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w I C S 2 7.0 1 0F 0 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1/T 3 4 2 0 1 9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规 范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e v a l u a t i o n o f g r e e n p u b l i c i n s t i t u t i o n2 0 1 9-1 0-2 9 发 布 2 0 1 9-1 2-0 1 实 施DB4401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1/T 3 4 2 0 1 9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评 价 管 理.25 绩 效 指 标 评 价.26 能 源 利 用 评 价.37 资 源 环 境 评 价.48 管 理 评 价.49 宣 传 培 训 评 价.51 0 特 性 评 价.51 1 附 加 评 价.61 2 评 价 细 则.71 3 评 价 报 告.71 4 评 价 流 程.7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公 共 机 构 类 型 分 类 表.8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9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报 告.1 9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流 程.2 3参 考 文 献.2 4D B 4 4 0 1/T 3 4 2 0 1 9III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广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州 市 节 能 中 心、广 州 能 源 检 测 研 究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欧 阳 允 建、郭 黄 欢、刘 英 姿、谢 泽 琼、冯 翠 珍、肖 振 乾、罗 正 锐、陈 秀 峰、何 军 飞、黄 嘉 瑜、汪 曌。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D B 4 4 0 1/T 3 4 2 0 1 91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的 术 语、定 义、评 价 管 理、评 价 指 标 内 容、评 价 细 则、评 价 报 告 和评 价 流 程。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示 范 单 位 的 创 建 及 验 收 评 价 工 作,其 他 相 关 领 域 也 可 参 照 使 用。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标 准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版)适 用 于 本 标 准。C J/T 1 6 4 节 水 型 生 活 用 水 器 具G B 1 2 0 2 1.3 房 间 空 气 调 节 器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T 1 3 4 6 2 电 力 变 压 器 经 济 运 行G B/T 1 6 6 6 6 泵 类 液 体 输 送 系 统 节 能 监 测G B 1 7 1 6 7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通 则G B 1 9 0 4 3 普 通 照 明 用 双 端 荧 光 灯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 1 9 4 1 5 单 端 荧 光 灯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节 能 评 价 值G B 1 9 5 7 7 冷 水 机 组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 1 9 7 6 1 通 风 机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 1 9 7 6 2 清 水 离 心 泵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节 能 评 价 值G B 2 0 0 5 2 三 相 配 电 变 压 器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T 2 3 3 3 1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要 求G B 2 8 3 8 1 离 心 鼓 风 机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节 