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监督规范DB37/T 3714-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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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020 T 4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3714 2019 电动汽车 充电设备 监督规范 Supervision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al vehicle charging equipment 2019-11-18 发布 2019-12-18 实施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 37/T 3714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监 督规 则.1 5 试 验项 目.2 6 非 车载 充电 机监 督检 测 试验方 法.2 7 交 流充 电桩 监督 检测 试 验方法.4 8 监 督评 价报 告.6 DB 37/T 3714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山 东省 工业 和信 息化厅 提出、归 口并 组织 实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山东 省 产品质 量检 验研 究院、国 网山东 省电 力公 司电 力科 学研究 院、青 岛华 烁高科新能 源技 术有 限公 司。本标准 的主 要起 草人:徐 仲春、杜红 亮、李合 欣、田诚信、张 心。DB 37/T 3714 2019 III 引 言 为贯彻 落实 国家 节能 环保 政策,推 进电 动汽 车广 泛 应用,确 保充 电设 备能 正 常安全 运行,保证 充电人员的 安全,制 定本 标准。本标准 规定 了对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监 督的 试验 项目 和试验 方法。DB 37/T 3714 2019 1 电 动汽车 充电设备 监督规 范 1 范围 本规范 规定 电动 汽车 充电 设备的 试验 项目 和试 验方 法。本规范 适用 于所 有充 电站 内电动 汽车 充电 设备,不 包括个 人使 用和 专门 用途 的电动 汽车 充电 设 备。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8487.1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系 统 第1 部分:通用要 求 GB/T 20234.1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用 连接 装置 第1 部分:通用 要求 GB/T 20234.2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用 连接 装置 第2 部分:交流 充电 接口 GB/T 20234.3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用 连接 装置 第3 部分:直流 充电 接口 GB/T 27930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 管理系 统之 间的 通信 协议 GB/T 29317 电 动汽 车充 换电设 施术 语 GB/T 29781 电 动汽 车充 电站通 用要 求 GB/T 31525 图 形标 志 电动汽 车充 换电 设施 标志 GB/T 34657.1 电动 汽车 传导充 电互 操作 性测 试规 范 第1部 分:供电 设备 GB/T 34658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与 电池 管理系 统之 间的 通信 NB/T 33001 电 动汽 车非 车载传 导式 充电 机技 术条 件 NB/T 33002 电 动汽 车交 流充电 桩技 术条 件 NB/T 33008.1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检 验试 验规 范 第1部 分:非车 载充 电机 NB/T 33008.2 电动 汽车 充电设 备检 验试 验规 范 第2部 分:交流 充电 桩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9317 中界 定的 术语 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4 监督规 则 4.1 适用情 况 4.1.1 运行超 过一 年的 充电 设备。4.1.2 充电设 备运 行后 再进 行扩 容的。4.1.3 停止运 行两 年以 上再 运行 时。4.2 监督规 定 4.2.1 监督抽 查时 间每 年一 次。DB 37/T 3714 2019 2 4.2.2 监督抽 查数 量定 为不 同规 格的产 品各 抽查 一台。