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13.040.40 Z 68 备案号:57480-2017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485 2017 餐饮业 颗粒物的测 定 手工称 重 法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emitted from catering industry-manual gravimetric method 2017-12-15 发布 2018-01-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1/T 1485 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方法 原理.2 5 仪器、设 备和 材料.2 6 采样.3 7 称量.4 8 结果 计算 与表 示.4 9 质量 控制 与质 量保 证.4 附录A(资 料性 附录)组合采 样管 和滤 芯结 构示 例.6 DB11/T 1485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GB/T 1.1-2009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北 京市 环境 保护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由北 京市 环境 保护 局组织 实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北 京市 环境保 护科 学研 究院,北 京市环 境保 护监 测中 心。DB11/T 1485 2017 1 餐饮 业 颗粒 物的测 定 手工称重 法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餐 饮业 颗粒 物的测 定 手 工称 重法,包 括 仪器 设备、采 样称 量、结果计 算、质量 控 制 和质量保 证等 方面 的技 术要 求。本标准适用于餐饮业有组 织排放废气中 颗粒物的测 定。当标干采样体积为0.5m3时,本标准方法检出限为0.5mg/m3,测定下 限为2.0mg/m3。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6157 固 定污染 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 样 方法 GB 18483 饮食 业油 烟排 放标准 HJ/T 48 烟尘 采样 器技 术 条件 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技术 规范 JJG 680 烟尘 采样 器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颗粒物 particulate matter 在食物 加工、烹 饪过 程中,油脂等 各类 有机 物质 经过 物理或 化学 变化 形成 并排 放的液 态 或 固态 颗 粒物以及 燃料 燃烧 产生 的颗 粒物。3.2 烟道内 过滤 in-stack filtration 把 颗粒 物采 样过 滤装 置 放 入烟道 内,采 用等 速采 样 或恒定 流速 采样 的方式,将 颗粒 物 过 滤、截 留在采样装 置内 的滤 膜上 的方 法。3.3 自由 水 free water DB11/T 1485 2017 2 存在于 颗粒 物表 面或 裂隙 中 能够 自由 流动 的 液 态水,呈水 分子 状态。本 标准 指 常温下 可通 过干 燥 剂去除的 水分。4 方法原 理 采用烟 道内 过滤 的方 式,按照颗 粒物 等速 采样 原理,使用 滤 芯采 集餐饮 排 气 中的 颗 粒物,除去 水分(自由 水)后,由采 样前 后滤芯 的质 量差 除以 标干 采样 体 积,计算 出 颗 粒物 的质量 浓度。5 仪器、设备 和材 料 5.1 组合采 样管 组合采 样管 由烟气 采 样管、S 型皮 托管、热电 偶 或 铂 电阻 温 度计 和 采 样头 等 部 分组 成。组合 采样 管应采用 不锈 钢等 惰性 材质。S 型 皮托 管、热 电偶 或铂 电阻 温 度计 应符 合HJ/T 48 中相关 要求。采样 头由 滤芯 护罩、滤 芯底 托、连接弯 管等 部分 组成,其中 滤芯 底托 的内 径 不 小于47mm,外径 不超 过60mm,滤芯护罩 中心 与S 型皮 托管 的 测头中 心 的 距离 应不 小于100mm,不大 于120mm。组 合采样 管结构 示 例见 附录A。5.2 颗粒物 检测 滤芯 5.2.1 颗粒物 检测 滤芯(简称 滤 芯)质量 应 不 大于 8g,内 置双层 滤膜。