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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53/T 1 2 4 6.1 2 0 2 4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规 范 第 1 部 分: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2 0 2 4-0 3-0 1 发 布 2 0 2 4-0 6-0 1 实 施云 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CS 0 3.0 8 0.0 1CCS A 1 653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是 D B 5 3/T 1 2 4 6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 的 第 1 部 分,D B 5 3/T 1 2 4 6已 经 发 布 以 下 部 分:第 1 部 分: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第 2 部 分: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 发 放;第 3 部 分: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恢 复 发 放;第 4 部 分: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第 5 部 分: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基 本 养 老 保 险、职 业 年 金、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提 出。本 文 件 由 云 南 省 公 共 服 务 和 社 会 管 理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Y N T C 1 6)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云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行 政 审 批 处、云 南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云 南 省 质 量 管理 学 会。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赵 忆 宁、皇 甫 皓、聂 晶、虎 翼、吴 春 萍、崔 继 梅、陈 丽 丽、张 健 之、王 苏 天、朱 雯、郭 爽、赵 阳 楠、李 莉、伍 林、武 浩 浩、王 佳 麒、焦 萍、李 关 艳、郑 莹、魏 迪 莉、毕 虹。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I I I引 言社 会 保 障 体 系 是 人 民 生 活 的 安 全 网 和 社 会 运 行 的 稳 定 器,养 老 保 险 是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是 社 会 保 险 五 大 险 种 中 最 重 要 的 险 种 之 一。为 了 规 范 我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明确 参 保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 发 放、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恢 复 发 放、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基 本 养 老 保 险、职 业 年 金、工 伤 保 险 单位 注 销 登 记 等 内 容,编 制 了 D B 5 3/T 1 2 4 6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由 5 个部 分 构 成。第 1 部 分: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目 的 在 于 确 立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申 领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2 部 分: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 发 放。目 的 在 于 确 立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暂 停 发 放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3 部 分:退 休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恢 复 发 放。目 的 在 于 确 立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恢 复 发 放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4 部 分: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目 的 在 于 确 立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养 老 保 险 关 系 终 止、个 人 账 户 一 次 性 待 遇 申 领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 程 和 要 求。第 5 部 分: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基 本 养 老 保 险、职 业 年 金、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目 的 在 于 确 立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职 业 年 金、工 伤 保 险 单 位 注 销 登 记 业 务 办 理 的 服 务 流程 和 要 求。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1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规 范第 1 部 分: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服 务 待 遇 申 领 的 服 务 内 容、业 务 要 求、业 务 流 程、风 险 控 制 和 档 案 管 理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各 级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为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提 供 基 本 养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服 务。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3 1 5 9 6.1 社 会 保 险 术 语 第 1 部 分:通 用G B/T 3 1 5 9 6.2 社 会 保 险 术 语 第 2 部 分:养 老 保 险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3 1 5 9 6.1 和 G B/T 3 1 5 9 6.2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4 服 务 内 容各 级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为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参 保 人 员 提 供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领 服 务。