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9 3.0 1 0P 0 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40 11D B 4 4 0 1/T 2 9 2 0 1 9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与 维 修 规 范2 0 1 9-1 0-1 4 发 布 2 0 1 9-1 2-0 1 实 施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0 1/T 2 9 2 0 1 9目 次前 言.引 言.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养 护 维 修 要 求.34.1 一 般 规 定.34.2 污 水 收 集 管 网.44.3 污 水 处 理 设 施.54.4 污 泥 与 废 弃 物 处 理.1 04.5 档 案 管 理.1 05 安 全 生 产、文 明 施 工.1 06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维 修 水 平 评 定.1 16.1 评 定 要 求.1 16.2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维 修 水 平 评 定 方 法.1 1附 录 A(参 考 性 附 录)污 水 治 理 设 施 日 常 巡 查 登 记 表.1 2附 录 B(参 考 性 附 录)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维 护 登 记 表.1 3附 录 C(参 考 性 附 录)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运 行 维 修 登 记 表.1 5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农 村 生 活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维 修 考 核 标 准.1 6附 录 E(规 范 性 附 录)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评 定 表.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参 考 文 献.2 2D B 4 4 0 1/T 2 9 2 0 1 9前 言本 标 准 按 G B/T 1.1 2 0 0 9 的 规 定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广 州 市 水 务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州 市 污 水 治 理 工 程 管 理 办 公 室(广 州 市 排 水 设 施 管 理 中 心)、暨 南 大 学。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林 伟 国、张 晓 湘、杨 扬、唐 小 燕、罗 伟 宏、陶 然、吴 颖 辉、高 洪 梅、南 燕。本 标 准 是 对 D B J 4 4 0 1 0 0/T 2 5 3 2 0 1 5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与 维 修 规 范 的 修 订。本 标 准 与 D B J 4 4 0 1 0 0/T 2 5 3 2 0 1 5 相 比,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删 除 作 废 引 文 C J J/T 5 4 污 水 稳 定 塘 设 计 规 范,新 增 引 文 C J J/T 5 4 污 水 自 然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程、C J J 1 8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检 测 与 评 估 技 术 规 程 和 G B/T 3 3 8 9 8 膜 生 物 反 应 器 通 用 技 术 规 范。第 3 条 完 善 稳 定 塘 的 定 义;第 4.1 条 表 1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主 体 工 艺 中 增 加 厌 氧 池;第 4.3.2 条 增 加 格 栅 的 养 护 内 容,同 时 完 善 厌 氧 池、稳 定 塘、人 工 湿 地、膜 生 物 反 应 器 和 生 物接 触 氧 化 法 养 护 内 容;第 4.3.3 条 增 加:当 膜 生 物 反 应 器 的 膜 在 使 用 中 损 坏,清 洗 不 能 恢 复 其 功 能 时,应 由 专 业 人 员进 行 膜 更 换;第 4.4.2 条 完 善 污 泥 处 理 方 式;第 4.5.4 条 中 完 善 了 技 术 档 案 主 要 内 容;第 5 条 中 增 加 了 广 东 省 有 限 空 间 危 险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规 程(粤 安 监(2 0 0 4)7 9 号);第 6 条 中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维 修 水 平 评 定 和 附 录 D 按 照 广 州 市 水 务 局 2 0 1 9 修 订 的 广州 市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维 护 监 督 考 核 工 作 细 则 进 行 更 新,结 合 考 核 的 标 准 完 善 维 修 养 护要 求。