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技术规范DB34/T 3344-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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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B 6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3442019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Technique Regulations on the survey of forest land use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文稿版次选择 2019-07-01发布 2019-08-01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3344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林业局。本标准起草人:冯伟、郝焰平、王小东、李拥军、袁西进、何少伟、徐六一、王龙袍。DB34/T 33442019 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总则、资料准备、范围确认、现状调查、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成果编制与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及成果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LY/T 1820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TD/T 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Forest Land Us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3.2 自然保护地 Nature Reserves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等生态区域。3.3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 Forest Resources Management Map 在现有林地“一张图”及年度更新的基础上,完善森林资源各类属性因子、公益林、天然林等信息,整合形成为森林资源管理服务的矢量图形及属性数据库。3.4 森林资源管理属性因子 Management Attributive Factors of Forest Resources DB34/T 33442019 2 土地用途、林地权属、林木权属、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使用林地类型、林种、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和工程类别等描述森林资源管理特征的因子。3.5 森林资源自然属性因子 Natural Attributive Factors of Forest Resources 地类、起源、优势树种(组)、郁闭度(覆盖度)、龄组、平均胸径、蓄积等描述森林资源面貌特征的因子。3.6 森林植被恢复费 Forest Recovery Fee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应当依法缴纳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及森林资源管护等方面的费用。4 总则 4.1 目的 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等规定,为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供依据。4.2 任务 查清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分析其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测算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额。4.3 原则 4.3.1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4.3.2 调查方法科学,内容全面,数据真实、准确。4.3.3 表述言简意赅、突出重点,详细说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4.4 程序 资料准备、范围确认、现状调查、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成果编制等。4.5 成果 4.5.1 拟使用林地面积2 公顷的,应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4.5.2 拟使用林地面积2 公顷的一般性建设项目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但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应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a)林道、公路、铁路、油气管线、输变电线路等线性工程;b)采石采矿、取土弃土、风电、光伏类;c)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d)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栖息地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植物集中分布区;e)古树名木;f)分期实施;g)先行使用林地;h)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DB34/T 33442019 3 5 资料准备 如下:a)国家和地方颁布、出台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b)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c)最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d)林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林地权属证明材料;e)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料;f)可体现项目拟使用土地范围红线的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等资料,包括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备案文件(表)、采矿许可证、项目施工设计及相关评审或审查意见等;g)各类林业重点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城市总体规划等其他资料。6 范围确认 6.1 使用林地范围确认 其中:a)确定项目主体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相关的进场公路、施工便道、取弃土场、办公区等附属设施工程拟使用的林地范围;b)将具有相同坐标系统的使用土地范围红线图等矢量数据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进行叠加,叠加结果对照林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林地权属证明材料,确定实际需要使用的林地范围;c)不得拆分项目、化整为零确定用地范围。7 现状调查 7.1 使用林地小班区划 采用空间叠加分析的林地区划方法,将建设项目使用土地范围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资料叠加,形成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小班外业调查现状图。7.2 使用林地调查 7.2.1 总体要求 现状调查工作依据 GB/T 26424、LY/T 1955 和 TD/T 1055 的规定开展。7.2.2 森林资源管理属性因子调查 直接依据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资料确定,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应单独予以说明。7.2.3 森林资源自然属性因子调查 通过现地调查结果确定。7.3 使用林地调查结果统计 7.3.1 统计单位 DB34/T 33442019 4 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地的,以林场或其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为基本单位进行统计;使用集体林地的,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进行统计。