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13.060.30Z 05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7 2 7 2 0 1 3山 西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T e c h n i c a l g u i d e l i n e o n r u r a l s e w a g e t r e a t m e n t i n s h a n x i p r o v i n c e点 击 此 处 添 加 与 国 际 标 准 一 致 性 程 度 的 标 识文稿版次选择(本 稿 完 成 日 期:)2 0 1 3-0 5-0 1 发 布 2 0 1 3-0 6-0 1 实 施山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B14/T 727 2013I目 次前 言.II引 言.III1 适 用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缩 略 语.25 总 体 要 求.26 设 计 进 水 水 量 水 质.37 工 程 类 型.48 工 程 选 址 和 总 体 布 置.49 收 集 系 统.410 处 理 设 施.511 检 测 与 控 制.712 施 工 与 验 收.713 运 行 与 维 护.7DB14/T 7 27 2013I I前 言本 指 南 按 照 GB/T 1.1 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指 南 由 山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指 南 起 草 单 位:山 西 省 生 态 环 境 研 究 中 心。本 指 南 主 要 起 草 人:袁 进、王 浩、田 雄 超、乔 晓 荣、郑 毅、朱 文 涛。DB14/T 727 2013I I I引 言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加 强 农 村 水 污 染 防 治,规 范 山 西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的 建 设 与 运 行,改 善 环 境 质 量,同 时 为 了 配 合 山 西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处 理 设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14/726 2013 出 台,提 供 技 术 支 撑,特 制 订 本 指 南。DB14/T 727 20131山 西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指 南1 适 用 范 围本 指 南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缩 略 语、总 体 要 求、设 计 进 水 水 量 水 质、工 程 类 型、工 程 选 址 和 总 体 布 局、收 集 系 统、处 理 设 施、检 测 与 控 制、施 工 与 验 收、运 行 与 维 护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指 南 适 用 于 农 村 地 区,建 制 镇 以 外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项 目。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B 50014 室 外 排 水 设 计 规 范GB 50015 20 09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GB 50019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GB 50034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GB 50052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GB 50054 低 压 配 电 设 计 规 范GB 50069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构 筑 物 结 构 设 计 规 范CJJ/T 54 污 水 稳 定 塘 设 计 规 范CJJ 124 镇(乡)村 排 水 工 程 技 术 规 程CJJ/T 163 20 11 村 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技 术 规 程HJ 574 2010 农 村 生 活 污 染 控 制 技 术 规 范HJ 2005 人 工 湿 地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J 2015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HJ 2016 2012 环 境 工 程 名 词 术 语DB14/726 2013 山 西 省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HJ 2016 2012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为 了 便 于 使 用,以 下 重 复 列 出 了 HJ2016 2012中 的 一 些 术 语 和 定 义。3.1农 村 地 区 rural area从 事 农 业 生 产 活 动,以 农 业 人 口 居 住 为 主 的 地 区。