5 业 务 要 求5.1 办 理 条 件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应 为 本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向 参 保 地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申 领 基 本 养 老保 险 待 遇:a)已 按 规 定 参 加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b)工 作 人 员 已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经 组 织 人 事 部 门 批 准 退 休;c)工 作 人 员 累 计 缴 费 年 限(含 视 同 缴 费 年 限)满 1 8 0 个 月。5.2 办 理 方 式窗 口 办 理、网 络 办 理。5.3 办 理 时 限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22 2 个 工 作 日。5.4 收 费 要 求不 收 费。6 业 务 流 程6.1 申 请申 请 人 向 参 保 地 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提 出 待 遇 领 取 申 请,填 写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参 见 附 录 A 表 A.1),并 提 供 以 下 材 料:a)组 织 人 事 部 门 批 准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的 文 件(事 业 单 位 材 料 通 过 数 据 共 享,经 系 统 验 证 可 免 于 提 交);b)申 领 待 遇 人 员 退 休 前 最 后 一 次 工 资 变 动 审 批 材 料,包 括 退 休 前 的 职 务/级 别、岗 位/薪 级 等 相 关信 息(事 业 单 位 材 料 通 过 数 据 共 享,经 系 统 验 证 可 免 于 提 交);c)申 领 待 遇 人 员 的 社 会 保 障 卡(通 过 数 据 共 享,经 系 统 验 证 可 免 于 提 交)。6.2 受 理受 理 人 员 收 到 申 请 后,按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a)申 请 材 料 齐 全,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填 写 完 整 且 填 写 信息 与 申 请 材 料 一 致 的,予 以 受 理,出 具 业 务 受 理 回 执(参 见 附 录 B 表 B.1),进 入 审 核 环节;b)申 请 材 料 齐 全 但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填 写 不 完 整 或 者 填写 信 息 与 申 请 材 料 不 一 致 的,指 导 申 请 人 修 改 补 充 后 予 以 受 理,出 具 业 务 受 理 回 执,进入 审 核 环 节;c)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的,退 回 材 料 并 一 次 性 告 知 需 补 全 材 料 名 称,出 具 不 予 受 理 回 执(参 见 附录 B.2)。6.3 审 核6.3.1 初 审6.3.1.1 初 审 人 员 的 审 核 要 点 如 下:a)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 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b)申 领 待 遇 人 员 已 退 休,在 社 会 保 险 信 息 系 统 中 已 办 理 停 保 或 者 在 职 转 退 休;c)申 领 待 遇 人 员 的 参 保 经 历 完 整,不 存 在 多 缴、少 缴、断 缴、重 复 缴 费 等 情 形;d)申 领 待 遇 人 员 的 个 人 账 户 准 确,不 存 在 多 段 养 老 保 险 关 系;e)参 保 单 位 已 全 额 缴 费,不 存 在 欠 费 情 形。6.3.1.2 初 审 后,按 以 下 情 况 分 别 处 理:a)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且 申 领 待 遇 人 员 已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养 老 金 核 定 表(参 见 附 录 A 表 A.2),进 入 复 核 环 节;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3b)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申 领 待 遇 人 员 未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 但 已 办 理 停 保,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参 见 附 录 A 表 A.3),进 入 复 核 环 节;c)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但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保 险 信 息 系 统 不 一 致 的,告 知 单 位 申 请 变 更 个 人 基 本 信 息,业 务 中 止。待 申 领 待 遇 人 员 的 基本 信 息 变 更 完 成,申 领 待 遇 人 员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 后,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老 金 核 定 表,进 入 复 核 环 节;d)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但 单 位 存 在 欠 费 的,告 知 单 位 补 缴 欠 费,业 务 中 止。待 补 缴 完 成,申 领 待遇 人 员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 后,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进 入 复 核环 节;e)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但 个 人 存 在 缺 缴、断 缴 情 形 的,告 知 申 请 人 办 理 补 缴 手 续,业 务 中 止。待补 缴 完 成,申 领 待 遇 人 员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 后,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定 表,进 入 复 核 环 节;f)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但 个 人 存 在 多 缴、重 复 缴 费 情 形 的,告 知 申 请 人 办 理 退 费 手 续,业 务 中 止。待 退 费 完 成,申 领 待 遇 人 员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 后,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核 定 表,进 入 复 核 环 节;g)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信 息 与 社 会 保险 信 息 系 统 一 致,但 个 人 存 在 多 段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情 形 的,告 知 申 请 人 办 理 转 移 接 续,业 务 中止。待 转 移 接 续 完 成,申 领 待 遇 人 员 办 理 在 职 转 退 休 后,生 成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进 入 复 核 环 节;h)不 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 的,终 止 业 务 办 理,出 具 不 予 办 理 回 执(参 见 附 录 B.3)。6.3.2 复 核6.3.2.1 复 核 人 员 的 审 核 要 点 如 下:a)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或 者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人 员 信 息 准 确;b)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或 者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待 遇 金 额 准 确。