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9-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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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 Z 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2169 2018 代替 DB13/2169-2015 钢铁工业 大气污染 物 超低排 放标准 2018-09-19 发布 2019-01-01 实施 河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发布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DB13/2169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代替DB13/2169 2015 钢铁 工业 大气 污染 物 排放标 准。与DB13/2169-2015 相比 主要 技术变化 如下:修 改了 烧结(球 团)、高炉 炼铁、炼 钢和 轧钢 工序颗 粒物、二 氧化 硫、氮氧化 物大 气污 染 物排放浓 度限 值;增 加了 厂界 苯、甲苯、二甲 苯、非甲 烷总 烃无 组织排 放浓 度限 值。本标准 由河 北省 环境 保护 厅提出。本标准 起草 单 位:河 北省 众联能 源环 保科 技有 限公 司、河 北环 学环 保科 技有 限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李伟、张仲 成、沈绍 进、李士 雷、王 徐涛、贾 新艳、王 家强。本标准 所代 替标 准的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DB13/1461-2011-DB13/2169-2015 本标准 由河 北省 环境 保护 厅负责 解释。DB13/2169 2018 1 钢 铁工业 大气污染 物超低 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河 北省 钢铁 工业生 产企 业或 生产 设施 的大气 污染 物排 放限 值、监测和 监控 要求,以及标准 的实 施与 监督 等相 关规定。本标准 适用 于河 北省 现有 钢铁企 业或 生产 设施 的大 气污染 物、以及 钢铁 工业 建设项 目的 环境 影 响评价、环境 保护 设施 设计、竣工 环境 保护 验收、排 污许可 及其 投产 后的 大气 污染物 的排 放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5432 环 境空 气 总悬浮 颗粒 物的 测定 重 量法 GB/T 16157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样 方法 HJ/T 27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氯化 氢的 测定 硫 氰酸 汞分光 光度 法 HJ/T 29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铬酸 雾的 测定 二 苯基 碳酰二 肼分 光光 度法 HJ 38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总烃、甲烷 和非 甲烷 总烃 的测定 气 相色 谱法 HJ/T 42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紫外 分光光 度法 HJ/T 43 固定 污染 源排 气 中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盐酸 萘乙二 胺分 光光 度法 HJ/T 55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 织排放 监测 技术 导则 HJ 57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定 电位 电解法 HJ/T 67 大气 固定 污染 源 氟化物 的测 定 离子 选择 电极法 HJ 75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技术 规范 HJ 76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系统 技术 要求 及检 测方法 HJ 77.2 环境 空气 和废 气 二噁 英类 的测 定 同位 素稀释 高分 辨气 相色 谱-高 分辨质 谱法 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技术 规范 HJ/T 398 固定 污染 源排 放 烟 气黑 度的 测定 林 格曼烟 气黑 度图 法 HJ 539 环 境空 气 铅的 测定 石墨 炉原 子吸 收分 光光度 法 HJ 544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硫酸 雾的 测定 离 子色 谱 法 HJ 548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氯化 氢的 测定 硝 酸银 容 量法 HJ 549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氯化 氢的 测定 离 子色 谱 法 HJ 583 环 境空 气 苯系 物的测 定 固体 吸附/热脱附-气 相色 谱法 HJ 584 环 境空 气 苯系 物的测 定 活性 炭吸 附/二 硫化碳 解吸-气 相色 谱法 HJ 604 环 境空 气 总烃、甲烷 和非 甲烷 总烃 的测 定 直 接进 样-气相 色谱 法 HJ 629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44 环 境空 气 挥发 性有机 物的 测定 吸 附管 采样-热脱 附/气 相色 谱-质 谱法 HJ 657 空 气和 废气 颗 粒物中 铅等 金属 元素 的测 定 电 感耦 合等 离子 体质 谱法 HJ 685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铅的 测定 火 焰原 子吸 收 分光光 度法 DB13/2169 2018 2 HJ 69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9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定电 位 电解法 HJ 734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挥发 性有 机物 的测 定 固 相吸附-热 脱附/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 境空 气 挥发 性有机 物的 测定 罐 采样/气相色 谱-质谱 法 HJ 777 空 气和 废气 颗 粒物中 金属 元素 的测 定 电感耦 合等 离子 体发 射光 谱法 HJ 836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低浓 度颗 粒物 的测 定 重 量法 DB13/2169-2015 钢铁 工 业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DB13/T 2376 固定 污染 源 废气 颗粒 物的 测定 射线法 2016 年 第1 号 河北 省环 境 保护厅 关于 河北 省钢 铁行 业执行 大气 污染 物特 别排 放限值 的公 告 污染 源自 动监 控管 理办 法(国家 环境 保护 总局 令 第28 号)环 境 监测 管理 办法(国家环 境保 护总 局令 第39 号)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钢铁工 业 本标准 所指 钢铁 工业 包括 烧结(球团)、高 炉炼 铁、炼钢、轧钢 等生 产工 序。