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DB61/T 1165-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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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0 3.0 8 0.9 9C 0 0DB61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6 1/T 1 1 6 5 2 0 1 8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服 务 规 范E x p r e s s w a y s e r v i c e a r e a s e r v i c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2 0 1 8-0 8-2 7 发 布 2 0 1 8-0 9-2 7 实 施陕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6 1/T 1 1 6 5 2 0 1 8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一 般 要 求.25 人 员 要 求.26 公 共 服 务 要 求.57 经 营 服 务 要 求.78 投 诉 处 理 与 监 督 改 进.1 0D B 6 1/T 1 1 6 5 2 0 1 8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陕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鱼 晓 华、王 涛、权 大 平、高 芝 琴、邱 松 起、闫 啸、高 平、李 冉 云、陈 娟、董 锋、贾 嘉 伟。本 标 准 由 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公 司 负 责 解 释。本 标 准 首 次 发 布。联 系 信 息 如 下:单 位: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公 司电 话:0 2 9-8 8 8 6 9 5 8 7地 址:陕 西 省 西 安 市 高 新 区 唐 延 路 6 号邮 编:7 1 0 0 7 5D B 6 1/T 1 1 6 5 2 0 1 81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的 一 般 要 求、人 员 要 求、公 共 服 务 要 求、经 营 服 务 要 求、投 诉 处 理 与监 督 改 进 等 内 容。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已 投 入 运 营 的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的 日 常 运 行 与 服 务 工 作,高 速 公 路 停 车 区 可 参 照 使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 5 7 6 8.2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第 2 部 分:道 路 交 通 标 志G B 8 9 7 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 B 9 6 6 3 旅 店 业 卫 生 标 准G B 1 3 4 9 5.1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第 1 部 分:标 志G B 1 4 9 3 4 消 毒 餐(饮)具G B/T 1 6 7 3 9.2 汽 车 维 修 业 开 业 条 件 第 2 部 分:汽 车 综 合 小 修 及 专 项 维 修 业 户G B/T 1 6 8 6 8 商 品 经 营 服 务 质 量 管 理 规 范G B 1 7 9 3 0 车 用 汽 油G B 1 8 0 4 7 车 用 压 缩 天 然 气G B 1 9 1 4 7 车 用 柴 油G B/T 2 9 7 8 1 电 动 汽 车 充 电 站 通 用 要 求G A/T 5 1 5.3 公 安 交 通 指 挥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第 