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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030 L 09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0012019 信息安全 技术 信息 系统个人 信息保护 技术与管 理规范 2019-07-04 发布 2019-08-01 实施 河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3/T 5001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信 息系 统个 人信 息处 理 过程安 全要 求.2 5 信 息系 统个 人信 息保 护 技术要 求.6 6 信 息系 统 个 人信 息保 护 管理要 求.8 参 考 文 献.12 DB13/T 5001 2019 II 前 言 本 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 标准 由河 北省 工业 和信 息化厅 提出 并归 口。本 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河 北省信 息安 全测 评中 心、中国软 件评 测中 心、河北 金信网 络技 术开 发 服务有限 公司、河 北省 委党 校(河 北行 政学 院)、秦 皇岛市 工业 和信 息化 局、河 北工 程大 学地 球科 学 与工程学 院。本 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张凤 臣、陶 卫江、牛 占冀、闫 利平、马仲 光、黄亮、刘 艳、孟 宪辉、姜 彧、王淑婧、唐 刚、张友 平、马正英、马 一超、朱 信铭、王涛、周 峰、任旭 东、付江、张桐、周 倩羽。DB13/T 5001 2019 III 引 言 随着信 息技 术的 快速 发展 和互联 网的 普及 应用,越 来越多 的组 织机 构收 集、使用个 人信 息,个 人信息泄 露、违法 使用 个人 信息的 时间 不断 出现;为 保障个 人的 合法 权益,规 范 各类 组织 机构 合理 合 法使用个 人信 息,依据 国家 有关法 律法 规制 定本 标准。本标准 包括 信息 系统 个人 信息处 理过 程安 全要 求、技术要 求和 管理 要求。信 息系统 个人 信息 保 护处理过 程安 全要 求规 定了 收集、加工、转 移、删除 各个阶 段的 安全 要求;技 术要求 规定 了环 境物 理 安全、网 络与 主机 安全、终 端安全、权 限管 理、数据 安全、审计 安全、备 份恢 复等方 面的 安全 要求;管理要求 规定 了策 略与 制度、人员 与责 任、环境 与资 源、操 作与 维护、风 险控 制、密 码管 理等 方面 的 安全要求。DB13/T 5001 2019 1 信 息安全 技术 信息 系统个 人信息保 护技术 与管理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信 息系 统个 人信息 处理 过程 中收 集、加工、转移、删 除四 个阶 段安全 要求,提 出 了信息系 统个 人信 息保 护的 技术要 求和 管理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信 息系 统个 人信息 安全 保护 应用 单位 信息系 统的 建设 和管 理,也 适用 于管 理机 构 指导涉及 信息 系统 个人 信息 保护的 安全 建设、检 查、监督,或信 息系 统使 用单 位自查 等。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 列 文件 对 于本 文件 的应用 是 必不 可 少的,凡是 注日期 的 引用 文件,仅注 日期的 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2887-2011 计 算机 场地通 用规 范 GB/T 9361-2011 计 算机 场地安 全要 求 GB/Z 28828-2012 信息 安 全技术 公 共及 商用 服务 信息系 统个 人信 息保 护指 南 GB/T 31167-2014 信息 安 全技术 云 计算 服务 安全 指南 GB/T 31168-2014 信息 安 全技术 云 计算 服务 安全 能力要 求 GB/T 35273-2017 信息 安 全技术 个 人信 息安 全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Z 28828、GB/T 35273 中 界定的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为了 便于 使用,以 下重复 列出 了GB/Z 28828、GB/T 35273 中某 些 术语和 定义。