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安全技术规范DB44/T 2480—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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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CS C 65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480 2024 铝及铝合 金深井铸 造安全技 术规范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ep well casting of aluminum and aluminum alloy 2024-03-07 发布 2024-06-07 实施 广东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4/T 2480 2024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一 般要 求.3 5 厂 房建 设.3 6 设 备设 施设 置.5 7 工 艺操 作及 作业.10 8 人 员管 理.13 9 风 险管 控、隐患 排查 治 理和应 急管 理.13 附录A(资 料性)冷却 水循环 系统 示意 图.15 参考文 献.17 DB44/T 2480 2024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广 东省 应急 管理 厅提出,并 组织 实施。本文件 由广 东省 安全 生产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GD/TC 81)归口。本文件 负责 起草 单位:广 东省安 全生 产科 学技 术研 究院、佛 山市 南海 区铝 型 材行业 协会、佛山 市三水区铝 加工 行业 协会。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万 婧、何永平、彭嘉 贤、李景 威、卢继延、杨明 全、刘允 棠、林丹苹、朱世 安、吕春明、白 福臣、刘 杰、冯少真、邝 翠兰、麦 自强、袁智、刘 霞、张浩 峰、王建德。DB44/T 2480 2024 III 引 言 为切实 防范 铝加 工(深井 铸造)行业 重大 安全 风险,全面 提升 广东 省铝 加工(深井 铸造)企 业安 全管理技 术水 平,需要 细化 铝及铝 合金 深井 铸造 安全 生产相 关的 技术 要求,规 范企业 的安 全设 施设 置 和 安全操作 等方 面细 化要 求。本文件 从铝 及铝 合金 深井 铸造安 全设 施设 置和 安全 操作等 方面,按 照细 化 铝 及铝合金 深井 铸造 安全 生产 相关技 术指 标等 的要 求,结合广 东省 实际 情况 编制。DB44/T 2480 2024 1 铝及铝合 金深井 铸造安全 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铝 及铝 合金 深井铸 造的 一般 要求、厂 房建设、设 备设 施设 置、工艺操 作及 作业、人 员管理、风险 管控、隐 患排 查治理 和应 急管 理等 安全 要求内 容。本文件 适用 于铝 及铝 合金 采用深 井铸 造工 艺的 生产 及公用 辅助 设备 设施 的设 置、施 工、安装 和工 艺、检修、维护 等操 作的 安全 技术规 范和 安全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608 高 处作 业分 级 GB 4387 工业 企业 厂内 铁 路、道 路运 输安 全规 程 GB/T 4754 2017 国民 经 济行业 分类 GB/T 5082 起 重机 手势 信号 GB/T 5611 2017 铸造 术 语 GB/T 5976 钢 丝绳 夹 GB/T 6067.1 起重 机械 安 全规程 第1部 分:总则 GB/T 8005.1 铝及 铝合 金 术语 第1 部分:产 品及 加 工处理 工艺 GB/T 8918 重 要用 途钢 丝 绳 GB 13495.1 消 防安 全标 志 第1 部分:标 志 GB 17945 消防 应急 照明 和疏散 指示 系统 GB/T 16271 钢 丝绳 吊索 插编索 扣 