标 准 代 替 了 D B J 4 4 0 1 0 0/T 2 5 3 2 0 1 5。D B 4 4 0 1/T 2 9 2 0 1 9引 言为 规 范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养 护 维 修,保 证 设 施 安 全 有 效 运 行,充 分 发 挥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收集 管 网 的 使 用 功 能,制 定 本 标 准。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养 护 维 修 应 同 时 符 合 国 家、广 东 省 以 及 广 州 市 的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范 和 技 术标 准 等。D B 4 4 0 1/T 2 9 2 0 1 91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与 维 修 规 范1 范 围本 规 范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维 修 规 范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养 护 维 修 要 求,安 全 生 产 与 文 明施 工 及 养 护 水 平 评 定 标 准。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广 州 市 范 围 内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与 维 修。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5 0 0 1 4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G B 5 0 1 4 1 给 水 排 水 构 筑 物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G B 5 0 2 0 4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 B 5 0 2 3 1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通 用 规 范G B 5 0 2 6 8 给 水 排 水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G B/T 3 3 8 9 8 膜 生 物 反 应 器 通 用 技 术 规 范C J J 6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维 护 安 全 技 术 规 程C J J 1 8 城 镇 排 水 管 道 检 测 与 评 估 技 术 规 程C J J 6 0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维 护 及 安 全 技 术 规 程C J J 6 8 城 镇 排 水 管 渠 与 泵 站 运 行、维 护 及 安 全 技 术 规 程C J J/T 5 4 污 水 自 然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程H J 2 0 0 5 人 工 湿 地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 J 2 0 0 9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法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 J 2 0 1 0 膜 生 物 法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 J 2 5 2 7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膜 生 物 反 应 器H J 5 7 6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D B J 4 4 0 1 0 0/T 1 4 6 排 水 管 渠 维 修 养 护 技 术 规 范D B J 4 4 0 1 0 0/T 1 4 7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备 设 施 维 护 维 修 及 报 废 操 作 规 范D B J 4 4 0 1 0 0/T 1 6 0 井 盖 设 施 建 设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范。