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DB35/T 1278-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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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40 B65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2782012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2012-07-23 发布 2012-1020 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278201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准备工作.2 4 外业调查.2 5 规划.3 6 文件编制.4 7 规划成果与质量要求.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附表.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1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12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森林城市(县城)主要绿化树种参考表.13 附录 E(规范性附录)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文件组成格式.16 附录 F(规范性附录)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评价指标.18 参考文献.20 DB35/T 1278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规定编制。本标准由福建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惠光、庄晨辉、刘晓虹、罗家基、吴朝明、邹炳渊。DB35/T 12782012 1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术语和定义、准备工作、外业调查、规划、文件编制、规划成果与质量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县城的总体规划。2 术语和定义 2.1 省级森林城市 设区市或县级市所辖行政区域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2.2 省级森林县城 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县城。2.3 森林覆盖率 某个区域的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2.4 建成区 设区市、县级市、县政府所在地的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2.5 片林 附着有森林植被、郁闭度0.20 且连续面积 666.7m2以上的块状森林。2.6 林带 附着有森林植被、行数2 行且行距4 米、连续面积 666.7m2以上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 10米以上、连续面积 666.7m2以上的带状森林。2.7 建成区绿地率 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2.8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DB35/T 12782012 2 建成区的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人口之比。2.9 乡土树种 本地区有天然分布的树种。某些引种期长、并在本地区极端气候环境条件下生长良好,已表现没有生态扩侵性,符合引种成功标准的归化树种,也可以列入乡土树种。2.10“四绿”工程 绿色城市工程、绿色村镇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绿色屏障工程。3 准备工作 3.1 确定范围 3.1.1 调查规划的范围为设区市、县级市、县所辖的行政区域。3.1.2 落实设区市、县级市、县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范围。3.2 技术队伍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园林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3.3 制定工作计划 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时间。3.4 技术培训 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明确调查规划的技术要求。3.5 收集资料 3.5.1 基础资料:最新统计年鉴、地方志、森林资源调查报告等。3.5.2 林业专项规划:林业发展、林地保护利用、“四绿”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文化、义务植树等相关专项规划。3.5.3 其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旅游、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3.5.4 图片资料:12000110000 比例尺地形图和航片或卫片等有关图片资料。4 外业调查 4.1 对象 4.1.1 城市绿化工程:设区市、县级市、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内可计算森林覆盖率、需补植改造和新造林绿化的地块。