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规范总则DB22/T 1560-2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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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60 A 11 备案号:35040-2012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560 2012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 查勘定损技术规范总则 General principles of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insurance loss exploration on crops planting cost 2012 05 23发布 2012 07-01实施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560 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保监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文河、杨宝平、赵忠伟、李恒、谷岩,吴春胜。DB22/T 1560 2012 1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规范总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的术语、定义、查勘定损要求、查勘人员组成、查勘定损时间、查勘定损办法和查勘定损结果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植保险范围内的受灾粮油作物。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 件对 于本文 件 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 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 的 版 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 用文 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 件。DB22/T 1561 向日葵 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 技 术规范 DB22/T 1564 水稻 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 技 术规范 DB22/T 1565 玉米 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 技 术规范 DB22/T 1566 花生 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 技 术规范 DB22/T 1567 大 豆 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 技 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 crop revenue Insurance 享 受 中央财政 保 费补贴 的 玉米、水稻、大 豆、花生、向日葵等 粮油作物(以下简称 作物)种植成本保险。3.2 保险体系 Insurance system 由 投 保人、保险人和保险 代 理人组成的 体系:投 保人。龙头企 业、经济合 作组 织及 农 户。村集体 组 织投 保的,投 保人 与被 保险人 应为同一 人;保险人。承 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保险 代 理人。受保险公司 委托代为 办理农业保险业 务 的单位和 部门。3.3 种植成本 cost of planting 种植 过程中 保险 合同 内 约 定的 生产投入,包括:种 子、化肥、农 药、灌溉、机耕、地膜。DB22/T 1560 2012 2 3.4 保险标的 subject matter of insurance 凡符合下列 种植 条件 的 玉米、水稻、大 豆、花生、向日葵,可 作 为 保险标的:种植 地块应 位于 当地 洪 水 警戒 水 位 线 以 上 的 非蓄洪区、非行洪区、非泄洪区 内;耕 作 及 田 间 管 理 符合当地 农业 技 术 部门 的要求和 技 术规范标准;通 过 审 定(认 定),并 适 应当地 区域 种植 且未退 出 市场 的 品 种;苗全、苗齐并 生 长正常。3.5 保险期限 Insurance period 从 出 苗开始至开始收获 为 止之 间的 一 段 时间。3.6 保险责任 Insurance liability 在 保险 期 限内,由于人 力无 法 抗拒 的 暴雨、洪 水、内 涝、风 灾、雹 灾、旱 灾、霜冻 及 障碍性低温冷 害造 成保险标的的损 失,保险人 负赔偿责任。上述气象 灾 害释 义 如 下:暴雨。降雨量在 16mm/h以 上,或连续 12h降雨量达 30mm以 上,或连续 24h降雨量达 50mm以上造 成作物 减 产 甚至绝收 的灾 害;洪 水。由于 降雨、融雪(冰)、风暴潮、堤坝溃决 等 原因 引 起 江、河、湖、水 库或沿海 水 量增加,水 位 上 涨而泛滥,或 山 洪 爆发,浸泡,冲散,冲毁 作物,造 成作物 减 产 甚至绝收 的灾 害;内 涝。