3 部 分:城 市 公 安 交 通 指 挥 系 统J T/T 8 1 6 机 动 车 维 修 服 务 规 范S B/T 1 0 4 2 6 餐 饮 企 业 经 营 规 范S B/T 1 0 5 9 1 加 油 站 服 务 技 术 规 范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V I 标 识 标 牌 设 施 指 南(陕 交 函 2 0 1 0 6 1 5 号)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加 水 服 务 w a t e r a d d i n g s e r v i c e为 高 速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货 运 车 辆 车 载 水 箱 添 加 刹 车 鼓 降 温 用 水 的 服 务。3.2D B 6 1/T 1 1 6 5 2 0 1 82第 三 卫 生 间 f a m i l y r e s t r o o m即 家 庭 卫 生 间,是 在 公 共 卫 生 间 中 专 门 设 置 的,为 行 为 障 碍 者 或 协 助 行 动 不 能 自 理 的 亲 人(尤 其 是异 性)使 用 的 卫 生 间。3.3应 急 卫 生 间 e m e r g e n c y t o i l e t在 重 大 节 假 日 期 间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下,为 应 对 如 厕 人 群 突 增 状 况,根 据 实 际 需 要 在 服 务 区 提 供 的 临时、简 易 卫 生 间。4 一 般 要 求4.1 按 照“绿 色、生 态、环 保、节 能”的 理 念,实 现 功 能 齐 全、设 施 良 好、卫 生 整 洁、安 全 有 序、环境 优 美、服 务 到 位。4.2 服 务 区 管 理 机 构 健 全,制 定 各 项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和 重 大 节 假 日、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预 案,并 定 期演 练。4.3 能 够 为 驾 乘 人 员 提 供 餐 饮、购 物、休 息、如 厕、信 息 咨 询,为 车 辆 提 供 停 车、加 油、加 水 和 维 修等 基 本 服 务。4.4 宜 提 供 汽 车 充 电、加 气,休 闲 健 身、房 车 营 地 等 延 伸 服 务。4.5 停 车 场、开 水 供 应、公 共 卫 生 间,汽 车 加 油(气)、充 电、维 修,以 及 购 物、住 宿 等 场 所 能 够 2 4小 时 提 供 服 务。4.6 服 务 区 各 类 经 营 服 务 场 所 应 具 有 合 法 的 经 营 资 质,依 法 经 营,并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行 业 规 范 和 标 准。4.7 设 施 设 备 配 置 应 满 足 服 务 区 运 行 需 求,并 及 时 维 护、升 级、更 新,技 术 标 准 应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要 求。4.8 根 据 服 务 区 的 规 模 和 功 能,结 合 交 通 流 量 配 备 工 作 人 员。4.9 服 务 区 的 服 务 承 诺、岗 位 职 责、服 务 标 准、服 务 流 程 及 商 品 与 服 务 价 格 应 公 示,接 受 社 会 监 督。4.1 0 推 广 应 用 各 类 节 能、环 保、循 环 利 用 技 术,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无 公 害 化 处 理。5 人 员 要 求5.1 基 本 要 求5.1.1 应 具 有 相 应 岗 位 技 能,岗 位 有 从 业 资 格 要 求 的 应 持 证 上 岗。5.1.2 自 觉 遵 守 服 务 区 各 项 规 章 制 度,能 够 对 岗 位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危 险 源 进 行 识 别 和 状 态 评 价,并 积 极参 加 各 项 应 急 预 案 演 练。5.1.3 应 参 加 岗 前 培 训 和 定 期 业 务 培 训。5.1.4 每 年 应 至 少 健 康 检 查 1 次,直 接 接 触 食 材 的 人 员 应 取 得 健 康 合 格 证 明。5.1.5 业 务 熟 练、操 作 规 范、服 务 文 明,岗 位 责 任 意 识、安 全 意 识 和 应 急 能 力 强。