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01.120 A 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371 2018 代替 DB12/T 371-2008 电子信息 仪器仪表 类产品标 准编写 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rafting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 and instrument product standard 2018-01-17 发布 2018-03-01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T 371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GB/T 1.1-2009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部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本 标 准 代 替DB12/T 371-2008 电 子 信 息 仪 器 仪 表 类 产 品 标 准 编 写 通 用 规 范。本 标 准 与DB12/T 371-2008 相 比,除编 辑性 修改外 主要 技术 变化 如下:删 除了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一章 中有 关安 全要 求的 标准(见2008年版 第2章);修 改了 术语 和定 义的 引导语(见 第3 章);增 加了 产品 标准 包含 要素中 黑体 字的 注释(见4.2);增 加了 标准 名称 起草 的注意 事项(见4.3.1.1);修 改了 结构 要求 和外 观要求 的内 容(见4.3.7.3.1、4.3.7.3.2);增 加了 健康、环 境和 节能要 求(见4.3.7.5);增 加了 检验 分类 的相 关内容(见4.3.9.1)增 加了 部分 安全 标准 清单(见附 录A)。本标准 的附 录A 为资 料性 附 录。本标准 由天 津市 电子 与信 息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 提出。本标准 由天 津市 市场 和质 量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市 电子仪 表实 验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姚大 平、杨 学毫、张 艳、高蕊、张艺 欣。本标准 的历 次 版 本发 布情况 为:DB12/T 371-2008。DB12/T 371 2018 1 电子信息 仪器仪 表类产品 标准编 写通用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电 子、信息、仪器、仪 表类 产品 标准 编制的 通用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电 子、信息、仪器、仪 表类 产品,机电 产品 中的 电子 或微 机控 制的 整 件、整机 产品 等标准的 编写。系 统工 程类 产品标 准的 编写 也可 参照 本标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1-2009 标 准化 工 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的 结构和 编写 GB 190-2009 危险 货物 包 装标志 GB/T 191-2008 包 装储 运 图示标 志 GB 3100 国际 单位 制及 其 应用 GB/T 3101 有 关量、单 位 和符号 的一 般原 则 GB/T 3102(所 有部 分)量和单 位 GB/T 6388-1986 运 输包 装收发 货标 志 GB/T 18455-2010 包装 回 收标志 GB/T 20000.1-2014 标 准 化工作 指南 第1部分:标 准化和 相关 活动 的通 用术 语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0000.1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为 了 便 于 使 用,以 下 重 复 列 出 了GB/T 20000.1 中 的某 些术 语和 定 义。