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大米”水稻加工企业操作规程DB15/T 1749-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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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060 B 22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749 2019“兴安盟 大米”水 稻加工企 业操作规 程 Hinggan League rice rice processing enterprise operating procedures 2019-11-05 发布 2019-12-05 实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5/T 1749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要求.1 5 工 艺与 设备.2 6 卫 生管 理.2 7 原 料和 食品 相关 产品、食品添 加剂。.3 8 生 产过 程管 理.4 9 包 装、标识、标 志.5 10 检验.5 11 产 品储 存和 运输.5 12 质 量手 册.5 DB15/T 1749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兴 安盟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提出。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农 业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SAM/TC 20)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 位:兴 安盟 市场监 督管 理局、兴 安盟 产品质 量计 量检 测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史 梅 生、高雅 文、王淑 霞、王 欣 亮、曾庆 发、白海 宝、张 立 志、李霞、司 兴旺、张治军、张 明智、胡 岩松、赵丽 萍、李晓 红、张玉 辉、张 洪生、宋 红霞、孙 书铭、陈昕。DB15/T 1749 2019 1“兴安盟 大米”水 稻加工 企业操作 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兴安 盟大 米”加 工的 通则,选址 及厂 区环境 与厂 房车 间、设备 与设施、工 艺与 设备、卫生管 理、生产 过程 管理、原料 与食 品相 关产 品、包装、检验、储 存、运输 及管理 体系 的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兴安 盟大 米”的 加工。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 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 13122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谷物 加工 卫生 规范 GB 14881 食品 安全 国家 标准 食品 生产 通用 卫生 规范 GB/T 19630.1 有机 产品 第1部分 生产 GB/T 19630.2 有机 产品 第2部分 加工 GB/T 19630.3 有机 产品 第3部分 标识 与销 售 GB/T 19630.4 有机 产 品 第4部分 管理 体系 GB/T 26630 大 米加 工企 业良好 操作 规范 NY/T 419 绿色 食品 稻米 DB15/T 1744“兴 安盟 大 米”原 料水 稻品 种选 择要 求 DB15/T 1746“兴 安盟 大 米”原 料水 稻贮 存运 输规 程 DB15/T 1747“兴 安盟 大 米”产 品包 装规 范 DB15/T 1748“兴 安盟 大 米”产 品储 运销 售管 理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 14881、GB/T 19630.1、GB/T 19630.2、GB/T 19630.3、GB/T 19630.4、NY/T 419 规定 术语 和定义适 用于 本文 件。4 要求 4.1 通则 4.1.1“兴安 盟大 米”加工 应符 合国家 法律 法规 及GB 14881、GB 13122 要求。4.1.2 加工企 业应 获得 食品 生产 许可证。