3.2农 村 生 活 污 水 rural sewageDB14/T 7 27 20132农 村 居 民 生 活 活 动 所 产 生 的 污 水。主 要 包 括 厕 所 卫 生 间 冲 厕、炊 事、洗 衣、洗 浴、清 扫 以 及 家 庭 圈养 畜 禽 排 水,农 村 公 用 设 施、旅 游 接 待 户、旅 馆 饭 店 等 的 排 水。3.3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sewage treat ment faciliti es对 生 活 污 水 用 物 理、化 学、生 物 的 方 法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的 设 施。3.4一 体 化 设 备 integrat ed equipm ent一 种 将 不 同 技 术 单 元 集 成 后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的 设 备。CJJ/T 163 201 1,2.1.13 定 义 3.5稳 定 塘 stabiliz ation pond将 经 过 人 工 适 当 修 整 的 土 地 设 围 堤 和 防 渗 层 形 成 的 污 水 池 塘,通 过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物 理 和 生 物 作 用对 塘 中 污 水 进 行 自 然 处 理。HJ 2016 2012,3.6.1定 义 3.6人 工 湿 地 construc ted wetland利 用 土 地 对 污 水 进 行 自 然 生 物 处 理 的 一 种 方 法。用 人 工 筑 成 的 水 池 或 沟 槽,种 植 芦 苇 类 维 管 束 植 物或 根 系 发 达 的 水 生 植 物,污 水 以 推 流 方 式 与 布 满 生 物 膜 的 介 质 表 面 和 溶 解 氧 进 行 充 分 接 触,使 污 水 得 到净 化。HJ 2016 2012,3.6.12定 义 3.7土 地 处 理 land treatm ent属 于 污 水 自 然 处 理 范 畴,在 人 工 控 制 条 件 下,将 污 水 投 配 在 土 地 上,通 过 土 壤 植 物 系 统,进 行 一系 列 物 理、化 学、物 理 化 学 和 生 物 化 学 的 作 用,使 污 水 得 到 净 化 的 过 程。HJ 2016 2012,3.6.6 定 义 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 件。BOD5: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Five-day Biochem ical Oxygen Demand)COD:化 学 需 氧 量(C hemical Oxygen D emand)SS:悬 浮 物(Suspende d Substanc e)TN:总 氮(Total N itrog en)TP:总 磷(Total P hosph orus)NH3-N:氨 氮(Ammonia Nitrogen)DB14/T 727 201335 总 体 要 求5.1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应 以 国 家 有 关 村 庄 整 治 及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政 策 为 主 要 依 据,根 据 各 地 村 庄 的 具 体情 况 和 要 求,综 合 考 虑 经 济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排 放 与 利 用 等 关 系,并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条 件 和 设 施。5.2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应 考 虑 进 水 水 量、村 庄 区 位、人 口 分 布、经 济 发 展 水 平 等 因 素,选 择 采 用 集 中处 理 或 分 散 处 理 模 式。根 据 当 地 已 有 的 排 水 体 制、排 水 管 网 现 状,因 地 制 宜 设 计 排 水 系 统。5.3 工 程 选 址 应 综 合 考 虑 交 通、土 地 权 属、发 展 扩 建、再 生 水 回 用,以 及 土 地 面 积、地 形、水 文 等 因素,必 要 时 需 进 行 工 程 地 质 等 方 面 的 勘 察。5.4 工 艺 设 计 应 综 合 考 虑 处 理 水 量 水 质、排 放 标 准、建 设 投 资、运 行 成 本、稳 定 性 及 区 域 自 然 气 候 条件 等 因 素,通 过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确 定 适 宜 的 方 案。5.5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与 维 护 应 遵 循 简 单 方 便、经 济 合 理、单 一 职 责 的 原 则。6 设 计 进 水 水 量 水 质6.1 进 水 水 量6.1.1 农 村 用 水 量 的 取 值 综 合 考 虑 发 展 规 划 人 口 数 和 用 水 标 准 确 定。用 水 量 主 要 包 括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和 公 共 建 筑 用 水 量 两 部 分。山 西 省 农 村 地 区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标 准 参 照 表 1 取 值,公 共 建 筑 生 活 用 水 定 额参 照 GB 50015 2009 中 表 3.1.10 取 值。