3.1农 村 生 活 污 水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是 指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污 水,主 要 包 括 厕 所 污 水、厨 房 污 水 和 洗 涤 污 水 等。D B 4 4 0 1/T 2 9 2 0 1 923.2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对 不 能 纳 入 城 镇 污 水 管 网 的 农 村 生 活 污 水,采 用 就 地 或 就 近 处 理 而 建 设 的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包 括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和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3.3农 村 污 水 收 集 管 网收 集 输 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管 渠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组 成 的 整 体。农 村 生 活 污 水 管 渠 是 指 收 集 输 送 农 村 生 活 污水 的 管 道(污 水 管、合 流 管),渠 箱,明 渠,涵 洞,边 沟 及 排 水 井(雨 水 井、污 水 井、合 流 井)、拍 门、阀 门。3.4预 处 理 设 施指 为 满 足 工 程 总 体 要 求,根 据 后 续 处 理 流 程 对 水 质 要 求 而 设 置 的 处 理 单 元,主 要 有 格 栅、沉 砂 池、集 水 井 等。3.5厌 氧 池指 非 充 氧 池(区),溶 解 氧 浓 度 一 般 小 于 0.2 m g/L,主 要 功 能 是 利 用 厌 氧 微 生 物 处 理 污 水。3.6膜 生 物 反 应 器以 膜 为 载 体,把 生 物 反 应(作 用)和 分 离 相 结 合,能 改 变 反 应 进 程 和 提 高 反 应 效 率 的 设 备。3.7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法指 一 种 好 氧 生 物 膜 污 水 处 理 方 法,该 系 统 由 浸 没 于 污 水 中 的 填 料、填 料 表 面 的 生 物 膜、曝 气 系 统 和池 体 构 成。在 有 氧 条 件 下,污 水 与 固 着 在 填 料 表 面 的 生 物 膜 充 分 接 触,通 过 生 物 降 解 作 用 去 除 污 水 中 的有 机 物、营 养 盐 等,使 污 水 得 到 净 化。3.8人 工 湿 地用 人 工 筑 成 水 池 或 沟 槽,底 面 铺 设 防 渗 漏 隔 水 层,填 充 一 定 深 度 的 基 质 层,种 植 水 生 植 物,利 用 基质、植 物、微 生 物 的 物 理、化 学、生 物 三 重 协 同 作 用 使 污 水 得 到 净 化。按 照 污 水 流 动 方 式,分 为 表 面 流人 工 湿 地、水 平 潜 流 人 工 湿 地 和 垂 直 潜 流 人 工 湿 地。3.9表 面 流 人 工 湿 地指 污 水 在 基 质 层 表 面 以 上,从 池 体 进 水 端 水 平 流 向 出 水 端 的 人 工 湿 地。3.1 0水 平 潜 流 人 工 湿 地D B 4 4 0 1/T 2 9 2 0 1 93指 污 水 在 基 质 层 表 面 以 下,从 池 体 进 水 端 水 平 流 向 出 水 端 的 人 工 湿 地。3.1 1垂 直 潜 流 人 工 湿 地指 污 水 垂 直 通 过 池 体 中 基 质 层 的 人 工 湿 地。3.1 2稳 定 塘以 塘 为 主 要 构 筑 物,主 要 依 靠 水 域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净 化 污 水 的 处 理 设 施。3.1 3生 态 沟 渠生 态 沟 渠 由 农 田 排 水 沟 渠 及 其 内 部 种 植 的 植 物 组 成,是 一 种 湿 地 生 态 系 统 和 水 生 廊 道 系 统,通 过 沟渠 拦 截 径 流 和 泥 沙,植 物 滞 留 和 吸 收 氮、磷 等,实 现 生 态 拦 截 氮、磷 等 的 功 能,具 有 占 地 面 积 小、运 行和 建 设 费 用 低、水 质 净 化 效 率 高 等 特 点。4 养 护 维 修 要 求4.1 一 般 规 定表 1 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日 常 巡 查 要 求检查分项 检查方法 检查要点 周期污水收集管网 目测井盖、井框、溢流口有无丢失或损坏每日有无污水溢出、堵塞有无违规或异常信息预处理设施(泵井、格栅、沉砂池、集水井)目测干净、整洁、无垃圾、漂浮物井盖有无缺失、破损有无破损、裂缝有无污水溢出、堵塞污水处理系统主体工艺(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生态沟渠、接触氧化池、膜生物处理系统等)目测是否干净、整洁有无破损、裂缝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信息水流量是否正常附属设施(泵、鼓风机等)目测泵、鼓风机等设备有无异常声响、振动仪表、监控系统、配电系统是否正常、安全有无缺失、损坏是否干净、整洁污泥、垃圾、植物残体 目测 有无堆积未处理臭气 目测 有无可闻异味D B 4 4 0 1/T 2 9 2 0 1 944.1.1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养 护 与 维 修 包 括 污 水 收 集 管 网、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其 他 附 属 设 施 的 检 查、养 护、维 修、污 泥 与 废 弃 物 处 理 和 档 案 管 理。