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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30.10 K 70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762 2018 废照明灯 具回收、分类、存 储和运输 要求 Waste lighting products collection,classification,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Requirements 2018-01-17 发布 2018-03-01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T 762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提出 单位:天 津理 工大学。本标准 归口 单位:天 津市 绿色供 应链 标准 化 技 术委 员会。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理 工大学、天 津子 牙循 环经 济产业 区管 理委 员会。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胡彪、汤桂 兰、程达、张 旭东、付中 阳、冀保 礼、回文 龙。DB 12/T 1 废照明灯 具回收、分类、存储和 运输 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废 照明 灯具 的术语 和定 义,以及 回收、分类、存 储和 运输 的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所 有的 废照 明灯具。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件。凡是 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于 本文件。GB/Z 188 职业 健康 监护 技术规 范 GB 18597 危险 废物 贮存 污染控 制标 准 HJ 2025 危险 废物 收集 贮存 运输 技术 规范 QB/T 2274 电 光源 产品 的 分类和 型 号 命名 方法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均适 用于 本文件。3.1 废 照明 灯具 waste lighting products 使用寿 命到 期、损坏 或使 用过程 中丢 弃的 照明 电器 产品,以及 在生 产、运输、销售 过程 中产 生 的不合格 产品、报 废产 品及 过期产 品,包括 作为 其一 部分的 部件 和消 耗件。3.2 有毒 有 害物 质 hazardous and toxic substances 废照明 灯具 中 对 人、其他 生物或 环境 带来 潜在 危害 特性的 物质。3.3 回收 collection 依据国 家的 相关 法律、法 规及政 策对 废 照 明灯 具进 行接收、收购、登记 和 标 记的 过 程。3.4 分类 classification 根据管 理规 定和 拆解 处理 要求,将回 收的 废照 明灯 具按照 种类、结 构、材料 等特征 进行 归类。3.5 存储 storage 为 了回 收、运输、处 理的 目的,在符 合要 求的 特定 场所存 放废 照明 灯具 的活 动。3.6 运输 transportation 用运输 设备 将废 照明 灯具 从一地 点向 另一 地点 运送。其中 包括 集货、分 配、搬运、中转、装 入、卸下、分散 等一 系列 操作。DB 12/T 2 3.7 回收者 recycler 从事废 照明 灯具 回收、分 类、存 储和 运输 活动 的自 然人、法人。4 回收要求 4.1 一般要 求 4.1.1 回收时,对于 含 有热 辐射 光 源和 气体 放电 光源 的废 照明灯 具,要将 光源 拆卸 并分开 存放。4.1.2 回收到 的废 照明 灯具 不得 随意遗 弃、倾倒,应 该交 由 相关 废弃 物处 理企 业进 行处理。4.1.3 回收者 应建 立 并 保存 废照 明灯具 的回 收 记 录,可 向 相关部 门提 供回 收记 录数 据。4.2 安全要 求 4.2.1 回收过 程中,回 收者 要有 适宜 的 防护 措施,避 免造 成人身 伤害。4.2.2 废照明 灯具 在回 收过 程中 应使用 具有 防渗 漏、防破 损功能 的 专 用回 收容 器。4.2.3 不同种 类光 源尽 量分 开回收,完 整的 光源 与破 损的 光源分 开回收。4.2.4 盛放废 照明 灯具 光源 的回 收容器 应有 明确 的标识,显著标 记“易碎”、“向 上”、“防潮”和“小心 轻放”字 样。5 分类要求 5.1 废照明 灯具 光源 部分 按 QB/T 2274 规 定的 光源 种类 进行分类。5.2 拆卸光 源后 的废 照明 灯具 剩余部 件,按照 结构、材料 种类 等储 运特 征进行 分类。6 存储要 求 6.1 一般要 求 6.1.1 存储场 地应 该具 备防 潮、防火、通风 和干 燥等 室内 条件。6.1.2 存储场 地要 配备 有必 要的 消防设 施。6.1.3 存储场 地要 有门 禁制 度。6.1.4 含有有 毒有 害物 质的 废照 明灯具 的存 储 必 应符合 GB 18597 的 相关 规定。6.1.5 根据本 标准 第5 章的 分类 要求进 行分 类存 储。6.1.6 以盛放 容器 为单 元分 类分 别存放,含有 有毒 有害 物质 的灯具 及部件 要 按照 所含 有毒有 害物 质 的特征单 独存 放,并予 以标 识。6.1.7 存储灯 具要 建立 完善 的出 入库管 理制 度、台账,并 设立有 负责 的 管 理人 员。6.1.8 对含有 有毒 有害 物质 的灯 具及部 件除 满足 上述 存储 要求外,还 应符合 HJ 2025 的要 求。6.2 安全要 求 6.2.1 要对保 管人 员 进 行职 业培 训和安 全教 育工 作,包 括 但不限 于电 光源 知识、危 险物辨 识、安 全操作规程 和突 发事 故应 急 预 案等的 教育。DB 12/T 3 6.2.2 保管人 员 工 作时 要配 备和 穿戴必 要的 劳动 保护 用品。6.2.3 保管人 员 的 职业 健康 监护 要满 足 GB/Z 188 要 求。7 运输要 求 7.1 一般要 求 7.1.1 回收到 的废 照明 光源 应装 箱运输,采取 防 护措 施,避免溢 散、泄露、掉落、污染环 境或 危害 人体健康。7.1.2 装卸过 程要 严格 遵守 安全 操作规 程,避免 损 坏 灯具 及其部 件。7.1.3 易碎的 照明 灯具 及部 件在 运输过 程中 应增 加防 护措 施。7.1.4 禁止在 运输 过程 中 对 废照 明灯具 进行 拆解。7.1.5 要进行 运输 记录,内容 包 括种类、名称、毒 害性、装运地、作业 地、人员 等 信息,装 运记 录要能够在 运输 地点 之间 传递。运输 记录 表 可 参考 附 录A。7.2 安全要 求 7.2.1 要对搬 运作 业人 员进 行职 业培训 和安 全教 育工 作,包括电 光源 知识、危险 物 辨识、安 全操 作规程和突 发事 故应 急 预 案等 的教育。7.2.2 搬运作 业人 员 工 作时 要配 备和穿 戴必 要的 劳动 保护 用品。7.2.3 对含有 有毒 有害 物质 的灯 具及部 件除 满足 上述 运输 要求外,还 应符 合HJ 2025 的要 求。DB 12/T 4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运输记 录表 表A.1 运输 记录 表 日期:年 月 日 承运 单位名称 承运单位电话 联系人姓名 承运 单位地址 传真 联系人电话 运输车辆 主车牌号 挂车牌号 驾驶员姓名 出发地点 出发日期 运达地点 运达日期 废照明灯具信息:序号 名称 所属类别 重量 数量 含危险废物名称 到货验收是否合格 验收人 意外事件备忘 制表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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