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志与监控终端、车厢规格与密闭DB4401/T 11-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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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160 T 50 备案号:DB4401 广州市地方标准 DB4401/T 112018 代替 DBJ440100/T 1302012 建筑废弃 物运输 车 辆标志与 监控终 端、车厢规格与 密闭 Road transporta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vehicle sign and monitoring terminal、carriage specification and requirements of airtight 2018-10 10 发布 2018-12-01 实施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01/T 112018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基本要求.2 5 车辆标志.2 6 车载监控 终端.2 6.1 总要求.2 6.2 记录功 能.3 6.3 限速功 能.3 6.4 卸料区 域限定功能.3 6.5 警示功 能.3 6.6 车载影 像功能.3 6.7 指令接 收与执行.4 6.8 电子运 单信息.4 6.9 自检及 故障告警 功能.5 6.10 数据存 储及传输 功能.5 6.11 防破坏 功能.5 7 车厢规格 及车辆载 质量.5 8 车厢密闭.6 8.1 基本要 求.6 8.2 厢盖要 求.6 9 试验方法.7 9.1 一般要 求.7 9.2 试验项 目.7 附录A(资料 性附录)建筑废 弃物运输 车辆外观 样式.9 附录B(规范 性附录)建筑废 弃物运输 车辆顶灯 尺寸 参数.13 I DB4401/T 11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 出的规则 起草。本标准代替DBJ440100/T 1302012建 筑废弃 物运 输 车辆标志 与监控终 端、车厢 规格与密 闭。本标准与DBJ440100/T 1302012相比,除编辑 性修 改外主要技 术变化如 下:增加了 术语和定 义(见3.3、3.4);修改了 基本要求(见第 4 章,2012 年版的 第4章);修改了 车辆外观 颜色要求(见 5.1,2012年版 的5.1);增加了 车辆顶灯 要求(见 5.4);修改了 车载监控 终端的要 求(见第 6 章,2012 年版的第 6 章);修改了 车辆规格 最大限值 要求(见 表 1,2012 年版的表 1);修改了 车厢密闭 要求(见 第 8 章,2012年版 的第 8 章);删除了 车辆语音 提示声级 的测量方 法(2012 年版 9.2.1 条);修改了 车载监控 终端试验 方法(见 9.2.1 条,2012年版的9.2.2);删除了 对新注册 登记车辆 的配置检 查(2012 年版 9.2.3 条)。增加了 建筑废弃 运输车辆 外观样式(见附录A);增加了 建筑废弃 运输车辆 顶灯尺寸 参数(见 附录B)。本标准由广 州市城市 管理委员 会提出并 归口。本标准起草 单位:广 州市余泥 渣土管理 处、广州 市标 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徐湛、余 清霞、陈 孝平、徐 振标、潘谷强、邓振寰、王琦、顾 乐峰、冼 一帆、谢颖。本标准代替 了 DBJ440100/T 1302012。II DB4401/T 112018 建筑废弃 物运输 车辆 标志与 监控 终端、车 厢规格 与密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建筑废 弃物运输 的术语和 定义、基 本要 求、车辆标志、车载监 控终端、车 厢 规格 及车辆载质量、车厢密闭 和试验方 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 于广州市 范围内建 筑废弃物 的运输管 理,不适用于罐 装泥浆水 的运输管 理。