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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40.01 P 36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889.4 2013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 4部分:彩画作 Historic building maintenance works operating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Part IV:decorative painting 2013-12-20发布 2014-04-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889.4 2013 I 目 次 前言.IV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要求.4 4 上下架大木彩画.4 4.1 颜料、材料要求.4 4.2 工具、器具要求.4 4.3 作业条件要求.4 4.4 起谱子要求.5 4.5 大木彩画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5 4.5.1 工艺流程.5 4.5.2 技术要求.5 4.6 质量检验.6 4.7 成品保护.8 5 斗栱彩画.8 5.1 材料、颜料和作业条件.8 5.2 起扎谱子一般要求(垫栱板纹饰).8 5.3 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8 5.4 质量检验.8 5.5 成品保护.8 6 椽头椽望彩画.9 6.1 对起扎谱子的一般要求.9 6.2 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9 6.3 质量检验.9 7 雀替、花板、掛楣子彩画.9 7.1 材料、颜料和作业条件.10 7.2 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10 7.3 质量检验.10 8 天花及支条彩画.10 8.1 材料、颜料和作业条件.10 8.2 一般要求.10 8.3 操作流程及技术要求.11 8.3.1 流程.11 8.3.2 技术要求.11 DB11/T 889.4 2013 II 8.4 质量检验.12 8.5 成品保护.12 9 历史遗存的彩画保护和加固修缮.12 9.1 保护修缮工程的准备.12 9.2 保护修缮要求.12 9.3 操作工艺.13 9.4 残损部位修复做旧.1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清代旋子彩画工艺流程.1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清代和玺彩画工艺流程.1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清代 苏式 彩画工艺流程.18 附录 D(规范性附录)清代 宝珠吉祥草 彩画工艺流程.2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清代 海墁 彩画工艺流程.21 附录 F(规范性附录)天花彩画工艺流程.22 DB11/T 889.4 2013 III 前 言 DB11/T 889文物建筑 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分为四 部 分:第 1部 分:瓦石 作;第 2部 分:木作;第 3部 分:油漆 作;第 4部 分:彩画作。本部 分为 DB11/T 889的 第 4部 分。本 标 准 按照 GB/T 1.1-2009给出 的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并归口。本 标 准 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实施。本 标 准 由北京市文物 工程质量 监督站 起 草。本 标 准 主 要起 草人:齐东发、王乃海、高 成 良、张秀芬、孙艳群、刘秉涛、唐磊、单军。DB11/T 889.4 2013 1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操作规程 第 4部分:彩画作 1 范围 本部 分 规定 文物建筑在 修缮工程 中 彩画作的基本要求、上下架大木彩画、椽头椽望彩画、雀替花板、倒挂 楣子彩画、天花及支条彩画和对遗存的历史彩画保护性加固修缮的要求。