5.1.6 能 够 掌 握 当 地 人 文 状 况、民 俗 文 化、交 通 路 线 及 周 边 旅 游 信 息,为 驾 乘 人 员 提 供 咨 询 服 务。5.1.7 应 微 笑 站 立 服 务,热 情 礼 貌,态 度 和 蔼,耐 心 细 致,不 与 顾 客 争 执。5.1.8 服 务 用 语 使 用 普 通 话,文 明 规 范、清 晰 准 确,不 说 服 务 忌 语。5.1.9 上 岗 期 间 身 着 统 一 制 服,衣 物 整 洁,工 牌 佩 戴 左 胸 处。5.1.1 0 发 型 自 然 大 方,不 留 怪 异 发 型,头 发 整 齐 洁 净,女 员 工 头 发 前 不 及 眉,过 肩 扎 起,男 员 工 头 发前 不 及 眉,旁 不 遮 耳,后 不 及 衣 领。5.1.1 1 保 持 手 部 清 洁,不 留 长 指 甲,不 涂 指 甲 油,不 佩 戴 手 链 等 饰 物。D B 6 1/T 1 1 6 5 2 0 1 835.1.1 2 保 持 口 腔 卫 生,班 前 不 吃 异 味 食 品、不 饮 酒。5.1.1 3 脸 部、颈 部 保 持 洁 净,男 员 工 不 蓄 胡 须,女 员 工 不 浓 妆 艳 抹,不 使 用 浓 烈 气 味 的 香 水 等 化 妆 品。5.2 岗 位 从 业 要 求5.2.1 收 银 人 员5.2.1.1 保 持 收 银 区 域 整 洁,收 银 台 不 摆 放 个 人 物 品。5.2.1.2 顾 客 进 入 时,主 动 问 候,顾 客 离 开 时,感 谢 惠 顾。5.2.1.3 熟 练 操 作 P O S 收 银 系 统,收 款 结 帐 迅 速、准 确。5.2.1.4 结 账 时 应 唱 收 唱 付,主 动 将 找 零、小 票(或 发 票)递 交 到 顾 客 手 中。5.2.1.5 现 金 盘 点 准 确,账 款 相 符,营 业 款 及 时 安 全 上 缴。5.2.1.6 不 携 带 个 人 现 金 上 岗。5.2.2 便 利 店 服 务 人 员5.2.2.1 应 热 情 主 动 迎 送 顾 客,一 客 一 问 候,适 时 向 顾 客 介 绍 和 推 荐 特 色 商 品。5.2.2.2 熟 悉 便 利 店 商 品 上 架 分 布、名 称、价 格 等 基 本 信 息,提 供 引 导 顾 客 选 购 服 务。5.2.2.3 巡 查 货 架 商 品,整 理 不 规 范 摆 放、移 位 的 商 品,及 时 补 充 短 缺 商 品。5.2.2.4 上 货、盘 点、保 洁 等 工 作 不 影 响 接 待 顾 客 购 物。5.2.2.5 每 班 应 及 时 清 理 玻 璃 门 窗、地 面、货 架、商 品 卫 生,保 持 整 洁。5.2.3 餐 厅 服 务 人 员5.2.3.1 应 保 持 良 好 站 姿,热 情 主 动 迎 送 顾 客,一 客 一 问 候,引 领 顾 客 入 座。5.2.3.2 餐 前 检 查 桌 椅、餐 具、纸 巾 等 物 品 齐 全 完 好,服 务 期 间 佩 戴 口 罩。5.2.3.3 熟 悉 菜 单 内 容、当 天 菜 品 供 应 情 况,为 顾 客 主 动 介 绍 特 色 菜 肴。5.2.3.4 熟 练 使 用 点 菜 电 子 设 备,菜 名、台 号、人 数 等 信 息 记 录 准 确,应 复 述 唱 单 确 认。5.2.3.5 依 据 自 助 餐 用 餐 小 票,主 动 为 顾 客 发 放 餐 具。5.2.3.6 上 菜 时 动 作 稳 健 轻 巧,报 清 楚 菜 品 名 称,避 免 油 汤 滴 落。5.2.3.7 不 间 断 巡 查 餐 厅,及 时 响 应 顾 客 需 求,根 据 快 餐(自 助 餐)用 量,及 时 通 知 后 厨 烹 饪 加 补。5.2.3.8 每 班 应 及 时 清 理 玻 璃 门 窗、地 面、桌 面、餐 具 卫 生,保 持 整 洁。5.2.4 后 厨 服 务 人 员5.2.4.1 准 确 评 估 原 材 料 需 求 数 量 和 质 量 要 求,减 少 浪 费。5.2.4.2 进 入 操 作 间 应 身 着 干 净 的 厨 师 服,佩 戴 口 罩,装 盘、传 菜 佩 戴 一 次 性 手 套。5.2.4.3 操 作 前 将 个 人 手 部 清 洗 干 净,对 菜 刀、案 板 等 用 具 进 行 清 洗 消 毒。5.2.4.4 根 据 餐 厅 传 来 的 用 餐 需 求,及 时 烹 饪 制 作,保 证 菜 品 及 其 他 食 物 新 鲜 卫 生。5.2.4.5 每 班 对 水、电、气(油)管 道,储 存 气(油)设 备、消 防 设 备 进 行 检 查 至 少 1 次。5.2.4.6 每 周 对 操 作 间 至 少 进 行 1 次 深 度 清 洁,经 常 检 查 防 蝇、防 鼠、防 蟑 螂 措 施 有 效。