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 的。凡是 注日 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 日期的版 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包 括所 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GB/T 700 碳素结构 钢 GB 1589 汽 车、挂车 及汽车列 车外廓尺 寸、轴 荷及 质量限值 GB/T 3730.2 道路车 辆 质量 词汇和 代码 GB/T 3766 液压传动 系统及 其元件的 通用规 则和 安全要求 GB 42082017 外壳 防护等级(IP代码)GB 12676 商用车辆 和挂车制 动系统技 术要求及 试验 方法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 记录仪 GB 21861 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 验项目和 方法 GB 23254 货车及挂 车 车身 反光标识 JT/T 794 道路运输 车辆卫星 定位系统 车载终 端技 术要求 JT/T 808 道路运输 车辆卫星 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 协议 及数据格式 QC/T 222 自卸汽车 通用技术 条件 QC/T 484 汽车油漆 涂层 QC/T 518 汽车用螺 纹紧固件 紧固扭矩 QC/T 825 自卸汽车 液压系统 技术条件 QC/T 9001997 汽 车整车产 品质量检 验评定方 法 QC/T 29015 自卸汽 车栏板锁 紧装置技 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 和 JT/T 794 界 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 和定 义适用于本 文件。3.1 建筑废弃物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单位和个人 新建、改 建、扩 建、平 整、修 缮、拆除、清理各类建 筑物、构 筑物、管网、场地、道路、河道所产生 的余泥、余渣、泥 浆以及其 他废弃物。1 DB4401/T 112018 3.2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road transportation vehicle of construction waste 用于专门收 集和运输 建筑废弃 物的车厢 密闭式自 卸车 辆。3.3 车载终端 vehicle terminal 由卫星定位、无线通信 传输和车 辆状态 信息采集 等模 块组成,可提 供道路运 输车辆实 时位置 和状态等信息的装 置。3.4 监控平台 monitor center 市行政主管 部门利用 卫星定位 装置对建 筑废弃物 运输 车辆进行动 态监控管 理的平台。4 基本要求 4.1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应符合国 家、行业 相关的机 动车 运行安全技 术标准、机 动车污染 物排放 标准、噪声控制标 准、燃料消 耗量限值 标准及 QC/T 222 等标 准,应取得国 家机动车 产业主管 部门的 生产许可。4.2 总质量不小 于12 000 kg 的建 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应装 备缓速器或 其他辅助 制动装置。5 车辆标志 5.1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包括驾 驶室、厢 体及厢盖)应 采用统一外 观喷涂颜 色,二轴 自卸货车 使用绿底白条样 式,三轴、四轴自 卸货车使 用黄底绿 条颜 色样式,参 见附录 A。