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运站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4401/T 1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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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20 R 00 备案号:DB4401 广州市地方标准 DB4401/T 142018 20181010 发布 20181201 实施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道路货运 站场安 全生 产标准化 管理规 范 Guideline of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for roadway freight stations DB4401/T 142018 目 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一般要求.3 4.1 原则.3 4.2 建立和 保持.3 4.3 评估方 式.3 5 核心要求.3 5.1 目标、机构和职责.3 5.1.1 目标.3 5.1.2 机构 和职责.4 5.1.3 全员 参与.4 5.1.4 安全 生产投入.4 5.1.5 安全 文化建设.4 5.1.6 安全 生产信息 化建设.4 5.2 制度化 管理.4 5.2.1 企业 资质.5 5.2.2 法规 标准识别.5 5.2.3 规章 制度.5 5.2.4 操作 规程.6 5.2.5 文档 管理.6 5.3 教育培 训.6 5.3.1 教育 培训管理.6 5.3.2 人员 教育培训.6 5.4 现场管 理.7 5.4.1 建筑 设施.7 5.4.2 设备 设施运行.8 5.4.3 设备 设施检维 修.12 5.4.4 作业 环境和作 业条件.12 5.4.5 作业 行为.12 5.4.6 岗位 达标.12 5.4.7 相 关方.12 5.4.8 车辆 管理.13 5.4.9 职业 健康.13 5.4.10 警 示标志.14 5.5 安全风 险管控及 隐患排查 治理.14 5.5.1 安全 风险管理.14 I DB4401/T 142018 5.5.2 隐患 排查治理.15 5.5.3 预测 预警.16 5.6 应急管 理.16 5.6.1 应急 准备.16 5.6.2 应急 处置.16 5.6.3 应急 评估.17 5.7 事故管 理.17 5.7.1 报告.17 5.7.2 调查 和处理.17 5.7.3 管理.17 5.8 持续改 进.17 5.8.1 绩效 评定.18 5.8.2 持续 改进.18 6 自评与评 审方法.18 6.1 评审条 件.18 6.2 自评与 评审标准.18 6.3 考评说 明.18 附录A(规范 性附录)广州市 道路货运 站场安全 生产 标准化评定 标准.19 附录B(资料 性附录)自评 扣分点及 原因说明 汇总 表.51 II DB4401/T 14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规 则编写。本标准由广 州市安全 生产监督 管理局、广州市交 通委 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广 州市安全 生产监督 管理局归 口。本标准起草 单位:广 州市安全 生产监督 管理局、广州 市交通委员 会、广州 市标准化 协会、广 州市万保职业安全 事务有限 公司、广 东省安全 生产协会。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戴宇彤、魏军、吴 志强、刘 小明、罗继华、詹宏昌、覃波、任 占风、陈 嘉泽、梁栋、刘雪 璐、朱静 娴、黄旭 光。本标准为首 次发布。III DB4401/T 142018 道路货运 站场安 全生产 标准化 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广州市 道路货运 站场安全 生产标准 化管 理的术语和 定义、一般要 求、核心要 求、自评与评审方法。本标准适用 于广州市 道路货运 站场开展 安全生产 标准 化工作,以 及相关的 咨询服务 和考核评 审。本标准不适 用于存放、装卸、运输易燃 易爆、剧 毒等 危险化学品 的道路货 运站场。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 的。凡是 注日 期的引用文 件,仅注 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 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 有的 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 件。