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DB11/T 203-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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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01 B 00 备案号:38170-201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03 2013 代替 DB11/T 203 2003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 Agriculture enterprise standard system animal production 2013-06-21发布 2013-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203 201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标准体系编制要求.1 4 标准体系的构成.1 5 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内容.3 6 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内容.4 7 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内容.11 8 工作标准体系内容.16 DB11/T 203 2013 II 前 言 DB11/T 203 2013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是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结构如下:a)DB11/T 201 2013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通则;b)DB11/T 202 2013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种植业;c)DB11/T 203 2013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本标准根据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11/T 203.1 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第 1部分:技术标准体系、DB11/T 203.2 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第 2部分:管理标准体系、DB11/T 203.3 200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第 3部分:工作标准体系。与 DB11/T 203 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结构进行了调整,将“第 1部分:技术标准体系”、“第 2部分:管理标准体系”、“第3部分:工作标准体系”合并;增 加 了“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内容”;增 加 了“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内容”;增 加 了“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内容”。本标准 由北京市质量 技术 监督局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由北京市质量 技术 监督局、北京市园林绿 化 局、北京市 农业 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 单位:北京首都 农业 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质量 技术 监督局、北京市 标准化 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绿 化 局、北京市 农业 局、北京市优质 农产 品 产 销服务站。本标准主要起草 人:刘菡洁、吴惠敏、白韶丽、马晓蕾、谢翔燕、刘钧、王建军、张立新。本标准 所 代替标准的 历次版 本 发布情况为:DB11/T 203.1 2003、DB11/T 203.2 2003、DB11/T 203.3 2003。