4.1.2 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维 护 单 位 应 对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日 常 巡 查(表 1,附 录 A)、定 期 检 查 和 周 期 性 维 护(附 录 B),使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保 持 良 好 的 污 水 收 集、处 理 功 能 和 结 构 状 况,提 高处 理 系 统 完 好 率,及 时 消 除 事 故 隐 患。4.1.3 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维 护 单 位 应 定 期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内 的 水 质、水 量 进 行 定 期 检 测,并 应 建 立 相应 管 理 档 案;处 理 后 的 出 水 满 足 设 施 排 放 标 准 方 可 排 入 受 纳 水 体。4.1.4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维 修 工 程 按 工 程 性 质 和 工 程 规 模 可 分 大 修、中 修 和 小 修 三 个 等 级(表 2)。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管 理 单 位 应 制 定 小 修,中 修,大 修 的 具 体 实 施 流 程。表 2 治 理 设 施 维 修 工 程 分 类 情 况工程种类 工程性质小修工程为了保持设施完整和运行效果所进行的日常维修或恢复设施原有的功能进行局部修理、更换和调整。中修工程改善治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功能为主的局部恢复工程。包括更换和修复系统主要部分,检查整个系统并调整校正,使其能达到应有的技术标准。大修工程 治理设施的翻新加固工程,以恢复治理设施原有功能或综合性维修为主的维修工程。4.1.5 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管 理 单 位 应 制 定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质 量 检 查 办 法,并 定 期 对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运行 状 况 进 行 抽 查,排 水 管 网 以 功 能 性 状 况 为 目 的 的 普 查 周 期 为 半 年 1 年;以 结 构 性 状 况 为 目 的 的 普 查周 期 为 2 3 年;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质 量 检 查 周 期 不 少 于 半 年。4.1.6 维 修 工 程 应 以 恢 复 原 设 计 标 准 或 局 部 改 善 工 程 原 有 结 构 为 原 则,综 合 考 虑 工 程 特 点、技 术 水 平、设 备、材 料 和 经 费 等 因 素 制 定 维 修 方 案。4.1.7 维 修 工 程 质 量 应 执 行 G B 5 0 1 4 1、G B 5 0 2 0 4、G B 5 0 2 3 1、G B 5 0 2 6 8、D B J 4 4 0 1 0 0/T 1 4 6 和D B J 4 4 0 1 0 0/T 1 4 7 的 有 关 规 定。4.1.8 设 备 维 修 前 应 对 设 备 进 行 评 估,编 制 维 修 作 业 指 导 书;设 备 维 修 后,应 对 设 备 能 力 进 行 评 估,履行 相 应 的 验 收 手 续,整 理 好 维 修 记 录(参 照 附 录 C),归 档。4.1.9 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管 理 单 位 应 建 立 设 施 运 行、巡 查、养 护、维 修 以 及 突 发 事 件 的 记 录 档 案。运 维单 位 做 好 农 污 巡 检 A P P 巡 检 电 子 签 到,建 立 巡 查 台 帐。4.2 污 水 收 集 管 网4.2.1 管 网 检 查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农 村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维 护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日 常 巡 查 制 度。