由于 降 水过 多,地 面径流 不 能 及 时 排除,造 成的农 田 积 水 超 过 作物 耐淹能 力,造 成作物 减 产 甚至绝收 的灾 害;风 灾。风力达 8级 以 上,风 速 在 17.2m s以 上,造 成作物 减 产 甚至绝收 的灾 害;雹 灾。降雹造 成作物 减 产 甚至绝收 的灾 害;旱 灾。因降 水少 导致土壤 水 分 不 足,使 作物 减 产 甚至绝收 的灾 害;霜冻。由于 空 气温 度 下 降,使 地 表 温 度 降 到 0 以下,造 成作物受 害 的灾 害;障碍性低温冷害。作物 在 生 殖 生 长 期 遇到短暂而强烈 的 低温,生 殖器官 受 到破坏而 结 实率 下 降的灾 害。3.7 除外责任 exclusions 由于 下列 原因造 成保险标的损 失,保险人 不 负赔偿责任:政 府 泄洪 及其 他 行 政 行 为 或 执 法 行 为;被 保险人 及其代 表 或 家庭 成员、种植人员 管 理 不 善 或 故意 行 为;种 子、肥 料、农 药等 质 量 问题 或 违反 技 术要求 应 用;鼠 害、病虫 害、草 害;他 人的 故意破坏;保险 期 限 外 造 成的 一 切 原因 的损 失。3.8 DB22/T 1560 2012 3 保险面积 Insured area 参 保的作物种植 面积。3.9 损失面积 loss area 参 保的作物 遭 受保险 责任 内的农业 气象 灾 害,并且 损 失 程 度 达 到 30%(不 含)以 上 的受灾 面积。3.10 标准产量 standard yield 按照 当地 实际 单位 产 量(以 有 关 部门 测 定 为 准)确 定标准 产 量,作 为 计算 损 失 程 度 的标准。3.11 损失程度 level of loss 保险 责任 范围内 原因造 成的作物 减 产产 量 与 标准 产 量之 比。注:减 产产 量 以投 保 地块 内损 失 面积计算,不 能 以投 保 总面积计算。3.12 全部损失(绝收)total loss 损 失 程 度 在 90%(含)以 上 的损 失。3.13 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损 失 程 度 在 90%(不 含)以下 的损 失 3.14 赔偿标准 Indemnity standard 参 保作物损 失 程 度 达 到 30%(不 含)以 上 的,达 到 赔偿 标准。损 失 程 度 在 30%以下 的,保险人 不 予 赔 偿。3.15 赔偿处理 Indemnity process 全 部 损 失:全 部 损 失 按 不同生 长 期 确 定 赔偿 金额;赔 款金额=单位保险 金额 受灾 面积 不同生 长 期 赔偿 比例 部 分损 失:赔 款金额=保险 金额(损 失 程 度 30%)对应 赔偿 系 数 受灾 面积。4 查勘定损要求 DB22/T 1560 2012 4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 工 作要 始 终 以 保 障 投 保农 户 的 合 法 权益 为 根 本出 发点,严格 按照 吉 林省农业保险 工 作 实 施方案、吉林省农业保险 工 作 实 施细 则 规定要求 开 展 工 作,坚持 公 开、公 正、公平的 原 则,合 规 经 营,做 到“定损 到 户”。在 工 作 中应 达 到 以下 要求:投 保人 投 保作物出险 后,通 过村委 会、保险 代 理人 上 报 到 县 级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 在 接 到 被 保 险人 报案 或 得知 灾 害 发 生 后 要 及 时 进 行 查勘;保险公司要 根 据 灾 害 种 类、强度、范围 等 情况制 定 工 作 方案,合 理组 织 查勘 工 作,确 保查勘 科学、高效、服 务 到 位、规范;对 于 一 次 性 灾 害 损 失 范围 超 过一 个 行 政村 的,应 查勘 到 行 政村一 级;查勘 过程中,保险公司 应 提 示 被 保险人按照农业 生产 规范,采取 有 效措施 开 展 抗 灾 减 损 工 作;查勘 工 作结 束后,保险公司 应及 时 编制 查勘 报告。查勘 报告 应对 保险标的受损 情况、灾 害 种 类及 保险 责任 是 否 成 立 等 方 面 提出 明 确意 见。对 于 需 要 二次 或 多 次 查勘的,应与被 保险人 协商 确 定 下 次 查勘的时间;保险公司要 在 查勘定损单 证 上 详细记录 损 失 数 量、核 定损 失 程 度 的 方式方 法、过程 和结 论,做 到 定损 依据充 分、结 论 准 确 合 理。相 关 保险单 证 要由查勘人员、被 保险人(或 被 保险 代 表)签 字 认 可。保险公司要 对被 保险人 代 表 做好解 释 说明 工 作,并 告知 其应对其 他 被 保险人的 宣传解 释 义 务;保险公司 应 根 据 灾 情特 点,告知 保险人 或 投 保人 索 赔 程 序 及 提 供 出险 通 知书、报 损 清 单 等 索 赔 单 证;保险公司 应 建立 省分公司 及中 心支 公司分 级 抽样复核 机 制。对被 保险人(或 投 保人)有 疑 义的 定损结果要 重 点 进 行 复核。5 查勘定损人员组成 查勘人员 应 由保险 体系 内的 被 保险人(或 被 保险人 代 表)、保险人、保险 代 理人和农业 技 术人员组 成。6 查勘定损时间 保险标的 在 生 长 期 间 多 次 发 生 保险 事 故 并 发 生部 分损 失 的,应 综 合 考虑历次 出险 因 素,在 作物 收获 前 一 次 性 定损。对 于作物 在苗 期 受损,急需重播、补 种的,或 保险标的 已 经 达 到 全 部 损 失 标准的,以及处于 收获 期 即将 收 割 的,应 在 灾 害 发 生 后立即进 行 定损。7 查勘定损办法 7.1 确定保险标的 查勘人员 应 现 场 了 解 被 保险人 姓名、地块 名 称、地块 坐落 位 置、地块 面积、作物种 类 等 信息,并 将上述 信息 与投 保 信息 相核 对,以 此 确 定出险 地块是 否 为 保险标的。