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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80.20 B 11 备案号:54526-2017 DB15 内蒙古自治区 地 方 标 准 DB 15/T1223 2017 地理标志 产品 俄体 粉条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Eti vermicelli 2017-05-15 发布 2017-08-15 实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5/TXX XXXX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地理 标志 产 品保护 规定、GB/T 17924 地理标 志产 品标 准通 用 要求 和GB/T 1.1-2009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 部 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制定。本标准 由科 右前 旗天 甲粉 业专业 合作 社提 出。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质 量技术 监督 局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科 右前 旗天甲 粉业 专业 合作 社、内蒙古 自治 区食 品检 验检 测中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张宏 博、朱 叶青、杜 艳、王洋、郭金 华、朱天 甲、李慧。DB15/TXX XXXX 1 地 理标志 产品 俄体 粉条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俄 体粉 条的 地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 围、术语和 定义、要 求、检验 方 法、检 验规 则及 标志、标签、包装、运 输和 贮存。本标准 适用 于国 家质 量监 督检验 检疫 总局 根据 地 理标志 产品 保护 规定 批 准保护 范围 内生 产 的 俄体粉条。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 储运 图示 标志 GB 5009.3 食 品安 全国 家 标准 食品 中水 分的 测定 GB 5009.4 食 品安 全国 家 标准 食品 中灰 分的 测定 GB 5009.9 食 品安 全国 家 标准 食品 中淀 粉的 测定 GB 5009.268 食品 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中 多元 素的 测 定 GB 5749 生活 饮用 水卫 生 标准 GB 7718 食 品安 全国 家标 准 预 包装 食品 标签 通则 GB/T 8884 马 铃薯 淀粉 GB/T 23587 粉条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俄体粉 条 eti vermicelli 在国家 质量 监督 检 验 检疫 总局批 准保 护的 范围 内,以 鲜马铃 薯或 者保 护范 围内 鲜马铃 薯为 原料 而 生产的干、湿 淀粉 为原 料,经俄体 镇传 统工 艺生 产而 成的粉 条。4 地理标 志保 护范 围 俄体粉 条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围 限于 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检 疫总局 根 据 地理 标志产 品保 护规 定 批准的范 围,即科 尔沁 右旗 全部15 个苏 木乡 镇,见附 录A。5 要求 DB15/TXX XXXX 2 5.1 原辅料 5.1.1 原料为 科尔 沁右 翼前 旗 辖 区内生 产的 鲜马 铃薯 或以 辖区内 鲜马 铃薯 为原 料而 生产的 干、湿 淀 粉。5.1.2 在保护 范围 内生 产的 食用 马铃薯 淀粉 应符 合GB/T 8884 规定。5.1.3 加工用 水应 符 合GB 5749 的要求。5.2 食品添 加剂 俄体粉 条的 原辅 料和 生产 工艺均 不含 任何 添加 剂。5.3 生产工 艺 5.3.1 工艺流 程 鲜薯清 洗 研磨 粉碎 过滤 起 浆发 酵 淀粉 沉淀 淀粉 脱水 打芡 和面 漏粉 冷却 晒干包装 成 品。马铃薯 干淀 粉 打芡 和面 漏粉 冷却 晒干 包装 成品。5.3.2 工艺要 点 5.3.2.1 打芡 取淀粉 原料 的 4%制 芡。将 制芡的 淀粉 放入 适当 盆内,加入 相当 芡 粉 0.6 倍质 量的 50 60 的热水,迅 速搅 动成 糊,以均 匀不见 干淀 粉为 宜;将约 芡粉 8 倍质 量的 沸水 一次 倒入盆 内快 速搅 动,直 至 完全糊化。5.3.2.2 和面 将芡倒 入和 面机 的容 器内,启动 和面 机并 加入 马铃 薯淀粉,当 容器 内的 淀粉 团表面 光滑、不 沾 手,且能均 匀自 由流 动时 停止 加入淀 粉。