4.1.2 通道绿化工程:在建和现已通车的国省道、县乡道用地红线范围内需补植改造和新造林绿化的地块;在建和现已通车的高速公路隔离栅外两侧,铁路、国省道用地红线范围外两侧和县乡道用地红线范围外两侧范围需补植改造和新造林绿化的地块。4.1.3 村镇绿化工程:乡镇和行政村所在地的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等需补植改造和新造林绿化的地块。4.1.4 屏障绿化工程:沿路、沿江、沿海、环城第一重山及重要水源地水库库区需补植改造和新造林绿化的地块。4.1.5 生态文化工程:义务植树、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4.2 方法 4.2.1 因子调查 DB35/T 12782012 3 采用现场调查法。4.2.2 界线调查 4.2.2.1 用相应比例尺地形图进行对坡勾绘,并利用航摄像片辅助判读,将调查地块的界线调绘在地形图上。4.2.2.2 应用 GPS 调查地块界线,并将其转绘到地形图上。4.3 内容 4.3.1 城市建成区内可计算森林覆盖率的地块:调查地名、绿地类型、形状、面积、树种名称、株行距、胸径和树高。林带还应调查其行数、长度和宽度。填写调查一览表,表的格式见本标准附录 A 的表A.1。4.3.2 城市建成区内和城市建成区外补植改造的地块:调查地名、工程类型、绿地类型、形状、面积、树种名称、株行距、胸径和树高。林带还应调查其行数、长度和宽度。填写调查一览表,表的格式见本标准附录 A的表 A.2。4.3.3 城市建成区内和城市建成区外新造林绿化的地块:调查地名、工程类型、形状。填写调查表,表的格式见本标准附录 A 的表A.2。4.3.4 森林覆盖率的计算方法见本标准的附录 B,建成区森林覆盖率的计算方法见本标准的附录 C。5 规划 5.1 内容 5.1.1 树种选择 5.1.1.1 原则 5.1.1.1.1 适地适树,因地制宜。5.1.1.1.2 以乡土树种为主,其他绿化美化树种为辅,突出市树、市花,县树、县花,当地的绿化和森林景观特色。5.1.1.1.3 以乔木为主,以灌木、草本和藤本类植物为辅,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5.1.1.1.4 分类指导,绿化、美化、香化相结合。5.1.1.2 基调树种 选择城市中分布广、对城市绿色基调起决定性作用的行道树种和各种绿地中组成林冠线的高大乔木。参见本标准附录D。5.1.1.3 骨干树种 选择能够反映城市绿化的面貌和特色,具有适应性强、抗性强、病虫害少、生长健壮、综合功能好的行道树种和庭园树种。参见本标准附录 D。5.1.1.4 专用树种 城市安全、防灾区域的防护绿地,选择耐火性强、遮蔽性高的树种;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的过渡区的绿化隔离林带,道路两侧林带,选择吸收有害气体、美化功能强且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树种;庭院绿化,选择美化、香化功能强的树种;沿海防护林带,选择抗风性强、耐盐碱性强的树种。5.1.2“四绿”工程规划 5.1.2.1 城市绿化工程 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校园、开发区、军营、住宅区、立体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的规划。DB35/T 12782012 4 5.1.2.2 通道绿化工程 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铁路、江河绿化以及绿道(绿色生态廊道)等工程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的规划。5.1.2.3 村镇绿化工程 乡镇、村庄绿化、乡村公园、村旁、宅旁、水旁、路旁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的规划。5.1.2.4 屏障绿化工程 沿路、沿江、沿海、环城第一重山、矿山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的规划。5.1.3 生态文化规划 5.1.3.1 生物多样性保护 提出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5.1.3.2 古树名木保护 提出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5.1.3.3 生态科普、文化宣传 提出进行生态科普、文化宣传的内容、形式和载体。5.1.3.4 义务植树 确定义务植树地点、树种、人数和株数,推算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城乡义务植树登记卡率。开展林地绿地认建、认养等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情况。5.1.3.5 市树和市花选择与应用 推荐或评定市树和市花或县树和县花,以及宣传、推广、普及措施。5.2 要求 5.2.1 地块落实: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林地保护利用、“四绿”工程等相关专项规划,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补植改造地块和新造林绿化地块。5.2.2 规划:现场逐个地块进行规划种植或补植的树种名称、株数、行数、可增加森林面积和实施时间,填写规划一览表,表的格式见本标准附录 A 的表A.2。5.2.3 工程量统计:工程量统计表的格式见本标准附录 A 的表A.3。5.2.4 投资估算:根据投资单价,估算投资额,投资统计表的格式见本标准附录 A 的表A.4。6 文件编制 6.1 总体规划提纲 见本标准附录 E。6.2 要求 6.2.1 前言 从当前形势、国家政策、规划由来、必要性和依据等方面进行阐述。6.2.2 基本情况 6.2.2.1 地理位置 规划市、县所辖范围及所处的区域。6.2.2.2 自然条件 DB35/T 12782012 5 规划市、县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植被、水文、森林资源以及古树名木等。6.2.2.3 社会经济条件 规划市、县的历史沿革、行政区属、土地面积、人口、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相关内容。