7.3.2 计量单位 其中:a)面积单位为 hm2,保留4 位小数;b)蓄积单位为 m3,保留整数;c)平均胸径单位为 cm,保留整数;d)平均树高单位为 m,保留整数;e)林木(竹)株数(经济林、竹林及幼龄林填写),单位为株,保留整数;f)费用单位为万元,保留 4 位小数。7.4 专项调查 7.4.1 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查清项目建设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如果涉及,则须说明使用林地面积等情况,同时说明是否有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意见材料或符合相关规划的证明材料。7.4.2 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 采用野外调查与座谈访问、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记载项目区内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名称(学名)、位置、胸径、树高、树龄、保护等级、生境、挂牌号等,每株古树名木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拍摄影像资料,并记录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参照 LY/T 1820 的规定执行。根据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提出古树名木保护方案。7.4.3 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 采用查阅资料、社会调查和专家咨询的方法,进行项目区及周边野生动物生境情况调查,提出拟采取的保护措施。7.5 其他调查 7.5.1 违法使用林地情况调查 调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及查处情况等。按实际使用林地年度确认违法使用林地的范围、未批先占面积及相关属性因子等,并在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中单独说明。7.5.2 先行使用林地调查 如建设项目存在先行使用林地情况,需在调查报告中进行相关说明。7.5.3 使用林地空间关系与视域调查 通过空间位置分析,确定采石采矿类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是否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两旁直观可视范围内;是否位于市县人民政府驻地城镇和居民密集区周围可视范围内;是否位于大江大河两侧及大型湖泊和水库周边可视范围内。DB34/T 33442019 5 8 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按照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20152241号)规定的征收标准,测算森林植被恢复费。9 成果编制与要求 9.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附录A)和附表(附录B)。9.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9.2.1 内容 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正文、附表、附图和附件等。9.2.2 正文 其中:a)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区概况、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专项调查情况、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等内容。b)报告应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写提纲(附录 C)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c)项目基本概况、使用林地现状情况、使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林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是报告表述的重点。9.2.3 附表 附表种类及编制要求见附录B。9.2.4 附图 附图种类及编制要求见附录D。9.2.5 其他附件 项目批准文件、专家评审意见、小班影像资料等。9.3 提交成果要求 9.3.1 排版要求 如下:a)正文 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标题及正文均在段首空两格;1)一级标题:黑体,三号;2)二级标题:宋体,三号,加粗;3)三级标题:宋体,小三号,加粗;4)四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5)行间距:25磅。DB34/T 33442019 6 b)标题序号 1)一级标题:一、二、三、;2)二级标题:(一)(二)(三);3)三级标题:1.2.3.;4)四级标题:(1)(2)(3)。9.3.2 成果签章要求 编制单位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签章,并加盖骑缝章;在图件扉页或图面盖章,对于装订成册的图件加盖骑缝章。9.3.3 成果形式 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包含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电子版文档或表格为 PDF 格式,图件为 TIF或 JPG 或 PDF 格式。9.3.4 成果时效 现状调查报告自现场调查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状调查表自现场调查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期间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使用林地的标准、条件发生变化的,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表)有效期终止,应当重新编制。9.3.5 保密要求 涉密材料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使用和管理。DB34/T 33442019 7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表A.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林权单位 县 乡(镇、场)行政村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使用林地单位 使用林地性质 应缴森林植被 恢复费(万元)拟使用林地现状 林地权属 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类型 按现状地类 总计 防护林林地 特用林林地 用材林林地 经济林地 薪炭林地 苗圃地其他林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特殊灌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苗 圃 地 迹 地 宜林地其他林地面积(hm2)合 计 国 有 集 体 蓄积(m3)合 计 国 有 集 体 分林地保护等级面积情况:级 公顷,级 公顷,级 公顷,级 公顷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点区域情况:是否涉及古树名木:是否涉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点和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类型及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编制单位意见(单位印章):调查人:调查日期:年 月 日 审查人:审查日期:年 月 日 注:建设项目变更使用林地的,应分别说明新增、减少使用林地情况。DB34/T 33442019 8 B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附表 表B.1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 单位:hm2、m3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林地 权属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类型 合计 防护林 林地 特用林林地 用材林 林地 经济林 林地 薪炭林 林地 苗圃地 其他林地 面积 蓄积面积 蓄积 面积蓄积面积蓄积面积蓄积面积蓄积面积 蓄积 面积蓄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 计 合计 国有 集体 县小计 小计 国有 集体 乡或林场 小计 小计 国有 集体 村、林班 小计 国有 集体 注1:若项目同时涉及永久使用和临时使用,应分别进行统计;注2: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采伐迹地;注3:若涉及插花山的,分别按权属和行政范围统计。