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9 3.0 8 0.0 1P 6 6DB61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6 1/T 1 1 5 0 2 0 1 8水 泥 稳 定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基 层施 工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c e m e n t s t a b i l i z e d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w a s t er e c y c l e d a g g r e g a t e r o a d b a s e s2 0 1 8-0 5-0 1 发 布 2 0 1 8-0 6-0 1 实 施陕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6 1/T 1 1 5 0 2 0 1 8I目 次前 言.V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材 料.25 配 合 比 设 计.36 施 工.47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与 验 收.6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杂 物 含 量 及 混 凝 土 块 含 量 检 测 方 法.8D B 6 1/T 1 1 5 0 2 0 1 8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陕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陕 西 省 交 通 建 设 集 团 公 司、西 安 公 路 研 究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杨 育 生、孙 满 成、张 东 省、宋 剑、周 新 锋、李 爱 国、尹 亮、罗 涛、王 超、李 娜。本 标 准 由 西 安 公 路 研 究 院 负 责 解 释。本 标 准 首 次 发 布。联 系 信 息 如 下:单 位:西 安 公 路 研 究 院电 话:0 2 9-8 7 8 2 7 2 0 1地 址:陕 西 省 西 安 市 高 新 六 路 6 0 号邮 编:7 1 0 0 6 5D B 6 1/T 1 1 5 0 2 0 1 81水 泥 稳 定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基 层 施 工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简 称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基 层 材 料 要 求、配 合 比 设计、施 工、质 量 管 理 和 验 收。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各 等 级 公 路 新 建 和 改(扩)建 工 程 的 基 层 和 底 基 层 施 工。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4 6 8 5 建 设 用 卵 石、碎 石J T G E 4 0 公 路 土 工 试 验 规 程J T G E 4 2 公 路 工 程 集 料 试 验 规 程J T G E 5 1 公 路 工 程 无 机 结 合 料 稳 定 材 料 试 验 规 程J T G E 6 0 公 路 路 基 路 面 现 场 测 试 规 程J T G/T F 2 0 公 路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技 术 细 则J T G F 8 0/1 公 路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D B 6 1/T 5 2 9 垂 直 振 动 法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设 计 施 工 技 术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建 筑 垃 圾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w a s t e各 类 建 筑 物、构 筑 物、管 网 在 建 设、拆 除、修 缮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3.2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w a s t e r e c y c l e d a g g r e g a t e指 建 筑 垃 圾 经 过 破 碎、分 拣、筛 分 等 工 艺 加 工 成 为 的 不 同 粒 径 集 料。3.3杂 物 i m p u r i t i e s砖、石、砂 浆 和 混 凝 土 块 之 外 不 能 加 工 再 生 集 料 的 物 质(如 金 属、塑 料、沥 青、木 头、玻 璃、陶 瓷、草 根、树 叶、树 枝、纸 张、石 灰、石 膏、毛 皮、煤 块 和 炉 渣 等)。3.4D B 6 1/T 1 1 5 0 2 0 1 82混 凝 土 块 含 量 c o n c r e t e c o n t e n t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粗 集 料 中 混 凝 土 块 质 量 占 集 料 总 质 量 的 百 分 比。4 材 料4.1 一 般 规 定4.1.1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应 洁 净、均 匀、无 毒、无 污 染,最 大 粒 径 应 不 大 于 3 7.5 m m。4.1.2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的 技 术 指 标 应 满 足 本 标 准 要 求。4.1.3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运 至 现 场 后 应 抽 样 检 验,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场。