DB11/T 203 2013 1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养殖业 1 范围 本标准规 定 了养殖业企业标准体系的编制要求,标准体系的构成,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生产过程技 术标准体系、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的内容。本标准 适 用 于从事 养殖业(含水 产)生产的农业企业、农 民专 业合作 社、农业合作 组织、规 模 化农业生产 单位等 标准体系的 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是 必不可少 的。凡 是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 是 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1 2009 标准化工作 导 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 DB11/T 201 农业企业标准体系 通则 3 标准体系编制要求 标准体系的编制 应 符 合 DB11/T 201的规 定。4 标准体系的构成 4.1 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结构 4.1.1 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的结构 形式见图 1。4.1.2 通用基础标准是 指在 一 定 范围内作 为 其他 标准的基础,并 普遍使 用,具 有 广泛指导意义 的标准。4.1.3 应 包括 企业标准化工作 导 则、通用技术 语 言标准、量 和 单位 标准、数值 与 数 据标准。图 1 养殖业企业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的结构图 通用基础标准体系 企业标准化工作 导则 通用技术语 言标准 量 和 单位标准 数值与 数据标准 DB11/T 203 2013 2 4.2 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结构 4.2.1 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的结构 形式见图 2。4.2.2 生产过程技术标准是 指在 农业生产过程技术 中 产前、产 中、产 后各阶段 所 包 含 的 各 生产 环节、生产要 素、生产管理 所 制 定 的标准。4.2.3 图 2中 所 列的 类别涵盖 了一 般 养殖企业的主要生产 活动,企业 在 编制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 时,也 可 根据企业 实 际需 要增 减或 归 并,但至 少 包括:采购 标准,饲 养标准,产 品 标准。图 2 养殖业企业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的结构图 4.3 经营管理标准体系 4.3.1 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的结构 形式见图 3。4.3.2 经营管理标准是 指 企业 为 保障 生产经营 活动 有 效 进行 而 制 定 的标准。4.3.3 图 3中 所 列的 类别涵盖 了一 般 养殖企业的主要管理 活动,企业 在 编制经营管理标准体系 时,可 根据企业的 实 际需 要增 减或 归 并。但至 少应 包括:综 合经营管理标准,环境卫 生管理标准,信息 管理标准。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 饲养标准 饲料标准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标准 繁 殖 标 准 育 种 标 准 品 种 标 准 检 验、试 验 标 准 农 产 品 加 工 标 准 观 光 休 闲 服 务 标 准 防 疫 检 疫 标 准 产 地 环 境 标 准 产 品 标 准 采 购 标 准 设 施、设 备 标 准 DB11/T 203 2013 3 图 3 养殖业企业经营管理标准体系的结构图 4.4 工作标准体系 4.4.1 工作标准体系的结构 形式见图 4。4.4.2 工作标准是 指 企业 为 保证 生产、经营 有 效 进行,落 实 生产技术标准和经营管理标准的要求,对 决策层、管理 层、操 作 层 等 各类 工作 岗 位所 制 定 的标准。4.4.3 图 4中 所 列的 类别 为 企业一 般 的 职 位 层级,企业 在 编制工作标准体系 时,可 根据本企业 机 构、岗 位设 置 的 实 际 情况 确 定。