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热源双循环发电机组DB14/T 845—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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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29.160.4 0K 52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8 4 5 2 0 1 4低 温 热 源 双 循 环 发 电 机 组2 0 1 4-0 1-2 8 发 布 2 0 1 4-0 2-2 8 实 施山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B14/T845 2014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长 治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提 出。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山 西 易 通 环 能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天 津 大 学。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张 于 峰、娄 承 芝、赵 保 明、邓 娜、于 晓 慧、张 彦、魏 莉 莉、穆 永 超、董 胜 明、贺 中 禄、马 洪 亭、孙 越 霞、张 世 顺、梁 华、李 鸭 坤。DB14/T845 20141低 温 热 源 双 循 环 发 电 机 组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低 温 热 源 双 循 环 发 电 机 组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分 类、技 术 要 求、试 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标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低 温 热 源 双 循 环 发 电 机 组(以 下 简 称 机 组)。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B 150-2011(所 有 部 分)压 力 容 器GB/T 191-2008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GB/T 2624-2006(所 有 部 分)用 安 装 在 圆 形 截 面 管 道 中 的 差 压 装 置 测 量 满 管 流 体 流 量GB/T 2820.3-2009 往 复 式 内 燃 机 驱 动 的 交 流 发 电 机 组 第 3 部 分:发 电 机 组 用 交 流 发 电 机GB/T 11348.3-2011 机 械 振 动 在 旋 转 轴 上 测 量 评 价 机 器 的 振 动 第 3部 分:耦 合 的 工 业 机 器GB/T 20136-20 06 内 燃 机 电 站 通 用 试 验 方 法GB/T 20320-20 06 风 力 发 电 机 组 电 能 质 量 测 量 和 评 估 方 法JB/T 4330-1999 制 冷 和 空 调 设 备 噪 声 的 测 定NB/T 47012-20 10 制 冷 装 置 用 压 力 容 器3 术 语 和 定 义3.1低 温 热 源 双 循 环 发 电 机 组利 用 发 电 工 质 吸 收 低 温 热,并 将 其 转 换 为 电 能 的 装 置。3.2自 用 电维 持 机 组 正 常 运 行 的 输 入 功 率。4 分 类4.1 按 热 源 形 式a)液 源 式;b)气 源 式;c)汽 源 式。DB14/T845 201424.2 按 结 构 形 式a)单 机 式;b)多 机 并 联 式。5 要 求5.1 正 常 工 作 条 件5.1.1 环 境 条 件机 组 在 下 列 条 件 下 应 能 正 常 运 行。海 拔 不 超 过 1000 m;环 境 温 度 范 围 为-15 45;机 房 内 相 对 湿 度 不 超 过 85%;机 组 运 行 应 远 离 易 燃、易 爆、易 腐 蚀 的 环 境。供 电 电 源 为 额 定 电 压 220V 单 相 或 380V 三 相 交 流 电,额 定 频 率 为 50H z。