5.2 驾驶室两侧 车门应喷 涂或粘贴 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 的外 观图案或标 志、建筑 废弃物运 输单位名 称、驾驶室准乘 人数、总质量、载质量、标 识编号及 投诉 电话,字 体为宋体、颜色 为黑色,总质 量和栏板 高度字高不小 于80 mm,其他字 高不小于50 mm。5.3 车厢后栏板 外平面应 清晰、完 整地喷有 与号牌字 体相 同、大小为 号牌字体2.5 倍的 放大牌号,颜色为黑色。总质量大 于或等于12 000 kg 的自卸 车还 应在车厢左 右两侧喷 涂放大的 号牌号码。5.4 驾驶室顶部 应安装标 志顶灯,且应满足 下列要求:a)顶灯灯箱为 白色,表 面光滑,无破损及 其他质量 缺陷;b)顶灯灯箱正 面印制运 输公司简 称,字体 为黑体,字体 颜色为大红 色,字高 应不小于 150 mm;c)灯箱内采用 不低于6 瓦的白色LED 光源,与行驶 示廓 灯同时点亮;d)顶灯尺寸参 数见附录B。5.5 应在前风窗 玻璃的指 定位置放 置广州市 建筑废弃 物运 输车辆标识。5.6 应设置符合GB 23254 要求的车 身反光标 识。6 车载监控终 端 6.1 总要求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智能终端 应采用北 斗兼容终 端,且已列入交 通运输部 符合道路 运输车 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 容车载终 端技术规范 的车载终端 的公 告,应能接入 监控平台,并按行政主 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接入 指定的行 业组织信 息管理平 台。同时智 能 终端应符合 GB/T 19056-2012、JT/T 808、JT/T 7942 DB4401/T 112018 的要求。6.2 记录功能 6.2.1 车辆行驶记 录:能实 时记录车 辆行驶速 度、行驶 时间、车辆经纬 度、车辆 方向、违 规状态等 基本信息,并 上传至监 控平台,每 15 s 上传 一 次。6.2.2 车厢举升记 录:能实 时记录车 厢举升时 间、地点 等数 据,并上传 至监控平 台。6.2.3 厢盖启闭记 录:能实 时记录厢 盖开启、关闭的时 间、地点等数据,并上传 至监控平 台。6.2.4 载货状态记 录:能实 时记录车 辆载货状 态(空载、承 载),并上 传至监控 平台。6.2.5 违规状态记 录:车辆 发生违规 行为等事 件时,能 实时 上报事件信 息到监控 平台,每 一次事件 在没有变化或 恢复之前 只能上报 一次,不 得连续多 次上 报。6.3 限速功能 6.3.1 车辆在城市 道路正常 行驶时,最高车速 为60 km/h。6.3.2 当出现以下 情况时,车辆应在 保证安全 的前提下 启动 限速功能,限制最高 车速为20 km/h:a)车厢厢盖未 密闭到位;b)车厢厢盖密 闭传感器 失效或其 线束断开;c)车厢举升传 感器失效 或其线束 断开;d)北斗兼容车 载终端损 坏;e)车辆驶入禁 行路段。6.3.3 自动分区、分时限速 功能:可 设置多个 不同数值 的限 速区域、限 速时段。若限速区 域和限速 时段重叠,则 以最低限 速值为准。6.4 卸料区域限 定功能 可在监控平 台电子地 图上分区 域划定电 子围栏,设 定 每台车的卸 料区域,只有 在指定的 区域内,承载的货厢才 能举升卸 料。6.5 警示功能 6.5.1 当车厢密闭 和举升传 感器失效 或其线束 断开时,应将 故障信息发 送至监控 平台,同 时车辆发 出语音警示。6.5.2 当承载车厢 厢盖密闭 不到位且 车辆行驶 时,应将 厢盖 密闭不到位 信息发送 至监控平 台,同时 车辆发出语音 警示。6.5.3 当承载车辆 未在限定 区域卸料,应将信 息发送至 监控 平台,同时 车辆发出 语音警示。6.5.4 当承载车厢 举升时,应将信息 发送至监 控平台,同时 车辆发出语 音警示。6.5.5 货厢两侧须 安装语音 报警器,左右转弯 时有语音 警示。