GB 2893 安全 色 GB 2894 安 全标志及 其使用导 则 GB 5768(所 有部分)道路交 通标志和 标线 GB 6441 企 业职工伤 亡事故分 类 GB 7231 工 业管道的 基本识别 色、识别 符号和 安全 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 护装备选 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 全标志 第1 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 害损失工 作日标准 GB/T 29639 生产经 营单位生 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 案编 制导则 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 化基本规 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 器配置设 计规范 GB 51157 物流建筑 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 企业设计 卫生标准 GBZ 158 工 作场所职 业病危害 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 健 康监 护技术规 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 文化建设 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 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 演练评估 规范 JT/T 402 汽车货运 站(场)级别划分 和建设要 求 3 术语和定 义 GB/T 330002016 界 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 用于 本文件。为了便 于使用,以下 重复列出 了 GB/T 330002016 中的一 些术语和 定义。3.1 道路货运站 场 road freight station(roadway freight station)以场地设施 为依托,为社会 提供有偿 服务的具 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 服务、装卸、理货等 功能1 DB4401/T 142018 的综合货运 站(场)、零担货 运站、集 装箱中转 站、物流中心等 经营场所。注:道路 货运 站场 的经 营企 业以 下简 称企 业。3.2 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 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 任,全员全 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 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全面管控 生产经营活动各 环节的安 全生产与 职业卫生 工作,实现 安 全健康管理 系统化、岗位 操作行 为规范化、设 备设施本质安全 化、作业 环境器具 定置化,并持续改 进。GB/T 330002016,定 义 3.1 3.3 安全生产绩 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目标,在安全 生产、职 业卫 生等工作方 面取得的 可测量结 果。GB/T 330002016,定 义 3.2 3.4 企业主要负 责人 key person(s)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 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 有限公司 的董事长、总经理,其 他生产经营 单位的厂 长、经理,以及对 生产经营活动有决 策权的实 际控制人。3.5 相关方 related party 工作场所内 外与企业 安全生产 绩效有关 或受其影 响的 个人或单位,如承包 商、供应 商等。GB/T 330002016,定 义 3.4 3.6 承包商 contractor 在企业的工 作场所按 照双方协 定的要求 向企业提 供服 务的个人或 单位。GB/T 330002016,定 义 3.5 3.7 供应商 supplier 为企业提供 材料、设 备或设施 及服务的 外部个人 或单 位。GB/T 330002016,定 义 3.6 3.8 安全风险 risk;hazard 发生危险事 件或有害 暴露的可 能性,与 随之引发 的个 人伤害、健康 损伤或 财产损失 的严重性 的组合。3.9 安全风险评 估 risk assessment;hazaed assessment 运用定性或 定量的分 析方法对 安全风险 进行分析、确 定其严重程 度,对现有控 制措施 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 虑,以及 对其是否 可接受予 以确定的 过程。GB/T 330002016,定 义 3.9 3.10 安全风险管 理 risk management;hazard 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 险评估的 结果,确 定安全风 险控制的 优先 顺序和安全 风险控制 措施,以 达到改善 安全生产条件、减 少和避免 生产安全 事故的目 标。