6.2.3 建设概况 6.2.3.1 建设现状 重点分析成就。6.2.3.2 存在问题 主要阐述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建设过程中存在着障碍性、制约性和亟待解决的问题。6.2.3.3 发展潜力 主要从政策、技术以及发展空间等层面描述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建设的发展潜力。6.2.4 规划总则 6.2.4.1 指导思想 建设的宗旨、发展战略等。6.2.4.2 规划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绿化一体化、自然与人文相结合、节约型绿化、兼顾产业优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6.2.4.3 规划依据 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相关文件、规划等。6.2.4.4 规划期限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确定规划期限。6.2.5 总体目标与布局 6.2.5.1 总体目标 6.2.5.1.1 近期目标:25 年内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县城的建设项目、内容和指标,具体要求见本标准附录 F。6.2.5.1.2 远期目标:510 年内,在保持近期取得绿化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达到国家级森林城市要求。6.2.5.2 总体布局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建设总体布局。6.2.6 树种选择 见本标准 5.1.1。6.2.7“四绿”工程规划 见本标准 5.1.2。6.2.8 生态文化规划 见本标准 5.1.3。6.2.9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6.2.9.1 投资估算 6.2.9.1.1 估算范围:包括造林绿化的苗木、种植、管护、附属工程等单项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6.2.9.1.2 估算依据:现行有关概预算定额,结合当地现行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市场现行价格。DB35/T 12782012 6 6.2.9.1.3 估算内容:按工程类型分,城市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村镇绿化工程、屏障绿化工程和生态文化工程;按建设性质分,新建、改造;按实施时间分,近期分具体年度,远期不需分年度。6.2.9.1.4 资金来源:明确资金来源的渠道以及数量等。6.2.9.2 效益分析 6.2.9.2.1 生态效益分析:分析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有利于美化环境、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生物多样性等各种效益发挥。6.2.9.2.2 社会效益分析:分析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对经济发展、社会就业、精神文明、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促进作用。6.2.9.2.3 经济效益分析:分析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6.2.9.2.4 综合效益分析:分析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工作将产生的综合效益。6.2.10 实施规划保障措施 6.2.10.1 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和健全有关保障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法规、政策、措施等。6.2.10.2 组织保障措施: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建立长效的考核体系等。6.2.10.3 资金保障措施:明确资金来源的渠道,创新投入机制,确保资金到位,并明确资金监管等。6.2.10.4 技术保障措施:执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以及搞好技术攻关等。6.2.10.5 人才保障措施:制定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县城工作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保障措施。7 规划成果与质量要求 7.1 成果组成 规划文件由正文、附表、附图和附件组成,具体内容见本标准附录 A、附录 E。7.2 质量要求 7.2.1 图、表、册齐全。7.2.2 文字精炼、表述准确、评价客观。7.2.3 图面清晰美观、图素完整。7.2.4 经专家评审通过。DB35/T 12782012 7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附表 A.1 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附表 表A.1*县(市)森林城市(县城)建成区可计算森林覆盖率的地块现状一览表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序 号 地 名 绿地 类型 地块 形状 行数 林带 长度 m 林带 宽度 m 可计 算森 林覆 盖率 面积 hm2 树种 株 行 距 m 胸径 cm 树高 m 备注 合计 注1:“绿地类型”参见CCJ/T 85-2002表2.0.4 的规定。注2:“地块形状”填写“片林”或“林带”。注3:“片林”不填“行数”、“林带长度”、“林带宽度”。