GB/T 16762 一般 用途 钢 丝绳吊 索特 性和 技术 条件 GB/T 20801.1 压力 管道 规范 工业 管道 第1 部分:总则 GB/T 20801.5 压力 管道 规范 工业 管道 第5 部分:检验与 试验 GB/T 20801.6 压力 管道 规范 工业 管道 第6 部分:安全防 护 GB 20905 铸造 机械 安 全 要求 GB/T 29639 生 产经 营单 位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 预案 编制导 则 GB 30078 变形 铝及 铝合 金铸锭 安全 生产 规范 GB/T 30589 钢 丝绳 绳端 套管压 制索 具 GB/T 34529 起 重机 和葫 芦 钢 丝绳 和卷 筒和 滑轮 的 选择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28 城镇 燃气 设计 规范 GB 50034 建筑 照明 设计 标准 GB 50052 供配 电系 统设 计规范 GB 50053 20kV 及以 下变 电所设 计规 范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设计 规范 DB44/T 2480 2024 2 GB 50187 工业 企业 总平 面设计 规范 GB 50482 铝加 工厂 工艺 设计规 范 GB/T 50493 石 油化 工可 燃和有 毒气 体检 测报 警设 计标准 GB 50544 有色 金属 工业 总图规 划及 运输 设计 标准 GB 50974 消防 给水 及消 火栓系 统技 术规 范 GB 55030 建筑 与市 政工 程防水 通用 规范 GB 55037 建筑 防火 通用 规范 AQ/T 9007 生 产安 全事 故 应急演 练基 本规 范 AQ/T 9011 生 产经 营单 位 生产安 全事 故应 急预 案评 估指南 JB/T 7688.5 冶金 起重 机 技术条 件 第5部 分:铸造 起重机 YS/T 12 2012 铝 及铝 合 金火焰 熔炼 炉、保温 炉技 术条件 3 术语和 定义 GB/T 8005.1 界 定的 以及 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熔炼(化)melting 通过加 热使 金属 由固 态转 变为液 态,然 后进 行成 分 调节和 精炼,使其 纯净 度、温度和 成分 达到 要求的过程 和操 作。来源:GB/T 5611 2017,3.5.1 熔铸 melt casting 熔炼与 铸造 的简 称,铝液 按生产 化学 成份 进行 合金 化,再 经铸 造模 盘浇 铸为 所需性 能及 尺寸 形状 的铸造过 程。深井铸 造 deep well casting 又称立 式半 连续(深 井)铸造,在一 定的 工艺 条件 下,将 铝液 注入 带底 座(引锭头)半 封闭 的结 晶器中冷 却凝 固成 型形 成铸 锭后,铸锭 在牵 引装 置的 牵引下,通 过底 座(引锭 头)沿 竖直 方向 不断 向 下 拉出铸锭 的生 产工 艺。注:根据GB/T 4754 2017,深井铸 造归属于“32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而铸造归属于“33 金属制品业”,二者属于不同的行业。熔炼炉 smelting furnace 用热源 对铝 及铝 合金 进行 熔炼的 热工 设备 及其 配套 的电气、机 械设 备。来源:YS/T 12 2012,3.1,有 修改 保温炉 holding furnace 又称静 置炉,用热 源对铝 及铝合 金熔体 进行 保温、炉内熔 体静化 处理 的热工 设备及 其配套 的电 气、机械设 备。来源:YS/T 12 2012,3.2,有 修改 浇铸(注)炉 casting furnace DB44/T 2480 2024 3 与深井 铸造 设备 通过 供流 系统直 接相 连的 浇铸(注)炉组,包 括保 温炉、熔 保一体 炉,不包 含单 独具备熔 炼功 能的 熔炼 炉炉 组。熔铸危 险区 域 dangerous zone of melt casting 正常生 产、应急 泄放 或其 他异常 故障 时,高温 铝液 可能造 成危 险的 区域,为 熔炼炉、保 温炉、铸 造井、流 槽、铝液 应急 泄放 槽、铝 液应 急排 放和 应急 储存设 施的 边界 连结 形成 的闭合 区域。