3.1 产品标 准 product standard 规定产 品应 满足 的要 求以 确保其 适用 性的 标准。GB/T 20000.1-2014,定 义7.9 3.2 通用规 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在某一 领域,对 多个 标准 化对象 均可 起到 指导 作用 的标准。3.3 使用性 能 use performance 产品满 足用 户使 用要 求的 主要性 能。3.4 理化性 能 physics and chemistry performance 产品满 足使 用性 能或 产品 质量必 须由 其保 证时 所具 有的物 理、化学 性能。DB12/T 371 2017 2 3.5 安全要 求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有关人 身安 全方 面的 要求。3.6 稳定性 stability suitability 稳定性 一般 指产 品对 气候 变化的 反应,以 及产 品抗 振、抗 磁、抗老 化、抗腐 蚀、抗 辐射 的性 能 等。3.7 环境适 应性 environmental suitability 环境适 应性 通常 指产 品对 温度、湿度、气压、冲击、振动、摇摆、倾斜、外 壳防护 等级 等工 作状 况适应的 程度,以 保证 产品 在上述 规定 的环 境条 件下 运输、贮存 和正 常使 用。4 编写要 求 4.1 总则 产 品标 准的 编写 应贯 彻GB/T 1.1-2009 中 的有 关规定,各 项条 款中 有关“量和 单位”的 编写 要 求 应按照 GB 3100、GB/T 3101、GB/T 3102(所有 部分)的规定 执行。4.2 产品标 准包 含要 素 产品标 准一 般应 包括 以下 要素:a)封面;b)前言;c)标准名 称;d)范围;e)规范性 引用 文件;f)术语和 定义;g)产品分 类与 产品 型号 命名;h)要求;i)试验方 法;j)检验规 则;k)标志、包装、运 输与 贮存。注:黑体表示必备的要素。4.3 正文 4.3.1 标准名 称与 标准 编号 4.3.1.1 标准名 称 产品标 准应 有名 称,置 于 正文首 页范 围之 前,应 简 练并明 确表 示出 标准 的主 题,并应 反映 产品 的真实属性,不 应涉 及不 必要 的 细节。标准名 称应 避免 无意 中扩 大标准 范围 或限 制标 准范 围;应表 意清 晰,避免 产 生歧义;不应 出现 含有“标准”、“试 行”等词 汇。产品标 准的名 称通 常为“产品所 属的领 域+产品+技 术要求 的特定 内容/产品 的 特定方 面”,也可 以与产品 的名 称相 同。DB12/T 371 2018 3 4.3.1.2 标准编 号 企业应 按照 下列 方式 编制 企业标 准的 编号:Q/12 标 准年 代号 标 准顺 序号 企 业代 号 企 业标 准代 号 示例:Q/12JD 6000-2017 4.3.2 范围 4.3.2.1 范围一 章是 对标 准名 称中 无法涉 及的 必要 内容 的有 效补充,所 提供 的信 息应 全面,编写 应简洁。4.3.2.2 范围中 不应 给出 产品 的要 求,也 不应 出现 宣传 产品 的广告 性用 语。4.3.2.3 范围应 置于 标准 正文 的起 始位置,是 标准 的 第 1 章,内容 一般 采用 下述 典型 写法:“本标 准规 定了(产品 名称)的 分类、要求、试 验方 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 存。”“本标 准适 用于(产品 名称)。”当需要 对某 些产 品限 制时,应加 上:“本标 准不 适用 于。”示例:本标准规定了 ZHN-600 GPS 导 航仪的术语与定义、产品型号命名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个人便携式、也可在车内适用的ZHN-600 GPS 导航仪。4.3.3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4.3.3.1 编写标 准时 如需 在条 文中 重复其 他现 行标 准中 已有 的内容,不 宜重 复抄 录这 些具体 内容,而应采取 引用 的方 法。