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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4 0B 6 4DB32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D B 3 2/T 3 3 1 4 2 0 1 7公 路 运 输 车 辆 动 态 称 重 系 统 技 术 规 范H i g h w a y w e i g h-i n-m o t i o n s y s t e m w i t h 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点 击 此 处 添 加 与 国 际 标 准 一 致 性 程 度 的 标 识(报批稿)2 0 1 7-0 9-2 5 发 布 2 0 1 7-1 0-2 5 实 施江 苏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3 2/T 3 3 1 4 2 0 1 7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计 量 要 求.25 使 用 要 求.26 安 装 要 求.37 存 储 要 求.38 其 他 配 套 系 统 及 技 术 要 求.4D B 3 2/T 3 3 1 4 2 0 1 7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路 局、苏 交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起 草。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蔡 策、沈 洪 华、马 建 军、王 辉、赵 钰、沙 薇、张 馨。D B 3 2/T 3 3 1 4 2 0 1 71公 路 运 输 车 辆 动 态 称 重 系 统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公 路 运 输 车 辆 动 态 称 重 系 统 相 关 设 备(以 下 简 称“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的 技 术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布 设 在 交 通 道 路 主 线 车 道 或 交 通 道 路 主 线 站 旁 的 称 重 执 法 站(超 限 超 载 检 测 站)内 识别 运 输 车 辆 快 速 通 行 状 态 下 利 用 轴 载 累 加 方 式 确 定 总 重 的 系 统 设 备。在 加 减 速 过 程 中 荷 载 重 心 可 移 动 的运 输 车 辆 本 标 准 作 为 参 考。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2 1 2 9 6 动 态 公 路 车 辆 自 动 衡 器G A/T 8 3 2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违 法 行 为 图 像 取 证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2 1 2 9 6、G A/T 8 3 2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动 态 称 重 系 统 w e i g h-i n-m o t i o n s y s t e m确 定 运 行 中 车 辆 整 车 总 重 量 的 一 种 检 测 系 统,配 套 系 统 包 括 抓 拍 系 统、视 频 监 控 系 统。3.2最 大 允 许 误 差 m a x i m u m p e r m i s s i b l e e r r o r衡 器 示 值 与 约 定 真 值 之 间 允 许 的 最 大 误 差 极 限。G B/T 2 1 2 9 6,定 义 3.4.2.4 3.3纵 坡 l o n g i t u d i n a l g r a d i e n t路 线 纵 断 面 上 同 一 坡 段 两 点 间 的 高 差 与 其 水 平 距 离 之 比,以 百 分 率 表 示。3.4横 坡 c r o s s s l o p e路 幅 和 路 侧 带 各 组 成 部 分 的 横 向 坡 度。指 路 面、分 隔 带、人 行 道、绿 化 带 等 的 横 向 倾 斜 度。以 百 分率 表 示。D B 3 2/T 3 3 1 4 2 0 1 723.5路 面 平 整 度 s u r f a c e e v e n n e s s路 表 面 纵 向 的 凹 凸 量 的 偏 差 值。4 计 量 要 求4.1 动 态 称 量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动 态 称 量 中 整 车 总 重 量 的 检 定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以 整 车 总 重 量 真 值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为 2.5%,同 时 使 用 中最 大 允 许 误 差 以 整 车 总 重 量 真 值 的 百 分 比 表 示 为 5%。4.2 分 度 值动 态 称 重 系 统 的 分 度 值 d 应 满 足 5 0 k g d 2 0 0 k g(最 小 分 度 数 5 0,最 大 分 度 数 1 0 0 0),其 所 有 的 称 量指 示 装 置 和 打 印 装 置 应 具 有 相 同 的 分 度 值。4.3 最 小 秤 量(M i n)最 小 秤 量 应 不 小 于 1 0 d。4.4 计 量 单 位应 为 法 定 计 量 单 位,包 括:千 克(k g)、吨(t)。4.5 重 复 性同 一 荷 载 的 三 轴 车 辆 5 次 称 重 后 结 果 间 的 差 异 不 大 于 该 载 荷 下 的 最 大 允 许 误 差 的 绝 对 值。