DB34/T 33442019 9 表B.2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分权属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林地权属 地 类 合计 乔木林地 竹林地 特殊 灌林地 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宜 林 地 其它林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合计 国有 集体 县小计 小计 国有 集体 乡、林场小计 小计 国有 集体 村、林班 小计 国有 集体 注1:若项目同时涉及永久使用和临时使用,应分别进行统计;注2:若涉及插花山的,分别按权属和行政范围统计。DB34/T 33442019 10 表B.3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注1:若项目同时涉及永久使用和临时使用,应分别进行统计;注2:若涉及插花山的,分别按权属和行政范围统计。县、林业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林地权属 森林类别 合计 公益林地 商品林地 小计 国家级 省级 市县级 小计 重点 一般 计 一级 二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合 计 国 有 集 体 县小计 小 计 国 有 集 体 乡、林场 小计 小 计 国 有 集 体 村、林班 小 计 国 有 集 体 DB34/T 33442019 11 表B.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林地权属 林地保护等级 合计 1 2 3 4 5 6 7 合计 合计 国有 集体 xx县 小计 国有 集体 xx县xx乡或林场 小计 国有 集体 xx县xx乡或 林场xx村、林班 小计 国有 集体 注1:若项目同时涉及永久使用和临时使用,应分别进行统计;注2:若涉及插花山的,分别按权属和行政范围统计。DB34/T 33442019 12 表B.5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分森林类别按林地权属、地类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 森林类别 合计 乔木林地 竹林地 特殊灌木林地 其他林地 国有 集体 国有 集体 国有 集体 国有 集体 国有 集体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公益林地 小 计 国家级公益林地 省级公益 林地 其他公益 林地 商品林地 小 计 重点商品 林地 一般商品 林地 X县 公益林地 小 计 国家级公益林地 省级公益 林地 其他公益 林地 商品林地 小 计 重点商品 林地 一般商品 林地 注1:若项目同时涉及永久使用和临时使用,应分别进行统计;注2:若涉及插花山的,分别按权属和行政范围统计。DB34/T 33442019 13 表B.6 建设项目使用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点区域林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村、林班 区域 名称 面积合计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 重要湿地 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 风景名胜区 自然遗产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合 计 x 县 x 县 注1: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可不编制此表;注2: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级别分别国家级或省级填写;注3:如涉及的自然保护地划分功能区,自行增加列分功能区类别统计面积。表B.7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表 单位:hm2、万元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项目类型 规划范围 森林类别 合 计 乔木 林地 竹林地 灌木 林地 疏林地 未成 林地 苗圃地 宜林地 面积 费用 面积 费用面积费用面积费用面积费用面积 费用 面积 费用 面积费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注1:免交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建设项目,可不编此表;注2:测算标准: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的基准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 12 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的基准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 8 元,宜林地的基准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 5 元,城市规划区外的国家及省级公益林地按基准征收标准的 2 倍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商品林地及地方公益林地按基准征收标准征收;注3:项目类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建设项目或经营性建设项目等;注4:规划范围:是否为城市规划区。DB34/T 33442019 14 表B.8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小班因子调查一览表 单位:hm2、cm、m、m3、株 县 乡、镇(林场)、村 使用 林地 小班 序号 林地 落界 小班号 面 积 地类 林地 权属 林地 保护 等级 森林 类别 使用 林地 类型 林种 起源自然保护地名称自然保护地等级优势树种(组)树种组成龄组(产期)平均胸径平均树高郁闭度/覆盖度小班蓄积每 公顷 蓄积 经济(竹)林株数 退耕还林年份 使用 林地 性质 是否为城市规划区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调查人:;调查日期:注1:林地落界小班号、林地权属、林地保护等级、林种、起源:参考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资料相关因子记录;注2:使用林地小班序号:指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地块自行编排的序号;注3:地类:分别乔木林地、竹林地、特殊灌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填写;注4:森林类别:填写国家级公益林地、省级公益林地、重点商品林地和一般商品林地;注5:使用林地类型分为: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和其他林地。其中,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注6:自然保护地:对于涉及使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重点生态区域林地的,填写相应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的具体名称,并注明级别。有重叠的,可以增加一栏;注7:郁闭度取值 0.1-1.0,保留 1 位小数;覆盖度取值 30-100,分子保留整数;注8:使用林地性质:包括永久使用、临时使用、林业生产设施使用;注9:建设项目变更使用林地调查,应分别新增、减少使用林地生成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注10:备注栏记载是否涉及天然商品林或退耕还林,是否有先行使用林地、违法使用林地情况等。DB34/T 33442019 15 C C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写提纲 C.1 总论 简述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使用林地概况及编写依据等。a)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类型、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批准单位、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及内容、拟用地规模、前期工作开展、分期实施及前期使用林地审批情况等;b)项目拟使用林地概况。