DB35/T 12782012 8 表A.2*县(市)森林城市(县城)绿化地块规划一览表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现状 规划 序 号 地 名 工 程 类 型 工 程 性 质 绿 地 类 型 地 块 形 状 行 数 林 带 长 度 m 林 带 宽 度 m 可 计 算 森 林 覆 盖 率 面 积 hm2 树种株行距m胸径cm树高m套种树种套种行数套 种 数 量(株)可 增 加 面 积 hm2 实 施 时 间 是否城市建成区 备注 注4:“工程类型”填写“绿色城市”或“绿色村镇”或“绿色通道”或“绿色屏障”或“生态文化”。注5:“工程性质”填写“新建”或“改造”。注6:“实施时间”:近期的填写具体实施年度,远期的填写“远期”。DB35/T 12782012 9 表A.3*县(市)森林城市(县城)分期分类工程量统计表 单位:hm2 近期 序号 工程类型 合计 小计 年 年 年 年 远期 合计 1 绿色城市 1.1 新建 1.2 改造 2 绿色村镇 2.1 新建 2.2 改造 3 绿色通道 3.1 新建 3.2 改造 4 绿色屏障 4.1 新建 4.2 改造 5 生态文化 5.1 新建 5.2 改造 DB35/T 12782012 10 表A.4*县(市)森林城市(县城)分期分类投资统计表 近期(万元)序号 工程类型 合计 小计 年 年 年 年 远期(万元)投资单价(元/hm2)合计 1 绿色城市 1.1 新建 1.2 改造 2 绿色村镇 2.1 新建 2.2 改造 3 绿色通道 3.1 新建 3.2 改造 4 绿色屏障 4.1 新建 4.2 改造 5 生态文化 5.1 新建 5.2 改造 B C DB35/T 12782012 11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 B.1 森林覆盖率公式 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B.2 有林地 B.2.1 附着有森林植被、郁闭度0.20且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B.2.2 人工营造或萌芽更新的桉树、泡桐等“速生”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B.2.3 胸径5厘米人工大苗移栽的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B.2.4 人工营造非大苗的“慢生”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4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B.2.5 天然更新的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5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B.2.6 人工营造的龙眼、板栗等“经济”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B.2.7 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m以上,连续面积666.7m2以上,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时当成片林。林带面积=林带两侧树冠外缘间的平均宽度带总长度。B.2.8 红树林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4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B.2.9 毛竹林地:现实生长毛竹,立竹450株/hm2;新造幼竹,竹龄2年,立竹成活300株/hm2以上,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毛竹与乔木混生的,按经营目的判定林地类型。B.2.10 散生大径杂竹林地:除毛竹外,胸径5厘米散生竹类,其单位面积立竹株数标准与毛竹相同,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B.2.11 丛生大径竹林地:胸径5厘米丛生竹类,立竹1200株/hm2或150丛/hm2以上,新造幼竹竹龄2年、保存150丛/hm2以上,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B.2.12 小径杂竹林地:胸径2-5厘米的竹类,覆盖度3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B.3 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 B.3.1“高山”灌木林地:武夷山脉海拔1700米、戴云山脉海拔1500米乔木分布线以上、连续面积666.7m2以上、专为防护用途、且覆盖度30%的灌木林地(含高山矮林)。B.3.2“经济”灌木林地:生长以生产干鲜果品、油料、饮料、调料、药材、林化工业原料及其它副特产品的“灌木型”经济树,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其单位面积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或树冠垂直投影占土地面积30%以上的林地。灌木型经济树与乔木、竹类混生的,按经营目的判定林地类型。D DB35/T 12782012 12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 C.1 计算公式 建成区森林覆盖率%(片林面积+林带面积)/建成区土地总面积100%。C.2 片林 C.2.1 由乔木树种组成的,郁闭度0.2且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分。C.2.2 人工营造或萌芽更新的桉树、泡桐等“速生”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C.2.3 胸径5厘米人工大苗移栽的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C.2.4 人工营造非大苗“慢生”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4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下限的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C.2.5 人工营造的“经济”乔木树种,郁闭度小于0.2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林龄2年、单位面积保存株数达到合理造林株数80%,分布均匀,能够成林的林地。