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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40.99 P 53 DB11 北京市 地 方 标 准 DB 11/T 597 2018 代替 DB11/T 597 2008 农村公厕、户厕建 设基本要 求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of public toilets and household toilets in rural areas 2018-12-17 发布 2019-04-01 实施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1/T 597 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1 3 术语 和定 义.1 4 农村 公厕 建设 要求.2 5 农村 户厕 建设 要求.5 DB11/T 597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代替DB11/T 597 2008 农村 地区 公厕、户 厕建设 基本 要求。本标准 与DB11/T 597 2008 相比 主要 技术 变化 如下:修 改了 术语 及其 定义(见3.2,2008 年版3.3);修 改了 农村 公厕 厕位 比例和 厕位 数量 的计 算方 法(见4.3.13,2008 年版4.2.3);增 加了 电气 专业 设计 要求(见4.4);修 改了 农村 公厕 化粪 池和贮 粪池 有效 容积 的确 定方法(见4.5.1,2008 年版3.5);修 改了 水冲 厕所 的粪 水排放 要求(见4.5.4,2008 年版4.3.6);增 加了 农村 公厕 防冻 设计要 求(见4.8);增 加了 农村 公厕 施工 与验收 的要 求(见4.10);修 改了 农村 户厕 建设 基本要 求(见5,2008年版5)。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城市 管理 委员会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由北 京市 城市 管理 委员会 组织 实施。本标准 起草 单位:北 京市 城市管 理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贺洁、张茜、马 家幸、谷 春山、张贺、朱 远超、田光、齐志强、张 劲松、许春丽。本标准 所代 替标 准的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为:DB11/T 597 2008。DB11/T 597 2018 1 农 村公厕、户厕建 设基本 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农 村公 厕建设 的设 置、选址、建筑 设 计、卫 生器 具、电 气设 备、给排 水设 计、通 风 设计、标 志、安装 与验 收要 求和农 村户 厕的 建设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农 村地 区公 厕和户 厕的 新建 及改 扩建。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7217 城 市公 共厕 所卫生 标准 GB/T 18092 免 水冲 卫生 厕所 GB 19379 2012 农 村户 厕卫生 规范 GB 50011 建筑 抗震 设计 规范 GB 50015 建筑 给水 排水 设计规 范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189 公共 建筑 节能 设计标 准 GB 50210 建筑 装饰 装修 工程施 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GB 50242 2002 