能 评 价 值G B/T 2 9 1 4 9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资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要 求G B 3 0 2 5 5 室 内 照 明 用 L E D 产 品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T 3 0 2 6 0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资 源 管 理 绩 效 评 价 导 则G B/T 3 1 3 4 2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审 计 技 术 导 则G B/T 3 2 0 1 9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实 施 指 南G B 3 2 0 3 1 污 水 污 物 潜 水 泵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 B/T 3 2 9 1 0.3 数 据 中 心 资 源 利 用 第 3 部 分:电 能 能 效 要 求 和 测 量 方 法G B 5 0 0 3 4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2 9 1 4 9、G B/T 3 0 2 6 0、G B/T 3 1 3 4 2、G B/T 3 2 0 1 9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3.1公 共 机 构 p u b l i c i n s t i t u t i o n全 部 或 者 部 分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的 国 家 机 关、事 业 单 位 和 团 体 组 织。3.2绿 色 公 共 机 构 g r e e n p u b l i c i n s t i t u t i o nD B 4 4 0 1/T 3 4 2 0 1 92在 建 设 和 运 行 过 程 中,严 格 遵 守 相 关 法 律、法 规、政 策 和 标 准 要 求,践 行 绿 色 发 展 理 念,通 过 建 立和 实 施 能 源 资 源 节 约 管 理 制 度,采 用 有 效 管 理 手 段 和 技 术 措 施,合 理 利 用 各 种 资 源,提 高 能 源 资 源 利 用效 率,减 少 对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达 到 评 价 要 求 的 公 共 机 构。3.3数 据 中 心 电 能 使 用 效 率 d a t a c e n t e r e l e c t r i c e n e r g y u s a g e e f f e c t i v e n e s s为 同 一 时 间 周 期 内 数 据 中 心 总 电 能 消 耗 量 与 信 息 设 备 电 能 消 耗 量 之 比。4 评 价 管 理4.1 评 价 方 法4.1.1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采 用 指 标 评 分 法,评 价 指 标 由 绩 效 指 标、能 源 利 用、资 源 环 境、管 理、宣 传培 训 五 个 基 础 评 价,以 及 特 性 评 价 和 附 加 评 价 组 成。特 性 评 价 将 公 共 机 构 分 为 国 家 机 关、医 院、学 校、场 馆 四 个 类 型 分 别 开 展 评 价,其 中 科 技 事 业 类 公 共 机 构 参 照 学 校 进 行 评 价,其 他 类 型 公 共 机 构 参 照 国 家机 关 进 行 评 价,公 共 机 构 类 型 分 类 见 附 录 A,不 同 规 模 公 共 机 构 的 划 分 依 据 G B/T 2 9 1 4 9。4.1.2 评 价 指 标 分 值 总 计 1 1 0 分,其 中 基 础 评 价 指 标 为 9 0 分,特 性 评 价 指 标 为 1 0 分,附 加 评 价 指 标 为 1 0分。基 础 评 价 分 值 设 置 如 下:绩 效 指 标 评 价 2 5 分;能 源 利 用 评 价 2 5 分;资 源 环 境 评 价 1 7 分;管 理 评 价 1 9 分;宣 传 培 训 评 价 4 分。4.1.3 当 基 础 评 价 和 特 性 评 价 中 某 评 分 项 不 适 用 于 参 评 对 象 时,该 评 分 项 可 不 参 与 评 价。参 评 对 象 的基 础 评 价 和 特 性 评 价 总 得 分,以 实 际 总 得 分 乘 以 修 正 系 数 进 行 计 算,修 正 系 数 为 1 0 0 除 以 参 评 项 总 分 分值。4.2 评 价 基 本 要 求4.2.1 公 共 机 构 必 须 完 成 参 评 近 两 年 的 年 度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目 标。4.2.2 公 共 机 构 人 均 能 源 消 耗 量 和 人 均 水 资 源 消 耗 量 两 个 绩 效 指 标 得 分 均 不 应 为 0 分。4.2.3 公 共 机 构 参 评 近 两 年 内 不 应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或 环 境 违 法 行 为。