4.4.4 工作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应 尽 可 能 量 化,便 于 管理、检查 及考核,使 责、权、利三者 有 机地 结合。图 4 养殖业企业工作标准体系的结构图 5 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内容 5.1 企业标准化工作导则 指导 企业 开展 标准化工作的 指导 性标准。企业除 执 行 GB/T 1.1等 国家 标准外,还 应从实 际 情况 出 发,自 行制 定 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导 则,以 有 效指导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 开展,内容 应 包括:a)本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规范,明 确 组织 机 构、任 务、职 责 范围、工作 方法 与要求 等;b)本企业标准制 定、修 订、复审 的工作 原 则、工作程 序及 具 体要求;c)实施 标准 及 对 标准 实施 进行 监督 检查 的 原 则、方法、要求、程 序 和分工;d)标准 及 标准 资 料 的 搜 集、管理和 使 用,标准化 培训 等 方面 的要求。5.2 通用技术语言标准 经营管理标准体系 综合经营管理标准 设计管理标准 质量管理标准 职业健康管理标准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能源管理标准 信息管理标准 安全管理标准 科研管理标准 工作标准体系 决策层 工作标准 管理 层 工作标准 操 作 层 工作标准 DB11/T 203 2013 4 为 了 使语 言 达到统 一、简 化、准 确,以 便 于 互 相 交流 和 正 确 理 解,提 高 工作 效 率 而 制 定 的标准。包括:a)术 语 标准;b)符 号、代 号、代 码、标 志 标准。5.3 量和单位标准 量 和 单位应 执 行 法 定 计 量单位 和 国家 标准。5.4 数值与数据标准 数值 与 数 据标准 应 包括:a)数值 修 订 规则;b)生产经营 中各 种 极 限 数值 的 判 定 与 表示 标准;c)包 含有 特 性 值 和 数 据 表 的标准。6 生产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内容 6.1 产地环境标准 对 生产 场 地环境 要求 所 制 定 的标准。包括 下列要求:a)空气 质量 要求:1)养殖 场空气 环境 质量 要求;2)舍区 生 态 环境 质量 要求。b)水质 要求:1)畜禽饮 用 水质量 要求;2)渔 业 水质质量 要求;3)产 品加 工用 水质量 要求;4)生 活 饮 用 水质量 要求。c)土壤 要求;d)气候 要求;e)道路及交 通要求;f)周边 环境 要求;如:对 防疫 产生 影响 的 环境 要求。g)电力及 通 讯 要求。6.2 设施、设备标准 6.2.1 基础设施标准 6.2.1.1 养殖 场 建 筑、设施 的 设 计及 工程 质量、水 电网 建设、道路 等 要求。6.2.1.2 粪污处 理和 无害 化 处 理 设施 要求。6.2.2 设施管理 6.2.2.1 应 充 分 考虑 环境保 护、减 少 自然资源浪费 等 环境 问题。6.2.2.2 履 行 国家关 于 土 地使 用规 定 和 政 府 有 关 基本 建设 规范。6.2.2.3 围 绕 基本 建设 工程 质量 和 安全,同 时 考虑 水 电网 合理 布局,建立 论 证、设 计、准 备、施 工、验 收 等所 需 管理程 序。DB11/T 203 2013 5 6.2.2.4 规 定设施 改 建 的 条 件、申请 审 批 程 序、施 工、验 收 等 要求。6.2.2.5 设 计 图、竣 工 图、批 准文件、施 工 记录 的 归 档。6.2.3 设备标准 6.2.3.1 设 备 可 分 为 自 制 设 备 和外 购 设 备。6.2.3.2 使 用的 设 备、主要 附 件 及 零 部件 应 制 定(自 制)或 收 集(外 购)相 应 技术 资 料,保证 设 备 应能 充 分 满足 生产要求。技术 资 料 一 般包括:a)设 备 的性 能;b)产 品 合 格 证;c)使 用 注 意 事 项。6.2.3.3 设 备操 作规程。6.2.3.4 设 备 维 修 保 养规程。6.2.4 设备管理 6.2.4.1 规 定 各类 设 备 的 购置 计 划 管理、申请 审 批 程 序、购置 程 序、验 收 安 装 管理;设 备 开 箱 验 收记 录 及 有 关 图 样、合 格 证、说 明 书 等 资 料 的 保存、建 档。6.2.4.2 设 备 维 修 保 养管理:设 备 日 常 管理、自 检 和 巡回 检查 管理,停 用 设 备 管理。