熔铸单 元 melt casting unit 熔炼炉、保 温炉、铸造 机、铸造 井、流 槽、铝 液应 急泄放 槽、铝液 应急 排放 和应急 储存 设施 等辅 助装置构 成的 生产 单元。应急设 施单 元 emergency facility unit 在熔铸 单元周 边,专门为 防范熔 铸单元 铝液 泄漏、喷溅引 起的事 故而 配置的D 类灭火 器、灭 火毯、干燥灭 火沙、应 急流 眼钎 子、耐 火砖 等应 急器 材组。冷却水 路 cooling water supply system 铝 合 金 铸锭 熔 铸正 常 生产时 的 冷 却水 循 环供 水 系统,通 过 工作 或 备用 供 水泵从 冷 却 水源 抽 水加 压供给铸 造单 元冷 却之 用。应急水 路 emergency water supply system 用于铝 合金 铸锭 铸造 主供 水路供 水故 障时 不间 断提 供应急 供水 的系 统。流槽 melting aluminum supply flow channel 又称铝 液供 流流 槽,将熔 炼(化)好 的铝 液由 保温 炉口输 送至 分配 流槽(盘)或铸 造模 盘内 的槽 型装置。分配流 槽(盘)melt distribution channel(plate)又称分 流盘,铸 造开 始和 铸造过 程中 将熔 融铝 液均 匀分配 给各 个结 晶器 的槽 型或盘 型装 置。铸造模 盘 melt distribution casting assembly 又称同 水平 热顶 铸造 分配 盘,由 一个 统一 的分 配流 盘将多 个热 顶结 晶器 连接 起来,采用 同水 平浇 铸工艺,使各 结晶 器内 的铝 液面都 与分 配流 盘中 的铝 液面处 于同 一水 平高 度,在一定 温度 条件 下按 照 一 定的速度,将 铝液 冷却 凝固 成铸锭 的工 装。4 一般要 求 新建、改建、扩 建项 目不 应采用 产业 结构 调整 指导 目录限 制类 和淘 汰类 工艺 及设备。新建项 目设 计应 提高 建设 项目自 动化、智 慧制 造水 平,选 用先 进工 艺方 法和 本质安 全设 备。新建项 目铸 造机 宜采 用液 压式牵 引,与铸 造机 相连 的浇铸(注)炉 应采 用倾 动式。熔炼炉、保温 炉、铸造机、铸造 模盘、分配 流槽(盘)应 进行专 业设 计、制 造和安 装,并 经竣 工验收合 格后 方可 投入 使用,图纸 等竣 工资 料应 归档。5 厂房建 设 DB44/T 2480 2024 4 平面布 置及 安全 防护 间距 5.1.1 平面布 置设 计整 体应 符 合GB 4387、GB 50016、GB 50187、GB 50544、GB 50482、GB 55037 等的相关 规定。5.1.2 熔铸厂 房与 民用 建筑 的间 距宜大 于 25 m,与 重要 公 共建筑 的间 距宜 大 于50 m;熔 铸危 险区 域与民用建 筑的 距离 应大 于 50 m,熔 铸危 险区 域与 重要 公共建 筑的 间距 应大 于 100 m。5.1.3 熔 铸 厂 房应 独 立 设置,行 政办 公 及 生活 服 务 区与 熔 铸厂 房 等 生产 区 域 应有 明 显分 隔,熔铸 厂房不应与 生活区 相邻 或位于 往来生 活区的 通道 上。厂 区边缘 与居住 区之 间,宜 设置卫 生防护 带或 绿化带。5.1.4 熔铸厂 房与 其他 厂房 的间 距宜大 于 14 m。熔 铸厂 房 周边 25 m 范围 内建 筑宜 达 到GB 50016 中要求的三 级及 以上 耐火 等级。5.1.5 熔铸危 险区 域与 其他 工艺 工位的 间距 应大 于 16 m,与熔铸 工艺 配套 的工 艺工 位(熔 炼、铸造、锯切、铝灰 处理)除 外。熔铸危 险区 域与 油浸 式变 压器距 离应 大 于 25 m。5.1.6 熔铸厂 房内不 应设 置除操 作室、值班室 以外 的生活、办公 设施,值班 室不得 设有卧 具,宜 采 用无靠背 凳。生 产工 艺用 途以 外地磅 不应 设置 在熔 铸厂 房内。操 作室 出口 不应 正对 炉口,操 作室 面向 炉口、铸造机 的一 面应 当采 取防 喷溅、抗爆 措施。5.1.7 熔铸车 间使 用的 操作 室、值班室、电 气装 置室 宜独 立设置。5.1.8 铝液、铝液渣 吊运 影响的 范围内 不得设 置会 议室、活动室、休息 室、操作室、交接 班室、更 衣室(含 澡堂)等 6 类 人员 聚集场 所。通风换 气 5.2.1 厂房建 筑面 积大 于5 000 的厂 房宜 采用 自然 通风 措施,自 然通 风无 法满 足 车间余 热排 放要 求时应设 置机 械送 排风。总 建筑面 积大 于 200 或 长 度大 于40 m 的 疏散 通道,应设置 送排 风设 备。