本部 分适用于北京地区 清 官式 作 法 的下 列建筑 的修缮 施 工:a)被各级政府核 定 公布为文物 保护 单 位的 建筑物、构筑物;b)尚未核 定 公布为文物 保护 单 位,但被区、县 级政府文物 行 政 部 门登记 公布为 不可移动 文物 的建筑物、构筑物;c)尚未列为 不可移动 文物,但 经 各级政府 确 定 公布为 历史 建筑 的 建筑物、构筑物;d)尚未 确 定 公布为 历史 建筑,但 确有 保护 价值 的 建筑;e)其他符合或 部 分 符合 官式 作 法 的 建筑 可参 照 使 用。2 术语和定义 下 列 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 本 文 件。2.1 谱子 彩画的 稿样。2.2 磨生过水布 彩画 施 工前,用 砂纸打磨干透 的 地 仗,去除表层 挂 甲浮尘,用 浸过水 的 干净 布 擦拭。2.3 合操 彩画 施 工前,在 经打磨后 的 地 仗 上 使 用 调兑好 的 胶矾水通刷。2.4 大色 使 用单 一 原色 颜料 经 加 入胶 加工 后,大 面积涂刷 的 底色。2.5 小色 使 用 大 色 颜料加 入白色 颜料 调合而 成的 浅色阶。DB11/T 889.4 2013 2 2.6 沥粉 使 用 动 物 胶液或 油 满调合进土粉 子、滑 石 粉等 材料 制 成 糊膏状 物。通过特制 工具 沥粉 器 将图案 纹理制 成 凸 起的 线 条工艺。2.7 拉晕色 彩画大 线侧面 做 青、绿两色“叠晕色”的工艺,靠 大 线叠 加 于 大 色之 上,色相相同、色度略浅 的颜 色。2.8 攒退活“攒”是 在 小 色 平 涂 完 后,使 用 深 色 在 小 色 上 中 间 或靠 一 侧 重 色 压填。“退”是 靠浅色 一 侧,按 色阶 逐步 加 重至 原色。2.9 金琢墨 图案 纹饰 单 线 条 沥粉 贴金,色 地 留 晕攒 退,齐 金 行白粉。2.10 烟琢墨 图案 纹饰 以墨 线 勾描轮廓,色 地 留 晕 老 色攒 退,齐 墨 线行白粉。2.11 开 白粉 又称“爬 粉”。刷色 完 成 后,使 用 白 颜 色 勾描 纹饰 图案 轮廓,色 地 留 晕攒 退。图案 纹饰 沥粉,在 其沥粉线 条上 描 白粉。2.12 拘黑 旋子彩画 中,使 用 黑 色 颜料 在 底色 上 按 谱子的纹 路 进行 勾描。2.13 压黒老 在 无 纹饰的彩画部位,青绿两 大 色之 上 取 中 填压黑 色。2.14 拉大粉 靠 大 线 拉 白色粉线。DB11/T 889.4 2013 3 2.15 行小粉 靠 金 线或 黑 线 的 内 侧 勾描 白 细 线。2.16 切活 使 用 黑 色 以反剔勾填 的 手 法 描挤 出 图案 纹饰。2.17 画白活 人物 故事、山 水 花 鸟 等 画 面不 需 用 谱子规 限 的 绘 制 方 式。2.18 作染 画 白 活 的一 种手 法,摊描 画 稿 完 成 后,分 层 次渲染、开描,每遍 之 间 过矾水。2.19 落墨搭色 画 白 活 的一 种手 法,在 画 墨山 水、花 鸟、人物中 使 用 的一 种方 法。使 用 深 浅 墨完 成 骨 架 后 搭染淡色。2.20 硬抹实开 画 白 活 线 法 山 水 花 卉 的一 种手 法,使 用 平 涂 颜 色、垫 染、分 染、过矾水 和 重 线 开描来完 成的画 面。2.21 拆垛 苏式 彩画的一 种 做 法,使 用 一支 笔蘸 两色 完 成颜 色 深 浅 变化。2.22 包黄胶 沥粉 贴金 的纹饰,打 金 胶之 前 应 用 动 物 胶液 加 入 少 量 黄 色 颜料 将其 描 涂 覆盖。2.23 退烟云 单 色 颜料加 白色 颜料 多 层 次 叠 加,色阶 由 浅 至深,苏式 彩画 框 定画 面 的 手 法。DB11/T 889.4 2013 4 2.24 软天花 在 托裱 的 纸或 绢 上 绘 制 的彩画,裱 糊 于 白 樘篦 子 或 天花板上。2.25 硬天花 绘 制 在 天花板的彩画。3 基本要 求 3.1 文物建筑 修缮 应遵循 不 改变 文物 原状 的 原 则。3.2 文物建筑 修缮 应 保 持 文物建筑 的 原 形 制、原 结 构、原 材料、原 工艺。3.3 从事 文物建筑 彩画工程的 专 业 管 理 人 员、技术工 人,应持 有相 应 工 种 的 岗 位 资 质 证书 后 方能 上 岗作业。3.4 旧彩画纹 样 在施 工前 应拍 照,摄像、描拓 和 详细 记 录 应 一 式 3份。3.5 复 原 历史遗存彩画 应 按 旧彩画 原样、纹饰、手 法 和 原 材料工艺复 原。3.6 冬季 施 工 应搭 建 保 温棚,温 度 应 在 5 以 上。炎热季节 施 工,不 应 使 用 变 质 发 霉 胶液 及颜 色。雨 天 不 应 进行 外檐 作业,并 设 专 人 养 护 遮 盖。3.7 彩画作 使 用 的架子 应 按 专 业的 使 用 要求 配 备。