凡是 在标准 中规 范性 引用 了某 些标准 或文 件,应在 规范 性引用 文件 的清 单中列出。4.3.3.2 当需要 引用 规范 性文 件时,应将 文件 清单 中出 现的 引用文 件按 照国 家标 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企业 标准、国 内有 关文件、国 际标 准(含 ISO 标准、ISO/IEC 标 准、IEC 标准)、ISO 和IEC 有关文件、其他 国际 标准 以 及其他 国际 有关 文件 的顺 序排列。国家 标准、国 际 标准按 标准 顺序 号由 小到 大依次排 列,行业 标准、地 方标准、企 业标 准、其 他 国际标 准先 按标 准代 号的 拉丁字 母和(或)阿拉 伯 数字的顺 序列 出,再按 标准 顺序号 排列。4.3.3.3 文件清 单中 不应 包含:不 能公开 获得 的文 件;资料 性引用 文件;标 准编 制过 程中参 考过 的文件。4.3.3.4 标准中 不宜 引用 文 件 包含:法律、行 政法 规、规章 和其他 政策 性文 件;仅适 合在合 同中 引用的索赔、担保、费 用类 文 件;含有 专利 或限 制竞 争 的专用 设计 方案 或属 于某 个企业 所有 而参 与竞 争的 企业不易 获得 的文 件。4.3.3.5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一般 应采 用注日 期引 用,凡是 不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其 最新 版本适 用于 引用它的标 准。4.3.3.6 标准条 文中 未出 现的 规范 性引用 文件,不 应在 此章 中列出。4.3.4 术语和 定义 DB12/T 371 2017 4 4.3.4.1 对标准 中有 所特 指的、非 常用的、容 易引 起误 解的、或需 要说 明的 术语 应编 写“术 语和 定义”一章加 以说 明。通常 可采 用下述 典型 导语:“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标准。”4.3.4.2 可直接 引用 有关 术语 的国 家或行 业标 准。通常 采用 下述典 型导 语:“界定 的术 语和 定义 适用于 本标 准。”示例:GB/T 20000.1 界定的术语和定 义适用于本标准。4.3.4.3 对标准 中需 要定 义的 术语 且同时 引用 有关 术语 的国 家或行 业标 准时,通 常采 用 下述典 型导 语:“界定 的以 及下 列术 语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标 准。”示例:GB/T 200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3.4.4 如果标 准中 需要 重复 某术 语已经 标准 化的 定义,应 标明该 定义 出自 的标 准。如果不 得不 改写已经标 准化 的定 义,则应 加注说 明。4.3.5 产品分 类 4.3.5.1 产品划 分的 类别 应满 足使 用的需 要,应尽 可能 采用 系列化 的方 法进 行分 类。4.3.5.2 对于系 列产 品应 合理 确定 系列范 围与 疏密 程度 等,尽可能 采用 优先 数和 优先 数系或 模数 制。4.3.5.3 当国家 或行 业对 此类 产品 有分类 的规 定时,宜 按其 规定执 行。如果 企业 不执 行相关 规定,则可根据 产品 的不 同特 性(如来源、结 构、性能 或用 途等)要求,自 行划 分成 产品品 种、型式(或 型号)和规格 及其 系列 等类 别。4.3.5.4 产品种 类很 少或 无必 要时,可不 对产 品进 行分 类。4.3.5.5 分类内 容一 般可 采用 下述 典型写 法:“产品 按 分 为 类(也 可将 分类 列表描 述)。”4.3.6 产品型 号命 名 4.3.6.1 产品进 行型 号命 名应 有利 于对本 企业 产品 的分 类和 系列以 及产 品的 特征 等内 容进行 区分 和识别。4.3.6.2 当国家 或行 业对 此类 产品 有型号 命名 的规 定时,宜 按其规 定执 行。4.3.6.3 企业可 以自 己规 定产 品的 型号命 名。