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DB22/T 1942-2013.pdf

返回 相关 举报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DB22/T 1942-2013.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DB22/T 1942-2013.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DB22/T 1942-2013.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DB22/T 1942-2013.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DB22/T 1942-2013.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ICS 75.060 E 24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942 2013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方法 The way of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for automobile liquefied natural gas cylinders 2013-12-04发布 2013-12-3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942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提出,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吉林华汽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特种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世忠、毛洪军、陈军、许俊杰、安立昂、赵兴华、郑巍、孟祥秋。DB22/T 1942 2013 1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 评 定的 一般 规定、检验与 评 定。本标准 适用于 汽车 用 液化天然气气瓶的定期检验与 评 定,其它行业使用 的液化天然气气瓶 可以参 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 文件 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 期的 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 版 本 适用于 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 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 单)适用于 本 文件。GB/T 3864 工业氮 GB 12135 气瓶定期检验 站 技术 条件 GB/T 12137 气瓶气 密性试 验 方法 GB 13075 钢制焊接 气瓶定期检验与 评 定 GB/T 18443.5真空绝热深冷 设备 性 能 试 验 方法 静态蒸发率测 量 JB/T 4783 低温 液 体 汽车 罐 车 JB/T 6896 空 气 分离 设备 表面清洁度 DB22/XXXX 汽车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 站 技术 条件 气瓶安全监 察 规定 气瓶安全监 察 规 程 车 用 气瓶安全技术监 察 规 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 语和 定 义适用于 本 文件。3.1 静态蒸发率 static evaporation rate 气瓶 在充 装 至最大允 许量的 低温 液 体静置 48 h后,24 h内自 然 蒸发损失 的 低温 液 体 质量 和容器 有 效 容 积 下低温 液 体 质量的 百 分 比,换算为 标准 环境 下(20,1atm)蒸发率 值,单位 为%/d。3.2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 automobile liquefied natural gas cylinder 在 正常环境 温度(-40 60)下使用,贮存介 质 为 液化天然气,作为 汽车 燃料箱,设 计 温度 不低于-196,公 称 容 积为 150 L 500 L,工 作压力为 0.2 MPa 3.5 MPa可 重复 充 装的 焊接绝热 气瓶及 其 附属 的安全 附 件、自 增压控 制 装 置、强 制 气化装 置、减压控 制 装 置 等。