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 765-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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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140.20 A14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33/765 2019 代替 DB33/7652009 玻璃纤维 单位产品 综合能耗 限额 及计算方 法 The quota&calculation method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for glass fiber(送审讨论稿)(本稿 完成 日期:)2019-05-31 发布 2019-09-01 实 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3/765 2019 1 前 言 本标准 按 照GB/T 1.1-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代 替DB33/765-2009 玻 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耗 限额 及计 算方 法。本标准 与DB33/765-2009 玻璃 纤维 单位 产品 综合 能耗限 额及 计算 方法 相 比主要 区别 如下:-修改 了标 准的 适用 范围;-修改 了玻 璃纤 维的 分类;-修改 了玻 璃纤 维产 量的 计算方 法,明确 了细 纱的 产量折 算系 数;-增加 了玻 璃纤 维产 品的 能耗限 额等 级,明确 了 1 级、2 级、3 级 具体 指标;-提高 了玻 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合 能耗 的限 定值 指标;-增加 了玻 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合 能耗 的准 入值 和先 进值指 标;-增加 了玻 璃纤 维 熔 窑不 同作业 期的 能耗 修正 系数;-删除 了节 能管 理与 措施。本标准 附 录A 和附录 B 为 资料性 附录。本标准 由浙 江省 能源 局提 出。本标准 由浙 江省 能源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巨石 集 团有限 公司、南京 玻璃 纤 维研究 设计 院 有 限公 司、巨石复 合材 料研 究院、巨石攀 登电 子基 材有 限公 司、杭 州欧 文斯 康宁 公司、浙江 省节 能协 会。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韩涛、黄思 思、高迪 娜、吴冰、储培 根、陈建 明、沈新 健、王 云鹏。本标准 所代 替标 准的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为:-DB33/765-2009。DB33/765 2019 2 玻 璃纤维 单位产品 综合能 耗限额及 计算方 法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生 产玻 璃纤 维单位 产品 综合 能耗 限额 的技术 要求、统 计范 围和 计算方 法。本标准 适用 于玻 璃纤 维企 业生产 E 玻璃 和 ECR 玻璃 纤维综 合能 耗计 算、考核,以及 对新 建和 改 扩建项目 的能 耗控 制。本标准 不适 用于 高强 玻璃 纤维、高硅 氧玻 璃纤 维、耐碱玻 璃纤 维等 特种 玻璃 纤维的 生产 企业。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2589 综 合能 耗计 算 通则 GB 17167 用 能单 位能 源 计量器 具配 备和 管理 通则 GB 21340 平 板玻 璃单 位 产品能 源消 耗限 额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3.1 玻璃纤 维产 量 统计报 告期 内,各种 规格 玻璃纤 维的 可比 合格 品产 量 之和,单 位为 吨(t)。3.2 玻璃纤 维综 合能 耗 统计报 告期 内,企 业用 于 玻璃纤 维生 产,实 际消 耗 的各种 能源 实物 量,包 括 主要生 产系 统和 辅助 生产系统、附 属生 产系 统的 能耗总 和,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kgce)。3.3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 统计报 告期 内,企 业生 产 每吨可 比合 格的 玻璃 纤维 的综合 能耗,单位 为千 克 标准煤 每吨(kgce/t)。3.4 生产系 统 生产玻 璃纤 维的 工艺 过程、装 置、设施 和设 备组织 的体系,包 括:配 料、熔 化、拉丝、烘 制、络纱(整理)、包装 等生 产工 序。