4.1.3 加工过 程应 该保 持产 品的 营养成 分和 原有 属性。4.1.4“兴安 盟大 米”加工 及其 后续过 程和 非“兴安 盟大 米”加 工及 后续 过程 相互 间在时 间上 或空 间上分开。DB15/T 1749 2019 2 4.2 选址及 厂区 环境 与厂 房和 车间、设备 与设 施 4.2.1 应符 合GB 14881 及GB 13122 的 规定。4.2.2 厂区内 禁止 饲养 动物。4.2.3 厂区内 禁止 吸烟。4.2.4 应建立 检验 室,并配 备相 应的检 验仪 器设 备,检验 室与生 产区 应分 隔。4.2.5 用于堆 放、晾晒 水稻、半 成品、成 品 的地 面不 得用 含有沥 青等 有害 物质 的材 料铺设。5 工艺与 设备 5.1 工艺 应采用 清理、砻 谷、碾米、白米 分级、抛 光、色选、包装 工艺。5.2 加工用 水“兴安 盟大 米”生产 加工 用水的 水质 应符 合GB 5749 的规定。5.3 设备 5.3.1 应配备 与大 米生 产和 加工 工艺设 计规 模(能 力)相 适应的 生产 设备。其中 清 理设备 包括 清理 筛、去石机、磁 选器、金 属检 查器等。5.3.2 生产设 备布 局应 符合 稻谷 加工工 艺要 求,保证 生产 顺畅有 序进 行。5.3.3 用于监 测、控制、记 录、检验的 设备 应定 期校 准维 护。5.3.4 应有通 风设 施,并满 足干 燥、输 送、冷却 和吹 扫等 工序的 正常 用风,且 通风 设施应 装有 防止 虫害侵 入 措施。6 卫生管 理 6.1 管理制 度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 定。6.2 厂区环 境卫 生管 理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 定。6.3 厂房及 设施 卫生 管理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 定。6.4 食品加 工人 员健 康与 卫生 6.4.1 应符 合GB 13122 的 规定。6.4.2 大米生 产操 作人 员应 勤理 发、勤 剪指 甲、勤洗 澡、勤换衣 服。6.4.3 进入生 产车 间前 应穿 戴干 净的工 作服、工 作帽、工 作鞋靴。工 作服 应盖 住外 衣,头 发不 得露 在帽外,必要 时需 戴口 罩。不得穿 工作 服、鞋靴 进入 厕所或 离开 车间。6.4.4 进入车 间前 要洗 手,上厕 所后、处理 被污 染的 原料 和物品 之后、从 事与 生产 无关的 其他 活动 之后应洗 手。DB15/T 1749 2019 3 6.4.5 生产车 间员 工不 应使 用指 甲油、口红、粉 饼等 化妆 品,不 得佩 带手 表、戒指、项链、耳 环等 饰物。6.4.6 员工上 班前 不得 酗酒。生 产场所 不得 吸烟,工 作中 不得做 有碍 产品 卫生 的行 为。6.4.7 操作人 员手 部受 到外 伤,不得直 接接 触成 品或 原料。6.4.8 员工个 人衣 物与 工作 服应 分开存 放。个人 衣物(鞋、包、帽)应存 放在 更衣 室个人 更衣 柜内,其他物 品不 得带 入车 间。6.4.9 参观人 员出 入生 产作 业场 所应符 合现 场工 作人 员的 卫生要 求。6.5 虫害控 制 6.5.1 除虫灭 害管 理应 符 合 GB 13122 和GB/T 9630.2 的 规 定。6.5.2 厂区应 定期 或在 必要 时进 行除虫 灭害 工作,应 采取 有效措 施防 止鼠 类、昆虫 等聚集 和孳 生。对已有有 害动 物产 生的 场所,应采 取紧 急措 施加 以控 制和消 灭,防止 蔓延 和对 大 米污染。6.5.3 企业应 设置 扑鼠 图,配备 相应的 扑鼠 设施,每 天有 专人进 行检 查并 记录。扑 鼠应使 用粘 鼠贴、扑鼠笼、扑 鼠夹,严 禁使 用鼠药。6.5.4 生产车 间及 仓库 应采 取有 效措施(如 加纱 帘、纱网、防鼠 板)防止 鼠类 昆虫 等侵入。可 使用 机械类、信息 素类、气味 类、粘着 性的 捕害 工具、物 理障碍、硅 藻土、声光 电 器具,作为 防治 有害 生物 的设施或 材料。6.6 废弃物 处理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 定。6.7 工作服 6.7.1 应符 合GB 13122 的 规定。6.7.2 工作服 的设 计和 面料 材质 应符合 卫生 要求。工作 服 包括工 作衣、裤、帽、鞋靴 等。某些 工序(种)还应配 备口 罩、套袖 等防 护用品。6.7.3 直接接 触产 品的 工作 人员 应每日 更换 工作 服,其他 人员也 应定 期更 换,保持 清洁。6.7.4 清理车 间与 加工 车间 及免 淘米包 装车 间工 作服、帽 应该能 够区 分开 来。6.7.5 严管作 业区 与其 他作 业区 工作服 分开 清洗,清 理车 间工作 服单 独清 洗。