3.8 保护性修缮 内 外檐 构 件上的旧彩画,应 在瓦 作、木件 更换 前做 好 保护;应 在 支 搭 脚 手 架前支 搭 防雨罩棚。3.9 施 工 现场 应 设 有 专 用 画作料 房,专 人 管 理,远离火源 和 电源。颜料工 人 操作 时,应 带 好 口 罩、手 套。3.10 颜材料 应 分 类码放。调制好 的颜材料 应 备 好样 板,经 设计 及 相 关 部 门 认 定 后 方 可 施 工。3.11 非 料 房 人 员 不 应 私自 调兑 材料。4 上下架 大 木 彩画 4.1 颜料、材料 要 求 4.1.1 彩画的颜料 应 按 传统 工艺 调制。4.1.2 彩画颜料、材料 应 有 注册商 标、生产厂家、合 格 证书、出 厂日期、性 能 说明。4.1.3 施 工作业前 应 将调制好 的颜料做 出 色 板。4.2 工 具、器具 要 求 4.2.1 应 备 老 筒 子、粉 尖 子、足刀、塑 料 袋、小 线、通 针 和 细 砂纸等。4.2.2 应 配 备 油 刷、圆 形 鬃 刷、扁捻 子、羊毛 板 刷、排 笔、各 类毛 笔、炭 条和 粉 笔。4.2.3 颜料 应 使 用 瓷盆盛装,备 好 瓷碗、细 箩、碗落 子。4.2.4 应 配 备 长短 木 尺、槽尺 和 0.2m 2m之 间 的 坡楞尺。4.3 作 业条件 要 求 4.3.1 应 已 进行 设计、施 工技术、安全 等 方 面 的 交 底。4.3.2 作业 面 地 仗 应 干透,通过 验 收。DB11/T 889.4 2013 5 4.3.3 彩画工程 使 用 的谱子 应 提 前 完 成,通过 验 收审 定。4.3.4 大木彩画 应 在 椽子望板 完 成 2道 油 饰 后 方 可进行 彩画作业。4.3.5 彩画 施 工前 应 将土 木工程遗 洒 的 灰 尘、木 屑 清 除干净。4.4 起 谱子要 求 4.4.1 若 彩画 留 有 遗 迹,应 按 原 迹套 谱子。4.4.2 若 彩画 已 无 遗 迹,应 按 设计 文 件起谱子。4.4.3 应 丈 量大木 实 际 尺 寸,确 定 拼接 谱子 纸 的规 格。谱子 纸 的 拼接 应 牢 固、平 整、尺 寸 准 确。应 在 谱子 纸 的上 方 一 端 标 明 谱子彩画 等 级、建筑 的部位、构 件的具 体 尺 寸 等。4.4.4 扎谱子 应 孔距端正、均匀,主 体 大 线 孔距 不 应 大 于 6mm,细 部纹饰 孔距 不 应 大 于 2mm。4.5 大 木 彩画工 艺流 程 及 技术要 求 4.5.1 工 艺流 程 官式 大木的 五 大 类 彩画 施 工工艺 如 下:磨 生、过水 布 合 操 分中 拍 谱子 摊 找 活 沥(大小)粉 刷(大 小)色 包 黄 胶 拉 大 线 拘 黑 拉(套)晕色 拉 大 粉行粉 做 锦、绘 白 活 攒 退 草、切 活 压老、拉黑 绦、刷 老 箍 头、齐 金、打 点 活。4.5.2 技术要 求 4.5.2.1 磨 生、过水 布:应 用 砂纸打磨 油 作 地 仗,去除浮尘、油 痕,满磨 无 遗 漏,使 用 净水 布 擦拭干 净。4.5.2.2 合 操:应 用 胶矾水 对 构 件 地 仗 薄 涂 1遍。4.5.2.3 分中:应 在 横向 构 件的 长 上 找 准 中 点,画 垂直 线将 大木 构 件 分为 2段,分中 应 端正、直顺、对 称、无 偏差。4.5.2.4 拍 谱子:应 由 起谱子的 人 员 操作,拍 谱子 时 应 纹饰 放 置端正,线 路 衔接连贯,纹饰 粉 迹 清 晰。谱子 用 毕 后 交 相 关 部 门 存 档。4.5.2.5 摊 找 活:应 用 粉 笔描 画 校正 不 清 晰 的 粉 迹 纹饰、补 画纹饰。应 使 用 粉 笔描 画 出 挑 尖 梁 头、穿插枋 头、三岔 头 等不 易 起 绘 谱子 构 件的纹饰。摊 找 活 的 摊绘 纹饰 应 符合 设计 要求和 古 建 彩画纹饰 法式规 矩,应 与 谱子纹饰 协 调 一 致。4.5.2.6 沥 大 小 粉:应 按 谱子 粉 迹 沥粉。应 先 沥 大 粉 再 沥 小 粉。应 使 用 直 尺 沥 直 线粉,竖 线 条 应 垂直,横 线 条 应平 直,倾斜 线 条 应 斜 度 一 致。纹饰 应 端正、对 称,线 条 宽 度、边 线 宽 度、纹饰 间 的 风 路 宽 度 应 一 致。曲 线沥粉 纹饰 应 端正、对 称、弯曲转折 自 然 流 畅,线 条 宽 度、边 线 宽 度、纹饰 间 的 宽 度 应 一 致。4.5.2.7 号 色、刷色:应 按 彩画颜 色 的代 码 标 明 彩画纹饰的 各 部位,应 先 涂刷 各 种 大 色,再 涂刷 各 类 小 色。4.5.2.8 包 黄 胶:应 用 含 胶 量 较 大的 黄 色 在 彩画 需贴金 的部位 涂 描 1遍,有沥粉 的 线 条 应 包严。4.5.2.9 拉 大 黑、拘 黑:应 按 谱子的 线 路勾描,特 殊 部位的 拘 黑 可调 整。