4.1.4 相 同 料 源、规 格、砖 石 比 例 和 加 工 工 艺 的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单 独 堆 放,堆 放 高 度 不 应 超 过 3.0 m。4.1.5 水 泥、集 料、粉 煤 灰 和 水 等 其 他 原 材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J T G/T F 2 0 中 的 规 定。4.2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粗 集 料4.2.1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粗 集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表 1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粗 集 料 技 术 要 求技术指标 结构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杂物含量%基层0.1 0.3附录 A底基层混凝土块含量%基层 4 0 3 5底基层 3 5 3 0压碎值%基层 4 5 5 0J T G E 4 2(T 0 3 1 6)底基层 5 0 5 5针片状含量%基层2 0 J T G E 4 2(T 0 3 1 2)底基层4.2.2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粗 集 料 规 格 宜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表 2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粗 集 料 规 格 要 求工程粒径m m通过下列筛孔(m m)的质量百分率%3 7.5 3 1.5 1 9 9.5 4.7 52 0 3 0 1 0 0 9 0 1 0 0 0 1 0 1 0 2 0 1 0 0 9 0 1 0 0 0 1 0 0 55 1 0 1 0 0 9 0 1 0 0 0 1 04.3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细 集 料4.3.1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细 集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D B 6 1/T 1 1 5 0 2 0 1 83表 3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细 集 料 技 术 要 求技术指标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砂当量%4 0 J T G E 4 2(T 0 3 3 4)0.0 7 5 m m 以下材料的塑性指数 1 7 J T G E 4 0(T 0 1 1 8)有机质含量%2 J T G E 4 2(T 0 3 1 3)4.3.2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细 集 料 规 格 宜 符 合 表 4 的 规 定。表 4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细 集 料 规 格 要 求工程粒径m m通过下列筛孔(m m)的质量百分率%9.5 4.7 5 2.3 6 0.6 0.0 7 50 5 1 0 0 9 0 1 0 0 6 0 8 0 3 0 5 0 0 2 04.4 掺 配 集 料掺 配 集 料 中 粗 集 料 质 量 应 符 合 表 5 的 规 定。表 5 掺 配 集 料 中 粗 集 料 技 术 要 求技术指标 结构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下公路压碎值%基层 2 6 3 5J T G E 4 2(T 0 3 1 6)底基层 3 0 4 0针片状含量%基层 1 82 0 J T G E 4 2(T 0 3 1 2)底基层 2 05 配 合 比 设 计5.1 一 般 规 定5.1.1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的 最 大 干 密 度 和 最 佳 含 水 率 宜 采 用 D B 6 1/T 5 2 9 中 的 垂 直 振 动 成 型 方 法 确 定,也 可 采 用 J T G E 5 1 中 的 重 型 击 实 方 法 确 定。5.1.2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的 级 配 应 符 合 表 6 的 规 定。5.1.3 用 于 基 层、底 基 层 的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强 度 应 符 合 表 7 的 规 定。5.1.4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组 成 设 计 其 他 内 容 见 J T G/T F 2 0 和 D B 6 1/T 5 2 9。5.2 混 合 料 组 成 设 计5.2.1 掺 配 集 料 的 级 配 应 符 合 表 6 的 规 定。D B 6 1/T 1 1 5 0 2 0 1 84表 6 掺 配 集 料 级 配 要 求公路等级通过以下筛孔(m m)百分率%3 7.5 3 1.5 1 9 9.5 4.7 5 2.3 6 0.6 0.0 7 5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1 0 0 9 0 1 0 0 5 6 7 0 3 5 4 6 2 4 3 2 1 5 2 5 8 1 6 3 6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下公路 1 0 0 9 0 1 0 0 6 5 8 0 4 5 6 0 3 0 5 0 1 9 3 6 8 1 9 2 75.2.2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的 7 d 无 侧 限 抗 压 强 度 代 表 值 应 符 合 表 7 的 规 定。