6.2.4.3 设 备 事 故 发 生的分 析,应 侧重寻找 原 因。6.2.4.4 锅炉、压 力 容 器 及特 种 设 备 的管理:应 严格 执 行 国家、行业 有 关 规 定 以及安全 生产的规 定。6.2.4.5 为 保证 及 时 修 复 设 备 应建立 备 品 备 件管理 办 法。6.2.4.6 规 定 改 造、报废、转让 的 条 件、申请 审 批 程 序、报废 后 的 处 理 方法。6.2.4.7 应 规 定 测 量、检验、试验 设 备 的 配 置 要求,计 量 器 具检 定 要求。6.3 采购标准 6.3.1 采购质量要求 6.3.1.1 对 种 畜禽、种 苗、饲料、渔(兽)药、辅 料 等 外 购 物 资 的 质量 要求 做 出规 定。6.3.1.2 应 收 集 种 畜禽、种 苗 的 品 种标准。6.3.1.3 饲料、渔(兽)药 及 其他 辅 料 的 质量 要求 应 符 合相 应 的 国家 标准的规 定。6.3.2 采购要求 6.3.2.1 制 定 采购 工作 应 遵循 的 原 则。6.3.2.2 采购 计 划 的 提 出:由 物 资 使 用部 门 根据生产的 需 要,对所 需采购 物 资 提 出 品 种、质量、规 格、数 量等 的要求,以及 经 费 预算。6.3.2.3 采购 计 划 的 审 批:规 定 采购 计 划 的 审 批 原 则和程 序。6.3.2.4 供 方 的 选择,包括:a)提 出 待选供 方 名 单 和要求;b)要求 供 方 提 供 其 有 能 力 为 合 格供 方 的 证 据;c)明 确 评价供 方 的 原 则和 方 式。6.3.2.5 采购 合 同 的 签 订:根据 采购 对 象 规 定 采购 合 同 的 拟 定、审 批、签 订 的程 序及 要求。6.3.2.6 确保采购 的产 品 满足 规 定 的 采购 要求,企业 应建立 进 货 检验 方法,检验 办 法 包括:检验、测 量、观 察、提 供 合 格 证 明 文件 等 方法。6.4 品种标准 DB11/T 203 2013 6 6.4.1 应 规 定品 种的 特 性 及 雌雄 体的外 貌 特 征。6.4.2 应 规 定品 种的生产性 能。6.4.3 应 规 定品 种的 等 级 评 定。6.4.4 血缘 关 系。谱 系:应对品 种的 血 统 来 源、编 号、名字、出生 日期、生 长 发 育 表 现、种用 价 值 和 鉴 定 成 绩 等 方面 信息 记录 并 建 档。6.4.5 鉴 定 方法。应 确 定 鉴 定 项目 及 内容、方 式 方法、鉴 定 时 期、鉴 定 程 序 等。6.5 育种标准 6.5.1 外 貌 特 征:a)雌、雄 体 共 性 特 征;b)雌 体 特 有 特 征;c)雄 体 特 有 特 征。6.5.2 育 种 资 料 编 号:a)雌 体编 号;b)雄 体编 号;c)进 口品 种编 号;d)标 记 形式;e)谱 系。6.5.3 雌、雄 体的 选择 与 评 定:a)雄 体的 选择 与 评 定;b)雌 体的 选择 与 评 定;c)后备 雄 体的要求;d)后备 雌 体的要求。6.5.4 鉴 定。应 规 定 鉴 定 的 方法及 要求。6.5.5 选配。包括 选配 原 则 及方法。6.6 繁殖标准 6.6.1 自然交配 应 规 定 种(亲 本)雄 体、雌 体要求、发情 鉴 定 程 序及 要求、自然交 配 的 操 作 方法及 要求。6.6.2 人工授精 应 规 定:a)种(亲 本)雄 体、雌 体要求;b)精子 质量、检验 及 贮存 等 要求;c)精子 的 冷冻 及解 冻;d)授精 要求。6.6.3 胚胎 移植 要求 应 规 定:a)胚胎移 植 时 设施、设 备、仪 器、卫 生 等 要求;b)供 体的 选择 标准;c)胚胎 的 冷冻 及解 冻;d)受 体的 选择 与准 备;DB11/T 203 2013 7 e)移 植 方 式、方法。6.6.4 人工 孵 化 应 规 定:a)孵 化 条 件;b)孵 化 设 备;c)孵 化 时 间;d)孵 化管理。6.7 饲 养标准 6.7.1 养殖规范 养殖规范 应 包括:a)引种要求;b)养殖 区 温度、湿度 以及 有 害气 体 控 制;c)饲 养 方 式;d)饲 养 密度;e)营养 需 求 量;f)饲料 种 类;g)饲料 供 给 量;h)饲 喂频 率;i)操 作 方法。6.7.2 生产管理 6.7.2.1 生产 计 划 的制 定 与 实施:规 定 生产 计 划 和 劳 动 定 额 编制的基本 原 则,计 划 和 定 额 的编制与 审批 程 序及执 行部 门。6.7.2.2 生产调 度:落 实 生产 计 划,组织、协 调生产过程 中各 种 因 素(物 料、动 力、燃 料、产 销)的平衡,分 析 生产 动 态,掌握 生产 活动中 的 各 项 变化,协助 解 决 生产 中 出 现 的 各 种 问题。6.7.2.3 生产 统计:规 定 出 各 个 养殖过程的生产 记录格 式、记录 的 填 写 方法 与要求 以及 记录 的 统计 分析、管理与 保存 等有 关 事 项。6.7.2.4 生产 现 场 管理:生产 现 场 的 清 洁、有 序,生产 库房 的管理 等。