4.5.2.10 拉 晕色:应 用 尺 子 在 方 心 线 外,死箍 头 线 内,岔 口 线 一 侧,皮 条 线两侧 的大 色之 上 拉 1道 晕色,宽 度 应 一 致,含角梁 及 霸 王 拳 等 大木 构 件。4.5.2.11 拉 大 粉:应 在 金 线、墨 线 完 成 后,使 用 尺 子 在 方 心 线,箍 头 线两侧 拉 1道 粗 白线,白线 宽度 应 一 致。4.5.2.12 写箍 头、做 锦、画 白 活:a)使 用 活 箍 头的 高 等 级 彩画,沥 小 粉 贴 片 金 做 法 见 本 节 4.5.2.6,阴阳 倒 切 纹饰 应 横 平 竖直,棱角 齐 整,疏密、宽 度 适 当。DB11/T 889.4 2013 6 b)宋锦 应 设 色 准 确,编 织 走向 清 晰,饰花大 小 适 度。c)应 使 用 传统 建筑 彩画技 法 画 白 活,不 应 出 现 写 意 画,线 法 山 水、花 鸟 画 应 画前 接 天 地 色。d)绘 制 彩画 中 的 异兽、黒叶 折 枝 花 应 有 章 法。4.5.2.13 行 小 粉、攒 退活:a)色 卡 子、回 纹 万字 箍 头、拘 黑 旋花纹、夔龙 攒 退方 心 应 行 小 粉。应 按 尺 画 直 线 条,应 徒 手 画曲 线,曲 线 弯转 自 如,宽 窄 一 致,色 泽饱 满。b)攒 退活应留 晕,宽 窄随 形 一 致,搭 接 合理、对 称。c)退 烟云 不 应 有色阶不 清、靠色、偏 移 现 象。4.5.2.14 切 活、压老、齐 金老 属 大木彩画 交 竣 前的 最 后 工艺。切 活应 包 括 旋子彩画、和玺彩画 使 用活 盒 子,盒 子 线 外 岔角 低 等 级 旋子彩画的 方 心 和 池 子 心,丹 色 宝 瓶 上的纹饰 应 对 称、疏密 一 致。4.5.2.15 旋子彩画、和玺彩画、苏式 彩画和 宝珠吉祥草 彩画的 不同等 级 做 法 工艺流程 见 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4.6 质量 检验 4.6.1 彩画 在施 过 程 中 应 按 步 骤 检验。4.6.2 起谱子的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符合表 1的要求。表 1 起 谱子 的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起画 稿、落 墨 花纹、线 路、尺 度 2.0 对 照 拓 样、照 片,观察 和 尺 量检 查 2 扎谱子 主 体 轮廓 线 孔距 3.0 细 部 轮廓 线 孔距 1.0 4.6.3 直 线 和 曲 线沥粉,粉 条 应 饱 满、流 畅、光 滑、无 断 条、无 明 显 接 头、流 坠、瘪 粉、蜂窝麻 面,不 应 有 毛 刺。粉 条 干 燥 后 应 坚 固 结 实,不符合 要求 时 应 打磨 重 新 沥粉。沥粉 的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符合表 2的要求。表 2 沥粉 的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沥 大 粉 粉线 平 直 度 1.0 目测观察 和 平 尺 测 量 2 沥 大 粉 粉线 宽 度 1.0 3 沥 小 粉 边 线 宽 度 1.0 4.6.4 部位 设 色 应 正 确,涂刷 应 均匀、整 齐、饱 满、无 刷 痕。表面层不 应 爆 皮,擦 摸 不 应 掉 面。刷色 的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3的要求。表 3 刷 色 的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刷 大 色 宽 度 3.0 目测观察、平 尺 测 量和 手 触摸 2 抹 小 色 宽 度 2.0 3 包 黄 胶 宽 度 2.0 4.6.5 大 黑 线、黄 线 的 直 线 条 应平 直、宽 度 一 致;曲 线 弧 度 应 一 致,左右 对 称。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应 符合表 4的要求。DB11/T 889.4 2013 7 4.6.6 彩画 拉 大 线、拉 晕色 宽 窄 应 适 度、宽 度 一 致,直 线 条 晕色 应平 直,曲 线 条 晕色 弧 度 应 一 致、对称。颜 色 饱 满、不 应 显露 接 头、无 虚 花 现 象。拉 大 线、拉 晕色 的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见 表 4。4.6.7 大 粉 宽 窄 应 适 度,宽 度 一 致,直 线 平 直、曲 线 弧 度 一 致、对 称。颜 色 应 洁 白 饱 满、不 应 露 接 头、不 应 有 虚 花。