3.1 个人信 息最 小元 素集 minimum coll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实现产 品或 服务 核心 业务 功能和 满足 法律 法规 要求 所必需 使用 的个 人信 息集 合。3.2 信息系 统 information system 计算机 信息 系统,由计 算 机(含移 动通 信终 端)及 其相关 的配 套的 设备、设 施(含网 络)构成 的,按照一 定的 应用 目标 和规 则对信 息进 行采 集、加工、存储、传 输、检索 等处 理的人 机系 统。3.3 个人信 息 personal information 指以电 子或 者其 他方 式记 录的能 够单 独或 者与 其他 信息结 合识 别自 然人 个人 身份的 各种 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 自然 人的 姓名、出生 日期、身 份证 件号 码、个 人生 物识 别信 息、住址、电话 号码 等。3.4 个人信 息主 体 subjec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DB13/T 5001 2019 2 个人 信 息所 标识 的自 然人。3.5 个人信 息管 理者 administrator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决定个 人信 息处 理的 目的 和方式,实际 控制 个人 信息 并利用 信息 系统 处理 个人 信息的 组织 和 机 构。3.6 个人信 息获 得者 receiver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从信息 系统 获取 个人 信息 的个人、组 织和 机构,依 据个人 信息 主体 的意 愿对 获得的 个人 信息 进 行处理。3.7 个人敏 感信 息 personal sensitive information 一旦泄 露、非 法提 供或 滥 用可能 危害 人身 和财 产安 全,极易 导 致 个人 名誉、身 心健 康受 到损 害或歧视性 待遇 等的 个人 信息。3.8 个人一 般信 息 personal general information 除个人 敏感 信息 以外 的个 人信息。3.9 个人信 息处 理 personal information handing 处置个 人信 息的 行为,包 括收集、加 工、转移、删 除。3.10 去标识 化 de-identification 通过对 个人 信息 的技 术处 理,使 其在 不借 助额 外信 息的情 况下,无 法识 别个 人信息 主体的过程。3.11 匿名化 anonymization 通过对 个人 信息 的技 术处 理,使 得个 人信息 主体 无法 被识 别,且 处理后 的信 息不 能 被 复原 的 过 程。4 信息系 统个 人信 息处 理过 程安全 要求 4.1 概述 本文件 按照GB/Z 28828 中5.1 的要 求,从收 集、加工、转移 和删 除4 个主 要环 节 对信息 系统 个人 信息处理 过程 提出 以下 安全 要求,信息 处理 基本 原则 应满足GB/Z 28828 中4.2 的 要求。4.2 收集 4.2.1 告知和 警示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DB13/T 5001 2019 3 a)应制定 相应 制度,将 个人 信息收 集的 目的、范 围、方法和 手段、处 理方 式等 明确告 知或 警 示个人信 息主 体,只收 集能 够达到 已告 知目 的的 个人 信息最 小元 素集,并 征得 个人信 息主 体 授权同意,例 外情 况应 满 足GB/T 35273 中 5.4 的要 求;b)应在进 行个 人信 息收 集前,确认 数据 来源 的合 法性,如果 是通 过交 易得 来的 数据,明确 交 易对象和 过程 的合 法性,个 人信息 的合 法性 应满 足 GB/T 35273 中 5.1 的 要求;c)收集未 成年 人个 人信 息前,应 征得 未成 年人 或其 监 护人的 明示 同意,未满14 周岁的,应征 得其监护 人的 明示 同意;d)应采用 个人 信息 主体 易知 悉的方 式,通过 技术 手段 明确告 知、警示 和承 诺相 关事项,具 体 内容 应满 足 a)项 要求;4.2.1.1 应告知 或警 示的 相关 事项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收集个 人信 息的 目的;b)收集个 人信 息的 法律、法 规依据;c)收集个 