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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 7.1 2 0.1 0X 2 2备 案 号:5 6 9 2 6-2 0 1 8DB54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 5 4/T 0 1 3 0 2 0 1 7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多 玛 羊 肉2 0 1 7-0 8-2 1 发 布 2 0 1 7-0 9-2 0 实 施西 藏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5 4/T 0 1 3 0 2 0 1 7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25 生 境.26 原 料.27 生 产 加 工.38 技 术 要 求.39 试 验 方 法.41 0 检 验 规 则.51 1 标 志、包 装、运 输.6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多 玛 羊 肉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图.7D B 5 4/T 0 1 3 0 2 0 1 7I I前 言本 标 准 根 据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行 政 部 门 颁 布 的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 及 G B/T 1 7 9 2 4 地 理标 志 产 品 标 准 通 用 要 求 制 定。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的 附 录 A 为 规 范 性 附 录。本 标 准 由 安 多 县 人 民 政 府 提 出。本 标 准 由 西 藏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归 口。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四 川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杨 玲、王 茜、侯 超 华、丁 婵、张 毅、袁 军、彭 逸 凡。D B 5 4/T 0 1 3 0 2 0 1 71地 理 标 志 产 品 多 玛 羊 肉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多 玛 羊 肉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产 地 环 境、品 种、加 工 要 求、质 量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标 志、包 装 和 运 输。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 批 准 保 护 的 多 玛羊 肉。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9 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 B 2 7 0 7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鲜(冻)畜、禽 产 品G B 2 7 6 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G B 2 7 6 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农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5 0 0 9.5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蛋 白 质 的 测 定G B/T 5 0 0 9.6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脂 肪 的 测 定G B/T 5 0 0 9.1 2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胆 固 醇 的 测 定G B 5 0 0 9.2 2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挥 发 性 盐 基 氮 的 测 定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T 6 3 8 8 运 输 包 装 收 发 货 标 志G B 7 7 1 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 B/T 9 6 9 5.1 9 肉 与 肉 制 品 取 样 方 法G B 1 2 6 9 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肉 类 加 工 厂 卫 生 规 范G B 1 5 6 1 8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G B 1 8 3 9 4 畜 禽 肉 水 分 限 量G B/T 2 0 5 7 5 鲜、冻 肉 生 产 良 好 操 作 规 范G B 2 0 7 9 9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肉 和 肉 制 品 经 营 卫 生 规 范J J F 1 0 7 0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净 含 量 计 量 检 验 规 则N Y 4 6 7 畜 禽 屠 宰 卫 生 检 疫 规 范N Y/T 6 3 0 羊 肉 质 量 分 级N Y/T 1 5 6 4 羊 肉 分 割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D B 5 4/T 0 1 3 0 2 0 1 723.1多 玛 羊 肉以 在 本 标 准 第 4 章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生 长 的 西 藏 绵 羊 为 原 材 料,经 特 定 加 工 而 成、产 品 质 量 符 合 本 标 准要 求 的 羊 肉。