4.2.4 公 共 机 构 禁 止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落 后 目 录 中 的 用 能 设 备 和 产 品。4.2.5 公 共 机 构 未 列 入 失 信 名 单。4.3 评 价 等 级4.3.1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应 划 分 为 绿 色 一 星 级、绿 色 二 星 级 和 绿 色 三 星 级 3 个 等 级。4.3.2 绿 色 一 星 级、绿 色 二 星 级、绿 色 三 星 级 3 个 等 级 的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均 应 满 足 本 标 准 全 部 评 价 基 本要 求。4.3.3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总 得 分 分 别 达 到 6 0 分、7 5 分、9 0 分 时,绿 色 公 共 机 构 等 级 分 别 为 绿 色 一 星级、绿 色 二 星 级、绿 色 三 星 级。5 绩 效 指 标 评 价5.1 能 源 利 用 效 率D B 4 4 0 1/T 3 4 2 0 1 935.1.1 公 共 机 构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能 源 利 用 效 率,通 过 对 比 参 评 上 一 自 然 年 度 广 州 市 同 类 型 公 共 机 构 能 源消 耗 平 均 值 进 行 判 定。5.1.2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包 含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能 源 消 耗 量 和 人 均 能 源 消 耗 量 两 项 指 标。5.2 水 资 源 利 用 效 率5.2.1 公 共 机 构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水 资 源 利 用 效 率,通 过 对 比 参 评 上 一 自 然 年 度 广 州 市 同 类 型 公 共 机 构 水资 源 消 耗 平 均 值 进 行 判 定。5.2.2 水 资 源 消 耗 指 标 为 人 均 水 资 源 消 耗 量。6 能 源 利 用 评 价6.1 建 筑6.1.1 围 护 结 构 热 工 性 能 应 符 合 国 家、广 东 省 和 广 州 市 的 建 筑 节 能 强 制 性 标 准。6.1.2 应 采 取 必 要、合 理 的 遮 阳 措 施。6.1.3 应 充 分 利 用 天 然 光。6.1.4 应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通 风。6.2 设 备 系 统6.2.1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变 压 器,变 压 器 能 效 等 级 应 达 到 G B 2 0 0 5 2 标 准 2 级 以 上 能 效;变 压 器 负 载 应 处 于G B/T 1 3 4 6 2 规 定 的 经 济 运 行 区 间;用 电 体 系 功 率 因 数 应 不 低 于 0.9。6.2.2 应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的 集 中 空 调 系 统、分 体 空 调 或 多 联 式 空 调 机 组;冷 水 机 组 能 效 等 级 应 达 到 G B1 9 5 7 7 标 准 2 级 以 上 能 效,空 调 能 效 等 级 应 达 到 G B 1 2 0 2 1.3 等 标 准 2 级 以 上 能 效;集 中 空 调 系 统 冷 源 应 配备 制 冷 调 控 装 置;应 采 用 自 动 控 制 或 节 能 控 制 等 相 关 节 能 措 施,实 现 空 调 系 统 和 设 备 的 经 济 运 行。6.2.3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照 明 光 源 产 品,产 品 能 效 等 级 应 达 到 G B 1 9 0 4 3、G B 1 9 4 1 5、G B 3 0 2 5 5 等 相 关 标 准2 级 以 上 能 效;公 共 区 域 应 采 用 分 时 分 区 控 制、声 光 感 应 控 制 等 智 能 控 制 措 施;应 严 格 控 制 室 外 景 观 照明 使 用 时 间;主 要 功 能 房 间 照 明 功 率 密 度 值 不 应 高 于 G B 5 0 0 3 4 规 定 的 目 标 值。6.2.4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通 风 机 产 品,产 品 能 效 等 级 应 达 到 G B 1 9 7 6 1 和 G B 2 8 3 8 1 等 相 关 标 准 2 级 以 上 能 效。6.2.5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水 泵 产 品,产 品 能 效 等 级 应 达 到 G B 1 9 7 6 2 和 G B 3 2 0 3 1 等 相 关 标 准 2 级 以 上 能 效;泵 类 液 体 输 送 系 统 节 能 监 测 指 标 应 达 到 G B/T 1 6 6 6 6 规 定 的 合 格 要 求。6.2.6 电 梯 系 统 应 采 用 合 理 节 能 技 术 措 施。