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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7.195 Y 85 DB51四 川 省 地 方 标 准DB51/T 2589.32019 四川彝绣 第3 部分 加工技术规范 2019-04-16 发布 2019-05-01 实施四 川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I 目 次 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3 术语及定 义.14 品种.25 要求.26 检验.37 检验规则.38 标志、包 装、运输 和贮存.5 DB51/T 2589.32019II 前 言 本标准 按GB/T 1.1-2009 给 出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四 川省 纤维 检验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由四 川省 市场 监督 管理局 批准。本标准 起草 单位:四 川省 纤维检 验局、四 川大 学、成 都纺织 高等 专科 学校、凉 山 州质 量技 术监 督局、甘洛县 妇女 刺绣 协会、凉 山阿英 莫彝 族精 品服 饰有 限公司、凉山 西月 彝族 文 化投资 有限 公司、凉山 州 贾佳传统 服饰 生产 有限 公司、峨边 彝族 自治 县妇 联、峨边彝 族自 治县 市场 和质 量监督 管理 局。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曾 蓉、刘 才容、陈剑、赵敏、王 康建、朱 利容、文勇、虞 卫东、唐 楠、袁 宇萍、王海燕、张 振英、沈 比阿 英莫、阿牛 阿呷、贾 巴子 则、阿 赫秀 枝、廖佳、周 梅。DB51/T 2589.320191 四 川彝绣 第 3 部分 加 工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四川 彝 绣的 术语、定义、品 种、要求、检测、检 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 输 和 贮 存。本标准 适用于 四川 省 内,在棉、毛、麻、丝、化 纤 等纺织 品或皮 革底 料上,采用彝 族传统 绣花 工艺、手 工生 产的 刺绣 产品。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91 包 装储运 图 示标志 GB 2828.1 计 数抽 样检 验程序 第 一部 分 按 接受 质量限(AQL)检索的逐 批 检验抽 样计 划 GB/T 15551 桑 蚕丝织 物 GB/T 18132 丝 绸服装 GB 18401 国 家纺 织产 品基本 安全 技术 规范 GB/T 29862 纺 织品 化 纤含量 的标 识 FZ/T 12011 棉 晴混 纺本 色线 FZ/T 34004 涤 麻(苎麻)混纺 印染 布 FZ/T 62018 家 用羊 毛制 品 FZ/T 63002 粘 胶长 丝绣 花线 FZ/T 63003 棉 工艺 绣花 绞线 FZ/T 63007 棉 绣花 线 FZ/T 81018 机 织人 造革 服装 HG/T 3697 纺 织品 用热 熔胶粘 剂 QB/T 1615 皮 革服装 QB/T 2958 服 装用聚 氨 酯合成 革 3 术语及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彝绣 Yi embroidery 四川省 范围内,在 棉、毛、麻、丝、化纤 等 纺织 品 或皮革 底料(绣布)上,采用彝 族传统 绣花 工艺、手 工生 产的 刺绣 产品。3.2 饰布 Decorative cloth DB51/T 2589.320192 彝绣贴 布绣、裹 布绣、布 条绣、嵌绣 等类 别中,制 作贴布、裹 布、嵌 绣花 样,布条 绣盘 花布 条等 使用的布 料,饰布 在刺 绣图 案起装 饰作 用。