4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多 玛 羊 肉 的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限 于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行 政 部 门 根 据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规 定 批 准 的 范 围,即 西 藏 自 治 区 安 多 县 雁 石 坪 镇、玛 曲 乡、岗 尼 乡、玛 荣 乡、多 玛 乡、色 务 乡 共 6 个乡 镇 现 辖 行 政 区 域。见 附 录 A。5 生 境5.1 地 理 环 境产 地 范 围 内 海 拔 4 8 0 0 m 至 6 0 0 0 m 之 间,分 布 有 广 泛 的 天 然 植 被。5.2 气 候 环 境属 高 原 亚 寒 带 半 湿 润 季 风 气 候,气 候 寒 冷,风 力 强,大 风 日 数 多,日 照 充 足,紫 外 线 强,年 温 差 小,日 温 差 大。6 原 料6.1 来 源于 本 标 准 第 4 章 范 围 内 养 殖 长 大 的 符 合 出 栏 标 准 的 当 地 绵 羊。6.2 饲 养 方 式全 年 放 牧 饲 养,四 季 轮 牧,冬 春 季 适 量 补 饲 当 地 产 燕 麦 青 干 草 和 精 料。6.3 圈 舍 条 件羔 羊 舍 为 封 闭 式 暖 圈,成 羊 冬 季 归 牧 后 圈 养 在 简 单 的 粘 土 围 栏 内。6.4 饲 养 管 理6.4.1 去 势公 羔 羊 1 月 龄 左 右 去 势。6.4.2 夏 秋 季 饲 养4 月 份 1 0 月 份 在 夏 季 牧 场 放 牧,草 场 距 定 居 点 较 远,面 积 大,牧 草 和 饮 水 充 足。6.4.3 冬 春 季 饲 养1 1 月 份 次 年 3 月 份 在 冬 季 牧 场 放 牧,草 场 距 定 居 点 较 近。如 遇 大 雪 封 山,舍 饲 饲 养。D B 5 4/T 0 1 3 0 2 0 1 736.4.4 出 栏 标 准出 栏 年 龄 为 4 2 月 龄,体 重 范 围 3 5 k g 7 0 k g。6.5 驱 虫每 年 春 秋 两 季 各 1 次,注 射 口 服 驱 虫。7 生 产 加 工7.1 致 死用 绳 索 将 绵 羊 口 鼻 绑 紧,约 1 5 分 钟 至 2 0 分 钟 使 其 窒 息 而 死。7.1.1 屠 宰7.1.2 绵 羊 屠 宰 操 作 方 法 可 参 照 G B/T 2 0 5 7 5 的 要 求 执 行,屠 宰 加 工 卫 生 要 求 应 符 合 G B 1 2 6 9 4 的 规 定。7.1.3 屠 宰 检 疫 应 按 N Y 4 6 7 的 规 定 执 行。7.1.4 剥 皮 方 式 为 手 工 剥 皮。7.2 胴 体 分 割羊 肉 胴 体 分 割 按 N Y/T 1 5 6 4 执 行。7.3 贮 藏 或 冻 结7.3.1 冻 结胴 体 在 0 4 环 境 下 排 酸 2 4 h,在-3 5 下 速 冻 1 2 h 1 6 h,切 块 中 心 温 度 降 至-1 5 以 下。7.3.2 贮 藏7.3.2.1 冷 冻 分 割 羊 肉 在-1 8-2 1、相 对 湿 度 9 5%以 上 的 条 件 下 冷 冻 保 存。7.3.2.2 冷 却 分 割 羊 肉 应 在 0 4、相 对 湿 度 8 5%9 0%的 条 件 下 保 存。8 技 术 要 求8.1 感 官 要 求感 官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表 1 感 官 要 求项目 鲜羊肉 冷却羊肉 冻羊肉(解冻后)色泽肌肉色泽浅红、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肌肉有光泽,色泽鲜艳;脂肪呈乳白色、淡黄色或黄色。组织状态 肌纤维致密,有韧性,富有弹性。肌纤维致密、坚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有韧性。D B 5 4/T 0 1 3 0 2 0 1 74表 1(续)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切面湿润,不粘手。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切面湿润,不粘手表面微湿润,不粘手。气味 具有鲜羊肉固有气味,无异味。具有鲜羊肉固有气味,无异味。具有羊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有较小的膻味。澄清透明,脂 肪团聚于表面,具有较小的膻味。澄 清 透 明,脂 肪 团 聚 于 表 面,具有较小的膻味。肉眼可见异物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8.2 品 质 指 标品 质 指 标 见 表 2。表 2 品 质 指 标项目 指标蛋白质/(%)2 0脂肪/(%)8.88.3 水 分 限 量水 分 限 量 按 G B 1 8 3 9 4 执 行。8.4 挥 发 性 盐 基 氮挥 发 性 盐 基 氮 按 G B 2 7 0 7 执 行。8.5 污 染 物 限 量污 染 物 限 量 按 G B 2 7 6 2 执 行。8.6 农 药 残 留农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 按 G B 2 7 6 3 执 行。