C.2.6 毛竹林地:现实生长毛竹,立竹450株/hm2;新造幼竹,竹龄2年,立竹成活300株/hm2以上,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毛竹与乔木混生的,按经营目的判定林地类型。C.2.7 散生大径杂竹林地:除毛竹外,胸径5厘米散生竹类,其单位面积立竹株数标准与毛竹相同,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C.2.8 丛生大径竹林地:胸径5厘米丛生竹类,立竹1200株/hm2或150丛/hm2以上,新造幼竹竹龄2年、保存150丛/hm2以上,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C.2.9 小径杂竹林地:胸径2-5厘米的竹类,覆盖度30%,连续面积666.7m2以上的林地。C.3 林带 C.3.1 连续面积666.7m2以上,行数2行以上且行距4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m以上,方可作为林带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C.3.2 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时按片林计算。C.3.3 林带面积=林带两侧树冠外缘间的平均宽度带总长度。DB35/T 12782012 13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森林城市(县城)主要绿化树种参考表 D.1 森林城市(县城)主要绿化树种参考表。表 D.1 森林城市(县城)主要绿化树种参考表 绿色城市 绿色通道 地区 基调树种 骨干树种 前排美化树种 后排背景树种 绿色村镇 福州 榕树类 樟树类 芒果 羊蹄甲 白兰花 栾树类、麻楝、盆架木、桂花、腊肠树、红千层类、秋枫、福建山樱花 黄金香柳、刺桐类、碧桃、红千层类、红叶李、红叶乌桕、槭树类、福建山樱花 海南蒲桃、榕树类、栾树类、盆架木、水杉、落羽杉、木麻黄 榕树类、樟树类、槭树类、苹婆、桂花、碧桃、盆架木、垂柳、江南油杉、柳杉、木兰类、红千层类、罗汉松、观赏竹类、果树类 厦门 凤凰木 棕榈类 榕树类 洋紫荆类 芒果 盆架木、木棉类、栾树类、樟树类、黄槿、大花紫薇、腊肠树、红千层类、菩提、桃花心木、象牙红 黄金香柳、刺桐类、红千层类、观赏相思类、凤凰木、木本决明类、黄花风铃木、大花紫薇 速生相思类、海南蒲桃、栾树类、榕树类、桃花心木、木麻黄 漳州 芒果 榕树类 樟树类 凤凰木 木棉类 洋紫荆、大花紫薇、栾树类、盆架木、刺桐类、印度紫檀、桃花心木 黄金香柳、刺桐类、红千层类、观赏相思类、红花银桦、凤凰木、黄花风铃木、鸡蛋花、木本决明类 速生相思类、海南蒲桃、栾树类、榕树类、桃花心木、木麻黄、樟树类、白玉兰 泉州 刺桐 菩提树 榕树类 樟树类 芒果 桂花、木棉类、盆架木、白千层、栾树类、洋紫荆、棕榈类、黄槿 黄金香柳、刺桐类、碧桃、红千层类、观赏相思类、红花紫荆、大花紫薇、木本决明类 速生相思类、海南蒲桃、栾树类、榕树类、桃花心木、木麻黄 凤凰木、榕树类、洋紫荆类、盆架木、菩提、木棉类、栾树类、樟树类、黄槿、大花紫薇、垂柳、碧桃、罗汉松、降香黄檀、印度紫檀、金丝楠、桃花心木、格木、红花天料木、肉桂、木兰类、木本决明类、观赏竹类、果树类 莆田 荔枝 榕树类 樟树类 盆架木 芒果 木棉类、黄槿、芒果、羊蹄甲、大花紫薇、栾树类、红千层类、木兰类 黄金香柳、刺桐类、碧桃、红千层类、红叶李、观赏相思类、木本决明类 海南蒲桃、榕树类、栾树类、盆架木、小叶榄仁、水杉、木麻黄 榕树类、樟树类、苹婆、桂花、碧桃、盆架木、垂柳、江南油杉、柳杉、木兰类、桂花、降香黄檀、罗汉松、观赏竹类、果树类 DB35/T 12782012 14 表 D.1(续)森林城市(县城)主要绿化树种参考表 绿色城市 绿色通道 地区 基调树种 骨干树种 前排美化树种 后排背景树种 绿色村镇 绿化树种 南平 木兰类 法国梧桐 樟树类 大叶女贞 桂花 栾树类、雪松、银杏、闽楠、野鸦椿、枫香、紫花泡桐、福建山樱花 红叶乌桕、木绣球、福建山樱花、槭树类、紫薇、木芙蓉、碧桃、野鸦椿 樟树类、杨树、马褂木、栾树类、枫香、大径竹 三明 栾树类 樟树类 木兰类 秋枫 红榕 福建山樱花、杜英、紫薇、野鸦椿、枫香、马褂木、银杏、细柄阿丁枫 红叶乌桕、木绣球、福建山樱花、槭树类、紫薇、木芙蓉、碧桃、野鸦椿 樟树类、杨树、马褂木、栾树类、枫香、大径竹 樟树类、闽楠、花榈木、乳源木莲、含笑类、桂花、罗汉松、木兰类、紫薇、福建柏、南方红豆杉、银杏、柳杉、雪松、枫香、紫花泡桐、无患子、福建山樱花、马褂木、香叶树、冬青、水杉、池杉、观赏竹类、果树类 龙岩 香樟 菩提树 栾树类 羊蹄甲 大叶榕 栾树类、桂花、盆架木、杜英类、麻楝、重阳木、枫杨、马褂木 羊蹄甲、黄花槐、紫薇、福建山樱花、腊肠树、碧桃、木芙蓉、红千层类 樟树类、海南蒲桃、栾树类、大叶榕、马褂木、落羽杉 樟树类、菩提树、羊蹄甲、栾树类、垂柳、木兰类、石榴、福建柏、南方红豆杉、闽楠、桂花、竹柏、观赏竹类、果树类 宁德 秋枫 栾树类 樟树类 木兰类 红榕 桂花、香椿、柳杉、红花合欢、银杏、马褂木、枫香、福建山樱花 槭树类、红花合欢、紫薇、红叶乌桕、福建山樱花、碧桃、红叶李、红千层类 海南蒲桃、麻楝、杜英类、柳杉、落羽杉、大型丛生竹 樟树类、马褂木、三尖杉、雪松、柳杉、栾树类、桂花、石榴、木兰类、枫香、香椿、水松、水杉、竹柏、福建柏、观赏竹类、果树类 平潭 相思类 木麻黄 榕树类 南洋杉 海滨棕榈类 苦楝、红千层类、盆架木、刺桐、栾树类、黄槿、白千层、刺槐 紫薇、腊肠树、刺桐、红千层类、黄槿、木芙蓉、夹竹桃、红叶乌桕 木麻黄、高山榕、海南蒲桃、白千层、麻楝、台湾相思 相思类、榕树类、樟树类、红千层类、大叶合欢、秋枫、无花果、黄连木、朴树、南洋杉、黄槿、白千层、苦楝、麻楝、臭椿、黑松 D.2 树种分类 D.2.1 榕树类:大叶榕、小叶榕、高山榕、垂枝榕、柳叶榕、印度橡胶榕等。D.2.2 樟树类:香樟、天竺桂、大叶樟等。D.2.3 棕榈类:蒲葵、棕榈、华棕、加那利海枣、假槟榔、大王椰子、伊拉克蜜枣、皇后葵等。