6.3.2.2 复 核 后,按 以 下 情 形 分 别 处 理:a)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或 者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的 人 员 信 息、待 遇 金 额 准 确 的,进 入 审 批 环 节;b)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的 人 员 信 息 或 者 待 遇 金 额 不 准 确 的,业 务 中 止,退 回 至 初 审 环 节 重 新 核 实。6.4 审 批6.4.1 审 批 人 员 的 审 核 要 点 如 下:a)待 遇 申 领 流 程 合 规 完 备;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4b)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或 者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信 息 完 整。6.4.2 审 批 后,按 以 下 情 形 分 别 处 理:a)流 程 合 规 完 备、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或 者 云 南 省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信 息 完 整 的,进 入 办 理 环 节;b)流 程 不 合 规 不 完 备 或 者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云 南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信 息 不 完 整 的,业 务 中 止,退 回 至 复 核 环 节 重 新 核实。6.5 办 理社 会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为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核 定 并 发 放 养 老 保 险 待 遇。6.6 结 果 反 馈6.6.1 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的,反 馈 不 予 受 理 回 执。6.6.2 不 符 合 待 遇 申 领 条 件 的,反 馈 不 予 办 理 回 执。6.6.3 核 定 并 发 放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的,反 馈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表 或 者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6.7 业 务 流 程 图业 务 流 程 图 见 附 录 C。7 风 险 控 制7.1 风 险 点7.1.1 申 领 待 遇 人 员 信 息 错 误。7.1.2 待 遇 金 额 核 定 错 误。7.2 防 控 措 施7.2.1 加 强 业 务 学 习,提 升 工 作 人 员 业 务 素 质。7.2.2 加 强 作 风 教 育,强 化 工 作 人 员 依 法 认 真 履 职。7.2.3 完 善 制 度 机 制,防 范 降 低 风 险。7.2.4 坚 持 问 题 导 向,及 时 发 现 并 整 改 风 险 隐 患。7.2.5 设 置 初 审、复 核、审 批 三 个 环 节,确 保 申 领 待 遇 人 员 信 息、待 遇 金 额 准 确。8 档 案 管 理8.1 档 案 类 型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类,养 老 保 险 待 遇 核 定 材 料。8.2 档 案 保 管 期 限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55 0 年。8.3 档 案 保 存 方 式纸 质 档 案、电 子 档 案。8.4 档 案 归 档 目 录8.4.1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8.4.2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8.4.3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8.4.4 工 作 人 员 退 休 前 最 后 一 次 工 资 变 动 审 批 材 料。8.4.5 其 他 相 关 材 料。9 相 关 法 律 法 规、政 策 文 件本 文 件 涉 及 的 法 律 法 规、政 策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社 会 保 险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三 十 五 号);b)国 务 院 关 于 颁 发 国 务 院 关 于 安 置 老 弱 病 残 干 部 的 暂 行 办 法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工 人 退 休、退职 的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国 发 1 9 7 8 1 0 4 号);c)国 务 院 关 于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的 决 定(国 发 2 0 1 5 2 号);d)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印 发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规 程 的 通 知(人社 部 发 2 0 1 5 3 2 号);e)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办 公 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有 关 问 题 的通 知(人 社 厅 发 2 0 1 6 3 8 号);f)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的 通知(云 政 发 2 0 1 5 7 5 号);g)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资 福 利 与 退 休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云 人 2 0 0 4 4 2 号);h)云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经 办 管理 办 法 的 通 知(云 人 社 发 2 0 1 6 2 6 9 号);i)云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转 发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办 公 厅 财 政 部办 公 厅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有 关 问 题 文 件 的 通 知(云 人 社 发 2 0 1 8 1 0 号)。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6A A附 录 A(资 料 性)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A.1 下 面 给 出 了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表 示 例。示例: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编号: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码领取养老金时间 年月退休时所在单位驻地退休时人事信息公务员职务 警衔等级级别 工资档次机关工勤人员 技术等 级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人员 岗位 薪级退休时待遇信息职务(岗位)工资 档次(薪级)工资2 0 1 4 年 9 月基本工资标准同条件人员退休补贴标准用于计发基本退休费的工作年限老办法计发比例国发三号文增资 省级统筹外待遇项目是否执行野外地勘工资标准是 否是否执行中小学教师或护士工资标准是否是否享受取暖补贴 是 否是否享受靠藏地区工资补贴是否是否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是 否是否享受海关人员补贴是否是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是 否是否享受高寒缺氧补贴是否中小学和师范类教师加发退休费国突省突专家加发退休费军队立功人员加发退休费曾在西藏工作人员加发退休费归侨职工加发退休费国家级、省级劳模先进荣誉津贴特殊教育津贴 是否补发待遇 是否注:此表一式三份,参保单位、参保人 员(或装入本人档案)和社保经 办机构各存一份。