6.3 绿 色 信 息6.3.1 大 型 和 中 型 公 共 机 构 的 数 据 中 心 应 实 现 I T 设 备、空 调、照 明 及 附 属 设 备 用 电 量 分 项 计 量。6.3.2 数 据 中 心 应 建 设 能 源 资 源 监 测 体 系,对 数 据 中 心 运 行 状 态 及 电 能 使 用 效 率、运 行 环 境 参 数 进 行监 控,提 高 数 据 中 心 节 能 管 理 水 平。6.3.3 数 据 中 心 电 能 使 用 效 率 应 达 到 G B/T 3 2 9 1 0.3 规 定 的 1 级 能 效。6.4 绿 色 出 行6.4.1 公 共 机 构 新 增 及 更 新 的 车 辆 应 优 先 选 择 新 能 源 汽 车;新 能 源 或 电 动 汽 车 占 当 年 配 备 更 新 车 辆 总量 的 比 例 应 满 足 当 前 政 策 规 定 要 求;充 分 利 用 内 部 停 车 场 资 源,应 按 不 低 于 2 0%的 比 例 规 划 建 设 电 动 汽车 专 用 停 车 位 和 充 电 基 础 设 施。6.4.2 应 充 分、规 范、文 明 使 用 共 享 单 车。6.4.3 应 采 用 步 行、自 行 车、公 共 交 通 等 绿 色 低 碳 出 行 方 式。D B 4 4 0 1/T 3 4 2 0 1 946.5 可 再 生 能 源 利 用6.5.1 应 采 用 太 阳 能、空 气 能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作 为 热 水 系 统 辅 助 热 源。6.5.2 应 采 用 太 阳 能 光 伏、风 光 互 补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利 用 方 式 提 供 电 力。7 资 源 环 境 评 价7.1 水 资 源 节 约 利 用7.1.1 节 水 器 具 数 量 占 总 用 水 器 具 数 量 的 比 例 应 不 低 于 9 6%。7.1.2 用 水 器 具 漏 失 率 应 不 高 于 4%。7.1.3 对 供 水 系 统 应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维 护,记 录 完 整;绿 化 应 采 用 高 效 浇 灌 方 式;地 面 应 采 用 透 水 措 施。7.2 绿 色 办 公7.2.1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强 制 或 优 先 采 购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的 规 定,采 购 列 入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品 目 清 单、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品 目 清 单 的 产 品 和 能 效“领 跑 者”产 品。7.2.2 应 严 格 执 行 办 公 资 产 配 备、报 废、处 置 的 有 关 规 定,优 化 办 公 家 具、设 备 等 配 置,盘 活 存 量 资产,减 少 资 产 的 闲 置 浪 费。7.2.3 空 调 设 定 温 度 夏 季 不 应 低 于 2 6、冬 季 不 应 高 于 2 0。7.2.4 应 使 用 环 保 再 生 纸、再 生 铅 笔、再 生 鼓 粉 盒 等 资 源 再 生 办 公 用 品;应 采 取 减 少 使 用 纸 杯、一 次性 餐 具、塑 料 袋、办 公 耗 材 等 一 次 性 用 品 的 措 施;应 采 取 减 少 纸 质 文 件、资 料 印 发 数 量 的 措 施,推 行 纸张 双 面 打 印 和 无 纸 化 办 公。7.2.5 应 使 用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7.2.6 应 设 置 办 公 设 备 节 电、随 手 关 灯、减 少 使 用 电 梯、空 调 温 度 设 定、节 约 用 水 等 绿 色 行 为 提 醒 标识。7.3 绿 色 食 堂7.3.1 应 采 用 节 能 炉 灶、节 水 型 洗 菜 机、高 效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等 节 能 环 保 餐 饮 设 备。7.3.2 餐 厨 垃 圾 应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回 收 机 构 处 理 或 按 规 定 就 地 资 源 化 处 理。7.3.3 应 开 展 反 食 品 浪 费 行 动、光 盘 行 动,设 置 爱 惜 粮 食、节 约 粮 食 标 识 牌。7.4 垃 圾 分 类 及 回 收 处 理7.4.1 应 按 照 广 州 市 现 行 有 效 的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规 定,制 定 垃 圾 分 类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范,开 展 分类 收 集 监 督 工 作,建 立 垃 圾 清 运 量、清 运 流 向、监 督 检 查 情 况 等 专 项 台 账。7.4.2 应 将 各 类 垃 圾 交 由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机 构 进 行 回 收 处 理。8 管 理 评 价8.1 管 理 机 构8.1.1 应 明 确 负 责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工 作 的 管 理 机 构 和 工 作 职 责。