建 筑给 排 水及采 暖工 程施 工质 量验 收规范 GB/T 50353 建 筑工 程建 筑面积 计算 规范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CJ 164 节 水型 生活 用水 器具 CJJ/T 125 环 境卫 生图 形 符号标 准 JGJ 16 民 用建 筑电 气设 计规范 DB11/T 190 2016 公共 厕所建 设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农村公 厕 rural public toilets 公厕 在农村 地区 公共 场所 供公 众使用 的厕 所。3.2 农村户 厕 rural household toilets DB11/T 597 2018 2 户厕 在农户 宅基 地控 制范 围内 供农户 家庭 内部 使用 的厕 所。4 农村公 厕建 设要 求 4.1 设置 4.1.1 应根据 所在 区域 的特点 和 人流量,分 别设 置一 类、二类、三类 公厕。4.1.2 不同类 别公 厕的 设置 要求 应符合 表1 的规 定。表1 公厕类 别及 要求 序号 项目 类别及要求 一类 二类 三类 1 平面布置 大便间、小便间与洗手间应分区设置 大便间、小便间与 洗手间宜分区设置;洗手间男女可共用 大便间、小便间 宜分区 设置;洗手间男女可共用 2 管理间(m2)12 8 12 8;视条件设置 3 第三卫生间 有 视条件设置 无 4 工具间(m2)2 1 2 1 2;视条件设置 5 厕位建筑指标(m2/位)5 10 3 4.9 2 2.9 6 室内顶棚 防潮耐腐蚀材料吊顶 涂料或吊顶 涂料 7 室内墙面 贴面砖到顶 贴面砖到顶 贴面砖到1.5 米或水泥抹面 8 照度(Lx)150 100 75 9 大便厕位(宽(mm)深(mm)(900 1200)(1300 1500)(900 1200)(1200 1500)850(1000 1200)10 坐便器 普通坐便器,洗净式坐便器视条件设置 普通坐便器 普通坐便器 11 小便器 半挂 半挂 不锈钢或瓷砖小便槽 12 便器冲水设备 自动感应或非接触式人工冲便装置 自动感应或非接触式人工冲便装置 手动阀、脚踏阀,集中水箱自控冲水 13 无障碍通道 有 有 有 14 蹲、坐位扶手 有 有 视条件定 15 洗手盆 有 有 视条件定 16 除臭设备 有 有 视条件定 注:除臭设备是指具有对公厕臭味有处理效果并形成合理气流组织的通 风设备或系统。4.1.3 公厕数 量按 服务 人口 或服 务半径 设置,具 体要 求如 下:a)按该村 有无 户厕 设置,有 户厕 公 厕服 务人 口宜为 500 1000 人/座,无 户厕 公 厕服务 人口 宜为 50 100 人/座;b)按服务 半径 设置 为1km/座。DB11/T 597 2018 3 4.2 选址 4.2.1 应建在 农村 地区 的主 要街 巷、道 口、广场、集 贸市 场和公 共活 动场 所等 人口 较集中 地点。4.2.2 应选择 地势 较高、不 易积 存雨水、无 地质 危险 地段,方便 使用 者到 达,便于 维护管 理和 粪便 清运的位 置。4.2.3 与集中 式给 水点 和地 下取 水构筑 物的 距离 应大 于 30m。4.3 建筑设计 4.3.1 占地面 积宜 为60m2 100m2,建 筑面 积宜 为20m2 60m2,流动 人口 多、旅游 线路沿 线等 区域宜取上 限,建筑 面积 应按 照 GB/T 50353 的规 定计 算。4.3.2 防火设 计应 符 合GB 50016 的规定,应 至少 配 置 1 具1A 的 手提 式干 粉灭 火器。4.3.3 抗震设计 应符合 GB 50011 的规定。4.3.4 节能设 计应 符 合GB 50189 的规定。4.3.5 外观和 色彩 设计 应与 周边 环境协 调。4.3.6 公厕内 应进 行功 能分 区,卫生洁 具及 其使 用空 间应 合理布 置。4.3.7 无障碍 设施 应与 公共 厕所 同步设 计、同步 建设。无 障碍厕 位或 无障 碍专 用厕 所间的 设计 应符 合GB 50763 的规 定。