5.2.2 存在需 要排出 密度 比空气 小(如 天然气)与 空气混 合的可 燃气体 时,吸风口 上缘至 顶棚平 面 或屋顶的 距离 应小 于 0.1 m,因结构 造成 可能 存在 爆炸 性危险 气体 的滞 留区,应 设置导 流设 施。其 排风 水平管全 长应 沿气 流方 向向 上坡度 敷设,其送、排风 系 统应采 用防 爆型 的通 风设 备,其进 出风 口不 应设 置在有火 花溅 落、出现 的部 位,排 风口 应设 置在 室外 安全处。5.2.3 用于排 除密度 比空 气小的 可燃气 体(如 天然 气)或 其与空 气混合 气时,可燃 气体管 道、可 燃 液体管道 等不 得穿 越风 管内 腔,不 应穿 越通 风机 房和 通风管 道,且不 应紧 贴通 风管道 的外 壁敷 设。5.2.4 存在可 燃气体 与空 气混合 发生爆 炸危险 时,应根据 可燃气 体的特 性(温度、密度),采取 有 效通风稀 释措 施。泄爆、抗爆 5.3.1 熔铸厂 房应为 单层 建筑,在保证 防水防 雨的 前提下 宜采用 敞开或 半敞 开式,宜采用 钢筋混 凝 土框架结 构或 钢框 架、钢排 架结构。作 为泄 压设 施的 轻质屋 面板 和墙 体面 密度 宜小 于 60 kg/。门窗 宜采用防 破碎 伤人 的透 光材 料。5.3.2 新建熔 铸厂 房铸 造井 边缘 与承重 柱和 保温 炉(熔保 炉)的 距离 应不 少 于3 m。5.3.3 熔铸危 险区 域不 应放 置可 燃和易 燃易 爆物 品、压力 容器储 罐等。5.3.4 需重新 进行烘 烤干 燥的设 备、装 置或工 器具,应按 工艺要 求控制 好烘 烤的温 度和升 温速度,应防范燃 烧异 常、烘烤 速度 过快致 使烘 烤过 程发 生爆 裂。防水 5.4.1 厂址标 高宜 高于 最高 防洪 水位(包 括波浪 侵袭)0.5 m 以 上,地处 水岸 边的 宜 高于最 高潮 位 1 m以上。如无 法达 到,应采 取其他 有效 防护 措施。DB44/T 2480 2024 5 5.4.2 熔铸厂 房应 能防 止厂 房外 雨水等 倒灌 厂房。5.4.3 熔铸厂 房屋 面外 缘应 自铸 造井向 外延 伸距 离不 小 于10 m(当 采用 无门、窗、洞口的 封闭 式墙 面时距离 不限),且应 有防 止雨水 飘落、渗 漏的 防护 措施。熔铸 危险 区域 及发 生事故 时铝 液可 能泄 漏、喷溅影响 的范 围内 不得 存在 滴、漏 水。5.4.4 熔铸厂 房防 水屋 面板 的施 工设计 应符 合 GB 55030 的相关 规定,屋 面防 水等 级不应 低于 一级 防水,并 有防 止雨 水渗 漏的 可靠措 施。5.4.5 熔炼炉、保温 炉、铸造井、铸造 模盘、结晶 器和分 配流槽(盘)上方 不应设 置存在 滴、漏 水 隐患的设 施,如通 风装 置、天窗、水管、落 水管 等,不宜敷 设供 排水 管道。5.4.6 熔铸厂 房不 应设 置以 水或 泡沫为 介质 的自 动(喷淋)灭火 系统。5.4.7 熔铸厂 房内不 应设 置排水 明沟,熔铸危 险区 域及发 生事故 时铝液 可能 泄漏、喷溅影 响的范 围 内不应设 置非 生产 性需 要的 低于地 坪的 坑、槽。生产 确需设 置地 沟、地坑 时应 有严密 的防 水措 施,可 设 置高于地 面大 于0.2 m 的沟 边围堰。5.4.8 熔铸危 险区域 及发 生事故 时铝液 可能泄 漏、喷溅影 响的范 围内不 应存 在非生 产性积 水、潮 湿 和无关水 管,且不 宜设 置埋 地管道(供 排水 管、水 渠 除外)和埋 地电 缆,如 确 需设置,埋 地工 艺管 道和 埋地电缆 的埋 设深 度应 大 于0.4 m,敷 设在 混凝 土场 地 或道路 下的 管道,管 顶低 于混凝 土表 面应 大 于0.2 m。管 道周 围应 回填 大于0.1 m 厚的 中性 沙子 或细 土,穿过 建筑 物或 填沙 埋地 槽时应 采用 耐火 极限 大于1.0 h 的耐 火材 料进 行封 堵。6 设备设 施设 置 熔炼(化)设备 设施 6.1.1 熔炼炉 的额 定装 料量、最 高使用 温度 等基 本参 数应 符合 YS/T 12 2012 的相 关规定。6.1.2 熔炼炉 应配备 超温、小火 熄灭和 点火失 败报 警控制 系统,超出最 高温 度时应 能自动 停止燃 烧,停止燃 气供 给,保护 火焰 炉安全。6.1.3 炉底设 有设 备通 道的,应 对炉底 安装 温度 监测 及声 光报警 装置。6.1.4 熔炼炉、保 温炉 炉膛 安装 透气砖 的,其安 装安 全要 求应按 供给 方的 安全 要求 实施。