人信 息的 方式、手 段、内 容;d)保护个 人信 息的 措施;e)个人信 息收 集方 与个 人信 息主体 签订 的合 同或 协议;f)个人信 息管 理者、个 人信 息获得 者的 名称、地 址、联系方 式等;g)个人信 息主 体有 权选 择是 否允许 对其 个人 信息 进行 处理;h)个人信 息主 体有 权访 问自 己的个 人信 息;i)个人信 息主 体提 供个 人信 息后可 能存 在的 风险,以 及不提 供个 人信 息可 能出 现的后 果;j)处理个 人信 息的 范围,包 括:披 露或 向其 他组 织和 机构提 供其 个人 信息 的范 围;k)个人信 息主 体的 投诉 渠道 和应急 机制;l)个人信 息侵 害可 能导 致的 实质损 害及 解决 办法。4.2.1.2 个人信 息收 集方 应承 诺事 项: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采用专 业术 语 清 楚表 达收 集目的,对 处理 个人 敏感 信息的 需求 进行 充分 说明;b)收集目 的符 合相 关法 律、法规;c)不收集 与收 集目 的不 相关 的个人 信息;d)建立个 人信 息收 集程 序,保障个 人信 息的 质量 和准 确性;e)对个人 信息 的处 理操 作仅 取决于 收集 目的 所决 定的 处理过 程,不对 个人 信息 进行其 他不 相 关的处理;f)从非个 人信 息主 体所 收集 的个人 信息 是可 靠的;g)收集的 个人 信息 是准 确的、最新 的,是与 收集 目的 相关的、充 分的;h)收集个 人信 息前 或将 个人 信息用 于其 他目 的时,向 个人信 息主 体说 明并 获取 同意;i)个人信 息处 理程 序发 生变 更时通 知个 人信 息主 体;j)在收集 个人 信息,或 试 图 将其转 移或 委托 于其 他组 织或机 构时,应 确保 个人 信息主 体能 够 确认同意 或不 同意 对其 个人 信息执 行相 应操 作;k)系统持 续进 行个 人信 息收 集时,应允 许个 人信 息主 体配置、调 整、关闭 个人 信息收 集功 能 或删除其 内容;l)仅采用 已告 知的 技术 手段 收集个 人信 息,不采 取隐 藏的技 术手 段收 集个 人信 息。DB13/T 5001 2019 4 4.2.2 信息显 示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收集个 人信 息的 客户 端应 隐蔽 输 入的 个人 信息,使 其不 以 明文 形式 显示;b)显示个 人敏 感信 息或 个人 一般信 息中 与个 人敏 感信 息相关 联的 信息 时,涉及 的个人 敏感 信 息应不超 过3 种,对超 范围 信息显 示应 进行 权限 控制;c)在公共 环境 下,应采 取去 标识化 处理 措施,显 示个 人敏感 信息 时要 隐藏 部分 字段或 内容。4.2.3 防截获 信息系 统 应 能使 收集 的个 人信息 不被 其他 设备 或程 序非授 权获 取。4.2.4 防篡改 信息系 统应 能防止 收 集的 个人信 息被 其他 设备 或程 序篡改。4.3 加工 4.3.1 加工处 理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制定 个人 信息 加工 程序,并严 格按 照程 序进 行个 人信息 处理;b)应采用 必要 手段,不 得对 违反程 序进 行个 人信 息的 加工行 为;c)严格控 制对 个人 信息 进行 的加工,避 免多 用户 进行 同一操 作行 为;d)当预期 的目 的达 到后,应 锁定个 人信 息,不得 对个 人信息 的进 一步 加工;e)个人信 息的 委托 加工 处理 应满 足 GB/T 35273 中 8.1 的要求;f)个人信 息安 全事 件的 处理 应满 足 GB/T 35273 中第9 章的要 求。4.3.2 数据存 储的 完整 性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对存 储的 个人 信息 采用 密码技 术进 行完 整性 保护,确保 个人 信息 处于 完整、可用 状态;b)应能够 检测 到个 人信 息在 存储过 程中 完整 性,并在 检测到 完整 性受 到破 坏时 采取必 要的 恢 复措施。4.3.3 数据存 储的 保密 性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对存 储的 个人 信息 进行 保密性 保护,确 保不 具有 访问权 限的 用户 不能 对其 进行访 问;b)不应在 客户 端上 存储 个人 敏感信 息;c)个人敏 感信 息应 在非 存储 区域使 用后 应立 即清 除;d)应对客 户端 存储 的 个 人一 般信息 进行 加密 处理;e)个人敏 感信 息中 的个 人鉴 别信息 比对 应只 能在 服务 器中进 行;f)信息系 统或 云计 算系 统中 存储个 人敏 感信 息,必要 时应采 用加 密的 方式 存储,并通 过有 效 的技术措 施保 证存 储过 程中 个人敏 感信 息不 被非 授权 获取。