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要求DB15/T 1189-2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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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 90 备案号:54130-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189 2017 党政机关 反恐怖防 范要求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requirements for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 2017-04-10 发布 2017-07-10 实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5/T 1189 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 体要 求.1 5 反 恐怖 防范 分类 划分.1 6 反 恐怖 防范 重要 部位.2 7 常 态反 恐怖 防范.2 7.1 人防.2 7.2 技防.3 7.3 物防.5 8 非 常态 反恐 怖防 范.6 8.1 基本 要求.6 8.2 人防.6 8.3 技防.6 8.4 物防.6 9 应 对处 置预 案.6 10 检 查整 改.6 DB15/T 1189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反 恐怖工 作领 导小 组办 公室 提出。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公 安厅归 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内 蒙古自 治区 反恐 怖工 作领 导小组 办公 室、内蒙 古自 治区标 准化 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贾双 文、成 映泽、石 磊、王建 国、宋 国义、裴 斐、陈武 林、佟 达、田雨 丰、籍凤英、蒋柠、郭 婷、籍江 波、苗 湛坤。本标准 于2017 年4月 首次 发 布。DB15/T 1189 2017 1 党政机关 反恐怖 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党 政机 关反 恐怖防 范的 术语 和定 义、总体要 求、分类 划分、重 点部位、常 态反 恐怖 防范、非 常态 反恐 怖防 范、应对处 置预 案和 检查 整改。本部分 适用 于党 政机 关的 反恐怖 防范。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DB15/T 1188-2017 反恐 怖防范 要求 通则 3 术语和 定义 DB15/T 1188-2017 界 定的 以及下 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文 件。3.1 党政机 关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各级党 委、人大、政 府、政协、审判、检 察、民主 党派的 各类 机关 及其 部门。4 总体要 求 应 针对 常态 与非 常态 时期,结合 传统 安全 与非 传统 安全的 特点,防 范党 政机 关单位 可能 发生 的恐 怖袭击,包括 燃烧、爆 炸、劫持人 质等。重 视重 要目 标单位 的防 护、系统 的整 合和全 局的 协调 配合。5 反恐怖 防范 分类 划分 5.1 根据党 政机 关的 行政 层级,遭受 恐怖 袭击 后可 能造 成的人 员伤 亡、经济 损失、社会 影响 等要 素,对党政 机关 的反 恐怖 防范 等级进 行分 类划 分。5.2 党政机 关防 范等 级划 分为 三类,具体 为:a)自治区 党政 机关 为 类防 范目标。b)盟、市、区 党政 机关 为 类防范 目标。c)旗、县、乡 镇、街道 党政 机关为 类 防范 目标。DB15/T 1189 2017 2 6 反恐 怖 防范 重要 部位 主要包括 办 公院 区(楼)出入口、办 公楼 各楼 层、档案室、机 要室、信 访接 待室、计算 机信 息机 房、监控中 心、停车 库(场)、重要 设备 机房、电 梯、周界、枪支 弹药 存放 场所 等 部位。7 常态反 恐怖 防范 7.1 人防 7.1.1 人防组 织 应符合DB15/T 1188-2017 中7.1.1 要 求。7.1.2 人防配 置 应符合 符合DB15/T 1188-2017 中7.1.2 要求。7.1.2.1 人防基 本 配 置如 表 1 所示,并应 符 合DB15/T 1188-2017 中 7.1.2 要求。表1 人防配 置表 序号 项目 配置要求 配置标准 类 类 类 1 安保力量 技防保安 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 应设 应设 宜设 2 固定岗保安 出入口、食堂 应设 应设 应设 3 巡逻保安 楼道 应设 应设 应设 4 机动保安 应设 应设 宜设 7.1.2.2 监控中 心应 设专 人值 守,技防设 施应 设专 人操 作,出入口 等重 要部 位根 据实 际需求 设置 固定岗、临 时岗 和定 时巡 逻,并设机 动力 量进 行备 勤。7.1.3 人防管 理 7.1.3.1 应符 合DB15/T 1188-2017 中7.1.3 要 求。