4.3.6.4 产品种 类很 少或 无必 要时,可不 对产 品进 行型 号命 名。4.3.6.5 产品型 号命 名的 内容 一般 可采用 画图 或列 表方 式进 行说明。通 常可 采用 下述 典型导 语:“本标准规 定产 品型 号命 名方 法如下”。示例:本标准规定产品型号命名方法如下:-产品序列号(一般用字母或数字表示)产品小类(一般用字母或数字表示)产品大类(一般用字母或数字表示)间隔符(一般用短线或圆点表示)公司产品代号(一般用字母或数字表示)4.3.7 要求 4.3.7.1 产品基 本参 数 4.3.7.1.1 产品基 本参 数一 般是 设计 时规定 的,或根 据需 要人 为规定 的。基本 参数 无须 进行试 验验 证。DB12/T 371 2018 5 4.3.7.1.2 当不设 产品 分类 一章 时,此条也 可根 据需 要列 出产 品规格、额 定参 数、尺寸、质量 等基 本参数的 内容。4.3.7.2 产品正 常使 用条 件 产品正 常使 用条 件一 般应 包括如 下内 容:a)环境条 件 应对产 品的 正常 使用 环境 条件做 出规 定。正常使 用环 境条 件一 般包 括:温 度、相对 湿度、大 气压力 范围 等。b)电源要 求 应对产 品供 电的 方式、供 电电源 的性 质和 参数 范围 做出规 定。一般 包括:电 网电源、蓄 电池、电 池电源等 供电 方式,交 流或 直流、频率、电 压、电流 等参数 范围。c)气源要 求 应对产 品的 供气 方式 等做 出规定。一 般包 括:气源 的种类、气 压的 压力 范围 等。d)特殊使 用要 求 当对产 品的 使用 有特 殊要 求时(如真 空中 使用)应 标明其 参数 范围。4.3.7.3 产品技 术要 求 4.3.7.3.1 结构要 求 产品标 准中 需要 对产 品的 结构提 出要 求,应 作出 相 应的规 定。如 果对 产品 结 构尺寸 进行 规定 时,则标准中 应给 出结 构尺 寸图,并在 图上 注明 相应 尺寸(长、宽、高 三个 方向),或 者注明 相应 尺寸 代号 等。标准中 涉及 如下 两个 方面,可视 情况 对结 构提 出要 求:a)当标 准的 编制目 的含有 保证安 全时,宜对 产品的 结构提 出要 求,例 如规定 严格的 尺寸数 值或 规定保证 安全 的防 错装 结构 细节等。b)当 标准 的编 制目 的包 含 接口、互换 性或 者产 品是 零部件、元 器件 时,宜对 产品的 结构 提出 要求,例如规 定产 品尺 寸的 公差 等。4.3.7.3.2 外观要 求 一般应 对产 品的 外观 做出 定性的 规定。产品外 观应 与产 品内 在性 能相结 合,需要 对产 品的 整体视 觉效 果,如产 品颜 色、光 泽度 等,产品 表面刮伤、色 差、气泡 等方 面进行 规定。4.3.7.3.3 产品主 要功 能 4.3.7.3.3.1 一般应 对产 品的 主要 使用 功能、特点 分别 进行 说明 和规定。4.3.7.3.3.2 当产品 分为 多个 组成 部分 需要详 细说 明,或为 便于 了解较 复杂 的产 品时,可 绘制产 品原理或功 能框 图,也可 绘制 产品外 形简 图等 加以 说明。图的 编制 及要 求应 符合GB/T 1.1-2009 中 的有 关规定。4.3.7.3.4 产品主 要性 能 4.3.7.3.4.1 对反映 产品 主要 性能(如:产品 的理 化性 能)、水 平、质 量等 要求,一 般应 作定量 的规定。如 对产 品的 弹性、强 度、密 度、电场 强度、磁 导率等 指标 通常 应规 定其 中心值、范 围值 或极 限 值。4.3.7.3.4.2 参数指 标较 多时,一 般应 列表表 示,表格 的编 制及 要求应 符 合 GB/T 1.1-2009 中的 有关规定。DB12/T 371 2017 6 4.3.7.3.4.3 对分类 一章 中规 定的 产品 系列标 准,一般 应分 别列 表规定 其性 能指 标。4.3.7.3.4.4 国家或 行业 标准 中对 产品 性能指 标有 规定 时,原则 上不应 低于 其规 定要 求。企业为 满足用户使 用 要 求,可以 对国 际或行 业标 准中 的性 能指 标进行 选择 和调 整。4.3.7.3.4.5 标准中 规定 的参 数及 要求 应符 合 GB/T 1.1-2009 中 的可证 实性 原则、性 能原 则。4.3.7.4 安全要 求 4.3.7.4.1 涉及安 全方 面的 产品 必须 规定相 应的 要求。