8.1.2 管 理 机 构 应 有 实 际 运 作,研 究 部 署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工 作。8.1.3 应 设 置 能 源 资 源 管 理 岗 位,明 确 专 人 负 责。8.2 管 理 制 度D B 4 4 0 1/T 3 4 2 0 1 958.2.1 应 制 定 年 度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实 施 方 案,并 明 确 年 度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目 标。8.2.2 应 建 立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目 标 责 任 制,将 目 标 分 解 到 部 门,并 进 行 考 核、表 彰、奖 励。8.2.3 应 制 定 能 源 资 源 消 耗 统 计、定 额 管 理、节 能、节 水、资 源 循 环 利 用、绿 色 消 费、奖 惩 激 励 以 及用 能 设 备 设 施 节 能 操 作 规 程 等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管 理 制 度。8.3 能 源 资 源 计 量能 源 资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应 符 合 G B 1 7 1 6 7 和 G B/T 2 9 1 4 9 标 准 的 要 求。8.4 能 源 资 源 消 费 统 计 报 送8.4.1 参 评 近 两 年 应 建 立 能 源 资 源 消 费 统 计 台 账 和 编 制 能 源 资 源 消 费 数 据 季 度 分 析 报 告,并 归 档 保 存。8.4.2 参 评 近 两 年 应 定 期 报 送 能 源 资 源 消 费 状 况,且 数 据 真 实、完 整。8.5 能 源 审 计应 按 要 求 开 展 能 源 审 计,形 成 完 整 的 能 源 审 计 报 告,且 根 据 能 源 审 计 结 论,制 定 整 改 方 案 并 组 织 实施。8.6 用 能 设 备 运 行 管 理8.6.1 重 点 用 能 设 备、系 统 的 操 作 岗 位 应 配 备 专 业 技 术 人 员。8.6.2 应 建 立 详 细 的 用 能 设 备、设 施 台 账。8.6.3 参 评 近 两 年 应 开 展 用 能 系 统 运 行 巡 视 检 查,并 将 检 查 记 录 归 档 保 存。8.6.4 用 能 系 统 应 定 期 维 护 保 养,并 将 记 录 归 档 保 存。8.7 公 务 用 车 管 理8.7.1 应 严 格 执 行 公 务 用 车 配 备 管 理 制 度。8.7.2 应 规 范 公 务 用 车 使 用 管 理,实 行 单 车 能 耗 核 算、定 点 加 油、定 点 维 修 等,建 立 统 计 台 账。8.7.3 淘 汰 高 耗 能、高 污 染 老 旧 汽 车。9 宣 传 培 训 评 价9.1 绿 色 节 能 宣 传9.1.1 参 评 近 两 年 每 年 节 能 宣 传 周(或 月)应 开 展 绿 色 节 能 系 列 宣 传 活 动。9.1.2 参 评 近 两 年 每 年 应 组 织 开 展 日 常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宣 传 活 动。9.1.3 参 评 近 两 年 应 通 过 公 开 媒 体 或 主 管 部 门 宣 传 平 台 报 道 本 公 共 机 构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做 法 或 案 例。9.2 绿 色 节 能 培 训9.2.1 参 评 近 两 年 应 参 与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的 绿 色 节 能 培 训。9.2.2 参 评 近 两 年 每 年 应 组 织 一 次 本 公 共 机 构 绿 色 节 能 知 识 讲 座 或 岗 位 培 训。1 0 特 性 评 价1 0.1 国 家 机 关1 0.1.1 会 议 管 理 应 制 度 化、规 范 化。1 0.1.2 可 再 生 能 源 制 备 热 水 量 不 应 低 于 热 水 总 量 的 1 0%。1 0.1.3 提 升 访 客 管 理 服 务 水 平,优 化 办 事 群 众 访 问 登 记 手 续,减 少 等 待 时 间。D B 4 4 0 1/T 3 4 2 0 1 961 0.1.4 构 建 线 上 线 下 一 体 化 政 务 服 务,推 行 政 务 服 务 向 移 动 式 服 务 转 变。1 0.2 学 校1 0.2.1 应 采 取 适 宜 绿 化 措 施,绿 地 率 应 不 低 于 3 5%。1 0.2.2 浴 室 应 采 用 计 时、计 流 量 等 节 约 用 水 管 理 手 段。1 0.2.3 可 再 生 能 源 制 备 热 水 量 不 应 低 于 生 活 热 水 总 量 的 3 0%。1 0.2.4 针 对 计 算 机 房、图 书 馆、体 育 馆、实 验 室 等 重 点 用 能 区 域 应 采 取 专 门 的 节 能 管 理 措 施。1 0.2.5 应 制 定 学 生 节 能 守 则;开 展 面 向 学 生 的 节 约 能 源 资 源 教 育 讲 座 或 纳 入 相 关 课 程 内 容;参 评 近 两年 开 展 绿 色、节 能、节 水 等 主 题 的 活 动。