大 粉 的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4的要求。表 4 拉大 线、拉晕色、大粉 的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拘 大 线、构 件 边 线 宽 度 1.5 观察 尺 量 平 直 度 4.0 2 拉 晕色 宽 度 2.0 观察 尺 量 平 直 度 3.0 3 拉 大 粉 宽 度 1.5 观察 尺 量 平 直 度 3.0 4.6.8 攒 退活墨 线、开 粉线 条 应 直顺,曲 线 应 流 畅,纹饰的 整体 尺 度行 笔 的 粗 细应 符合 4.5的要求,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5的要求。4.6.9 锦 纹 攒 老 色 应留小 色 档距,勾搭 之 处 应 合理、对 称,不 应 走 样。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5的要求。4.6.10 退 烟云 应 按 设计 的 道 数,不 应 减序、靠色 和 偏 移。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5的要求。表 5 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开墨 宽 度 0.5 目测观察 2 开 粉、行粉 宽 度 0.5 目测观察 3 攒 老 色 1.5 目测观察 4 退 烟云 2.0 目测观察 4.6.11 大木彩画 中 的 角梁、挑 尖 梁 头、霸 王 拳 等 应 按 彩画 等 级 压墨老、片 金老。较 低 级 的彩画 方 心,死箍 头 内应压 黒 老 或 齐 金老。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见 表 6。4.6.12 含 大木彩画 中 的 盒 子 岔角、池 子 心、窄 构 件 底面、与 彩画 制 式 等 级 相符 的 角 科 宝 瓶 及 回 文、万字 箍 头的 切角 等。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6的要求。综 合 检验 标 准 按 以 遗存旧彩画 拓 样、照 片 为 准。表 6 允许误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彩画部位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一 字 方 心 老 箍 头 黒 老 黒 老 宽 度、色 地 档距 2.5 对 照 拓 样 目测观察 及 平 尺 测 量 2 平 直 度 2.0 3 角梁 黒 老 及 梁 头、霸 王 拳 等 黒 老 宽 度、大 小 与档距 2.5 4 平 直 度 2.0 5 切 活 疏密 纹饰 走向 及 风 格 特 征 1.5 对 照 拓 样 目测观察、尺 量 测 量 6 箍 头 切角 平 直 度 及 倒 切 方 向 1.0 目测观察 DB11/T 889.4 2013 8 4.7 成品保护 4.7.1 大木彩画上 色之 前 应完 成椽子望板的 油 饰作业。4.7.2 彩画作业 应 与 油 作 打 金 胶 贴金 时 间 错 开,不 应 相 互 干 扰。4.7.3 彩画作业 中、收 工 后不 应 有 颜料存 留 在 架木 之 上。4.7.4 雨季 施 工,应 对画 面进行 封挡,封挡 应 牢 固。4.7.5 彩画作业 时,应 对 瓦 面、地 面、墙 面 和 石构 件 遮 盖 保护。5 斗栱 彩画 5.1 材料、颜料 和作 业条件 斗栱彩画 应 包 括所 有 类 别 的斗栱和垫栱板彩画。斗栱彩画的 等 级 做 法、制度 规 则 应 服 从 大木彩画的 等 级 制度。斗栱、垫栱板彩画 所 用 材料、颜料 以 及作业条件 见 大木彩画,见 4.1、4.2、4.3。5.2 起扎 谱子 一般 要 求(垫栱板纹饰)5.2.1 遗存 文物建筑 存 留 的 原 迹 彩画 应拓 样 套 制 谱子。5.2.2 已 无 原 迹 的 应 按 垫栱板 形 状 取 样纸(平 身、柱 头、角 科)下 载 轮廓,再 行 起谱子,见 4.4。5.3 操作 流 程 及 技术要 求 5.3.1 磨 生、过水 布:应 用 砂纸打磨 油地 仗,去除浮尘、油 痕,拽 架 之 间 的斗 档 应 用 水 布 清 扫 整 理干净。5.3.2 合 操:应 整体 过胶矾水 1遍。5.3.3 号 色:斗、升、栱、昂 的 色 标 号 应 在 刷 大 色之 前,标 注 准 确。5.3.4 拍 谱子:垫栱板彩画 应 按照 设计 纹 样 取平 正 拍 打,水 平 一 致,不 应 偏 移。5.3.5 沥 大 小 粉:应 先 沥 大 粉,再 沥 小 粉。粉 应 沥 到 生 油地 仗之 上,不 应 先 垫 丹 油 再 沥粉。