壤 管 理6.1.1 深 翻 改 土 与 中 耕 除 草按 照 N Y 5 1 1 4 2 0 0 2 规 定 执 行,结 合 秋 冬 施 基 肥 对 树 盘 与 行 间 进 行 深 翻 改 土,在 雨 季 及 时 中 耕 除 草或 化 学 除 草。6.1.2 树 盘 覆 盖在 干 旱 期 及 果 实 成 熟 前,用 麦 秸、稻 草、薄 膜 等 覆 盖 行 带。6.1.3 生 草 栽 培D B 4 2/T 8 3 3 2 0 1 24提 倡 桃 园 秋 冬 生 草 栽 培。在 秋 冬 季,行 间 种 植 与 桃 树 无 共 生 性 病 虫,浅 根 性 矮 杆 豆 科 或 禾 本 科 草 本植 物 为 宜,如 蓝 花 草 子、大 麦、三 叶 草、黑 麦 草 等,在 次 春 桃 园 开 花 后 刈 割 覆 盖 树 盘。6.2 施 肥6.2.1 施 肥 原 则提 倡 施 用 有 机 肥、平 衡 施 肥,禁 止 施 用 垃 圾 肥,提 高 肥 料 的 利 用 率。6.2.2 施 肥 时 间桃 树 的 主 要 施 肥 时 期 有:基 肥:以 有 机 肥 和 磷 肥 为 主,在 9 月 下 旬 到 1 0 月 份 施 用。约 占 年 总 施 肥 量 的 5 0%6 0%。催 芽 肥:以 氮 肥 为 主,约 占 年 施 肥 量 的 1 0%。但 对 幼 年 树 或 冬 前 施 肥 量 大 的 桃 园,可 以 不 施。壮 果 肥:以 氮、钾 肥 为 主,在 第 二 次 生 理 落 果 前 一 周 施 用,约 占 年 施 肥 量 的 2 0%3 0%。还 阳 肥:以 氮 肥 为 主,配 合 适 量 的 磷 肥,在 采 果 后 施 用,用 量 约 占 年 施 用 量 的 1 0%。6.2.3 施 用 量一 般 高 产 桃 园 每 年 每 6 6 7 m2氮 肥 施 用 量 以 纯 氮 计 为 2 0 k g 4 5 k g,磷 肥 的 施 用 量 以 P 2 0 5 计 为 4.5 k g 2 2.5 k g,钾 肥 的 施 用 量 以 K 2 O 计 为 1 5 k g 4 0 k g。在 估 算 施 肥 总 量 时,先 确 定 有 机 肥 料 的 用 量。一 般 土 壤条 件 下,每 6 6 7 m2施 用 有 机 肥 如 猪 粪 3 0 0 0 k g 4 0 0 0 k g 或 饼 肥 4 0 0 k g 5 0 0 k g,,配 合 尿 素 2 0 k g 3 0 k g 左 右,过 磷 酸 钙 6 0 k g 8 0 k g 左 右,硫 酸 钾 3 0 k g 4 0 k g 左 右。此 外,桃 树 也 需 要 微 量 元 素 和 钙、镁、硫 等 营 养 元素,它 们 主 要 靠 土 壤 和 有 机 肥 提 供。对 于 土 壤 较 瘠 薄、施 用 有 机 肥 少 的 桃 园 可 根 据 需 要 施 用 微 量 元 素 肥料 等。6.2.4 施 肥 方 法以 土 壤 施 肥 为 主,在 树 冠 滴 水 线 范 围 内 挖 环 状 沟 或 条 状 沟 施 肥。有 机 肥 应 深 施(沟 深 2 0 c m 3 0 c m),以 达 到 主 要 根 系 分 布 层 为 宜。化 肥 可 浅 施(沟 深 1 0 c m 2 0 c m)。在 配 置 滴 灌 设 施 的 桃 园,可 进 行 液 体施 肥。根 外 施 肥 主 要 是 叶 面 喷 施,以 叶 片 背 面 喷 施 为 主,叶 面 肥 浓 度 为 0.2%0.4%,高 温 季 节 喷 施 时应 在 晴 天 上 午 1 0:0 0 以 前 或 下 午 1 6:0 0 以 后 进 行。6.3 水 分 管 理6.3.1 灌 溉灌 溉 水 符 合 N Y 5 0 1 3 规 定。花 期 和 果 实 膨 大 期,如 遇 干 旱 应 及 时 灌 水。6.3.2 排 水5 月 7 月 多 雨 季 节 疏 通 沟 渠 及 时 排 水,防 止 园 地 渍 水。6.4 整 形 修 剪以 二 主 枝 或 三 主 枝 开 心 形 为 主,推 荐 采 用 结 构 简 单 的 二 主 枝 开 心 形,提 倡 以 回 缩、疏 枝 为 主 长 梢 修剪 技 术。