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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1.080.20 L45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6112016 COB封装白光发光二极管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B package white light LED 2016-11-11发布 2017-02-11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6112016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亚锋、林丞、柴储芬、姚飞闪、葛莉荭、马承柏、王鹭华。DB35/T 16112016 1 COB 封装白光发光二极管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COB封装白光发光二极管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类别、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照明用的COB封装白光发光二极管(以下简称COB LED),其他颜色的COB封装发光二极管可参考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GB/T 1182-200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GB/T 2423.22-2012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4589.1-2006 半导体器件 第10部分: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总规范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24824-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SJ/T 11394-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测试方法 ANSI C78.377-2015 Electric LampsSpecifications for the Chromaticity of Solid State Lighting Products(电灯-固态照明产品色度规范)3 术语和定义 SJ/T 11394-200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COB封装 板上芯片直装式封装(Chip On Board),将LED的裸芯片直接通过固晶材料固定于散热基板上,再通过金属线键合或倒装回流固晶等工艺实现电子元件的电路连通,通过灌封胶封装LED器件。3.2 寿命 L70 COB LED产品在经过点亮后,光通量维持率等于初始光通量70%时的工作时间。DB35/T 16112016 2 3.3 焊盘温度Ts COB LED产品在点亮工作时,热电偶测试到的LED温度测试焊盘上的温度值。4 产品类别 4.1 按封装基板分类 COB LED按封装基板不同可分为:铝基板COB LED、铜基板COB LED、陶瓷基板COB LED、EMC支架COB LED以及其他新型基板COB LED。4.2 按产品功耗分类 COB LED按产品额定功耗不同,可分为:5W COB LED、10W COB LED、13W COB LED以及其他额定功率COB LED。5 技术要求 5.1 工作条件 COB LED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点亮:环境温度:-40+85;相对湿度:不大于 90%。5.2 外观及尺寸 COB LED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气泡,应无影响照明性能和使用的划伤等缺陷。电极焊盘,螺丝孔位,外形尺寸按照国家标准GB/T 1182-2008规范,印刷字符应清晰且无脱落现象。5.3 光通维持率和寿命 L70 COB LED的额定寿命不应低于30 000 h。5.4 光色电参数 光色电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主要光色电参数 序号 参数名称 规范值 1 显色指数 Ra80,R90 2 发光效能1 m/w 冷白130,暖白120 3 光通量的范围 不低于标称光通量值的90%,不高于标称光通量值的120%。DB35/T 16112016 3 表1(续)序号 参数名称 规范值 2 238 K102 K 2 460 K120 K 2 725 K145 K 3 045 K175 K 3 465 K245 K 3 985 K275 K 4 503 K243 K 5 028 K283 K 5 665 K355 K 4 相关色温 6 530 K510 K(0.5018,0.4153)(0.4806,0.4141)(0.4578,0.4101)(0.4338,0.4030)(0.4073,0.3917)(0.3818,0.3797)(0.3611,0.3658)(0.3447,0.3553)(0.3287,0.3417)5 色坐标中心值(0.3123,0.3282)6 色容差SCDM 6 7 正向电压范围 不低于标称值90%,不高于标称值110%8 电功率范围 不低于标称值90%,不高于标称值110%5.5 散热 COB LED的散热性能应能保证额定工作条件下,稳定工作时,基板焊盘的工作温度Ts105。5.6 快速温度变化 通过6.5试验后,灌封胶体、基板等外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界面无分层。根据产品标称值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2要求:DB35/T 16112016 4 表2 快速温度变化试验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V E 1.1VFO 0.85Vo 0.007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为试验前的光通量。注3:u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u试验前后变化,v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v试验前后变化。2 2 v u E(ANSI C78.377-2015)。5.7 加速稳态湿热试验 通过6.6试验后,灌封胶体、基板等外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界面无分层。根据产品标称的电学条件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3要求:表3 加速稳态湿热试验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V E 1.1VFO 0.85Vo 0.007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为试验前的光通量。注3:u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u试验前后变化,v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v试验前后变化。2 2 v u E(ANSI C78.377-2015)。5.8 电耐久性 通过6.7试验后,灌封胶体、基板等外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界面无分层。根据产品标称的电学条件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4要求:表4 电耐久性试验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V E 1.1VFO 0.85Vo 0.007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为试验前的光通量。注3:u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u试验前后变化,v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v试验前后变化。2 2 v u E(ANSI C78.377-2015)。5.9 低温贮存 通过6.8试验后,灌封胶体、基板等外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界面无分层。根据产品标称的电学条件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5要求:DB35/T 16112016 5 表5 低温贮存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V E 1.1VFO 0.9Vo 0.007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为试验前的光通量。注3:u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u试验前后变化,v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v试验前后变化。2 2 v u E(ANSI C78.377-2015)。5.10 高温贮存 通过6.9试验后,灌封胶体、基板等外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界面无分层。根据产品标称的电学条件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6要求:表6 高温贮存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V E 1.1VFO 0.9Vo 0.007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为试验前的光通量。注3:u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u试验前后变化,v为 CIE 1976 中规定参数 v试验前后变化。2 2 v u E(ANSI C78.377-2015)。