5.2.5 客 房 服 务 人 员5.2.5.1 熟 悉 客 房 分 布、安 全 疏 散 路 线,以 及 主 要 物 品 配 置、库 存 情 况。5.2.5.2 应 及 时 响 应 客 人 的 住 宿 服 务 需 求,简 略 介 绍 住 宿 注 意 事 项。5.2.5.3 进 入 客 人 房 间 时,要 先 敲 门,轻 开 轻 关,尊 重 客 人 的 隐 私 权。5.2.5.4 每 班 检 查 未 入 住 客 房 的 用 品 用 具、设 施 设 备 配 备 及 完 好 情 况。D B 6 1/T 1 1 6 5 2 0 1 845.2.5.5 每 天 对 未 入 住 客 房 通 风 不 少 于 1 次,时 长 不 少 于 3 0 分 钟。5.2.5.6 应 仔 细 查 验、准 确 登 记 顾 客 身 份 证 等 有 效 证 件 信 息,提 醒 顾 客 住 宿 防 火、防 盗 等 要 点。5.2.6 安 保 服 务 人 员5.2.6.1 掌 握 停 车 场 大 小 型 客 车、货 车 及 危 险 品 运 输 车、特 种 车 辆 等 停 车 位 的 分 布、数 量 情 况。5.2.6.2 熟 悉 各 区 域 消 防 设 施 设 备 配 置 情 况,基 本 消 防 器 材 使 用 方 法。5.2.6.3 指 挥 车 辆 动 作 标 准 规 范,应 符 合 G A/T 5 1 5.3 的 要 求,夜 间 上 岗 身 着 反 光 警 示 服。5.2.6.4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反 应 迅 速,处 理 程 序 规 范,措 施 得 当,维 护 现 场 秩 序 良 好。5.2.6.5 熟 练 使 用 保 安 通 讯 设 备 及 用 具,做 好 日 常 保 养 维 护。5.2.6.6 勤 巡 逻、细 观 察,至 少 每 6 0 分 钟 巡 查 停 车 场 及 公 共 服 务 区 域 1 次。5.2.6.7 巡 查 定 点 到 位,对 加 油(气)站、饮 用 水 源、消 防 设 施、危 险 品 停 车 区、经 营 场 所 等 区 域 重点 巡 查。5.2.6.8 巡 查 区 内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标 线 和 设 施 设 备 情 况,发 现 损 坏 等 问 题,及 时 上 报。5.2.6.9 应 及 时 疏 导 区 内 交 通,确 保 车 辆 通 行 顺 畅。在 重 大 节 假 日 期 间 应 加 派 保 安 人 员,区 内 无 车 辆严 重 拥 堵、进 出 不 畅 的 现 象。5.2.6.1 0 对 连 接 服 务 区 两 侧 的 车 辆 通 道、对 外 出 入 口 的 通 行 进 行 有 效 管 理。5.2.6.1 1 及 时 制 止 私 自 摆 摊 设 点、兜 售 商 品,车 辆 倒 装 货 物、就 地 维 修 等 影 响 服 务 区 正 常 秩 序、环 境安 全 的 行 为。5.2.6.1 2 保 安 人 员 与 监 控 室 紧 密 联 动,发 现 可 疑 人 员 或 车 辆,应 礼 貌 盘 问。5.2.6.1 3 不 断 加 强 人 防 技 防 物 防 的 治 安 防 控 体 系,与 公 安、交 警、路 政 的 联 防 联 动 机 制 健 全。5.2.7 保 洁 服 务 人 员5.2.7.1 严 格 执 行 清 洁 标 准 和 操 作 流 程,熟 悉 灭 虫 剂、消 毒 液、草 酸 等 清 洁 用 品 的 性 能,做 好 安 全 防 护。5.2.7.2 广 场 保 洁 作 业 安 全 意 识 强,身 着 反 光 警 示 服。5.2.7.3 应 根 据 公 共 卫 生 间 室 内 光 线 亮 度 情 况,及 时 开 关 照 明 灯。5.2.7.4 应 对 免 费 洗 手 液、手 纸 使 用 进 行 监 督 管 理,并 及 时 补 充。5.2.7.5 应 每 天 检 查 公 共 卫 生 间 洗 手 水 龙 头、便 池、挡 门、隔 断、衣 帽 钩、照 明 灯、烘 手 机 等 是 否 完好,发 现 损 坏 及 时 报 告。5.2.7.6 每 天 对 室 内 保 洁 责 任 区 全 面 清 洁 至 少 1 次,地 面 保 洁 作 业 时,应 放 置“正 在 清 扫”或“小 心滑 倒”提 示 牌。保 持 室 内 物 品 无 灰 尘、无 污 渍,玻 璃 和 门 窗 明 净、无 明 显 印 迹,盥 洗 台 无 积 水、无 杂 物,镜 面 明 亮 无 水 渍,地 面 洁 净,无 明 显 脚 印,无 垃 圾、杂 物、积 水、痰 迹、污 渍。5.2.7.7 每 天 对 室 外 责 任 保 洁 区 全 面 清 洁 至 少 1 次,保 持 室 外 休 息 座 椅、宣 传 栏、栏 杆 扶 手、标 牌 无污 渍,地 面 无 明 显 垃 圾、杂 物、积 水,无 油 渍 等 污 染。