5.3.2.3 漏粉 将和好 的粉 料放 入漏 粉机 的漏瓢 内试 验(漏瓢 的孔 径要小 于 10mm)。调整 漏 瓢与沸 水面 的距 离,直至均 匀达 到要 求为 止。控制好 沸水 温度,约 98,微沸 为宜。温度 过高或 者过低 都会 影响 粉条 上 挂。5.3.2.4 冷却 迅速将 沸水 锅内 已成 型的 粉条拉 出,放入 冷水 内冷 却,水 温越 低粉 条韧 性越 好。5.3.2.5 晒干 将冷却 后的 粉条 按需 要切 断后上 挂,晾晒。同 时揉 搓,并 使条 散开。5.4 质量要 求 5.4.1 感官要 求 感官要 求应 符合 表1 的规 定。DB15/TXX XXXX 3 表 1 感官 要求 项 目 俄 体 粉 条 色泽 具有该 产品 相应 的色 泽 组织形态 丝条粗 细均 匀,无并 丝,弹性良 好 气味与滋味 具有该 产品 应有 的气 味和 滋味 杂质 无肉眼 可见 外来 杂质 5.4.2 理化指 标 理化指 标应 符合 表 2 的规 定。表 2 理化 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g)15.0 淀粉(g/100g)75.0 断条率/%1.0 丝径/mm 1.0 灰分/(g/100g)0.4 5.4.3 卫生指 标 卫生指 标应 符 合 GB 2713 的规定,其 中铝 符合 表 3 的规定。表 3 卫生 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铝(以Al 计)/(mg/kg)20 6 检验方 法 6.1 感官指 标 在正常 光线 下,目测、手 感、鼻 嗅、品尝。6.2 水分 按GB 5009.3 规定 的 方 法检 验。6.3 淀粉 按GB 5009.9 规定 的方 法 检 验。6.4 断条率 和丝 径 按GB/T 23587 规 定的方 法 检验。DB15/TXX XXXX 4 6.5 灰分 按GB 5009.4 规定 的方 法检验。6.6 铝 按GB 5009.268 规 定的 方法 检验。7 检验规 则 7.1 出厂检 验 出厂检 验项 目为 感官 要求、丝径、水 分、断条 率和 净含量。7.1.1 组批和 抽样 同一批 投料、同 一生 产线、同一 班次 生产 的同 一日 期,同 一规 格的 产品 为一 批。每 批抽 样独 立 包 装不少于4个(不 含净 含量 抽 样),样品 量不 少于1kg,检样一 式两 份,供检 验和 复验备 用。7.1.2 判定 出厂检 验项 目全 部符 合要 求,判定 为合 格;检 验结 果 不符合 本标 准要 求时,使 用备检 样品 对不 合格项目进 行复 检,如果 复验 仍有1 项不 合格,则 判定 该 批 产品 为不 合格 品。7.2 型式检 验 7.2.1 正常生 产 每6 个 月进 行一 次型式 检验。此 外有 下列 情况之 一时,也 应进 行型 式检验:a)更换 设备 或停 产半 年以 上,再 恢复 生产 时;b)出厂 检验 结果 与上 次型 式检验 结果 有较 大差 异时;c)国家 质量 监督 部门 提出 要求时。7.2.2 检验项 目 包括本 标准5.4 的项 目。7.2.3 抽样 随机抽 取同 一批 次不 少于6 个独立 包装 的样 品(不含 净含量 抽样),样品 量总 数不少 于2kg,检样 一式两份,供 检验 和复 验备 用。7.2.4 判定 检验项 目全 部符 合要 求,判定为 合格;检验 结果 不 符合本 标准 要求 时,使 用 备检样 品对 不合 格项 目进行复 检,复 检结 果符合 本标准 要求时 则该 批产品 判定为 合格;如果 复检结 果仍有1 项不 合格,则 判 定该批产 品为 不合 格品。8 标志、标签、包 装、运输 和 贮存 8.1 标志、标签 DB15/TXX XXXX 5 8.1.1 地理标 志产 品专 用标 志的 使用应 符合 地 理标 志产 品保护 规定 的 规定;获 得批准 的企 业,可在其产 品外 包装 上使 用地 理标志 产品 专用 标志。8.1.2 预包装 产品 标签 应符 合 GB 7718 的规 定,包装 运输 标志应 符 合GB/T 191 的规定。出厂检 验项 8.2 包装 包装材 料和 容器 必须 符合 相应国 家有 关标 准规 定。8.3 运输 运输产 品时 应避 免日 晒、雨淋。不得 与有 毒、有害、有异 味或 者影 响产 品质 量的物 品混 装运 输。运输工具 应保 持 清 洁、干燥、无污 染。8.4 贮存 8.4.1 产品应 贮存 在干 燥、通风 良好的 场所,有 防尘、防 蝇、防 鼠等 设施。不 得与 有毒、有害、有 异味或影 响产 品质 量的 物品 同处贮 存。8.4.2 产品应 离地 离墙,分 类堆 放。DB15/TXX XXXX 6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俄体粉 条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围 见 图A.1 图A.1 俄体粉 条地 理标 志产 品保 护范围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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