DB22/T 1942 2013 2 4 一般要求 4.1 检验周期 汽车 用 液化天然气气瓶 自制 造完成之 日 起 每三年 检验 一 次。具 有 下列 情形时,应 提 前 进 行 检验:a)气瓶 外 表 有 明显变形、损 伤;b)瓶 体绝热性 能 下 降,在 外 表 有 异常结霜或者结露现象;c)气瓶 内 压力上升速 度 每 24 h大于 0.15 Mpa;d)静态蒸发率 每 天 大于 2%;e)汽车 发 生严重交通事故;f)使用 单位 对 气瓶安全 可 靠 性 怀疑时。4.2 检验机构 从事 气瓶定期检验的 机构,应 取得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颁 发 的 资格证书 后,方可 从事 气瓶检 验检 测工 作。4.3 专项要求 有 下列 情况之 一 者,应对 气瓶进 行静态蒸发率测 量:a)外壳 出 现异常结露、结霜;b)外壳 进 行 过 修 理;c)升压、升 温 较快,用 户 提出检验要 求。5 检验与评定 5.1 检验前准备 5.1.1 标识检查及判定 5.1.1.1 标识检查 a)逐 只 检 查登记 气瓶 制 造 标 志 和 检验标 志、使用 登记 标 记(气瓶 电子 标 签)、气瓶出 厂 技术 文件 和 检验 记录;b)登记 内容至少包括:使用 登记编号、制 造 国别、制 造 厂名 称或 代号、产品编号、制 造 日 期、设计压力、耐 压 试 验 压力、充 装 介 质、公 称 容 积、净 重、设 计 使用 年 限、上次 检验 日 期 等。5.1.1.2 标识判定 a)气瓶 应 由 具 有 制 造 许 可 证 的单位 制 造。b)制 造 标 志 应 符合 气瓶安全监 察 规定、气瓶安全监 察 规 程、车 用 气瓶安全技术监 察 规程 及 制 造 标准的规定。c)制 造 标 志 应清 晰,产品编号、充 装 介 质、公 称 容 积、设 计压力等 关键项目 应 齐 全。d)使用 时 间(从 制 造完成之 日 计算)超 过 设 计 使用 年 限的气瓶,登记 后,应对 气瓶进 行 报废处 理。5.1.2 检验前处理 5.1.2.1 在 保 证 安全、卫 生 和不 污染 环境 的 条件下,采 用 与瓶 内 介 质 相 容 的 方法 将 瓶 内 气 体 及 液 体 排 出。DB22/T 1942 2013 3 5.1.2.2 确认 瓶 内 压力 与 大 气 压力 一 致 时,卸 下 安全 阀、压力 表、液位 计 和 调 节 阀 等 可 拆卸 的 附 件。5.1.2.3 用不损 伤 瓶 体 金 属 的 适 当 方法 将 气瓶 表面 的 污垢、沾染物 等 有 碍 表面 检 查 的 杂物 清 除干净。5.1.2.4 在 全 部 的检验 工 作 中 气瓶 应不 被油脂污染。5.2 检验项目 汽车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 项目 包括:资料 审查、外 观 检 查、壁厚 测 定(外壳)、气瓶 附 件和 管 路 检验、静态蒸发率 检验、耐 压 试 验、气 密性试 验、满载停止 装 置 检验。5.2.1资料查验 a)查 验气瓶出 厂 文件、产品合 格证、制 造 质量 证明书、安装 合 格证、安装质量 证明书、气瓶 使用 登记 证、使用 说 明书、历 次 检验 报告 等。b)查 验 运 行 记录,确认 气瓶 使用 频 率 及 所发 生 的 异常情况。5.2.2外观检查与评定 5.2.2.1检查方法 用内 窥镜 对 气瓶 内 部 检 查,检 查 瓶 体内 壳 是 否 存 在 裂纹、腐蚀、变形等 缺陷。对 气瓶 外 表面 进 行 检 查,是 否 存 在 凹陷、腐蚀、变形、鼓 包 等。5.2.1 瓶体 瓶 体 外壳存 在下列 情况之 一 的,气瓶 应 判废:a)瓶 体 存 在 裂纹、鼓 包、结 疤、皱折 或 夹杂 等 缺陷;b)瓶 体 磕 伤、划 伤、凹坑处 的 剩余 壁厚 小 于 设 计 壁厚 90且 静态蒸发率测试 结 果 超 过 本标准 5.7条 规定;c)对 未达到 判废 条件 的 缺陷,特 别 是 线 性 缺陷 或 尖锐 的 机 械 损 伤 应 进 行修 磨,使其 边缘圆滑 过 渡,但 修 磨 处 的 剩余 壁厚 应大于 设 计 壁厚 的 90;d)瓶 体 凹陷 深度 超 过 6 mm或 大于 凹陷 短径 1/10且 静态蒸测试 结 果 发率 超 过 本标准 5.7条 规定;e)凹陷 深度 小 于 6 mm,凹陷 内 划 伤或 磕 伤 处 剩余 壁厚 小 于 设 计 壁厚 且 静态蒸发率测试 结 果 超 过 本标准 5.7条 规定;f)瓶 体 存 在 明 火烧烤 等 热损 伤 而 使 金 属 受 损 的气瓶;g)瓶 体 上 孤 立 点 腐蚀处 的 剩余 壁厚 小 于 设 计 壁厚 2/3 的气瓶 且 静态蒸发率测试 结 果 超 过 本标准5.7条 规定;h)瓶 体 线 腐蚀 或 面 腐蚀处 的 剩余 壁厚 小 于 设 计 壁厚 90 的气瓶 且 静态蒸发率测试 结 果 超 过 本标准 5.7条 规定。5.3 壁厚测定(外壳)5.3.1 测厚与评定 应对 气瓶 逐 只 进 行测 厚,至少在 封头、筒 体 三 个 部 位 上 各 测 定 两点,同 时 对 有 缺陷 的 部 位 增 加 测 厚,剩余 壁厚 小 于 设 计 壁厚 的 90%,则 该 气瓶 判废。