1 0.3 医 院1 0.3.1 应 将 节 能 工 作 纳 入 对 科 室 的 绩 效 考 核。1 0.3.2 应 对 病 房、食 堂 等 区 域 采 取 节 约 用 水 管 理 措 施。1 0.3.3 门 诊 楼、住 院 楼 中 人 员 密 度 较 高 且 随 时 间 变 化 大 的 区 域 应 设 置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监 控 系 统。1 0.3.4 各 空 调 分 区 应 能 互 相 封 闭,避 免 空 气 途 径 的 医 院 感 染。1 0.3.5 应 采 取 提 高 就 医 效 率 的 措 施。1 0.4 场 馆1 0.4.1 应 采 取 自 然 冷 源 降 温 等 节 能 技 术 措 施。1 0.4.2 根 据 不 同 区 域 冷、热 负 荷 需 求,应 采 取 分 时 分 区 运 行 策 略 等 节 能 运 行 措 施。1 0.4.3 在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应 设 置 空 气 质 量 监 控 系 统 和 新 风 通 风 系 统。1 0.4.4 采 用 智 能 化 引 导 系 统,实 现 场 馆 地 图 指 引 和 功 能 区 域 查 询,提 升 场 馆 综 合 服 务。1 0.4.5 采 用 网 上 预 约、人 脸 身 份 识 别、电 子 票 等 客 流 管 理 优 化 措 施。1 1 附 加 评 价1 1.1 绿 色 化 改 造参 评 近 两 年 宜 开 展 既 有 建 筑 节 能、节 水 等 绿 色 化 改 造,节 能 减 排 效 果 良 好。1 1.2 绿 色 物 业与 物 业 服 务 机 构 订 立 的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中,宜 载 明 绿 色 管 理 的 目 标 和 要 求,明 确 激 励 措 施。1 1.3 市 场 化 方 式宜 采 用 合 同 能 源 管 理、合 同 节 水 管 理 等 社 会 资 金 参 与 的 市 场 化 方 式 进 行 绿 色 化 改 造。1 1.4 绿 色 建 筑公 共 机 构 建 筑 宜 获 得 绿 色 建 筑 评 价 标 识。1 1.5 能 源 管 理 体 系宜 按 照 G B/T 2 3 3 3 1 要 求,建 立 公 共 机 构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并 有 效 运 行。1 1.6 能 耗 监 测 系 统建 设 能 耗 监 测 系 统,实 现 能 源 资 源 消 耗 的 计 量、监 测、存 储、报 送、分 析、预 警 等 功 能;能 耗 监 测D B 4 4 0 1/T 3 4 2 0 1 97系 统 宜 与 主 管 部 门 能 源 资 源 节 能 监 管 平 台 进 行 数 据 对 接。1 1.7 荣 誉 称 号公 共 机 构 宜 开 展 节 约 型 公 共 机 构 示 范 单 位 及 公 共 机 构 能 效 领 跑 者、公 共 机 构 节 水 型 单 位 创 建,并 获得 荣 誉 称 号。1 2 评 价 细 则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 见 附 录 B。1 3 评 价 报 告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自 评 报 告 及 评 价 报 告 格 式 见 附 录 C。1 4 评 价 流 程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价 流 程 可 参 考 附 录 D。D B 4 4 0 1/T 3 4 2 0 1 98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公 共 机 构 类 型 分 类 表公 共 机 构 类 型 分 类 表 见 表 A.1。表 A.1 公 共 机 构 类 型 分 类 表序号 类型1 国家机关2 事业单位教育类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类其他科技类文化类文化类场馆文化类其他卫生类医院卫生院卫生类其他体育类体育类场馆体育类其他其他类事业单位3 团体组织D B 4 4 0 1/T 3 4 2 0 1 99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表 B.1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基 础 评 价基础评价部分(9 0 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评价依据1绩 效指 标(B 1)能源利用效率(C 1)单 位 建 筑面 积 能 源消耗量依 据 评 价 上 一 个 自 然 年 度 本 市 同 类 型 公 共 机 构 能 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单 位 建 筑 面 积 能 源 消 耗 量 0.8 平 均 值 的,得 1 0分;0.8 平 均 值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能 源 消 耗 量 0.9 平均值的,得 8 分;0.9 平 均 值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能 源 消 耗 量 1.0 平均值的,得 6 分;1.0 平 均 值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能 源 消 耗 量 1.1 平均值的,得 4 分;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1.1 平均值的,得 0 分。