GB/T 330002016,定 义 3.10 3.11 工作场所 workplace 2 DB4401/T 142018 从业人员进 行职业活 动,并由 企业直接 或间接控 制的 所有工作地 点。GB/T 330002016,定 义 3.11 3.12 作业环境 working environment 从业人员进 行生产经 营活动的 场所以及 相关联的 场所,对从业人员的 安全、健康 和工作能 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 运行产生 影响的所 有自然 和人 为因素。GB/T 330002016,定 义3.12 3.13 持续改进 continuous improvement 为了实现对 整体安全 生产绩效 的改进,根据企业 的安 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目 标,不断 对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工作 进行强化 的过程。GB/T 330002016,定 义 3.13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 全生产标 准化工作,应按照GB/T 33000 的有关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 业主体 责任。以安全风 险管 理、隐患 排查治理、职业 病危害 防治为基 础,以 安全生产责任 制为核心,建立安 全生产标 准化管理 体系,实现全员 参与,全 面提升安 全生产管 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 生产工作,不断提 升安全生 产绩效,预防 和减少事故 的发生,保障人身 安全和健 康,保证 生产经营活动 的有序进 行。4.2 建立和 保持 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 式,按 照本规范 的规定,结合企 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 和保持安 全生产标 准化管理 体系,通过自身 检查、自 我纠正和 自我完善,构建安 全生产长效机 制,持续 提升安全 生产绩效。4.3 评估方 式 采用企业自 评和评审 单位评审 的方式对 企业安全 生产 标准化管理 体系的运 行情况进 行评估。5 核心要求 5.1 目标、机构和职 责 5.1.1 目标 5.1.1.1 建 立安全生 产与职业 卫生目标 的管理 制度,明确目标 与指标的 制定、分 解、实施、考核等 环节内容。5.1.1.2 按 照安全生 产与职业 卫生目标 管理制 度的 规定,制定 文件化的 总体和年 度安全生 产与职业 卫生目标,并 纳入企业 总体生产 经营目标。目标不 应低 于上级下达 的安全控 制指标。5.1.1.3 按 照所属基 层单位和 部门在生 产经营 活动 中所承担的 职能,将 目标分解 为指标,制定措施 确保落实。5.1.1.4 制 定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目标 考核与 奖惩 办法,定期 对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目标、指标实 施3 DB4401/T 142018 情况进行评 估和考核,并结合 实际及时 进行调整。5.1.2 机构 和职责 5.1.2.1 机 构设置 5.1.2.1.1 企业应落 实安全生 产组织领 导机构,成 立安全生产 委员会(领导小组)。其从 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包括站场 内相关方 常驻从业 人员),应当 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 构,配备 不低于从 业人员1%的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 人员;从业 人员不足 100 人的,可以不设置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但应当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5.1.2.1.2 建立健全 从管理机 构到基层 班组(相关 方)的管理 网络。5.1.2.1.3 至少每季 度召开一 次安全生 产委员 会(领导小组)会议。安 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 下属各分 支机构每月至 少召开一 次安全工 作例会,并做好会 议记 录。5.1.2.2 主 要负责人 及管理层 职责 5.1.2.2.1 企业主要 负责人全 面负责安 全生产 和职 业卫生工作,并履行 相应责任 和义务。5.1.2.2.2 分管负责 人应对各 自职责范 围内的 安全 生产和职业 卫生工作 负责。5.1.2.2.3 各级管理 人员应按 照安全生 产和职 业卫 生责任制的 相关要求,履行其 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 生职责。