规 定的 相应要 求中 应考 虑贯 彻国 家有关 的法 律法规、规章 和有 关的 强制 性标准 等,产品 一般 涉及 安全方 面的 标准 参见 附 录A,实 际应 用中 可选 用但 不限于附 录 A 的内 容。4.3.7.4.2 涉及安 全方 面的 产品 经查 询无对 应的 强制 性标 准时,应参 照相 近或 有关 的强 制性标 准的 要求做出 相应 的安 全方 面的 规定。示例:直接使用电网电源(交流 220V)的产品应参照有关的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要求,如:抗电强度、绝缘电阻、泄漏电流、安全标识等。4.3.7.4.3 不应在 标准 中降 低安 全指 标要求。4.3.7.5 健康、环境 和节 能要 求 4.3.7.5.1 涉及健 康、环境 和节 能方 面的产 品必 须规 定相 应的 要求,规定 的相 应要 求中 应考虑 贯彻 国家有关 的法 律法 规、规章 和有关 的强 制性 标准 等。4.3.7.5.2 产品涉 及健 康、环境 和节 能方面 时,应根 据具 体情 况编制 相应 的条 款,诸如,对产 品中 有害成分 的限 制要 求,对 产 品运转 部分 的噪 声限 制、平衡要 求,产 品中 的有 害 物质和 使用 中产 生的 废弃 物排放对 环境 影响 的要 求以 及对直 接消 耗能 源产 品的 耗能指 标(如耗 电、耗气、耗水 等指 标)的规 定。4.3.7.5.3 不应在 标准 中降 低健 康、环境和 节能 指标 要求。4.3.7.6 可靠性 要求 当需要 对产 品的 可靠 性进 行规定 时,可定 量地 规定 可靠性 指标,如 可靠 度、故障率、失 效率、平 均寿命(MTTF)、平均 故障/实效间 隔时 间或 平均 失效 间工作 时间(MTBF)或者 强迫停 机率(FOR)等。4.3.7.7 电磁兼 容要 求 4.3.7.7.1 电磁骚 扰会 对电 子、信息 类整机 产品 造成 误动 作、损坏等 危险,应 对这 类产 品规定 电磁 兼容要求。4.3.7.7.2 产品使 用中 对周 围有 强电 磁干扰 或产 品本 身具 有抗 扰性能 方可 正常 使用 时,应分别 定量 的规定相 应要 求。4.3.7.8 环境适 应性 要求 产品在 使用、贮 存和 运输 中可能 会遇 到的 实际 环境 条件一 般应 包括 如下 内容:a)气候环 境适 应性 一般应 根据 产品 的使 用需 要,对 温度、湿度、气压、阳光 辐射、降水、盐雾、粉尘 等适 应程 度做 出规定。b)机械环 境适 应性 一般应 根据 产品 的使 用需 要,对 冲击、振 动、碰撞、跌落、扭 转等 适应 程度 做出规 定。c)其他特 殊环 境适 应性 根据产 品的 实际 需要,对 放射、电磁 场、化学、酸 碱度、工业 腐蚀 等适 应程 度做出 规定。DB12/T 371 2018 7 4.3.7.9 其它 可以根 据产 品的 特点 或使 用要求 做出 其它 规定。如 产品的 安装、服务 等,此 内容可 以根 据需 要单 独设“章”,也可 在要 求的 条款中 加以 明确。4.3.8 试验方 法 4.3.8.1 总则 试验方 法条 款的 编写 应与 技术要 求的 有关 条文 对应,要 与要 求的 表述 一致。编写时,应查 询检 索现行适用 的试 验方 法标 准,优先采 用(直接 引用)或 参照执 行。如果 现有 的试 验方法 不适 用或 没有 对 应 的试验方 法时,再 自行 制定 合适的 试验 方法。4.3.8.2 结构与 外观 检验 一般采 用目 测等 主观 评价 方法做 出定 性的 试验 规定,也可规 定通 过实 际操 作和 使用工 具进 行简 单测量检验。4.3.8.3 产品主 要功 能试 验 4.3.8.3.1 应规定 按照 使用 说明 书中 的操作 方法 或步 骤操 作,对“要 求”一章 中相 应的 产品主 要功 能进行验 证。4.3.8.3.2 产品主 要功 能试 验的 规定 应简要、准 确、可证 实。4.3.8.4 产品性 能试 验 4.3.8.4.1 参数指 标的 试验 方 法 一般 应规定:a)方法原 理概 要,试验 条件,试验 中对 材料 等的 要求;b)试验仪 器(不应 规定 仪器 的牌号)、试验 装置;设 备及对 其要 求;测试 中使 用的标 样、仪 器、标准物 质等 均应 规定 准确 度等级,并 由相 应等 级的 计量标 准检 定校 准合 格;c)试验程 序、试验 框图、计 算公式 和方 法;d)准确度 或允 许误 差以 及试 验结果 的计 算和 评定;e)其他。