每 日 巡 查 内 容 应 包 括 污 水 冒 溢、井 盖 以 及各 类 盖 板 缺 损、管 渠 塌 陷 及 影 响 管 渠 排 水 等 情 况;b)污 水 收 集 管 网 检 查 的 对 象 为 接 户 支 管、管 道、各 类 检 查 井、边 沟、溢 流 排 放 口、入 水 口、拍 门、闸 门 等;c)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的 检 查 要 求、内 容 及 允 许 积 泥 深 度 应 符 合 C J J 6、C J J 1 8 和 D B J 4 4 0 1 0 0/T 1 4 6 的 要求。4.2.2 管 网 养 护D B 4 4 0 1/T 2 9 2 0 1 95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的 清 疏 频 率 需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容 易 淤 积 的 管 网,应 结 合 季 节 性 和 重 要 性 适 当 增加 清 疏 频 率;表 3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清 疏 频 率 及 允 许 积 泥 深 度设施名称 允许积泥深度 频率(次/年)备注污水管渠(不分管径)管内径或渠净高度 1/5 1 每年清疏 1 次各类检查井 管径 1/5 2 每半年清疏 1 次溢流排放口 管径 1/5 1 2 每月清疏 1 次b)当 发 现 井 盖 缺 失 或 损 坏 后,应 立 即 安 放 护 栏 和 警 示 标 志,并 在 6 小 时 内 修 补 恢 复。井 盖 设 施 的维 修、更 换、养 护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6 0 的 相 关 规 定;c)污 水 口 及 各 类 检 查 井 的 维 护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污 水 口 及 各 类 检 查 井 的 维 护 内 容 应 包 括:清 掏 井 底 积 泥,清 理 井 壁、井 框,铲 除 树 根,修 复井 体,维 修 或 更 换 井 盖、井 框;检 查 井 井 深 1.5 米 必 须 安 装 防 护 网,当 发 现 检 查 井 内 防 坠 网 挂 钩 腐 蚀 脱 落,应 及 时 补 钩。d)使 用 井 盖 的 质 量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6 0 的 规 定 和 管 理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井 盖 的 标 识 必 须 和 管道 的 属 性 一 致;e)污 水 管 渠 疏 通 养 护 可 采 用 射 水 疏 通、水 力 疏 通 和 人 工 铲 挖 等 方 式,各 种 管 渠 疏 通 方 法 及 适 宜 范围 宜 符 合 表 4 的 规 定;表 4 污 水 收 集 管 渠 疏 通 方 法 及 适 用 范 围疏通方法 小型管 中型管 大型管 特大型管 倒虹管 压力管 盖板沟射水疏通 水力疏通 人工铲挖 注:表 中“”表 示 适 用,“”表 示 不 适 用。f)污 水 管 网 养 护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4 6 的 规 定。4.2.3 管 网 维 修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污 水 收 集 管 网 出 现 堵 塞、渗 漏、坍 塌 等 情 况,应 尽 快 组 织 排 除 险 情,予 以 修 复;b)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的 维 修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4 6 的 相 关 规 定。4.3 污 水 处 理 设 施4.3.1 处 理 设 施 检 查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检 查 对 象 为 沉 砂 池、集 水 井、泵 井、格 栅、厌 氧 池、人 工 湿 地、稳 定 塘、生 态沟 渠、生 化 处 理 设 施 等 及 其 附 属 设 施。b)污 水 处 理 单 元 的 检 查 可 采 用 目 测、插 杆 检 查 等 方 法,必 要 时 应 采 用 仪 器 测 量 或 辅 以 照 相、录 像等 方 式。各 单 元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检 查 要 求 宜 符 合 表 5 的 规 定。c)定 期 对 治 理 设 施 进 出 水 C O D C r、N H 3-N、T P 等 指 标 进 行 检 测,分 析 进 出 水 水 质 是 否 符 合 设 计标 准。