7.1.3.2 反恐怖 防范 工作 机构 应履 行下列 职责:a)建立 与 公安 机关、武警、卫生、主管(监管)部门 的防范 与应 急联 动,实 现 涉恐信 息的 实时 报送;b)开展反 恐怖 防范 宣传 教育,落实 本单 位的 反恐 怖防 范工作 制度 和工 作措 施;c)承担单 位内 部涉 恐突 发事 件应对、处 置,配合 公安 机关的 侦查、处 置工 作。7.1.3.3 安保力 量应 履行 下列 职责:a)建立 门 卫登 记与 访客 检查 制度,核对、查 验、登 记访 客及车 辆信 息,必要 时要 求访客 接受 安 全检查或 者要 求接 访者 证明 其身份;b)在党政 机关 范围 内进 行反 恐怖防 范巡 查,建立 巡逻、检查 和隐 患整 改记 录;c)技防保 安熟 练掌 握各 类技 防设施 操作 技能,固 定岗 保安、巡逻 保安 熟悉 党政 机关的 地理 环 境、消防通 道和 各类 疏散 途径;DB15/T 1189 2017 3 d)完成其 他反 恐怖 防范 工作。7.2 技防 7.2.1 技防组 成 包括 视 频安 防监 控系 统、入侵报 警系 统、出入 口控 制系统、防 爆安 全检 查系 统、通 讯显 示记 录系 统、电子巡 查系 统等。7.2.2 技防配 置 技防 配 置要 求应 符合 表2 的 要求。表2 技防配 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 范围 配置标准 类 类 类 1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摄像机 办公院区(楼)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2 办公院区(楼)与外界相通的 出入口外25 m 范围 宜设 宜设 宜设 3 办公院区内各办公楼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设 4 办公院区(楼)周界 应设 应设 宜设 5 办公院内公共区域 宜设 宜设 宜设 6 停车场(库)内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7 办公楼前厅、电梯厅 应设 应设 应设 8 办公楼内各层楼梯口、通道 宜设 宜设 宜设 9 办公院区(楼)内供开放、参观区域 应设 应设 宜设 10 电梯轿厢、自动扶梯口 应设 应设 应设 11 100 人以上的会议厅、餐厅出 入口 应设 应设 应 设 12 门卫处 应设 应设 应设 13 信访接待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14 计算机 信息机房 应设 应设 应设 15 档案室、机要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16 枪支 弹药存放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17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18 声音复核装置 信访接待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19 门卫处 宜设 应设 宜设 20 人脸识别装置 监控中心 宜设 宜设 宜设 21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监控中心、信访接待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22 入侵报警 系统 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办公院区(楼)周界 应设 应设 应设 23 办公楼一、二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窗户 应设 应设 应设 24 资料集中陈列、存放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25 档案室、机要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26 计算机 信息 机房 应设 应设 应设 DB15/T 1189 2017 4 表 2(续)27 入侵报警 系统 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枪支弹药存放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28 紧急报警装置 门卫处、信访接待场所 应设 应设 应设 29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30 防盗报警控制器 监控中心及相关的独立设防区域 应设 应设 应设 31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监控中心 宜设 宜设 宜设 32 出入口控制系统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 宜设 宜设 宜设 33 无人值守的重要设备机房 应设 应设 宜设 34 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 应设 应设 宜设 35 档案室、机要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36 资料集中陈列、存放场所 宜设 宜设 宜设 37 爆安全检查系统 微剂量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办公院区、信访接待场所出入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38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办公院区、信访接待场所 出入口 宜设 宜设 宜设 39 通讯显示记录系统 对外公开服务、咨询电话 应设 应设 应设 40 电子巡查系统 办公院区周界 应设 应设 应设 41 办公楼内各楼层 应设 应设 应设 42 停车场(库)内及周围 应设 应设 应设 7.2.3 技防要 求 7.2.3.1 应符 合DB15/T 1188-2017 中7.2.3 要 求。