6.1.5 固定式 熔炼炉、保 温炉铝 液出口 应以专 用流 口砖砌 筑并有 可靠的 压紧 固定砖 箱,且 应设置 漏 铝监测和 报警 装置。6.1.6 固定式 熔炼炉、保 温炉铝 液流出 口堵头 应防 脱出,并应设 置机械 式锁 紧固定 装置,不应无 锁 紧防脱出 措施 或采 用吊 挂、压重物 等防 脱出 方式。6.1.7 倾动炉 炉坑 靠近 炉门 位置 应设置 不低 于 0.2 m 高度 的挡板。燃烧系 统设 备设 施 6.2.1 燃气管道 设计和 安全防护 应符合 GB/T 20801.1 和 GB/T 20801.6 的 相关 规定,并 按照 GB/T 20801.5 的 相关 要求 进行 检测验 收。6.2.2 进入车 间的燃 气总 管应设 置紧急 自动切 断阀,车间 内的燃 气管道 应架 空敷设;燃气 用气设 备 前应设置 单独 阀门,阀 门相 对高度 不高 于地 面1.5 m,并便 于操 作。6.2.3 炉体燃 气总 管应 设有 双安 全阀以 及安 全放 散阀,燃 气 管道阀 门和 设备 用气 阀门 间应设 置放 散口,安全放 散应 向厂 房外 上空 排放,放散 管管 口高 度应 按照GB 50028 的要 求高 于 屋脊1.0 m 以上。6.2.4 燃气管 道应避 免安 装在炉 口、流 槽出口 正面 或上方,安装 在侧面 时应 保证在 炉口、铝液出 口 2 m 以外,并 宜避开 铝液 运 输专用 路线以 及远 离高温 铝液可 能溢流 处,无法避 开时应 采取隔 热防 护措施。6.2.5 熔炼炉、保温 炉燃 烧系统 应配有 自动点 火系 统及火 焰检测 及监控 系统,与熔 炼炉、保温炉 相 连DB44/T 2480 2024 6 的 燃 气及 空 气管 道 上应 安装 低 压和 超 压报 警 装置 以及 止 回阀,使用 燃 气的 烧嘴 等 燃烧 装 置应 设 置防突然熄火 或点 火失 败的 快速 切断阀。6.2.6 燃气阀 组集中 放置 的区域 或房间 应有良 好的 自然通 风或机 械通风 设施,各类 阀门动 作应灵 活 可靠且无 松动、无 泄漏,管 道应完 好无 泄漏。当 气源 采用相 对密 度小 于 1 kg/m 的燃气 时,应在 阀门、法兰等释 放源 上方 安装 燃气 泄漏探 测器,并 应按 照 GB/T 50493 等相 关规 定合 理 设置燃 气泄 漏探 测器。6.2.7 使用燃 气的 值班 室、操作 室等人 员较 集中 的部 位,应设有 可燃 气体 泄漏 报警 装置。6.2.8 应对燃 烧所需 的各 种动力 介质(包括助 燃风、燃料、压缩 空气等)的 供应状 态进行 自动监 控,一旦低 于或 超过 设定 值,应能自 动停 止燃 烧并 发出 声光报 警信 号。排烟系 统设 备设 施 6.3.1 熔炼炉、保 温炉 内烟 气压 力 控制应 采用 炉内 压力 自动 控制系 统,宜为 微正 压PLC 自动调 节控 制。6.3.2 应自动 监控燃 烧生 成的烟 气的排 放温度,超 出设定 值时应 发出声 光报 警信号 并自动 停止燃 烧。排放超 温烟 气时 应确 保燃 烧和烟 气处 理排 放设 施的 安全。流槽和 应急 排放、储 存设 备设施 6.4.1 流槽设 计应 满足 铝液 出口、在线 除气、过 滤装 置以 及相应 的液 位监 测联 锁装 置的安 装要 求。6.4.2 铝液出 口流 槽 处1.5 m 范 围内应 设置 液位 监测 传感 器和报 警装 置,对铸 造期 间铝液 高低 液位、非铸造 期间 铝液 液位 上升 进行监 测和 报警,且 应根 据实际 工况 设置 合适 的报 警值。6.4.3 浇铸(注)炉 铝液 出口流 槽处应 设置液 位监 测传感 器和报 警装置,对 铝液的 极限高 液位进 行 监测和报 警,且应 根据 实际 工况设 置合 适的 报警 值。6.4.4 流槽应 设置紧 急情 况下的 快速切 断阀和 紧急 排放阀,或设 置分配 流槽 自动断 开装置,切断、排放、断开 装置 应具 有手 动 与自动 两种 模式,并与 设 置的液 位监 测传 感器 和报 警装置 实现 联锁 控制,联 动动作时 间不 应大 于 10 sec。6.4.5 紧急排 放阀出 口 应 设置符 合要求 的应急 储存 设施。使用固 定式浇 铸(注)炉 的,应 急储存 设 施容量不 应低 于单 台最 大熔 炉铝液 容量 的 1.0 倍;使 用倾动 式浇 铸(注)炉的,应急储 存设 施容 量不 应 低于流槽 和分 配流 盘(槽)铝液容 量之 和 的 1.5 倍。6.4.6 应急储 存设 施距 离厂 房结 构柱的 净距 不应 小 于 1 m,且应 有耐 高温 涂层,并 采取隔 热、防水、防渗、防潮 等干 燥措 施。