大 粉 应 两 肩 一 致、对 称,小 粉 应 宽 窄、大 小、风 格 一 致,纹饰 自 然 流 畅,见 4.6.2中 表 2。5.3.6 刷 大 色、抹 小 色:斗栱 刷 大 色 应 严、到、实,无 流 坠。垫栱板 应 按 抹 小 色,见 4.6.4中 表 3。5.3.7 包 黄 胶、码 斗 口 黑:庆 按 斗栱的 口 份 确 定 线 的 宽 窄,操作 时 应 由 内至 外,码 的 胶线或 墨 线 均 应通 顺 等 宽 一 致。5.3.8 拉 斗栱 粉:应 待 油 作 贴金完 成 后,齐 金拉 白粉。墨 边 应 使 用 平 尺 齐 黑拉 白粉,白粉 宽 度不 应 大于 边 线,无 接 头、不透 地。5.3.9 压 黒 老:应 用 尺 子 在构 件 外 形 的 青绿两 大 色之 上 取 中 填压黑 色。5.3.10 垫栱板 选 取 的纹饰,如 玉 作 攒 退 草 或 宝珠 火 焰 退 晕可 与 大木彩画 攒 退活 同 时 进行。5.4 质量 检验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7的要求。5.5 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 见 4.7。表 7 斗栱 彩画 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DB11/T 889.4 2013 9 序 号 彩画部位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升、斗、昂、翘 包 黄 胶、拉 大 黑 档距 4.0 目测 和 尺 量 平 直 度 4.0 2 升、斗、昂、翘、斗栱板 斗 口 粉 平 直 度 1.5 3 升、斗、昂、翘 压 黒 老 长 宽 度 1.5 6 椽头椽望 彩画 椽头彩画 应 包 括飞 檐 椽头(简 称 飞 头)和 檐 椽头。飞 头 方形,老 檐 头 方、圆 两 种,纹饰 多 样,应 与 大木彩画 匹 配 运 用。6.1 对起扎 谱子 的一般 要 求 6.1.1 应 按文物建筑 存 留 遗 迹 拓 样 套 制 谱子 或 按 设计 要求起谱子。6.1.2 翅 飞 檐 头(分 左右)应 分 别 实 拓 外 轮廓 进行 起谱子,见 4.4。6.2 操作 流 程 及 技术要 求 6.2.1 磨 生、过水 布:应 用 细 砂纸打磨 光 滑。6.2.2 合 操:应 用 胶矾水 布 擦 揩 去浮尘。6.2.3 拍 谱子:端正、翅 飞 椽头 应 与 构 件 吻 合。6.2.4 沥 小 粉:应 使 用油 满 砸 制 的 沥粉 材料。应 使 用 尺 子 在地 仗、方 椽头 沥 小 粉,粉 条 粗 细应 一 致,不 应 出 现 疙瘩 粉、瘪 粉 及 断 条,不 应 在油 皮 上 沥粉。6.2.5 檐 椽头 刷色:飞 头及椽 身 望板 应 交 油 作 拍 油。6.2.6 檐 椽头 绘 画:应 在 完 成的 青色 地 上,再 拍 打 纹饰谱子,取 得 图案 再 抹 小 色。应 按 等 级 制度 作 法或 开 粉或攒色,纹饰 应 端正、档距 一 致。6.2.7 檐 椽头 如 贴金 者(金 边 或 片 金 作 法)应 在 青 地 刷 成 活 后 包 黄 胶,再 交 与 油 作 进行打 金 胶 贴 库 金。6.3 质量 检验 椽头彩画的起扎谱子、沥粉刷色 质量检验 同 大木。方 圆 椽头彩画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8的要求。表 8 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方形 椽头、万字、寿 字、福 字、十 字别 纹饰 平 直 度 1.0 目测、纹饰 宽 窄、色 地 宽 窄 应 一 致 色 档距 离 1.5 2 圆 形 椽头、虎眼、福寿、百 花、梵文 等 色 地、边 框、同 心 圆 1.5 目测、圆 光 大 小、所 留 风 路 纹饰 疏密 应 基本一 致 7 雀替、花 板、掛楣 子彩画 雀替 应 包 括 室 内 外 各 种 雀替;花板 应 包 括 牌楼、垂 花 门 上的 各 种 大 小 花板,彩画 等 级 做 法 应 按 大 木彩画的要求,所 用 材料、颜料 以 及作业条件要求 应 同 大木彩画的要求。DB11/T 889.4 2013 10 7.1 材料、颜料 和作 业条件 材料、颜料和作业条件 同 大木彩画,见 4.1、4.2、4.3。7.2 操作 流 程 及 技术要 求 7.2.1 磨 生、过水 布:浮 雕 雀替、透 雕 花板,磨 生 均 应 磨 严 磨 到 镂空 处,不 应 有 遗 漏。应 使 用 胶矾水 过水 布。7.2.2 应 使 用 金 琢 墨 作 法按 雕 活 的 阳 面沥 小 粉(贴金)雀替 升 斗及 底面 棱边,金老 所 沥粉 的 宽 度 应 按 构 件大 小 而 定。