3.2 现有企 业 在本标 准实 施之 日前,建 成投产 或环 境影 响评 价文 件已通 过审 批的 生产 企业 或设施。3.3 新建企 业 本标准 实施 之日 起,环境 影响评 价文 件通 过审 批的 新、改、扩 建生 产企 业或 设施。3.4 标准状 态 温度为273K,压 力为101325Pa 时的 状态,简 称“标态”。本标 准规 定的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 均以 标准状态 下的 干气 体为 基准。3.5 排气筒 高度 自排气 筒(或其 主 体 建筑 构造)所在 的地 平面 至排 气筒出 口计 的高 度,单位 为m。3.6 企业边 界 钢铁工 业企 业的 法定 边界。若无 法定 边界,则 指企 业 的实际 边界。4 污染物 排放 控制 要求 DB13/2169 2018 3 4.1 有组织 排放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标准 现有企 业2020 年10月1日 前 执行 钢铁 工业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标准(DB13/2169-2015)和 河 北省环境 保护 厅关 于河 北省 钢铁行 业执 行大 气污 染物 特别排 放限 值的 公告(2016 年第1号)中规 定的 排放限值,2020 年10月1日 起 执行表1表4规 定的 排放 限值。新建企 业自 标准 实施 之日 起执行 表1 表4 规定 的排 放限值。表1 颗粒 物 排 放限 值 单位:mg/m3 生产工序或设施 排放限值 烧结(球团)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 10 烧结机机尾、带式焙烧机机尾以及其他生产设备 10 高炉炼铁 热风炉 10 高炉出铁场 10 原料系统、煤粉系统、其他生产设施 10 炼钢 转炉(一次烟气)50 混铁炉及铁水预处理(包括倒罐、扒渣等)、转炉(二次烟气)、精炼炉 10 连铸切割及火焰清理、石灰窑、白云石窑焙烧 10 钢渣处理 50 其他生产设施 10 电炉 10 轧钢 精轧机(热轧卷板)10 热处理炉、拉矫、精整、抛丸、修磨、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 10 废酸再生 30 表2 二氧 化硫 排放 限值 单位:mg/m3 生产工序或设施 排放限值 烧结(球团)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 35 高炉炼铁 热风炉 50 炼钢 石灰窑、白云石窑焙烧 50 轧钢 热处理炉 50 表3 氮氧 化物(以NO2 计)排放 限值 单位:mg/m3 生产工序或设施 排放限值 烧结(球团)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 50 高炉炼铁 热风炉 150 炼钢 石灰煅烧窑、白云石窑焙烧 150 轧钢 热处理炉 150 DB13/2169 2018 4 表4 其他 污染 物排 放限 值 单位:mg/m3(二噁英除外)生产工序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烧结(球团)烧结机头、球团焙烧设备 氟化物(以F 计)4.0 二噁英类(ng-TEQ/m3)0.5 铅及其化合物a 0.7 炼钢 电炉 二噁英类(ng-TEQ/m3)0.5 电渣冶金 氟化物(以 F 计)5.0 轧钢 酸洗机组 氯化氢 15 硫酸雾 10 铬酸雾 0.07 硝酸雾 150 氟化物 6.0 废酸再生 氯化氢 30 硝酸雾 240 氟化物 9.0 涂镀层机组 铬酸雾 0.07 涂层机组 苯 5.0 甲苯 25 二甲苯 40 非甲烷总烃 50 脱脂 碱雾b 10 轧制机组 油雾b 20 a 铅及其化合物限值为参考指 标。b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 发布后实施。4.2 无组织 排放 污染 物浓 度限 值 企业大 气污 染物 无组 织排 放执行 表5 规定 的限 值。表5 企业 大气 污染 物无 组织排 放浓 度限 值 单位:mg/m3 序号 生产工艺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限值 1 有厂房车间 颗粒物 8.0 2 无完整厂房车间 5.0 3 厂界 1.0 4 苯 0.1 5 甲苯 0.6 6 二甲苯 0.2 7 非甲烷总烃 2.0 8 酸洗机组及废酸再生 硫酸雾 1.2 9 氯化氢 0.2 DB13/2169 2018 5 表5 企 业大 气污 染物 无组 织 排放浓 度限 值(续)单位:mg/m3 序号 生产工艺或设施 污染物项目 限值 10 酸洗机组及废酸再生 硝酸雾 0.12 11 涂层机组 苯 0.4 12 甲苯 2.4 13 二甲苯 1.2 14 非甲烷总烃 4.0 铁精矿 等原料,煤、焦粉 等燃料 以及 石灰 石等 辅料 的储存 建设 封闭 料场(仓、棚、库),并 采 取喷淋、清扫 等抑 尘措 施,料场路 面硬 化,出口 设置 车轮和 车身 清洗 装置;厂 内铁精 矿等 大宗 物料 及煤、焦粉等 燃料 采用 密闭 皮带、封 闭通 廊或 管状 带式 输 送机等 封闭 式输 送装 置。各生产 单元 在装 卸、加 工、贮存、输 送 物料 时的 扬尘 点,烧 结(球团)设 备,炼铁出 铁场 的出 铁口、主 沟、铁 沟、渣沟 等,以 及炼钢铁 水预 处理、转 炉兑 铁、电 炉加 料、出渣、出 钢等产 生大 气污 染物 的生 产工序 应设 立局 部气 体 收集系统 和集 中净 化处 理装 置,净 化后 的气 体由 排气 筒排放。4.3 烟气林 格曼 黑度 要求 钢铁企 业生 产尾 气确 需要 燃烧排 放的,其 烟气 林格 曼黑度 不得 超过1级。4.4 排气筒(烟囱)高 度要 求 所有排 气筒 高度 应不 低于15m。排 气筒 周围 半径200m 范围内 有建 筑物 时,排气 筒高度 还应 高出 最高建筑物3m以 上。4.5 基准 含 氧量 要求 烧结机 头(球团 焙烧)烟 气实测 排气 筒中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 应按 公式(1)换算为 含氧 量16%状态下的 基准 排放 浓度,并 以此作 为判 定排 放是 否达 标的依 据。