D B 4 4 0 1/T 2 9 2 0 1 96表 5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检 查 要 求设施种类 检查方法 检查内容检查周期(间隔时间/次)沉砂井、集水井、泵井目测、插杆检查井盖有无丢失、埋没、破损、裂缝;井框有无破损、裂缝;井壁有无结垢、井底积泥厚度、浮渣厚度;井身是否坍塌、破损、裂缝、渗漏;水位是否正常1 周格栅池 目测金属构件是否被腐蚀,缺损;有无栅渣、大块杂物及漂浮物;格栅前后水位差1 周厌氧池 目测、插杆检查池体结构是否坍塌、破损、裂缝、渗漏;池盖是否破损、裂缝、通风设施是否(通气口或检查口)失效;池底积泥厚度、水位是否正常;有无大块杂物及漂浮物;填料是否松动、结块、框架损害、侵蚀1 周人工湿地 目测池体结构是否坍塌、破损、裂缝、渗漏;有无杂草或其他杂物、漂浮物、植物残体;湿地植物的生长密度、覆盖率、病虫害、外来物种;基质是否堵塞、结块;水位是否正常、潜流湿地是否有壅水现象1 周稳定塘、生态沟渠 目测、插杆检查堤坝有无雨淋沟、沉陷、裂缝、渗漏、滑坡和白蚁、兽类为害等现象;堤坝水生植物覆盖率、杂草;水面是否漂浮物碎片、废渣或其他垃圾;水生植物覆盖率、积泥厚度、底泥是否上涌;水位、水流是否正常1 周接触氧化、膜生物处理等生化处理系统目测池体结构是否破损、裂缝、渗漏;曝气设施是否漏气、曝气均匀;水面有无结垢、泡沫、漂浮物;沉淀池表面是否有浮泥;填料支架是否稳固、破损;接触氧化池填料是否缠绕、堵塞、结块;接触氧化池污泥是否膨胀上浮、污泥是否发臭;膜生物反应器内膜组件是否有定期清洗;系统运行是否正常1 周水泵 目测是否有跳闸;检查水泵有无异常振动及异常响声;泵有无缺失、机械损害、留意查看电缆;机械密封是否滴漏水1 天鼓风机 目测有无缺失被盗、异常声响、振动、是否有异物卡住;油箱储油量、油质是否正常;机器构件有无损坏或脱落1 天曝气设施 目测 曝气是否均匀;各构件有无明显的破损、断裂 1 周闸门、闸槽、阀门 目测闸门有否异物卡口;密闭性能及启闭灵活性;构件是否有腐蚀、缺损1 周附属建筑物 目测砌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墩墙有无裂缝、渗水、沉降、倾斜、剥蚀、风化、露筋等现象;墙面、屋面有无裂缝、渗漏,内外墙涂料、贴面有无剥落,房屋设施有无损坏;伸缩缝与止水有无损坏、渗漏;金属构件有无损坏或锈蚀1 月其他 目测公示牌是否破损、老化、单位和人员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供配电设施是否缺损,配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仪表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1 周D B 4 4 0 1/T 2 9 2 0 1 97d)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单 元 池 体 内 允 许 积 泥 深 度 应 符 合 表 6 的 规 定表 6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最 大 允 许 积 泥 深 度设施类别 最大允许积泥深度沉砂井 池体的 1/5泵井 池体有效水深的 1/5集水井 池体有效水深的 1/5厌氧池 池体有效水深的 1/5生态沟渠 沟渠有效水深的 1/54.3.2 处 理 设 施 养 护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一 般 规 定1)格 栅、沉 砂 井、集 水 池、泵 井、厌 氧 池 的 维 护 应 符 合 C J J 6 0 规 定,人 工 湿 地 的 维 护 应 符合 C J J/T 5 4 和 H J 2 0 0 5 规 定,稳 定 塘、生 态 沟 渠 的 维 护 应 符 合 C J J/T 5 4 相 关 规 定,膜 生 物反 应 器 的 维 护 应 符 合 G B/T 3 3 8 9 8、H J 2 0 1 0 和 H J 2 5 2 7 相 关 规 定,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的 维 护应 符 合 H J 2 0 0 9 相 关 规 定,泵、鼓 风 机 等 其 他 主 要 设 备 的 维 护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4 7 相关 规 定;2)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表 面 无 破 损,保 持 清 洁,无 青 苔、杂 物 和 污 物 等;3)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内 外 墙 面 应 无 破 损、裂 缝,无 乱 堆 乱 放 现 象,保 持 清 洁、美 观。b)格 栅1)及 时 处 理 或 处 置 栅 渣;2)检 查 格 栅 或 人 工 清 捞 栅 渣 时,需 要 在 有 效 监 护 下 进 行,需 要 下 井 作 业 的,还 应 进 行 临 时 性强 制 性 通 风;3)定 期 对 栅 条 校 正,更 换 或 改 造 已 损 坏 或 不 规 范 的 格 栅。c)厌 氧 池1)及 时 清 除 池 体 内 泡 沫、漂 浮 物 等 垃 圾,保 持 进 出 水 槽 清 洁;2)定 期 检 查 池 体 内 填 料 有 无 出 现 松 动、缠 绕、结 块 等 现 象,情 况 严 重 的 应 及 时 组 织 维 修;3)定 期 检 查 通 风 设 施,及 时 疏 通 被 堵 塞 的 通 风 设 施。