5.1.3 全员 参与 5.1.3.1 企 业应建立 健全安全 生产和职 业卫生 责任 制,明确各 级部门和 从业人员 的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职责,并 对职责的 适宜性、履职情况 进行定期 评估 和监督考核。5.1.3.2 企 业应为全 员参与安 全生产和 职业卫 生工 作创造必要 的条件,建立激励 约束机制,鼓励从 业人员积极建 言献策,营造 自下而 上、自上而下 全员重 视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 生的良好 氛围,不断 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 生管理水 平。5.1.4 安全 生产投入 5.1.4.1 企 业应建立 安全生产 投入保障 制度,完善 和改进安全 生产条件,按规定 提取安全 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 全生产,并建立安 全生产费 用使用记 录台 账。5.1.4.2 企 业应按照 有关规定,为从业 人员缴 纳相 关保险费用,企业宜 投保安全 生产责任 保险。5.1.5 安全 文化建设 5.1.5.1 企 业应开展 安全文化 建设,确 立本企 业的安 全生产和职 业危害防 治理念及 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 业人员贯 彻执行。5.1.5.2 企 业开展安 全文化建 设活动,应符合 AQ/T 9004 的规定。5.1.6 安全 生产信息 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 自身实际 情况,利 用信息化 手段加强 安全 生产管理工 作,开展 安全生产 电子台账 管理、重大危险源 监控、职 业病危害 防治、应 急管理、安全 风险管控和 隐患自查 自报、安 全生产预 测预警等 信息系统的建 设。5.2 制度化 管理 4 DB4401/T 142018 5.2.1 企业 资质 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 证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 合法 有效,经营 范围符合 要求。5.2.2 法规 标准识别 5.2.2.1 企 业应建立 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 生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 的管理制 度,明确 主管部门,确定获 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 别和获取 适用、有效的 法律法 规、标准 规范,建立安 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 单和文本 数据库。5.2.2.2 企 业应将适 用的安全 生产和职 业卫生 法律 法规、标准 规范的相 关要求及 时转化为 本单位的 规章制度、操 作规程,并及时传 达给相关 从业人员,确 保相关要求 落实到位。5.2.3 规章 制度 5.2.3.1 企 业应建立 健全安全 生产和职 业卫生 规章 制度,并征 求工会及 从业人员 意见和建 议,规范 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管 理工作。5.2.3.2 企 业应确保 从业人员 及时获取 制度文 本,从业人员应 掌握相关 内容。5.2.3.3 企 业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规章 制度包 括但 不限于下列 内容:a)目标、机构和职 责:1)目标管 理;2)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责任 制;3)安全生 产承诺;4)安全工 作会议;5)安全生 产投入;6)安全生 产信息化。b)制度化 管理:1)法律法规管 理;2)文件、记录 和档案管 理;3)班组安全活 动;4)特种作业人 员管理;5)危险作业安 全管理;6)消防安全管 理;7)安全生产奖 惩管理;8)绩效评定管 理;9)安全生产报 告制度。c)教育培 训。d)现场管 理:1)设备设施管 理;2)职业病危害 防治;3)安全警示标 志管理;4)场内车辆管 理;5)相关方安全 管理;6)危化品及违 禁品查堵 管理;7)个体防护用 品管理。e)安全风 险管控及 隐患排查 治理:5 DB4401/T 142018 1)安全风险管 理;2)隐患排查治 理;3)安全预测预 警。f)应急管 理。g)事故管 理。5.2.4 操作 规程 5.2.4.1 企 业应按照 有关规定,结合本 企业操作 流程、作业任 务特点以 及岗位作 业安全风 险与职业 病防护要求,建立健全 的岗位安 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 操作 规程,发放 到相关岗 位员工,并严格执 行。5.2.4.2 企 业应确保 从业人员 参与岗位 安全生 产和 职业卫生操 作规程的 编制和修 订工作。