对 于出险 地块为 非 保险标的 及不符合承 保 条件 的标的 应 在 现 场 查勘 报告 中注 明。7.2 确定保险责任 查勘人员 通 过 现 场 勘查,确 定保险标的损 失 是 否 由于保险 责任 内灾 害造 成。在 工 作 中应注 意 以下几 点:DB22/T 1560 2012 5 对 于 同一 保险标的有 遭 受 多 次 灾 害 及同一 事 故 有 多 个 出险 原因 的,应 根 据相 关 气象 灾 害 证明(由 县 级 含)以 上气象 部门 出 具),在 保险 责任 范围内,选择 最 直 接、最 有 效 的灾 害 为 出险原因;对 于 除外 责任,不 予 定损,并在 查勘 报告 中注 明;对 于 难 以 确 定保险 责任 的,应 由 县 级(含)以 上 农业 部门 出 具 技 术 性 鉴 定 报告。7.3 确定损失面积 查勘人员 到 达 出险 现 场 后,应 通 过 观察,询 问,全 面 了 解 灾 情。根 据 灾 害 种 类、灾 害 发 生 时间、作物 生 长 情况 合 理 确 定损 失 面积。核 定的损 失 面积 不应 大于保险 面积。7.3.1 经验测定法 查勘人员 凭 经 验 通 过 目 测确 定损 失 面积。7.3.2 工具测量法 应 用 GPS等 工 具 测 量 损 失 面积。7.3.3 航拍测量法 采 用 无 人 机 航拍 等 先 进 技 术 确 定损 失 面积。7.4 确定损失程度 对 于 绝收 和 小 面积 的局 部 性 灾 害,要定损 到 受灾 地块;对 于大 面积 灾 害,可 采取抽样 法和 航拍 测 量法 确 定损 失 程 度。7.4.1 抽样法 抽样 定损范围要 覆盖每 个 乡(镇)的 每 个 村。对 于保险 面积 较 大 及 损 失 程 度 相 差较 大的,应 覆盖 到 组。每 个 村(或 组)分 轻、中、重 三 种损 失 类 型 分 别设 置 至 少一 个 随 机 取样 点,再 在 取样 点 中 采取 梅 花五 点(见 图 1)或 等 距三 点(见 图 2)取样方 法,根 据 灾 害 类 别、损 失 情况 及 实际 条件 选 取 作物 样 本,据 以 测 定损 失 程 度。图 1 梅花五点取 样 图示 DB22/T 1560 2012 6 图 2 等距三点取 样 图示 7.4.1.1 取 样 点选取 标准 选 取取样 点 应符合下列 标准:受灾作物 长 势均匀 一 致;无 保险 责任 以 外 的灾 害;远离 公 路、村 屯、林 带 等,避免边 际 效 应对 查勘定损结果的 影响。7.4.1.2 损失程度确定办法 按照保险作物种 类 及产 量 构 成 因 素,分 别 确 定损 失 程 度。具 体 按照 DB22/T 1561、DB22/T 1564、DB22/T 1565、DB22/T 1566和 DB22/T 1567的 相 关 要求 执 行。7.4.2 航拍测量法 通 过地 面 处理 站 分 析 处理 无 人 机 航拍图像 及 数 据,据 以 确 定灾 害 损 失 程 度。7.5 查勘 取证 查勘人员 应 通 过 录 音、录 像、拍 照 等 方式 全 面 记录 查勘定损 过程。以村为 单位,每 村 至 少 拍摄 一 组现 场 查勘照 片。现 场 照 片 要 反 映 灾 害 种 类、出险 地 点、损 失 范围、损 失 程 度 等 内 容。具 体包括:受灾作物 全 景;受灾作物 特 写:被 保险人(或 被 保险人 代 表)手 持 标 明 出险 地 点、灾 害 种 类、出险时间、被 保险人 姓名 等 内 容 的 白板 照 片。8 查勘定损 结果 处理 查勘定损 工 作结 束后,保险公司 应 严格 按照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 条 款 进 行赔偿 处理。赔 款金额 理 算 应符合 附 录 A、附 录 B的规定。DB22/T 1560 2012 7 A A 附 录 A(规范性 附录)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 不同生长 时期绝收赔偿 表 玉米 6月 20日 前:60%7月 30日 前:80%7月 31日 后:100%水稻 7月 10日 前:60%8月 20日 前:80%8月 21日 后:100%大 豆 6月 30日 前:60%7月 30日 前:80%7月 31日 后:100%花生 6月 30日 前:60%7月 30日 前:80%7月 31日 后:100%葵花 6月 30日 前:60%7月 30日 前:80%7月 31日 后:100%DB22/T 1560 2012 8 B B 附 录 B(规范性 附录)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部分损失赔偿系 数表 损 失 程 度 系 数 90%(含)以 上 绝收 85%(不 含)-90%(不 含)1.5 80%(不 含)-85%(含)1.3 75%(不 含)-80%(含)1.2 70%(不 含)-75%(含)1.0 65%(不 含)-70%(含)0.9 60%(不 含)-65%(含)0.8 55%(不 含)-60%(含)0.7 50%(不 含)-55%(含)0.6 40%(不 含)-50%(含)0.5 30%(不 含)-40%(含)0.4 DB22/T 1560 2012 9 参 考 文 献 1 吉林省农业保险 工 作 实 施方案 吉农保 字 20092号 2 吉林省农业保险 工 作 实 施细 则 吉农保办 字 20101号 3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 条 款 吉安华农险(备 农业)2011主 4号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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