5.11 正弦振动试验 通过6.10试验后,灌封胶体、基板等外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界面无分层。根据产品标称的电学条件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7要求:表7 正弦振动试验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1.1VFO vo%5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v,vo 为试验前的光通量,v 为试验后的光通量。5.12 静电放电抗扰度 通过6.11试验后,根据产品标称的电学条件进行测试,相应的光电特性参数应符合表8要求:DB35/T 16112016 6 表8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光电特性参数要求 VF 1.1VFO vo%5 注1:VFO为试验前的正向电压值。注2:vo-v,vo 为试验前的光通量,v 为试验后的光通量。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及尺寸 COB LED的表面平整光洁性等表面质量用目视法检查。外形尺寸按照国家标准GB/T 1182-2008规范。6.2 光通维持率和寿命 L70 6.2.1 老化方法 COB LED老化在没有强制通风、温度控制在20 30的环境中进行,LED按规定条件正常点燃,按LED标称额定电压或标称的适用电压范围的最大电压接通电源,以满功率工作。COB LED在老化过程中每24 h中关闭不少于5次,每次关闭时间应为10 min 15 min,接通时间至少为10 min间隔时间至少应为30 min。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试验中,COB源不得出现任何故障、烧毁,否则不合格。6.2.2 光通量维持率和寿命测量推算方法 按照GB/T 24824-2009中5.5进行光通量维持率试验,并按照GB/T 24824-2009附录D,推测寿命。6.3 光色电参数 按照SJ/T 11394-2009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测试方法中规定进行。6.4 散热 COB LED在额定的工作条件下,稳定工作2 h后,用热电偶仪表测量基板焊盘的工作温度Ts。6.5 快速温度变化 快速温度变化按照GB/T 2423.22-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TA=(-403),TB=(1002);b)暴露时间:30 min;c)转移时间:2 min 3 min;d)循环 500 次;e)恢复: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 4 h,然后在4 h 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7 中规定。6.6 加速稳态湿热试验 按照GB/T 2423.3-2016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温度:(852);b)湿度:(855)%;DB35/T 16112016 7 c)时间:(100096)h;d)恢复: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 4 h,然后在4 h 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8 中规定。6.7 电耐久性试验 产品允许附加热沉,按照GB/T 4589.1-2006中3.9.4规定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试验时间:1000 h;b)试验完成后,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压恢复 4 h,然后在 4 h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9 中规定;6.8 低温贮存试验 按照GB/T 2423.1-2008试验Ab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温度:(-552);b)时间:168 h;c)恢复: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 4 h,然后在 4 h 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10 中规定。6.9 高温贮存试验 按照GB/T 2423.2-2008试验Bb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温度:(1002)b)时间:1000 h c)恢复: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 4 h,然后在 4 h 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11 中规定。6.10 正弦振动试验 按照GB/T 2423.10-2008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加速度 196 m/s2;b)频率范围:100 Hz 2 000 Hz;c)循环次数:15 个循环/轴向(共 3 个轴向);d)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 1 h,然后在 4 h 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12 中规定。6.1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2-2006试验方法中HBM模式进行试验,其中部分参数按照以下项目选取:a)试验等级:la 接触放电等级 4(放电电压:2 000 V);b)施加放电点:从器件的“+极”到“-极”及从“-极”到“+极”;c)放电次数:10 次;放电间隔 1 s;d)试验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在 4 h 内测试光电参数,应符合 5.13 中规定。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试验。DB35/T 16112016 8 7.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COB LED应从每班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中均匀地抽取。出厂检验按照GB/T 2828.1-2012执行,其试验项目、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按表9规定。表9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 检验项目 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 AQL 外观及尺寸 S-3 4.0 电性能(正向电压、功率)光色参数(显色指数、发光效能、光通量、相关色温)一次 S-2 6.5 7.3 型式试验 7.3.1 型式试验的 COB LED 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按表 3 规定进行。7.3.2 型式试验每半年不少于 1 次。其中光通量维持率及寿命 L70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原则上,每当停止生产半年以上,或当 COB LED的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或可能影响其性能时,都应进行型式试验。7.3.3 型式试验按 GB/T 2829-2002 的判别水平 I 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样数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按表 10规定进行。表10 型式试验抽样数量和判定数组 检验项目 RQL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 外观 25 12 2,3 电性能(正向电压、功率)光色参数(显色指数、发光效能、光通量、相关色温)25 12 2,3 光通量维持率及寿命L70 40 5 1,2 快速温度变化 40 5 1,2 加速稳态湿热试验 40 5 1,2 电耐久试验 40 5 1,2 DB35/T 16112016 9 表10(续)低温贮存试验 40 5 1,2 高温贮存试验 40 5 1,2 正弦振动试验 40 5 1,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0 5 1,2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每个COB LED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公司代号和产品型号。8.2 包装 8.2.1 包装箱外壁 包装箱外壁应有下述标志:a)产品名称、型号及数量;b)出厂年月;c)外形尺寸(mmmmmm):长宽高;d)毛重 kg;e)“怕雨”、“禁止翻滚”、“防压”、“防摔”等字样或标志,其图形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f)制造厂名和地址。8.2.2 随同每箱产品供应的技术文件 随同每箱产品供应的技术文件如下:a)产品合格证;b)产品说明书。8.3 运输 COB LED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剧烈机械冲击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掷、翻滚、重压。8.4 贮存 COB LED应贮存在环境温度-25+40,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_ DB35/T 16112016 福建省地方标准 COB 封装白光发光二极管技术规范 DB35/T 1611-2016*2017年 5月第一版 2017年 5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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