8.7 兽 药 残 留兽 药 残 留 应 符 合 动 物 性 食 品 中 兽 药 最 高 残 留 限 量 的 规 定。8.8 质 量 等 级质 量 等 级 分 类 按 N Y/T 6 3 0 执 行。8.9 净 含 量净 含 量 以 产 品 标 签 或 外 包 装 标 注 为 准,允 许 短 缺 量 应 符 合 定 量 包 装 商 品 计 量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的 规定。9 试 验 方 法9.1 感 官 要 求D B 5 4/T 0 1 3 0 2 0 1 759.1.1 色 泽:目 测。9.1.2 组 织 状 态、粘 度:手 触、目 测。9.1.3 气 味:嗅 觉 检 验。9.1.4 煮 沸 后 肉 汤:称 取 2 0 g 绞 碎 的 试 样,置 于 2 0 0 m L 烧 杯 中,加 1 0 0 m L 水,用 表 面 皿 盖 上 加 热5 0 6 0,开 盖 检 查 气 味,继 续 加 热 煮 沸 2 0 m i n 3 0 m i n,检 查 肉 汤 的 气 味、滋 味 和 透 明 度,以及 脂 肪 的 气 味 和 滋 味,并 参 见 表 1。9.1.5 肉 眼 可 见 杂 质:目 测。9.2 品 质 指 标9.2.1 蛋 白 质:按 G B 5 0 0 9.5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检 验。9.2.2 脂 肪:按 G B/T 5 0 0 9.6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检 验。9.2.3 胆 固 醇:按 G B/T 5 0 0 9.1 2 8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检 验。9.3 水 分按 G B 1 8 3 9 4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定。9.4 挥 发 性 盐 基 氮按 G B 5 0 0 9.2 2 8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定。9.5 污 染 物 限 量按 G B 2 7 6 2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定。9.6 农 药 残 留按 照 G B 2 7 6 3 规 定 的 方 法 执 行。9.7 净 含 量按 J J F 1 0 7 0 的 规 定 检 验。1 0 检 验 规 则1 0.1 组 批同 一 地 区、同 一 时 段、同 一 班 次、同 一 种 类 的 产 品 为 一 批。1 0.2 抽 样按 G B/T 9 6 9 5.1 9 的 规 定 执 行。1 0.3 产 品 检 验1 0.3.1 出 厂 检 验每 批 出 厂 产 品 应 经 检 验 合 格。出 厂 检 验 项 目 包 括 感 官 要 求、水 分、净 含 量(定 量 包 装 商 品)。1 0.3.2 型 式 检 验型 式 检 验 对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全 部 要 求 进 行 检 验。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也 应 进 行 型 式 检 验:D B 5 4/T 0 1 3 0 2 0 1 76a)产 品 投 产 时;b)停 产 三 个 月 以 上 恢 复 生 产 时;c)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有 较 大 差 异 时;d)产 品 质 量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型 式 检 验 要 求 时。1 0.3.3 判 定 规 则1 0.3.3.1 检 验 项 目 全 部 符 合 本 标 准 规 定,则 判 定 该 批 产 品 为 合 格 品。1 0.3.3.2 若 有 指 标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 时,可 对 不 符 合 项 加 倍 抽 样 进 行 复 检。复 检 结 果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则 判 为 合 格 品,复 检 结 果 仍 不 符 合 本 标 准,则 判 该 批 次 为 不 合 格 品。1 1 标 志、包 装、运 输1 1.1 标 志包 装 标 签 应 符 合 G B 7 7 1 8 的 规 定,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 应 符 合 G B/T 1 9 1 和 G B/T 6 3 8 8 的 规 定。地 理 标 志产 品 专 用 标 志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规 定。1 1.2 包 装包 装 应 符 合 N Y/T 1 5 6 4 的 要 求。1 1.3 运 输运 输 按 G B/T 2 0 7 9 9 规 定 执 行。D B 5 4/T 0 1 3 0 2 0 1 77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多 玛 羊 肉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图多 玛 羊 肉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见 图 A.1。图 A.1 多 玛 羊 肉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保 护 范 围 图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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