6.4.7 报警与 联锁应 按报 警严重 程度控 制,分 级采 用不同 声光报 警,报 警严 重程度 应至少 分为两 级。对于倾 动炉 液压 铸造 生产 系统报 警严 重程 度宜 分一 级(严重)、二级(中等)、三 级(轻 微)报 警,对于固定 炉钢 丝绳 生产 系统 报警严 重程 度宜 分两 级,一级(严重),二 级(轻 微)报 警。一 级有 断电 或 者断钢丝 绳的 情况,二 级或 三级为 通过 人工 干预 可以 消除安 全隐 患的 情况,且 达到一 级(严重)时,应 能立即启 动联 锁控 制。6.4.8 使用倾 动式浇 铸(注)炉 的,其 液位监 测传 感器和 报警装 置、快 速切 断阀或 分配流 槽断开 装 置的联锁 控制 还应 与浇 铸(注)炉 的倾 动控 制系 统相 互通讯 联锁 控制。6.4.9 流槽与 在线 除气 接口 处应 确保密 封,防止 铝液 泄漏。6.4.10 流槽的 在线 除气 装置、过 滤装置 处和 铸造 模盘、分 配流槽(盘)尾端 应设 置铝 液放流 口(槽),且每个 放流 口(槽)所 需 的残料 箱(放干 箱)容 积 分别不 应低 于其 流槽 和铸 造模盘、分 配流 盘(槽)铝液容量 的 1.5 倍,并 涂刷 涂料且 保持 干燥。每 个装 置的放 流口(槽)均 应配 置至 少 2 个 铸铁 堵头(一 用一备)和残 料箱(放 干箱)。铸造设 备设 施 6.5.1 铸造模 盘或分 配流 盘(槽)入口 位置应 设置 非接触 式液位 监测传 感器,并设 置声光 和可视 化 报DB44/T 2480 2024 7 警装置,对铸 造期 间铝 液 高液位、低液 位以 及液 位 突升突 降进 行监 测和 报警,且 应根 据实 际工 况设 置 合适的报 警值。6.5.2 铸造模 盘内 衬钢 板应 进行 除锈和 防锈 涂层 处理,防 止水腔 内壁 腐蚀。6.5.3 铸造引 锭头 支架(托 座)应斜坡 式屋 脊或 镂空 设计。6.5.4 与铝液 接触的 结晶 器材质 应采用 变形铝 合金(锻造、轧制)或铜 制材 质,保 证有耐 高温、高 强度的性 能,并应 根据 工艺 需要可 嵌入 石墨 环(板),不应 使用 铸造 铝合 金材 质。6.5.5 结晶器 石墨 环内 壁应 光滑,圆形 结晶 器密 封胶 圈不 得漏水,喷 水孔 通畅。6.5.6 普通热 顶铸 造模 盘的 结晶 器涂抹 油泥 应衔 接牢 固,不应在 铸造 过程 脱落。6.5.7 接触漏 铝的 引锭 头支 架(托座)、平 台等 应涂 防爆 涂料。6.5.8 铸造系 统应 配备 应急 电源 以应对 停电 等突 发故 障,电源紧 急供 应时 间应 不低 于 10 min。铸造机 系统 设备 设施 6.6.1 铸造井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a)根据不 同合 金工 艺要 求设 置铸造 井。其中,液 压井 的 主井为 铸造 区域,副 井为 抽排水 或人 员 上下通道 区域。b)铸造井 内表 面应 平整 光滑、无裂 纹渗 水,垂直 度满 足铸造 要求。c)铸造井 周边 应设 置铝 液围 堰,围堰 宜高 于地 平面0.2 m 以 上,长度 应长 于铸 造 井侧熔 炼炉、保温炉的 宽度,并 在紧 急情 况下应 能有 效将 地面 铝液 引流至 应急 储存 设施 或其 他安全 区域。d)铸 造 模 盘 底 面 与 铸 造 井 静 态 水 平 面 应 不 小 于 0.75 m,与 铸 造 井 框 架 净 空 高 度 应 不 小 于 0.3 m,且 铸造 井水 位距 离铸 造 井上缘 不应 小 于0.2 m。e)在浇铸 平台 的溢 流口 处和 流槽的 中间 应预 留空 间能 放置 1 2 个 容量 0.2 m 以上的 应急 残 铝斗。f)采用干 井铸 造工 艺,冷却 水井中 任何 铝渣 碎片 的液 面上应 保持 至 少 1 m 安全 水深,并确 保水 量在极限 泄铝 量(流槽 和铸 造模盘 或分 配流 盘(槽)铝液容 量之 和)的 10 倍 以 上。6.6.2 铸造机 应符 合下 列要 求:a)铸造机 位于 铸造 井内 的引 锭升降 单元 与井 壁及 井壁 附属物 的距 离应 大 于0.075 m。b)铸造机 宜配 置蒸 汽抽 排系 统,抽 排系 统的 安装 应不 妨碍铸 造作 业操 作。c)铸造机 井框 架内 应设 置照 明系统。照 明系 统宜 为安 全照明,照 度不 应低 于 300 lx,且应 为 安全电压 供电。