5.2.5 文档 管理 5.2.5.1 记 录管理 5.2.5.1.1 企业应建 立文件和 记录管理 制度,明确 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 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 废以及文 件和记录 管理 的职责、程 序和要求。5.2.5.1.2 企业应建 立健全主 要安全生 产和职 业卫 生管理过程 与结果的 记录,并 建立和保 存有关记 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查 询和检索,便于自 身管理使 用和 行业主管部 门调取检 查。安全 生产管理 档案保存3年以上。5.2.5.2 评估 企业应每年 至少评估 一次安全 生产和职 业卫生法 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 度、操作 规程的适 宜性、有效性和执 行情况。5.2.5.3 修订 企业应根据 评估结果、安全检 查情况、自评结果、评 审情况、事 故情况等,及时修 订安全生 产和职业卫生规章 制度、操 作规程。5.3 教育培 训 5.3.1 教育 培训管理 5.3.1.1 企 业应建立 健全包括 安全生产 和职业 卫生 内容的安全 教育培训 制度,按 照有关规 定进行培 训,培训大纲、内容、时 间应满足 有关标准 的规定。5.3.1.2 企 业应明确 安全教育 培训主管 部门,定期 识别安全教 育培训需 求,制定 和实施年 度安全教 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必 要的安全 教育培训 资源。5.3.1.3 企 业应如实 记录全体 从业人员 的安全 教育 和培训情况,建立安 全教育培 训档案和 从业人员 个人安全教育 培训档案,并对培 训效果进 行评估和 改进。5.3.2 人员 教育培训 5.3.2.1 主 要负责人 和管理人 员 5.3.2.1.1 企业的主 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 产管理 人员 应具备与本 企业所从 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 相适应的 安全生产和职 业卫生知 识与能力;道路运 输单位的 主要 负责人和安 全生产管 理人员应 取得安全 教育培训 合格证书。6 DB4401/T 142018 5.3.2.1.2 企业应对各 级管理人员 进行教育培 训,确保其具备正确 履行岗位 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职 责的知识与能 力。5.3.2.1.3 法律法规 要求考核 其安全生 产和职 业卫 生知识与能 力的人员,应按照 有关规定 经考核合 格。5.3.2.2 从 业人员 5.3.2.2.1 企业应每 年对从业 人员进行 安全生 产和 职业卫生教 育培训,保证从业 人员具备 满足岗位 要求的安全生 产和职业 卫生知识,熟悉有 关的安全 生产 和职业卫生 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操作 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操作技 能和职业 危害防护 技能、安 全风 险辨识和管 控方法,了解事故 现场应急 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 需要,定 期进行复 训考核。5.3.2.2.2 未经安全 教育培训 合格的从 业人员,不 得上岗作业。5.3.2.2.3 企业的新 入职从业 人员上岗 前应经 过公 司、部门、班组三级 安全培训 教育,岗 前安全教 育培训学时和 内容应符 合国家和 行业的有 关规定。5.3.2.2.4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 施投入使用 前,企业 应对有关 从业人员 进行专门 的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 教育培训,确保其 具备相应 的安 全操作、事 故预防和 应急处置 能力。5.3.2.2.5 从业人员 在企业内 部调整工 作岗位 或离 岗一年以上 重新上岗 时,应 进行 上岗前 部门、班 组级的安全教 育培训。5.3.2.2.6 从事特种 作业、特 种设备作 业的人 员应 按照有关规 定,经专 门安全作 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 格后,方 可上岗作 业,并定 期接受复 审。5.3.2.2.7 企业专职 应急救援 人员应按 照有关 规定,经专门应 急救援培 训,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 复训。5.3.2.2.8 场内相关 方常驻人 员培训要 求,与 企业 人员要求一 致。5.3.2.3 外 来人员 进入企业从 事临时服 务和作业 活动的外 来人员(不 含 场内相关方 常驻人员)进 入作业 现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 教育,并 保存记录。进入企 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 来人员,应 对其进行 安全告知。