注:当 环 境 温 度 或 海 拔 高 度 超 过 上 述 要 求 时,需 进 行 修 正,方 法 参 照 机 组 说 明 书。5.1.2 低 温 热 源 类 型 和 温 度 要 求 见 表 1。表 1 热 源 类 型 和 温 度 要 求热 源 温 度()液 源 65气 源 80汽 源 65注:液 源 指 连 续 液 体 流;气 源 指 各 种 不 可 凝 性 气 体;汽 源 指 各 种 可 凝 性 蒸 汽。5.2 一 般 要 求5.2.1 机 组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规 定,并 按 程 序 批 准 的 图 纸 和 技 术 条 件 制 造。5.2.2 机 组 外 观 应 外 观 应 整 齐,焊 接 部 件 牢 固、无 松 动,焊 缝 应 均 匀、无 裂 缝,残 渣。漆 膜 均 匀,无明 显 裂 痕、脱 落。5.2.3 机 组 的 隔 热 层 应 有 良 好 的 隔 热 性 能,无 毒、无 异 味。5.2.4 额 定 功 率 大 于 20kW 的 机 组 应 采 用 直 联 方 式。5.2.5 机 组 中 的 机 械 零 部 件 运 动 时 应 无 异 常 响 声 和 振 动。5.2.6 承 压 设 备 应 符 合 GB 150-2011(所 有 部 分)的 相 关 规 定。5.2.7 换 热 设 备 应 具 有 相 应 抗 腐 蚀 能 力。5.3 启 动 要 求在 环 境 温 度 不 低 于 5 时,机 组 应 能 正 常 启 动。当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5 时,采 取 余 热 措 施 后,机 组 应能 正 常 启 动。5.4 机 组 性 能5.4.1 气 密 性、真 空 试 验DB14/T845 201435.4.1.1 气 密 性机 组 应 保 证 在 应 用 周 期 中 的 气 密 性,单 点 泄 漏 率 应 低 于 14g/a。5.4.1.2 真 空 试 验机 组 进 行 真 空 试 验 时,系 统 各 部 位 应 无 异 常 变 形,压 力 回 升 不 得 超 过 0.15 kPa。5.4.2 运 转 试 验5.4.2.1 机 组 在 名 义 工 况 下 应 能 连 续 运 行,各 紧 固 件 应 无 松 动。5.4.2.2 名 义 工 况 下 的 发 电 热 效 率 应 不 低 于 表 2 规 定 值。表 2 名 义 工 况 的 发 电 热 效 率试 验条 件热 源形 式热 源 侧 冷 却 侧发 电 热 效率(%)进 口温 度()出 口温 度()水 冷 式 风 冷 式进 口 温 度()出 口 温 度()干 球 温 度()湿 球 温 度()名 义 工况 A气 源 150 8027 35 35 47 15 7 6 6名 义 工况 B液 源、汽 源80 7027 35 35 47 15 7 6 6.5名 义 工况 C液 源、汽 源65 5527 35 35 27 15 7 6 3.5注:液 源 或 者 汽 源 机 组 试 验 若 进 行 工 况 C 试 验,可 不 进 行 工 况 B 试 验,若 机 组 不 进 行 工 况 C 试 验,必 须 进 行 工 况 B 试 验。5.4.3 吸 热 量机 组 吸 热 量 应 不 小 于 名 义 吸 热 量 的 95%。5.4.4 自 用 电机 组 自 用 电 应 不 大 于 机 组 名 义 自 用 电 的 110%。5.4.5 发 电 功 率机 组 发 电 功 率 应 不 小 于 发 电 机 额 定 功 率 的 95%。5.4.6 过 载 能 力 运 行机 组 应 能 短 时 承 受 110%额 定 负 载,而 不 应 出 现 任 何 异 常。5.4.7 噪 声 和 振 动5.4.7.1 机 组 的 噪 声 应 不 大 于 99 dB(A)。5.4.7.2 机 组 应 根 据 需 要 设 置 减 振 措 施,其 振 动 位 移、速 度 及 加 速 度 限 值 见 表 3。DB14/T845 20144表 3 振 动 位 移、速 度、加 速 度 限 值机 组 额 定 功 率 P(kW)位 移m sS(mm)速 度m s(mm/s)加 速 度m s(mm/s2)8 P 40 0.64 40 2540 P 100 0.4 25 16100 P 200 0.4 25 16P 200 0.32 20 13注:表 中 位 移m sS 和 加 速 度m s 可 用 表 中 的 速 度m s 按 下 式 计 算:m s m sS 0159.0;m s m s 628.0 5.5 电 气 性 能5.5.1 电 压、频 率 性 能5.5.1.1 电 动 机 输 出 电 压 允 许 偏 差 为 额 定 电 压 的 7%。