整 形 修 剪 技 术 要 点 按 D B 4 2/T 4 7 3-2 0 0 8 规 定 执 行。6.5 花 果 管 理6.5.1 保 花 保 果D B 4 2/T 8 3 3 2 0 1 25对 花 粉 不 稔 的 品 种 如 砂 子 早 生、早 凤 王、金 华 大 白 桃、未 央 2 号 等,采 用 人 工 辅 助 授 粉,方 法 按D B 4 2/T 4 7 3-2 0 0 8 规 定 执 行。6.5.2 疏 花对 坐 果 率 高 的 品 种,可 在 冬 季 修 剪 时 疏 去 部 分 花 芽。次 年 在 花 蕾 开 始 露 红 至 花 前 4 d 5 d,可 根 据当 年 花 蕾 发 育 质 量 情 况 疏 留 花 量。具 体 方 法 按 N Y 5 1 1 4 2 0 0 2 中 有 关 规 定 执 行。6.5.3 疏 果一 般 4 月 中 下 旬 至 5 月 上 旬 之 间 完 成。具 体 方 法 按 N Y 5 1 1 4 2 0 0 2 中 有 关 规 定 执 行。6.5.4 果 实 套 袋对 大 果 型 品 种 或 需 防 止 果 实 裂 果 等 特 殊 情 况 时 采 用 套 袋 栽 培。具 体 方 法 参 见 N Y 5 1 1 4 2 0 0 2 中 有 关规 定 执 行。7 病 虫 害 防 治7.1 防 治 原 则预 防 为 主,推 行 绿 色 综 合 防 控 技 术。7.2 主 要 病 虫 害湖 北 桃 园 主 要 病 害 有:桃 炭 疽 病、桃 流 胶 病、桃 缩 叶 病、桃 根 癌 病、桃 褐 腐 病 等;主 要 害 虫 有:桃蚜、桃 瘤 蚜、桃 粉 蚜、桃 潜 叶 蛾、桑 白 蚧、桃 蛀 螟、梨 小 食 心 虫、桃 小 食 心 虫、桃 红 颈 天 牛、桃 一 点 叶蝉、梨 网 蝽 蚱 蝉、山 楂 红 蜘 蛛、绿 盲 蝽 象、黄 斑 蝽 象 等。7.3 农 业 防 治剪 除 病 虫 枝、叶、果,集 中 烧 毁 或 深 埋。秋 冬 全 园 翻 耕 杀 灭 地 下 越 冬 病 菌 与 害 虫。7.4 物 理 防 治田 间 安 置 黑 光 灯、频 振 式 杀 虫 灯 及 糖 醋 液 等 诱 杀 梨 小 食 心 虫、桃 小 食 心 虫、桃 蛀 螟、蝽 象、桃 一 点叶 蝉 等 害 虫;悬 挂 黄 色 粘 虫 板 诱 杀 桃 蚜 虫 等。7.5 生 物 防 治提 倡 利 用 瓢 虫、草 蛉、捕 食 螨、食 蚜 蝇、蜘 蛛 等 天 敌 生 物 防 治 蚜 虫、红 蜘 蛛 等;利 用 有 益 微 生 物 土壤 杆 菌 K 8 4 防 治 桃 根 癌 病,利 用 昆 虫 性 外 激 素 诱 杀 桃 小 食 心 虫、梨 小 食 心 虫、桃 蛀 螟 等。7.6 化 学 防 治根 据 防 治 对 象 的 生 物 学 特 性 和 为 害 特 点,科 学 使 用 国 家 已 登 记 允 许 使 用 的 农 药。具 体 参 见 D B 4 2/T4 7 3-2 0 0 8 及 附 录 A。8 果 实 采 收8.1 采 收D B 4 2/T 8 3 3 2 0 1 26远 销 桃 以 硬 熟 期 采 收 为 宜。就 近 鲜 销 则 应 达 到 成 熟 期 熟 采 收。轻 采 轻 放,避 免 伤 果。8.2 分 级采 收 后 拣 出 残、伤、畸 形、污 垢 果 实,按 N Y/T 1 7 9 2-2 0 0 9 规 定 的 要 求 分 级。8.3 包 装包 装 箱 用 瓦 楞 纸 箱、钙 塑 箱 或 塑 料 周 转 箱,箱 面 应 有 通 气 孔。8.4 品 牌 销 售包 装 箱 按 N Y/T 1 7 9 2-2 0 0 9 规 定 统 一 进 行 标 识,并 实 行 品 牌 化 销 售。9 档 案 管 理标 准 园 档 案 记 录 应 保 存 三 年 以 上。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档 案:桃 标 准 园 基 础 性 档 案。见 附 录 B(表 B.1)龙 头 企 业 或 农 民 经 济 合 作 组 织 基 本 情 况。