表 1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参 考 取 值 表村 庄 类 型 用 水 量(L/c a p d)户 内 有 给 水 排 水 卫 生 设 备 和 淋 浴 设 备 6 0 1 0 0户 内 有 给 水 排 水 卫 生 设 备,无 淋 浴 设 备 4 0 8 0户 内 有 给 水 龙 头,无 卫 生 设 备 3 0 5 0无 户 内 给 水 排 水 设 备 2 0 4 06.1.2 农 村 排 水 量 的 取 值 综 合 考 虑 农 村 管 网 普 及 率 和 排 水 系 数 确 定。排 水 量 测 算 可 由 用 水 量 乘 以 排 水系 数 得 到。山 西 省 农 村 地 区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系 数 参 照 表 2 取 值。表 2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排 水 系 数 参 考 取 值 表排 水 收 集 特 点 排 水 系 数全 部 生 活 污 水 混 合 收 集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0.8只 收 集 全 部 非 冲 厕 水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0.5只 收 集 部 分 混 合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0.4只 收 集 部 分 非 冲 厕 水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0.26.2 进 水 水 质农 村 生 活 污 水 进 水 水 质 宜 采 用 实 测 值 确 定,在 无 条 件 实 地 监 测 或 无 法 取 得 实 测 资 料 时,可 参 考 同 类型 污 水 水 质 资 料,或 参 照 人 均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除 以 污 水 量 取 值,也 可 参 照 表 3取 值。DB14/T 7 27 20134表 3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指 标 参 考 取 值 表指 标 水 质(m g/L)C O D 1 0 0 4 5 0B O D55 0 3 0 0S S 5 0 2 5 0N H3-N 1 5 5 5T P 2 6.5T N 2 0 8 57 工 程 类 型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按 规 模 可 以 分 为 单 户 和 村 分 散 型、单 村 集 中 型 和 连 片 集 中 型,见 表 4。对 于分 散 居 住 的 农 户,鼓 励 采 用 低 能 耗 小 型 分 散 式 污 水 处 理;在 人 口 密 集、污 水 排 放 相 对 集 中 的 村 落,宜 采用 集 中 处 理。表 4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类 型工 程 类 型 水 量(m3/d)家 庭 数(户)人 口 数(人)单 户 和 村 分 散 型 4 1 1 0 5 0单 村 集 中 型 4 2 0 0 1 0 5 0 0 5 0 2 5 0 0连 片 集 中 型 2 0 0 5 0 0 2 5 0 08 工 程 选 址 和 总 体 布 置8.1 工 程 选 址 应 考 虑 不 受 洪 水 或 内 涝 的 威 胁,且 不 影 响 行 洪 安 全,并 考 虑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8.2 工 程 选 址 应 充 分 利 用 废 旧 河 道、池 塘、沟 谷、荒 地、盐 碱 地 等 闲 置 土 地。农 村 集 中 型 污 水 处 理 设施 占 地 指 标 一 般 不 大 于 3 m2/m3 d。8.3 平 面 布 置 应 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为 主 体,其 它 各 项 设 施 按 污 水 处 理 流 程 合 理 安 排,确 保 相 关 设 备 发 挥功 效,设 施 运 行 稳 定,便 于 维 护 和 管 理。8.4 场 区 高 程 布 置 应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地 形,符 合 排 水 通 畅、降 低 能 耗、平 衡 土 石 方 的 要 求。8.5 应 综 合 考 虑 处 理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的 轮 廓,不 同 系 统 单 元 的 搭 配、水 生 植 物 的 配 置、景 观 小 品 设 施 营造 因 素,使 工 程 达 到 相 应 的 景 观 效 果。9 收 集 系 统9.1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应 尽 量 避 免 长 距 离 排 水 管 道 的 建 设。9.2 有 条 件 且 位 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服 务 范 围 内 的 村 庄,应 建 设 和 完 善 污 水 收 集 系 统,将 污 水 纳 入 到 城镇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位 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服 务 范 围 外 的 村 庄,应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9.3 对 人 口 规 模 较 大、集 聚 程 度 较 高、经 济 条 件 较 好 的 村 庄,宜 开 展 生 活 污 水 的 集 中 型 收 集。