5.5.1.2 电 动 机 频 率 允 许 偏 差 为 额 定 频 率 的-1%+3%。5.5.1.3 电 动 机 输 出 三 相 电 压 不 平 衡 度 应 不 超 过 2%。5.5.2 畸 变 率机 组 空 载 运 行 时,输 出 电 压 的 畸 变 率 应 不 大 于 下 列 规 定 值:额 定 功 率 不 大 于 30 kW 时 为 15%;额 定 功 率 大 于 30 kW 时 为 10%。5.5.3 温 升机 组 运 行 中,发 电 机 温 升 限 值 应 符 合 GB 2820.3-2009 中 6的 规 定。5.5.4 冷 热 态 电 压 变 化机 组 在 额 定 工 况 下 从 冷 态 到 热 态 的 电 压 变 化 应 不 超 过 5%额 定 电 压。5.6 控 制 功 能控 制 屏 上 应 设 有 开 启、关 闭、并 网、解 裂 等 按 钮,并 能 显 示 发 电 机 输 出 的 有 功 功 率、无 功 功 率、功率 因 数、电 流、电 压 及 频 率 等 运 行 参 数,并 有 停 机 保 护 装 置。5.7 安 全 性 能5.7.1 安 全 防 护5.7.1.1 机 组 机 械 强 度 应 满 足 正 常 运 输 和 安 装 要 求,并 有 可 靠 的 接 地 端 子 及 明 显 的 接 地 标 志。5.7.1.2 机 组 应 有 超 速 保 护 功 能 及 报 警 装 置。5.7.1.3 机 组 应 有 过 载、短 路、过 电 压、欠 电 压、过 频 率、欠 频 率 等 保 护 功 能。5.7.1.4 机 组 并 网 时,应 增 设 逆 功 率 保 护。5.7.2 绝 缘 电 阻DB14/T845 20145机 组 各 独 立 电 气 回 路 对 地 及 回 路 间 的 热 态 绝 缘 电 阻 应 符 合 表 4的 规 定。表 4 绝 缘 电 阻条 件回 路 额 定 电 压(V)230 400冷 态(M)2 2热 态(M)0.3 0.45.7.3 耐 受 电 压机 组 各 独 立 电 气 回 路 对 地 及 回 路 之 间 的 试 验 电 压 应 符 合 表 5规 定。表 5 耐 受 电 压部 位 回 路 额 定 电 压(V)试 验 电 压(V)一 次 回 路 对 地,一 次 回 路 之 间 100(1000+2 倍 额 定 电 压)80%,最 低 1200二 次 回 路 对 地 100 750注:发 动 机 的 电 气 部 分,半 导 体 器 件 及 电 容 器 等 不 做 此 项 试 验5.7.4 相 序三 相 机 组 的 相 序:对 采 用 输 出 插 座 方 式,应 按 顺 时 针 方 向 排 列;对 采 用 设 在 控 制 屏 上 接 线 端 子 方 式,正 面 看 应 自 左 到 右 或 自 上 到 下 排 列。6 试 验 方 法6.1 仪 器 仪 表6.1.1 仪 器、仪 表 精 度 应 满 足 表 6 要 求。表 6 仪 器、仪 表 精 度 要 求分 类 名 称 精 度 或 准 确 度温 度 计玻 璃 水 银 温 度 计、电 阻 温 度 计、热 电 偶、半 导体 温 度 计 0.1 压 力 表弹 赞 管 式 压 力 表、压 力 传 感 器,U 型 管 压 差 计、水 银 柱 大 气 压 力 计压 力 或 压 差 读 数 的 1%流 量 表 流 量 节 流 装 置、液 体 流 量 计、流 量 计 量 容 器 测 量 流 量 的 1%热 量 表 整 体 式,分 体 式 一 级 表仪 器 仪 表功 率 表(含 指 示 式、积 算 式)、电 流 表、电 压 表、功 率 因 数 表、频 率 表、互 感 器、声 级 计、振 动 仪、示 波 器、500V 兆 欧 表、耐 电 压 检 验 装 置功 率 表:0.2 级;电 流 表、电 压表、功 率 因 数 表、频 率 表:0.5 级;互 感 器:0.2 级;声 级 计:2 级;振动 仪:5 级;示 波 器:4 级;兆 欧 表:10 级;耐 电 压 检 验 装 置:2 级6.1.2 仪 器 测 量 要 求DB14/T845 20146 温 度 测 量 宜 采 用 套 管 式 测 量 方 法;在 管 壁 外 测 温 时,应 该 设 置 保 温 措 施,以 提 高 测 量 准 确 温 度。测 量 压 力 时,应 按 测 试 时 当 地 大 气 压 力 值 进 行 修 正。流 量 节 流 装 置 的 设 计、制 造、安 装 和 计 算 应 按 照 GB 2624-2006(所 有 部 分)的 规 定 执 行。6.1.3 机 组 进 行 运 转 试 验 时,各 参 数 的 偏 差 应 符 合 表 7 的 规 定。