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7待 遇发 放信 息支付到个人实名制结算账户的,请填写下列内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账号:请如实填写以上项 目,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关责任。本人签名:单位经办人签章:填表日期:年 月 日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备 注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8A.2 下 面 给 出 了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核 定 表 示 例。示例: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养老金核定表参保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姓 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单位驻地 个人编号常住地址 手机号码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待遇基础信息档案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日期 参保日期退休日期 首次缴费年月 缴费终止年月缴费(工作)年限(月数)视同缴费年限(月数)实际缴费年限(月数)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计发月数 过渡系数退休时职务(岗位)退休时级别(薪级)退休类别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老办法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 2 0 1 4 年9 月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新办法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 2 0 1 4 年9 月补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国办发2 0 1 5 3 号文增资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职业年金老办法待遇合计 新办法待遇合计老办法待遇与新办法待遇间的差额部分新办法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部分的发放比例应发基础养老金应发过渡性养老金应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应发职业年金新老办法补差月应发养老金合计社保经办机构意见计发月基本养老金为人民币 元,从 年 月起执行。计发月职业年金为人民币 元,从 年 月起执行。备注: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本表之日起 6 0 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复核。经办人:审核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年 月 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签章:年 月 日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9A.3 下 面 给 出 了 云 南 省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预 发 待 遇 核 定 表 示 例。示例: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预发待遇核定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编号: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 年 月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退休时间 年 月 领取待遇时间 年 月退休时所在单位驻地 州(市)县(市、区)退休时人事信息公务员行政职务 是否领导职务级别 工资档次警衔等级机关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 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人员 岗位 薪级预发待遇信息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 2 0 1 4 年 9 月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元)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 2 0 1 4 年 9 月补贴标准(元)国办发2 0 1 5 3 号文增资标准(元)老办法增资(元)合 计(元)待遇发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户名:账号:经办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年 月 日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1 0B B附 录 B(资 料 性)回 执 示 例B.1 下 面 给 出 了 业 务 受 理 回 执 表 示 例。示例:业务受理回执条形码 二维码请扫描上方二维码随时关注办理进度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事项名称申请人姓 名 联系电话受理资料1.X X X2.X X X3.X X X4.X X X5.X X X温馨提示1.受理回执记录业务受理 情况,可用于办理进度查询,请妥善保管。2.您可以用“云南人社”A P P 和云南人社微信小程序扫描本单右上角二维码查询办理进度。3.如果您所办业务办结后 有相关结果表单需要下载,可以使用“云南人社”A P P 下载,也可 以在自助一体机或社保经办机 构大厅查询获取。4.事项特殊提示信息。(有就显示,没有就不显示)受理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1 1B.2 下 面 给 出 了 不 予 受 理 回 执 示 例。示例:不予受理回执表单编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申 办 业务,经审查,你的申请事项因以下原因,不符合受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受理。1.;2.;3.。(业务专用章)年 月 日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1 2B.3 下 面 给 出 了 不 予 办 理 回 执 示 例。示例:不予办理回执表单编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申办 业务(业务受理编号:),经审查,你的申请事项因以下原因,不符合办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办理。1.;2.;3.。(业务专用章)年 月 日D B 5 3/T 1 2 4 6.1 2 0 2 41 3C C附 录 C(规 范 性)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办 理 业 务 流 程 图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办 理 流 程 见 图 C.1。图 C.1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申 领 办 理 业 务 流 程 图 DB53/T 1246.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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