采样 嘴内 径 应为 6mm 至 12mm,入口倒 角应 不大 于 45,入口边 缘厚 度应 不大 于 0.2mm,入口直径 偏差 应在 0.2mm 之间。为减 少采 样嘴顶端 气流 的湍 动影 响,采样嘴 的稳 流段 应不 小于 其内径 的 1.5 倍,不 同直 径 管段之 间应 光滑 连接。滤芯结构 示例 见附 录 A。5.2.2 滤芯分 为 A、B 两种 类型,其 中 A 型滤 芯适 用温 度 不大 于 80,外壳 材质 为 聚丙烯,第 一层 滤膜为聚 丙烯 纤维 滤膜,孔 径(13)m,第二 层为 玻璃纤 维滤 膜。B 型滤 芯 适用温 度不大于 140,外壳材质 为可 溶性 聚四 氟乙 烯(PFA),第一 层滤 膜为 聚 四氟乙 烯(PTFE)滤 膜或 聚偏二 氟乙 烯(PVDF)滤膜,孔径(13)m,第二 层 为玻璃 纤维 滤膜。玻 璃纤 维滤膜 对 0.3m 标准粒 子 的截留 效率 不小 于 99.95%。5.3 密封袋 或密 封盒 为防止 颗粒 物样 品之 间干 扰或污 染,滤芯 在运 输和 保存过 程中 应单 独用 密封 袋或密 封盒 存储。5.4 防护膜 为防止 烟道 内壁 或烟 气中 颗粒物 沾污 采样 滤芯 外表 面,应 在装 配好 的采 样头 外面包 覆防 护膜,防 护膜由聚 氯乙 烯(PVC,适用 温度 不 大于80)、聚 乙烯(PE,适用 温度 不大 于110)或聚偏 二氯 乙烯(PVDC,适用温 度 不 大于140)等 塑料薄 膜制 成。5.5 烟尘 采 样器 5.5.1 性能要 求 烟尘采 样器 技术 性能 指标 应符合HJ/T 48、GB/T 16157 和JJG 680 中 相关 技术 要 求。5.5.2 烟气中 水分 含量 的测 定 烟气中 水分 含量 的测 定应 按GB/T 16157 的规定 选用 测量方 法及 其 设 备。DB11/T 1485 2017 3 采用湿 度仪 测量 烟气 中水 分时,应在 测量 前进 行校 准,测 量步 骤按 仪器 操作 使用要 求执 行。5.5.3 烟气中 温度、压 力、流速 的测定 烟气中 温度、压力、流速 的测定 应按GB/T 16157 规 定执行。5.6 恒温干 燥箱 用于滤 芯的 预处 理,箱内 温度可 在20 80 之 间连 续可调,控 温精 度1。5.7 玻璃干 燥器 用于滤 芯的 干燥,内部 放置 适量的 干燥 剂(实 验室 级),可选用 的干 燥剂 有:变 色无 水CaSO4、MgSO4、Al2O3分 子筛 或变 色硅 胶。5.8 分析天 平 用于采 样前、采 样后 滤芯 的称量,分 度为0.01mg。6 采样 6.1 采样 前 准备 6.1.1 滤芯预 处理:滤 芯采 样嘴 内径一 般 为 6mm、8mm、10mm 和 12mm 四种,每 种至少 准备 5 个。在滤芯 上标 记编 号,放入 恒温干 燥箱 干燥 2 小 时,干燥温 度为(60 1),自然冷 却后,放 入玻 璃 干燥器内,室 温下 干 燥 12 小 时以上 备用。6.1.2 采样前 称重:将 经预 处理 后的滤 芯用 分析 天平 称量 至恒重,恒 重是 指间 隔 1 小时两 次称 量之 差不大 于 0.04mg。记录 采样 前滤芯 的质量 W0(g),将 滤 芯放入 密封 袋或 密封 盒内 备用。6.2 采样技 术要 求 6.2.1 采样工 况、采样 位置 按 GB 18483 规定 执行,采 样 位置应 避开 对测 试人 员操 作有危 险的 场所,采样点 的布 设 按 GB/T 16157 相 关规 定执 行。每次 监 测每个 断面 一般 应采 集 3 个样品。6.2.2 采样前,将 组 合采 样管 放 入烟道 内测得 排气 静压、测点动 压、温 度等 参数,使用湿 度仪或 其 他装置测 得烟 气 水 分含 量,计算出 采样 嘴的 内 径。选 择对应 采样 嘴内 径的 滤芯,安装 在采 样头 上,进 行 气密性检 查并 合格 后,用防 护膜包 覆好 采样 头,只留 出采样 嘴,确保 滤芯 外表 面在采 样中 不被 烟 气 污 染。6.2.3 将组装 好的 组合 采样 管 放 入烟道 内测 点处,采样 操 作按 GB/T 16157 规定 执行,采 样时 间一 般不少于 15 分 钟,标干 采样 体 积不少 于 0.5m3。6.2.4 当气流 速度 5m/s 时,应 采 用皮托 管平 行等 速采 样法 等速采 样;当 气流 速度5m/s 时,可采 用恒定流速 法采 样,宜选用 12mm 内径采样嘴 滤芯,采 样流量 宜 为 30L/min。6.2.5 采样完 成后,快速 将 组合 采样管 旋转,使 采 样嘴背 对气流 方向,停止 抽气后 将 组合 采样管 从烟道内取 出。拆掉 防护 膜,拆下滤 芯,放入 密封 袋或 密封盒 中保 存。6.2.6 当颗粒 物排放 浓度 较低时,可适 当延长 采样 时间,减少样 品数量,每 个滤芯 的标干 采样体 积 不少于 1.0m3。