4 品种 4.1 按 用途 分类 服装服 饰类、家 居用 品类、工艺 品类 及其 他用 途类。5 要求 5.1 原料 5.1.1 绣布(底料)、饰布 产品绣 布(底 料)和 饰布 分为纺 织品 和皮 革两 类,其质量 应分别 符合GB18401、GB/T 18132、GB/T 15551、FZ/T 62018、FZ/T 34004、FZ/T 81018、QB/T 1615、QB/T 2958、HG/T 3697 等 标准 要求。5.1.2 辅料 衬布、里 布等 织物 类辅 料 应 分别 符合GB18401、GB/T 18132、GB/T 15551、FZ/T 62018、FZ/T 34004、FZ/T 81018 等标 准要 求。5.1.3 绣线 绣线应 分别 符合FZ/T、63002、FZ/T 63003、FZ/T 63007、FZ/T 12011 等相 应标 准规定。5.2 产品质量 5.2.1 感官要 求 产品应 个性 鲜明、布 局合 理、色 彩和 谐、构思 新颖。5.2.2 工艺质量 工艺质 量 应 符合 表1 规定。表1 工艺质 量要 求 序号 项目 合格品要求 1 图案要求 图案应主题明确,针法选配适宜,拼缝自然恰当。2 绣花 针法流畅整齐、间隔均匀、花 位端正,轮廓饱满。不错绣、不漏绣、不 露 墨印(设计要求除外),无抛丝,扦补不露明显针迹,贴布、裹布绣缝缀牢固。绣花做到平、齐、匀、活、净、光、牢。3 锁线 锁线匀直牢固,尾针要打回针。4 卷边 卷边应直、紧,边角要整齐。5 缝边 拼缝边距匀直牢固,接针要套正,尾针要打回针,无线头,折边车缝宽度上下一致,不脱边。6 锁边 不跳针、不叠针、面底纱松紧适当。7 整烫 应平整服帖,不应有熨黄、激光、冷黄、刮毛等疵点。8 对称部位互差 3%9 装裱 绣面绷平整洁,剪花、镶嵌饰布 色彩花纹协调一致,无气泡、不脱壳、不断裂,DB51/T 2589.320193 角度准确、丝缕直,纹样正,通幅整齐。注1:仅装裱的绣品 考核第 8 项。5.3 特殊要 求 应符合 产销 双方 约定。6 检验 6.1 检验工具 钢卷尺、钢 直尺,分 度值1mm。6.2 检验条件 在 自然 北向 光线 下或 灯 光 下检验,检 验台 面 照 度均 匀,不 低于600 lx。6.3 检验方 法 将 样品 平摊 在检 验台 上,检验 人员 的视 线应 正 视 样品表 面,目 光 与样 品中 间距离 约60 cm,以目 光、手感检 验。7 检验规 则 7.1 抽样规 则 产品质 量检 验用 样本 的抽样 数量 按 GB2828.1 中正常 检验一 次抽 样方 案,一 般 检验水 平,接收 数限 AQL=205,具 体 方 案见 表 2。表2 抽样方 案 批量 N 样本量 n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1 5 2 0 1 1625 3 0 1 2690 5 0 1 91150 8 0 1 151280 13 1 2 251500 20 1 2 5001200 32 2 3 1201 50 3 4 7.2 组批 产品以 检验 合格 交货 批为 一批。7.3 检验结 果 判 定规 则 DB51/T 2589.320194 7.3.1 产品质 量合 格与 否 以 缺陷 是否存 在及 其轻 重程 度为 依据 抽样样 本中 单 件 产品 质量 以缺陷 的数 量及 其轻 重程 度确定;批 产品 质量 以抽 样 样本中 各单 件产品质量的合格 数 量确 定。7.3.2 缺陷 单 件产 品不 符合 本标 准 的 要求即 构成 缺陷。按产品 不符 合标 准要求 和 对产品 的使 用性 能、外观 的影响 程度,缺 陷分 为3 类:a)严 重缺 陷:严重 降低 产品 的使 用性 能,严重 影响 产品 外 观的 缺陷,称 为严 重缺陷。b)重缺 陷:不严重 降低 产 品的使 用性能,不 严重影 响产品 外观的 缺陷,但较 严重不 符合标 准要求的缺陷,称 为重 缺陷。c)轻 缺陷:不 符合 标准 的 要求,但对 产品 的使 用性 能和外 观 有 较小 影响 的缺 陷,称 为轻 缺陷。7.3.3 彝绣产 品加工 质 量缺 陷判 定依据 彝绣产 品加 工质 量缺 陷判 定依据 见表3。