4.4 转移 4.4.1 转移数 据 DB13/T 5001 2019 5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基于 明确、合 法的 目的,采用 已告 知的 手段,征 得个人 信息 主体 事先 同意 的情况 下,在 已告知的 范围 内进 行;b)应制定 相关 制度,保 证在 转移的 过程 中个 人信 息保 密性、完整 性和 准确 性,防止个 人信 息 在传输过 程中 被其 他人 未经 授权获 取;c)个人信 息的 共享、转 让、公开披 露应 满 足 GB/T 35273 中 8.2 8.7 的要 求。4.4.2 数据转 移的 完整 性 应对传 输中 的个 人信 息数 据进行 完整 性保 护,例 如:进行完 整性 检测,以及 必 要的完 整性 恢复 等,确保个 人信 息数 据在 传输 过程中 不会 发生 被篡 改、删除、插入 等情 况。4.4.3 数据转 移的 保密 性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在个 人信 息收 集阶 段已 告知的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范 围内进 行个 人信 息转 移,禁 止超范 围 转 移;b)应在通 信过 程中 对传 输个 人敏感 信息 的报 文或 会话 进行加 密;c)个人敏 感信 息中 的个 人身 份信息 在发 送至 客户 端之 前,应 匿名 化方 式处 理,可采用 屏蔽 个 人身份信 息中 不可 猜测 的一 部分,被屏 蔽部 分应 使用 统 一的 符号 替代;d)应采取 加密 算法,实 现数 据加密 或协 议加 密,保证 转移过 程中,个 人敏 感信 息不会 被预 期 个人信息 获得 者之 外的 任何 个人、组织 和机 构获 取;e)应对个 人信 息存 储边 界进 行明确。4.5 删除 4.5.1 信息删 除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制定 严格 的个 人信 息删 除或销 毁制 度,确保 磁介 质、半 导体 介质 和光 介质 等存储 到期 或 已经使用 完毕 的个 人信 息得 到及时、有 效、完全 清除 或销毁;b)对于需 要删 除的 个人 信息,应采 取信 息完 全清 除或 删除工 具等 有效 措施,及 时妥善 删除 或 销毁;c)在达到 收集 阶段 告知 的个 人信息 使用 目的 后,应立 即删除 或销 毁相 关信 息;如需继 续处 理 个人一般 信息,应 消除 其中 能够识 别具 体个 人的 内容;如需 继续 处理 个人 敏感 信息,应获 得 个人信息 主体 的明 示同 意;d)在到达 收集 阶段 告知 的个 人信息 留存 期限 时,应立 即删除 或销 毁相 关信 息。对留存 期限 有 明确规定 的,应严 格按 照相 关规定 执行;e)应采取 必要 的措 施,防止 删除或 销毁 的个 人信 息数 据泄露;f)应在 将 用户 个人 敏感 信息 所在的 存储 空间(无 论在 硬盘上 还是 在内 存中)释 放或再 分配 给 其他用户 前完 全清 除其 中 的 个人信 息。4.5.2 监督执 行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在监督 人员 在场 的情 况下,删除 或销 毁个 人敏 感信 息,防 止个 人信 息在 删除 或销毁 过程 中 被泄露;DB13/T 5001 2019 6 b)对于不 同类 别的 个人 信息 进行删 除或 销毁,应 分别 建立删 除或 销毁 登记 记录。删除 或销 毁 记录至少 应包 括:使用 人、用途、删除 或销 毁方 式与 时间、删除 或销 毁人 及其 签字、监督 人 及其签字 等内 容。5 信息系 统个 人信 息保 护技 术要求 5.1 环境物 理安 全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存储个 人信 息的 机房 在场 地选择、防 火、内部 装修、供配 电、空气 调节、安 全等方 面应 符 合GB/T 9361-2011 中B 级 以 上的要 求;b)应为机 房安 装电 子门 禁系 统,控 制、鉴别 和记 录进 入机房 的人 员;c)应在物 理隔 离区 域进 出通 道或机 房内 部等 重要 工作 区域安 装录 像监 控设 备,监控录 像至 少 保留180 天;d)应对存 放个 人信 息数 据的 各类介 质,例如:磁 介质、半导 体介 质和 光介 质等,采取 相应 的 技术保护 措施,防 止其 被盗、被毁 或受 损;e)应对系 统内 使用 的移 动存 储介质 采用 技术 手段 进行 管理,防止 非系 统内 的移 动存储 介质 在 系统内使 用;f)应对不 再使 用或 二次 使用 存储个 人敏 感信 息的 介质 采用技 术手 段进 行清 除或 销毁。