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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5.040.99 J 11 备案号:36354-2013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523 2011 数控卧式旋压机床 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CNC spinning machine 2012-04-01发布 2012-05-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523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军工民用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五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李辉、张锐、王大力、樊桂森、罗巍、梁嵬、孙陆、侯丰岩、张亚琴、刘振栓、李亦楠。DB22/T 1523 2011 1 数控卧式旋压机床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卧式旋压机床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 适 用 于产生 的旋压力 在 100 kN 500 kN的中 型 数控卧式旋压机床,加 工 毛坯直径 100 mm 500 mm,毛坯厚度 3 mm 25 mm的 普通级 数控卧式旋 轮 旋压机床。当加 工 毛坯 的 最 大 直径有 所 改变时,可参 照 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 文件 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 用 文件,仅 所 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 用 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 所 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件。GB 5226.1-2008 机 械安全 机 械电气设备 第 1部分:通 用技术 条件 GB/T 9061-2006 金属切削 机床 通 用技术 条件 GB/T 9239.1-2006 机 械 振 动 恒态(刚性)转子平衡品质 要求 第 1部分:规 范与平衡允差 的检验 GB/T 13306-2011 标 牌 GB/T 13574-1992 金属切削 机床 静刚度 检验 通 则 GB/T 16251 工 作系统设计 的人 类 工 效 学原 则 GB/T 16769-2008 金属切削 机床 噪声声 压 级 测量 方法 GB/T 25374-2010 金属切削 机床 清洁 度 的 测量 方法 GB/T 25375-2010 金属切削 机床 结合面涂色 法检验 及 评 定 JB/T 2322.2-2006 卧式 车 床 第 2部分 技术 条件;JB/T 8832-2001 机床数控 系统 通 用技术 条件 DB22/T 1524-2011 数控卧式旋压机床 精 度 3 技术要求 3.1 工作环境要求 工 作 温 度:10 35。温 度 梯 度:时 间梯 度 要求 1/h;空间梯 度 要求 1/m。相 对 湿 度:30%65%。电 压 稳 定 性:稳 态电 压 值为 0.9 1.1倍额 定 电 压,0.99 1.01倍额 定 频率。3.2 外观要求 外观 质 量符合 GB/T 9061-2006 中 3.15的 有 关 规定。3.3 精度要求 DB22/T 1523 2011 2 3.3.1 几何精 度 要求 符合 DB 22/T 1524-2011 中的规定。3.3.2 定位、重复 定位 精 度 要求 符合 DB22/T 1524-2011 中的规定。3.3.3 机床的工 作 精 度 符合 DB 22/T 1524-2011 中的规定。3.3.4 静刚度 要求:800 N/m。3.4 安全防卫要求 机床 上外露 的旋 转 零 件应 采取 安全 措施。