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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01 CCS A 10 3703 淄博市地方标准 DB 3703/T 10 2023 公共资源 交易数字 见证服务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ublic resources trading ditigal witness service 2023-12-29 发布 2024-1-29 实施 淄博市市 场监督管 理局 发 布 DB 3703/T 10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 义.3 4 基本要求.3 场所要 求.3 设施设 备要求.3 人员要 求.4 系统要 求.4 制度要 求.4 实施要 求.5 5 服务内容 与要求.5 数字见 证服务.5 异常情 况处置.6 报告生 成.6 6 见证报告 管理.6 见证报 告应用.6 见证报 告保存.6 7 评价与改 进.6 评价.6 改进.6 DB 3703/T 10 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DB 3703/T 102023 3 公共资 源交易 数字见 证服务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见证报告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的项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5070-2019 信息 安全技术 网 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数字见证系统 digital witness system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等系统数据资源,实现交易实施阶段在线管理,并对交易过程数据、交易现场情况和主体行为信息等进行记录、展示、分析、预警、存档的信息化系统。数字见证 digital witness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各方主体进场交易全过程的行为进行监测、记录,同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置的一项活动。4 基本要求 场所要求 4.1.1 应设置专门 的电子见证 室,并设置 综合监督室、中介机构 工作室、独 立评标区等 场所,满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见证、监管部门在线监管、社会中介机构在线服务、专家独立评标评审等工作需要。4.1.2 电子见证室、综合监督 室、中介机 构工作室宜 与独立评标 区临近设置 且相对独立 并 实行封闭 式管理。4.1.3 各场所应界限分明,设置清晰的导引标识、门牌和安全标志。设施设备要求 4.2.1 应设置全方 位环境监控 摄像头、拾 音器、广播 系统等通用 设施设备,音视频设备 应保证全覆 盖DB 3703/T 10 2023 4 和不间断运行。4.2.2 实行封闭管理区域均应设置门禁、安检、物品存取等设施设备。4.2.3 电子见证室应配备监控大屏、数字见证工作电脑、对讲系统等专用设施设备。4.2.4 综合监督室应配备监督工作电脑、对讲系统等专用设施设备。4.2.5 中介机构工作室应配备评标服务工作电脑、对讲系统、打印设备等专用设施设备。4.2.6 设施设备应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人员要求 4.3.1 见证人员应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熟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3.2 见证人员应熟知数字见证服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熟练掌握数字见证软硬件设备的使用。系统要求 4.4.1 数字见证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见证账号管理:将数字见证登录和操作权限按照不同角色进行功能匹配,并具备账号操作留痕追溯功能。b)系统的互联互通:1)应实现与电子交易系统(含开标系统、评标系统、专家抽取系统等)的互联互通,自动 获取项目交易基本信息和异常情况;2)应实现与公共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及时推送见证信息。c)信息化设施设备集成:1)应具备音视频监控集成功能,实时查看开标大厅、评标室、拍卖室、社会中介机构工作室等全部交易实施区域的音视频,实现见证人员以交易项目名称(编号)为索引,自动定位该项目关联的开标大厅、评标室(分散评标时能定位至多个评标室);2)应具备封闭区域门禁、安检设备集成功能,与人脸识别综合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在评标区出入口、评标室等封闭区域布设人脸识别设备,自动识别专家身份信息,实现专家签到、门禁进出管理等功能,记录专家活动轨迹。d)开评标见证任务分配功能:将项目开评标阶段的见证任务随机或指定分配给见证人员,授权其进行数字见证操作。e)开评标过程监控功能:应实现与开标系统、评标系统和专家会商系统的互联互通,见证人员根据需要实时见证评标评审过程。f)异常情况获取和录入功能:通过与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化设施设备的集成,自动预警保证金缴纳异常、评标回退、机器码一致等情形,同时具备异常情况录入功能,以标段(包)为单位嵌入各环节记录表和见证报告,保留相关证据。应具备异常情况统计、分析功能,实现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交易主体、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统计。g)见证记录自动生成功能:应实现按环节自动生成见证报告并具备查询功能。