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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110 A 00/09 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 9-2019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及测评规范Regulation of Product Quality Index Evaluation for Manufacturing Industry 2019-03-07 发布 2019-04-01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3/T 9-2019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测评范围.25 指标体系构建.26 指标权重设计.67 指数测评方法.78 运行测评.89 数据处理.910 指数分析.10附录 A(资料性附录)深圳市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11参考文献.12 DB4403/T 9-2019 II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先进质量管理技术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名概、崔红兵、王庆松、林建国、熊冬霞、姚小曙、张玉玲、刘艳、罗小盼、刘懿贤、但丹。DB4403/T 9-2019 III 引 言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8月正式授予深圳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称号。深圳市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并于2014年发布了深圳质量指数分类编制指引制度(暂行),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率先开展研究,通过持续三年的体系优化与测评验证,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和测评方法,为深圳制造业产品质量综合评价提供支撑,开创了区域产品质量综合指标体系建设先河。深圳市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是构建深圳市质量强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和促进深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和重点。本规范从积极探索质量型评价方式的角度出发,围绕测评范围、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权重设计、指数测评方法、运行测评、数据处理、指数分析等构建统一的质量测评规范,以强化产品质量指数测评结果的一致性,为测评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对促进深圳制造业发展具有指导作用。DB4403/T 9-2019 1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及测评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制造业的产品质量指数的测评范围、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权重设计、指数测评方法、运行测评、数据处理及指数分析。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制造业产品质量的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9000-2016/ISO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制造业 manufacturing industry 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或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或零售,均视为制造,而从事以上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会为制造业,本门类包括C13-C43各大类。3.2 产品 product 在组织和顾客之间未发生交易的情况下,组织能够产生的输出。通常,产品的主要要素是有形的。3.3 质量指数 quality index 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对制造业产品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程度进行度量的综合指标。3.4 观测变量 measurable variables 在本测评基本模型中,可直接测量的变量,可用以间接测量上级指标。3.5 DB4403/T 9-2019 2 质量水平 quality level 制造行业所具有产品质量性能水平,反映制造行业当前的产品质量现状。质量水平由实物质量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构成。3.6 发展能力 sustainability 制造行业内在的支撑未来质量发展的驱动要素,反映制造行业产品质量的未来提升潜力。发展能力由质量创新能力和质量经营能力构成。3.7 实物质量水平 quality level of actual product 制造业有形产品的质量性能水平,是质量的直接表征。3.8 安全保障水平 quality security level 确保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避免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或尽量减少其损失的措施和机制的现状水平,是质量的保障因素。3.9 质量创新能力 innovation ability of quality 制造业产品能够满足产生新的质量价值要求的本领,是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3.10 质量经营能力 operating ability of quality 通过组织活动的过程配置资源实现质量提升预期目标,是质量的经济效果产出潜力。4 测评范围 按照国家对行业的划分,涵盖深圳所有制造业的细分行业。5 指标体系构建 5.1 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5.1.1 先进性原则 指标体系的设计思想与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同时借鉴国际上与质量相关的先进指标体系构建思路。5.1.2 指导性原则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对政府部门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引导各制造业企业开展质量改进提升活动。DB4403/T 9-2019 3 5.1.3 系统性原则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的构建按照分类指引制度中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实施。5.1.4 开放性原则 指标体系应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既可以满足政府部门、消费者、市场主体对于解决潜在质量问题的需要,又能够适时调整修订。5.1.5 科学性原则 观测(变量)指标要科学合理且方便采集,数据来源具有权威性,且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具有可比性、稳定性。5.2 指标体系构建流程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的建立应遵循严谨科学的流程,应包括以下:a)确定研究对象;b)围绕研究对象进行深入调研;c)初步构建指标树;d)围绕指标树来研究建立测评指标库,指标库包含的测评指标至少是最终指标的3倍;e)甄选核心指标,确定最终的指标体系。5.3 指标体系基本模型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包含质量水平和发展能力两个二级指标,实物质量水平、安全保障水平、质量创新能力、质量经营能力四个三级指标,以及若干个四级观测变量,模型见图1:图1 制造业产品质量指数指标体系基本模型 5.4 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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