DB33/765 2019 3 3.5 辅助生 产系 统 为生产 系统 服务 的过 程、设施和 设备,包 括:原 料 和辅料 的准 备、配制 和输 送,水 电气 的供 应、加工转换、空 调、照明、设 备保全、内 部运 输、产品 检验及 包装、安 全环 保等 装置及 设施。3.6 附属生 产系 统 为生产 系统 专门 配置 的生 产指挥 系统 和厂 区内 为生 产服务 的部 门和 单位,包 括办公 室、操 作室、休息室、更衣 室、中控 室、中心化 验室、成 品检 验室 等。4 能耗限 额等 级 4.1 玻璃纤 维生 产企 业单 位产 品能耗 限额 等级 玻璃纤 维生 产企 业单 位产 品能耗 限额 等级 见表1,其中1级 能耗 最低。表1 玻璃纤 维生 产企 业单 位产 品能耗 限额 等级 能耗限 额等 类别 单位产 品综 合能 耗限 额(kgce/t)1 级 E(ECR)玻 璃纤 维(纤维 直径 大 于9 m)430 E 玻璃 纤维(纤维 直径 小于 等 于9 m)600 2 级 E(ECR)玻 璃纤 维(纤维 直径 大 于9 m)480 E 玻璃 纤维(纤维 直径 小于 等 于9 m)650 3 级 E(ECR)玻 璃纤 维(纤维 直径 大 于9 m)500 E 玻璃 纤维(纤维 直径 小于 等 于9 m)700 注:具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数 值应为表中数值与 6.4 窑龄系 数的乘积。4.2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限定 值 现有玻 璃纤 维生 产企 业的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限定 值 应 符合 表1 中能 耗 限额等 级的3级要求。4.3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准入 值 新建或 改扩建 玻璃 纤维生 产企业 的玻璃 纤维 单位产 品综合 能耗准 入值 应符合 表1中能 耗限 额等 级 的2级要 求。4.4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先进 值 DB33/765 2019 4 玻璃纤 维生 产企 业的 玻璃 纤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先 进值 应 符合 表1 中能 耗限 额 等级的1级 要求。5 统计范 围 5.1 玻璃纤 维生 产过 程中,从 各种原 料计 量进 厂到 玻璃 纤维计 量入 库的 过程 中,生产系 统、辅 助生 产系统和附 属生 产系 统,所实 际消耗 的各 种能 源和 耗能 工质。5.2 企业回 收的 余能 不计 入综 合能 耗 的统 计范 围。5.3 能源和 耗能 工质 的计 量单 位、各 种能 源折 算标 准煤 的方法 按 GB/T 2589 的规 定。5.4 能源的 计量 应符 合GB 17167 的 规定。5.5 计算综 合能 耗时,各 种能 源折算 为一 次能 源的 单位 为标准 煤当 量。当无 法获 得各种 能源 的低(位)发热量 实测 值和 单位 耗能 工质能 量时,可 按附 录A 和附 录 B 所 给出 的系 数进 行计算。6 计算方 法 6.1 玻璃纤 维产 量计 算 6.1.1 对于单 纯生 产粗 纱(纤维 直径9 m)的 池窑,玻 璃纤维 的产 量以 实际 产量 计。6.1.2 对单纯 生产 细纱(纤 维直 径9 m)的池 窑,分别 根据纤 维直 径5 m 和 纤 维直径 5 m 的纱的实际 产量,按 式(1)计 算折算 产量。(1)式中:-合格 玻璃 纤维 细纱 的折 算产量,单 位为 吨(t);-合格 纤维 直径 大于5 m 玻璃纤 维细 纱的 实际 产量,单位 为吨(t);-合格 纤维 直径 小于 等于5 m的第i种 线密 度的 合格 玻璃纤 维细 纱的 实际 产量,单位 为吨(t)。i-第i 种线 密度 折算 系数,取值按 表2。表2 线密 度折 算系 数 公称线密度(tex)折算系数i tex 2.75 9.5 2.75 tex 5.5 5.0 5.5 tex 11 2.5 11tex 22.5 1.0 22.5 tex 33 0.9 DB33/765 2019 5 表2(续)33 tex 50 0.7 50 tex 90 0.6 tex 90 0.5 6.1.3 对既生 产细 纱又 生产 粗纱 的混合 型窑,则分 别根 据 细纱(纤 维直 径9 m)和粗纱(纤维 直径 9 m)的实际 产量,以主体 产量 选择按 式(2)或 按式(3)计 算折算 产量。玻璃 纤维 的产量 以折算 产量计。(2)(3)式中:-合格 玻璃 纤维 粗纱 的折 算产量,单 位为 吨(t);-合格 玻璃 纤维 粗纱 的实 际产量,单 位为 吨(t);-合格 玻璃 纤维 细纱 的实 际产量,单 位为 吨(t);-合格 玻璃 纤维 细纱 的折 算产量,单 位为 吨(t)。6.2 玻璃纤 维综 合能 耗计 算 玻璃纤 维综 合能 耗等 于玻 璃纤维 生产 过程 中,包括 生产系 统、辅助 生产 系统 和附属 生产 系统 所 输 入的各种 能源 及耗 能工 质的 总量减 去向 外输 出的 各种 能源及 耗能 工质 的总 量,按式(4)计算:(4)式中:-玻璃 纤维 综合 能耗,单 位为吨 标煤(tce);ie-玻璃 纤维 生产 过程 中输 入的第i 种能 源或 耗能 工质 实物量,单 位为 吨(t)或 立方米(m3);DB33/765 2019 6 ik-玻 璃 纤 维 生 产 过 程 中 输 入 的 第i 种 能 源 或 耗 能 工 质 的 折 标 准 煤 系 数,单 位 为 吨 标 准 煤 每 吨(tce/t)或吨 标准 煤每 立 方米(tce/m3);je-玻璃 纤维 生产 过程 中输 出的第 j 种能 源实 物量,单 位为吨(t)或 立方 米(m3);jk-玻璃 纤维 生产 过程 中输 出的第 j 种能 源的 折标 准煤 系数,单 位为 吨标 准煤 每 吨(tce/t)或吨 标准煤每 立方 米(tce/m3)。