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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20 A 20 备案号:52650-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105 2017 企业综合 信用等级 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nterprise comprehensive credit 2017-01-05 发布 2017-04-05 实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5/T 1105 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信 用服 务机 构基 本工 作 要求.2 6 企 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 程序.2 DB15/T 1105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 社 会信用 管理 中心 提出。本标准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发 展和改 革委 员会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自治区 社会 信用 管理 中心(内蒙 古自 治区 信用 征信 中心)、内 蒙古 自治 区标准化 院。本标准 的主 要起 草人:贾 双文、李世 繁、马慧 芳、李佳、陈爱 国。DB15/T 1105 2017 1 企 业综合 信用等级 评价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企 业综 合信 用等级 评价 的术 语和 定义、基 本要 求、等级 评价 方 法、评价 程序 及评 价报告内容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企 业综 合信 用评价 业务 及相 关活 动,其他经 济社 会活 动也 可参 考使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22117 信用 基本 术语 DB15/T 1110 2017 信 用 信息征 集与 应用 术语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2117、DB15/T 1110 2017 信用 信息 征集 与 应用术 语 界定 的以 及下 列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本文件。3.1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在 全面 采集、调查、核 实企 业信 用信息 的基 础上,从 企业 的基本 信用 素质(基 础信用度)、信用 保障 能力(商务 信用 度)、信 用行 为记录(社 会信 用度)三 个 维度,对 企业 主体 的 整 体信用状 况进 行综 合分 析评 价,并 以专 用符 号标 明其 信用等 级的 活动。3.2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公 司法 设立,受 征 信业 管理条 例 监管,并依 法 取得征 信业 监管 部门 的备案资 格,主要 经营 信用 采集、信用 调查、信 用评 价、信 用管 理咨 询等 信用 服务业 务的 独立 的第 三 方 机构。3.3 信用评 价人 员 在社会 信用 服务 机构 主要 从事征 信调 查、信用 评价 的专业 技术 人员。3.4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报 告 对企业 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 结果的 分析 和描 述的 报告。DB15/T 1105 2017 2 3.5 工作底 稿 在企业 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 业务过 程中 形成 的工 作记 录和获 取的 资料。4 信用服 务机 构基 本工 作要 求 4.1 评价原 则 4.1.1 应遵循 独立、客 观、公平、公正 和诚 实信 用的 原则。4.1.2 应 遵守 法律 法规,保 守国 家秘密、商 业秘 密,保护 个人隐 私。4.2 尽职调 查要 求 4.2.1 应恪守 尽职 调查 职责,依 法、依 规、及时、完 整、全面地 采集 企业 综合 信用 评价所 需的 各类 信用信息。4.2.2 应 确保 企业 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结 果的 真实 性、可靠 性、准 确性 和全 面性。4.3 监督管 理 4.3.1 自治区 发展 改革 部门 负责 全区企 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活动 的指 导。4.3.2 自治区 征信 业监 管部 门(人民银 行呼 和浩 特中 心支 行)负 责全 区社 会信 用服 务机构 及其 业务 活动的监 督管 理。5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方 法 5.1 评价 指 标和 评分 方法 5.1.1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依 据本 规范确 定的 基准 性评 价指 标和评 价内 容,结合 自身 经验,制定 适应 不同企业 类型、规 模以 及行 业特点 的企 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价 指标 体系 和百 分制 评分方 法。5.1.2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可 以根 据下列 特殊 情况,酌 情扣 减受评 企业 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 得 分,单项 上限为 5 分,累计 扣分 不超 过10 分:a)企业当 年出 现重 大损 失(损失占 比达 净资 产 的 20%以上);b)企业连 续三 年亏 损且 情况 仍继续 恶化;c)企业关 联交 易超 过营 业收 入的 50%,经 营依 赖性 过 大,且 已经 造成 明显 利益 损失;d)属高耗 能、高排 放企 业,且未在 节能 减排 方面 落实 国家相 关政 策;e)企业发 生重 大合 同纠 纷、重大法 律诉 讼、重大 违规 经营行 为或 其他 重大 风险 事项。