DB35/T 12782012 15 D.2.4 海滨棕榈类:布迪椰子、加那利海枣、三角椰子、霸王棕、华棕等。D.2.5 速生相思类:厚荚相思、大叶相思、马占相思、灰木相思、黑木相思、夹竹桃叶相思、卷荚相思等。D.2.6 观赏相思类:象耳相思、珍珠叶相思、流苏相思、大腺相思、金顶相思、多花相思等。D.2.7 栾树类:黄山栾树、台湾栾树、复羽叶栾树等。D.2.8 红千层类:红千层、多花红千层、美蕊红千层、硬枝红千层、垂枝红千层等。D.2.9 刺桐类:刺桐、花叶刺桐、象牙红、鸡冠刺桐等。D.2.10 木兰类:广玉兰、白辛夷、紫辛夷、白玉兰、二乔玉兰、望春花、观光木、乐东拟单性木兰、厚朴、凹叶厚朴等。D.2.11 槭树类:红枫、鸡爪槭、五角枫等。D.2.12 合欢类:红合欢、银叶合欢等。D.2.13 蒲桃类:澳洲金蒲桃、蒲桃、洋蒲桃、海南蒲桃等。D.2.14 木棉类:木棉、美丽异木棉、爪哇木棉、吉贝木棉等。D.2.15 海棠类:西府海棠、垂丝海棠、木瓜海棠、贴梗海棠等。D.2.16 杜英类:中华杜英、尖叶杜英、山杜英等。D.2.17 含笑类:福建含笑、深山含笑、醉香含笑、金叶含笑、野含笑等。D.2.18 大型丛生竹:绿竹、麻竹、黄金碧玉竹等。D.2.19 果树类:桃、李、梅、柿子、荔枝、龙眼、枇杷、杏、橄榄、无花果、番石榴、柑桔、柚子、鳄梨、柰、杨桃、蒲桃等。D.2.20 洋紫荆类:洋紫荆、羊蹄甲、宫粉羊蹄甲、白花洋紫荆等。D.2.21 木本决明类:双荚槐、黄花槐、美国决明、腊肠树等。DB35/T 12782012 16 附 录 E(规范性附录)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文件组成格式 E.1 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编写提纲 E.1.1 前言 E.1.2 基本情况 E.1.2.1 地理位置 E.1.2.2 自然条件 E.1.2.3 社会经济条件 E.1.3 建设概况 E.1.3.1 建设现状 E.1.3.2 存在问题 E.1.3.3 发展潜力 E.1.4 规划总则 E.1.4.1 指导思想 E.1.4.2 规划原则 E.1.4.3 规划依据 E.1.4.4 规划期限 E.1.5 总体目标与布局 E.1.5.1 总体目标 E.1.5.2 总体布局 E.1.6 树种选择 E.1.6.1 原则 E.1.6.2 基调树种 E.1.6.3 骨干树种 E.1.6.4 专用树种 E.1.7“四绿”工程规划 E.1.7.1 城市绿化工程 E.1.7.2 通道绿化工程 E.1.7.3 村镇绿化工程 E.1.7.4 屏障绿化工程 E.1.8 生态文化规划 E.1.8.1 生物多样性保护 E.1.8.2 古树名木保护 E.1.8.3 生态科普、文化宣传 E.1.8.4 义务植树 E.1.8.5 市树和市花选择与应用 E.1.9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E.1.9.1 投资估算 E.1.9.2 效益分析 E.1.10 实施规划保障措施 DB35/T 12782012 17 E.1.10.1 政策保障 E.1.10.2 组织保障 E.1.10.3 资金保障 E.1.10.4 技术保障 E.1.10.5 人才保障 E.2 附表 E.2.1 分期分类工程量统计表 E.2.2 建成区可计算森林覆盖率的地块现状一览表 E.2.3 绿化地块规划一览表 E.2.4 分期分类投资统计表 E.3 附图 E.3.1 地理位置图 E.3.2 总体框架布局图 E.3.3 现状和规划分布图 E.3.3.1 城市绿化工程现状和规划分布图 E.3.3.2 通道绿化工程现状和规划分布图 E.3.3.3 村镇绿化工程现状和规划分布图 E.3.3.4 屏障绿化工程现状和规划分布图 E.3.3.5 生态文化工程现状和规划分布图 E.4 专家评审意见 E DB35/T 12782012 18 附 录 F(规范性附录)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评价指标 F.1 森林建设 F.1.1 市(县、区)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山区达到60%以上;非山区达到35%以上。F.1.2 城市(含县级市)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25%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县城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乔木栽植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70%。F.1.3 城市(含县级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开发区、校园、厂区、住宅小区以及军营等绿化覆盖率全部达30%以上。F.1.4 城市(含县级市)建成区及近郊应建有1处以上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休闲场所,以乡土树种为主,乔木片林面积比重达70%以上;县城建成区及近郊应建有1处以上面积超过15公顷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休闲场所,以乡土树种为主,乔木片林面积比重达70%以上。F.1.5“创森”期间,城市(含县级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须新建1处以上,以乡土树种为主,面积超过7公顷的城市片林;县城建成区或规划区内须新建1处以上,以乡土树种为主,面积超过5公顷的城市片林。F.1.6 城区主干道、滨水道路、环城路、出入口等城市道路绿化特色突出,基本形成林带有一定厚度的林荫大道。建设有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连接城乡公园、居住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历史古迹的城市绿道网络。F.1.7 区域内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100%,国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85%以上。