表 7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强 度 技 术 要 求结构层 公路等级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掺量%压实度%7 d 饱水无侧限抗压强度 RdM P a垂直振动成型法 重型击实法基 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1 0 3 0 9 8 6 8 4 6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下公路 3 0 6 0 9 6 4 6 3 5底基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3 0 5 0 9 7 5 7 2.5 4.5二级公路及二级以下公路 4 0 7 0 9 5 3 5 2 45.2.3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需 添 加 粉 煤 灰 时,掺 量 宜 为 掺 配 集 料 质 量 的 3%6%。6 施 工6.1 一 般 规 定6.1.1 施 工 前,应 对 下 承 层 表 面 的 浮 土 人 工 铲 除,并 洒 水 润 湿,用 钢 轮 压 路 机 进 行 碾 压。并 对 下 承 层进 行 检 查 验 收,所 检 指 标 应 符 合 J T G F 8 0/1 的 要 求。6.1.2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基 层 的 施 工 工 艺 除 本 标 准 特 殊 要 求 外,其 他 工 艺 还 应 满 足 J T G/T F 2 0 中 水 泥稳 定 碎 石 混 合 料 基 层 施 工 工 艺 要 求。6.1.3 正 式 开 工 之 前,应 铺 筑 不 小 于 2 0 0 m 的 试 验 段,确 定 施 工 工 艺 和 质 量 控 制 要 求。6.1.4 流 水 作 业 段 的 长 度 以 2 0 0 m 为 宜。6.2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闷 料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拌 和 前 应 洒 水 闷 料。根 据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堆 放 的 数 量,计 算 使 其 含 水 率 达 到5%8%时 所 需 水 量,采 用 人 工 或 自 动 喷 洒 设 备 洒 水,洒 水 结 束 闷 料。闷 料 结 束 后 采 用 装 载 机 进 行 搅 拌,在 料 堆 的 不 同 位 置 取 样,样 品 数 量 不 少 于 5 组,进 行 含 水 率 检 测。当 含 水 率 不 满 足 要 求 时,则 按 照 上 述步 骤 继 续 洒 水 闷 料,直 至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集 料 的 含 水 率 达 到 5%8%。6.3 拌 和6.3.1 拌 和 设 备 应 根 据 备 料 档 数 配 备 冷 料 仓,建 筑 垃 圾 宜 单 独 配 备 不 少 于 2 个 冷 料 仓。6.3.2 料 仓 应 安 装 电 子 秤,其 精 度 应 达 到 0.5%。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拌 和 设 备 的 产 量 宜 大 于 5 0 0 t/h。6.4 运 输6.4.1 每 天 开 工 前,检 验 运 输 车 辆 完 好 情 况,装 料 前 应 将 车 厢 清 洗 干 净。6.4.2 装 车 时,运 输 车 辆 应 前 后 移 动,按“品”字 形 分 多 次 装 料。D B 6 1/T 1 1 5 0 2 0 1 856.4.3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运 输 应 采 用 帆 布 覆 盖。6.4.4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出 厂 时 应 在 过 磅 单 上 注 明 出 厂 时 间,从 装 车 出 厂(发 料)到 运 输 至 工 地 摊 铺(收 料),应 采 用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的 初 凝 时 间 与 容 许 延 迟 时 间 较 短 的 时 间 作 为 施 工 控 制 时 间。超 时 的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应 报 废,不 得 摊 铺。6.5 摊 铺6.5.1 摊 铺 速 度 宜 控 制 在 1.0 m/m i n 1.5 m/m i n,防 止 运 输 车 辆 碰 撞 摊 铺 机。6.5.2 螺 旋 分 料 器 应 匀 速 不 间 歇 地 旋 转 送 料,且 全 部 埋 入 混 合 料 中。6.5.3 螺 旋 分 料 器 转 速 应 与 摊 铺 速 度 相 适 应,两 侧 边 缘 料 位 应 充 足。6.5.4 摊 铺 机 必 须 开 启 振 动 器 和 夯 锤,初 始 压 实 度 不 小 于 8 5%。6.6 碾 压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碾 压 宜 按 照 表 8 进 行,每 遍 重 叠 1/2 轮 宽。碾 压 作 业 结 束 前,如 有 局 部 晒 干 和 风 干迹 象,影 响 压 实 时 应 及 时 采 用 喷 雾 形 式 补 水。表 8 碾 压 方 案阶段 压路机型号 数量碾压速度m/m i n碾压方式 碾压遍数初压 1 1 t 以上双钢轮 不少于 2 台 2 5 2 7 前静后振 1 2复压 2 0 t 以上钢轮压路机 不少于 3 台 3 0 3 7 先弱振 1 遍、强振 4 遍、后弱振 1 遍 不少于 6终压2 6 t 以上胶轮压路机或钢轮压路机不少于 1 台 2 5 2 7 静压 1 26.7 养 生 与 交 通 管 制6.7.1 碾 压 完 毕 且 平 整 度、压 实 度、厚 度 等 检 查 合 格 后,表 面 应 即 刻 覆 盖 透 水 无 纺 土 工 布 并 洒 水 养 生。土 工 布 之 间 搭 接 不 小 于 5 0 c m,两 侧 下 搭 不 小 于 5 0 c m。6.7.2 养 生 7 d 且 能 钻 取 完 整 芯 样 后 方 能 进 行 下 一 道 工 序。6.7.3 土 工 布 覆 盖 养 生 期 间,除 洒 水 车 外 严 禁 其 他 车 辆 通 行,洒 水 车 速 度 不 应 超 过 2 0 k m/h。