5.2 评价结 果 5.2.1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结 果有效 期 为1 年,有 效期 内可重 复使 用。5.2.2 到期后,受 评企 业可 委托 原 中介 服务 机构 进行 跟踪 评价,也可 委托 其他 中介 服务机 构进 行重 新评价。6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程序 6.1 评价准 备 DB15/T 1105 2017 3 6.1.1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接 受企 业申请,与 其签 订信 用评 级委托 协议 后,根据 受评 企业特 点成 立评 价小组,并指 定负 责人。6.1.2 受评企 业按 照评 价小 组的 要求提 供信 用评 价所 需的 相关信 息,并对 所提 供信 息的真 实性 负责。6.1.3 评价小 组对 受评 企业 提供 的信息 及本 机构 从各 级行 政机关、司 法机 关、金融 机构及 相关 组织 收集的信 息做 初步 审核,以 保证评 价信 息的 完整 性、准确性 和真 实性。6.2 实地调 查 6.2.1 评价小 组依 据收 集的 资料 及其初 步审 查结 果,制定 详细的 实地 调查 方案。6.2.2 实地调 查包 括:查看 企业 现场、与企 业高 层管 理人 员及有 关人 员访 谈、对关 联机构 的调 查与 访谈等工 作。6.2.3 评价小 组根 据实 地考 察和 访谈的 实际 情况,随 时完 善或补 充相 关资 料,建立 完备的 实地 调查 工作底稿。6.3 预评 6.3.1 评价小 组在 完成 资料 收集 整理后,采 用既 定的 评价 指标体 系和 评价 方法,对 受评企 业的 整体 信用状况 进行 评 估,给 出信 用水平 预评 结果。6.3.2 评价小 组的 预评 结果 和工 作底稿 依序 经过 评价 小组 负责人 初审、部 门负 责人 再审和 评价 总监 三审的三 级审 核,并在 预评 报 告及工 作底 稿上 签署 审核 人姓名 及意 见。如在 审核 中 发现问 题,应及 时修 正,并重新 审核。6.4 初评 6.4.1 评价小 组向 社会 信用 服务 机构内 部信 用评 审委 员会 提交三 级审 核后 的预 评报 告及工 作底 稿。6.4.2 信用评 审委 员会 召开 评审 会,听 取评 估人 员情 况介 绍,并 对预 评报 告及 工作 底稿进 行讨 论、质疑、审 核。6.4.3 信用评 审委 员会 达成 一致 意见时,确 定受 评企 业的 信用水 平,形成 初评 结果。6.4.4 信用评 审委 员会 无法 确定 受评企 业信 用水 平时,由 评价小 组重 新整 理、核实 相关数 据,直到 形成初评 结果。6.5 初评结 果反 馈 6.5.1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将 信用 初评结 果及 意见 反馈 表送 交受评 企业,并 明确 其在 规定期 限内 反馈 意见。6.5.2 如果受 评企 业对 信用 初评 结果有 异议,应 在规 定的 时限内 向社 会信 用服 务机 构提出 复评 申请 并提供补 充材 料。6.5.3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应 及时 受理异 议,并组 织复 评。6.5.4 如果受 评企 业不 能在 规定 的时限 内提 供充 分、有效 的补充 材料,社 会信 用服 务机构 可不 受理 复评请求。6.5.5 复评申 请仅 限一 次。6.5.6 如果受 评企 业对 信用 初评 结果没 有异 议,社会 信用 服务机 构须 通过 信 用内 蒙 古 网 站向 社会 公示受评 企业 信用 初评 结果,公示 期 5 个工 作日。6.5.7 经公示 无异 议的,则 确定 为最终 信用 评价 结果。6.5.8 经公示 有异 议的,信 用服 务机构 应进 行重 新评 价。DB15/T 1105 2017 4 6.6 复评 6.6.1 组织复 评时,信 用评 审委 员会专 家应 全部 参加,根 据补充 材料 对原 初评 结果 进行重 新审 核。6.6.2 复评结 果经 向社 会公 示无 异议后,为 受评 企业 的最 终综合 信用 评价 结果。6.7 评价结 果发 布 6.7.1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结 果确定 后,评价 小组 撰写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报 告,报 自治 区社 会信用管 理中 心核 实、存档,获取 备案 编号(采 用二 维码形 式,便于 使用 者核 实),并通 过“信用 内蒙 古”网站向 社会 公布 企业 综合 信用等 级评 价结 果。6.7.2 自治区 社会 信用 管理 中心 负责将 企业 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结 果和 企业 综合 信用 等级报 告纳 入自 治区社会 信用 信息 平台,依 法依规 提供 查询。6.8 文件存 档 6.8.1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应 将受 评企业 提供 的原 始资 料、评价过 程中 的文 字资 料进 行分类 整理,并 按照保密 级别 归档 备查。6.8.2 对受评 企业 特别 要求 保密 的文件,应 作为 机密 文件 加强管 理。7 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报 告内容 要求 社会信 用服 务机 构完 成企 业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 业务 后,出 具正 式的 企业 综合 信用等 级评 价报 告。企业综合 信用 等级 评价 报告 至少应 包括 下列 内容:f)封面,一般 包括:1)密级;2)报告编 号;3)报告企 业;4)制作机 构;5)制作日 期;6)报告名 称;7)监制单 位等。g)企业综 合信 用等 级评 价结 论概述,一 般包 括:1)评价及 释义;2)企业基 本信 息;3)基本结 论与 风险 提示;4)企业基 础信 用度、商 务信 用度、社会 信用 度得 分情 况及说 明;5)运营能 力分 析(主要 财务 数据与 指标)。h)正文,一般 包括:1)企业基 础信 用度 分析 及评 价说明;2)企业商 务信 用度 分析 及评 价说明;3)企业社 会信 用度 分析 及评 价说明;4)结论与 分析,一 般包 括:基本结 论及 风险 提示、评 价结果、适 用领 域及 评价 标准等;5)附件,一般 包括:声 明、跟踪评 价安 排、评价 结果 释义、评价 所依 据的 主要 信息以 及其 他需要载 明的 内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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