对 人 口规 模 较 小、居 住 较 为 分 散、地 形 地 貌 复 杂 的 村 庄,宜 采 用 分 散 型 收 集。9.4 农 村 排 水 体 制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经 济 发 展 水 平、排 水 系 统 现 状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确 定,鼓 励 采 用 雨 污 分流,条 件 不 具 备 时,可 采 用 雨 污 合 流。农 村 分 流 制 排 水 体 制 见 图 1,农 村 合 流 制 排 水 体 制 见 图 2。DB14/T 727 201359.5 对 于 设 置 沼 气 池 的 农 户,鼓 励 采 用 粪 便 与 生 活 杂 排 水 分 离 收 集,采 用 沼 气 池 处 理 粪 便。图 1 农 村 分 流 制 排 水 体 制地 表 径 流管 道沟 渠污 水 处 理 设 施自 然 水 体污 水雨 水回 用图 2 农 村 合 流 制 排 水 体 制截 污 管自 然 水 体污 水 处 理 设 施溢 流 管污 水雨 水混 合 管 道雨 污溢 流 井 回 用10 处 理 设 施10.1 工 艺 设 计10.1.1 一 般 规 定10.1.1.1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计 工 艺 如 图 3 所 示,图 中 虚 线 框 表 示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判 断 是 否 需 要 设 置框 内 选 定 工 艺。10.1.1.2 常 用 的 预 处 理 技 术 包 括 格 栅、调 节 池、沉 砂 池、初 沉 池 和 隔 油 池 等。预 处 理 的 程 度 和 方 式 应综 合 考 虑 污 水 水 质 特 征、出 水 水 质 要 求、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类 型 等 因 素。10.1.1.3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可 分 为 生 物 法 和 生 态 法,宜 采 用 的 技 术 主 要 包 括:传 统 活 性 污 泥 法、氧 化 沟、接 触 氧 化、生 物 滤 池、生 物 转 盘、稳 定 塘、人 工 湿 地、土 地 处 理 等。10.1.1.4 一 级 标 准 达 标 技 术 生 物 法 工 艺 采 用“厌 氧+缺 氧+好 氧”设 计 思 路,生 物 膜 法 需 设 置 化 学 除 磷预 处 理。二 级 和 三 级 标 准 达 标 技 术 生 物 法 工 艺 采 用 好 氧 处 理 设 计 思 路。10.1.1.5 单 户 和 村 分 散 型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类 型 推 荐 采 用 一 体 化 设 备 进 行 污 水 处 理。10.1.1.6 好 氧 工 艺 建 议 采 用 太 阳 能 提 供 动 力 或 根 据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规 律 采 用 间 歇 曝 气 等 措 施 节 省能 耗。10.1.2 参 数 设 计10.1.2.1 预 处 理 和 生 物 法 处 理 设 计预 处 理 和 生 物 法 处 理 工 艺 参 数 设 计 可 参 考 GB 50014、CJJ 124、CJJ/T 163、HJ 574、HJ 2015 等 的有 关 规 定。DB14/T 7 27 2013610.1.2.2 人 工 湿 地 设 计人 工 湿 地 工 艺 设 计 可 参 考 HJ 2005。10.1.2.3 稳 定 塘 设 计稳 定 塘 工 艺 设 计 可 以 参 考 CJJ/T 54 和 HJ 574 2010 中 5.3.3 节 的 内 容。10.1.2.4 土 地 处 理 设 计土 地 处 理 工 艺 设 计 可 以 参 考 GB 50014 和 HJ 574 2010 中 5.3.2节 的 内 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工艺一 级 标 准达 标 技 术图 3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计 工 艺二 级 标 准达 标 技 术二 级 排放 标 准三 级 标 准达 标 技 术一 级 排放 标 准三 级 排放 标 准预处理消毒生 物 法传 统 活 性 污 泥 法氧 化 沟接 触 氧 化生 物 滤 池生 物 转 盘 等生 态 法稳 定 塘人 工 湿 地土 地 处 理生 态 法稳 定 塘人 工 湿 地土 地 处 理生 物 法具 有 脱 碳 除 磷 功能 的 活 性 污 泥 法和 生 物 膜 法预处理预处理生 物 法传 统 活 性 污 泥 法氧 化 沟接 触 氧 化生 物 滤 池生 物 转 盘 等生 态 法稳 定 塘人 工 湿 地土 地 处 理注:图 中 一 级、二 级、三 级 排 放 标 准 指 D B 1 4/7 2 6 2 0 1 3 中 的 分 级。10.2 污 泥 处 理 处 置DB14/T 727 2013710.2.1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的 污 泥 脱 水 优 先 考 虑 自 然 干 化。10.2.2 污 泥 堆 肥 宜 采 用 静 态 堆 肥,并 设 顶 棚 设 施,不 宜 露 天 堆 肥。10.2.3 污 泥 处 置 应 考 虑 综 合 利 用。综 合 利 用 方 式 包 括 绿 化、改 良 土 壤、废 弃 坑 塘 覆 土 等。10.3 恶 臭 控 制10.3.1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选 址 宜 建 在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方,以 免 恶 臭 影 响 居 民 居 住 环 境。