包括拟使用林地的空间位置、面积、使用期限和需要采伐的林木情况等;c)编写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35 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当地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最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项目区重点生态区域等相关专题资料;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社会、技术、经济分析方法与参数;其它相关资料。C.2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 C.2.1 使用林地调查结果 其中:a)调查基本情况。概述林地现状调查准备、调查技术方法、质量管理和相关说明等;b)调查结果。简述拟使用林地空间位置、地貌、面积、蓄积等基本情况;c)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致性情况。简述在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图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叠加后,在小班界线、土地用途、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使用林地类型、林种等管理因子的一致性情况,不一致的,需做出详细比较和说明,并明确阐述采取的处理措施和依据。C.2.2 使用林地情况说明 详细说明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涉及临时使用林地的,说明临时使用林地的建设内容、使用林地面积、堆方或填方数量、采挖深度等情况;分析对林地的潜在影响,及能否原地恢复森林植被。DB34/T 33442019 16 C.2.3 专项调查结果 其中:a)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说明项目建设是否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地、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林地及其使用林地情况;涉及使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范围内林地的,收集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材料,分析项目建设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b)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说明项目区内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名称(学名)、位置、胸径、树高、树龄、保护等级、生境等,以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和处置措施;c)项目区及周边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情况,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和处置措施。C.3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其中:a)违法使用林地情况说明;b)采石采矿、光伏、风电等特定建设项目或先行用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特定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相关规定;c)采石采矿类项目使用林地空间关系及视域调查情况。C.4 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说明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应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依据、测算标准、测算结果。DB34/T 33442019 17 D D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图件制作要求 D.1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图件种类 主要包括 a)建设项目施工布局图、使用林地现状图、所在行政区域地理位置示意图、使用林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等的位置关系图;b)采石采矿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铁路等的位置关系图;c)建设项目周边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点位置示意图等。D.2 坐标系 原则上采用西安 80 坐标系或 CGCS 2000 坐标系,并在图廓整饰部分进行说明。D.3 成图比例尺 a)使用林地现状图和地理位置示意图:林地面积5公顷的,比例尺应不高于 1:2000;5 公顷林地面积20 公顷的,比例尺应不高于 1:5000;林地面积20 公顷的,比例尺应不高于 1:10000;线型项目(不包括林道)比例尺应不低于 1:5000;林道比例尺应不低于 1:10000,林业生产用房比例尺应不低于 1:2000;当使用林地现状图比例尺高于 1:5000 时(不含1:5000),所有建设项目均需制作所在行政区域的地理位置示意图;b)使用林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域关系图:使用林地涉及自然保护地和城市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应绘制使用林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点区域等的位置关系图,成图比例尺根据项目区范围和不小于 A4 幅面具体确定;c)采石采矿类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可视程度位置关系图:绘制使用林地范围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铁路、市县人民政府驻地城镇和居民密集区、大江大河两侧及大型湖泊水库的位置关系图,成图比例尺根据项目区范围和不小于 A4 幅面具体确定;d)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点位置示意图:使用林地涉及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点的,应绘制古树名木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点位置示意图,以不小于 A4 幅面确定成图比例尺。D.4 使用林地现状图制作要求 a)使用林地现状图,以小班为基本单元,分地类进行色彩填充;DB34/T 33442019 18 b)用地范围标注。长期使用林地范围,用红色实线 RGB(255,0,0),线粗 1 mm。临时使用林地范围,用蓝色实线 RGB(0,0,255),线粗 1 mm;c)使用林地现状图分幅绘制的,应同时绘制分幅接图表,每幅图标注图幅号。接图表装订于使用林地现状图首页;d)建设项目变更使用林地的,应分别新增、减少使用林地制作使用林地现状图;e)使用林地现状图地块注记采用符号标注的方式;符号标注格式:小班序号小班面积 现状地类森林类别保护等级 D.5 图廓整饰 a)图名:位于图廓内正上方居中。使用林地现状图分幅绘制的,在图名下方标注与接图表对应的图幅号;b)图例:图例置于图廓内左下方或右下方。图例参照林业地图图式(LY/T 1821)格式编制;c)指北针:一般位于图廓内右上方;d)比例尺:采用数字比例尺,置于指北针下方;e)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注于图廓外右下方;f)调查人、制图人、审查人签字置于图廓外左下方;g)使用林地现状图分幅绘制的,图例、比例尺、编制单位、编制时间、调查人、制图人、审查人等内容可单独设置页面。D.6 使用林地现状图推荐填充色彩标准 表D.1 使用林地现状图推荐填充色彩标准表 现状地类 色标 RGB CMYK 乔木林地(82 164 33)(68 36 87 0)竹林地(255 190 190)(0 25 25 0)疏林地(170 255 60)(33 0 76 0)特殊灌木林地(255 180 70)(1 18 44 0)一般灌木林地(253 209 144)(0 27 69 0)未成林造林地(176 205 102)(31 20 60 0)苗圃地(170 255 0)(33 0 100 0)迹地(215 194 158)(16 24 38 0)宜林地(255 255 190)(0 0 25 0)其他林地(102 205 171)(60 20 33 0)DB34/T 33442019 19 参 考 文 献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35号)2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安徽省林业厅 2009)3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20152241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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