教育 和告知内容包 括:外来人 员入场有 关安全规 定、可 能接 触到的危害 因素、所 从事作业 的安全要 求、作业 安全风险分析 及安全控 制措施、职业病危 害防护措 施、应急知识等。5.4 现场管 理 5.4.1 建筑 设施 5.4.1.1 一 般要求 建筑设施的 一般要求 包括:a)建筑设 施应满足GB 51157 的要求;b)室内装修、装饰,应 当按照消 防技术标 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装修、装 饰施工过 程中,室内装 修防火材 料应当按 照国家消 防技术标 准的 要求进行见 证取样和 抽样检验;c)禁止在 设有营运 场所或仓 库的建筑 内设宿舍 或饭 堂;d)普通仓 库与营运 场所应分 楼层设置,确因需 要而 同层时,应 用实体砖 墙砌至梁 板底部,且不留缝隙;e)仓库、营运场所、办公室、员工宿 舍不得用 可燃 材料装修、分隔。5.4.1.2 库 区布置 主要场所的 火灾危险 性分类及 建构筑物 防火最小 安全 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 电气设施、爆炸危7 DB4401/T 142018 险场所通风 设施、防 爆型电气 设施设备、设施设 备双 重接地保护、防雷设 施、集中 监视和显 示的防控 中心、照明、场内交通 路线等应 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标 准规范的要 求。5.4.1.3 设 施要求 按照JT/T 402 的要求,建立相 应的设施 设备:a)站房、办公室、仓储库、堆场、装 卸场或作 业区、货场和停 车场等场 地及道路 设施;b)维护设 施、环保 设施、称 重设施等 辅助设施;c)应急通 道、人车 分流通道、安全警 示标志等 安全 设施;d)食宿等 生活服务 设施。5.4.2 设备 设施运行 5.4.2.1 管 理要求 5.4.2.1.1 企业应对 设备设施 进行规范 化管理,建 立管理制度,建立设 备设施管 理台账。5.4.2.1.2 企业应有 专人负责 管理各种 安全设 施以 及检测与监 测设备,定期检查 维护并做 好记录。5.4.2.1.3 企业应对 起重机、叉车等特 种设备,按 规定定期检 测并在检 测有效期 内使用,及每月进 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电气设 备及场内 各种运输 车辆,建立运行、巡检的 专项安全 管理制度,确保其 始终处于安全 可靠的运 行状态。5.4.2.1.4 安全设施 和职业病 防护设施 不应随 意拆 除、挪用或 弃置不用;确因检 维修拆除 的,应采 取临时安全措 施,检维 修完毕后 立即复原。5.4.2.2 安 防设备 安防设备要 求:a)设备选 用及安装 符合国家 标准和有 关规定;b)设备档 案完整,资料数据 保密;c)对设备 的各项操 控必须确 保在安全 状态水平 显示 为良好时进 行;d)设备、设施、工 具、配件 等完整无 缺陷;e)设备的 防护、保 险、信号 联动等安 全装置无 缺陷;f)设置覆 盖安全重 点部位视 频监控设 备并保持 实时 监控。5.4.2.3 防 雷设施 防雷设施要 求:a)库房应 安装避雷 针、避雷 线、避雷 网和避雷 带;b)将建筑 设施内的 金属设备、金属管 道、电缆 钢铠 外皮及钢筋 构架等电 位良好接 地,钢筋 混凝土层面要将钢 筋焊接成 避雷网,且每隔 18m 24m 采用 引下线与接 地装置连 接;c)建筑物 宜利用钢 筋混泥土 屋面板、梁、柱和 基础 的钢筋作为 防雷装置;d)在入户 处应将绝 缘子铁脚 接到防雷 及电气设 备的 接地装置上;e)进入建 筑物的架 空金属管 道在入户 处宜和上 述接 地装置相连。5.4.2.4 消 防设备设 施 消防设施应 符合GB 50016、GB 50140、GB 50116 的 相关规定及 以下要求:a)选用及 安装应符 合国家标 准和有关 规定,设 备档 案完整,安 全状态良 好;b)建筑消 防设施的 产权单位 或者使用 单位应当 建立 和落实消防 设施的管 理、检查、检测、维修、8 DB4401/T 142018 保养、建档 等工作制 度,对建 筑消防设 施、电器 设备、电气线路 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 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 档备查;c)消防控制室 的门应向 疏散方 向开启,且入 口处应 设置明显标 志;地下的消 防控制 室门上的 标志必须是带灯 光的装置;消 防控制 室应设置 一部外线 电 话、火灾事故应 急照明、灭 火器等消 防器材,并配备 相应的通 讯联络工 具;d)对设备 的各项操 控必须确 保在安全 状态水平 显示 为良好时进 行;e)设备的 防护、保 险、信号 等安全装 置无缺陷;f)预备中 英文紧急 疏散广播 词或录音 广播。