5 使 用 要 求5.1 运 行 速 度在 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标 称 的 最 低 运 行 速 度 和 最 高 运 行 速 度 范 围 内,应 保 证 其 相 应 的 计 量 性 能 要 求 和技 术 要 求。最 低 运 行 速 度 大 于 0 k m/h,最 高 运 行 速 度 小 于 1 0 0 k m/h。5.2 温 度应 符 合 G B/T 2 1 2 9 6 条 款 5.1.8.1 使 用 温 度 的 相 关 要 求。5.3 供 电 电 源5.3.1 供 电 要 求供 电 电 源 的 电 压 在 下 列 范 围 变 化 时,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应 保 持 相 应 的 计 量 性 能 要 求:使 用 交 流 电 源(A C)的 设 备 电 压 值 在-1 5%+1 0%的 标 称 电 压 的 范 围 内;使 用 直 流 电 源(D C)的 设 备 时 电 压 值 应 在 规 定 的 最 低 电 压 至 标 称 电 压 的+2 0%的 范 围 内。注:最低电压的定义是指在自动关机之前,公路动态车辆称重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的最低电压值。5.4 操 作 安 全 性D B 3 2/T 3 3 1 4 2 0 1 735.4.1 非 预 期 使 用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不 应 有 任 何 易 于 非 预 期 使 用 的 特 征。5.4.2 防 护 措 施对 任 何 可 能 改 变 称 量 性 能 和 不 允 许 使 用 者 调 整 的 控 制 装 置,应 采 取 防 护 措 施(如 进 行 密 封 或 印 封等)。5.5 输 出 装 置5.5.1 指 示 要 求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应 至 少 指 示 出 整 车 总 重 量。5.5.2 警 示 要 求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当 检 测 到 出 现 异 常 时 输 出 装 置 应 有 明 确 显 示 或 警 告。5.6 软 件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所 使 用 的 计 量 软 件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应 对 计 量 软 件 进 行 印 封,如 无 法 实 现 印 封,则 该 软 件 的 任 何 改 变 都 应 留 有 相 应 日 志;计 量 软 件 的 改 变 可 能 影 响 到 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的 功 能 和 准 确 度,则 应 更 换 该 软 件 的 相 应 版 本号。6 安 装 要 求6.1 纵 坡路 面 纵 向 坡 度 应 小 于 3%,在 承 载 器 安 装 路 面 纵 向 坡 度 应 不 大 于 1%。6.2 横 坡区 域 内 的 路 面 横 向 坡 度 应 小 于 2%。6.3 路 面 平 整 度安 装 区 域 应 做 平 整 度 检 验,规 定 5 m 直 尺 凹 凸 不 应 大 于 5 m m,新 旧 板 块 高 低 差 不 应 大 于 3 m m。6.4 路 面 结 构路 面 结 构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符 合 称 量 准 确 度 要 求 的 刚 性 路 面;刚 性 路 面 若 与 相 邻 路 面 结 构 不 同,则 应 在 路 面 交 界 处 进 行 刚 性 过 度 处 理,且 保 持 相 邻 路 面 的 摩擦 系 数 一 致。7 存 储 要 求数 据 存 储 周 期 不 少 于 1 个 月。D B 3 2/T 3 3 1 4 2 0 1 748 其 他 配 套 系 统 及 技 术 要 求8.1 抓 拍 系 统8.1.1 抓 拍 技 术 要 求抓 拍 技 术 要 求 有:能 够 输 出 2 幅 不 同 时 间 的 货 车 前 部 全 貌 的 全 景 特 征 图 片(车 牌 号 码 清 晰)、1 幅 货 车 前 部 4 5 度角 全 景 特 征 图 片、1 幅 货 车 后 部 4 5 度 角 全 景 特 征 图 片、1 幅 货 车 后 部 全 貌 的 全 景 特 征 照 片;在 照 片 中 叠 加 包 括 检 测 时 间、地 点、车 辆 轴 数、整 车 总 重 量 的 数 据 信 息;数 据 匹 配 准 确 率 9 9%。8.1.2 车 辆 号 牌 识 别 正 确 率正 常 使 用 条 件 下,白 天 9 5%;晚 上 9 0%。8.2 视 频 监 控 系 统注 有 拍 摄 时 间、拍 摄 地 点 的 超 限 车 辆 行 驶 视 频 流 数 据 录 制 时 间 为 1 5 秒。8.3 接 口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可 配 备 与 外 部 设 备 联 接 的 接 口。使 用 接 口 时 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应 保 持 正 常 无 误 地工 作,且 能 保 证 其 计 量 性 能 不 受 影 响。8.4 对 显 著 影 响 量 的 反 应当 检 测 到 显 著 影 响 量 时,如 传 感 器 输 出 信 号 异 常 等,动 态 称 重 系 统 设 备 应 自 动 停 止 工 作 且 自 动 提 供可 视、可 听 的 报 警 信 号,并 持 续 到 操 作 者 采 取 措 施 或 干 扰 误 差 消 除 为 止。系 统 具 备 提 供 报 警 信 息 的 数 据接 口。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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