d)人 工 湿 地1)定 期 检 查 进 水 装 置,进 行 水 位 调 节,不 应 出 现 短 流、进 水 端 壅 水 和 出 水 端 淹 没 等 现 象;2)适 当 采 用 间 歇 运 行 方 式,定 期 启 动 清 淤,局 部 更 换 人 工 湿 地 系 统 基 质,防 止 湿 地 运 行 中 堵塞 现 象;3)植 物 管 理 维 护 要 求:运 行 期 间 应 对 枯 萎 植 物、落 叶 等 及 时 清 理;不 应 使 用 除 草 剂、杀 虫 剂 等 易 破 坏 生 态 系 统 的 药 剂;进 行 缺 苗 补 种、杂 草 清 除、适 时 收 割 以 及 控 制 病 虫 害 等 管 理;可 选 择 多 品 种 植 物 分 区 搭 配 种 植,增 加 植 物 的 多 样 性、景 观 效 果 以 及 减 少 病 虫 害;人 工 湿 地 植 物 根 据 植 物 生 物 学 和 生 态 学 特 性 进 行 种 苗 规 格 和 种 植 密 度 设 计;植 物 系 统 建 立 后,应 保 持 水 生 植 物 的 密 度 与 良 性 生 长;应 及 时 移 除 处 理 系 统 内 外 来 物 种;D B 4 4 0 1/T 2 9 2 0 1 98 湿 地 床 上 植 物 发 生 歪 倒,要 及 时 扶 培,排 除 积 水;运 营 维 护 期 应 定 期 全 面 割 除(捞 取)湿 地 植 物,一 般 收 割 时 间 可 设 立 在 上 半 年 3-5 月份 和 下 半 年 9-1 1 月 份;割 除(捞 取)后 植 物 残 株,应 带 离 场,及 时 处 理。e)稳 定 塘(生 态 沟 渠)1)应 保 持 无 废 渣、漂 浮 碎 片 或 其 他 垃 圾,进 出 水 口 应 保 持 水 流 通 畅;2)应 定 期 清 理 底 泥;3)应 保 持 水 生 植 物 生 长 良 好,水 生 植 物 表 面 覆 盖 率 控 制 在 5 0%以 下,及 时 清 理 浮 渣 与 枯 枝烂 叶;4)无 明 显 臭 味;5)保 持 塘 堤(沟 堤)建 筑 物 及 栅 栏 完 好。f)膜 生 物 反 应 器1)保 证 设 施 正 常、连 续 运 行,水 质 水 量 达 到 设 计 要 求;2)按 要 求 定 期 清 洗 膜 组 件,以 确 保 其 有 效 持 久 运 行;3)当 污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合 成 洗 涤 剂 或 其 他 起 泡 物 质 时,膜 生 物 反 应 池 会 出 现 大 量 泡 沫,不 应投 加 硅 质 消 泡 剂,可 采 取 喷 水 的 方 法 解 决;4)膜 生 物 反 应 池 出 水 浑 浊,应 重 点 检 查 膜 组 器 和 集 水 管 路 上 的 连 接 件 是 否 松 动 或 损 坏,如 有损 坏 应 及 时 维 修 或 更 换。g)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1)保 证 设 施 正 常 运 行;2)及 时 清 除 池 体 内 的 泡 沫、漂 浮 物 等 垃 圾;3)定 期 检 查 池 体 内 填 料 有 无 出 现 松 动、缠 绕、结 块 等 现 象,情 况 严 重 的 及 时 对 填 料 进 行 更 换;4)定 期 检 查 曝 气 设 施 运 作 是 否 正 常,有 无 明 显 破 损、断 裂 等,如 有 损 坏,及 时 组 织 维 修。h)泵1)水 泵 养 护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4 7 规 定;2)水 泵 养 护 按 照 生 产 产 家 的 相 关 说 明 执 行。i)鼓 风 机1)鼓 风 机 养 护 应 符 合 D B J 4 4 0 1 0 0/T 1 4 7 规 定;2)鼓 风 机 养 护 按 照 生 产 产 家 的 相 关 说 明 执 行。j)其 他 附 属 设 施1)流 量 测 量 装 置:每 日 记 录 检 查 是 否 正 常;2)阀 件 与 管 路 设 施:每 日 确 认 阀 件 设 备 是 否 正 常,通 水 管 路 是 否 有 淤 塞 现 象;每 月 手 动 测试 阀 件 开 关,并 确 认 恢 复 正 常 开 阀 位 置;每 月 测 试 通 水 管 路 内 壁 疏 通 状 况,并 确 认 通 水管 路 是 否 有 破 损 和 阻 塞 现 象;3)金 属 构 件 发 现 有 局 部 锈 斑、针 状 锈 迹 时,应 及 时 除 锈 补 漆。当 涂 层 普 遍 出 现 剥 落、鼓 泡、龟 裂、明 显 粉 化 等 老 化 现 象 时,应 全 部 重 做 新 的 防 腐 涂 层 或 封 闭 涂 层;4)护 栏、栏 杆、爬 梯、扶 梯 以 及 格 栅 等 应 保 持 完 好。如 变 形、损 伤 严 重,危 及 使 用 和 安 全功 能 的,应 立 即 予 以 整 修 或 更 换;5)水 尺、标 志 牌、警 示 牌 等 出 现 缺 损、变 形,应 及 时 维 修 或 更 换;6)信 息 公 示 牌 按 规 格 设 置,缺 损、老 化 应 及 时 维 修 或 更 换,公 示 牌 中 单 位 和 人 员 信 息 发 生变 更,应 及 时 完 成 更 新;7)供 配 电 设 施 如 有 缺 损 或 不 符 合 安 全 用 电 的 相 关 规 定,应 及 时 整 修 和 维 护。