5.2.7.8 应 对 保 洁 用 具 及 时 清 洗,摆 放 在 规 定 位 置,不 乱 丢 乱 放。抹 布、拖 把,保 持 干 净、无 异 味。5.2.7.9 正 在 清 洁 作 业 时,遇 到 驾 乘 人 员 应 礼 貌 避 让、保 障 优 先 使 用 卫 生 间。5.2.7.1 0 应 对 垃 圾 箱、废 纸 篓 套 袋,箱 内 垃 圾 不 超 过 2/3,及 时 清 理。5.2.7.1 1 应 定 期 对 垃 圾 中 转 站、垃 圾 箱 全 面 清 理、消 毒,附 近 无 明 显 异 味。5.2.8 加 水 服 务 人 员5.2.8.1 熟 悉 加 水 设 备 性 能 及 操 作 规 程,及 时 关 闭 加 水 龙 头,节 约 用 水。5.2.8.2 应 身 着 反 光 警 示 服,主 动 指 挥、引 导 加 水 车 辆 有 序 驶 入、驶 离 加 水 停 车 位。5.2.8.3 加 水 前 礼 貌 提 醒 驾 驶 员 关 闭 车 辆 引 擎,加 水 完 毕 及 时 告 知 驾 驶 员。5.2.8.4 能 够 协 助 水 电 工 定 期 对 蓄 水 罐(池)、管 道、水 泵、电 控 柜 等 设 施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及 维 修。D B 6 1/T 1 1 6 5 2 0 1 855.2.8.5 及 时 清 理 地 面 积 水 和 垃 圾,维 护 加 水 区 域 干 净 整 洁。5.2.9 加 油(气)服 务 人 员5.2.9.1 掌 握 当 天 供 应 油 品(气)的 种 类 及 价 格,熟 练 操 作 加 油(气)设 备。5.2.9.2 指 挥 引 导 车 辆 安 全 驶 入、驶 离 加 油(气)车 位,微 笑 迎 接,礼 貌 送 客。5.2.9.3 应 礼 貌 提 醒 驾 驶 员 关 闭 车 辆 引 擎,询 问 所 需 油 品 标 号、加 油(气)量,主 动 协 助 开 启 油(气)箱 盖。5.2.9.4 加 油(气)完 毕 后,应 将 加 油 枪 放 回 加 油(气)机 指 定 位 置,主 动 为 顾 客 关 闭 油(气)箱 盖。5.2.9.5 应 及 时 制 止 在 站 区 内 的 吸 烟、接 打 电 话、使 用 明 火 等 行 为。5.2.9.6 应 及 时 清 理 地 面 油 污,每 天 对 加 油(气)站 责 任 区 内 的 环 境 卫 生 至 少 进 行 1 次 全 面 清 洁,随脏 随 保 洁。5.2.1 0 汽 修 服 务 人 员5.2.1 0.1 礼 貌 接 待 车 主,指 挥 车 辆 安 全 驶 入 维 修 区 域,停 放 在 指 定 位 置。5.2.1 0.2 应 耐 心 听 取 车 主 诉 求,尊 重 车 主 的 知 情 权。5.2.1 0.3 熟 悉 各 类 维 修 工 具、设 备 的 使 用 方 法,维 修 操 作 安 全 规 范。5.2.1 0.4 能 够 快 速、准 确 确 定 故 障 问 题,明 确 告 知 车 主 相 关 情 况。5.2.1 0.5 维 修 车 辆 驶 离 后,应 立 即 清 理 地 面 垃 圾、油 渍。5.2.1 0.6 应 每 天 对 汽 修 站 责 任 区 内 的 环 境 卫 生 至 少 进 行 1 次 全 面 清 洁。6 公 共 服 务 要 求6.1 停 车 场6.1.1 停 车 场 应 全 天 专 人 值 守 管 理,各 类 车 辆 分 区 停 放,停 车 秩 序 良 好。6.1.2 停 车 位 规 划 合 理,设 有 危 险 品 运 输、特 种 车 辆 专 用 停 车 位,有 条 件 的 服 务 区 宜 设 有 残 疾 人 停 车位、女 士 停 车 位。6.1.3 场 区 设 有 货 运 车 辆 加 水 点、保 安 亭,大 车 降 温 池 蓄 水 良 好,配 置 分 类 式 垃 圾 箱。6.1.4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停 车 位 应 配 置 消 防 沙、灭 火 器 等 消 防 器 材。6.1.5 停 车 位 区 域 之 间、停 车 区 至 综 合 服 务 楼 之 间 的 地 面 有 人 行 斑 马 线。6.1.6 地 面 干 净 整 洁,无 明 显 坑 槽、断 板 和 病 害,无 明 显 积 水、污 渍,无 果 皮、烟 头、纸 屑 等 垃 圾。6.1.7 电 缆 井、排 水 检 查 井、阀 门 井 各 类 井 盖 完 好 无 缺 损,与 地 坪 保 持 平 齐。6.1.8 停 车 场 无 加 油 及 维 修、清 洗 车 辆 的 现 象。