使 用 主轴 旋 转 夹具 的机床,在 旋 转 夹具处 应有 防护 装 置进 行 防护。机床工 作时有 冷却液或飞屑飞溅 的 部 位,为防止飞屑伤害 及 冷却液 的 溅污,应有 防护 装 置防护。纵、横导轨容易被尘屑磨损 的 部 位 应设 防护 装 置。为防止超负荷损坏传 动 零 部件,确保 机床 结构 的 安全,机床 应设 纵向进 给 过载 安全 保护 装 置,并 应符合 JB/T 2322.2-2006的规定。机床 操纵 装 置 的 设计应 确保功能 可 靠、便 于 操 作,并 应 符合 GB/T 16251 的规定。为防止意外 触 及 纵、横向 快速移 动 的控 制 器 件 而发 生 误 动作,应 采取 安全 保护措施。机床的 变 速手柄 在 机床 运转时应 自 动 锁死,应在 相 应 的 手柄附近 设 置 警告 标 牌。3.5 加工和装配质量要求 3.5.1 床 身、主轴 箱体等 重 要 部件,必 须 在 粗 加 工 后 进 行时效 处 理。3.5.2 主轴(两 主轴 承 轴 颈、前锥孔、定 心 轴 颈)、丝杠副、尾座套筒(椎孔、外 圆)、主传 动 齿 轮 等 主 要 零 件,应 采取 与其 寿命 相 适应 的 耐 磨措施。下列 结合面 按“重 要 固 定 结合面”的要求 考核:a)床 身 与 底座 的 结合面;b)进 给 箱 与 床 身 结合面。下列 结合面 按“特别 重 要 固 定 结合面”的要求 考核:a)主轴 箱 与 床 身 的 结合面;b)旋 论座体 与 床 身 结合面。特别 重 要 固 定 结合面 除 按 GB/T 25375-2010 的 级 和 级 以 上精 度 做 涂色 法检验 外,紧固前、后 用0.03 mm塞尺 检验 不应 插入(与 水 平 面 垂 直 或 倾斜 的 结合面 只 在 紧固后 检验)。3.5.3 各 运动 坐 标 轴 的 滚珠丝杠副、数控 回 转 工 作 台,组 装 后 进 行 多次 运转,其 反 向间 隙 不应 大 于下表 1的 推荐 值。表 1 直线坐 标 反 向间 隙 mm 回 转 坐 标 反 向间 隙 0.003 6 3.5.4 床 身 与 旋 轮 座之 间导轨 副 按“滑 动 导轨”的要求 考核:尾座 与 床 身 导轨 副 按“移 置导轨”的要 求 考核。3.5.5 高速 旋 转 的 主轴 组 件,装 配后 应 进 行动平衡 实 验,平衡品质 等 级 为 G6.3,允 许剩余 不平衡 的 确 定按 GB 9239.1-2006考核。DB22/T 1523 2011 3 3.5.6 机床的 液 压 元 件及 管路等,装 配前 应 仔 细 检 查,去 毛 刺 并清 洗。所 有 零 件(包括 外 购 件)的 质 量 必 须 符合 要求,不 合 格 品不 得 装 入 液 压 系统。装 配 时不 得 有 任 何 杂物混 入 液 压 系统 中。3.5.7 机床 装 配 过 程 中 清洁 度 检 测 要求和方法按 GB/T 25374-2010的规定。主轴 箱等 部件 内 部 清洁 度 按 重量 法检验(抽查)。3.5.8 液 压、冷却 和 润 滑 系统 具 体 规定 如 下:a)机床的 液 压 系统应 符合 GB/T 9061-2006的规定;b)油 液过 滤 装 置过 滤 精 度不应 低 于 20 m;c)液 压 系统在 工 作 压力 状 态下 连续 运行 至油 温,达到热 平衡时,油 温 20 50;d)机床的 冷却 系统应 保 证 冷却 充 分、可 靠;e)机床的 润 滑 系统应 符合 GB/T 9061-2006的规定;f)机床的 液 压、冷却 和 润 滑 系统及其 他 部 位 均 不应 漏(渗)油、漏(渗)水。冷却液 不应 混 入 液 压 系统 和 润 滑 系统。3.6 机床的电气系统的安全 机床的 电气系统 的 安全应 符合 GB 5226.1-2008的规定。3.7 机床的数控系统 机床的数控 系统应 符合 JB/T 8832-2001的规定。3.8 机床的噪声 按 GB/T 16769-2008的规定 测量 整 机的 噪声,机床 在 空 运转 的 条件下,噪声声 压 级不应 超过 65dB(A)。4 试验方法 4.1 机床空转试验 机床 空 运转 试验 应 符合 GB/T 9061-2006的 有 关 规定。机床 应在 模拟 工 作 状 态下 进 行 整 机 连续 空 运转 试验,连续 运转时 间 不少于 8 h,试验 过 程 中,各 控 制 机 构 运动必 须 稳 定、可 靠。试验 时 自 动 循环 应包括 主轴 自 动变 速,旋 轮 座 单 独 动作、同 时动作 和 依 次 动作,快速 进 给、快速 退 回、工 作 进 给和工 作 退 回等各 种 功能。