6.5.6 当车辆倒车 时,应进 行重复的 语音警示。6.6 车载影像功 能 6.6.1 总要求 6.6.1.1 摄 像头应具 备红外夜 视及防水 功能。夜视 距离大于 10 m,且能清 晰分辨 人脸外部 轮廓,防 水级别不低于IP67。6.6.1.2 驾 驶室内应 安装车载 监控系统 显示屏,尺 寸不小于 6 in,分辨 率不低于800480,且具有 昼夜模式。3 DB4401/T 112018 6.6.1.3 二 轴车倒车 时车载监 控显示屏 自动切 换至 车辆尾部视 频图像;三轴、四 轴车右转 向、倒车 时车载监控显 示屏自动 切换至车 辆右侧或 尾部视频 图像。6.6.1.4 音/视频数 据本地存 储不小于 72 h,图 像分 辨率不低于 700 TVL。条件触发 上传至监 控平台的图像数据,应能清晰 的还原现 场情况。6.6.2 摄像头数量 及安装位 置要求 6.6.2.1 二 轴自卸货 车 二轴自卸车 货车应至 少安装 3 路摄像头,分别对 驾驶 室内、前方路 面以及 车厢状态(车厢闭 合、举升和装载情 况)进行 监控。摄 像头应符 合以下要 求:a)监控驾驶室 内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驾驶室 内,能记 录驾 驶室内情况 及驾驶员 状态,并 存储视频;b)监控前方路 面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驾驶室 内,能识 别车 辆前方 20 m 以内的 状况,并 存储视频;c)监控车厢状 态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车厢前 部顶端,能监 控车厢外廓、车厢闭合、举升和 装载情况,并存储视频。6.6.2.2 三 轴、四轴 自卸货车 三轴、四轴自卸 货车应至 少安装 5 路摄像头,分别对 驾驶室内、前方 路面、右侧 盲区、车厢状 态(车厢闭合、举 升和装载 情况)和 车辆后方 进行监控。摄 像头应符合 以下要求:a)监控驾驶室 内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驾驶室 内,能记 录驾 驶室内情况 及驾驶员 状态,并 存储视频;b)监控前方路 面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驾驶室 内,能识 别车 辆前方 20 m 以内的 状况,并 存储视频;c)监控右侧盲 区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车辆右 后视镜支 架上,能识别车辆 右侧前轮 至后轮之 间,距车体外不小于 3 m 的区 域,并存 储视频;d)监控车厢状 态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车厢前 部顶端,能监 控车厢外廓、车厢闭合、举升和 装载情况,并存储视频;e)监控车辆后 方的摄像 头应安装 在车辆尾 部,能识 别车 辆后方 20 m 以内的 状况,并 存储视频。6.7 指令接收与 执行 车载监控系 统应具有 接收和执 行监控平台 发出的 指令 功能,监控平台 指令优 先级高于 终端指 令。监控平台发出 的指令包 括:a)限制车速指 令;b)解除限制车 速指令;c)锁车指令;d)解除锁车指 令;e)限制举升指 令;f)解除限制举 升指令;g)抓拍车厢图 片指令;h)禁行路段解 除禁行指 令。其中,执行 锁车或限 速指令前 应进行至 少2次重 复语 音提示,并 点亮示廓 灯至指令 执行后。6.8 电子运单信 息 车载监控系 统应能接 收监控平 台下发的 电子运单 信息,并保存在 本地,电 子运单信 息包括:a)车辆信息;b)开工日期段;4 DB4401/T 112018 c)开工时间段;d)工地名称;e)消纳场名称;f)路线描述。6.9 自检及故障 告警功能 6.9.1 在点火开关 处在开(运行)的 位置时,终端应通 电开 始工作,并 应首先检 测并记录 车厢举升、厢盖启闭、载货状态 等信号采 集装置的 工作状态,检 测结果应上 传至监控 平台并在 终端显示。