10.3.2 污 水 处 理 单 元 宜 采 用 封 闭 措 施 控 制 恶 臭,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10.3.3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应 进 行 多 方 案 的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确 定。10.4 辅 助 工 程10.4.1 供 配 电 系 统 应 符 合 GB 50052 中 的 有 关 规 定,低 压 配 电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54 中 的 有 关 规 定,照明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34 中 的 有 关 规 定。10.4.2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15 中 的 有 关 规 定。10.4.3 采 暖 和 空 调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19 中 的 有 关 规 定。10.4.4 建(构)筑 物 的 结 构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69 中 的 有 关 规 定。11 检 测 与 控 制11.1 应 根 据 工 艺 设 计 和 运 行 管 理 要 求 设 置 相 应 的 检 测 和 控 制 系 统。11.2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水 应 按 照 排 放 标 准 和 环 保 部 门 要 求,开 展 相 关 项 目 的 检 测。11.3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选 择 控 制 设 备,应 能 监 控 设 施 的 运 行 和 故 障 状 态,保 证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安 全 可 靠 运 行。12 施 工 与 验 收12.1 根 据 施 工 内 容 要 求,施 工 单 位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资 质,应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颁 布 的 劳 动 安 全 及 卫 生、消 防 等 国 家 强 制 性 标 准。12.2 施 工 中 使 用 的 设 备、材 料、器 件 等 应 符 合 相 关 的 国 家 标 准 和 设 计 要 求,并 取 得 产 品 合 格 证。12.3 管 道、混 凝 土 结 构、构 筑 物 的 施 工 和 验 收,设 备 安 装 和 验 收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的 要 求。12.4 在 生 产 试 运 行 期 间 应 测 定 相 关 的 技 术 数 据 和 经 济 指 标 数 据,如 处 理 污 水 量、进 出 水 水 质、电 能 消耗 等。12.5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应 具 备 进 出 水 水 质 监 测 报 告、设 计 文 件 和 设 计 变 更 文 件、主 要 材 料 和设 备 的 合 格 证 或 实 验 记 录、完 整 的 试 运 行 记 录 等 材 料。12.6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后,建 设 单 位 应 将 有 关 设 计、施 工 和 验 收 的 文 件 立 卷 归 档。13 运 行 与 维 护13.1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一 般 由 村 庄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运 行 和 维 护 工 作,对 于 单 户 和 村 分 散 型 污 水 处 理设 施 也 可 由 农 户 自 行 看 管,村 或 镇 可 统 一 聘 请 若 干 专 业 人 员 负 责 指 导 和 咨 询。13.2 工 程 在 运 行 前 应 制 定 运 行 管 理、维 护 保 养、安 全 操 作 等 相 关 规 章 制 度。13.3 运 行 管 理 人 员 上 岗 前 应 进 行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专 业 技 术、安 全 防 护、紧 急 处 理 等 理 论 知 识 和 操 作技 能 培 训。13.4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除 符 合 本 指 南 外,还 可 参 考 CJJ 60 中 的 有 关 规 定,同 时 还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的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标 准 的 规 定。DB14/T 7 27 2013813.5 人 工 湿 地、稳 定 塘、土 地 处 理 等 生 态 处 理 工 艺 的 运 行 与 维 护 要 求 应 执 行 HJ 2005、CJJ/T 54、HJ574、GB 50014 等 的 有 关 规 定。_ _ _ _ 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