d)铸造机 分配 流槽(盘)的 倾翻装 置应 至少 设置 一个 防止其 模盘 从高 位自 由落 下的防 跌机 构。e)铸造机 升降 系统 应保 证其 引锭基 座垂 直水 平面,确 保引锭 基座 水道 畅通,不 应有隔 板(网)或其他异 物堵 塞引 锭基 座网 格垂直 水面 通道。6.6.3 钢丝绳 牵引 系统 应符 合下 列要求:a)引锭基 座牵 引用 钢丝 绳材 质应为 钢芯 钢丝 绳,应符 合 GB/T 8918 的 相关 规定。钢丝绳 的固 定 接头应可 靠牢 固,钢丝 绳夹 应 符合 GB/T 5976 的相 关规 定,钢 丝绳 绳端 套管 压制 索 具应符 合 GB/T 30589 的相 关规 定,钢丝 绳插编 索扣 应符 合 GB/T 16271 的相 关规 定,钢丝 绳 卷筒应 符 合 GB/T 34529 的相 关规 定。b)钢丝绳 夹数 量不 小于 每 组3 个,卷筒 应设 置绳 槽。c)导向滑 轮沟 槽深 度应 满 足1.5 倍 钢丝 绳直 径要 求。d)铸井框 架内 的钢 丝绳 和导 向滑轮 应设 置便 于日 常检 修的高 温灼 烫防 护设 施,符合 GB 20905 的规定要 求。e)钢丝绳 牵引 系统 应设 置刹 车抱闸 及手 摇下 降柄。手 摇下降 柄处 应留 有操 作通 道。6.6.4 液压缸 牵引 系统 应符 合下 列要求:DB44/T 2480 2024 8 a)液压缸 牵引 系统 应设 置行 程限位 开关。b)液压缸 牵引 系统 应设 置手 动泄压 装置。c)液压油 宜使 用抗 燃液 压油。d)内导液 压缸 应设 置扭 矩限 制器,防止 重心 偏载 时内 部导向 失效。e)外导液 压缸 应设 置导 向柱,导向 柱应 有高 温铝 液灼 烫及卡 阻防 护装 置。f)液压缸 牵引 系统 应配 置应 急电源。g)液压缸 牵引 的铸 造机 应防 止滑车。供排冷 却水 循环 系统 设施 6.7.1 供排冷 却水 路设 施应 符合 下列要 求:a)铸造机 供排 水路 应设 置冷 却水路 和应 急水 路。b)铸造机 供水 水路 管路 不应 漏水,并 不应 采用 消防 水 带和消 防快 速接 头。管 路 与结晶 器平 台的 连接应牢 固、可靠。c)铸造机 供水 水路 不应 直接 使用河 水或 未过 滤的 水源,并 应在 管道 上设 置过 滤 装置。过 滤装 置 应并联5 个及 以上 同管 径的 管道过 滤器,“中”字型 安装。d)铸造机 冷却 水路 应并 联装 配主水 泵和 备用 水泵,且 水泵应 采用 离心 泵,不应 采用容 积泵,并 设有水压 压力 表及 压力 报警 装置。e)铸造机 冷却 水路 应配 置进 水温度、流 量、水压 和出(排)水 温度 监测 和报 警装 置。监 测和 报 警装置应 与流 槽设 置的 快速 切断阀 和紧 急排 放阀(或 分配流 槽断 开装 置)联锁,同时应 与倾 动 式浇铸(注)炉的 倾动 控制 系统相 互通 讯联 锁控 制。f)水流量 检测 与报 警装 置宜 与应急 水路 控制 阀联 锁,进排水 温度 差异 常升 高、进水流 量异 常减 少时应可 从冷 却水 路自 动切 换至应 急水 路。6.7.2 冷却水 循环 系统 设施 应符 合下列 要求:a)冷却水 循环 系统 应至 少包 括铸造 冷却 水池、回水 池、应 急水 池以 及配 套的 水 泵、冷却 设施、过滤设施 和水 质处 理设 施等。b)铸造冷 却循 环水 池应 依据 铸造机 数量 及单 机冷 却水 用量确 定水 池的 容量。c)冷却水 循环 系统 应设 置冷 却设施,冷 却水 的进 水温 应不高 于 40。d)冷却水 循环 系统 应设 置水 质处理 设施,并 监测 冷却 水 pH 值、浊度、硬 度等。e)冷 却 水循 环 系统 应设 置 应急 水 池,且 应急 水池 应 设置 为 与回 水 池存 在显 著 高度 落 差的 高 位 水池,并 且应 急水 容量 应满 足正常 铸 造5 min 及 以上 的应急 水用 量,且应 急水 初始压 力不 应低 于0.1 MPa。应急 水池 应设 置 水位下 限报 警装 置和 自动 补水装 置。f)应急水 池管 路应 安装 两个 并联的 控制 阀,阀 前应 设 置压力 表,其 中一 个控 制 阀应为 自动 控制 阀(常闭 电磁 阀停 电状 态下 能自动 打开),并 与铸 造 机监测 报警 装置、流槽 紧 急排放 阀(闸 板)和快速 切断 阀(闸 板)联 锁,或与 分配 流槽(盘)断开装 置联 锁;另 一个 控 制阀可 为手 动控 制阀或常 闭单 向阀,若 为手 动控制 阀,应设 置在 铸造 机附 近 5 m 范围 内操 作人 员能快 速方 便操 作的位置,且 不应 在结 晶器 或铸造 盘断 水之 后再 打开 手动阀,具 体参 见附 录 A.1。