5.4.2.5 变 配电系统 变配电系统 要求:a)各高、低压 供电系统 图注明 变配电站 位置、架空 线路和地下 电缆走向、坐标、编 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 设方式等;b)应有配电 室、变压 器室、电容 室、发电 机室平面 布置图;降压 站、中央 变电室、高 压配电室 及各分变电室 和发电站 的接地网 络图;c)应有主 要电气设 备和安全 防护用品 的绝缘强 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 具的试验 报告和测试数据;d)位置不 应在危险 源的正上 方或正下 方,地势 不应 低洼,现场 无漏雨、无积水;e)变配电 间门向外 开,高压 间门应向 低压间开,相 邻配电间门 应双向开;门应为 非燃烧体 或难燃烧体材料制 作的实体 门;f)门、窗、自然通 风的孔洞 都应采用 金属网和 建筑 材料封闭,金属网孔 应小于10mm10mm;g)油浸式 变压器应 设有 100%变压器油 量的储油 池或 排油设施;h)加设遮 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 符合规定;遮 拦高度不低 于 1.7m,固定式遮 拦网孔不 应大于40mm40mm;i)高压配 电室、电 容器室、控制室应 隔离,电 缆通 道用防火材 料封堵;j)保存完 整规定存 档期限内 的工作票、操作票。5.4.2.6 固 定式低压 电气线路 固定式低压 电气线路 要求:a)线路布 线安装应 符合电气 线路安装 规程;b)架空绝 缘导线各 种安全距 离应符合 要求;c)线路保 护装置齐 全可靠,装有能满 足线路通、断 能力的开关、短路保 护、过负 荷保护和 接地故障保护等;d)线路穿 墙、楼板 或地埋敷 设时,都 应穿管或 采取 其他保护;穿金属管 时管口应 装绝缘护 套;室外埋设,上 面应有保 护层;电 缆沟应有 防火、排 水设 施;e)地下线 路应有清 晰坐标或 标志以及 施工图。5.4.2.7 动 力照明箱(柜、板)动力照明箱(柜、板)要求:a)触电危 险性大或 作业环境 差的粉尘、露天等 场所,应采用与 环境相适 应的防尘、防水等 动力照明箱、柜;b)符合 电气设计 安装规范 要求,各类电 气元件、仪 表、开关 和线路排 列整齐,安装 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 积尘、积 水和杂物;9 DB4401/T 142018 c)各种电 气元件及 线路接触 良好,连 接可靠,无严 重发热、烧 损或裸露 带电体现 象。5.4.2.8 保 护接地 在正常情况 下所有用 电、配电 设备金属 外壳及 电缆桥 架、支架、保护管 等均须可 靠接保护 地线(PE)。低压电气设 备非带电 的金属外 壳和电动 工具的接 地电 阻,不应大 于 4。5.4.2.9 临 时用电线 路 临时用电线 路要求:a)有完备 的临时电 气线路审 批制度和 手续,其 中应 明确架设地 点、用电 容量、用 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 等内容;b)临时电 气线路审 批期限:一般场所 使用不超 过15 天;建筑、安装工 程按计划 施工周期 确定;c)不得在 易燃、易 爆等危险 作业场所 架设临时 电气 线路;d)必须按 照电气线 路安装规 程进行布 线;e)必须装 有总开关 控制和剩 余电流保 护装置,每一 个分路应装 设与负荷 匹配的熔 断器。5.4.2.10 电焊机 电焊机要求:a)电源线、焊接电 缆与电焊 机连接处 的裸露接 线板,应采取安 全防护罩 或防护板 进行隔离,以防止人员或金 属物体接 触;b)电焊机 外壳必须 接地或接 零保护,接地或接 零装 置连接良好,并定期 检查;c)电焊机 一次侧电 源线长度 不超过 5m,电源进 线处 必须设置防 护罩。电 焊机二次 线必须连 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 超过 3 个,长度不 超过 30m;d)每半年 应对电焊 机绝缘电 阻检测一 次,且记 录完 整;e)电焊钳 夹紧力好,绝缘良 好,手柄 隔热层完 整,电焊钳与导 线连接可 靠。5.4.2.11 手持电动 工具 手持电动工 具要求:a)手持电 动工具根 据使用的 环境不同 选择相应 的绝 缘等级;b)手持电 动工具至 少每 3 个 月进行一 次绝缘电 阻检 测,且记录 完整有效;c)手持电 动工具的 防护罩、盖板及手 柄应完好,无 破损,无变 形,不松 动;d)电源线 中间不允 许有接头 和破损;e)不得跨 越通道使 用。5.4.2.12 管线 管线要求:a)应有管 网平面布 置图,标 记完整,位置准确,管 网设计、安 装、验收 技术资料 齐全;b)不同介 质的管线,应按照GB 7231 的规定涂 上不 同的颜色,并注明介 质名称和 流向;c)埋地管 道敷层完 整无破损,架空管 道支架牢 固合 理,无严重 腐蚀、无 泄漏,设 置限高警 示。5.4.2.13 设备安全 防护 设备裸露的 转动或快 速移动部 分,应设 有结构可 靠的 安全防护罩、防护栏 杆或防护 挡板。10 DB4401/T 142018 5.4.2.14 起重机械 设备(吊 机、吊车、吊具等)起重机械设 备要求:a)吊车应 设有下列 安全装置 并正常使 用:1)吊车之 间防碰撞 装置;2)大、小 行车端头 缓冲以及 防冲撞装 置;3)过载保 护装置;4)主、副 卷扬限位、报警装 置;5)登吊车 信号装置 及门联锁 装置;6)露天作 业的防风 装置;7)电动警 报器或大 型电铃以 及警报指 示灯。b)吊车应 装有能从 地面辨别 额定荷重 的标识,不应 超负荷作业。c)吊运物行走 的安全路 线,不应跨 越有人操 作的固 定岗位或经 常有人停 留的场所,且不应随 意越过主体设备。d)与机动 车辆通道 相交的轨 道区域,应有必要 的安 全措施。