5.2 网络与 主机 安全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明确 信息 系统 的边 界,并按照 一定 的需 求划 分安 全管理 区域,部 署必 要的 安全设 备(如:防火墙、入 侵检 测、主机 审计、防病 毒、防篡 改及 完整性 保护 系统 等),实 施 安全防 护 策 略;b)应设置 主机 本地 安全 策略,并开 启相 应的 安全 审计 功能,包括:1)密码策 略,开启 密码 复杂 度要求,并 设置 密码 长度、最长 使用 周期 和最 短使 用周 期 等;2)账户锁 定策 略,设置 账户 锁定时 间、账户 锁定 阈值 等;3)审核策 略和 安全 选项,对 事件的 成功 和失 败操 作均 进行审 核,合理 设置 安全 选项中 的 策略。c)应采用 技术 手段 对处 理个 人信息 的主 机进 行防 护,以限制 使用 主机 的串/并口、USB 口、蓝 牙、无线网 卡等;d)应采用 技术 手段 限制 信息 系统内 的主 机非 授权 接入 其他信 息系 统中,限 制非 系统内 主机 接 入到信息 系统 中。5.3 终端安 全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采用 技术 手段 对 采 集、处理、存储 个人 信息 的计 算机终 端进 行防 护,并对 使用计 算机 终 端的串/并口、USB 口、蓝 牙、无线 网卡 等进 行管 控,防止未 经授 权的 信息 泄露;b)应设置 终端 本地 安全 策略,并开 启相 应的 安全 审计 功能,包括:1)密码策 略,开启 密码 复杂 度要求,并 设置 密码 长度、最长 使用 周期 和最 短使 用周 期 等;2)账户锁 定策 略,设置 账户 锁定时 间、账户 锁定 阈值 等;3)审核策 略和 安全 选项,对 事件的 成功 和失 败操 作均 要审核,合 理设 置安 全选 项中的 策 略。c)应采用 技术 手段 限制 采集、处理、存 储个 人信 息的 计算机 终端 非授 权接 入其 他信息 系 统 中。DB13/T 5001 2019 7 d)应采取 必要 的技 术和 管理 手段 限 制外 出携 带采 集、处理、存储 个人 信息 的计 算机终 端。5.4 权限管 理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按照 最小 授权 原则,使 操作人 员只 能访 问职 责所 需最少 够用 的个 人信 息;b)应按照 系统 管理 员、安全 管理员、安 全审 计员 的角 色进行 三权 分立 设置 人员 权限;c)在个人 信息 系统 中,应根 据权限 分配 名单 进行 权限 分配,并定 期审 核;d)对个人 敏感 信息 的访 问权 限应根 据用 户分 类清 单进 行分配,查 询、使用 和处 理与个 人敏 感 信息相关 联的 个人 一般 信息 时,应 进行 严格 的访 问权 限分配。5.5 数据安 全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在信息 系统 中,应对 存储、处理 个人 信息 的数 据库 进行安 全设 计,包括:1)应为个 人敏 感信 息和 个人 一般信 息设 计不 同的 数据 库,且 在个 人敏 感信 息和 个人一 般 信息之间 采取 符合 国家 密码 标准规 范的 密码 算法 进行 关联对 应;2)对数据 库的 使用 操作 进行 安全审 计,审计 结果 的存 储满足 管理 制度 中的 基本 要求;3)应加强 数据 库系 统的 加固,对个 人敏 感信 息以 及个 人一般 信息 中与 个人 敏感 信息相 关 联的信息 的输 入输 出进 行管 控,防 止非 授权 输入 输出。b)应用于 云计 算系 统上 的个 人信息 处理 系统 的安 全性 应满足 以下 要求:1)应对个 人信 息数 据在 云计 算系统 的存 放边 界进 行详 细的确 认;2)应对云 计算 系统 的安 全防 护措施 进行 测试;3)应采用 技术 手段 对退 出云 计算系 统的 个人 信息 数据 进行完 整删 除。5.6 访问控 制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采取 相应 的访 问控 制策 略对不 同类 型个 人信 息相 关数据 的访 问进 行控 制,包括:1)按照权 限划 分的 要求,一 般权限 人员 可以 访问 到不 多于 3 类的 个人 敏感 信息 以及个 人 一般信息 中与 个人 敏感 信息 相关联 的信 息,特殊 权限 人员可 以访 问更 多的 个人 敏 感 信 息;2)对个人 信息 的模 糊查 询进 行管控,对模 糊查 询结 果 的复制、输出、利用 等行 为 需经授 权。