6.8 作业区 划分 与更 衣洗 手设 施 6.8.1 大米包 装车 间管 理要 严于 一般作 业区。6.8.2 车间门 口应 设有 洗手 设施,应设 更衣 室,换衣、换 鞋设施。7 原料和 食品 相关 产品、食 品添加 剂。7.1 一般要 求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 定。7.2 原料 7.2.1 应符 合DB15/T 1744 的品 种要求。7.2.2 应为兴 安盟 境内 生产 的兴 安盟大 米原 料。DB15/T 1749 2019 4 7.2.3 原料必 须有 记录,记 录的 内容包 括:基地 名称、品 种、数 量、收获 日期、收 获方式、生 产批 号等。7.2.4 原料稻 谷整 精米 率应 达 到63%。7.2.5 应使用 当年 原料。7.2.6 应制定 原料 水稻 采购 制度,包括 供应 商评 价、认证 类型、品种、质 量规 格、检验项 目、验收 标准及检 验方 法,制定 过磅、取样、检 验、判定、审 核、处 理、领用 等作 业程 序。7.2.7 每批原 料需 经验 收合 格后 方可使 用。经验 收不 合格 的原料 应在 指定 区域 与合 格品分 开放 置并 明显标记,并 应及 时进 行退 货等处 理。7.2.8 原料加 工前 进行 感官 检验,必要 时应 进行 实验 室检 验;检 验发 现涉 及食 品安 全指标 异常 的,不得使用。7.2.9 对储存 时间 较长,质 量有 可能发 生变 化的 原辅 料,在使用 前应 抽样 检验,不 符合质 量要 求的 不得投入 生产。7.2.10 经判定 合格 的原 料,应按“先进 先出”的 原则 使用。7.2.11 原料进 厂后 应根 据其 品种 类型、生产 基地、生 产日 期等编 制批 号,并一 直延 用至生 产记 录表,以便于 事后 追溯。7.2.12 原料运 输贮 存应 执 行 DB15/T 1746。7.3 食品相 关产 品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 定。7.4 食品添 加剂 不得使 用食 品添 加剂。8 生产过 程管 理 8.1 总体要 求 8.1.1 应通过 危害 分 析 方法 明确 大米生 产过 程的 食品 安全 关键环 节的 控制 措施。在 关键环 节所 在区 域应配备 相关 的文 件以 落实 控制措 施,如投 料表、岗 位操作 规程 等。8.1.2 鼓励采 用危 害分 析与 关键 控制点 体系(HACCP)对生 产过程 进行 食品 安全 控制。8.1.3 应采取 必要 措施,防 止“兴安盟 大米”与 非“兴安 盟大米”混 合或 被禁 用物 质污染。8.2 生产操 作规 程 8.2.1 企业应 制定 生 产操 作规 程。8.2.2 生产 操作 规程 应 包括 如下内 容:a)生产作 业程 序;b)生产管 理制 度,包括 生产 作业流 程、管理 对象、监控 项目、监控 限值、监控 标准 及注意 事项 等;c)原料采 购程 序和 要求;d)机器设 备操 作与 维护 程序 和要求。8.3 生产过 程 8.3.1 生产操 作应 符合 安全、卫 生原则,应 严格 控制 生产 条件,避免 大米 污染。8.3.2 应采取 有效 措施,防 止在 生产过 程或 储存 时产 生二 次污染。DB15/T 1749 2019 5 8.3.3 输送、装载 和储 存的 设备、设施、容 器具 应避 免在 加工、运输 或储 存过 程中 造成污 染。8.3.4 应采取 有效 措施 防止 金属 或其他 外来 杂质 混入 大米 中。原 料清 理应 除去 杂质 及霉变 粒。8.3.5 不应在 生产 过程 中进 行生 产设备 的维 修。8.3.6 不应在 生产 过程 中进 行除 虫灭害 工作。8.3.7 在生产 时,免淘 米包 装车 间不得 打开 窗户。8.3.8 所有生 产设 备应 建立 日常 维护和 保养 制度,定 期进 行检修 并做 好维 修记 录。应保持 设备 清洁 卫生。生 产前 应检 查设 备是 否 处于 正常 状态,出 现故 障应及 时排 除,防止 影响 产品质 量卫 生。8.4 生产过 程的 食品 安全 控制 8.4.1 严格执 行生 产操 作规 程,其配方 及工 艺条 件不 经过 批准不 得随 意更 改。生产 中如发 现质 量问 题应迅速 追查 并纠 正。8.4.2 企业应 在生 产过 程控 制点 抽检在 制品,并 做好 质量 记录,掌握 生产 过程 的质 量情况 及便 于事 后追溯。8.4.3 不合格 在制 品不 得进 入下 一道工 序,应予 以适 当处 理,并 做好 处理 记录。8.4.4 每批成 品入 库前 有检 验记 录,不 合格 的应 予以 适当 处理,并做 好处 理记 录。9 包装、标识、标 志 应符合GB 13122 和DB15/T 1747 的 规定。10 检验 应符合GB 13122 和DB15/T 1748 的 规定。11 产品储 存和 运输 应符合GB 13122 和DB15/T 1748 的 规定。