4.3.8.4.2 可直接 引用 适用 的国 家标 准、行 业标 准中 规定 的试 验方法。通 常可 采用 下述 典型用 语:“按GB/T 中 第 章第 条规 定执 行”。4.3.8.4.3 参数指 标较 多时,可 采用 列表等 方式 进行 规定。4.3.8.5 安全要 求试 验 4.3.8.5.1 应直接 引用 适用 的强 制性 标 准中 规定 的试 验方 法。4.3.8.5.2 无适用 的相 应标 准时,应 对安全 指标 的试 验过 程、方法和 判定 做出 详细 和定 量的规 定。4.3.8.6 健康、环境 和节 能试 验 4.3.8.6.1 可直接 引用 适用 的标 准中 规定的 试验 方法。4.3.8.6.2 无适用 的相 应标 准时,应 对试验 过程、方 法和 判定 依据等 做出 规定。4.3.8.7 产品可 靠性 试验 4.3.8.7.1 可直接 引用 适用 的标 准中 规定的 试验 方法。4.3.8.7.2 无适用 的相 应标 准时,应 对试验 过程、方 法和 判定 依据等 做出 规定。DB12/T 371 2017 8 4.3.8.8 电磁兼 容试 验 4.3.8.8.1 可直接 引用 适用 的标 准中 规定的 试验 方法。4.3.8.8.2 无适用 的相 应标 准时,应 对试验 过程、方 法和 判定 依据等 做出 规定。4.3.8.9 环境适 应性 试验 4.3.8.9.1 可直接 引用 适用 的标 准中 规定的 试验 方法。4.3.8.9.2 无适用 的试 验方 法标 准时,应对 试验 过程、方 法、参数范 围、试验 时间 等做 出规定。4.3.8.9.3 应规定 试验 结束 后对 产品 性能或 参数 的检 测要 求,以 判断产 品经 过试 验后 是否 还满足 要求。4.3.8.10 其它 当产品 比较 简单,标 准内 容比较 少时,允 许“要求”与“试 验方 法”两章 合并 为“要 求与 试验 方法”一章进 行编 写。4.3.9 检验规 则 4.3.9.1 总则 产品质 量检 验一 般分 为出 厂检验 和型 式检 验。4.3.9.2 出厂检 验 4.3.9.2.1 出厂检 验是 指检 验产 品在 制造或 检验 过程 中的 一些 偶然性 失误 造成 的差 错是 否限制 在允 许的范围 内,电子 产品 一般 称为交 收检 验,在计 数抽 样检验 国家 标准 中称 为逐 批检验。4.3.9.2.2 出厂检 验应 规定 检验 方式 和方法。例如:采 用全 数 检验或 采用 抽样 检验。采 用抽样 检验 时,应规定 抽样 方法、抽 样方 案、接 收质 量限、判 定规 则等。4.3.9.2.3 出厂检 验应 规定 检验 本标 准中的 具体 的条 款要 求或 项目。4.3.9.2.4 出厂检 验项 目一 般是 标准“要 求”一章 中的 一部 分 主要项 目,当 产品 涉及 人 身财产 安全 时,必须包 括安 全性 试验 项目。4.3.9.2.5 可以对 不合 格产 品的 处置 进行规 定。4.3.9.3 型式检 验 4.3.9.3.1 型式检 验是 指检 验由 于产 品的设 计,工艺 或材 料的 变动对 产品 质量 带有 的系 统性影 响是 否限制在 允许 的范 围内,电 子产品 一般 称为 例行 检验,在计 数抽 样检 验国 家标 准中称 为周 期检 验。4.3.9.3.2 型式检 验应 规定 抽样(或 送样)产品 的数 量,以及 型式检 验合 格与 否的 判定 规则。4.3.9.3.3 型式检 验试 验项 目一 般是 标准中 规定 的全 部项 目,例如:常温 性能 检验、安 全性试 验、电磁兼容 性试 验、环境 试验、主观 评价 和可 靠性 试验。4.3.9.3.4 成批生 产的 产品 应规 定型 式检验 周期。例 如:半年、一年 或两 年等 等。4.3.9.3.5 有下列 情况 之一 时,应进 行型式 检验:a)新产品 正式 批量 生产 前(新产品 定型 时);b)批量生 产时,因 结构、工 艺、材 料有 较大 改变,可 能影响 性能 时;c)产品长 期停 产后,恢 复生 产时;d)出厂检 验结 果与 上次 型式 检验有 较大 差异 时;e)国家质 量监 督机 构提 出要 求时。4.3.10 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 DB12/T 371 2018 9 4.3.10.1 标志 4.3.10.1.1 应对产 品标 志和 产品 的包 装标识 做出 规定。