6.8 饲料 标准 6.8.1 根据企业 实 际需 求,可 将标准分 为 饲料 原 料 标准、预 混 饲料 标准、浓缩 饲料 标准、配 合 饲料 标 准、精 料 补 充 料 标准、饲料 添 加 剂 标准 等。6.8.2 原 料 质量 要求,如:应 来 自 非 疫 区,无 虫蛀、鼠咬、发 霉、变 质,农 药 残留 限量等 要求。6.8.3 饲料 质量 要求。6.8.4 卫 生要求,按 国家 标准和 国家 有 关 规 定 执 行。6.8.5 饲料 添 加 剂 及 其使 用要求。饲料 添 加 剂 及 其使 用 应 符 合 有 关 标准的规 定,不应 使 用 国家 禁 用 药 品、添 加 剂 及 激 素。6.8.6 质量 控 制与 检验。应 规 定 成 品 饲料 的 检验 规则,或 执 行相 应 的 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6.8.7 加 工工 艺 要求,内容 应 包括:a)投 料 与除 杂;DB11/T 203 2013 8 b)粉碎 与 处 理;c)自 动 配 料 控 制;d)配 料 系 统 主要技术 参 数;e)包装;f)加 工 环境卫 生 等。6.8.8 饲料 加 工管理,内容 应 包括:a)规 定加 工 机 组 或 设 备 要求;b)饲料 配 方 的制 定 及 管理要求;c)饲料 加 工过程的 控 制程 序;d)规 定 成 品 饲料贮存 要求。6.9 防疫检疫 标准 6.9.1 防疫原 则与方 针 制 定 疫 病 防 治 的基本 原 则 或 方 针。6.9.2 人 员控 制 措 施 制 定 各类 人 员 应 当 遵循 的 预 防 措 施。6.9.3 卫 生 消毒 6.9.3.1 应 规 定 消毒 设 备、设施、药 品 的 使 用要求。6.9.3.2 应 规 定 消毒 范围 及方法。6.9.4 免疫 要求 6.9.4.1 应 规 定 疫 苗 种 类。6.9.4.2 应 规 定 免 疫 程 序,包括:a)免 疫时 间;b)免 疫 方 式;c)接 种 剂 量;d)免 疫后 的标 记。6.9.4.3 应 规 定 免 疫效 果 评 估 的要求 及方法。6.9.5 疾病治疗 6.9.5.1 应 规 定 常 见疫 病 的种 类。6.9.5.2 应 规 定 治疗 方法,且 符 合 国家 相 应 标准。6.9.5.3 药物 使 用准则。包括 药 品 的 使 用 及 管理要求,应 遵 守 国家法 律、法 规 及 有 关 用 药 准则。6.9.6 疫病 的 控 制 6.9.6.1 应 规 定发 现 疫 情 和 上 报 的程 序。6.9.6.2 应 规 定 疫 点、疫 区 划 定 的要求。6.9.6.3 规 定 毗邻 地 区 通 报。6.9.6.4 规 定 封锁、隔离措 施。6.9.6.5 制 定 防疫 消毒措 施。6.9.6.6 应 规 定 染 疫动 物 的 处 理要求,且 符 合 国家 相 关 标准的规 定。DB11/T 203 2013 9 6.9.6.7 应 规 定 疫 情监 测 措 施。6.9.7 疫病检疫 6.9.7.1 规 定 产 地检疫 要求。6.9.7.2 规 定 屠宰 检疫 要求。6.9.8 无害 化 处 理 6.9.8.1 应 规 定 粪 便 处 理要求。6.9.8.2 应 规 定 污 水 处 理要求。6.9.8.3 应 规 定 病、死尸 体 处 理要求,且 符 合 国家 相 关 标准的规 定。6.9.8.4 规 定 污 染 物 处 理要求,且 符 合 国家 相 关 标准的规 定。6.9.9 疫病 监 测 6.9.9.1 疫 病 监 测 种 类。6.9.9.2 监 测 范围。6.9.9.3 监 测 方法。6.9.10 记录 制 定有 关 防 治 疫 病 的 记录 要求,做 到 可 追溯。6.10 产品标准 6.10.1 活 体产品要求 6.10.1.1 仔 种(如种 畜禽、水 产 亲 本 等)出 售 要求。内容 包括:品 种 特 征 与 特 性、评价。6.10.1.2 商 品 代(如生 猪、商 品 鸡 等)出 售 要求。内容 包括:外 观、出 栏 时 间、体 重。6.10.2 衍 生产品要求 6.10.2.1 感官 要求。6.10.2.2 理化要求。6.10.2.3 卫 生要求。包括:农 药 残留 限量、兽药 残留 限量、污 染 物 限量、真菌毒 素 限量、微 生 物 限量 等。6.10.2.4 质量等 级 要求。6.10.2.5 试验 方法。6.10.2.6 检验 规则。6.10.2.7 标 识、包装、运输、贮存。6.11 检验、试验 标准 6.11.1 检验 标准 检验 标准的内容一 般包括:a)检验 项目;b)取 样 方法;c)试验 方法;d)抽 查 频 率;DB11/T 203 2013 10 e)检验 结 果 的 判 定、复 检 规则。6.11.2 试验 方 法 试验 方法 应 执 行相 关 的 国家 标准和行业标准。