12 质量手 册 应编制 兴安 盟大 米生 产、加工、经营 质量 管理 手册,应至 少包 含下 列内 容:a)生产、加工、经 营者 简介;b)管理方 针和 目标;c)组织机 构图 及其 相关 岗位 的责任 和权 限;d)标识管 理;e)可追溯 体系 与产 品召 回;f)内部检 查;g)文件和 记录 管理;h)客户投 诉的 处理;i)持续改 进体 系。12.1 人员及 机构 DB15/T 1749 2019 6 12.1.1 人员 12.1.1.1 企业负 责人 应了 解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食品 安全 法、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产 品 质量法、绿 色食品有 机产 品等 方面 的法 律法规 以及 相关 要求,具 有一定 的食 品安 全卫 生和 生产加 工等 专业 知识。12.1.1.2 生产管 理负 责人 应具 有相 应的工 艺及 生产 技术 与卫 生知识。具 有绿 色有 机生 产、加 工方 面 的专业知 识。12.1.1.3 质量管 理负 责人 应具 有发 现、鉴 别各 生产 环节、产 品中不 良状 况的 能力,具 有绿色、有 机 生产、加 工方 面的 专业 知识。12.1.1.4 企业负 责人、有机 产品 内部 检查员 应熟 悉并 掌 握 GB/T 19630.1、GB/T 19630.2、GB/T 19630.3、GB/T 19630.4 的要 求;具 备农业 生产(或)加 工、经营的 技术 知识 或经 验;熟悉本 单位 的有 机生 产、加工或 经营 管理 体系 及生 产和(或)加工、经 营过 程。12.1.1.5 检验人 员应 经专 业培 训后,取得 相关 专业 检验 资格 方可上 岗。12.1.2 机构及 职责 12.1.2.1 企业负 责人 对企 业质 量管 理全面 负责。12.1.2.2 企业应 设立 质量 管理 部门 负责质 量管 理、卫生 管理、绿色 食品、有 机产 品管 理。12.1.2.3 企业应 设立 内部 检查 员负 责本标 准规 定的 体系 的内 部检查 工作。一 般应 由质 量 管理负 责人 兼任。12.1.2.4 质量管 理部 门设 检验 室,负责原 料、在制 品、成品 的质量、卫 生检 验分 析工 作。12.1.2.5 质量管 理部 门应 根据 检验 结果,有执 行临 时停 止生 产和产 品出 厂的 权力。12.1.3 教育培 训 企业应 制定 培训 计划,组 织各部 门负 责人 和从 业人 员参加 各种 职前、在职 培 训和学 习,以 增加 员工的相关 知识 与技 能。12.2 文件与 记录 12.2.1 应符 合GB 13122 的 规定。12.2.2 加工企 业应 具备 有害 生物 防治记 录和 加工、贮 存、运输设 施清 洁记 录。12.2.3 加工企 业应 具备 原料 水稻 收获记 录,包括 品种、数 量、收 获日 期、收 获方 式、生产 批号 等。原料水稻 采购 数量、绿 色、有机认 证证 书。12.2.4 绿色食 品标 识印 制、使用 记录,有机 产品 标识 接收 使用记 录。12.3 内部检 查 12.3.1 应建立 内部 检查 制度,以 保证兴 安盟 大米 生产、加 工、经营 管理 体系 及生 产 过程符 合本 标准 的规定。12.3.2 内部检 查应 由内 部检 查员 来承担。12.3.3 内部检 查员 的职 责是:a)对本企 业管 理体 系进 行检 查;b)对本企 业生 产、加工 过程 实施内 部检 查,并形 成记 录;c)配合认 证机 构的 检查 和认 证。12.4 可追溯 体系 与产 品召 回 12.4.1 产品召 回 按GB 13122 的 规 定执行。DB15/T 1749 2019 7 12.4.2 建立完 善的 可追 溯体 系,保持可 追溯 的生 产全 过程 的详细 记录(如 地块 图、农事活 动记 录、加工记录、仓 储记 录、出入 库记录、销 售记 录等)以 及可跟 踪的 生产 批号 系统。12.5 投诉 应建立 和保 持有 效的 处理 客户投 诉的 程序,并 保留 投 诉处理 全过 程的 记录,包 括 投诉的 接受、登 记、确认、调查、跟 踪、反馈。12.6 持续改 进 应持续 改进 生产、加 工、经营管 理体 系的 有效 性,促进生 产、加工 和经 营的 健康发 展以 消除 不符 合或潜在 不符 合生 产、加工 和经营 的因 素。应符 合如 下要求:a)确定不 符合 原因;b)评价确 保不 符合 不再 发生 的措施 的需 求;c)确定和 实施 所需 的措 施;d)记录所 采取 措施 的结 果;e)评审所 采取 的制 度或 预防 措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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