如:产品 名称、厂 名、厂址、执 行标 准编号(也可在产 品说 明书 中表 示)、产品 合格 标识(也 可在 产品包 装内 或产 品上 表示)、电 子电 气产 品有 害 物 质限制使 用标 识、环保 节能 标识等。4.3.10.1.2 用作标 志的 符号 应符 合相 关标志 标准 的有 关规 定,见 GB 190、GB/T 191、GB/T 6388、GB/T 18455 等。4.3.10.2 包装 4.3.10.2.1 对产品 包装 有要 求时,应 直接或 参照 引用 适用 的标 准。4.3.10.2.2 产品有 包装 时,一般 应 对 产品的 包装 形式、防 护或 减震措 施和 包装 材料 等要 求作出 规 定。4.3.10.3 运输 4.3.10.3.1 对产品 的运 输有 要求 时,可以直 接或 参照 引用 适用 的标准。4.3.10.3.2 对产品 运输 有特 殊要 求时,可规 定产 品采 用的 运输 方式、运输 条件(如 遮蓬、密封、保 温等),产品 在运 输过 程中 应注意 和防 止的 规定 和要 求,如 规定 装、卸、运方 面的特 殊要 求及 运输 危 险 品的防护 条件 等。4.3.10.4 贮存 4.3.10.4.1 对产品 的贮 存有 要求 时,可以直 接引 用或 参照 适用 的标准。4.3.10.4.2 产品需 贮存 时,应规 定产 品的贮 存场 所(如库 存、露天、遮蓬 等)、贮 存条 件(如 温度、湿度、通风 等)和贮 存方 式(如 单放、码 放等),产品在 贮存 中应 注意 和防 止的 规 定和 要求 等。4.3.10.4.3 对有毒、易 腐、易燃、易 爆等危 险物 品应 规定 贮存 相应的 特殊 要求。5 其他 5.1 附录 标准中 的规 范性 附录 和资 料性附 录的 编写 应按 照GB/T 1.1-2009 中的 有关 规定 执行。5.2 标准编 制说 明 企业产 品标 准应 有标 准编 制说明,内 容应 包括:a)标准起 草的 简要 过程,国 家或行 业有 关此 类产 品的 标准情 况;b)确定技 术指 标参 数的 主要 依据;c)贯彻有 关强 制性 标准 的内 容;d)标准中 技术 指标 参数 的试 验验证 情况;e)产品水 平与 国内 外同 类产 品的对 比分 析、参考 文献 和其它 需要 说明 的事 项。DB12/T 371 2017 10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部分安 全标 准清 单 GB 3836.1-2010 爆 炸性 环境 第1 部分:设备 通 用要求 GB 4706.1-2005 家 用和 类似用 途电 器的 安全 第1 部分:通用 要求 GB 4793.1-2007 测 量、控制和 试验 室用 电气 设备 的安全 要求 第1部分:通 用要求 GB 4943.1-2011 信 息技 术设备 安全 第1 部分:通用要 求 GB 5226.1-2008 机 械电 气安全 机 械电 气设 备 第1部分:通 用技 术条 件 GB 5959.1-2005 电 热装 置的安 全 第1 部分:通用 要求 GB 7000.7-2005 投 光灯 具安全 要求 GB 7000.17-2003 限制 表 面温度 灯具 安全 要求 GB 7000.18-2003 钨丝 灯 用特低 电压 照明 系统 安全 要求 GB 7000.19-2005 照相 和 电影用 灯具(非 专业 用)安 全要求 GB 8898-2011 音频、视 频及类 似电 子设 备 安全 要求 GB 9706.1-2007 医 用电 气设备 第1部分:安 全通 用要求 GB 9159-2008 无线 电发 射设备 安全 要求 GB 10080-2001 空 调用 通 风机安 全要 求 GB 10793-2000 医 用电 气 设备 第2 部分:心电 图机 安全 专 用要 求 GB 11291.1-2011 工业 环 境用机 器人 安 全要 求 第1部分:机 器人 GB 11291.2-2013 机器 人 与机器 人装 备 工业 机器 人的安 全要 求 第2 部分:机器人 系统 与集 成 GB 12664-2003 便 携式X 射线安 全检 查设 备通 用规 范 GB 14050-2008 系 统接 地 的型式 及安 全技 术要 求 GB 14196.1-2008 白炽 灯 安全要 求 第1 部分:家庭 和类似 场合 普通 照明 用钨 丝灯 GB 14196.2-2008 白炽 灯 安全要 求 第2 部分:家庭 和类似 场合 