e)起重机 械的定期 检验周期 为一年,应在检验 周期 内使用,合 格的检验 报告,要 长期完整 保存;f)应有吊 索具管理 制度,生 产场所有 吊索具管 理办 法,明确规 定集中存 放地点,存放点有 选用规格与对应载 荷的标牌,有专人 管理和保 养。g)普通麻 绳和白棕 绳只能用 于轻质物 件捆绑和 吊运,有断股、割伤、磨 损严重的 应报废。h)钢丝绳 编接长度 应大于 15 倍绳直 径,且不 小于300mm,卡接 绳卡间距 离应不小 于 6 倍绳 直径,压板应在主 绳侧。i)链条有 裂纹、塑 性变形、伸长达原 长度的5%或下 链环直径磨 损达原直 径的 10%时应报废。j)报废吊 索具不得 在现场存 放或使用。5.4.2.15 叉车 叉车要求:a)叉车载 重不超过 额定能力,产品标 志清楚;b)动力系 统性能良 好、运转 平稳、无 异响;c)叉车的 操纵符合 规定;d)车架不 得变形,螺栓不得 缺少或松 动;车轮 防护 装置齐全、牢固、无 损坏;e)车辆转 向系统良 好,自由 角满足额 定要求;f)刹车系 统灵敏,脚制动器 踏板力均 匀,手刹 车完 整、有效;g)升降架 属具齐全、完好;门架前倾 上下动作 平稳;h)货叉安 装可靠、牢固;货 叉无裂纹、开焊;i)货叉两 叉尖高度 差,水平 长度差,货叉磨损 长度 满足额定要 求。5.4.2.16 充电设备 充电设备要 求:a)充电设施应 符合国家 及行业相 关标准的 要求;b)外壳应有可 靠的接地;c)充电设施现 场应设置 安全警示 标识及使 用注意事 项告 知;d)现场应设置 满足要求 的灭火器 材;e)符合其他相 关安全要 求。11 DB4401/T 142018 5.4.3 设备 设施检维 修 5.4.3.1 企 业应建立 设备设施 检维修管 理制度,制 定综合检维 修计划,加强日常 检维修和 定期检维 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即 定检维修 方案、定检维 修人员、定安全 措施、定检维 修质量、定检 维修进度,并做好 记录。5.4.3.2 检 维修方案 应包含作 业安全风 险分析、控 制措施、应 急处置措 施及安全 验收标准。检维修 过程中应执行 安全控制 措施,隔 离能量和 危险物质,并 进行监督检 查,检维 修后应进 行安全确 认。5.4.4 作业 环境和作 业条件 5.4.4.1 企 业应事先 分析和控 制作业流 程、物 品、设备设施、器材、通 道、作业 环境等存 在的安全 风险。5.4.4.2 生 产现场应 实行定置 管理,保 持作业 环境 整洁,货物 堆放和存 储符合相 关安全规 范和技术 要求。5.4.4.3 作 业现场应 配备相应 的安全、职业病 防护 用品(具)及 消防设施 与器材,按照有关 规定设置 应急照明、安 全通道,并确保安 全通道畅 通。5.4.4.4 建 立至少包 括下列危 险作业的 作业安 全管 理制度:危 险场所动 火作业、有限空间 作业、高 处作业、大型 吊装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封道作业 等其 他危险性较 大的作业。实施作 业许可管 理,严格 履行作业许可 审批手续。作业许 可应包含 安全风险 分析、安全及职 业病危害 防护措施、应急处 置等内容。作业许可实 行闭环管 理。5.4.4.5 企 业应对作 业人员的 上岗资格、条件 等进行 作业前的安 全检查,做到特种 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 进行现场 安全管理,确保作 业人员遵 守岗 位操作规程 和落实安 全及职业 病危害防 护措施。5.4.5 作业 行为 5.4.5.1 企 业应依法 合理进行 生产作业 组织和 管理,加强对从 业人员作 业行为的 安全管理,对设备 设施、装卸作 业、物品 存放以及 从业人员 作业行为 等进 行安全风险 辨识,采 取相应的 措施,控 制作业行 为安全风险。5.4.5.2 企 业应监督、指导从 业人员遵 守安全 生产 和职业卫生 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杜绝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 违反劳功 纪律的“三违”行 为。5.4.5.3 在 下达生产 任务的同 时,布置 安全生产 工作 要求。5.4.5.4 制 定并落实 安全生产 值班计划 和值班 制度,重要时期 实行领导 到岗带班,有值班 记录。5.4.5.5 企 业应为从 业人员配 备与岗位 安全风 险相 适应的、符 合 GB/T 11651 规 定的个体 防护装备 与用品,并监 督、指导 从业人员 按照有关 规定正确 佩戴、使用、维 护、保养 和检查个 体防护装 备与用品。5.4.6 岗位 达标 5.4.6.1 企 业应建立 班组安全 活动管理 制度,开展 岗位达标活 动,明确 岗位达标 的内容和 要求。5.4.6.2 从 业人员应 熟练掌握 本岗位安 全职责、安全 生产和职业 卫生操作 规程、安 全风险及 管控措施、防护用品使 用、自救 互救及应 急处置措 施。5.4.6.3 各 班组应按 照有关规 定开展安 全生产 和职 业卫生教育 培训、安 全操作技 能训练、岗位作业 危险预知、作 业现场隐 患排查、事故分析 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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