6.1.9 应 有 宣 传 交 通 政 策 法 规,倡 导 文 明 驾 驶、安 全 出 行 的 宣 传 栏、宣 传 标 语 等。6.1.1 0 安 保 通 讯 设 备、用 具 齐 全 完 好。6.1.1 1 指 挥 入 区 车 辆 按 停 车 标 志 分 区、有 序、文 明 停 放。6.1.1 2 应 对 停 放 的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夜 间 停 放 车 辆 加 强 监 管,对 车 牌 号 码、运 输 物 品、停 放 驶 离 时 间、驾 乘 人 员 联 系 方 式 等 信 息 进 行 详 细 登 记。6.1.1 3 发 现 停 放 车 辆 出 现 漏 油、漏 水 等 异 常 现 象,应 及 时 通 知 车 主。6.2 卫 生 间6.2.1 2 4 小 时 专 人 值 守 管 理。6.2.2 设 有 第 三 卫 生 间、应 急 卫 生 间,有 儿 童、无 障 碍 卫 生 间 设 施。D B 6 1/T 1 1 6 5 2 0 1 866.2.3 设 置 保 洁 专 用 休 息 室,保 洁 用 具 齐 全、完 好、整 洁、存 放 专 区,男 女 区 分 保 洁 卫 生 间。6.2.4 盥 洗 间 与 如 厕 区 分 区 设 置,地 面、蹲 位 台 面 应 采 用 防 滑、耐 脏、耐 腐 蚀 材 料 铺 设。6.2.5 门 窗、顶 棚、墙 面、台 面、镜 面、灯 具、水 龙 头、洁 具、隔 断 门 锁 等 设 施 无 破 损。6.2.6 卫 生 间 内 应 有 文 明 用 厕 宣 传 标 识、标 牌,以 及 排 风、广 播、冷 暖 气、喷 香、灭 蝇 等 设 施,摆 放盆 景、盆 花 等 绿 植。6.2.7 盥 洗 间 提 供 免 费 洗 手 液、手 纸,设 置 自 动 烘 手 机、至 少 5 个 冬 季 温 水 龙 头。6.2.8 入 口 铺 设 防 滑 垫,室 内 温 度 适 宜,光 线 充 足,通 风 良 好,空 气 清 新,无 异 味、无 蝇、无 蛆。6.2.9 蹲 便 池 之 间 有 隔 断、小 便 池 之 间 有 隔 板,私 密 性 强,隔 断 门 有“推(拉)”提 示 标 识。6.2.1 0 小 便 池 宜 采 用 挂 斗 式,感 应 自 动 冲 水,放 有 卫 生 球,冲 水 通 畅 无 滴 漏,无 水 锈、污 渍、烟 头 等杂 物。6.2.1 1 蹲 位 间 配 有 衣 帽 钩、废 纸 篓,蹲 便 池 宜 采 用 脚 踏 式 或 手 按 式 冲 水,排 污 通 畅 无 飞 溅,无 水 锈、污 渍、积 便。6.2.1 2 重 大 节 假 日 出 现 排 队 现 象,应 立 即 开 启 应 急 卫 生 间 或 其 他 辅 助 卫 生 间。6.2.1 3 每 天 对 公 共 卫 生 间 洁 具、台 面、镜 面、隔 断、地 面、玻 璃 门、门 把 手 等 进 行 全 面 深 度 清 洁、消毒 至 少 1 次,不 间 断 巡 查,保 持 干 净 整 洁。6.2.1 4 卫 生 间 便 池 挡 板 干 净 整 洁,便 池 无 水 锈、污 渍、积 便 现 象,小 便 池 放 置 卫 生 球,周 边 地 面 无 水渍、无 积 水。6.3 公 共 场 区6.3.1 公 示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路 网 图、服 务 功 能 区 平 面 示 意 图、服 务 承 诺 等 内 容。6.3.2 设 有 简 易 休 息 区,配 备 宣 传 栏、健 身 器 材、分 类 垃 圾 箱,以 及 无 障 碍 通 道、栏 杆 等 服 务 设 施。6.3.3 各 功 能 区 通 行 顺 畅、安 全,地 面 无 坑 槽、无 断 板。6.3.4 护 栏、道 沿、台 阶、扶 手、花 坛 等 设 施 无 破 损。6.3.5 广 场 绿 化 专 人 负 责,花 木 修 剪 整 齐,不 遮 挡 交 通 标 志,不 影 响 车 辆、行 人 通 过,无 大 面 积 裸 露黄 土,无 杂 草 杂 物。6.4 标 志 及 导 向6.4.1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标 线 应 符 合 G B 5 7 6 8.2 的 要 求,应 按 照 陕 西 省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区 V I 标 识 标 牌 设 施指 南 的 要 求 设 置 服 务 区 内 其 他 标 识。6.4.2 车 辆、行 人 引 导 标 志 标 线 清 晰、明 确、有 效。6.4.3 功 能 区、停 车 位、分 流 等 标 牌 位 置 设 置 合 理、无 遮 挡、夜 间 可 视 性 强,分 流 导 向 内 容 连 续。