普通 照明 用卤 钨灯 GB 14196.3-2008 白炽 灯 安全要 求 第3 部分:卤钨 灯(非 机动 车辆 用)GB 14249.1-1993 电子 衡 器安全 要求 GB 14784-2013 带 式输 送 机 安 全规 范 GB 15578-2008 电 阻焊 机 的安全 要求 GB 16843-2008 单 端荧 光 灯的安 全要 求 GB 16844-2008 普 通照 明 用自镇 流灯 的安 全要 求 GB 18774-2002 双 端荧 光 灯 安 全要 求 GB 19432-2009 危 险货 物 大包装 检验 安全 规范 GB 19433-2009 空 运危 险 货物包 装检 验安 全规 范 GB 19434-2009 危 险货 物 中型散 装容 器检 验安 全规 范 GB 19434.4-2004 危险 货 物柔性 中型 散装 容器 检验 安全规 范 性能 检验 GB 19434.5-2004 危险 货 物金属 中型 散装 容器 检验 安全规 范 性能 检验 GB 19434.6-2004 危险 货 物复合 中型 散装 容器 检验 安全规 范 性能 检验 GB 19434.7-2004 危险 货 物纤维 板中 型散 装容 器检 验安全 规范 性 能检 验 GB 19434.8-2004 危险 货 物刚性 塑料 中型 散装 容器 检验安 全规 范 性能 检验 DB12/T 371 2018 11 GB 19436.3-2008 机 械 电 气 安 全 电敏防护装置 第3 部分: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防护器件(AOPDDR)设 备的 特殊 要求 GB 19453-2009 危 险货 物 电石包 装检 验安 全规 范 GB 19454-2009 危 险货 物 便携式 罐体 检验 安全 规范 GB 19510.1-2009 灯的 控 制装置 第1部分:一 般要 求和安 全要 求 GB 19517-2009 国 家电 气 设备安 全技 术规 范 GB 19814-2005 分 离机 安 全要求 GB 19815-2005 离 心机 安 全要求 GB 21966-2008 锂原 电 池 和蓄电 池在 运输 中的 安全 要求 GB 22207-2008 容 积式 空 气压缩 机 安全 要求 GB 28526-2012 机 械电 气 安全 安全 相关 电气、电 子 和可编 程电 子控 制系 统的 功能安 全 GB 30439.1-2013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1 部分:总则 GB 30439.2-2013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2 部分:压力/差 压变 送器 的安 全要求 GB 30439.3-2013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3 部分:温 度变 送器 的安 全要 求 GB 30439.4-2013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4 部分:控 制阀 的安 全要 求 GB 30439.5-2013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5 部分:流 量计 的安 全要 求 GB 30439.6-2014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6 部分:电 磁阀 的安 全要 求 GB 30439.7-2014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7 部分:回 路调 节器 的安 全要 求 GB 30439.8-2014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8 部分:电 动执 行机 构的 安全 要 求 GB 30439.9-2014 工业 自 动化产 品安 全要 求 第9 部分:数 字显 示仪 表的 安全 要 求 GB 31241-2014 便 携式 电 子产品 用锂 离子 电池 和电 池组 安全 要求 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