5.3.2 测厚仪精度 测 厚 仪 的 误差 应不大于 0.1 mm。DB22/T 1942 2013 4 5.4 气瓶附件、管路和阀门 5.4.1 基本要求 用于 汽车液化天然气气瓶的 附 件、管 路、阀 门 和所用 的 密 封 件应 与 所 盛 装的 介 质 相 容。5.4.2 安全阀 安全 阀 应 选 用 取得 国 家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 机构颁 发制 造 许 可 证 的 厂 家 产品,每年 至少 校 验 一 次,要 求 主安全 阀 的 开启 压力 不大于工 作压力 的 1.2倍,副 安全 阀 的 开启 压力 不大于工 作压力 的 1.8倍。5.4.3 压力表 压力 表应 采 用 禁 油 压力 表,精 度不低于 1.6级,量 程 为 公 称 工 作压力 的 1.5倍 3.0倍,应在 检定的 有 效 期 内。5.4.4 液位计 液位 计 应 准 确 可 靠,液位 计 出 现 指示 不清、外壳 损 坏 或 指示 严重 失真 时 应 更 换。5.4.5 管路 采 用 目 测 或 10倍放 大 镜 检 查 管 路 连 接 部 位、焊 缝 等 处 有 无 裂纹、损 伤、堵塞 等 缺陷。必 要 时 可 进 行 无 损 检 测。5.4.6 阀门 5.4.6.1 采 用 目 测 或 10倍放 大 镜 检 查阀 体 有 无 裂纹、变形及 其它 机 械 损 伤。阀 体不允 许有 严重变形、裂纹 等 缺陷;正常 工 作 中,气液 阀 门 保 证 启闭 自 如,不允 许 泄漏;5.4.6.2 如 发 现 阀 门 内 零 部 件损 坏,只 有 在 得 到 阀 门 制 造 企 业 的许 可后,确保 可 安全 使用至下一 检验 周 期 时,方可 代 为 更 换 阀 门 内 零 部 件。5.5 静态蒸发率 静态蒸发率 检验 应 按 GB/T 18443.5规定进 行,静态蒸发率 符合 表 1的规定。表 1静态蒸发率要求 公 称 容 积 V(L)150 175 200 300 450 500 静态蒸发率%/d 2.9 2.4 2.3 2.2 2.1 2.0 5.6 压力 试 验 气瓶 压力 试 验要 符合相 应 国 家标准规定,并 符合 以下 特 殊 要 求。5.6.1 试 验准备 在 气瓶 内、外 表面 检 查 和 安全 附 件 检验、调 试、校 验 合 格 后,按 附 件(除 安全 阀 外)标 注 的气瓶检 验 编号 组装 到原 气瓶 上。但 附 件在 组装 之前,应 进 行清 洗脱 脂,并 确认 组装 件 及 所用工 具 无 油脂 方可 进 行 组装。5.6.2 试 验方法及要求 DB22/T 1942 2013 5 5.6.2.1 气 压 试 验 周 期 为每 6年 至少一 次。气瓶 应 逐 只 进 行 气 压 试 验,试 验 场地 应是 专 用 区域,必 须 有安全 防护措 施 和 标 志,试 验 介 质 应 采 用 符合 GB/T 3864的 氮 气 或 其它 惰 性 气 体,介 质 温度不低于 5。5.6.2.2 气瓶的气 压 试 验 压力 应 按照 被 检气瓶 上 标 记 的 试 验 压力。气 压 试 验 必 须 在所 有 零 部 件 检验 合 格 并 组装 后 进 行。试 验装 置 上 必 须 使用 两个 量 程 相 同且 为 试 验 压力 的 1.5倍 3.0倍,精 度不低于 1.6级,表 盘直径 不 小 于 100mm的 禁 油 压力 表;5.6.2.3 气 压 试 验 时,应 先缓慢 升压 至 规定 试 验 压力 的 10%,保 压 3min,并且 对所 有 焊 缝 和 连 接 部 位 进 行 初 次 检 查;如无泄漏 可 继续 升压 到 规定 试 验 压力 的 50%;如无 异常现象,其后 按照规定 试 验 压力 的 10%逐 级 升压,直到 试 验 压力,保 压 5 min;然 后 降 至 公 称 工 作压力,保 压 足够 时 间 进 行 检 查,检 查 期 间 压力 应 当保 持 不 变;5.6.2.4 如 阀 门 出 现 泄漏 允 许 消 除 后 重 新 进 行 气 压 试 验,其 重复次 数 不 超 过三次。气 压 试 验 后 卸 压速 度应 缓慢,压力降 至 气 密试 验 压力 后 进 行 气 密性试 验;5.6.2.5 在试 验 过 程 中,如 出 现 内 泄漏、异常 声响、或 保 压 期 间 有 压力 回 降现象 的气瓶 应 判废。5.7 气 密 性 试 验 5.7.1 试 验准备 如 需 进 行 耐 压 试 验,待 耐 压 试 验 合 格 后,压力 缓慢 降 至 气 密试 验 压力,可 直 接 进 行 气 密试 验;否 则 按 耐 压 试 验准备要 求 做好 相 应 准备。5.7.2 试 验方法及要求 5.7.2.1 每次 定期检验气瓶 应 逐 只 进 行 气 密试 验,试 验 场地 应是 专 用 区域,应 有安全 防护措 施 和 标 志,试 验 介 质 应 采 用 干 燥 洁 净 的 氮 气 或 其它 惰 性 气 体,介 质 温度不低于 5,气 密试 验 必 须 在所 有 零 部 件、附 件 合 格 并 组装 后 进 行;5.7.2.2 试 验 方法和 安全 措 施 应 符合 GB/T 12137的规定;5.7.2.3 试 验 压力为 公 称 工 作压力,保 压时 间 不少于 5 min,保 压 期 间,压力 表不允 许有 回 降现象,用 皂 液检 查 安全 附 件、管 路、阀 门及 密 封 面,无泄漏 为 合 格;5.7.2.4 因 瓶 体 原 因导 致 的 压力 回 降,气瓶 直 接 判废,因 附 件 组装 不 当 而 产 生 泄漏 现象,允 许 重 新 组 装 后 再 对其 进 行试 验。