6.11.3 检验 和 试验 管理 对 养殖 所 需 投入 品 及 产 品 进行 检验、试验 的管理 事 项 所 制 定 的管理标准,包括:a)检验 人 员 的 资 格;b)检验 的 方法、检验 依 据、项目、时 间 等 要求;c)规 定对 检验 结 果 的 处 理 办 法 或 处 理程 序;d)对 检验 报 告、检 测记录 的管理,应 规 定 报 告、记录 的 格 式、内容、填 写 要求、保存 规 定。6.12 农产品 加 工标准 应 规 定 农产 品 屠宰、分 隔 等加 工过程的 质量 要求、操 作规范 及 要求。6.13 标 识、包装、运输、贮存 标准 6.13.1 标 识 标准 标 识 标准 应 包括 如下内容:a)产 品 标 签;b)包装贮运 标 识;c)警 示 标 识或中 文 警 示 说 明。6.13.2 包装 标准 包装 标准 应 包括 如下内容:a)包装 通用标准;b)包装 材 料 及 要求;c)包装 质量、卫 生 等 要求;d)包装 方法。6.13.3 运输 标准 6.13.3.1 运输 及 运输 工 具(手 段)的技术要求。6.13.3.2 运输 和 装 卸 要求,应 符 合 国家、行业标准 及 有 关 运输 规 章 的规 定。6.13.3.3 根据产 品 的 特 性,必 要 时 可 规 定 以 下 运输 要求:a)规 定 运输 方 式,如 铁 路、公 路、水 路、空 运 等;b)规 定 运输 条 件,如 遮蓬、温度控 制、通 风 以及安全 卫 生 措 施等;c)根据产 品 的 特 性、大小,规 定 装 卸 要求。6.13.4 贮存 标准 6.13.4.1 贮存 要求 内容 包括:a)贮存 方法;b)贮存 条 件;DB11/T 203 2013 11 c)贮存 期限。6.13.4.2 库房 管理 6.13.4.2.1 制 定 物 资 的分 类 方法。可 将 物 资 按 性 质 进行分 类,如分 为:饲料、药 品、危险 物 品、生产工 具、电 工 电 料 等。6.13.4.2.2 规 定 各类 物 资 入库 与 验 收 的 方法 和程 序。6.13.4.2.3 建立 物 资 保 管 账 目,规 定 库房 物 资 定期 盘 点、原 始 单 据、凭 证 和 记录 保 管的要求,做 到 账、卡、物 相 符。6.13.4.2.4 根据 贮存 要求 各类 物 资 应 分 区、分 类 进行 贮存,根据 物 资特 性规 定 堆放、隔离、搬 运 和 保存 的要求,防 止损坏、丢失、变 质 的 措 施。药 品 及 有 毒、有 害、易 燃、易爆 等 危险 品 的 存 放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并 应定期 检查;有 贮存 期 和 贮存 条 件要求的 物 资,要 加 强 检查,防 止 过 期 变 质。6.13.4.2.5 规 定 物 资 出 库 的 手续,记录 填 写 要求,并 做 到及 时 结 清 账 目。6.13.4.2.6 规 定 废 旧 物 资 的 处 理程 序 和要求。6.14 观光休闲服务 标准 6.14.1 服务 规范 服务 业 组织为 满足 顾客 需 要,根据 服务 项目 的 环节、类别 等 属 性 而 规 定 的 特 性要求,特 性要求是 定 量 的 或 定 性的。服务 规范 应从 功 能 性、安全 性、时 间 性、舒 适 性、经 济 性、文 明 性 等 六 个 方面 对服务应达到 的 水 平 和要求进行规范。根据一 般 服务 流 程 可 收 集、制 定 以 下 服务 规范:a)接 待、受 理 服务 要求;b)服务组织、实施 要求;c)服务 验 收 与结 算 要求;d)售 后 服务 要求。6.14.2 服务提供 规范 服务实 现 过程 中,对服务提 供 的要求、提 供 的 方法、程 序 所 制 定 的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a)提 供 服务 的 方法 和 手 段,如 服务提 供 过程 中 所 要求的 各 项 设施、设 备 及 用 品 的 配 置数 量 和结构;b)服务 流 程和 环节 的 划 分 方法 和要求,以及 各环节 的 操 作规范、工作内容和 输 入 输 出要求;c)服务 的 沟 通与 确 认 要求。6.14.3 服务 质量 控 制规范 服务提 供 过程 中,识别、分 析 对服务质量有 重 要 影响 的 关 键 过程、环节,并 加 以 控 制 而 收 集、制 定的标准,包括但 不限于:a)服务提 供 的 评价 方法,控 制 措 施 标准;b)对 顾客抱怨 等不 满 意 的 处 置 标准;c)不 合 格 服务 的 纠 正 与管理,如分 析、识别、评 审 和 处 置 等 控 制 方法;d)预 防 性 措 施 的要求 及 评价 标准;e)质量 争议 处 置 的管理规范。7 经营管理标准体系内容 DB11/T 203 2013 12 7.1 综合 经营管理标准 7.1.1 营 销 管理标准 对 营 销 范围内,围 绕 市 场 调 研、产 品销 售、顾客 信息 反馈 等 管理 事 项 所 制 定 的管理标准,应 包括 以下内容:a)规 定市 场 调 研 的 方 式 和内容,根据 收 集 的 信息 做 出 市 场 预测。