各次自 动 循环 之 间 休 止 时 间 不 得 超过 1 min。4.2 温升试验 机床的 主 运动 机 构 从 最 低 转 速 起,依 次 运转,每 级转 速 的 运转时 间 不 得 少于 2 min,最 高 转 速 的 运转时 间 不 得 少于 1 h,使主轴轴 承 达到 稳 定 温 度。在 靠 近 主轴 前 轴 承 的 端盖螺钉 孔 处测量轴 承 的 温 度与 温 升,其 温 度不 得 超过 70。4.3 动作试验 动作 试验按 下列 方法 进 行:a)用 主轴 的 最 低 和 最 高 转 速,分 别 使主轴 起 动、制 动,连续 动作 10次,检 查 动作是 否 可 靠。主轴 最 高 转 速 的起 动、制 动时 间 均 不 得 大 于 5s;主轴 转 速 和 进 给 量 的 实 际偏 差,不应 超过 标 牌指示 值 的 5;b)检验旋 论座快速 进 给 及 工 作 进 给的 平 稳 性及转 换 的 可 靠 性;DB22/T 1523 2011 4 c)检验旋 论座 的 转 位的 灵活 性、可 靠 性;d)检验 尾座套筒 伸缩 的 灵活 性、可 靠 性。4.4 机床负荷试验 本 系列 机床 应作 三项 负荷 试验:主轴 变 速箱 传 动 功率(或 设计 规定的 功率)试验;主传 动系统 扭矩 试验;尾座 预 紧 力试验。试验 时,机床所 有 机 构 应 保 持 运转 正常,不应 发 生 带 轮 打 滑、明显减 速 或 变 速 手柄 跳挡、电气 或液 压 系统 工 作 失常 等 现象。负荷 试验按 设计 编 制 的试验规 范 进 行。4.4.1 主轴变速箱传动功率试验 旋压机 主轴传 动 功率采 用试验 测 定方法 确 定,或 者 参 考 现 有 同 类型 旋压机,应 用 相 似 原 理 或 某一比 例来 确 定。根据 最 经济 的旋压用 量 和旋压的 原 始 条件(如 毛坯,芯模,旋 轮 几何 参 数 及 旋压工 艺 用 量 等)按 如 下 理论 公 式 进 行计 算。旋压机 在 稳 定 运动 特 征 下 工 作,则 其 主轴传 动 功率电N按 公 式(1)确 定:损 空 旋压 电 N N N N+=.(1)式中:旋压 N消耗 于 旋压 变 形 的 功率或 称 有效 功率;空N 空载功率,即 当 主轴空载(N旋压=0)时 所 消耗 的 功率;损 N 传 动 机 构 的机 械 损 失,它随着 载荷 的 增 高而 加 大。其 中旋压 N,空 N和 损 N分 别 按 公 式(2)、(3)和(4)计 算:6120uipN=旋压(Kw);.(2)式中:ip 测 试 得到 的旋压 切 向 力;u 对应 的旋压 线速 度;)(主平 均空Cn N+=n1000 975Kd(Kw);.(3)式中:K K=3 5,根据 传 动件 的 制 造,润 滑以 及 消耗 于 摩擦 损 失 的 情况 而 定的 系 数,情况好 时 取 较小 数值;d平 均 除 主轴外,其 他 各 传 动 轴 的 平 均 直径(mm);n 除 主轴外,其 他 各 传 动 轴 的 转 速之 和(n/min);DB22/T 1523 2011 5 C 系 数,平 均 主 dkdC=,其 中,当 主轴 在 滚 动 轴 承 中 时 k 1.5,在 滑 动 轴 承 中 时,k=2;d主 主轴 直径(mm)。旋压 损 N1hh-=N.(4)式中:主 n 主轴 转 速(n/min);h 主轴 变 速箱 的 总 效 率 可 取 0.75 0.85。4.4.2 主传动系统扭矩试验 主传 动系统 扭矩 试验 包括:a)主传 动系统最 大 扭矩 试验:主传 动系统最 大 扭矩 试验方法 及 近 似 计 算 方法按照 GB/T 9061-2006中的 4.7.2的规定 进 行;b)短 时 间超过 最 大 扭矩 25 的试验:对于 成批 生产 的机床,允 许 在 2/3最 大 扭矩 下 进 行 试验,但 应 定 期 进 行最 大 扭矩 和 短 时 间 最 大 扭矩 25 的 抽查 试验。4.4.3 尾座预紧力试验 尾 顶 预 紧 力试验 时,预 紧 力按 公 式(5)计 算:ztPRM e R pQ-+00 002)(3m.(5)式中:zP 旋压力 轴向 分 力;tp 旋压力 切 向 分 力;0M阻 止 顶 紧 块 转动 的力 矩;0R 旋 轮 半 径;e 旋压力 作 用 点 至芯模 母 线 的 距离;m 系 数 可 取 0.2 0.3。