6.9.2 在工作状态 下,检测 发现车厢 举升、厢 盖启闭、载货 状态等信号 采集装置 出现故障 时,应能 将故障信号记 录下来并 实时上传 至监控平 台,并应 同时 发出特定装 置故障语 音报读提 示及信号 灯警示。6.9.3 在点火开关 处在开(运行)的 位置时,应实时监 测与 监控平台的 通信状态,在连续5 min(默认5 min,可 配置)未建立通 信连接的 情况下,车辆 应发出声光 警示。6.10 数据存储及 传输功能 6.10.1 所有上传到 监控平台 的信息应 存储在卫 星定位系 统车 载终端内,其保存时 间应不少 于30 d。6.10.2 支持数据批 量接收与 发送功能、断点续 传功能,在 终 端与监控平 台之间的 通信恢复 正常时能 及时将通信中 断期间存 储的所有 数据重新 上传至监 控平 台。6.11 防破坏功能 6.11.1 壳体应为封 闭式金属 结构,非 经破坏不 能打开。6.11.2 车载终端外 壳防护应符 合 GB 42082017 规 定的 IP43 级。7 车厢规格及 车辆载质 量 7.1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应使用带 厢盖及防 撒漏装置 的自 卸货车,其外廓尺 寸、轴荷及质 量应符 合GB 1589 的规定。7.2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的厢盖质 量,应计 入整备质 量。7.3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应使用四 轴(含)以下自卸 货车,其载质量、厢体内 腔尺寸、整体尺寸(顶盖完全闭合)均不应 超过表 1 规定的最 大限值。表1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载质量、厢体内腔 尺寸、整 体尺 寸(顶盖完 全闭合)最大限值 车辆 类型 总 质量/kg 厢体 内腔 尺寸 整体 尺寸(顶 盖完 全闭 合)长度/m 宽度/m 高度/m 长度/m 宽度/m 高度/m 二轴 自卸 货车 4500 4.0 2.1 0.8 4.2 2.3-三轴 自卸 货车 25000 5.6 2.3 0.9 5.8 2.55 0.95 四轴 自卸 货车 31000 5.6 2.3 0.9 5.8 2.55 0.95 5 DB4401/T 112018 7.4 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当其厢 体内部高 度大于0.6 m 时,厢体栏 板内部应 设置钢质 限载线,厢体栏板外部应 喷涂与内 部钢质限 载线等高 的限载线,限 载线高度应 符合公式(1)的要 求,限载 线高度 的测量应以底 板上平面 为基准面。mHLW.(1)式中:H限载线 高度,单位m;m核定载 质量(不 含驾驶室 乘员质量),单位kg;广 州地区建 筑废弃物 的基准体 积密度,单 位kg/m3,=1.45103 kg/m3;L厢体内 部长度,单位m;W厢体内 部宽度,单位m。8 车厢密闭 8.1 基本要求 8.1.1 厢体内外表 面应平顺 光滑。8.1.2 车厢应采用U 型或矩 形结构,不易残留 渣土、无 外露 钢筋、无影 响货物装 卸的构件。8.1.3 厢体应采用 全金属钢 结构,并 应具有足 够的强度 和刚 度,在正常 作业中不 应发生永 久性变形。8.1.4 厢体焊接应 牢固可靠,焊缝与 焊点应平 整、光滑,无 漏焊、虚焊、裂纹、气孔、焊 穿等缺陷。8.1.5 厢盖、后栏 板等与厢 体之间装 卡应牢固,结合缝 隙应 平直均匀,在车辆行 驶过程中 不得发生 跳动、自动开 启等现象,各连接 部分的零 部件应无 损坏、无永久变 形等现象。8.1.6 后栏板应有 液压锁紧 装置,应 锁紧可靠、动作灵 活,工作时不应 有干涉、卡滞现象;在汽车 行驶过程中不 应自动开 启,应符 合 QC/T 29015 的规 定。8.1.7 后栏板与厢 体间应有 相应的密 封措施,且密封性 能良 好。在车辆 水平静止 状态下,向车厢内 注水至水深100mm,静置 10min,漏水量不 应大于 0.1L/min。8.1.8 厢体各部位 结合缝隙 应符合表2 的要求。