5 试验项 目 5.1 非车载 充电 机现 场监 督试 验项目 非车载 充电 机现 场监 督试 验项目 见表1。表1 非车载 充电 机现 场监 督试 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1 一般检查 一般检查 2 功能试验 显示功能试验 输入功能试验 通信功能试验 3 协议一致性试验 协议一致性试验 4 电击防护试验 电击防护试验 5 安全性能试验 输出过压保护试验 绝缘接地保护试验 开门保护试验 反接保护试验 急停功能试验 6 接口锁紧功能检查 接口锁紧功能检查 7 控制导引试验 控制导引试验 5.2 交流充 电桩 现场 监督 试验 项目 非车载 充电 机现 场监 督试 验项目 见表2。表2 非车载 充电 机现 场监 督试 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内容 1 一般检查 一般检查 2 功能试验 显示功能试验 输入功能试验 通信功能试验 3 电气防护试验 直接接触防护试验 间接接触防护 4 安全性能试验 急停功能试验 5 控制导引试验 控制导引试验 5.3 试验环 境条 件 在本规 范中 的试 验均 在电 动汽车 充电 设备 正常 运行 条件下 进行。DB 37/T 3714 2019 3 6 非车载 充电 机监 督检 测试 验方法 6.1 一般检 查 6.1.1 外观检 查 检查充 电机 外壳 应平 整,无明显 凹凸 痕、划痕、变 形等缺 陷;表面 涂镀 层应 均匀、不应 脱落;零部件紧固 可靠,无 锈蚀、毛 刺、裂 纹等 缺陷 和损 伤;所有铭 牌、标志 均安 装规 范,端 正牢 固,字迹 清 晰。6.1.2 供电设 备断 电控 制功 能 当控制 导引 功能 中断,或 控 制导引 信号 不允 许充 电,或 充电设 备门 打开 等活 动造 成带电 部件 露出 时,应切断 对电 动汽 车的 供电,但控 制导 引电 路可 以保 持通电。注:断电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如停电。6.1.3 插头电 缆贮 存方 式 对于连 接方式C的供 电设备,应为 未使用 的车 辆插头 提供一 种贮存 方式,车辆 插头应 存放在 地面 上方0.5 m 1.5 m 处。对 于 长度超 过7.5 m 电缆 的连 接 方式C 的供 电设 备,应采 取 相关管 理和 储存 措施 使自由电缆 长度 在未 使用 时不 超过7.5 m。6.2 功能试 验 6.2.1 显示功 能试 验 充电机 连续 电池 管理 系统,并进 行启 停操 作,在各 种状态 下,检查 充电 机的 显示功 能。充电 机应 能显示相 关信 息,显示 字符 清晰、完整,没 有缺 损。充电机 应显 示的 信息:a)电池类 型、充电 电压、充 电电流、计 量信 息;b)电池单 体最 高/最低 电压;c)在出现 故障 时应 有 相 应的 提示信 息;d)在手动 设定 过程 中应 显示 人工输 入信 息。6.2.2 输入功 能试 验 手动设 置充 电机 参数,充 电机应 能正 确响 应。6.2.3 通信功 能试 验 搭建充 电机 与电 池管 理系 统、充电 机与 上级 监控 系 统的通 信环 境,充 电机 在 充电过 程中,应能 随时响应上 级监 控系 统数 据召 唤和远 程控 制,即时 获得 充电参 数和 充电 实时 数据。6.3 协议一 致性 试验 通过模 拟进行 充电 机与电 池管理 系统的 协议 一致性 测试。在模式4下,应采用 数字通 信以实 现车 辆对电动 汽车 供电 设备 的控 制,通 信协 议应 符合GB/T 27930。数 字通 信对 于充 电 模式2、模 式3可 选。6.4 电击防 护试 验 6.4.1 直接接 触防 护 所有充 电模 式,所有 连接 方式,外壳 的防 护等 级至 少:IPXXC。DB 37/T 3714 2019 4 6.4.2 间接接 触防 护 通过电 桥、接触 电阻 试验 仪或数 字式 低电 阻试 验仪 测量。充电 机内 任意 应该 接地的 点至 总接 地之 间的电阻 不应 大于0.1,测量点 不少 于3 个。6.5 安全性 能试 验 6.5.1 输出过 压保 护试 验 整定输 出过 压保 护动 作值,人为 模拟 充电 机输 出过 压故障,充 电机 应立 即切 断直流 输出 并发 出告 警提示。6.5.2 绝缘接 地保 护试 验 整定绝 缘接地 保护 定值,模拟充 电机直 流输 出发生 接地故 障或绝 缘水 平下降 到绝缘 接地保 护定 值,充电机 应立 即切 断输 出,并发出 告警 提示。6.5.3 开门保 护试 验 对于充 电机 门打 开可 造成 带电部 位露 出的 充电 机,连接试 验系 统,在充 电前,打开 充电 机门,检 查充电机 应无法 启动 充电机 充电;在充电 过程 中,打 开充电 机门,检查 充电机 应切断 对电动 汽车 的供电,控制导 引电 流可 保持 通电。6.5.4 电池反 接试 验 将电池 电压 模拟 器与 充电 机输出 正、负 极反 置,启 动充电 机输 出,充 电机 应 闭锁直 流输 出并 发出 告警提示。6.5.5 急停功 能试 验 检查充 电机 急停 开关 的完 好性。急停 开关 防误 操作 措 施不应 失效。对 一体 式充 电 机启动 急停 装置 时,检查其 应能 同时 切断 充电 机的动 力电 源输 入和 直流 输出接 触器。对 分体 式充 电机启 动急 停装 置时,检 查其应切 断 充 电机 直流 输出 接触器,也可 同时 切断 充 电机的 动力 电源 输入。