辅助生 产系 统能 耗的 分摊,由企 业根 据实 际情 况和 产品结 构自 行确 定,分摊 比例力 求合 理、准 确。6.3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 玻璃纤 维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按式(5)计 算:(5)式中:-玻璃 纤维 单位 产品 综合 能耗,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 每吨(kgce/t);-玻璃 纤维 综合 能耗,单 位为吨 标准 煤(tce);-合格 玻璃纤 维的 产量,合格玻 璃纤维 的实 际产量 或按式(1)、式(2)、式(3)计算的 玻璃纤 维 折算产量,单 位为 吨(t)。6.4 窑龄系 数 对于玻 璃熔 窑不 同作 业期 的能耗 修正 系数,参 照GB 21340 平板 玻璃 单位 产品 能源消 耗限 额 制定,见表3。表 3 窑龄 系统 窑期划 分/年 窑龄系 统 设计窑 龄的 前1/3 1.00 设计窑 龄 的1/3 后2/3 前 1.05 设计窑 龄的 前2/3 以后 1.12 DB33/765 2019 7 附录 A(资料 性附 录)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 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见 表 A.1。表A.1 常 用能 源折 标准 煤系数 参考 系数 序号 能源种 类 平均低 位发 热量 折标煤 系数 1 原煤 20908 kJ/kg(5000 kcal/kg)0.7143 kgce/kg 2 洗精煤 26344 kJ/kg(6300 kcal/kg)0.9000 kgce/kg 3 洗中煤 8363 kJ/kg(2000 kcal/kg)0.2857 kgce/kg 4 原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5 燃料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6 汽油 43070 kJ/kg(10300 kcal/kg)1.4714 kgce/kg 7 柴油 42652 kJ/kg(10200 kcal/kg)1.4571 kgce/kg 8 渣油 41816 kJ/kg(10000 kcal/kg)1.4286 kgce/kg 9 液化石 油气 50179 kJ/m3(12000 kcal/kg)1.7143 kgce/kg 10 油田天 然气 38931 kJ/m3(9310 kcal/m3)1.3300 kgce/m3 11 气田天 然气 35544 kJ/m3(9310 kcal/m3)1.2143 kgce/m3 12 高炉煤 气 3763 kJ/m3 0.1286 kgce/m3 13 热力(当量 值)0.03412 kgce/MJ 14 电力(当量 值)3600 kJ/(kW h)860 kJ/(kW h)0.1229 kgce/(kW h)15 蒸汽(低压)2763 kJ/kg(660 kcal/kg)0.0943 kgce/(kg)DB33/765 2019 8 附录 B(资料 性附 录)耗能工 质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 耗能工 质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见 表 B.1。表B.1 耗 能工 质折 标准 煤系数 参考 系数 序号 能源种 类 单位耗 能工 质耗 能量 折标煤 系数 1 软水 14.23 MJ/t(3400 kcal/t)0.4857 kgce/t 2 除氧水 28.45 MJ/t(6800 kcal/t)0.9714 kgce/t 3 自来水 2.51 MJ/t(600 kcal/t)0.0857 kgce/t 4 压缩空 气 1.17 MJ/m3(280 kcal/m3)0.0400 kgce/m3 5 鼓风 0.88 MJ/m3(210 kcal/m3)0.0300 kgce/m3 6 氧气 11.72 MJ/m3(2800 kcal/m3)0.4000 kgce/m3 7 氮气(做副 产品 时)11.72 MJ/m3(2800 kcal/m3)0.4000 kgce/m3 8 氮气(做主 产品 时)19.66 MJ/m3(4700 kcal/m3)0.6714 kgce/m3 9 二氧化 碳气 6.28 MJ/m3(1500 kcal/m3)0.2143 kgce/m3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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