6.4.4 各 类 标 志 标 线 干 净 整 洁、无 破 损,定 期 进 行 检 查 维 护。6.5 给 水 排 水6.5.1 水 源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有 效,饮 用 蓄 水 池(箱)应 定 期 清 洗 消 毒。6.5.2 给 水 未 采 用 城 市 自 来 水 的,应 设 置 净 化 水 设 施,定 期 检 验 水 质 合 格 情 况,饮 用 水 应 符 合 G B 5 7 4 9的 要 求。6.5.3 给 排 水 管 道、排 水 沟 通 畅、无 渗 漏。6.5.4 水 泵 房、给 水 阀 门 井 无 积 水,变 频 水 泵、污 水 处 理 等 设 施 设 备 运 行 正 常。6.5.5 生 活 污 水 应 经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技 术 处 理 后 排 放,定 期 检 测,应 符 合 G B 8 9 7 8 的 要 求。6.5.6 雨 污 水 采 用 分 流 管 道 排 放,雨 水 收 集 口 布 设 合 理,坑 内 无 落 叶、垃 圾 等。6.5.7 应 每 天 巡 查 给 排 水 系 统 至 少 1 次,定 期 维 护,检 查 维 护 记 录 详 实。D B 6 1/T 1 1 6 5 2 0 1 876.6 供 电 照 明6.6.1 供 电 设 备 运 行 正 常,表 面 干 净 整 洁,铭 牌 清 晰 可 见。6.6.2 供 电 线 路 应 使 用 线 槽 或 线 管 布 设,明 线 规 整 顺 直,无 乱 拉 乱 接 现 象。6.6.3 发 电 机 能 够 随 时 启 动,应 急 电 力 满 足 使 用,至 少 每 1 0 天 试 机 运 行 3 0 分 钟。6.6.4 夜 间 应 按 时 开 启 照 明 设 施,照 明 亮 度 效 果 良 好,可 根 据 自 然 光 线 亮 度 情 况,适 时 开 关 照 明 设 备,节 约 用 电。6.6.5 每 月 对 供 电 线 路、配 电 室、配 电 箱 等 设 施 设 备 至 少 检 查 1 次,箱 门 关 闭 良 好,无 灯 架 腐 蚀、电线 老 化 裸 露 等 异 常 现 象。6.6.6 每 半 年 对 电 气 设 备 接 地 进 行 检 测 至 少 1 次,每 年 对 建 筑 物 防 雷 接 地 系 统 进 行 专 业 检 测 至 少 1 次。6.6.7 应 推 广 使 用 太 阳 能 清 洁 能 源,L E D 节 能 灯 具。6.7 消 防6.7.1 专 人 负 责 日 常 管 理,每 月 对 消 防 设 施 设 备 检 查 至 少 1 次,定 期 消 防 演 练。6.7.2 服 务 区 各 功 能 区 应 规 范 配 置 消 防(灭 火、报 警)器 材、应 急 照 明 器 材,紧 急 疏 散 标 示、消 防 安全 标 志 应 符 合 G B 1 3 4 9 5.1 的 要 求。6.7.3 消 防 栓、联 动 设 备、管 道、消 防 水 泵 等 设 施 齐 全 完 备、功 能 正 常,水 压 达 标 稳 定,每 月 检 查 1次。6.7.4 消 防 通 道、应 急 出 口 畅 通,消 防 水 带、水 枪、消 防 沙 等 不 挪 作 他 用。6.7.5 灭 火 器 每 年 送 专 业 机 构 检 验 1 次。6.8 视 频 监 控6.8.1 公 共 场 所(卫 生 间 内 除 外)、经 营 场 所(客 房 内 除 外)、连 接 通 道 等 区 域 监 控 全 方 位 覆 盖,入口 匝 道 安 装 车 辆 抓 拍 监 控。6.8.2 设 有 监 控 室,专 人 值 守 管 理,2 4 小 时 实 时 监 控。6.8.3 定 期 专 业 维 护,监 控 摄 像 机 控 制 灵 活,数 据 传 输 稳 定,图 像 清 晰。6.8.4 监 控 录 像 数 据 保 存 时 间 不 少 于 1 个 月,重 要 资 料 应 备 份 存 储。6.8.5 监 控 图 像 应 传 输 至 上 级 单 位 监 控 管 理 平 台。6.8.6 调 取 监 控 录 像 数 据 应 征 得 服 务 区 负 责 人 同 意,并 登 记 相 关 信 息。6.8.7 每 班 认 真 做 好 安 防 监 控 工 作 记 录,不 得 擅 自 更 改、破 坏、泄 漏 监 控 录 像 原 始 数 据 记 录。6.9 其 他 设 施6.9.1 配 有 公 共 广 播 设 备,覆 盖 停 车 场、餐 厅、便 利 店、卫 生 间 及 其 他 公 共 区 域,定 时 播 放 背 景 音 乐。6.9.2 应 在 室 内 专 区 设 置 热 水 器,2 4 小 时 免 费 提 供 饮 用 开 水,地 面 无 积 水、无 垃 圾 异 味。