1 0查 阅 台 账和 分 析 报告,核 实数据。人 均 能 源消耗量依 据 评 价 上 一 个 自 然 年 度 本 市 同 类 型 公 共 机 构 能 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人均能源消耗量0.8 平均值的,得 1 0 分;0.8 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量0.9 平均值的,得8 分;0.9 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量1.0 平均值的,得6 分;人均能源消耗量1.0 平均值的,得 0 分。1 0查 阅 台 账和 分 析 报告,核 实数据。水资源利用效率(C 2)人 均 水 资源消耗量被评为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得 5 分;否则依据评价上一 个 自 然 年 度 本 市 同 类 型 公 共 机 构 水 资 源 消 耗 平 均值进行判定:人均水资源消耗量0.8 平均值的,得 5 分;0.8 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量0.9 平均值的,得 4 分;0.9 平均值人均水资源消耗量1.0 平均值的,得 3 分;人均水资源消耗量1.0 平均值的,得 0 分。5查 阅 台 账和 分 析 报告,核 实数据。D B 4 4 0 1/T 3 4 2 0 1 91 0表 B.1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基 础 评 价基础评价部分(9 0 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评价依据2能 源利 用(B 2)建筑(C 3)围护结构得分=围护结构热工性 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0,满分 1 分。1查 阅 资料。合理遮阳 采取必要、合理的遮阳措施,得 1 分。1查 看 现场。天 然 光 利用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或利用各种导光和反光装置将天然光引入室内,得 1 分。1查 看 现场。自然通风采取优先利用自然通风的措施,如采用导风墙、捕风窗、拔风井、太阳能拔风道等诱导气流的措施,得 1分。1查 看 现场。设备系统(C 4)供 配 电 系统(1)采用高效节能变压器,能效等级达到 G B 2 0 0 5 2标 准 2 级 以 上 能 效 的 变 压 器 使 用 率 为 1 0 0%,得 0.5分。(2)变压器负载处于 G B/T 1 3 4 6 2 规定的最佳经济运行区间,得 1 分;处于 G B/T 1 3 4 6 2 规定 的经济运行区间,得 0.5 分。(3)用电体系功率因数0.9,得 0.5 分。2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空调系统此项满分为 4 分,根据采用的空调类型依据评分规则分别开展评价。(1)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1)能效等级达到 G B 1 9 5 7 7 标准 2 级以上能效的集中空调系统冷水机组使用率为 1 0 0%,得 1.5 分;2)冷源配备制冷调控装置,得 1.5 分;3)采 用 节 能 措 施 实 现 空 调 系 统 和 设 备 的 经 济 运行,如实施自动控制等,得 1 分。(2)采用分体空调 或多联式空调机组的,按照以 下标准评分:能 效等级达到 G B 1 2 0 2 1.3 等标准 2 级以上能效的空调使用率为 9 0%以上,得 4 分;8 0%以上,得 3 分;6 0%-8 0%,得 2 分;5 0%-6 0%,得 1 分;低 于5 0%不得分。(3)公共机构既采 用集中空调系统,又采用分体 空调或多联式空调机组,按各空调类型供冷的区域面积占比进行加权计算评分;如公共机构采用集中空调系统 供 冷 面 积 为 x1平 方 米,得 分 为 y1分;采 用 分 体 空调 供 冷 面 积 为 x2平 方 米,得 分 为 y2分;则 加 权 计 算得分为(x1y1+x2y2)(x1+x2)。4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照明系统(1)达到 G B 1 9 0 4 3、G B 1 9 4 1 5、G B 3 0 2 5 5 等相关标准2 级以上能效要求的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为 1 0 0%,得4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续)D B 4 4 0 1/T 3 4 2 0 1 91 1表 B.1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基 础 评 价基础评价部分(9 0 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评价依据1 分。