4.4.2 数字见证系统网络安全保护应达到 GB/T 250702019 中三级 等保的要求。4.4.3 数字见证系 统应结合公 共资源交易 发展实际,不断增加异 常情况预警 维度,扩展 应用广度和 深度。制度要求 4.5.1 应建立数字见证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4.5.2 应建立数字见证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4.5.3 应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DB 3703/T 102023 5 实施要求 4.6.1 应遵循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客观真实、流程可溯、协同高效的工作原则。4.6.2 应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不得代行监管职能,不得妨碍交易主体履行主体责任。4.6.3 数字见证实施范围应包含以下方面:a)应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等所有进场交易项目;b)应覆盖招标计划发布、项目登记、场地预约、公告公示信息发布、专家抽取、交易实施(含开标、评标、挂牌、拍卖等)、结果确认、保证金收退(划转)等全部交易环节;c)应包含项目实施主体(含招标人、采购人、出让方、转让方、产权人、委托方等)、社会中介机构(含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拍卖机构等)、项目竞争主体(含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意向受让方等)、评标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5 服务内容与要求 数字见证服务 5.1.1 招标计划发布 数字见证系 统归集电子 交易系统中 招标计划发 布时间、预 计招标时间、招标人及 异常情况等 信息,形成招标计划见证记录表。5.1.2 项目登记 数字见证系统归集电子交易系统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方式、招标(采购)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部门及异常情况等信息,形成项目登记见证记录表。5.1.3 场地预约 数字见证系 统归集电子 交易系统中 场地预约时 间、开标及 评标场地、场地变更及 异常情况等 信息,形成场地预约见证记录表。5.1.4 公告信息发布 数字见证系 统归集电子 交易系统中 公告及文件 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澄清答疑及 异常情况等 信息,形成公告信息发布见证记录表。5.1.5 专家抽取 数字见证系统归集专家抽取系统中专家抽取时间、抽取库别、评标模式、抽取专业、抽取人数、抽取地域、补抽情况及异常情况等信息,形成专家抽取见证记录表。5.1.6 交易实施 5.1.6.1 招标采购类项目 数字见证系统归集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供应商)数量、保证金(保函)缴纳情况、废标及异常情况 等信息,归 集评标开始 时间、资格 审查情况、评标评审办 法、专家组 成情况、中 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小企业标识及异常情况等信息,形成交易实施阶段见证记录表。5.1.6.2 拍卖类项目 DB 3703/T 10 2023 6 数字见证系统归集拍卖师、竞买人、开始时间、竞价次数、交易时长、竞价阶梯及异常情况等信息,形成交易实施阶段见证记录表。5.1.6.3 挂牌类项目 数字见证系统归集起始价、加(减)价幅度、竞价家数、竞价次数及异常情况等信息,形成交易实施阶段见证记录表。5.1.7 交易结果确认 数字见证系统归集电子交易系统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及异常情况等信息,自动预警中标候选人公示法定时限、合同签订时限等情形,形成交易结果确认见证记录表。5.1.8 保证金收退(划转)数字见证系统归集电子交易系统中保证金收退(划转)时间、金额及异常情况等信息,形成保证金收退(划转)数字见证记录表。异常情况处置 5.2.1 数字见证过 程 中发现有 异常情况的,应 及时采 取 提示、告知、制止等 处置措施,做好记录,保留相关证据,按程序函告有关监督部门,做好行政处理等结果的运用。5.2.2 项目存在重新评审等特殊情况的,应纳入数字见证报告。报告生成 数字见证系统应当于合同签订完成并退还中标(成交)保证金(如有)后,整合各阶段见证记录表形成数字见证报告,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记入异常情况。6 见证报告管理 见证报告应用 应强化数字见证报告应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综合管理协调、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提供数字见证报告查阅、借阅、调用等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提供支撑。见证报告保存 依托数字见 证系统对数 字见证报告 进行保存,保存期限按 照相关业务 类型交易档 案保存期限 执行。7 评价与改进 评价 交易中心应组织招标(采购)人、社会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监督部门(单位)等针对数字见证工作的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便捷度等方面进行评价。改进 交易中心应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及时进行完善、改进。DB 3703/T 10202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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