6.9.3 室 内 宜 设 置 母 婴 室,孕 幼 使 用 设 施 齐 全,定 期 消 毒,保 持 清 洁。6.9.4 在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便 民 咨 询 服 务 台,免 费 提 供 w i f i 网 络、报 刊 阅 读 等 服 务 及 婴 儿 推 车、轮 椅、手机 充 电 设 备、休 息 座 椅、便 民 外 用 应 急 药 品。6.9.5 配 备 信 息 电 子 查 询 机,能 够 查 询 路 况 路 网、天 气、周 边 旅 游 及 美 食 等 信 息 查 询。7 经 营 服 务 要 求7.1 便 利 店 服 务D B 6 1/T 1 1 6 5 2 0 1 887.1.1 经 营 证 照、员 工 健 康 证 在 醒 目 位 置 悬 挂 公 示,所 售 商 品 质 量 合 格,服 务 质 量 应 符 合 G B/T 1 6 8 6 8的 要 求。7.1.2 商 品 货 架(柜)、收 银 台、冰 箱(柜)等 设 施 齐 全 完 好,应 有 商 品 存 放 专 用 仓 库。7.1.3 商 品 销 售 区 面 积 适 当,货 架 布 设 合 理 整 齐,设 有 地 方 特 色 商 品 专 柜,商 品 分 类 分 区 上 架 陈 列,整 齐 美 观,且 有 类 别 提 示 标 识。7.1.4 商 品 种 类 多 样、数 量 充 足,以 食 品 类(方 便 面、面 包、饼 干 等)、日 用 品 类(毛 巾、手 纸、肥皂 等)、烟 酒 水 类(香 烟、酒、瓶 装 水、饮 料 等)为 主,兼 营 水 果、书 刊、音 响 制 品,能 够 满 足 日 常 顾客 购 物 数 量 需 求。7.1.5 商 品 销 售 不 应 随 意 提 价 压 价、以 次 充 好,不 应 销 售 过 期、假 冒、伪 劣 商 品 及 各 类 违 禁 物 品。7.1.6 瓶 装 水 和 方 便 面 等 大 众 化 商 品 宜 实 行“同 城 同 价”。7.1.7 商 品 销 售 采 用 P O S 机 收 银 系 统,仓 库 采 用 商 品 库 存 管 理 系 统。7.1.8 应 为 顾 客 提 供 购 物 筐(车),商 品 装 袋 使 用 环 保 类 购 物 袋。7.1.9 货 架、商 品、墙 面、各 类 设 备 表 面 无 灰 尘、污 渍;玻 璃 和 门 窗 明 净、无 明 显 印 迹;顶 棚 无 脱 落、无 蜘 蛛 网;店 内 地 面 干 净 整 洁,光 线 良 好,温 度 适 宜,空 气 清 新,无 异 味、无 蝇 虫。7.1.1 0 每 类 销 售 商 品 都 应 有 价 签,名 称、规 格、价 格、单 位 等 信 息 完 整,字 迹 清 晰 无 涂 改。7.1.1 1 冰 箱(柜)中 的 商 品 应 生、熟 分 开 存 放,不 存 放 个 人 物 品。7.1.1 2 仓 库 存 储 应 按 食 品、日 用 品、饮 品 等 分 类 上 架 存 放,有 明 显 标 识,干 净 整 洁、温 度 适 宜,防 火、防 潮、防 鼠 措 施 得 当。7.2 餐 饮 服 务7.2.1 经 营 证 照、员 工 健 康 证 在 醒 目 位 置 悬 挂 公 示。服 务 质 量 应 符 合 S B/T 1 0 4 2 6 的 要 求。7.2.2 早、中、晚 正 餐 时 间 外,能 提 供 其 他 简 单 餐 饮;自 助 餐 价 格 公 示,点 菜 单 内 容 明 晰。7.2.3 菜 肴 丰 富、新 鲜 卫 生、色 泽 良 好、温 度 适 宜、口 味 中 性,装 盘 饱 满、自 然。7.2.4 餐 厅 收 银 吧 台、桌 椅 完 好、布 置 规 整,用 餐 位 满 足 日 常 顾 客 使 用。7.2.5 顾 客 用 餐 结 束 离 开 后,立 即 将 餐 桌、周 边 地 面 清 理 干 净。7.2.6 蔬 菜、瓜 果、肉 蛋 类 及 其 它 农 副 产 品 应 新 鲜 无 变 质,农 药 残 留 达 标,其 它 原 辅 材 料 不 超 出 保 质期,进 货 渠 道 规 范,实 行 索 票 索 证 制 度。7.2.7 蔬 菜、粮 油、调 味 品 等 原 材 料 分 类、分 区 入 库 上 架 存 放,防 潮、防 腐、防 鼠 虫 措 施 有 效。7.2.8 凉 菜、面 点 在 专 间(区)制 作,后 厨 食 材 冷 藏 贮 存 应 生 熟、荤 素 分 开。7.2.9 快 餐(自 助 餐)菜 品 应 按 规 定 留 样 备 查。7.2.1 0 应 定 期 征 询 顾 客 意 见 和 建 议,提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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