表 3 产品质量缺陷判定 依据 项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 陷 感官要 求 1 产 品 主题 内 容欠 明确;造型、布局 欠 合理;色 彩、构 思 欠佳;主题 内容 较不适宜产 品制 作。产 品 主题 不明 确;造型、布 局 不合 理;色彩、构 思不当;不适 宜产 品制 作。产品主 题不 明确;图案 造型不清 晰;色 彩混 乱;刺绣质量 差;完 全不 适宜 产品制作。图案要 求 2 图案主 题轻 微不 明确;针法选配 不恰 当;拼缝 有轻微错位。图 案主 题不 明确;针 法选配错误;色 彩配 合较 差;拼缝不 自然。图案造 型、布 局错 误;针法选配 错误、刺 绣质 量差;色彩 配合 不合 理;拼缝不正 确。绣花 3 针法轻 微不 整齐、均 匀、端正、轮廓 饱满。有4 处轻微错 绣、漏绣、漏 墨印(设计 要求 除外)、抛丝。针法不 整齐、均 匀、端 正、轮廓饱 满。有4 处明 显的错绣、漏绣、漏 墨印(设计要求 除外)、抛丝。针法严 重不 整齐、均 匀、端正、轮 廓饱 满。有 4 处严重错 绣、漏 绣、漏墨 印(设计 要求 除外)、抛丝。锁线 4 锁线轻 微不 匀直 牢固。锁线不 匀直 牢固,尾 针回针不牢 固。锁线严 重不 匀直 牢固,尾针没打 回针。卷边 5 卷边轻 微不 直、紧,边角轻微不 整齐。卷边不 直、紧,边角 不整齐。卷边严 重不 直、紧,边 角严重不 整齐。缝边 6 拼缝边 距轻 微不 匀直 牢固,接 针轻 微不 套正,有3 根及 以内 线头,折 边车缝宽度 上下 轻微 不一 致。拼缝边 距不 匀直 牢固,接针不正,尾 针回 针不 牢,有 6 根 及以 内线 头,折边车缝宽 度上 下不 一致。拼缝边 距严 重不 匀直 牢固,接针 严重 不正,尾 针没打回 针,有 线头6 根以上,折边 车缝 宽度 上下 严重不一 致,有脱 边。锁边 7 有2 针 及以 内叠针,面底纱松紧 轻微 不一。有 2 针 及以 上 跳 针、有4针 及以 上叠针,面底 纱松紧 不一。有3 针 及以 内 跳 针、有5针及以 上叠针,面 底纱 松紧严重 不一。整烫 8 轻微不 平整 服帖,有 轻微 不平整 服帖,有 较严 重的 严重不 平整 服帖,有严 重DB51/T 2589.320195 的熨黄、激 光、冷黄、刮毛等疵 点。熨黄、激光、冷 黄、刮毛等疵点。的熨黄、激光、冷黄、刮毛等疵 点。对称部 位互差 9 大于 3%,小于 等于 5%。大于 5%,小于 等于8%。大于 8%。装裱 10 剪花、镶嵌 饰布 色彩 花纹协调轻 微不 一致。绣面轻 微污 渍,通幅 轻微不整齐。剪 花、镶嵌 饰布色彩花 纹轻 微不 一致,有少量气 泡。角度、丝 缕、纹样轻 微不 顺直。绣面有 污渍,剪花、镶 嵌饰布色 彩花 纹严 重不 一致,有 气泡、脱 壳、断裂。角度、丝 缕、纹样 严重 不顺直。7.3.4 单件结 果判 定 合格品:轻 缺陷 6 重缺陷=0 严重 缺陷=0或 轻缺 陷4 重 缺陷=1 严重 缺 陷=0。批 次判 定按表2执行。不 合 格数小 于或等 于Ac,则判 该检验 批合格。不 合格数 大于或 等于Re,则判检验批 不合 格。抽样检 验中 该抽 样批 产品 质量不 合格 或交 收双 方对 检验结 果有 异议,可 以进 行第二 次抽 样检 验,抽样检验 数量 应增 加一 倍。以复验 结果 为最 终判 定结 果。8 标志、包装、运 输和 贮存 8.1 标志 包装储 运图 示标 志应 按照GB/T 191、GB/T 29862 的 规定。8.2 包装 每件产 品应 有包 装。包装 材料应 保证 产品 在贮 藏和 运输中 不散 落、不破 损、不玷污、不 受潮。用 户有特殊 要求 的,供需 双方 协商确 定。8.3 运输 产品在 运输 过程 中,应轻 拿轻放,防 潮、防摔、防 压、防 止污 染。8.4 贮存 产品应 贮存 在通 风、避光、干燥 的库 房内,远 离火 源,应 有防 潮、防虫 措施。_ DB51/T 2589.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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