表2 厢体与厢盖 及后栏板 各部位结 合缝隙技 术要求 厢 盖与 厢盖、厢 盖与厢 体侧 栏板 结合 处缝隙(mm)厢盖 与厢 体 前栏板、后栏 板结 合处缝隙(mm)后栏 板与 厢体 侧栏板、底板 结合 处缝隙(mm)厢盖 结构 性露 孔每处 面积(m2)15 30 5 0.15 8.1.9 厢体及厢盖 油漆涂层 质量应符 合 QC/T 484 的规 定。8.1.10 厢体液压举 升机构及 厢盖启闭 机构的液 压部件各 结合 面应无明显 渗漏,液 压系统应 符合QC/T 825 的要求。8.2 厢盖要求 8.2.1 二轴自卸货 车 二轴自卸货 车厢盖应 满足以下 要求:a)采用纵向平 推开闭的 柔性篷布 覆盖密闭 装置,密 闭后 厢盖应不高 于车厢侧 栏板上表 面 150 mm;6 DB4401/T 112018 b)运动导轨高 度计入栏 板高度值,厢盖完 全关闭时,不 改变厢体实 际可载货 体积;c)厢盖运动导 轨在货厢 内侧部分 为密闭式 设计,防 止砂 石混入造成 卡滞;d)厢盖安装后,不影响 车辆原有 使用功能 和安全性 能;e)厢盖应安装 可靠、密封良好,当车 辆前行、转弯、行 经颠簸路面 或紧急制 动时,闭合牢固,无异响、剧动 不应发生 撒漏、扬 尘;f)厢盖的开启 和关闭应 自动控制,运行平 稳灵活,无 卡滞、冲击现象;在环境温 度-10 50,相对湿度不 大于95%(25 时)条件下,应能正 常工 作;g)应安装不少 于1 个用 于检测厢 盖密闭状 况的传感 器。8.2.2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8.2.2.1 侧翻式厢盖 应满足以 下要求:a)应选用碳素 结构钢,材质应符 合 GB/T 700 的要求,液压锁紧;b)厢盖完全关 闭时,不 改变厢体 实际可载 货体积;c)安装不少于2 个用于 检测厢盖 密闭状况 的传感器;d)厢盖结构性 露孔位置 必须加装 小盖板实 现全密闭;e)车厢侧板上 沿前立柱 宽度不大 于 200 mm;f)车厢侧板上 沿后立柱 高度不大 于 368 mm,宽度不 大 于 500 mm。8.2.2.2 平推式折叠 厢盖应满 足以下要 求:a)采 用铝合金 或柔性篷 布材料;b)厢盖运 动导轨高 度计入栏 板高度值,厢盖完 全关 闭时,不改 变厢体实 际可载货 体积;c)厢盖运 动导轨在 货厢内侧 部分为密 闭式设计,防 止砂石混入 造成卡滞;d)厢盖安 装后,不 影响车辆 原有使用 功能和安 全性 能;e)安装不 少于2 个 用于检测 厢盖密闭 状况的传 感器。8.2.2.3 摇臂式双节(整体)厢盖应满 足以下要 求:a)车厢 顶盖可采 用摇臂式 双节(整 体)前移 盖 板;b)盖板应 选用轻型 高强度不 锈钢材料;c)保证顶 盖完全闭 合时,不 影响车厢 实际可装 载容 量。8.2.2.4 车厢稳定性 需符合以 下要求:a)厢盖安装后,不影响 车辆原有 使用功能 和安全性 能;b)厢盖应安装 可靠、密封良好,表面 应完整、无裂 缝或 孔洞;当 车辆前行、转弯、行经 颠簸路 面或紧急制动 时,顶盖 能闭合牢 固,无异 响、剧烈 振动 或自行开启 现象,不 应发生撒 漏、扬尘;c)厢盖的开启 和关闭应 自动控制,运行平 稳灵活,无 卡滞、冲击现象;在环境温 度-10 50,相对湿度不 大于95%(25 时)条件下,应能正 常工 作。d)采用其他密 闭方式的 渣土运输 车辆,应 做到顶盖 闭合 后能达到完 全密闭要 求,保证 不撒漏。9 试验方法 9.1 一般要求 在本章中没 有规定具 体试验方 法的可通 过目测,图、文、物核对,操作演示 或按厂家 产品规 范中规定的方法进 行。9.2 试验项目 7 DB4401/T 112018 9.2.1 车载监控终 端的功能 试验按表3 及 JT/T 794 的 规定 进行,性能试验 按 GB/T 190562012 中5.3以及JT/T 794 的规定 进行。表3 车载监控终 端试验方 法 试验 项目 试验 方法 满足 条款 记录 功能 车 辆正常 行驶3 min、违规行 驶3 min、停车启 闭厢盖3次、停车 举升车厢3次、载货(空 载、承载 分别1 次),监 控平 台查 看信 息接 收情 况。6.2 限速 功能 a)在 城市 道路 正常 启动 车辆 并加 速行 驶,观察 车速 表;6.3 b)开 启车 厢密 闭装 置,启动 车辆 并加 速行 驶,观察 车速 表;c)车厢 传感 器线 束断 开,启动 车辆 并加 速行 驶,观察 车速 表;d)断开 北斗 兼容 终端 的电 源限 速,启动 车辆,观 察车 速表;e)在 模拟 禁行 的试 验路 段行 驶,观察 车速 表。