7.2.3 花板、楣子 应 掏 刷 丹 色 里 或 肖红里。牌楼 之 上花板 应 刷粉 油 垫 底 外罩 朱红 油,掏 刷 丹 色 应 严、实、到,不 应 透 地、虚 花。7.2.4 应 在 掏里 完 成 后,再 行 正 面刷 大 色,或 抹 小 色。质量要求 7.2.3。7.2.5 金 琢 墨 作 法 应 在 刷色 完 成 后 包 黄 胶,交 油 作 打 金 胶 贴金,完 成 后 再 进行 下 道 工 序。7.2.6 应 按 作 法 要求 齐 金、攒 退 或 纠 粉。纠 粉 应 晕 染 彩 色过 渡 自 然,观 感舒 服。7.2.7 应 使 用 尺 子 拉 楣子 线。应 横 平 竖直、搭 口 合理,不 应 偏 歪。白色 应 一 次 成 活,无 接 口。不 应 使用 粉 尖 子操作。7.3 质量 检验 雀替、花板 依据 等 级 不同,质量要求、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9的要求。表 9 质量要 求、允许偏差及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质量要求 允许 偏差 mm 检验 方 法 1 掏里 刷色 刷两 遍 成 活。不 应 出 现 透 地、虚 花。目测 2 高 档 攒 退 作 法 凡 边棱 处 的 沥粉、开墨、行粉 需 宽 度 一 致,攒 退留 晕 一 致 目测 3 低 档 纠 粉 作 法 渲染 适 度 自 然,不 允许 出 现 晕 染 不 到 位,目测 4 楣子 拉 白粉线 宽 度 一 致,取 中 准 确,横 平 竖直,一 次完 成,无 接 口、不 脏 活 线 宽 取 中 目测 尺 量 1.0 1.2 8 天花 及支条 彩画 8.1 材料、颜料 和作 业条件 材料、颜料和作业条件 应 同 大木彩画,见 4.1、4.2、4.3。8.2 一般 要 求 8.2.1 应 按 遗存 文物建筑 存 留 原 迹 的 拓 样 套 制 谱子。8.2.2 已 无 原 迹 应 按 天花板(支条)形 状 取 其 轮廓 样纸,再 行 起谱子,见 4.4。8.3 操作 流 程 及 技术要 求 8.3.1 流 程 DB11/T 889.4 2013 11 8.3.1.1 硬 式 天花的工艺流程:丈 量 配 纸 起扎谱子 磨 生 过水 布 拍 谱子 沥粉 号 色 刷色 套 色 画作 染 鼓 子 心包 黄 胶 打 金 胶 贴金 拉墨 线(烟 琢 墨 做 法)行 小 粉 攒 退活 打 点 活 刷 支条 做 井 口 线。8.3.1.2 软 式 天花的工艺流程:丈 量 配 纸 起扎谱子 矾纸 拍 谱子 沥粉 号 色 刷色 套 谱 子 套 色 画作 染 鼓 子 心包 黄 胶 打 金 胶 贴金 拉墨 线(烟 琢 墨 做 法)行 小 粉 攒 退活 裁 天 花 燕尾 刷 支条 做 井 口 线 裱 糊 天花、燕尾 打 点 活。8.3.1.3 不同等 级 天花彩画的做 法 流程 见 附录 F。8.3.2 技术要 求 8.3.2.1 丈 量:应 用 尺 子对 施 工的天花板、支条 等 构 件 进行 实 际 测 量 并 详细 记 录下 其 名 称、尺 寸 等。8.3.2.2 配 纸:应 按 天花 构 件 实 际 尺 寸 配 纸,并 注明 具 体 构 件和具 体 名 称 等。8.3.2.3 起扎谱子:应 在 相 应 的 配 纸 上 用 碳 条 或粉 笔 等 摊 画 出 大 致 的 轮廓 线,应 用 毛 笔 或 铅 笔 进 一 步细 画纹饰,扎谱子。8.3.2.4 硬 式 天花 磨 生 油 过水 布:应 使 用 砂纸打磨干后 的 生 油地 仗(硬 式 天花)干透 的天花板 油 灰 地 仗表层,磨去 油 灰 地 仗表层 的 浮尘 及 生 油 留 痕 和 挂 甲等 物,用 净水 布 擦拭磨过 的 生 油 面层,擦 掉 生 油地 仗 的 磨 痕 和 浮尘。磨 生 油 和 过水 布 应 做 到 无 遗 漏。8.3.2.5 软 式 天花 矾纸(硬 式 天花的做 燕尾):应 将 手 抄 高 丽 纸 上 口 约 10mm贴 于 木板 或 墙 上,满刷胶矾水 2道 矾 熟。应 在 纸 尚未 干透 时,在 纸 的 另 外 三 面 边 口 刷胶 10mm,封 贴 于 木板 或 墙 上,预 留 气眼,干后不 应 褶皱。8.3.2.6 拍 谱子:应 将 谱子对准天花板,用 色粉 包(土粉 子 包)均匀 拍 打 谱子,将 谱子上的纹饰复 制到 天花板上。做 软 式 天花 时 应 先 将纸 上 墙 矾透,干后 拍 打 谱子(包 括 燕尾),用 粉 包(土粉 子 包)均 匀 拍 打 谱子,将 谱子上的纹饰复 制 到 纸 上。8.3.2.7 沥粉:应 按 谱子的 线 路,方 圆 鼓 子 线 应 均 使 用 粗 尖 沥 双 粉。双 尖 大 粉 宽 约 为 10mm,以 天花大 小 而 定。双 线 每 条 线 宽 约 为 4mm 5mm。