D B 4 4 0 1/T 2 9 2 0 1 994.3.3 处 理 设 施 维 修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当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坍 塌、壅 水、渗 漏 等 情 况,影 响 了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应 查 成 因 及 其 危 害 程 度,据 以 确 定 维 修 措 施,立 即 组 织 维 修;b)处 理 设 施 设 备 应 按 照 设 备 技 术 说 明 书 的 相 关 要 求 开 展 设 备 维 修,在 使 用 过 程 中 设 备 维 修 可 根 据实 际 情 况 调 整;c)设 备 维 修 内 容 包 括 整 机(或 主 要 部 件)的 拆 装 检 查,修 复 基 准 件,更 换 或 修 复 故 障 零 配 件,恢复 设 备 精 度 和 性 能 等;d)根 据 D B J 4 4 0 1 0 0/T 1 4 7 的 相 关 规 定,主 要 污 水 设 施 的 首 次 大 修 时 间、大 修 周 期、预 期 使 用 寿 命宜 按 照 本 规 范 表 7 的 规 定,达 到 表 7 中 规 定 的 使 用 年 数 或 实 际 运 行 小 时 均 可 认 为 是 该 设 备 的 首次 大 修 时 间、大 修 周 期、预 期 使 用 寿 命。表 7 主 要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首 次 大 修 时 间、大 修 周 期、预 期 使 用 寿 命序号 设备设施分类和名称 首次大修时间 大修周期 预期使用寿命 备注1泵干式离心泵2 3 年/运行1 2 0 0 0 小时1 2 年/运行8 7 0 0 小时3 5 年/运行3 5 0 0 0 小时2 潜水泵2 3 年/运行1 2 0 0 0 小时1 2 年/运行8 7 0 0 小时4 6 年/运行4 5 0 0 0 小时3 鼓风机 罗茨鼓风机 运行 1 5 0 0 0 小时2 4 年/运行2 4 0 0 0 小时7 1 0 年4膜生物反应器生物膜 1 2 年 1 2 年 3 5 年5建筑物和构筑物构筑物(池体类)2 3 年 2 3 年 5 0 年6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3 5 年 3 5 年 5 0 年注:本表的大修时间为建议值,实际的大修时间应按厂商要求及设备使用及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e)池 体 盖 板 有 断 裂、腐 蚀 情 况 应 及 时 更 换。f)人 工 湿 地、生 态 沟 渠 或 稳 定 塘 中 水 生 植 物 稀 疏、枯 死、冻 死,应 在 半 个 月 内 进 行 水 生 植 物 补 植工 作。g)当 处 理 设 施 内 基 质 堵 塞、结 块,并 出 现 壅 水 现 象,宜 及 时 疏 通 或 更 换 基 质 以 防 情 况 恶 化。h)膜 生 物 反 应 器 的 膜 在 使 用 中 造 成 损 坏,清 洗 不 能 恢 复 其 功 能 时,应 由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膜 更 换。D B 4 4 0 1/T 2 9 2 0 1 91 04.4 污 泥 与 废 弃 物 处 理4.4.1 清 掏 作 业 产 生 的 少 量 浮 油、固 体 废 物 和 收 割(捞 取)的 植 物 和 更 换 后 的 基 质、碎 石 以 及 养 护 维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砂、渣 等 垃 圾,及 时 外 运 到 规 定 地 点 堆 放 后 统 一 处 置。4.4.2 污 泥 应 运 送 到 当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具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单 位 集 中 处 理。4.4.3 部 分 处 理 系 统(如 稳 定 塘)排 出 的 污 泥 可 进 行 自 然 干 化 处 理。4.4.4 污 泥 处 理 和 处 置 应 符 合 G B 5 0 0 1 4 的 规 定。4.5 档 案 管 理4.5.1 管 理 单 位 应 建 立 和 健 全 技 术 资 料 和 档 案 的 管 理 制 度,并 由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档 案。4.5.2 各 类 设 备 均 应 建 立 养 护 维 修 档 案。技 术 档 案 应 包 括 以 文 字、图 表 等 纸 质 件 及 音 像、电 子 文 档 等各 类 资 料。技 术 档 案、图 表 资 料 等 应 规 范 齐 全、分 类 清 楚、存 放 有 序、按 时 归 档。4.5.3 管 理 单 位 应 对 工 程 在 养 护 维 修 过 程 中 所 积 累 的 技 术 资 料 进 行 分 类 收 集、整 理、编 目、存 档。4.5.4 技 术 档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国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有 关 法 律、法 规、政 策、指 令、批 示 和 与 污 水 治 理 设 施 养 护 维 修 有 关 的各 种 规 范、规 程、标 准 和 办 法 等;b)检 查 档 案:日 常 巡 查、定 期 检 查 中 形 成 的 资 料;c)养 护 工 作 形 成 的 记 录 和 资 料;d)重 大 故 障 报 告 及 处 理 结 果 记 录;e)水 质 检 测 报 告;f)维 修 档 案。包 括 上 级 批 文、批 准 的 工 程 实 施 计 划、设 计、施 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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