4.5 抗振性旋压试验 检验旋压机床 在 旋压试验 样 件 的 过 程 中,对于 卧式旋压机床的 抗 振 性 主 要 是 检验 高速 旋 转 的旋压机 主轴 的 抗 振 性,机床 主轴 的 抗 振 性 按 公 式(6)进 行计 算。开 始 发 生 共 振 现象 的 主轴 转 速 为“临界 转 速”,主轴 转 速 至 少应 比 临界 转 速 相 对 值 小 或 大(25 30),即 DB22/T 1523 2011 6 3.0 25.0n-nn临界.(6)式中:n临界 临 界 转速 n 主轴 实 际 允 许 的 转 速。4.6 旋压机床精度 检测 实验 机床的 几何精 度 按 DB 22/T 1524-2011中 5的规定 进 行 检验。机床的定位 精 度 和 重复 定位 精 度 按 DB22/T 1524-2011中 5的规定 进 行 检验。机床的工 作 精 度 DB 22/T 1524-2011中 5的规定 进 行 检验。4.7 静刚 度 检 验 机床的 静刚度 的检验按 GB/T 13574的规定 进 行,结 果 应 符合 本标准 3.3的规定。4.8 液 压、冷却 和 润滑 系统的 检 验 液 压、冷却 和 润 滑 系统应 符合 本标准 3.6的规定。4.9 电气系统的 检 验 机床 电气系统 符合 GB 5226.1等 有 关 标准的规定,检 查 其 工 作性 能 是 否 符合 3.7的规定。4.10 数控系统的 检 验 机床 电气系统 符合 JB/T 8832等 有 关 标准的规定,检 查 其 工 作性 能 是 否 符合 3.8的规定。4.11 噪声 检 验 机床的 噪声声 压 级在 空 运转 的 条件下 测量,测量 方法和数 据 处 理 参 照 GB/T 16769-2008中 6和 7的规 定,测量结 果 应 符合 3.9的规定。5 检 验规 则 5.1 出厂检 验 5.1.1 机床 需 经 制 造厂 质 量 检验 部 门 检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出 厂,出 厂 时应 附 有 证明 产品质 量合 格 的 有效文件。5.1.2 机床出 厂 时应 按的要求 进 行 机床 空 转 试验,各 检验 项 目 应 符 4.1的要求。5.2 型 式 检 验 5.2.1 型 式检验 应对 本标准规定的 基 本 参 数和要求 全部 进 行 检验。5.2.2 型 式检验 应在下列 情况 之 一 时 进 行:a)机床定 型、转产、停 产 后 复 产时;b)正 式 生产 后,如 结构、材料、工 艺 有 较 大 改变,可 能 影响 机床 性 能 时;c)出 厂 检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试验 有 较 大 差 异 时;DB22/T 1523 2011 7 d)合 同 规定 时。5.3 机床 附 件 5.3.1 为保 证 机床的 基 本 性 能,应 随 机 供 应 以 下 附 件:a)旋 轮(旋 轮 数 量 及 规 格 应 按 供需双 方技术 协议);b)芯模(芯模 数 量 及 规 格 应 按 供需双 方技术 协议)。5.3.2 按技术 协议 下列 特 殊 附 件 供 应 方 可 提 供:a)夹具 体;b)卸料 装 置;c)加 热 装 置。6 标 志、包 装、运输 和 贮存 6.1 标 志 机床 应在 醒目 位 置 固 定 产品 标 牌,标 牌 的 型 式 与 尺 寸 符合 GB/T 13306的要求。标 牌 内 容 包括:a)产品 名称 和 型 号;b)主 要技术 参 数;c)出 厂 编 号、出 厂 日期;d)制 造厂名称 和 地址。6.2 包 装 机床 在包装 前,必 须 进 行 防 锈 处 理。随 机 供 应 一 套 技术 文件。随 机技术 文件包括:a)产品质 量合 格证明 文件;b)产品 使 用 说 明 书;c)成 套发 货 表 和 装 箱 清 单;d)产品 外 供图、安装 示 意 图、液 压 原 理 图、电气 原 理 图;e)供 用 户选订 的 备件 目录。6.3 运输 产品 原 则 上 应 按 整 机 运输,允 许 拆开 运输。拆开 部 位 应 标出 成 对 记号。6.4 贮存 机床 不允 许 露 天 存 放。电气、液 压、元 件与设备 以 及 随 机工 具、零 散小 件、精 密 件、标准 件、油 脂 应存 放 在 仓库 中。每三 个月 检 查一 次 并进 行 养 护。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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