表 7 运 转 试 验 允 许 偏 差读 数 读 数 平 均 值 对 名 义 工 况 的 偏 差 各 读 数 对 名 义 工 况 的 最 大 偏 差水 温进 口 0.3 0.5 出 口 0.3 0.5 气 体/汽 体进 口 0.5 1 出 口 0.5 1 电 压 1.0%2.0%液 体 体 积 流 量 2%4%气、汽 体 体 积 流 量 5%10%6.2 试 验 要 求6.2.1 一 般 要 求 检 查目 视 检 查,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2 的 规 定。6.2.2 启 动 试 验机 组 在 满 足 本 标 准 5.3的 环 境 条 件 下,应 能 从 冷 态 正 常 启 动 并 正 常 运 行。6.2.3 机 组 性 能 试 验6.2.3.1 气 密 性 试 验按 照 NB/T 47012-2 010 中 3.11 气 密 性 试 验 方 法 进 行 检 验,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4.1.1 的 规 定。6.2.3.2 真 空 试 验气 密 性 试 验 合 格 后,抽 真 空 至 0.3 k Pa,至 少 保 压 30 min,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6.1.2 的 规 定。6.2.3.3 运 转 试 验启 动 并 调 整 机 组 在 名 义 工 况 且 达 到 表 7的 要 求 下 连 续 运 行 2-4 h,每 隔 15 min 记 录 一 次 机 组 发 电 功 率、频 率、电 压、电 流、功 率 因 素、自 用 电、热 源 进、出 吸 热 设 备 温 度、流 量,冷 源 进、出 放 热 设 备 温 度、流 量 等 参 数,按 下 列 公 式(1)计 算 机 组 的 发 电 热 效 率,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4.2.2 的 规 定。%100 Qw wh f(1)式 中:发 电 热 效 率(%);发 电 功 率(kW);自 用 电(kW);DB14/T845 20147 吸 热 量(kW)。6.2.3.4 吸 热 量机 组 在 运 转 试 验 时,根 据 记 录 数 据,按 下 列 公 式(2)或(3)计 算 机 组 的 吸 热 量,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标 准 5.4.3 的 规 定。)(2 1h h q Qm(2)(2 1t t C q Qm(3)式 中:mQ 吸 热 量,kW;1h 机 组 进 口 热 源 介 质 焓 值,kJ/kg;2h 机 组 出 口 热 源 介 质 焓 值,kJ/kg;mq 热 源 介 质 质 量 流 量,kg/s;C 平 均 温 度 下 热 源 介 质 的 比 热 容,kJ/(k g);1t 机 组 进 口 热 源 介 质 温 度,;2t 机 组 出 口 热 源 介 质 温 度,。6.2.3.5 自 用 电机 组 在 正 常 运 行 时,采 用 功 率 表 测 量 机 组 的 输 入 功 率,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4.4 的 规 定。6.2.3.6 发 电 功 率机 组 在 正 常 运 行 时,采 用 功 率 表 测 量 机 组 的 输 出 功 率,其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4.5 的 规 定。6.2.3.7 过 载 运 行空 载 状 态 时 启 动 机 组,加 载 到 110%的 额 定 负 载,连 续 运 转 15m i n,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4.6 的 规 定。6.2.3.8 噪 声 和 振 动机 组 正 常 运 转 时,噪 声 按 JB/T 4330-199 9 中 7.2.2 的 规 定 进 行 测 量,振 动 按 GB/T 11348.3-2011 中 3的 规 定 进 行 测 量,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4.7 的 规 定。6.2.4 电 器 性 能 试 验6.2.4.1 电 压、频 率 性 能机 组 正 常 运 行 时,按 GB/T 20320-20 06 规 定 的 方 法,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5.1 的 规 定。6.2.4.2 畸 变 率DB14/T845 20148机 组 正 常 运 行 时,按 GB/T 20136-20 06 中 423 方 法,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5.2 的 规 定。