炼钢 石灰 窑、白云石 窑以 及轧 钢热 处 理炉实测 排气 筒中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 应按 公式(1)换算为 含氧 量8%状态 下的 基准排 放浓 度,并 以此 作为判定 排放 是否 达标 的依 据。在 国家、省 未规 定其 他生产 设施 单位 产品 基准 排气量 之前,暂 以实 测 浓度作为 判定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是否 达标 的依 据。2221 O21 Occ(1)式中:c 大气 污染 物基 准含 氧 量排放 浓度,mg/m3;c 实测 的大 气污 染物 排 放浓度,mg/m3;2O 实测 的排 气筒 干烟 气 中含氧 量,%;2O 基准 含氧 量,%。5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5.1 对企业 排放 废气 的采 样,应根据 监测 污染 物的 种类,在 规定 的污 染物 排放 监 控位置 进行,有废 气处理设 施的,应 在该 设施 后监控。在 污染 物排 放监 控位置 应设 置永 久性 标识。DB13/2169 2018 6 5.2 新建企 业和 现有 企业 安装 污染物 排放 自动 监控 设备 的要求,按 有关 法律、法 规、技 术规 范和 污染源自 动监 控管 理办 法 的规定 执行。5.3 对企业 污染 物排 放情 况进 行监测 的频 次、采样 时间 等要求,按 国家 有关 污染 源监测 技术 规范 的 规定执行。烧 结、电炉 二噁 英类指 标每 年监 测一 次。5.4 排气筒 中大 气污 染物 的监 测采样 按 GB/T 16157、HJ/T 397、HJ 732 规 定执 行。5.5 厂内大 气污 染物 无组 织排 放的采 样点 设在 生产 厂房 门窗、屋 顶、气 楼等 排放 口 处,并选 浓度 最 大值。若 无组 织排 放源 露天 或有顶 无围 墙,监测 点应 选在距 烟(粉)尘排 放 源5m,最 低高 度1.5m 处任意点,并选 浓度 最大 值。无组织 排放 监控 点的 采样,采用 任何 连 续 1h 的采 样计平 均值,或 在任 何 1h内,以 等时 间间 隔采 集 4 个样品 计平 均值。5.6 企业应 按照 有关 法律 和 环境监 测管 理办 法、排 污许可 证等 的规 定,对排 污状况 进行 监测,并保存原 始监 测记 录。5.7 厂(场)界 颗粒 物无 组织 排放的 监测,监 测方 法执 行 HJ/T 55 的规 定。5.8 对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 度的 测定选取表 6 所列 的方 法 标准。本标 准发 布实 施后,有新 发布 的监 测分析方 法标 准,其方 法适 用范围 相同 的,也适 用于 本标准 对应 污染 物的 测定。表6 大气 污染 物浓 度测 定方法 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1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射线法 DB13/T 2376 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 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6 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 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 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 4 氟化物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67 5 二噁英类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77.2 DB13/2169 2018 7 表6 大气 污染 物浓 度测 定方法 标准(续)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方法标准编号 6 铅及其化合物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39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85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7 7 铬酸雾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T 29 8 氯化氢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 HJ 54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 9 硫酸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4 10 硝酸雾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 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 11 苯、甲苯及 二甲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 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 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 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73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12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 谱法 HJ 604 13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 6 实施与 监督 6.1 本标准 由县 级及 其以 上人 民政府 环境 保护 行政 主管 部门负 责监 督实 施。6.2 本标准 中未 作规 定的 内容 和要求,按现 行相 应标 准 执行;国 家、行 业或 地方 标 准排放 限值 要求 严于本标 准的,执 行相 应标 准限值 要求。6.3 在任何 情况 下,企业 均应 遵守本 标准 的污 染物 排放 控制要 求,采取 必要 措 施 保证污 染防 治设 施 正常运行。各 级环 保部 门在 对企业 进行 监督 性检 查时,可以 将现 场即 时采 样或 监测的 结果,作 为判 定 排污行为 是否 符合 排放 标准 以及实 施相 关环 境保 护管 理措施 的依 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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