7.2.3.2 视频安 防监 控系 统应 符合 以下要 求:a)采用 硬 盘录 像机 进 行 24 h 图像记 录,记录 保存 时间 不少 于 90 d;b)声音复 核装 置 应 与图 像记 录同步,回 放应 清晰;c)人脸识 别装 置应 建立 数据 库。7.2.3.3 入侵报 警系 统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具有时 间、日期 的显 示、记录和 调整 功能,时 间误 差 在30 s 以内;b)布防、撤防、报 警、故障 等信息 的存 储时 间 不 少于 30 d,并能 输出 打印;c)备用电 源满足 8 h 正 常工 作。7.2.3.4 出入口 控制 系统 时间 误差 应在10 s 内,记 录保 存 时间应 不少 于 7 d。7.2.3.5 通讯显 示记 录系 统应 符合 以下要 求:a)来电号 码显 示清 晰,时间 误差在30 s 以内;b)来电通 话录 音回 放时 清晰 可辨,通话 记录 保存 时间 不少 于7 d。DB15/T 1189 2017 5 7.2.3.6 电子巡 查系 统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巡查点 安装 应牢 固、隐蔽,高度 便于 识读;b)保存时 间不少于 10 d。7.3 物防 7.3.1 物防组 成 包括 机 动车 阻挡 装置、实 体防护 设施、防 暴器 材、应急用 品等。7.3.2 物防配 置 物防 配 置要 求应 符合 表3 的 要求。表3 物防配 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标准 类 类 类 1 机动车阻挡装置 办公院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应设 应设 宜 设 2 实体防护设施 钢栅栏或实体墙 办公院区周界封闭屏障 应设 应设 应设 3 通信机房、广播中心、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档案室、机要室 宜设 宜设 宜设 4 防盗防火安全门 通信机房、广播中心、计算机数据信息中心 应设 应设 应设 5 档案室、机要室 应设 应设 应设 6 防爆毯 门卫处 应设 应设 宜设 7 防暴器材 防暴头盔、防暴服、防暴盾牌 门卫 处 应设 应设 应设 8 应急用品 毛巾、口罩、防毒面罩 供开放、参观区域的办公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9 信访接待室、门卫室 应设 应设 宜设 10 监控中心 应设 应设 宜设 7.3.3 物防要 求 7.3.3.1 应7.3.3.1 应符 合DB15/T 1188-2017 中 7.3.3 要求。7.3.3.2 机动车 阻挡 装置 应符 合以 下要求:a)阻挡装 置的 立柱 升降 平稳,立 柱间 距不 大于 O.8 m,没有盲 区。立 柱升起 后高 度不低 于 500 mm,立柱升 起至 最高 位置 的时 间不大 于 5 s。立 柱下 降后 阻挡装 置不 影响 道路 的承 载能力 和通 行 能力。阻 挡装 置升 起后 单根 立柱能 承受 不小 于 70000 kg 的 刚性 碰撞;b)阻挡装 置能 电动 操作 和遥 控操作,在 电动 操作 故障 时 能手 动应 急操 作,并能 接入其 他安 防系 统的信号 实现 系统 联动。DB15/T 1189 2017 6 7.3.3.3 实体防 护设 施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实体墙 采用 砖石 或钢 筋混 凝土结 构,高度 不低 于 2.2 m,墙厚 不小 于 200 mm;b)钢栅栏 采用 单根 直径 不小 于 20 mm、壁厚 不小于 2 mm 的钢 管或 单根 直径 不小 于 管 16 mm 的钢棒、单 根横 截面 不小 于8 mm20 mm 的钢 板组 合制 作,钢 栅 栏 墙体 高度 不低 于 2.2 m。8 非常态 反恐 怖防 范 8.1 基本要 求 在满足 第7 章常 态反 恐怖 防 范要求 的基 础上,制 定更 为严密 的反 恐怖 防范 措施。8.2 人防 8.2.1 反恐怖 防范 工作 机构 主要 负责 人 24 h 带 班组 织防 范 工作;8.2.2 安保力 量较 常态 增 加 100%或以 上,重要 部位 应有2 名以上 安保 力量 守护,24 h 严守 岗位;8.2.3 24 h 不间 断巡 逻,提高 重 要部位 巡逻 频率;8.2.4 加强出 入口 控制,出 入口 应凭特 别通 行证 进出,检 查到访 人员 及随 身物 品;8.2.5 机关外 围设 置警 戒区 域并 派员值 守。8.3 技防 提高 对 技防 设备 状况 及运 行情况 的检 查频 率,确保 技防设 施正 常运 行。8.4 物防 8.4.1 在主要 出 入 口设 置障 碍。8.4.2 提高对 物防 设备 状况 及运 行情况 的检 查频 率,确保 物防设 施到 位。8.4.3 在常态 基础 上增 配相 应的 物防设 施。9 应对处 置预 案 应符合DB15/T 1188-2017 中第9 章的 规定。10 检查整 改 10.1 应符 合DB15/T 1188-2017 中第 10 章 的规 定。10.2 自查和 监督 检查 的内 容应 按照 第 7 章 的规 定执 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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