当颗粒 物排 放 浓度较 高时,可 适当 缩短 采样时 间,但不 得少 于 5 分钟。6.3 运输和 保存 DB11/T 1485 2017 4 在运输 和保存 采样 后 滤芯 时,应 保持其 采样 嘴向上,不可 倒置。运至 实验室 后,4 以下 避光 处 可保存1 周。7 称量 滤芯运 回实 验室 后,从密 封袋或 密封 盒中 取出 并放 入玻璃 干燥 器内,在 室温 下干 燥 12 小时 后,用分析天 平称 量至 恒重,记 录采样 后滤 芯的 质量 W1(g)。8 结果计 算与 表示 8.1 测试排 放 浓 度的 计算 颗粒物 测试 排放 浓度 按公式(1)计 算:nd0 1测V)W-W(1000.(1)式中:测 颗粒 物测 试排 放浓 度,mg/m3;W1 采样 后滤 芯 的 质量,g;W0 采样 前滤 芯的 质量,g;Vnd 标准 状态 下干 采样 体积,m3。注:标准状态下干采样体积 按GB/T 16157中相关公式计算。8.2 折算排 放浓 度的 计算 颗粒物 折算 排放 浓度 按公式(2)计 算:基测 基QQNn.(2)式中:基 折算 为基 准排 风量 时的排 放浓 度,mg/m3;测 测试 排放 浓度,mg/m3;QN 测试 排 风量(标 准 状态 下 干基),m3/h;Q 基 单 个灶 头的 基准 排 风量,以2000 m3/h 计;n 采样 期间 投用 的基 准 灶头数,个。8.3 数据处 理 将测得 的颗 粒物 测试 排放 浓度从 大到 小排 序,若最 小值小 于最 大值 的四 分之 一,则 将最 小值 舍 去,数据经 取舍后,至 少有2 个 数据计 算出平 均浓 度值,按基准 风量折 算后 作为其 排放浓 度。当 颗粒 物排 放浓度较 低时,测 量数 据可 不进行 取舍。8.4 结果表 示 颗粒物 浓度 计算 结果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一位,单 位为mg/m3。9 质量控 制与 质量 保证 DB11/T 1485 2017 5 9.1 仪器的 检定 与校 准 9.1.1 仪器的 检定 和校 准应 按 HJ/T 397 中相 关规 定执 行,属 于国家 强制 检定 目录 内的 工作计 量器 具,必须按 期送 计量 部门 检定,检 定合 格,取 得检 定证 书 后方可 使用。属于 非强 制 检定的 仪器 与设 备应 按相关校准 规程 自行 校准 或核 查,或送 有资 质的 计量 检 定机构 进行 校准,校准 合 格并在 有效 期内 使用。不 得使用未 按规 定检 定或 校准 的仪器 与设 备。9.1.2 定期对 组合 采样 管、烟尘 采样器 进行 气密 性检查,检查方法按 GB/T 16157 中 相关规 定执 行。9.2 采样质 量控 制 9.2.1 装好采 样装 置后 应进 行气 密性检 查,合格 后方 可进 行采样。9.2.2 从带至 现场 的滤 芯中,随 机选 取 1 个作 为全 程空 白 滤芯,除气 体采 集操 作外,其他 操作 与样 品滤芯相 同,空白 滤芯 与样 品滤芯 同步 进行 拆装、保 存、干 燥和 称量,并 记录 相关数 据。9.2.3 采样应 满足 以下 条件,否 则测定 结果 无效:a)样品滤 芯的 增重 应不 少 于 1.0mg;b)全程空 白滤 芯在 采样 前后 质量之 差应 不超 过 0.5mg,否则 该批 次检 测数 据无 效。9.2.4 现场固 定采样 头防 护膜时,应使 用不脱 胶胶 带;放 入或取 出 组合 采样 管 时,应避免 采样口、烟道壁处 的油 渍污 染滤 芯外 表面。9.3 称量质 量控 制 9.3.1 采样前 后称 量滤 芯时,分 析天平 必须 进行 校准,采 样前后 应使 用同 一分 析天 平称量 滤芯。放置、安装、取出、标 记、转移 滤 芯时应 佩戴 无粉 末抗 静电 的一次 性手 套。滤芯 称重 时应使 用不 锈钢 镊子 夹 取。9.3.2 天平室 环境 温度 应 为 19 25,相对 湿度 小 于 70%。采样 前后 称量 滤芯 时,应保证 天平 室环境温度 和湿 度条 件基 本一 致。9.4 定期对 皮托 管、滤芯 护罩、滤芯 底托、连 接弯 管等 部分进 行清 洗。9.5 玻璃干 燥器 内干 燥剂 的变 色率应 不大 于 20%,干燥 剂可再 生后 重复 利用。DB11/T 1485 2017 6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组合采 样管 和滤芯 结 构示 例 1-S 型皮托 管;2-连接 弯管;3-热电偶 或铂 电阻 温度 计;4-烟气 采样 管;5-滤芯护罩;6-滤芯;7-密 封圈;8-滤芯底 托。图A.1 组合采 样管 结构 示例 图 341210 8 6 12 1-采样 嘴;2-滤芯 外壳;3-第一层 滤膜;4-第二 层滤膜。图A.2 滤芯结构 示例 图 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