b)应采取 相应 的访 问控 制策 略对不 同类 型用 户的 访问 进行控 制,包括:1)应限定 个人 信息 主体 在信 息收集 阶段 对其 个人 信息 进行更 正和 修改,并 在 更 正和修 改 前对用户 身份 进行 鉴别;2)采用符 合管 理制 度要 求的 技术手 段(如:口令、数 字证书、生 物特 征等)验 证访问 个 人信息的 人员 身份,采 用口 令验证 的要 对口 令长 度、复杂度 进行 限定;3)对信息 系统 用户、接 入信 息系统 的设 备进 行标 识与 鉴别,对标 识与 鉴别 信息 进行管 理、维护,确 保其 不被 非授 权 地访问、修改 或删 除,对 接入信 息系 统的 设备 进行 维护管 理时应通过 口令 认证 其管 理权 限。c)采用数 字签 名等 技术 手段 保证用 户操 作行 为的 不可 否认性。5.7 审计安 全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通过 开启 主机 设备、数 据库、网络 设备、安 全设 备、终 端设 备等 的日 志功 能,对 个人信息处理的 相关 过程 进行 记录。记录 内容 包括:操 作人、操作 日期 和时 间、操作 内容与 类型、成DB13/T 5001 2019 8 功与否 等,应根 据需 要确 定审计 存储 空间,当 存储 空间将 满时 进行 告警;b)应设定 审计 记录 的留 存期,一般 为 180 天;c)采用自 动机 制,对存 在安 全隐患 的不 安全 或者 异常 行为进 行告 警。5.8 备份恢 复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具有 必要 的备 份恢 复功 能,对 存储 的个 人信 息数 据进行 备份 和必 要时 的恢 复处理,同 时 保证备份、恢 复信 息的 完整 性、可 靠性 和准 确性;b)信息系 统应 具有 策略 设置 功能,在服 务器 和虚 拟服 务器上 存储 个人 信息 时,可以根 据对 个 人信息进 行处 理的 方式,制 定相应 的保 护策 略,包括:权限 分配、访 问控 制、密钥管 理、存 储期限、覆盖 方式、备 份恢 复等。6 信息系 统个 人信 息保 护管 理要求 6.1 策略与 制度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建立 明确 的个 人信 息保 护管理 目标、内 容和 范围,个人 的使 用限 制应 满足 GB/T 35273 中7.3 的 要求;b)应制定 明确 的个 人信 息保 护策略,个 人信 息保 护工 作计划,做 出个 人信 息保 护声明;c)应根据 国家 法律、法 规、规章等 有关 要求,结 合实 际制定 个人 信息 保护 管理 规章制 度。包 括:d)对文件、记 录等 文档 进行 备案管 理;e)在个人 信息 保护 管理 过程 中记录 与个 人信 息相 关的 活动和 行为(如:制 度 建 立、宣 传、教 育、培训、安全 管理、过程 改 进等)的目 的、时 间、范 围、对 象、方 式方 法、效 果、反 馈等 信息;f)对信息 系统 个人 信息 保护 的设计 与开 发建 立相 关的 规范和 流程;g)定期检 查个 人信 息安 全策 略、制 度的 适宜 性,并对 其进行 持续 的改 进和 完善;h)为个人 信息 主体 提供 投诉 或申述 渠道;i)制定合 理、有效 的个 人信 息侵害 补救 措施(包 括纠 正错误、消 除影 响、恢复 名誉、适当 赔 偿等)。j)个人信 息主 体对 个人 信息 的访问、更 正、删除、撤 回、注 销账 户、获取 副本、请求 等应 满 足GB/T 35273 中 7.4 7.11 的要求。6.2 人员与 责任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管理 责任制,明 确个 人信 息保 护管理 机构 和人 员的 责任,个人 信息 管 理者的责 任应 包括:1)制订、维护、宣 传和 落实 个人信 息保 护策 略、制度 与程序;2)开展个 人信 息保 护日 常管 理、监 督检 查、风险 控制 和技术 指导;3)分析处 理个 人信 息保 护相 关事件 等。b)应根据“业 务需 要”和“最少够 用”原则,对 信息 系统访 问权 限进 行分 配,控制对 个人 信 息的访问 和使 用,确保 任何 人都只 能在 其履 行职 责时 间范围 内访 问其 开展 业务 所必需 的个 人 信息,防 止未 经授 权擅 自对 个人信 息进 行查 看、披露、篡改 或破 坏,个人 信息 获得者 的责 任 应包括:DB13/T 5001 2019 9 1)按照个 人信 息主 体的 意愿、委托 合同 和个 人信 息保 护管理 制度,在 授权 范围 内进行 个 人信息的 处理;2)当个人 信息 处理 过程 中发 生个人 信息 安全 事件 时,应按照 管理 制度 要求 向个 人信息 管 理者报告,并 在其 指导 或授 权下采 取补 救措 施。