F.1.8 积极开展绿色乡镇、绿色村庄创建活动,70%以上的乡镇和村庄至少有1处公园绿地,人均公园绿地达5.5平方米以上;每个乡镇50%以上的村保存有良好并连成一片的风景林(或风水林)。F.1.9 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村镇绿化,每个乡镇至少有1处林木种苗、花卉栽培、观光采摘或森林人家休闲旅游等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基地。F.1.10 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F.1.11 辖区内沿路、沿江、沿海、环城一重山可绿化的宜林地绿化率达100%,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植被恢复的治理率达100%以上,低质低效林分提升达90%以上。F.1.12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水岸宜林地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近5年来水质不断改善。F.2 生态文化 F.2.1 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及重要区位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F.2.2 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以乡土树种为主,基本实现“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景观。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形成以近自然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F.2.3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F.2.4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开展挂牌保护管理,管护措施有力,古树名木管护良好。近3年内没有人为破坏性采挖、移植、买卖古树名木现象。F.2.5 森林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创建城市(含县级市)至少建成2处、县城至少建成1处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2次以上。DB35/T 12782012 19 F.2.6 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每年植树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有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F.2.7 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宣传,公民绿化意识强。随机抽样调查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85%以上,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群众支持率达80%以上。F.2.8 积极开展市(县)树、市(县)花评选、宣传和推广普及工作。F.3 山区与非山区分类 F.3.1 山区县(市、区)山区县(市、区)包括南平市的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三明市的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龙岩市的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漳州市的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长泰县;泉州市的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宁德市的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福州市的永泰县、闽清县;莆田市的仙游县。F.3.2 非山区县(市、区)非山区县(市、区)包括漳州市的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宁德市的霞浦县;泉州市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福州市的鼓楼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的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北岸、湄洲岛;厦门市的同安区、集美区、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翔安区。F.3.3 其他 以山区县(市、区)为主的设区市划入山区,以非山区县(市、区)为主的设区市划入非山区。DB35/T 12782012 20 参 考 文 献 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CJ/T 852002;2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LY/T 2004-2012;3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绿委201015 号)。_ DB35/T 12782012 福建省地方标准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DB35/T 12782012*2012年 8月第一版 2012年 8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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