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氟沙星水产养殖使用规范DB22/T 1641-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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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50 B 52 备案号:35775-2013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641 2012 培氟沙星水产养殖使用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application of Pefloxacin in aquaculture 2012-12-17发布 2013-01-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641 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艳辉、李改娟、祖岫杰、郭军、陈伟强、王文兰、杨明、关英楠。DB22/T 1641 2012 1 培氟沙星水产养殖使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培氟沙星在水产养殖中的作用与用途、使用要求、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和休药期等。本标准适用于培氟沙星在水产养殖中防治鱼类细菌出 血性败血症、烂鳃病、赤皮病、肠炎病、白头 白嘴病、打印病 等细菌 性疾病。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 件对 于本文 件 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 注 日 期的 引 用文 件,仅所 注 日 期的 版 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 注 日 期的 引 用文 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 用药 物 使用准则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国务 院 令 第 404号 兽 药 管理条例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农业部公告 第 168号饲料 药 物添加剂 使用规 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 和定 义 适用于本文 件。3.1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 停止 给药 日至 水产 品 作 为安全食品上市时所间隔 的 时间。3.2 抗菌活性 antibiotics 指 药 物抑制或杀灭微 生 物 的 能力。4 作用与用途 培氟沙星 属 杀 菌 型抗 菌药 物,杀 菌 机 理是抑制 细菌的 DNA旋转酶,阻断 DNA的 合成。在 喹啉环 的 6位引 入 氟 原子,使 抗 菌 活 性 明 显增 强,与 DNA促旋酶结合力增 强 2倍 17倍。对 细 胞 的 渗透力增 强 1倍 70倍。具 有 抗 菌 谱广、抗 菌 活 性 强、口 服吸收迅速、血 药 浓度高而持久、渗透 性 强、体内分布广、与 抗生 素 无 交叉耐 药 性 等 特点,可 广泛 应 用于细菌 性疾病 和 支原体感染 的治 疗。对 大 肠 杆 菌、沙 门氏 菌、克雷 伯氏 菌、变形杆 菌、嗜 血 杆 菌、巴氏杆 菌、弯杆 菌、气 单 胞 菌、假 单 胞 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支原体感 染均 有 作用。水产养殖主要用于 预 防和治 疗 鱼类细菌出 血性败血症、烂鳃病、赤皮病、肠炎病、白头白嘴病、打 印病 等细菌 性疾病。DB22/T 1641 2012 2 5 使用要求 5.1 经临床 和 实验室确诊后,应 在 技 术 人 员 指 导 下或 按照产 品 使用 说 明 书,使用本药 物对 相 应疾病对 症 治 疗。5.2 所 用的药 物应 具 有 产 品 批 准文 号;所 用进口药 物应 具 有 进口 兽 药 许 可 证;所 用 兽 药的标 签 应 符 合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国务 院 令 第 404号 规定。5.3 药 物 的使用 应 符 合 NY5071和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农业部公告 第 168号 相 关规定,原 料 药 不 得直接 加入 饲料 中使用,应制 成预 混 剂 后 方 可添加 到 饲料 中。5.4 不 得 在水 体 中 以泼洒 形 式 用药。5.5 使用药 物时应 填写 水产养殖用药 记录表,并 保存 至 该批 水产 品全部 售 出 后 二年以 上。水产 养殖用药 记录表 参见附录 A。6 用法与用量 6.1 内服法 按 每 日 每千 克 鱼 体 重 10 mg 20 mg剂 量给药,分 2次 给药,连续 给药 3 d 5 d。6.2 药浴、注射法 药 浴 或 注 射,可 用于 特 殊 水产 动 物或 特 殊需 要。药 浴 浓度 为 4 mg/L,时间为 1 h 2 h;注 射 剂 量 为每千 克 鱼 体 重 5 mg,每 日 注 射 1次,3 d 5 d为 一 疗 程。7 注意事项 7.1 给药 方案依 病 情、病 程 而 定。7.2 内服 投喂 时,水产 动 物 体 重 为全 池 所有 摄 食 药 饵 的水产 动 物 总重 量。7.3 使用本药 物 内服 防治细菌 性疾病时,应 同 时对 养殖水 体 进行 消毒。7.4 本药 物不可 长 期使用,连 用 5 d无 效 时应 改 换 其 他 抗 菌药 物,避免 可 能 引 起的细菌 耐 药 性。7.5 为 保护 环 境,药 浴 后 的 废 水 应 做 无害 化处 理。7.6 贮存 于 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8 休药期 口 服 给药:水 温 在 18 以 下,休药期 不少 于 17 d;水 温 18 25,休药期 为 17 d;水 温 25 以 上时,休药期 为 15 d。DB22/T 1641 2012 3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表 A.1 用药记录 水产养殖用药 记录见表 A.1。表 A.1 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表 序 号 时间 池 号 用药 名称 用量/浓度 平 均体 重/总重 量 病害 发 生 情况 主要 症 状 处 方 处方 人 施 药人 员 备 注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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