g)若 高 位水 池 能同 时满 足 正常 铸 造和 应 急供 水要 求 时,铸 造冷 却 水池 可与 应 急水 池 共用 高 位 水池、双水 路进 入铸 造模 盘。此 种情 况,如设 置旁 通 阀作为 应急 铸造 供水 的,应在主 水路 与应 急水路切 换的 控制 阀前 设置 压力表,若 采取 手动 控制 切换的,应 在铸 造机 附近5 m 内 设置 主水 路与应急 水路 切换 的控 制阀;若采 取自 动控 制切 换的,控制阀 应当 同时 具备 手动 功能,具体 参 见附录A.2。公用辅 助设 备设 施 DB44/T 2480 2024 9 6.8.1 安全防 护设 备、设施 应满 足 GB 30078 规 定的 要求,设备转 动部 位应 设计 安全 防护装 置,生产 设备、设 施的 安全 装置 应有 效可靠。6.8.2 电气设 备设 施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新建项 目高 压变 配电 房应 符合 GB 50053 的相 关规 定,不应 设置 在熔 铸厂 房内 或贴邻。b)供熔铸 车间 专用 的 10 kV 及以下 的变、配 电室 当采 用无门、窗、洞 口的 防火 墙分隔 且符 合GB 50016 的相 关规 定时,可 与熔铸 厂房 一面 贴邻 并应 设置直 通厂 房外 的门。c)专用变、配 电室 和电 气用 房应符 合 GB 50052 相关 规 定。d)用电设 备应 按规 定做 好保 护接地 和防 直接 触电 保护 措施(绝缘、屏 护、间距)。e)潮湿及 有限 空间 作业 区的 用电设 备应 选用 对应 安全 电压的 电器。6.8.3 起重机(天 车)应符 合下 列要求:a)熔铸厂 房内 的通 用起 重机 应符合 GB/T 6067.1 的 相 关规定,吊 运铝 液或 高温 铝灰的 起重 机 还需符 合JB/T 7688.5 的相 关规定。b)钢丝绳、吊 具应 符 合 GB/T 8918、GB/T 16762 的相 关规定。c)经过熔 铸单 元上 方的 起重 机行程 应有 可不 受熔 铸单 元高温 影响 的区 域。6.8.4 叉车、铝液 运输 车、扒渣 车应符 合下 列要 求:a)叉车、扒渣 车应 符 合 GB 30078、GB 4387 的相 关规 定。b)加料叉 车、铝液 运输 车、扒渣车 应为 专用 车辆,应 采用实 心轮,油 箱应 采取 隔热措 施。驾驶 室前方应 有防 止铝 液喷 溅、高温烘 烤或 发生 爆炸 事故 伤及驾 驶人 的防 护装 置,如加厚 有机 玻璃 风挡。车 上应 配 备ABC 型干 粉灭火 器。c)铝 液 运 输 车 的 储 罐 应 有 罐 盖,罐 内 铝 液 或 熔 渣 的 液 面 与 罐 口 边 沿 的 垂 直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0.3 m,罐 体应 有最 高液 面限 位 标记。d)铝液运 输车 应划 定专 门运 输路线,运 输路 线不 应与 其他工 艺和 人、物流 交叉,运输路 线应 完 全防水;铝 液运 输专 用线 路 应当避 开煤 气、氧 气、氢 气、天然 气、水 管等 管道 及电缆;运输 路 线应平整,附 近不 得设 置会 议室、活动 室、休息 室、操作室、交 接班 室、更衣 室(含 澡堂)等6类人员 聚集 场所。e)叉车、铝液 运输 车、扒渣 车宜安 装行 车、倒车 区域 警示灯。6.8.5 消防设 施应 符合 下列 要求:熔铸车 间内灭 火器和 消防 栓配置 应符合GB 50140 和GB 50974 的 相关 规定,车 间内应 按照工 业建 筑轻危级 配置 灭火 器。6.8.6 应急设 施应 符合 下列 要求:a)熔 铸 单元 周 边均 应配 套 设置 应 急设 施 单元,每 个 应急 设 施单 元 均应 根据 其 熔铸 单 元的 规 模 配置足量 的灭 火器、灭 火毯、干燥 灭火 沙、应急 流眼 钎子等 应急 器材,并 应制 定管理 制度,定 期开展检 查,确保 应急 设施 正常有 效。b)每个熔 铸车 间应 配 置 2 个 以上容 量大 于0.2 m 的 应 急残铝 斗,应急 残铝 斗应 可以稳 固放 置。c)每个铸 造井 应配 置不 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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