7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与 验 收7.1 一 般 规 定7.1.1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与 验 收 应 包 括 原 材 料 及 掺 配 集 料 检 验、混 合 料 检 验、施 工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检 查 验 收等 方 面。7.1.2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保 障 施 工 人 员 的 职 业 健 康 和 施 工 安 全。7.1.3 施 工 应 降 低 能 源 和 材 料 消 耗,保 护 环 境。7.2 施 工 过 程 质 量 控 制施 工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见 表 9。D B 6 1/T 1 1 5 0 2 0 1 86表 9 施 工 过 程 质 量 检 测 项 目、频 度 和 要 求名称 项目 频度 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含水率 每天拌和前测 2 个样品,发现异常时,随时检测。5%8%J T G E 5 1(T 0 8 0 1)级配 符合表 2 和表 4 的要求 J T G E 4 2(T 0 3 0 2)杂物含量材料组成设计时测 2 个样品;批次发生变化时 2 个样品;发现异常时,随时检测。符合表 1 的要求附录 A混凝土块含量压碎值 J T G E 4 2(T 0 3 1 6)针片状含量 J T G E 4 2(T 0 3 1 2)砂当量符合表 3 的要求J T G E 4 2(T 0 3 3 4)0.0 7 5 m m 以下材料的塑性指数J T G E 4 0(T 0 1 1 8)有机质含量 J T G E 4 2(T 0 3 1 3)掺配集料压碎值每 2 0 0 0 m2检查 1 次;符合表 5 的要求J T G E 4 2(T 0 3 1 6)针片状含量 J T G E 4 2(T 0 3 1 2)水泥稳定掺配集料级配每一作业段或不超过 2 0 0 0 m2检查 1次;异常时,随时检测。符合表 6 的要求 J T G E 4 2(T 0 3 0 2)含水率每一作业段或不超过 2 0 0 0 m2检查 1次;异常时,随时检测。最佳含水率+0.5%1%J T G E 5 1(T 0 8 0 1)水泥剂量 每 2 0 0 0 m2检查 1 次;至少 6 个样品。设计水泥剂量+0%0.5%J T G E 5 1(T 0 8 0 9)拌合均匀性 随时检测。色泽均匀,无离析现象 目测施工质量压实度 每作业段或每 2 0 0 0 m2测 6 次以上。基层 9 8%底基层 9 7%J T G E 6 0(T 0 9 2 1)7 d 无侧限抗压强度每作业段或每 2 0 0 0 m2测一组9 个1 3 个试件。符合表 7 的要求 J T G E 5 1(T 0 8 0 5)7.3 交 工 验 收7.3.1 水 泥 稳 定 掺 配 集 料 基 层 和 底 基 层 应 按 照 J T G F 8 0/1 中 的 要 求 进 行 质 量 检 验 评 定。D B 6 1/T 1 1 5 0 2 0 1 87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杂 物 含 量 及 混 凝 土 块 含 量 检 测 方 法A.1 仪 具 和 材 料检 测 用 以 下 仪 具 和 材 料:a)鼓 风 干 燥 箱:能 使 温 度 控 制 在(1 0 5 5);b)电 子 天 平:称 量 2 0 k g,感 量 0.1 g;c)方 孔 筛:孔 径 为 4.7 5 m m 的 筛 一 只;d)铁 铲、搪 瓷 盘、毛 刷 等。A.2 取 样A.2.1 应 按 G B/T 1 4 6 8 5 中 规 定 的 取 样 方 法 进 行 取 样。试 样 的 最 小 取 样 数 量 应 符 合 表 A.1 的 规 定。杂 物 含量 与 混 凝 土 块 含 量 可 采 用 同 一 组 试 样 进 行 试 验。表 A.1 试 验 取 样 数 量再生粗集料最大粒径m m9.5 1 9.0 3 1.5 3 7.5最少取样量k g2 0.0 4 0.0 6 0.0 6 0.0A.3 试 样 处 理A.3.1 将 试 样 通 过 4.7 5 m m 方 孔 筛,取 筛 上 部 分 进 行 试 验。应 按 G B/T 1 4 6 8 5 中 规 定 的 试 样 处 理 方 法 将 试样 缩 分 至 不 小 于 表 A.2 规 定 的 数 量。表 A.2 试 验 所 需 试 样 数 量再生粗集料最大粒径m m9.5 1 9.0 3 1.5 3 7.5最少试样量k g4.0 8.0 1 5.0 1 5.0A.3.2 将 缩 分 后 的 试 样 置 于(1 0 5 5)的 干 燥 箱 中 烘 干 至 恒 量,冷 却 至 室 温。A.4 试 验 步 骤杂 物 含 量 与 混 凝 土 块 含 量 试 验 应 按 如 下 步 骤 进 行:a)称 量 试 样 的 质 量 m1,准 确 至 0.1 g;b)人 工 分 选 出 试 样 中 的 金 属、塑 料、沥 青、木 头、玻 璃、砖 类、草 根、树 叶、树 枝、纸 张、毛 皮、煤 块 和 炉 渣 等 杂 物,然 后 称 量 各 种 杂 物 的 总 质 量 m2,准 确 至 0.1 g;D B 6 1/T 1 1 5 0 2 0 1 88c)人 工 分 选 出 试 样 中 的 混 凝 土 块 和 石 块,称 量 质 量 m3,准 确 至 0.1 g。A.5 结 果 整 理A.5.1 分 别 按 公 式(A.1)和 公 式(A.2)计 算 再 生 粗 集 料 中 杂 物 与 混 凝 土 块 占 试 样 总 质 量 的 百 分 比,精 确 至 0.1%:10012a mmQ.(A.1)式 中:Qa 杂 物 含 量(%);m 2 杂 物 质 量(g);m 1 再 生 粗 集 料 总 质 量(g)。10013b mmQ.(A.2)式 中:Qb 混 凝 土 块 含 量(%);m 3 混 凝 土 块 质 量(g);m 1 再 生 粗 集 料 总 质 量(g)。A.5.2 平 行 试 验 进 行 2 次,试 验 结 果 取 两 次 试 验 的 算 术 平 均 值,精 确 至 0.0 1%。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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