预测 应 包括 该 市 场 的产 品 或 服务需 求,最 佳 需 求 期、判 断 产 品 的 市 场 竞争 能 力 等 内容;b)制 定销 售 计 划 编制 原 则、内容、审 批 程 序;c)规 定销 售 方 式、促 销 方法、销 售 区 域 的管理;d)规 定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的 原 则,合 同 的 格 式,合 同 的 签 订 程 序、合 同 纠纷 的 处 理 方法以及 合 同 的管 理;e)售 后 服务 的 方 式 及 管理;f)规 定 营 销 效 益 的 评价 原 则和 方法。7.1.2 人 力资源 管理标准 对 各类 人 员 培训、资 格评 定、人事 管理、考核 等 管理 事 项 所 制 定 的管理标准,应 包括 以 下内容:a)人 员 培训。包括 行 政 领 导、管理 人 员、技术 人 员、生产工 人、新 补 充 人 员 和 换 岗 人 员 等 各类 人员 的 培训 内容、培训 要求、培训方 式;b)按 照 国家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特 殊 工种、检验 人 员 的 上 岗 资 格、考核 内容、培训 办 法;c)人事 管理。包括各类 人 员 的 录 用、提 拔、降 职、转 岗、调 离、解 聘、开 除 等 原 则 及 程 序,人事档 案 及 劳 动 合 同 的管理 等;d)规 定 各类 人 员 的 考核 部 门、考核 评价办 法及 奖惩 原 则。7.1.3 财务 管理标准 对 财 务 工作 中 的管理 事 项 所 制 定 的管理标准,应 包括 以 下内容:a)制 定 财 务 管理的基本 原 则;b)制 定 大 额 资 金 的 审 批 与 使 用 原 则;c)制 定日 常报 销 的 审 批 手续 及 报 销 手续;d)制 定 成本 核 算 的 原 则、审 批 程 序。制 定 成本 控 制的 评价 和分 析 方法,采 取 改进 措 施,降低 企业成本;e)制 定 各类 票 据、报 表 的管理 办 法;f)制 定 其 它财 务 管理 事 项 的管理 原 则 或 方法。7.1.4 合同 管理标准 合 同 管理标准 应 包括:a)合 同格 式;b)合 同 的起草;c)合 同 的 评 审;d)合 同 的 签 订 程 序;e)合 同 的管理要求;f)合 同 纠纷 的 处 理;g)合 同 的变 更。7.2 设 计 管理标准 DB11/T 203 2013 13 7.2.1 产品设 计 设 计 参 数 与 数 据,如:生产性 能、体 形 结构、乳 用 特 征、其他 性 能 等。7.2.2 养殖 场总 体设 计 养殖 场 总 体 设 计 应 包括:总 平 面 布 置、场区道路、圈 舍 布局设 计、环保 设施设 计、场区 绿 化 等。7.2.3 生产工 艺 设 计 生产工 艺 设 计,是 指 编制 各 种工 艺 文件和 设 计 工 艺 装备 的过程。工 艺 文件是 指导 工 人 操 作和用 于 生产、工 艺 管理 等 的 各 种技术文件的 总称。如:饲 养 模 式、挤奶 模 式、饲 养规范、营养 配 方 等。应 规 定 生产工 艺 设 计 的内容、程 序及 要求。7.2.4 环 保 工 艺 设 计 规 定 环境 治 理的程 序、方法及 要求。7.2.5 设 计 图 样 与文件的 格式 和编号 设 计 图 样 与文件的 格 式 和编 号及 要求。7.3 科研 管理标准 在 养殖过程 中,对 技术 开 发、技术 创 新、技术引进工作 需 要 协 调 统 一的管理 事 项 所 制 定 的管理标准,应 包括 以 下内容:a)制 定 技术 开 发、创 新 与引进的 原 则;b)制 定 开 发、创 新 与引进的程 序;c)制 定 开 发、创 新 与引进的 鉴 定、评 审、验证 程 序,应 规 定 每 个 阶段 适 用的 鉴 定、评 审、验证 方法,达到 的 目 标、参 加人 员 及 职 责 等;d)制 定 各类 项目 的 审 批 程 序;e)文件 资 料 应归 档;f)明 确 科 技经 费 的 来 源,制 定 经 费 使 用 及 管理 办 法;g)制 定 科 技成 果 归 属 权 的 划 分 原 则,成 果 的管理 及 奖励 办 法。7.4 质量管理标准 7.4.1 质量 控 制管理标准 质量 控 制管理标准 应 包括:a)生产过程 质量 控 制的管理 措 施 及 要求;b)标 志 和 可 追溯 性管理;c)顾客 满 意 度 调 查,应 规 定 顾客 满 意 度 调 查 的范围、收 集 方 式、收 集 渠 道,规 定 信息 分 析、结 果处 理、信息 传递 与 反馈 的程 序 与要求。7.4.2 纠正 和 预防措 施管理标准 对不 能 满足 规 定 要求的外 购 物 资 和产 品 进行 控 制的管理 事 项 所 制 定 的标准,应 包括 以 下内容:a)规 定 外 购 物 资、产 品 出 现 不 合 格 品 的 处 置 程 序、填 写 处 置 记录;b)采 用 统计 技术 或试验 方法 分 析、确 定不 合 格 原 因,制 定 纠 正 措 施;a)制 定可 行、有 效 的 预 防 措 施。