c)应制定 相关 规章 制度,对 涉及个 人信 息的 第三 方人 员(包 括:测评 机构、设 备供应 商、电 信运营商、外 来参 观人 员等)提出 基本 要求,包 括:1)按照来 访对 象和 工作 性质,制定 相关 管理 制度;2)按照相 关管 理制 度及 第三 方人员 涉及 的个 人信 息内 容,必 要时 与其 签订 保密 协议;3)规定第 三方 人员 进入 机房 时的活 动范 围并 经审 批,并有相 关人 员陪 同;4)限定第 三方 人员 访问 个人 信息的 范围。d)提供个 人信 息的 个人 信息 主体应 获知 相关 事项 并取 得相关 权利,包 括:1)个人信 息的 处理 目的、手 段、内 容和 披露 范围;2)进行投 诉或 申诉 的渠 道;3)访问、修改、删 除自 己个 人信息 的权 力;4)个人信 息安 全事 件发 生时 获得事 件通 告的 权力;5)个人信 息主 体权 益受 到侵 害时追 究法 律责 任的 权力。e)应对涉 及个 人信 息的 从业 人员进 行岗 前、在岗 和离 岗管理,包 括:1)对从业 人员 进行 背景 了解 和调查,签 署保 密协 议或 在劳动 合同 中设 置相 应的 保密 条 款;2)对从业 人员 就个 人信 息安 全相关 法律、法 规、标准 和管理 制度 等进 行培 训和 宣贯,确 保相关人 员了 解各 自的 个人 信息保 护职 责以 及违 反职 责可能 导致 的后 果;3)从业人 员离 岗时,按 照管 理制度 终止 其对 个人 信息 的访问 权限。6.3 环境与 资源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在安 全的 工作 环境(包 括:物 理环 境、网络 环境、计算 机环 境和 应用 环境)中进 行个 人 信息各阶 段的 处理;b)应对个 人信 息处 理相 关的 工作环 境进 行管 理,防止 个人信 息被 泄露、损 毁、丢失或 未经 授 权使用;c)应对存 储或 处理 个人 信息 的相关 设备 和各 类介 质,例如:磁介 质、半导 体介 质和光 介质 等,进行严 格管 理,移入 或移 出保护 区域 应经 申请 和审 批;d)应对机 房分 区域 进行 管理,包括:1)按照管 理要 求在 机房 内设 置不同 区域,区 域之 间设 置物理 隔离 装置 或隔 离标 识;2)在重要 区域 前设 置交 付或 安装等 过渡 区域 等。e)应对存 放个 人信 息数 据的 各类介 质进 行专 人管 理,对移动 存储 介质 统一 购买、统一 发放,并定期进 行核 查;f)移动存 储介 质的 存放 应符 合GB/T 2887 中“媒 体存 放条件”对 存放 环境 的要 求;g)应对人 员、设备 进出 情况 或相关 活动 进行 监控 和记 录,监 控录 像资 料至 少保 留 180 天;h)应对个 人信 息系 统的 软硬 件资源 和信 息资 源制 定管 理要求。6.4 操作与 维护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安全 管理操 作流 程,规范 对个 人信息 的操 作与 维护。DB13/T 5001 2019 10 b)应对信 息系 统用 户进 行分 类管理,建 立用 户分 类清 单,按 照审 查和 批准 的用 户分类 清单 建 立用户和 分配 权限。c)应对信 息系 统个 人信 息处 理过程 中收 集、存储、转 移、删 除各 阶段 提出 具体 工作要 求,明 确各岗位 在个 人信 息保 护管 理方面 的工 作内 容。d)应对个 人信 息各 阶段 的处 理进行 授权 管理 和访 问控 制,严 格控 制对 个人 信息 的访问、处 理 权限。e)应对个 人信 息各 阶段 的处 理活动 进行 监控、跟 踪和 审计,建立 相关 的日 志、记录,及时 发 现和处理 个人 信息 保护 相关 的安全 事件。f)必要时,应 对个 人敏 感信 息的处 理执 行双 人控 制原 则。g)未经授 权,不允 许对 个人 一般信 息和 个人 敏感 信息 相关联 的个 人信 息的 查询 结果进 行复 制、使用和 处理。h)应对个 人信 息系 统的 维护 进行管 理。包括:1)采集、处理、存 储个 人信 息的计 算机 终端 应使 用非 系统管 理员 用户 作为 日常 办公用 户,禁止其 他高 权限 或特 殊权 限的用 户进 行日 常办 公,删除或 禁用 系统 中的 特殊 用户、多 余用户。2)应建立 用户 口令 保护 制度,对主 机、网络 设备、安 全设备、计 算机 终端、应 用系统 用 户口令的 长度、复 杂度、修 改周期 进行 规定,禁 止空 口令、弱口 令用 户登 录。