f)在不 同数 值的 限速 区域、限 速时 段行 驶,观察 车速 表。位置 监控 功能 车 辆在 设定 的卸 料区 域内、外 分别 卸料,观 察车 厢举 升情 况。6.4 警示 功能 a)分别 断开 车厢 密闭 装置、举升 传感 器,或拆 除1个 传感 器,观察 车辆 警报情况,联 系监 控平 台;6.5 b)开启 车厢 密闭 装置,启动 车辆 行驶,观 察车 辆警 报情 况,联系 监控 平台;c)车辆 分别 在限 定区 域内 外、外 卸料,观 察车 辆警 报情 况,联系 监控 平台;d)车 辆分 别转 弯、倒车,观 察警 报情 况。9.2.2 尺寸参数的 测量按GB 21861 的 规定执行。9.2.3 质量参数的 测量按GB 21861 的 规定执行。9.2.4 密闭性能使 用通用量 具测量。9.2.5 车厢改装部 位的液压 系统按 GB/T 3766 的规定执 行。9.2.6 车厢改装部 位的外观 质量检验 按 QC/T 9001997 中 5.3 的规定执 行。9.2.7 油漆涂层质 量按QC/T 484 的规 定执行。9.2.8 厢盖部分的 紧固件紧 固检验按QC/T 518 的规定 执行。9.2.9 焊缝与焊点 的外观用 目测方法 进行检验。9.2.10 厢盖开闭的 可靠性试 验用目测 方法按本 标准8.2.1 和8.2.2 的要求 进行。8 DB4401/T 112018 附录 A(资料性附 录)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外观样式 A.1 二轴自 卸货车外 观样式 A.1.1 二轴 自卸货车 左侧车身 外观样式 二轴自卸货 车车辆左 侧车身外 观样式见 图 A.1。图A.1 二轴 自卸货 车左侧车 身外观样 式 A.1.2 二轴 自卸货车 右侧车身 外观样式 二轴自卸货 车车辆右 侧车身外 观样式见 图 A.2。9 DB4401/T 112018 图A.2 二轴 自卸货 车右侧车 身外观样 式 A.1.3 二轴 自卸货车 后尾门外 观样式 二轴自卸货 车车辆后 尾门外观 样式见图 A.3。图A.3 二轴 自卸货 车后尾门 外观样式 注:车辆 整体 颜色 为绿 色(颜色 值:R=50,G=205,B=50);车 厢侧 身白 色线 条为 白色(色 号:RAL9016)。10 DB4401/T 112018 A.2 三轴、四轴自卸 货车外观 样式 A.2.1 三轴、四轴自 卸货车左 侧车身外 观样式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车辆左侧 车身外观 样式见图 A.4。图A.4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左侧车身 外观样式 A.2.2 三轴、四轴自 卸货车右 侧车身外 观样式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车辆右侧 车身外观 样式见图 A.5。图A.5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右侧车身 外观样式 A.2.3 三轴、四轴自 卸货车后 尾门外观 样式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车辆后尾 门外观样 式见图 A.6。11 DB4401/T 112018 图A.6 三轴、四轴 自卸货车 后尾门外 观样式 注:车辆 整体 颜色 为黄 色(颜色 值:L=60.54,a=17.88,b=45.28);车厢 侧身 绿色 线条 为交 通绿(色 号:RAL6024)。12 DB4401/T 112018 附录 B(规范性附 录)建筑废弃物 运输车辆 顶灯尺寸 参数 顶灯尺寸参 数见图 B.1。图 B.1 顶灯 尺寸参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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