4.3.8 建筑采 光面 积与 地面 面积 比应不 小 于 1:8,当 墙侧 窗不能 满足 设计 要求 时宜 增设天 窗。4.3.9 室内净 高 宜3.5m 4.0m,设天 窗时 可降 低 至 3.2m,室内 地面 标高 应高 于室 外地 坪 0.15m。4.3.10 窗台距 室内 地面 高度 应1.80m。4.3.11 大门宜 双向 开启,男 女厕 间门入 口处 应设 视线 屏蔽。4.3.12 男女厕 位比 例可 按公 式(1)计算:M F R/5.1(1)式中:R 女厕位数与男厕位数的比例;5.1 女性与男性如厕占用时间比值;F 女性如厕预测人数/日;M 男性如厕预测人数/日。注1:通常情况下男女如厕预测人数按1:1 计算,特殊情况根据 实际如厕人数计算。注2:男女厕位比例也可按照本村实际情况设置。4.3.13 大便厕 位净 尺寸 宽 850mm 1200mm、深 1000mm 1500m;每 个小 便站 位(含 小 便池)深750mm、宽700mm;独立 小便 器间 距 700mm 800mm;蹲 位 台面宜 与地 面标 高一 致。4.3.14 厕间门 可选 内开 门和 外开 门,门 可反 锁,管理 人员 可从外 开启。单 排厕 位内 开门走 道宽 应1100mm,外 开门 走道 宽应 1300mm;双排 厕位 内开 门走道 宽应 1400mm,外 开门走 道宽 1500mm。(描述专业 准确)4.3.15 厕位之 间应 设置 隔板 和厕 间门并 应符 合以 下要 求:厕间门 的上 沿距 地面 高 度1.20m 1.80m;隔板及 门的 下沿 与地 面距 离 100mm 150mm;独立小 便器 站位 应设 隔板,隔板 下沿 距地 面600mm,高600mm,宽400mm;门及隔 板材 料应 采用 防潮、防划、防 画、防烫 材料。DB11/T 597 2018 4 4.3.16 内墙面 应光 滑、便于 清洗;地面、蹲台、小便 槽及 墙裙,均应 采用 不透 水材 料,地 面应 设置 水沟或地 漏。冲洗 水不 应流 向室外,地 面坡 度应 坡向 水沟或 地漏,蹲 台坡 度应 坡向蹲 便器。4.4 卫生器 具 4.4.1 宜采用 新型 卫生 设备、设 施和新 型节 水设 备。卫生 器具的 选择 应符 合节 水防 臭、性 能可 靠、故障率低、维 修方 便的 原则。4.4.2 水冲式 卫生 器具 的节 水性 能应符 合 CJ 164 的 规定,并应满 足以 下要 求:小便器 宜采 用半 挂式 便斗,一次 用水 量1.5L;大便器 一次 用水 量4L。4.4.3 挂物钩 应选 择坚 固、耐腐 蚀的产 品。4.4.4 大便器 的布 置以 蹲便 器为 主,并 应在 男女 厕所 间各 设置不 少于 一个 坐便 器。4.4.5 洗手盆 的设 定数 量应 符合DB11/T 190 2016 的要 求。4.4.6 洗手水 龙头 应采 用节 水龙 头,宜 采用 非接 触式 的产 品。4.4.7 清洁池 应单 独设 置,并宜 采用坚 固、易清 洗的 产品。4.4.8 大、小 便的 冲洗 应采 用自 动感应 或脚 踏式 冲便 装置。4.4.9 卫生器 具的 布置 应符 合 DB11/T 190 2016 的 要求。4.4.10 应设置 防蝇、防 蚊装 置。4.5 电气设备 4.5.1 供电设 计应 符 合JGJ 16 的 规定。4.5.2 厕所间 应采 用节 能型 电气 设备和 照明 灯具。厕 所间 照度 应 不低 于 75Lx。4.6 给排水 设计 4.6.1 给水、排水 管道 和化 粪池 的设计 应符 合 GB 50015 和 DB11/T 190 2016 的 要 求,当 给水 水压 不足时应 采取 加压 水冲 或高 位水箱 等 技 术措 施。4.6.2 有条件 的地 区可 视情 况提 供洗漱 热水。4.6.3 地漏应 选用 耐腐 蚀和 水封 性能可 靠的 产品。4.6.4 水冲厕 所的 粪水 排放 可按 照下列 方式 选择:附 近有 市政 污水 管道 的,粪 水宜 排入 市政 污水 管道;附 近有 村级 污水 处理 设施的,粪 水应 通过 污水 管道排 入村 级污 水处 理设 施;不 具备 排入 污水 管道 条件时,可 采用 真空 排导 等其他 技术,也 可采 用 抽 粪车抽 吸的 排放 方式。