见 附 录 B(表 B.2)农 药/化 肥 购 进 和 使 用 记 录。见 附 录 B(表 B.3)桃 标 准 园 病 虫 草 害 防 治 记 录。见 附 录 B(表 B.4)采 收 储 藏 销 售 记 录。见 附 录 B(表 B.5)农 业 投 劳 记 录。见 附 录 B(表 B.6)产 品 质 量 检 测 记 录。见 附 录 B(表 B.7)D B 4 2/T 8 3 3 2 0 1 27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桃 农 药 残 留 和 污 染 物 限 量 表农药 种类 限值(m g/k g)农药 种类 限值(m g/k g)吡虫啉(I m i d a c l o p r i d)0.5 乐果(D i m e t h o a t e)1.0代森锰锌(M a n c o z e b)2.0 氯氰菊酯(C y p e r m e t h r i n)2.0灭多威(M e t h o m y l)0.0 5 溴氰菊酯(D e l t a m e r t h r i n)0.1敌敌畏(D i c h l o r v o s)0.1 氰戊菊酯(F e n v a l e r a t e)0.2甲胺磷(M e t h a m i d o p h o s)0.0 1 氯氟氰菊酯(C y h a l o t h r i n)0.2乙酰甲胺磷(A c e p h a t e)0.5 甲氰菊酯(F E n p r o p a t h r i n)5.0毒死蜱(C h l o r p y r i f o s)0.0 5 联苯菊酯(b i f e n a z a t e)0.5马拉硫磷(M a l a t h i o n)1 百菌清(C h l o r o t h a l o n i l)0.0 1氧乐果(O m e t h o a t e)0.0 2 甲霜灵(M e t a l a x y l)0.0 5霜脲氰(C y m o x a n i l)0.1 多菌灵(C a b e n d a z i m)0.1甲基硫菌灵(T h i o p h a n a t e-m e t h y l)0.1 草甘磷(G l y p h o s a t e)0.1D B 4 2/T 8 3 3 2 0 1 28B B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桃 标 准 园 档 案表 B.1 桃 标 准 园 基 础 性 档 案标 准 园 名 称:经营主体 园址 面积(亩)苗木来源 品种 建园时间土壤类型 海拔高度 坡度土层厚度 有机质含量 p H 值地下水位高 主要病虫害表 B.2 龙 头 企 业 或 农 民 经 济 合 作 组 织 基 本 情 况名称 法人代表机构代码 联系方式生产基地地址 基地规模(亩)农户或会员数量(户/人)标准园面积(亩)基地认证名称 执行标准品牌表 B.3 农 药/化 肥 购 进 和 使 用 记 录购进日期名称 数量 有效期 生产厂家 经销单位 施用日期 地块面积 施用方法数量或浓度表 B.4 桃 标 准 园 病 虫 草 害 防 治 记 录日期 地块名称 面积(亩)病虫草害名称发生程度 采取措施 施用药剂 主要成分 浓度 使用量D B 4 2/T 8 3 3 2 0 1 29表 B.5 采 收 储 藏 销 售 记 录采收记录采收时间 天气状况 数量储藏记录入库时间 数量 出库时间销售记录销售日期 数量 去向表 B.6 农 业 投 劳 记 录日期 劳动内容 投工数 备注表 B.7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记 录日期 产品 产地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名称检测方法(或标准号)检测结果 检测人员 备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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