DB11/T 203 2013 14 7.5 安全 管理标准 安全 管理标准 应 包括 下列内容:a)工作 人 员 安全 防 护;b)生产过程 安全 操 作规程;c)电、气 的 安 装 及 使 用的 安全;d)规 定 各类 安全 教 育 的 形式 和内容;e)规 定 涉 及安全 因 素 的管理 措 施,如 对 电 器 设 备、特 种 设 备、危险 作业 以及 有 毒、有 害 等 物 品 的安全 管理 措 施;f)建立 安全 检查 制 度,规 定 安全 检查 的 人 员、范围、内容,检查 方 式、时 间、事 故 隐患 的整改 措 施;g)应 明 确各类 事 故 处 理程 序。查 找、分 析 各类 事 故 的 原 因,按 国家 有 关 规 定对 安全 事 故 种 类 和 危害 程 序 进行分 类,并规 定 相 应 的 报 告 程 序、时 限、应 急 措 施、损失 计 算 方法;h)制 定应 急救援 预 案。7.6 职 业 健康 管理标准 7.6.1 有害因素限 量要求 有 害 因 素 限量 要求 包括:a)尘埃 浓度 限量;b)有 害 物 质 浓度 限量、微 生 物、化 学 物;c)噪声、振 动、高 温 限量;d)紫 外 线 等 辐射 保 护;e)生 物 危险 保 护。7.6.2 对有害 性 物 品 使 用、处 理要求 应 规 定对有 害 性 物 品 使 用、处 理要求,如:化 学 品、培 养基 等。7.6.3 生产 场所 和作业 场所 的 安全卫 生要求 应 规 定 生产 场 所 和作业 场 所 的 安全 卫 生要求 及 防 护 措 施。7.6.4 职 业 健康 管理 应 规 定 以 下内容:a)职 业 健康 管理的 方 针 与 目 标;b)职 业 健康 指 标;c)职 业 健康 管理 方 案;d)职 业 健康 监 控;e)劳 动防 护 用 品 管理;f)职 业 健康 档 案 管理。7.7 环境 卫 生管理标准 7.7.1 三 废 排 放 要求 及 有 害气 体 浓度 限量 要求。7.7.2 制 定 废 水、废 气、废 料 等 的 处 理 措 施,保证“三 废”排 放 达到国家 有 关 标准的规 定。DB11/T 203 2013 15 7.7.3 制 定对有 害 作业 场 所 的 监督 与 监 测 方法,有 害 作业 岗 位人 员 的要求,防 护 设 备、个 人 防 护 用 品的 配 备使 用规 定。7.7.4 定期定 点 对 养殖 环境 进行 监 测,建立监 测记录、报 表 和 报 告 程 序,以及 监 测 不 合 格 时 的整 顿 改进 措 施。7.7.5 制 定日 常 的 环保 措 施,制 定 生产 区、生 活 区 环境卫 生管理 办 法。7.7.6 制 定 环保 设施 维 护 保 养要求。7.8 能源 管理标准 7.8.1 能 源 标准是 指 以 农业生产用 能 和 节能 为对 象 所 制 定 的标准。7.8.2 能 源 分 类,可 分 为:煤、气、汽油、电 等。规 定 各 种 能 源 管理的 负 责 部 门,明 确他 们 的 职 权 和 责任。7.8.3 煤、水等 能 源 产 品 的 质量应 符 合 国家 相 关 要求。7.8.4 能 源 消 耗 定 额 标准。7.8.5 规 定 各类能 耗 的 统计 与分 析 方法。7.8.6 能 源 管理 各 种 报 表、记录 的 保存 和 利 用。7.8.7 制 定 各类能 耗 定 额 管理 及考核 办 法。7.8.8 制 定 各类节能 措 施 和 奖惩 方法。7.9 信息 管理标准 7.9.1 信息分类 确 定所 需 收 集 信息 的种 类(如:市 场 信息、技术 信息、人 才 信息 等)。应对 在 管理 活动中形 成的 具有 保存 价 值 的 信息,包括,文 字、图 表、图 样、数 据、声 像、电 子 信息、标本、实 物 等 资 料 进行分 类 归 集。明 确信息 收 集 的部 门。7.9.2 文件管理 7.9.2.1 应 明 确各类 文件的管理部 门 和 人 员。7.9.2.2 应 规 定 文件管理的 控 制范围。7.9.2.3 规 定 各类 文件的 收 发、借阅、批办、修改、存 档、复 制、销 毁 等 程 序及 要求。其中:借阅、存 档、复 制、销 毁 的程 序及 要求 应 符 合 档 案 管理的要求。7.9.2.4 规 定 各类 文件的行文要求。7.9.3 记录 管理 7.9.3.1 应 明 确各类 记录 的管理部 门 和 人 员。7.9.3.2 应 规 定 记录 管理的 控 制范围。7.9.3.3 规 定 各类 记录 的 填 写、修改、整理、分 析、信息 传递、借阅、存 档、复 制、销 毁 等 程 序及 要求。其中:借阅、存 档、复 制、销 毁 的程 序及 要求 应 符 合 档 案 管理的要求。7.9.4 档 案管理 7.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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