(2)公共区域应全部采用高效节能灯具,得 1 分。(3)公共区域采用 分时分区控制、声光感应控制 等智能控制措施,得 1 分。(4)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使用时间,得 0.5 分。(5)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 G B 5 0 0 3 4规定的目标值,得 0.5 分。场。风机系统达到 G B 1 9 7 6 1 和 G B 2 8 3 8 1 标准能效 2 级以上能效的高效节能通风机产品使用率为 1 0 0%,得 0.5 分。0.5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水泵系统(1)达 到 G B 1 9 7 6 2 和 G B 3 2 0 3 1 等 相 关 标 准 能 效 2级 以 上 的 高 效 节 能 水 泵 产 品 使 用 率 为 1 0 0%,得 0.5分。(2)泵类液体输送系统部分节能监测指标达到 G B/T1 6 6 6 6 规定的合格要求,得 0.5 分;全部监测指标均合格,得 1 分。1.5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电梯系统(1)电梯具备节能 运行功能,如两台及以上电梯 集中排列时,设置群控功能;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得 1 分。(2)采用合理节能 的技术措施,如变频调速拖动、能 量 再 生 回 馈、电 梯 照 明 节 能 自 熄 等 措 施,得 0.5分。1.5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绿色信息(C 5)数 据 中 心分项计量实现数据中心的 I T 设备、空调、照 明及附属设备用电量分项计量,得 0.5 分。0.5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计 量 监 控系统数据中心建设能源资源监测体系,对数据中心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得 1 分。1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数 据 中 心电 能 使 用效率数 据 中 心 电 能 使 用 效 率 达 到 G B/T 3 2 9 1 0.3 规 定 的 1级能效,得 1 分。1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绿色出行(C 6)推 广 应 用新 能 源 汽车(1)在满足工作需 求的前提下,新增及更新的车 辆全部选择新能源汽车,得 1 分。(2)新能源或电动 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 的比例应满足当前政策规定要求,根据粤府办 2 0 1 6 2 3号要求应不低于 9 5%,得 0.5 分。2查 阅 资 料及 查 看 现场。(续)D B 4 4 0 1/T 3 4 2 0 1 91 2表 B.1 绿 色 公 共 机 构 评 分 细 则-基 础 评 价基础评价部分(9 0 分)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评价依据(3)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按不低于 2 0 的比例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得0.5 分。鼓 励 绿 色出 行 的 措施(1)应充分、规范、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得 0.5 分。(2)应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 出行方式,得 0.5 分。1查 阅 文件。可再生能源利用(C 7)推 广 应 用可 再 生 能源(1)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热 水系统辅助热源,得 1 分。(2)应采用太阳能 光伏、风光互补等可再生能源 利用方式提供电力,得 1 分。2查 阅 文 件及 查 看 现场。3资 源环 境(B 3)水资源节约利用(C 8)节 水 器 具普及率满足 C J/T 1 6 4 节水器具数据 占总用水器具数量的比例达到 9 6%得 1 分,每提高 1%得 0.5 分,满分为 1.5分。1.5查 阅 文 件及 查 看 现场。用 水 器 具漏失率用水器具漏失率4%,得 1.5 分;用水器具漏 失率=漏水件数/总件数1 0 0%。1.5查 阅 文 件及 查 看 现场。节 水 管 理措施(1)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记录完整,得1 分。(2)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 0.5 分。(3)采用铺设透水地面等透水措施,得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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