5.8 检验 后 处理 5.8.1 气瓶 内部烘干 气瓶检验 合 格 后,要 用 干 燥 空 气(露 点-50)进 行 吹扫,直到 瓶 内 露 点小 于 等 于-50。5.8.2 氮 气 置换 干 燥 后 的气瓶,用 符合 GB/T 3864的 氮 气进 行置 换,直到 瓶 内 氧 气 含 量 小 于 2%为 止。气瓶 干 燥 与 氮 气 置 换,可以 合 并 用氮 气 执行,简 化 干 燥步骤。5.8.3 气瓶安 装 检验 合 格 的气瓶,可以 由检验 机构或者 气瓶安装单位安装 到 汽车 上,安装 工 作 要 符合 车 用 气瓶安 全技术监 察 规 程 和 相关 标准的要 求。5.9 检验 后的工作 定期检验 合 格 的汽车液化天然气气瓶 应 按 气瓶安全监 察 规 程 附 录 1的规定标 示 检验标 识 及 色 标。DB22/T 1942 2013 6 检验人 员 应 将 气瓶检验 结 果 填入 附 录 A 汽车 用 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 评 定 记录。判废 汽车液化天然气气瓶由检验单位负责 破 坏 性 的 销毁 处 理,按 车 用 气瓶安全技术监 察 规 程 的 规定,填写 气瓶 判废 通 知 书 通 知 气瓶 产 权 单位。DB22/T 1942 2013 7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 录)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记录 表 表 A.1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记录 表 送 检单位 检验(操 作)检验 日 期 年 月 日 检验(操 作)产品编号 空 载 真空度 Pa 制 造 厂代号 载 荷 真空度 Pa 绝热方 式 静态蒸发率/d 公 称 工 作压力 MPa 真空 度/静 态蒸 发率 结 果 耐 压 试 验 压力 MPa 试 验 方法 气 压 公 称 壁厚(内/外)Mm 试 验 介 质 氮 气 其它 充 装 介 质 试 验 介 质 温度 oC 容 积 L 试 验 压力 MPa 制 造 日 期 年 月 保 压时 间 min 上次 检验 日 期 年 月 耐 压试 验 结 果 运 行 记录 检 查 方法 涂 液 静态蒸发率 变 化 情况 试 验 介 质 氮 气 其它 资料 审查 结 果 试 验 介 质 温度 oC 检验 前 处 理 试 验 压力 MPa 瓶 体 保 压时 间 min 主 体焊 缝 气 密性试 验 结 果 气瓶 护 栏、底 部 支座 检验标 识 及 色 标 外 观 检 查 结 论 最 小 壁厚 mm 部 位 上 下 封头 及 筒 体 内 部 干 燥 外壳 壁厚 测 定 结 果 安 全 阀 氮 气 置 换 压 力 表 爆 破 片 气瓶安装 液 位 计 管 路 阀 门 其它 附 件 附 件、管 路 和 阀 门 结 果 总 体 结 论:合 格.不 合 格 下 次 检验 日 期:年 月 日 检验 员:审 核:年 月 日 DB22/T 1942 2013 8 参 考 文 献 1 GB 7144-1999 气瓶 颜色 标 志。2 GB 24159-2009 焊接绝热 气瓶。3 GB 8334-1999 液化 石 油 气 钢 瓶定期检验与 评 定。4 GB/T 9251-1997 气瓶 水 压 试 验 方法。5 GB/T 12137-2009 气瓶气 密性试 验 方法。6 GB 13075-1999 钢 质 焊接 气瓶定期检验与 评 定。7 GB/T 13005-2011 气瓶术 语。8 国 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 锅 发【2000】250号 气瓶安全监 察 规 程。9 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令第 46号 气瓶安全监 察 规定 10 TSG R0009-2009 车 用 气瓶安全技术监 察 规 程,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颁 布。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copyright@ 2017-2022 报告吧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7002310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宁B2-20200018  |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