充 电机连 接负 载,并 设置 在 额定负载 状态下 运行,启动 急停开 关,检 查充 电机应 在100 ms 内断 开K1 和K2,且直流 输出电 压应 在1 s 内下降至60 V 以下。6.6 接口锁 紧功 能检 查 目测直 流充 电时,车 辆接 口应具 有锁 止功 能,该锁 止功能 应符 合GB/T 20234.1 的相 关要 求。车辆 插头端应 安装 机械 锁止 装置,供 电设 备应 能判 断机 械 锁是否 可靠 锁止。车辆 插 头应安 装电 子锁 装置,电 子锁处于 锁止 装置 时,机 械 锁应无 法操 作,供 电设 备 应能判 断电 子锁 是否 可靠 锁止。当 机械 锁或 电子 锁 未可靠锁 止时,供 电设 备应 停止充 电或 不启 动充 电。充电结 束充 电接 口电 压降 至60 VDC 以 下时,检 查充 电机可以 解除 电子 锁。电子 锁止装 置应 具备 应急 解锁 功能,且不 应由 人手 直接 操作解 锁。6.7 控制导 引试 验 6.7.1 控制导 引电 路应 符 合 GB/T 18487.1 附录B.1、B.2 的要求。6.7.2 充电控 制过 程应 符 合 GB/T 18487.1 附录B.3 的要 求。6.7.3 充电连 接控 制时 序应 符 合GB/T 18487.1 附录B.5 的 要求。DB 37/T 3714 2019 5 7 交流充 电桩 监督 检测 试验 方法 7.1 一般检 查 7.1.1 充电连 接方 式检 查 检查交流充电桩的连接方式应满足NB/T 33002 中7.3.1 规定的要求。即适用于GB/T 18487.1 中7.1所描述 的A 或B连 接方 式。7.1.2 供电设 备断 电控 制功 能 当控制 导引 功能 中断,或 控 制导引 信号 不允 许充 电,或 充电设 备门 打开 等活 动造 成带电 部件 露出 时,应切断 对电 动汽 车的 供电,但控 制导 引电 路可 以保 持通电。注:断电也可能由于其他原因,如停电。7.1.3 供电接 口的 要求 额定充 电电 流大 于16 A 的 应用场 合,供电 插座 应设 置温度 监控 装置,供 电设 备应具 备温 度检 测和 过温保护 功能。交流充 电电 流大 于16 A 时,供电接 口应 具有 锁止 功能,该锁止 功能 应符 合GB/T 20234.1 的相 关要 求。供电插 座应 安装 电子 锁止 装置,防 止充 电过 程中 的 意外断 开。当 电子 锁未 可 靠锁止 时,供 电设 备或 电 动汽车应 停止 充电 或不 启动 充电。电子锁 止装 置用 具备 应急 解锁功 能,不能 带电 解锁 且不应 有人 直接 操作 解锁。7.1.4 剩余电 流保 护器 交流供 电设 备的 剩余 电流 保护器 宜采 用A 型或B 型或 满足符 合A 型剩 余电 流保 护 功能的 相关 装置。7.1.5 插头电 缆贮 存方 式 对于连 接方式C的供 电设备,应为 未使用 的车 辆插头 提供一 种贮存 方式,车辆 插头应 存放在 地面 上方0.5 m 1.5 m 处。对 于 长度超 过7.5 m 电缆 的连 接 方式C 的供 电设 备,应采 取 相关管 理和 储存 措施 使自由电缆 长度 在未 使用 时不 超过7.5 m。7.2 功能试 验 7.2.1 显示功 能试 验 对交流 充电 桩进 行启 停操 作,在充 电过 程中 的各 种 状态下,交流 充电 桩能 显 示相关 信息,显示 字符清晰、完整,没 有缺 损。7.2.2 输入功 能试 验 手动设 置交 流充 电桩 充电 参数,充电 桩应 能正 确响 应。7.2.3 通信功 能试 验 交流充 电桩 应具 备与 上级 监控系 统的 通信 接口,在 相应软 件支 持下,交 流充 电桩应 能实 现远 方操 作和充电 控制 等功 能。7.3 电气防 护试 验 DB 37/T 3714 2019 6 7.3.1 直接接 触防 护 所有充 电模 式,所有 连接 方式,外壳 的防 护等 级至 少:IPXXC。7.3.2 间接接 触防 护 通过电 桥、接触 电阻 试验 仪或数 字式 低电 阻试 验仪 测量。充电 机内 任意 应该 接地的 点至 总接 地之 间的电阻 不应 大于0.1,测量点 不少 于3 个。7.4 急停功 能试 验 检查充 电桩 急停 开关 的完 好性。急 停开 关防 误操 作 措施不 应失 效。启 动急 停 开关时,检查 充电 桩应切断充 电桩 的动 力电 源输 入。交 流充 电桩 在充 电运 行状态 下,按急 停按 钮交 流充电 桩应 在100 ms 内断开输入开 关切 断输 出电 源并 发出告 警提 示提 示。7.5 控制导 引试 验 7.5.1 连接确 认与 电子 锁功 能应 满足 GB/T 18487.1 中附 录 A.2.1 的 要求。7.5.2 充电控 制信 号的 测试 应满 足GB/T 18487.1 中 附录A.2.2 的要 求,且控 制信 号的 频率应 满足1 000 Hz 30 Hz。7.5.3 充电过 程中 的工 作控 制程 序应满 足 GB/T 18487.1 中 附录A.3 的 要求。7.5.4 电连接 控制 时序 应满 足 GB/T 18487.1 中 附录A.4 的 要求。8 监督评 价报 告 8.1 判定原 则:经检 验,检验 项目全 部合 格,判定 为被 抽查产 品合 格。检验 项目 中任一 项或 一项 以上不合格,判 定为 被抽 查产 品不合 格。8.2 对监督 内容 逐一 评价,最 终形成 监督 报告,报 告主 要包括:监 督试 验报 告、监督结 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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