3)应定期 进行 木马、病 毒等 恶意代 码查 杀,并及 时对 安全防 护系 统进 行更 新升 级;4)应定期 对采 集、处理、存 储个人 信息 的主 机和 终端 进 行安 全漏 洞扫 描和 安全 配置检 查,及时评 估和 修补 已经 发布 的安全 漏洞。5)应及时 升级 病毒 库,安装 操作系 统、数据 库系 统及 中间件 系统 补丁。6)用户登 录服 务器 连续 失败 达到 5 次,应冻 结用 户账 号,在 一定 的时 间延 迟后,经系 统 管理员对 用户 身份 进行 验证 并通过 验证 后,才能 再恢 复其用 户状 态;用户 登录 系统后,无任何操 作时 间达 到 30 min,应要 求用 户重 新登 录并 验证其 身份。7)应由系 统管 理员 实施 用户 账户的 添加、修 改或 删除;对连 续 90 天未 使用 的账 号 予以权 限冻结;冻结 后 30 天 仍未 使 用的,予以 注销。8)应对用 户口 令长 度、组成、修改 周期 进行 限制(禁 止空口 令、弱口 令用 户登 录;一 般 用户口令 应由 大小 写字 母、数字及 特殊 字符 中两 者以 上,长 度不 小于8 位;口 令修改 周 期一般不 长 于 30 天;对 口令 进行加 密保 护,在 系统 中 口令不 应以 任何 明文 的形 式出现;重置用户 口令 前应 对用 户身 份进行 核实。9)应对审 计记 录设 定一 定的 留存期,并 至少 留存180 天。在 留存 期内,应 保持 审计记 录 的连续性。10)应通过 内部 审计 人员 或第 三方审 计人 员,定期 对个 人信息 处理 过程 进行 审计 并形成 审 计报告。6.5 风险控 制 本项目 包括 但不 限于:a)应将个 人信 息保 护管 理纳 入组织 中相 应机 构的 工作 和管理,在 统一、规 范的 信息安 全风 险 管理框架 中实 施个 人信 息保 护管理。b)应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日常 管理监 督机 制,定期 检查 个人信 息保 护策 略、制度 的落实 情况,并及时进 行相 关整 改,确保 个人信 息保 护的 各项 要求 落实到 位。c)应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检查 评估机 制和 工作 流程,及 时发现 和评 估个 人信 息保 护工作 中存 在 的漏洞及 风险。DB13/T 5001 2019 11 d)应建立 信息 系统 投入 运行 前的功 能审 核机 制,保证 信息系 统无 个人 信息 数据 主动外 泄的 隐 藏功能。e)应建立 第三 方评 估机 构定 期对信 息系 统进 行安 全测 评的机 制,发现 问题 及时 整改,以提 高 系统的安 全性 和个 人信 息防 护水平。f)采用云 计算 部署 信息 系统 的,应 依据 GB/T 31168-2014 和 GB/T 31167-2014,部署前 考核 云计算服 务商 的能 力水 平,部署后 与云 计算 服务 商签 订保密 协议,使 其保 证不 对信息 系统 的 个人信息 进行 转存、读 取、分析和 外泄,并 定期 对信 息系统 进行 安全 检查。g)应对云 计算 系统 上个 人信 息处理 系统 的安 全性 进行 风险评 估。h)应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应急 响应机 制,形成 应急 预案,并定 期演 练,以有 效应 对个人 信息 保 护安全事 件。i)应定期 开展 个人 信息 保护 管理相 关的 内部 或外 部审 计,并 根据 审计 结果 持续 改善相 关策 略、制度和 流程。j)应建立 个人 信息 保护 安全 事件报 告和 通报 机制,提 高组织 个人 信息 保护 的安 全预防 和预 警 能力。6.6 密码管 理 6.6.1 密码制 度 建立密 码使 用制 度,应使 用符合 国家 密码 管理 规定 的密码 技术 和产 品。6.6.2 密码管 理 密码的 管理 应符 合 商用 密码管 理条 例 和 电子 认证服 务密 码管 理办 法 的相关 规定。DB13/T 5001 2019 12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刑 法修 正 案(九),2015 2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网 络安 全法 3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 务委员 会关 于加 强网 络信 息保护 的决 定,2012 4 国 务院 关于 大力 推进 信息化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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