4.6.5 化粪池 和贮 粪池 的设 计应 符合 DB11/T 190 2016 中6.2.2.5、6.2.2.6 和 6.2.2.7 的 相关 要求。4.6.6 在不具 备建 设水 冲厕 所的 缺水地 区,应建设 免 水冲 卫生厕 所,免水 冲卫 生厕 所的建 设应 符合GB/T 18092 要 求的。4.6.7 应对化 粪池、检 查井 和抽 粪井的 沼气 采取 安全 有效 控制措 施。4.7 通风设计 4.7.1 建筑设 计应 考虑 自然 通风,当自 然通 风不 满足 要求 时,采 用机 械通 风。DB11/T 597 2018 5 4.7.2 采用机 械通 风 时,通 风量 的计算 应根 据厕 位数 以每 蹲、坐 位40m3/h、每 站 位20m3/h 和保 证厕所间 的冬 季通 风换 气次 数5 次/h、夏季 通风 换气 次数10 次/h,分 别进 行 计算,取 其中 大值 为计 算结果。4.7.3 优先采 用通 风方 式减 轻或 消除厕 所内 臭味。室 内臭 味 气体、微小 气候 应符 合 GB/T 17217 的 规定。4.7.4 通风口 室外 的开 口处 应设 置滤网。4.8 防冻设计 公厕应 有防 冻措 施,给水 管道上 应设 置电 伴热 丝保 温,并 在每 个出 水点 设防 冻 放水 阀门。4.9 标志 4.9.1 公厕附 近应 设导 向标 志牌,导向 标志 牌内 容应 包括 公厕的 标志、方 向和 距离。4.9.2 公厕建 筑物 上应 有明 显的 公厕标 志,应设 置夜 间标 志牌。4.9.3 公厕进 出口 应设 性别 标志,标志 应设 置在 显著 位置 上。4.9.4 标志的 图形 符号 应符 合 CJJ/T 125 的 规定。4.9.5 旅游区 宜设 置中 英文 标志。4.10 安装与 验收 4.10.1 建筑装 饰装 修工 程施 工质 量验收 应符 合 GB 50210 的 规定。4.10.2 卫生设 施安 装与 验收 的质 量管理、材 料设 备管 理和 施工过 程质 量控 制应 符 合GB 50242 2002中第3 章的 规定。4.10.3 给水系 统的 安装 与验 收应 符合 GB 50242 2002 中4.1、4.2 和4.4 的规 定。4.10.4 排水系 统的 安装 与验 收应 符合 GB 50242 2002 中5.1 和 5.2 的规 定。4.10.5 卫生器 具的 安装 与验 收应 符合 GB 50242 2002 中第 7 章 的规 定。5 农村户 厕建 设要 求 5.1 应建水 冲式 户厕,有 条件 的地方 应优 先建 设完 整下 水道水 冲式 厕所。没 有完 整下水 系统 的,粪便应收集,不 应污 染环 境。5.2 农村户 厕粪 便应 排入 化粪 池,化 粪池 应符 合防 渗要 求,有 条件 的地 区可 使用 三格化 粪池 等。5.3 化粪池 应建 在当 地冻 土层 以下。5.4 三格化 粪池 式厕 所应 符 合GB 19379 2012 中 附录A 中的规 定,容积 根据 表2 中用厕 人数 确定。表2 三格化 粪池 容积 参数 序号 用厕人数(人)粪池容积m3 合计 第一格 第二格 第三格 1 2 1.2 0.4 0.2 0.6 2 3 2.0 0.6 0.4 1.0 3 4 2.6 0.8 0.5 1.3 4 5 3.0 1.0 0.5 1.5 注:池有效高度1m,实际高度1.2m,池内宽度(最小)0.5m。5.5 厕间面 积宜 1.8m2。DB11/T 597 2018 6 5.6 建筑主 体宜 选用 坚固 耐用、防水、保 温的 建筑 材料。5.7 厕间内 地面 应低于 室 内地 面,高 差 宜20mm 50mm。5.8 厕间内 地面 应高 于室 外庭院 地面,高 差宜 0.10m。5.9 厕间地 面宜 做硬 化和 防水 处理。5.10 宜考虑 自然 通风 与排 气扇 等相结 合的 方式。5.11 厕间照 度宜 50Lx。5.12 厕间内 宜 有 防冻 措施。5.13 宜有 防 蚊、防蝇、防 鼠措 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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