金 琢 墨 岔角 云 金 鼓 子 心 天花彩画的 小 粉 量 很 大,并 有 繁 密 的纹饰,这些 纹饰 均 沥 小 粉。小 粉 的 口 径约 为 2mm 3mm,以 纹饰 图案而 定。8.3.2.8 号 色:应 对 不同等 级 做 法 的天花 出 色 标 小 样,应 标 明 色 彩位 置,再 行 大 面积 施 工。8.3.2.9 刷色:应 待 沥粉干后,将沥粉 轻轻 打磨,沥粉 应 光 滑 无 飞刺。应 先 刷绿色,再 刷青色。应 按色 码 涂刷。8.3.2.10 套 色:应 用 三 青、三 绿、黄、硝红(粉 红)色 为 岔角 云 的 底色,岔角 的 黄 色 与 硝红 对 角 调 换。应 套 刷 各 类 天花的 金 琢 墨 或 烟 琢 墨 的 攒 退 龙、寿 字、福 字、四 合 云 等 纹饰的 底色。8.3.2.11 包 黄 胶:见 4.5.2.8。8.3.2.12 打 金 胶 贴金:其 基本工艺 见 油漆 作。8.3.2.13 吃 小 晕:贴金 后,靠沥粉 贴金 线 里 侧 小 色之 上,即 三 青、三 绿、黄、硝红,应 用 大 描笔 等沾 白色粉 吃 小 晕。吃 小 晕 的部位 应 为 岔角 云,各 类 天花的 金 琢 墨 或 烟 琢 墨 的 攒 退 龙、寿 字、福 字、四 合 云 等 以 及 燕尾。8.3.2.14 攒 退活:见 4.5.2.13。8.3.2.15 打 点 活:刷 大 边。天花 完 成 后,应 在 上 顶 之 前 将 遗 漏 之 处 打 点整 齐,方 鼓 子 线 应 外 齐 大 边。8.3.2.16 刷 支条:应 刷绿色。8.3.2.17 做 井 口 线:金 琢 墨 天花支条 应 在 井 口 线 包 胶 贴金。打 金 胶 贴金 的基本工艺 参 见 油漆 作。按设计 要求,烟 琢 墨 天花支条 应 在 井 口 线 拉黄 线或 红 线。8.3.2.18 裱 糊 软 天花 与 燕尾:软 天花 与 燕尾 应 按 井 口 与 支条的 尺 寸 裁剪。应 在 软 天花 与 燕尾 的 背 面 涂刷胶液,将 软 天花 与 燕尾 对准 井 口 与 支条 粘 贴、压平。软 天花的 粘 贴 和 硬 天花 安装,天花的 方 向 应一 致。DB11/T 889.4 2013 12 8.4 质量 检验 8.4.1 彩画 图样 以 及 绘 制 的纹饰和 选 用各 种 材料的品 种、规 格,应 符合 设计 要求。8.4.2 沥粉线 条 不 应 出 现 崩裂、掉 条、卷 翘 等 现 象。8.4.3 不 应 出 现 颜 色 漏 刷、透底、掉 色、翘 皮 等 现 象。8.4.4 软 天花 与 燕尾 的 裱 糊不 应 有 皱 纹、翘 起 等 现 象。8.4.5 饰 面 应 洁 净,色 泽饱 满,色度 应 协 调 一 致。8.4.6 安装 硬 天花 与 裱 糊 软 天花 不 应 出 现 天花 歪 斜 等 现 象。8.4.7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1、表 2、表 3、表 4的要求。8.4.8 软 天花 在 裁 纸、裱 糊 时 的 允许 偏差 和检验 方 法 应 符合表 10的要求。表 10 允许偏差 和 检验 方 法 序 号 项目 允许 偏差 检验 方 法 1 粘 贴 时 对 正 每 井 天花 方 鼓 子 线 2.0 目测、平 尺 测 量 2 裁燕尾 宽 度不 应小 于 或 大 于 支条 底面 宽 度 1.0 目测、平 尺 测 量 8.5 成品保护 8.5.1 天花板、软 天花和 燕尾 的 绘 制 应 根据 季节 气候 的 变化,采 取 防 风、防 冻 等 具 体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8.5.2 彩画 竣 工 拆 除 脚 手 架 时,不 应 碰撞 天花板 与 天花支条 等 部位。8.5.3 天花板、软 天花和 燕尾 制 作 完 成 后,如 需 搬运 时 应 将 天花 与 燕尾 包 装。9 历史遗存的 彩画 保护 和 加固 修缮 9.1 保护 修缮工程 的 准备 9.1.1 勘 察:应从 修缮的 文物建筑 现 状入 手,考 证 历史 沿革,对彩画 进行 准 确 断 代,明 确特 征,进行 详细 的 现 状记 录,包 括:病害 种 类、分布 和程 度;应 检 测、分 析 彩画的 制 作材料,研究 制 作技术,并做 好 摄 影、拓描 等 工作。9.1.2 保护修缮工程的基本做 法 如 下:a)对遗存 较 完 整 的彩画 应 现 状 保存,可 适 当 清 除 污 染 物。b)对遗存旧彩画 破 损部 分 应 采 取 加固 措 施。对 小 面积 残 缺 部 分,可 根据 价值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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