6.2.4.3 温 升机 组 正 常 运 行 时,用 温 度 计 测 量 机 组 外 壳 表 面 温 度,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5.3 的 规 定。6.2.4.4 冷 热 态 电 压 变 化按 GB/T 20136-20 06 中 418 的 方 法,用 电 压 表 分 别 测 量 机 组 冷 态、热 态 电 压,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5.4的 规 定。6.2.4.5 控 制 功 能 试 验目 视 检 查,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6 的 规 定。6.2.5 安 全 性 能6.2.5.1 安 全 防 护 检 查目 视 检 查,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7.1 的 规 定。6.2.5.2 绝 缘 电 阻 试 验按 GB/T 20136-20 06 中 101 的 方 法,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7.2 的 规 定。6.2.5.3 耐 受 电 压 试 验按 GB/T 20136-20 06 中 102 的 方 法,结 果 符 合 本 标 准 5.7.3 的 规 定。6.2.5.4 相 序按 GB/T 20136-20 06 中 208 的 方 法,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5.7.4 的 规 定。7 检 验 规 则7.1 机 组 检 验 分 为 出 厂 检 验 和 型 式 检 验。7.1.1 出 厂 检 验每 台 机 组 均 应 进 行 出 厂 检 验,检 验 合 格 方 可 交 付 安 装。7.1.2 型 式 检 验型 式 检 验 为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全 部 项 目。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应 进 行 型 式 检 验:新 产 品 投 产 鉴 定 时;产 品 的 设 计 或 工 艺 有 改 变,可 能 影 响 产 品 的 性 能 时;停 产 半 年 以 上 恢 复 生 产 时;正 常 生 产 每 两 年 进 行 一 次;出 厂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次 型 式 检 验 结 果 有 较 大 差 异 时。7.2 型 式 检 验 判 定 规 则DB14/T845 20149按 照 本 标 准 规 定,全 部 项 目 检 验 合 格,判 定 型 式 检 验 合 格;如 出 现 不 合 格 项 目 时,应 进 行 调 整 或 改进,直 至 合 格 为 止,否 则 不 应 交 付 安 装。8 标 志、包 装、运 输 和 贮 存8.1 标 志8.1.1 每 台 机 组 应 在 明 显 而 平 整 部 位 固 定 上 铭 牌,铭 牌 上 应 有 下 列 内 容:机 组 名 称 和 型 号;机 组 主 要 技 术 参 数;制 造 商 名 称 和 商 标;机 组 编 号;制 造 日 期。8.1.2 机 组 上 应 有 标 明 运 行 状 态 的 标 志,如 转 向、水 流 方 向、液 位、油 位 标 记 和 控 制 按 钮 的 标 志 等。8.2 包 装8.2.1 机 组 包 装 前 应 进 行 清 洁 处 理,各 部 件 应 清 洁、干 操,易 锈 部 件 应 涂 防 锈 剂。8.2.2 螺 纹 接 头 用 螺 栓 堵 住,法 兰 孔 用 盲 板 封 盖。8.2.3 机 组 的 包 装 应 能 防 雨、牢 固 可 靠,有 明 显、不 易 脱 落 的 识 别 标 志,其 标 志 应 符 合 GB/T 191-200 8的 规 定。8.2.4 随 机 技 术 文 件 产 品 合 格 证;机 组 使 用 说 明 书 及 主 要 配 套 件 使 用 说 明 书;备 品 清 单。8.3 运 输 和 贮 存8.3.1 机 组 运 输 时 防 止 雨 淋、暴 晒、挤 压 和 碰 撞。8.3.2 机 组 应 贮 存 在 有 顶 盖、通 风、无 腐 蚀 性 气 体 的 仓 库。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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